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保中标结果公示(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



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

采购单位
临沧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临沧市
公告时间
2025-12-2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5-12-04
中标日期
2025-12-25

中标供应商
云南万展科技有限公司;

总中标金额
¥56.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正雄、李天雅

项目联系电话
16687616087、0883-2160618

采购单位
临沧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临翔区凤翔街道南塘街1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83-213705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16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6687616087、0883-2160618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CZC2025-G3-00865-YNTD-0093

二、项目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
供应商名称:云南万展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5幢28层2801、2811室
中标金额(万元):56.2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8.0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

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飞利浦4.0DR仪全机保修、联影40排CT(UCT528)全机保修、西门子数字胃肠机技术保修、临沧市人民医院公共部分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跃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高玉陈,王萍,李林芳,王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取(参照服务收费标准下浮40%,计算基准价为中标金额),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金额:0.505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沧市人民医院
地址:临翔区凤翔街道南塘街116号
联系方式:0883-2137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1611室
联系方式:16687616087、0883-2160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正雄、李天雅
电 话:16687616087、0883-21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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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发售稿)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docx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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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企业声明函.pdf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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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企业声明函.pdf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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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中标结果公告.pdf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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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CZC2025-G3-00865-YNTD-0093采购人:临沧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8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5第五章采购需求70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5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须知为规范临沧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和使用,整理交易操作流程等内容供各位潜在投标人学习,请认真阅读以免影响投标。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提前在政采云平台注册账号并办理数字证书(CA)。涉及电子交易平台使用问题的,请致电“政采云”平台:95763。1.1政采云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下同)注册账号。操作路径:政府采购云平台首页—商家入驻—云南省(找到云南省立即前往)—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入驻登记(立即登记),投标人根据平台系统提示逐步进行操作即可。1.2须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lccb.html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投标人可自行选择。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注册账号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线申请获取电子招标(或采购)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CA数字证书申请系统(详见1.3)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此前已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申请过云南CA数字证书的,不用重复申请数字证书,可以互通共用。2.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操作流程2.1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操作学习: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学习。(操作路径:登录首页—操作指南—登录投标人账号—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学习)。2.2招标(或采购)文件获取:投标人可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到截标前,请各位投标人合理安排好时间,妥善处理好文件下载与制作投标文件时间关系。2.3投标文件编制与导入2.3.1投标文件编制:(操作路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2.3.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2.3.3投标文件导入:单个资料上传不能大于100MB或300MB(具体以政采云平台系统要求为准)。2.3.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当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上编制投标文件,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后缀名:.jmbs),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后,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具体操作请下载附件(投标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4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上传或撤回投标文件。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均为无效投标人。2.5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参加开标活动。远程解密、签字确认时间:本项目远程解密时间为30分钟,签名确认时间为5分钟,请投标人务必携带加密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和签名确认工作。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投标人放弃此次投标;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第一章招标公告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CZC2025-G3-00865-YNTD-00932.项目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3.预算金额:62.5万元/年4.最高限价:62.5万元/年5.采购需求:飞利浦4.0DR仪全机保修、联影40排CT(UCT528)全机保修、西门子数字胃肠机技术保修、临沧市人民医院公共部分服务。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1.4.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3.3其他条件: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复核为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05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2月12日。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需到原办理点进行升级后方可使用)。云南省省外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通过CA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的视为合法获取了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系统操作问题:请致电政采云:4008817190(客服热线);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递交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说明:(一)若投标人熟悉“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投标程序,不到现场参加投标的,应提前(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二)到现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建议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CA)、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参与投标。(三)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四)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五)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其编制的投标文件将无法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五、开启1.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3.投标文件解密方式:远程解密或现场解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智能开标,开标网址:http://www.zcygov.cn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金额:6000.00元方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他: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及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塘街116号联系方式:0883-21370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1611室联系方式:166876160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正雄、李天雅电话:16687616087、0883-216061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2采购人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塘街116号联系人:施老师电话:0883-2137055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1611室联系人:李正雄、李天雅电话:16687616087、0883-2160618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LCZC2025-G3-00865-YNTD-0093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62.5万元/年3.1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3.2服务地点临沧市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3.3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6.1投标前答疑会不组织10.1招标文件的询问时间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账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进行不署名提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询问联系人:李天雅联系电话:16687616087邮箱:601413617@qq.com10.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且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账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0.5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12.1语言文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6.1报价货币人民币17.1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18.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小写: 6000.00元(大写: 陆仟元整 )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开户名称: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凤翔支行账号:53050177613600001184联系人:李天雅联系电话:16687616087注:1、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以投标人自身名义开具的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2、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3、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备注栏内受字数限制无法写全项目名称的,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并简写项目名称),如未注明项目名称(备注栏内受字数限制无法写全项目名称的,须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并简写项目名称)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请潜在投标人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四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20.1投标文件编制及格式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包含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所有内容。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特别注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处理。(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表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20.2投标文件的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包含投标人电子文档和投标文件的全部)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21.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须知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参与的项目,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现场或远程解密时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其编制的投标文件将无法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1)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仔细查看相关操作流程,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无法读取导入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投标人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及电子签章。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须先办理数字证书(CA)。投标人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投标人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云南省外省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3)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其编制的投标文件将无法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CA)对该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21.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投标文件递交”25.1评标委员会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25.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0.1履约保证金无31.1付款方式1、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全额增值税发票交甲方审核通过后,给付合同总金额的30%款项;2、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给付总金额30%款项;3、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给付合同总金额40%款项。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规定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因乙方未向甲方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32.1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取(参照服务收费标准下浮40%,计算基准价为中标金额),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收款单位: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支行账号:953008010007154188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其他内容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4.2中小企业(如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制造商信息。3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3)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与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4.4监狱企业(如有)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4.5特别提示本项目投标文件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在开标时,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承担本项目。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采购需求、服务地点及合同履行期限3.1采购需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服务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4.3如投标人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4.4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费用承担5.1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6、投标前答疑会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前答疑会,书面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7、质疑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受理质疑部门:云南同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联系人:李正雄电话:18213613209传真:0883-21606187.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提供签字、加盖公章的原件。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7.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8、投诉8.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标人提供的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标办法10、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10.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账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进行不署名提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0.2招标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且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账号【或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0.5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11.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2、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1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2.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须确保每张图片须清晰可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应尽量不大于100M,否则可能无法生成投标文件。13.2本项目若分包(标段)时,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标段)采购的,投标文件应按包(标段)分别编制,单独上传。13.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14.1投标人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投标报价★15.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15.2投标人须就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15.3投标人应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测算出单价及总价,该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指定设备原厂维保费、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中的人工费、差旅费、各种维修设备所需的核心配件和零配件、材料费、安装及测试、税费等全部费用。15.4该报价单价一旦成为成交价,其单价在合同期内不得调整,以实际采购数量按实结算,投标人不得因采购人增加或减少数量要求调整成交单价。收取其他任何费用。15.5本采购项目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一定成为中标人。15.6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且未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6.投标货币16.1投标以人民币报价。★17、投标文件有效期17.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及采购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8、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18.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交纳到指定的账户,并且必须以投标人自身名义开具的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8.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9.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0、投标文件的编制20.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应包含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所有内容。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中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特别注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否则作为无效处理。(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表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20.2投标文件的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包含投标人电子文档投标文件的全部)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注:在需要电子签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20.3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均应采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使用中国或国际标准单位。20.4最后报价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20.5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20.6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扫描件)、关键内容、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资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四、投标文件递交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1.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现场或远程解密时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CA)对该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其编制的投标文件将无法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须知”。21.2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zcy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参与的项目,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CA)对该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21.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在本章第21.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2.2投标人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还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2.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20条和第21条规定进行编制和上传。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邀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远程开标会议。23.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3.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主持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按照上述开标顺序,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3)唱标:智能播报/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3.4开标工作人员将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须远程签字确认。23.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4.资格审查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评标25.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25.2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25.3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及名单在评标结束之前保密。25.4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原则。25.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25.6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及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25.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本须知19条款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5.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6.废标、终止26.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6.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3出现26.2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六、中标结果27、中标人的确定27.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本次采购活动不保证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7.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回投标文件。28、中标通知书28.1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9.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履约保证金30.1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的金额及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0.2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1、付款方式31.1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标服务费32.1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取(参照服务收费标准下浮40%,计算基准价为中标金额)。32.2中标人应在接收“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中标服务费。33、招标文件编制依据33.1本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其他内容: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4.2关于中小企业:34.2.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4.2.2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4.2.3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4.2.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2.5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4.3.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4.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4.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同质同价优先就近采购本地或本省产品、服务。34.4关于监狱企业:34.4.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4.4.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4.4.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以下合同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以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商定为准)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合同编号:(项目编号)(自编号)甲方:临沧市人民医院乙方: 甲方(采购人): 地 址: 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电 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 月 日乙方(供应商):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 办 人:电 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达成本维保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具体条款、附件及合同中提及的其他文件。一、维保项目名称序号使用科室维保项目名称数量单位维保费用(元)备注合计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备注二、维保范围及服务方式1、医疗设备维修维护服务2、乙方应根据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定义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养、热线抢修和维修服务。服务期限:。2.1日常保养服务1、乙方对所提供的维保设备实行每个月定期维护、巡检制度,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确保甲方设备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每次保养后需提交书面《维修保养报告》,如实反映保养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以此作为费用结算依据。2、指导甲方正确操作及安全使用设备(设施),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2.2抢修、维修服务乙方提供小时热线抢修服务(抢修热线电话为:),对于在约定抢修时段里提出的抢修要求,乙方应做到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在小时内抢修完成(特殊情况除外)。热线抢修时段选择表时间类型热线抢修应答时段选择1周一至周日,每天24小时√2.3更换零部件1、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设备保养时发现存在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乙方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或维修,否则,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同时,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因乙方原因造成零部件更换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的原装全新部件,适配于甲方设备,且上述配(备)件及耗材的质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否则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3、若由甲方承担的,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设备的生产商在本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甲方亦有权从第三方进行采购,乙方对此无异议。三、付款方式:1、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全额增值税发票交甲方审核通过后,给付合同总金额的30%款项;2、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给付总金额30%款项;3、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给付合同总金额40%款项。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规定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因乙方未向甲方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四、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设备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2、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3、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开展的工作进行监督,如乙方所进行的工作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修改、重做。五、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保证:其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合同。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设备维护服务。乙方应于每次保养、维修、维护工作完成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并由甲方对乙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确认。如乙方所进行的工作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无条件予以修改、重做。3、乙方在提供设备保养、维护的过程中,如发现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设备需更换部件、更换部件可能会影响设备的功能(性能)等情况,乙方应在进行更换前提前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维护。4、乙方对其所更换的配件提供质保年。5、乙方应自行聘请工作人员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设备维护保养服务,乙方所聘请的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有能力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工作。乙方应确保其工作人员在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的安全,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乙方怠于履行该义务,给甲方、其工作人员或任何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6、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确保甲方设备的完整性,并确保安全作业,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7、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行使。六、违约责任1、如甲方超出本合同付款条款规定期限30天仍未支付相关款项,乙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及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天合同总金额0.3%计算)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合理的律师费等)。自乙方发出书面通知7个工作日起,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2、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如自然灾害、爆炸、房屋倒塌、暴乱、坠机及蓄意破坏、缺乏燃料或水电、劳资纠纷、罢工、战争等),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并及时通知甲方。3、乙方应甲方要求进行技术服务前,若发生甲方隐瞒其机器曾自行或请第三方修理调整、换装零件、改装机器及备件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4、甲方或其代表未遵照保养及操作手册上的程序所进行操作所引起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5、除不可抗力或乙方不可能控制的因素导致的情形外,因为乙方过错无故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直接损失,该损失赔偿额最高不超过本合同签署时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设备当期服务合同价款的10%。七、保密和隐私1、双方有义务对本合同进行保密;乙方或其供应商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于本合同项下及提供服务期间所提供的信息,甲方应予以保密,乙方或相关法定所有权人对该信息享有所有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仅能用于履行本合同规定之目的,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公开或泄露给第三方。前款保密规定在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之后仍然有效。2、在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乙方可能需要从设备上存取、查看或下载包含个人数据的计算机文档。个人数据包括可用来直接或间接地识别出个人的个人相关信息。个人数据可能包括个人健康信息(例如图像、心脏监控数据、病历编号)和非健康信息(例如出生日期、性别)。乙方对个人数据的使用仅限于履行本服务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必需的限度内。同时,乙方应对本合同以及因履行本合同所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交付的所有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计算机文档个人隐私信息擅自使用、公开或泄露给第三方,不得将上述资料或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知晓,亦不得将其用于非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用途,否则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的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八、合规双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时将遵守所有可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别是与反贿赂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九、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终止、解释、履行和本合同项争议的解决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十、合同生效本合同应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始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12、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附件1:廉洁购销协议;附件2:中标通知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报价部分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一、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方式服务承诺备注小写:金额:大写:方式: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注:1、承诺一栏中,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做无效标书处理。3、此表中的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允许另有折扣说明。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资格部分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0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3.其他条件: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复核为准)。七、构成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的其他资料(若有,内容格式自拟)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技术部分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一、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应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第五章采购需求“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维保服务指标要求投标维保服务指标响应偏离情况说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表格填写说明: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中的维保服务指标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要求的,提供维保服务指标各项要求的书面承诺或维保服务指标规定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视为不响应该条维保服务指标要求。二、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三、服务保障措施(格式自拟)四、构成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其他资料(若有,内容格式自拟)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商务部分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一、投标人信息表(请投标人如实填写本表信息)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投标人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亲自出席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四、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据此函,我单位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投标总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17.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7、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并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如因我方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愿意接受一切不利于我方的后果。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其他补充说明,若有)。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保证金致:(采购人名称)本书作为(投标人名称)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的保证。由(开户银行名称)提供的(填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方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1)从开标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2)开标、评标到定标期间发生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3)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中标后未按规定交付中标服务费。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90日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须逐条对应投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条件,认真填写该表。商务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申请人资格条件、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投标有效期、付款方式、合同条款内容等要求。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偏离情况”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如无偏差,投标人不需要填写此表,但应声明:“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商务条款的要求,无偏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虚假材料的承诺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现对我公司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中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文件材料的真实性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材料、资质与资格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技术参数材料等均是真实的。2、我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材料满足采购人依照本投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核查的要求,若根据我方提供的材料无法进行核查或者核查结果证明我方提供的材料不实,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我方郑重承诺:如提供虚假、不真实资料,我方将接受相关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八、备件更换方案(格式内容自拟)九、人员配备方案(格式内容自拟)十、培训方案(格式内容自拟)11、类似项目业绩序号业主单位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完成时间备注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文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十二、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投标人填表时应择一明确自己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年 月 日注: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电子签章)年 月 日十三、构成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其他资料(若有,内容格式自拟)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按照国家标准以及相关规范执行。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医学影像科飞利浦4.0DR设备维保服务参数要求1、项目总体要求1.1项目内容:飞利浦4.0DR仪全机保修。1.2服务期限:服务期为36个月。1.3投标人具备维护、保养、维修相应设备的服务能力。2、服务内容2.1维保设备情况2.1.1设备品牌型号:飞利浦4.0DR仪(一台)。2.1.2使用年限:本CT机自2021年1月安装使用至今。2.1.3维保范围:整机全保,含球管探测器。2.2维保费用包含内容2.2.1系统性能方面测试、调试及校准,设备图像质量的检测,必要的机械、电气的检查和机器设备的清洁,以及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维修,并定期对设备的数据进行备份,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运行的维修。2.2.2使用设备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提供免费咨询,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给医院提出建议和意见。2.2.3整机全保免费更换球管、探测器等的所有备件(附属设备相机、高压注射器、稳压电源及空调除外)。3、服务能力要求3.1具有本DR仪保修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信誉良好的维保单位。3.2投标人具有同仪器设备保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3.3零配件的合法保障:所更换配件必须是全新原厂配件(已停产配件可使用原厂返修件),进口配件需提供海关报关单,国内至少有一个配件库,并提供证明文件,以保证零配件应是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3.4投标人在国内拥有专业的技术支持团队并且≥5人,提供姓名。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设备生产者研发和工厂的技术、物力支持。4、技术要求4.1投标人提供定期保养:在一年内至少提供4次定期维护,每次维护保养完成后,须向采购人提供维护保养报告,应在预期维护保养时间之前一周内通知采购人保养时间。4.2定期的维护保养服务包括:设备的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等。4.3维修使用须提供全新高值配件,并保证设备经维修后的技术参数与原机数据相同。4.4服务响应时间:设备发生故障时,投标人须在2小时内响应,提供电话、网络等技术支持。如以上技术支持无法解决设备故障,投标人应在12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进行维修,排除故障。4.5设备开机率全年95%以上(以365天计算),如有不足时需通过延长保修期补足,补足的天数在合同期满后顺延执行。(2)医学影像科联影40排CT设备维保服务参数要求1、项目总体要求1.1项目内容:联影40排CT(UCT528)全机保修。1.2服务期限:服务期为36个月。1.3投标人具备维护、保养、维修相应设备的服务能力。2、服务内容2.1维保设备情况2.1.1设备品牌型号:联影40排CT(UCT528)(一台)。2.1.2使用年限:本CT机自2020年3月安装使用至今。2.1.3维保范围:设备整机全保(包含球管、高压发生器、探测器,后处理工作站在内的设备所有配件),但不含周边设备及未列明的第三方产品(附属设备相机、高压注射器、稳压电源及空调除外)。3、维保费用包含内容3.1质量保证:保修期内,保证以上设备的运行质量及图像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定期进行调校/校正(不在保修范围内的部件造成质量不达标除外),保证以上设备能通过省、市有关质监部门的检测,须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检测。3.2可提供基于宽带接入的、可动态远程监测招标设备温湿度实时曲线的软件及硬件,具备对标的设备的电气环境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能力。3.3零备件供应:为保证采购方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与图像质量,所有更换的零部件必须全新原厂配件。3.4能及时获取并提供全套完整的系统软硬件改版措施,保证设备处于最佳状态。4、服务能力要求4.1具有本CT机保修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信誉良好的维保单位。4.2投标人具有同品牌同型号CT设备保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3零配件的合法保障:所更换配件必须是全新原厂配件(已停产配件可使用原厂返修件),进口配件需提供海关报关单,国内至少有一个配件库,并提供证明文件,以保证零配件应是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4.4投标人在国内拥有专业的技术支持团队并且≥5人,提供姓名。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设备生产者研发和工厂的技术、物力支持。5、技术要求5.1投标人提供定期保养:在一年内至少提供4次定期维护,每次维护保养完成后,须向采购人提供维护保养报告,应在预期维护保养时间之前一周内通知采购人保养时间。5.2定期的维护保养服务包括:设备的安全检查、影像质量检查、设备除尘保养、运行状态检查等。5.3维修使用须提供全新高值配件,并保证设备经维修后的技术参数与原机数据相同。5.4服务响应时间:设备发生故障时,投标人须在2小时内响应,提供电话、网络等技术支持。如以上技术支持无法解决设备故障,投标人应在12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进行维修,排除故障。5.5设备开机率全年95%以上(以365天计算),如有不足时需通过延长保修期补足,补足的天数在合同期满后顺延执行。(3)医学影像科西门子数字胃肠机设备维保服务参数要求1、项目总体要求1.1项目内容:西门子数字胃肠机技术保修。1.2服务期限:服务期为36个月。1.3投标人具备维护、保养、维修相应设备的服务能力。2、服务内容2.1计划性每季度定期的技术服务检测包括机器清洁、性能测试及校准、必要的机械或电气的检查,以及非紧急性质的补救性服务,和确保系统能按照制造商的产品规格运行的服务。定期向采购人提供书面保养报告及整机质量评估报告。2.2投标人须具有经合法校正的维修工具、仪器,备件供应100%保障。2.3整机技术保(不包含零配件)。3、服务能力要求3.1具有本仪器仪保修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和服务能力、信誉良好的维保单位。3.2投标人具有同仪器设备保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3.3零配件的合法保障:所更换配件必须是全新原厂配件(已停产配件可使用原厂返修件),进口配件需提供海关报关单。国内至少有一个配件库,并提供证明文件,以保证零配件应是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3.4投标人在国内拥有专业的技术支持团队并且≥5人,提供姓名。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设备生产者研发和工厂的技术、物力支持。3.5服务响应时间:设备发生故障时,投标人须在2小时内响应,提供电话、网络等技术支持。如以上技术支持无法解决设备故障,投标人应在12小时内到达设备使用现场进行维修,排除故障。(4)公共部分1、每年365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有专人接听电话并全程协调资源,30分钟电话响应,工程师6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2、每年至少4次(每季度1次)定期维护保养,使之保持国家质量计监部门之标准,并提供详细记录报告。3、零备件供应:为保证采购方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与图像质量,确保更换的备件为原装备件,所更换的备件安装完成后达到设备安全运行标准。4、服务期间保证设备开机率不低于95%。以365天计算停机时间不超过15天,超期1天合同顺延3天。5、投标人在国内拥有专业的技术支持团队并且≥5人,提供姓名,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设备生产者研发和工厂的技术、物力支持。四、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需求或者服务期限和地点:1、服务期限:3年。2、服务地点:临沧市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1、维修备件验收,安装前对备件进行验收。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资料。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拥有稳定的技术服务队伍,项目技术负责人并提供联系方式。2、供应商具备丰富的维保经验。3、供应商能够培训使用科室设备故障的处理方法。第六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1.1资格审查标准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项规定3.1.2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并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未出现缺项、漏项,对所投全部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资料提供、内容、文件签署等要求。低于成本价的情形评标委员会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的情况。其他实质性条件(1)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2详细评审标准评审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总得分满分100分,投标人的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评分因素分值投标报价F1:10分。技术部分F2:60分。商务部分F3:30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报价评审报价得分F1(满分1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评审及符合性评审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政府采购政策: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应考虑的优先条件和价格折扣:所投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即所投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并且所投所有货物均由小微企业生产时,所报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对监狱企业提供货物部分的最终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最终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部分的最终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最终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60分)维保服务要求(满分30分)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指标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要求的,得满分30分,每出现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服务方案(满分20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进行评分,项目服务方案中至少包括4项内容:(1)项目需求分析(2)维保服务内容(3)安全服务措施(4)应急预案措施上述4项内容,每项内容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内容阐述详细、全面完整、条理清楚,方案可行性和针对性强得满分20分。每缺漏一项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不足的扣3分,分数扣完为止。注:不足是指:相关方案及措施内容生搬硬造,阐述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涉及内容无重点,未能体现出本项目的特点或与实际需求不完全相符;对相关承诺及措施内容的关键要求没有详细说明、相关方案内容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不完善;内容过于简略或不能保障项目实施;方案不合理、针对性和可行性欠缺等任意一项类似缺陷或瑕疵。服务保障措施(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保障措施完整、全面、具体、详细,针对性强,可行性强的。第二个档次(8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保障措施完整、全面、具体、详细,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的。第三个档次(6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第四个档次(4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承诺及安全保障措施基本完整,具有简单的针对性和可行性的。第五个档次(2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保障措施有缺漏,缺乏针对性和可行性的。第六个档次(0分):未提供服务保障措施的不得分。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得分F3(满分30分)备件更换方案(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备件更换方案制定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方案完整、目标准确,产品采购渠道清楚,供货措施合理有效;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强,能够保证产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到位的。第二个档次(8分):备件更换方案制定较完整,表述较准确、条理较清晰,方案较完整、目标较准确,产品采购渠道较清楚,供货措施较合理;针对性和可实施性较强,能保证产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到位的。第三个档次(6分):备件更换方案基本完整,表述基本准确、条理基本清晰,方案基本完整、目标基本准确,产品采购渠道基本清楚,供货措施基本合理;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基本合理,能保证产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到位的。第四个档次(4分):备件更换方案制定不够完整,表述不够准确、条理不够清晰,方案不够完整、目标不够准确,产品采购渠道不够清楚,供货措施不够合理;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不够准确,难以保证产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到位的。第五个档次(2分):备件更换方案制定不完整,表述不准确、条理不清晰,方案不完整、目标不准确,产品采购渠道不清楚,供货措施不合理;无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不能保证产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到位的。第六个档次(0分):未提供备件更换方案的不得分。人员配备方案(满分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置充足、结构合理、专业齐全、人员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能较好的满足本项目服务工作要求的。第二个档次(8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置较充足、结构较合理、专业较齐全、人员素质较高、工作经验较丰富,能较好的满足本项目服务工作要求的。第三个档次(6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置基本满足项目需要、人员结构基本合理、专业配置基本合理、人员素质不高、工作经验基本满足要求,基本满足本项目服务工作要求的。第四个档次(4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置难以满足项目需要、人员结构不够合理、专业配置不够合理、人员素质及经验不足,难以满足本项目服务工作要求的。第五个档次(2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置不能满足项目需要、人员结构不合理、专业不匹配、无工作经验,不能满足本项目服务工作要求的。第六个档次(0分):未提供人员配置的不得分。注:相关人员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若有)、相关证书(若有)、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培训方案(满分5分)(1)具有详细具体的培训方案的得1分,不具有的不得分;(2)具有明确的培训目标的得1分,不具有的不得分;(3)具有明确、详细、具体的培训计划的得1分,不具有的不得分;(4)具有实用多样的培训方式的得1分,不具有的不得分;(5)具有科学合理的培训课程安排的得1分,不具有的不得分。类似项目业绩(满分5分)投标人每提供1项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得1分,满分5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类似项目的合同文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的不得分。3.2.1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3.2.2无效标条款详见本章附件B:无效标条件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2.政府采购政策2.1中小企业2.1.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1.5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监狱企业2.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应考虑的优先条件和价格折扣: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服务或货物的最终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所投服务或货物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因所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定时,评标价格不予扣除)。3.评审标准3.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3.1.1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见评标方法前附表。3.1.2符合性审查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2评分标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评标程序4.1符合性评审依据本章第3.1.2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4.2详细评审4.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1)按本章第3.2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1;(2)按本章第3.2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F2;(3)按本章第3.2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F3;(4)按本章第3.2项所列公式计算评审总得分。4.2.2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2.3技术部分(F2)及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投标人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投标人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2.5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标,并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2.6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4.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统计分数原则4.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4.4评标结果4.4.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评审及符合性评审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委员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审并计算评标总得分后,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评标总得分相等且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所有得分均相等时,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均相同时,按技术指标高优先、响应时间短优先的原则进行投票推荐,根据投票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4.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4.4.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标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4.5其他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口投标文件一、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临沧市人民医院的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飞利浦4.0DR仪全机保修、联影40排CT(UCT528)全机保修、西门子数字胃肠机技术保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云南万展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2169.80万元,资产总额为1237.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云南万展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12月25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云南万展科技有限公司14联系电话:0871-68109773万限医疗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投标文件一、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临沧市人民医院的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飞利浦4.0DR仪全机保修、联影40排CT(UCT528)全机保修、西门子数字胃肠机技术保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云南万展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2169.80万元,资产总额为1237.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云南万展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12月25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云南万展科技有限公司,第1页共4页,联系电话:0871-68109773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投标文件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投标人填表时应择一明确自己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注册登录使用须知全国个休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含个体工商户)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云南万展科技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30112077642968U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成立日期2013年10月09日行业其他软件开发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政府网站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云南万展科技有限公司,第2页共4页,联系电话:0871-68109773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CZC2025-G3-00865-YNTD-0093二、项目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云南万展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柏悦5幢28层2801室中标金额:562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2025年度设备维保项目(二次)服务内容:飞利浦4.0DR仪全机保修、联影40排CT(UCT528)全机保修、西门子数字胃肠机技术保修、临沧市人民医院公共部分服务。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地点:临沧市人民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萍、李林芳、王枫、高玉陈、郭跃超(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收取(参照服务收费标准下浮40%,计算基准价为中标金额),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金额:5058.00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沧市人民医院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塘街116号联系方式:0883-21370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南德标有限公司地址:临沧感临翔15畔街道忙畔社区同创SOHO总部经济区2-B幢写字楼16楼1611家联系方式:166976160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天雅、李正雄电话:16687616087、1821361320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维保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