浙江省检验鉴定设备中标结果公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2025)
浙江省本级 | 测绘仪器
_、项目编号:330000254020010000174-0625-25212H16(重新采购)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总价:128000(元)
林仕(浙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文化路88号B座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三维扫描系统
三维扫描系统
其域
灵光 L2Pro(16 线)
1
128000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_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柴振林,胡荣英,邵锦元(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_、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项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2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_次性提出。(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37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锦元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810338
质疑联系人:尚靖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810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竞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1734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121.2K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330000254020010000174-0625-25212H16(重新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设备采购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光学仪器,数字、模拟仪表及功率计,其他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测绘专用仪器,其他专用仪器仪表,实验室仪器设备,其他检测监测设备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设备采购项目(330000254020010000174-0625-25212H16(重新采购))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开标时间2025-12-2514:30:00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总价(总价,元)1宁波山能无人机应用科技有限公司143000(壹拾肆万叁仟元整)2林仕(浙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28000(壹拾贰万捌仟元整)3宁波皓达贸易有限公司144800(壹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设备采购项目(330000254020010000174-0625-25212H16(重新采购))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开标时间2025-12-2514:30:00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宁波山能无人机应用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林仕(浙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宁波皓达贸易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设备采购项目(330000254020010000174-0625-25212H16(重新采购))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开标时间2025-12-2514:30:00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宁波山能无人机应用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林仕(浙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宁波皓达贸易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设备采购项目(330000254020010000174-0625-25212H16(重新采购))序号供应商总价(总价,元)排名是否推荐成交2林仕(浙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28000元(壹拾贰万捌仟元整)11宁波山能无人机应用科技有限公司143000元(壹拾肆万叁仟元整)23宁波皓达贸易有限公司144800元(壹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3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12月26日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设备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项1:三维扫描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深圳市其域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0人,营业收入为7512万元,资产总额为6729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3选1: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林仕(浙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12月25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设备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项1:三维扫描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深圳市其域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0人,营业收入为7512万元,资产总额为6729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3选1: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林仕(浙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12月25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验鉴定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