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医疗责任保险中标结果公示(玉溪市人民医院2025)



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续签第三年)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续签第三年)

采购单位
玉溪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玉溪市
公告时间
2025-12-2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3-05-11
中标日期
2023-05-31

中标供应商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

总中标金额
¥128.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77-2017882

采购单位
玉溪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聂耳路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7-2017882

代理机构名称
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无

二、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服务(续签第三年)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供应商名称: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中标金额(万元):128.8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6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亚、陈力宏 马寿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据实结算
金额:128.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人民医院
地址:聂耳路21号
联系方式:0877-2017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
联系方式: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877-201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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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docx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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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磋商文件项目编号:民康招字YX-CS2023-006采购人: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注意事项各供应商:一、在您递交响应文件时,除携带您认为必要的资料外,还须随身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磋商小组审验: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投标时);二、以上证明材料如果有不符或不全的,由工作人员记录,并将该记录结果提交磋商小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将由磋商小组评定。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办法18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8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的各潜在供应商应在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采购条件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玉溪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民康招字YX-CS2023-006;3、采购预算限价:按照采购单位床位、医务人员的实际情况计算。采购预算具体如下:名称数量 (2023年人、床实际约)采购预算单价(元)备注床位基本保费1500床370元/床/年 医务人员基本保费2010人370元/人/年 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5、服务期限:三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续签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每年度服务合同期满,经院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保险责任追溯期2年,即自保险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之日起,玉溪市人民医院投保服务期间的医疗行为引发的医疗纠纷向承保公司报案的时间为2年;6、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保险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7、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3、供应商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具有总公司授权经营资格,每家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同一保险品牌的若有多家分支机构的只允许其中的一家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上述内容由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3)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磋商,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四、磋商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2日至2023年05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5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持以下资料:1.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1.4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若由委托人递交报名的);以上资料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2、本项目可接受网络邮箱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1985864690@qq.com邮箱进行报名。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05月23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j.yngp.com/)、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7、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96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陆拾元整)。九、联系方式采购人: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联系人:殷老师联系人:李 师 电 话:0877-2025930电 话:15706979904 2023年05月11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联系人:李 师联系电话:15706979904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民康招字YX-CS2023-0062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3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4服务期限三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续签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 号)文件执行。每年度服务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保险责任追溯期2年,即自保险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之日起,玉溪市人民医院投保服务期间的医疗行为引发的医疗纠纷向承保公司报案的时间为2年;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保险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6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 3、供应商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若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具有总公司授权经营资格,每家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同一保险品牌的若有多家分支机构的只允许其中的一家分支机构参加采购活动;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上述内容由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3)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磋商,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8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交纳方式:转账、保险、保函或电汇、现金方式名 称: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支行账 号:633630471注:此账号为保证金专属账户,只用于保证金对公转账,其它款项(文件费,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费)则交到基本户。保证金缴纳说明:供应商于保证金转账后持网银、保险、保函或电汇凭证(截图)复印件到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收据。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退还说明:未成交人需提供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磋商保证金一次性退还未成交人。成交人需提供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成交人一次性退还磋商保证金。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50下午14:00--17:3010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将做不通过形式评审处理;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1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编制目录及页码,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电子标书(U盘或光盘)壹份(应包括纸质标书的全部内容)。1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13开标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民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 14是否退还响应文件□是否15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及从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1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7报价轮数(二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响应价,不公开);第二轮报价及承诺(经磋商小组成员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后,供应商响应磋商内容、报出最终报价)。18备选方案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19招标代理费 1、成交人应承担本次招标的代理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96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陆拾元整),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2、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0报价说明报价方式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及总价报价,本项目设置磋商总报价及综合单价的采购上限价,各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及综合单价不得高于采购人的采购上限价及任一综合单价,否则视为废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及价格因素,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填报,成交后严格按照成交报价执行,不进行任何调整。21履约保证金无22付款方式(具体内容双方合同中约定);2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审查□不适用■适用(审查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评审时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10%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最后报价×90%。不符合(财库﹝2020﹞46 号)及( 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均不予扣除价格。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内容2.1本项目项目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合格的供应商3.供应商应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条件。3.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4.费用4.1成交人应承担本次招标的代理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96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陆拾元整),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4.2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构成5.1本项目磋商文件由以下所列内容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五章采购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磋商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发现要求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供应商必须在收到磋商文件后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加盖公章)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6.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6.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7.磋商文件的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7.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要求(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响应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报价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9.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报价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服务内容、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0.语言及计量单位10.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项目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0.2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1.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11.1报价一览表11.2投标函部分格式11.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11.4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11.5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1.5.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提供格式的各供应商自拟。12、投标报价12.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及总价报价,本项目设置磋商总报价及综合单价的采购上限价,各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及综合单价不得高于采购人的采购上限价及任一综合单价,否则视为废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及价格因素,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填报,成交后严格按照成交报价执行,不进行任何调整。13、报价说明13.1供应商须就“采购要求”中所参与投标的分包中产品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3.2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产品的竞争性报价。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13.3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14.响应文件有效期14.1响应文件有效期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响应文件的书写要求15.1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15.2响应价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5.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非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标。15.4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处逐一签名;要求盖公章处应盖单位的公章。15.5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将做不通过初步评审处理;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16.投标保证金16.1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16.2保证金形式: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保函。16.3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6.4成交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7.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8.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正本和副本的数量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供应商应将正、副本响应文件及电子版响应文件密封递交。18.3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以下内容并加盖密封章(或公章):18.3.1采购人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18.3.2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18.3.3供应商名称:18.3.42023年05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8.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9.1响应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2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提交到“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5、评审程序20.磋商20.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磋商会议。20.2磋商程序:(1)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2)介绍参加磋商会议的相关部门;(3)工作人员宣布磋商会议开始前对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书的查验结果;(4)供应商代表检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性,由工作人员开启符合要求封包的响应文件;(5)确定磋商的顺序(以提交响应文件签到顺序进行);(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7)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8)磋商结束,进入综合评审阶段。20.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质量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0.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0.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3.评审工作程序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要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23.2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3.3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少数服从多数推荐产生候选人顺序。六、成交结果24.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25.成交通知书25.1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5.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人解释落标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6.签订合同26.1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响应文件、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七、其他事项2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的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29.投诉2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潜在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潜在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潜在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潜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潜在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9.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潜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潜在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潜在供应商。29.4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当地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0.解释权30.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第三章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按综合评分表中规定的各项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的评审方法。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第一阶段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二阶段磋商小组按最后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家成交候选人。若最后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较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相同,则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若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由磋商小组不记名投票确定。其他评审说明:1)供应商须对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并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本评标办法不承诺最低价成交。2.评审标准2.1形式评审准:详见附表一《形式评审表》;2.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附表二《资格性评审表》;2.3响应性评审标准:详见附表三《响应性审查表》;2.4详细评审标准:详见附表四《详细评审表》。3.评审程序3.1形式评审只有通过形式评审,才能进入资格评审;3.2资格性评审只有通过资格性评审,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3.3响应性审查只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3.4详细评审3.4.1磋商小组成员按附表四《详细评审表》规定的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分。3.5统分原则3.5.1统计分数原则: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5.2按评标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名次序。若最后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较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相同,则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若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则由磋商小组不记名投票确定。其他说明: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符合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评标价格在享受的价格扣除10%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最后报价×90%。开标时,不符合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均不予扣除价格。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注:根据财政部文件《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附表一:形式评审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1形式评审标准签字盖章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响应报价(包括分项报价,数量、单价及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响应报价不得缺项、漏项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文件形式正、副本完整,且标记明确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必须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1形式评审标准其他情形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附表二:资格评审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资格评审标准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2资格评审标准书面声明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附表三:响应性评审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响应性评审标准采购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 项规定。3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3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或优于磋商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之规定。3响应性评审标准实质性条件未出现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或响应文件中未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附表四:《详细评审表》(总分100分)(1)《报价得分评审》(总分20分)项目评分内容及标准得分价格分评审办法(满分20分)床位基本保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为整数时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10注: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3项相关规定的,其磋商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评审价格=最终报价*90%。0-10分价格分评审办法(满分20分)医务人员基本保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为整数时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10注: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3项相关规定的,其磋商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评审价格=最终报价*90%。0-10分 (2)《技术部分评审》(总分8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细则1服务方案(满分20分)第一档: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置,承保,保全等相关服务)较合理、完整、可行,服务方案内容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性较好,内容描述具体、针对性强,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目标等理解准确到位,对项目中的主要难点、重点分析到位且有合理、可行的应对措施,得13-20分;第二档: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置,承保,保全等相关服务)基本合理、完整、可行,服务方案内容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性好,内容描述具体、针对性强,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目标等理解到位,对项目中的主要难点、重点分析到位且有应对措施,得6-12分;第三档: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置,承保,保全等相关服务)基本合理、完整、可行,服务方案内容对磋商文件的响应性一般,内容描述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目标等理解不到位,对项目中的主要难点、重点分析不到位,应对措施不合理,得1-5分。2理赔方案(10分) 第一档次:理赔方案完全符合项目要求,所列服务范围全面,针对性强;符合本项目实际,切实可行,理赔程序陈述清晰、时效合理可行、运营报告分析合理得 8-10 分; 第二档次:理赔方案符合基本项目要求,所列服务范围全面,针对性一般;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理赔程序陈述一般、时效合理,可行、运营报告分析一般的得4-7 分; 第三档次:理赔方案简单,缺乏合理性及针对性,对理赔程序陈述模糊、运营报告分析不到位的得 1-3分; 第四档次:无理赔方案的得 0 分。3理赔时限及承诺(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快捷、安全、及时、准确的赔款支付情况横向比较后酌情打分。1、理赔承诺较为完善,理赔时间较短(不超过5天)、理赔保障措施合理的,得8-10分;2、理赔承诺一般,理赔时间超过5天以上,理赔保障措施一般的,得4-7分;3、理赔承诺不完善或未提供理赔承诺的,得1-3分。4、未作出承诺的,该项内容不得分。4偿付能力(20分) 以2020年-2022年平均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偿付能力报告或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表进行评审,未提供证明材料或低于100%的,不得分。(1)供应商或总公司的偿付能力在200%以上(含200%)的得20分;(2)供应商或总公司的偿付能力在200%以下至150%(含150%)的,得13-19分;(3)供应商或总公司的偿付能力在150%以下至100%(含150%)的得7-12分;(4)供应商或总公司的偿付能力在100%(含100%)的得1-6分。5供应商综合实力、管理能力(10分)1、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管理能力进行评审。(满分5分) 第一档:企业综合实力、管理能力较好、财务状况良好得4-5 分;第二档:企业综合实力、管理能力一般,得2-3 分;第三档:企业综合实力、管理能力较差得0-1分。2、供应商2020年至今为其他单位提供过类似医疗责任保险承保服务经验的得2分,每增加一项加1分,最多得5分。注:须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如赔偿限额等)可以隐去)。6后续服务方案及承诺(满分5分)第一档:后续服务能力强,服务体系成熟完善,保障性强,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详实具体,针对性强,违约惩罚措施有力,得4-5分;第二档:后续服务能力一般,服务体系完整,保障性好,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具体,有一定针对性;违约惩罚措施一般,得2-3分;第三档:后续服务能力弱,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一般,缺乏针对性;无违约惩罚措施或措施不具体,得0-1分;7增值服务及优惠(满分5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承诺的其他增值服务及优惠条件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供应每承诺一项增值服务或优惠条件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增值服务及优惠条件的相关承诺,并在服务方案中说明)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略(最终以双方签订为准)第5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保险责任内容要求1.赔偿给患者的费用包括: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承担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纠纷的赔偿责任。包含经人民法院诉讼、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调解、第三方鉴定、玉溪市医疗纠纷调处中心调解及医患双方协商范围内的赔偿费用。责任范围:住院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用具费、后续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赡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费;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患方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同的费用。2.保险责任承担方式为期内发生赔偿制(玉溪市人民医院在投保服务期间的医疗行为引发的医疗纠纷均进行赔偿)。3.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玉溪市人民医院投保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4.依法开展医疗护理诊疗工作中,因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及医疗意外均在保险范围内。5.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法律费用,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保险费、保全费等,保险人在约定的限额内也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对法律费用的每次索赔赔偿金额以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为准,计入每次案件赔偿限额内,每个案件法律费用赔偿额不得超过3万元。6.保险承保的医务人员包括在被保险人处学习的研究生及其他参加实习、进修、培训的人员,但上述人员应在其导师的指导下参与诊疗护理活动。7.保险承保的医务人员包括被保险人外请的医务人员,但外请的医务人员应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活动。8.我院提交完理赔材料,及时支付我院理赔款(不超过3个月)。2、保险赔偿范围要求1.一是金额在10000元以下、经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二是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调处中心)调解的医疗纠纷;三是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解的医疗纠纷;四是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医疗纠纷。不得设件数限制。赔偿限额、赔偿项目、赔偿比例如下表:赔偿途径赔偿比例单件赔偿限额年度赔偿限额赔偿件次法院判决100%30万元1000万无限制人民调解90%(有鉴定结论的100%)30万元1000万无限制行政调解100%30万元1000万无限制双方协商1万1万1万无限制2.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保险法》赔偿项目纳入赔偿范围。三、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保险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四、采购预算限价:按照采购单位床位、医务人员的实际情况计算,具体如下:名称数量 (2023年人、床实际)采购预算单价(元)备注床位基本保费1500床370元/床/年 医务人员基本保费2010人370元/人/年 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单价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服务期限三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续签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每年度服务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违约、赔偿、缔约过失等责任。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保险责任追溯期2年,即自保险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之日起,玉溪市人民医院投保服务期间的医疗行为引发的医疗纠纷向承保公司报案的时间为2年。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民康招字YX-CS2023-006.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民康招字YX-CS2023-006.供应商名称 磋商报价(全费用) 床位基本保费 元/床/年 ;医务人员基本保费 元/人/年 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备注注:本表须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部分格式1.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你方采购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报价一览表”所报的价格承担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供应商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我方同意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单位被确定为成交人,则至合同履行完为止,本函保持有效。3.若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人:(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我方将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采购合同,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采购内容及资料。(3)我方承诺若成交,不违法转包、分包本项目,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4.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或部分没收。5.一旦我方成交,我们将按照承诺的内容提供服务,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督促。6.无论成交与否,我们愿意承担本项目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盖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开户银行电话:日期:年月日2.投标保证金致:(采购人)我方为(项目编号)的(采购项目名称)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方式划入规定账户。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90日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附件:保证金收据或凭证复印件粘贴此处;供应商:(盖公章)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注:附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五、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格式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民康招字YX-CS2023-006.名称 数量 (2023年人、床实际)全费用单价 床位基本保费1500床 元/床/年医务人员基本保费2010人 元/人/年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格式自拟)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方案;2.理赔方案;3.理赔时限及承诺;4.偿付能力;5.供应商综合实力、管理能力;6.后续服务方案及承诺;7.增值服务及优惠;8.其他有助于评标的资料..............附件:售后服务承诺(采购人):本着诚信的原则,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我单位(公司)的投标如果有幸成交,我们将认真履行如下服务承诺:1、服务时间承诺:2、项目实施承诺:3、售后服务承诺:4、……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质量保证承诺致:(采购人)作为(供应商名称)参与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对所提供的服务现慎重做出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3、……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保密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贵单位的编号为、项目名称为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等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四、磋商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五、未经采购人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采购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格式自拟)七、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移动电话联系方式邮 箱 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本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 注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企业荣誉(如有)、获奖证书(如有)等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及声明(格式自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信誉要求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上述内容由供应商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承诺,我方参加(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我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格式自拟)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如实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成交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须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附件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附件4:投标产品为或其中包含《环境标志产品》的,应提供财政部、环保部颁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如有)附件5:投标产品为或其中包含《节能产品》的,应提供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如有)玉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二轮报价(最终报价)及承诺书致:玉溪市人民医院经磋商后,按磋商文件提出的采购内容及有关要求,我方愿以:床位基本保费元/床/年;医务人员基本保费元/人/年的报价作为最后报价承担该项目的全部采购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及有关要求和我方响应文件的承诺,承担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供应商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其它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最后磋商承诺书不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2.最后磋商承诺书应单独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于磋商结束后当场填报。:欢迎关注本公司微信公众号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环山路168号(近业地产)5楼邮箱:1985864690@qq.com联系电话:1570697990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医疗责任保险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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