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中标结果公示(谷城县应急管理局2025)



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062520250100032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谷财采备[2025]00521号
三、项目名称
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虹信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工业园烽火路光通信系统设备及器件生产车间1号4楼
中标(成交)金额:366.07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8.20(分)

货物类

名称: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规格型号: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数量:1批 单价: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龚拥政、冷选智、李新忠、周飞、范劲松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12-25
2、评审地点: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的70%执行;
2、收费金额:3.099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2、本次结果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ucheng.gov.cn/ggzycg/)上发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谷城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   址:谷城县城关镇谷阳路21号
联系方式:15271089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创立方产业园11号楼205
联系方式:181624730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扬帆
电   话:15271089557

相关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8c0c03a5-a8d4-9e8b-348d-4fb5eb9938a9.ofd
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采购文件.ofd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谷城县应急管理局的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KU高通量卫星便携站,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数智星通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18人,营业收入为550万元,资产总额为15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三断宽带自组网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杭州叙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9人,营业收入为860万元,资产总额为23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三断窄带自组网设备、PDT集群便携基站,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州维德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78人,营业收入为1820万元,资产总额为52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PDT+LTE多模融合终端,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素泰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7人,营业收入为720万元,资产总额为243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5.现场融合指挥调度箱,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深圳市蓝炬致远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8人,营业收入为560万元,资产总额为167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6.LTE专网基站,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蜀星通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280万元,资产总额为81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7.25米举高喷射泡沫消防车,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20人,营业收入为14200万元,资产总额为580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11/113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武汉虹信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4日112/113湖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25版)采购计划备案号:谷财采备[2025]00521号项目编号:,420625202501000327项目名称: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包编号:,420625202501000327采购包名称: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采购人(盖章):,谷城县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2.基本定义3.资金来源4.投标人资格要求5.费用承担6.保密7.语言文字8.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0.中标后分包11.电子投标说明(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三)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15.投标报价16.投标有效期17.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18.投标文件的加密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20.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实物样品23.演示(五)开标24.开标会议准备25.开标时间和地点26.开标程序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六)资格审查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七)评标29.评标委员会30.评标(八)中标31.确定中标人32.中标结果公告33.中标通知(九)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5.签订合同(十)质疑和投诉36.质疑37.质疑答复38.投诉(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方式和标准(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40.无效投标41.废标(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十五)其他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7.适用法律48.解释权第三章采购需求(此处代理可自定义)一、采购清单二、项目概述三、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四、技术要求五、商务要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二、资格审查程序(一)资格审查(二)信用信息核查(三)资格审查结果三、资格审查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程序(一)符合性审查(二)投标文件澄清及修正(三)比较和评价(四)评标报告(五)应予废标的情形(六)停止评标的情形三、评标标准(一)符合性审查表(二)评分标准【综合评标法适用】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二)资格条件承诺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响应文件(一)商务部分1.商务响应偏离表2.业绩证明文件3.拟派项目团队4.其他商务文件(二)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偏离表2.技术方案3.其他技术文件(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一章投标邀请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4206252025010003272、采购计划备案号:谷财采备[2025]00521号3、项目名称: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377(万元)6、最高限价:377(万元)7、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总体集成或运行维护)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始时间:2025年12月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1)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2)开标: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3、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ucheng.gov.cn/ggzycg/)上发布。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谷城县财政局;0710-7330083;地址:谷城县城关镇筑阳路12号。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谷城县应急管理局地址:谷城县城关镇谷阳路21号联系方式:152710895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创立方产业园11号楼205联系方式:181624730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扬帆电话:1527108955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2采购人称:谷城县应急管理局址:谷城县城关镇谷阳路21号电话:15271089557联系人:肖扬帆2.3采购代理机构称: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创立方产业园11号楼205电话:18162473052联系人:黄怡2.4监督管理部门称:谷城县财政局址:谷城县城关镇筑阳路12号联系电话:0710-73300832.5项目名称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2.6项目地点谷城县2.7项目内容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一批2.8项目属性货物服务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3770000元,非财政性资金:0元。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组织时间:。地点:。10中标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布络软件客服。联系电话:400-088-5358。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线下询问:请将书面材料送至谷城县县府街52号,联系电话:18162473052。15.2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1实物样品不提供提供开标当天时分至时分,提供至(地点):,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23.1项目演示不进行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3.1项目演示。24.1远程开标会议环境准备远程开标会议环境要求:操作系统支持win7,win10,win11;浏览器支持Chrome,edge,360极速模式,不支持IE或者360兼容模式。须提前安装湖北政采证书签章助手,建议使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操作说明: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mem.bossbolo.com/supperClient/%E4%BE%9B%E5%BA%94%E5%95%86%E6%8A%95%E6%A0%87%E5%AE%A2%E6%88%B7%E7%AB%AF%E4%BD%BF%E7%94%A8%E6%89%8B%E5%86%8C.pdf。2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6.3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30.2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31.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2.1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ucheng.gov.cn/ggzycg/)34.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形式:。3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无有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的70%执行;3.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4.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42.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43.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5%(货物服务10%-20%);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3.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5%(货物服务4%-6%);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同最高限价。44.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1)谷城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提示:采用“全线上,融资快,成本低,免抵押”融资模式。中小微企业无需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登录谷城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119.36.80.10:8888/gucheng/index_gucheng?redirect=%2Fdashboard),在线上直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交融资申请,贷款利率比同期同类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2)谷城县本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线上合作银行及联系方式:湖北银行谷城支行0710-7230867农行谷城支行0710-7231829中国银行13545305998谷城农商行0710-7334841谷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0710-7566666-631工商银行谷城支行0710-7332851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邮储银行谷城支行0710-7234323建行谷城支行0710-7332770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2)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则“近三年”是指年月日至年月日。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算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基本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2.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费用承担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保密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项目现场考察。9.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中标后分包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0.2投标人未遵守招标文件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分包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投标说明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11.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11.4本招标文件中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有关概念: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下载使用。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投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投标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2.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9款、第1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13.1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招标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3.4本”投标人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三)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二)资格条件承诺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响应文件(一)商务部分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商务响应偏离表3.业绩证明文件4.拟派项目团队5.其它商务文件(二)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偏离表2.技术方案3.其他技术文件(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5.2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遗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15.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合理,并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1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5.6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6.3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投标文件的编制17.1投标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7.2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四)投标18.投标文件的加密18.1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8.2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投标文件加密异常,在开标时无法解密。18.3投标人应保证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标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标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标时无法进行解密。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19.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9.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3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19.4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投标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使用。19.5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19款中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22.实物样品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2.2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投标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演示23.1要求投标人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五)开标24.开标会议准备24.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远程开标。25.开标时间和地点25.1开标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代表如出席会议,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使用CA证书验证投标人身份后参与开标会。26.开标程序26.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6.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会纪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3)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系统中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4)解密完成后,系统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供应商应在线对开标记录进行签署确认;(6)开标会结束。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2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会议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7.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28.1开标结束后,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由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资格审查按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28.3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性审查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七)评标29.评标委员会29.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9.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0.评标30.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0.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八)中标31.确定中标人31.1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标结果公告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2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33.中标通知3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九)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质疑和投诉36.质疑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36.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6.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6.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7.质疑答复3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8.投诉38.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8.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方式和标准39.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40.无效投标40.1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其投标无效。41.废标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4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3.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投标人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3.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五)其他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适用法律4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7.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8.解释权48.1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采购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要求/备注1KU高通量卫星便携站工业核心产品2三断宽带自组网设备工业3三断窄带自组网设备工业4PDT+LTE多模融合终端台工业5现场融合指挥调度箱工业6LTE专网基站工业7PDT集群便携基站工业825米举高喷射泡沫消防车台工业要求/备注说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竞争。适宜中小企业提供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或部分由联合体提供或进行合同分包。合同分包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未注明“允许分包”的标的,不得合同分包。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质保期/服务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二、项目概述/三、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序号名称标号或文号1/……四、技术要求序号采购名称技术要求备注1KU高通量卫星便携站1.天线等效口径:≥0.45m;2.为了便携便于携带,天线形态:平板天线;3.天线面技术:波导+微带;4.工作频段:TX13.75GHz-14.5GHz;RX10.7GHz-12.75GHz;5.BUC输出功率:≥16W;6.满足国产化要求定位:具备单北斗定位功能;7.LED指示灯:天线主机、基站分别具有LED指示灯;8.极化方式:线极化;9.考虑应急环境复杂,对星操作简便,要求工作角度:方位n*360°,俯仰0-90°;10.为了便携便于携带,电池容量:标配150wh电池模块,满足航空运输要求,续航时间不小于2小时;可同时支持2个电池模块,续航时间不小于5小时;11.为了便携便于携带要求,要求采用2个电池模块可快速拆卸,互为热备,同时可边充电边使用。12.工作温度:-40℃~+60℃;13.考虑设备持久工作需求要求:典型功耗≤80W;14.考虑复杂环境要求: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15.为了便携便于携带携行重量:≤12kg(含主机、适配器、背包);1KU高通量卫星便携站16.基站功能:内置单块基站板卡,支持联通、移动、电信手机接入,基站配置有独立开关;17.基站用户数:并发用户数≥32,接入用户数≥96;18.基站发射功率:单通道≥125mW;≥2通道,支持双发双收。19.基站业务能力:支持数据和语音业务并发,具备保留VOLTE语音功能的同时,可选择性关闭数据上网功能,并支持白名单设置;20.支持FDD-LTEBand3频段(下行:上行1735~1785MHz,下行1830~1880MHz;)支持;21.5MHz/10MHz/15MHz/20MHz信道带宽;22.支持系统内/外的切换、重选等移动性管理功能;23.便于管控需支持拥塞控制、UE准入控制、功率控制等无线资源管理功能;▲24.提供亚太6D运营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设备入网证明文件;▲25.包含一年30G高通量流量,峰值速率可达上行5Mbps,下行10Mbps;2三断宽带自组网设备1.操作便捷、一键式开机,无需配置和更改参数,开机后自动接入自组网网络;2.工作频段:1420-1520MHz,中心频点可调,支持频段内自动跳频选择干净频点;3.发射功率:2x2W,功率可调,支持双发双收;4.接收灵敏度:-102dBm@10MHz;5.工作带宽:支持2/4/8/10/14/20/24/27MHz自由配置6.同频组网规模不小于32节点;7.系统启动后,多点组网初时间<30s,单跳延时<10ms;8.单跳无线传输速率≥90Mbps,视频级联跳数≥6跳,且最末带宽≥4Mbps;视频级联跳数≥9跳,语音级联跳数≥13跳;9.多跳视频稳定性:视频级联≥6跳时,每跳传输速率≥4Mbps,每跳距离≥4km(通视),每跳传输距离不减;10.支持保底通讯:音频传输距离大于视频,视频中断后,音频还具备互通能力;11.支持语音全双工PTT对讲;12.支持GPS/北斗定位;13.支持双频WiFi,覆盖半径不少于50m;14.具备网口x1,音频口x1,支持4G/5G公网、HDMI口x1;15.支持Mesh链路状态、上电状态及链路异常告警指示灯;16.安全加密:支持AES128/AES256信道传输加密,保证信息传输安全17.工作温度:-30℃~+65℃;18.可拆卸电池,工作时长:≥8小时,待机时长≥12小时;29.防护等级:IP67;20.具备抗毁性,单个设备故障不影响整个网络正常运行。设备漏装天线,空开半小时不损坏设备;21.提供移动端APP和PC端WEB管理工具,支持拓扑呈现、设备和链路状态监测、数据配置等功能。3三断窄带自组网设备1、工作频率范围:382-386MHz2、发射功率≤50W3、频率容限±1ppm4、占用带宽≤12.5kHz5、杂散发射限值≤-30dBm6、数字灵敏度≤-120dBm(误码率5%时)7、调制方式4FSK8、频率误差≤±1×10⁶9、语音链路每跳时延≤90ms10、信令消息链路每跳时延≤90ms11、支持链型、星型、树型、网型以及混合型等多种拓扑结构使用场景▲12、可在无定位的状态下建立多设备组网,语音和数据业务可正常进行(需提供CNAS或CMA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3、设备一体式集成设计,内置分合路器,支持单根天线完成收发工作;支持室外安装,不依赖机房条件,不依赖220V交流或者48V直流电源,支持太阳能系统供电,可采用高架固定式安装,不依赖于有线链路、微波链路、公网链路等第三方链路;适合城市、野外、极端恶劣条件下使用,提供抗毁、防灾等保底语音通信保障(需提供CNAS或CMA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4、支持高点架设,具备≤50公里覆盖半径的能力(需提供CNAS或CMA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5、具备4路及以上业务信道(需提供CNAS或CMA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6、无中心无线同频同播功能,基站间采用单个频率无线自组网,形成大范围同频同播区,实现多个基站自组网比单基站系统更广阔的通信覆盖,系统的频谱利用效率高(需提供CNAS或CMA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7、支持远程管理,实现频率调整、电量监控、模式切换、软件升级等功能18、提供国家无线电管理局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并获得型号核准证4PDT+LTE多模融合终端▲1、产品为国产自主品牌,通过国家无线电管理局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并获得型号核准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号核准证复印件;2、防护等级:≥IP68,需提供CNAS或CMA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3、产品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CCC证书复印件;4、频段范围:PDT(U3)、公网全网通;5、屏幕:主屏≥4.0英寸;肩屏≥0.9英寸;6、按键/接口配置不低于:双用旋钮+肩屏+紧急呼叫键,屏幕+安4PDT+LTE多模融合终端卓虚拟键+实体键x3,PTT键+电源键+2个可编程键,音频+数据接口;7、外形尺寸≤150*70*30mm,重量≤380g,内存配置不低于:3GRAM,32GROM;8、电池容量≥4000mAh,摄像头配置不低于:前置1300万,后置1300万;9、支持NFC、WiFi、蓝牙、北斗定位、座充等;10、工作温度满足:-20℃~+55℃;11、对讲机能自主评估网络环境,优选网络进行呼叫,确保随时在线,无感切换。5现场融合指挥调度箱▲1.应急指挥箱采用三分屏设计,集成指挥调度、地图显示和视频监控等功能,内置3块15.6寸液晶显示屏,分辨率1920*1080及以上,碳纤维机壳,整机重量不大于13kg,尺寸不大于440*321*152mm;可作为临时指挥中心,与后方指挥中心互联,实现联动指挥。2.具备不少于3路音频输入、不少于2路音频输出及手咪功能,内置音频矩阵,4进4出,支持会议模式、PC模式快速切换,支持音频组会,能够实现音频信号相互联通,支持语音管理功能,可实现输出音频音量调节;防护等级≥IP65。3.不少于1路高清视频输出接口,视频信号可输出到大屏显示,内置高清摄像头能采集现场指挥员及周边环境图像信息4.中间屏幕支持多点触控,屏幕亮度不低于500nits;机器内部支持阵列麦、鹅颈麦;电池抽拉设计,可快速更换5.支持快捷操作,音量总控制旋钮、PTT联动、内置摄像机三维摇杆、不少于6个自定义按键、内置5寸多功能控制屏6.支持公网4G数据传输,具备无线AP功能,具备不少于1个SIM卡槽,实现各类网络设备与指挥中心数据传输;内置4G路由器,含4个有线网口和1个卫星接入口;7.可扩展5G、4G专网、北斗、MESH组网、融合通讯、聚合网络等功能。8.主机可支持不低于2G的独立显卡9.设备工作温度-10℃—+45℃,储存温度-20℃—+65℃;支持DC19V供电,电池容量不低于200Wh,工作时间不低于3小时6LTE专网基站1.工作制式:FDD-LTE和TDD-LTE2.频率范围:上行:1710-1785MHz下行:1805-1880MHz▲3.发射功率:≥100mW(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CNAS/CMA检测报告)4.接收灵敏度:<-93.5dBm5.天线增益:≥3dBi(内置)6.覆盖范围:≥80米▲7.考虑现场使用4G信号设备便捷度需求(无需拔插使用专网物联网卡)要求业务能力:≥8个移动、≥8个电信、≥8个联通业务并发(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CNAS/CMA检测报告)8.语音解决方案:VoLTE6LTE专网基站9.SON:支持自动配置、ANR和PCI冲突检测▲10.温度报警:支持工作温度超过+40℃的声光报警(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CNAS/CMA检测报告)▲11.电量检测:支持一键内置电池电量检测(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CNAS/CMA检测报告)12.电池续航:≥3小时▲13.最大功耗:≤60W(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CNAS/CMA检测报告)14.供电方式:内置锂电池供电、自带电源适配器(输入AC:100V~240V,50/60Hz)(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CNAS/CMA检测报告)15.工作温度:≥-5℃~+40℃16.工作相对湿度:10%~90%17.防护等级:≥IP677PDT集群便携基站▲1、产品为国产自主品牌,通过国家无线电管理局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并获得型号核准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号核准证复印件;2、频率范围:上行:372~376MHz、下行:382~386MHz;3、采用PDT数字集群技术;4、信道间隔:12.5kHz;5、发射功率:≥10W(每载频);6、静态灵敏度<-121dBm(5%误码率);7、工作温度-30℃~55℃;8、支持2载频;9、支持电池供电,单块电池支持不低于4小时续航时间;10、整机重量≤10公斤;11、支持内置4G传输链路回传模块;12、防护等级:≥IP67;13、支持网管远程修改参数:移动站支持通过网管远程增加、删除、修改基站的信道频点和修改发射功率;14、基本功能支持但不限于:登记、去登记;单呼;全双工呼叫;组呼;紧急呼叫;优先呼叫;广播呼叫;全呼;讲话方识别显示;组呼迟入;组呼并入;状态消息;PTT授权;组呼繁忙排队;▲15、为方便及时排除基站频率干扰,基站可通过网管远程进行频谱干扰检测并保存结果,需提供CNAS或CMA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825米举高喷射泡沫消防车一、整车主要技术参数▲1、外形尺寸:≤11500×2550×3900mm▲2、总质量:≤33500kg3、整备质量:≥21400kg4、额定工作高度:≥25m5、最大工作幅度:≥12m6、最高车速:≥95km/h▲7、接近角/离去角:≤19/9°825米举高喷射泡沫消防车二、底盘参数1、底盘型号:国产知名品牌2、乘员数:≥2人3、驱动型式:≥6×4▲4、额定功率:≥340kW5、油箱:≥300L铝合金方形油箱6、排放标准:国Ⅵ7、底盘充许最大总质量:≥35000Kg8、前悬/后悬:≥1500/2900mm▲9、轴距:≥4600+1400mm三、支撑系统▲1、型式:H型结构(四个水平支腿,四个垂直支腿),水平外套由高强度合金钢焊接制作,付梁由高强度钢板经冷弯后焊接而成的箱式结构,从而保证了支撑机构的安全、可靠性。▲2、跨距:纵向跨距≥6700mm横向跨距≥3500mm3、操作形式:电控一键调平,紧急状态可以液压手动操作4、支腿位置检测系统:每个支腿均带有两个传感器,检测支腿伸缩状态5、调平方式:自动调平6、制造特点:所有支腿焊接后均及时除锈做防锈处理,底盘连接均采用10.9级高强度螺栓安装,大梁开孔后,开孔处均进行防腐处理四、臂架及回转机构、上/下车操纵台及中心回转体▲1、最大工作高度:≥25m▲2、最大工作半径:≤14m3、回转与变幅机构:马达驱动减速机实现连续360°回转,回转机构由液压马达驱动蜗轮蜗杆来完成,使回转的平稳性、自锁性强;变幅机构是通过双变幅液压油缸与变幅平衡阀、双向液压锁双保险的优化结合来实现的,其特点是变幅的同步性好,安全性强。▲4、臂架结构:臂架由三节折叠臂构成,采用高强度材料焊接成的的箱式结构。中臂通过单作用油缸实现变幅,臂架均通过振动时效和喷砂处理来完成消除应力和除油除锈处理,采用防腐涂料进行防腐处理。5、上操纵台:上车操纵台采用有线遥控方式,便于消防队员实时监控臂架的各种工况。在控制面板上有总电源指示灯、转台对中指示灯、油门加减、探照灯电源等开关,可操控工作臂,水炮采用无线遥控,水平旋转角度≥350度,仰俯角度≥-60度到30度。≥100米距离无线遥控。遥控距离≥100米。6、下操纵台:在操作台操作面板上装有电源开关、照明、压力表、指示开关,水平仪等。操作下车液压系统,控制支腿的各种动作。装有转换阀可控制上、下车油路的转换,可实现上、下车操作的互锁。每个垂直支腿油缸均装有传感器反馈各个支腿的状态,可防止软腿现象发生。▲7、中心回转体:中心回转体用来实现上下车的液压、电路、水路的联接,避免因转台和臂架的回转造成液压管路、电路、水路的损坏;中心回转接头内带有用于电路连接的双销滑环,≥100mm的不锈钢水管,液压系统压力管路及回油管路,允许转台连续旋转。八、罐体1、材质:优质碳钢▲2、载水量:水≥8000kg、泡沫≥2500kg3、板厚:底板≥5mm,其余≥3mm4、罐体内防荡板网格设置,设纵向,横向放荡板,水罐设≥DN100溢水管溢水帽,水罐安装压力传感器检测液位、泡沫罐设呼吸阀、罐体采用弹性联接与副梁安装、罐体内表面涂刷防腐漆料5、罐体有≥2个人孔,口径≥460mm,带有快速锁紧及开启装置罐体压力超过≥2kg时的自动泄压,水罐盖涂绿色,泡沫罐盖涂黄色九、消防泵1、型号:知名品牌▲2、额定流量:≥100L/s3、额定压力:≥1.0MPa4、吸水深度:≥7m5、引水时间:≤80s6、真空泵:真空泵采用高强度一体化泵体,合金铸铝泵壳,不锈钢泵轴,法兰密封,便于保养。真空度≥85Kpa,吸水深度≥7m;引水时间≤80s十、自动泡沫比例混合器1、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混合比≥1%~10%。十一、消防炮1、型号:水、泡沫两用电遥控消防炮▲2、额定流量:≥80L/s3、额定压力:≥0.8MPa4、射程:≥75m,泡沫≥70m5、消防水炮平摆角:≥0°~350°6、消防炮仰俯角度:≥-60°~+30°7、无线遥控距离:≥100m十二、水路控制1、水路控制方式:电磁阀控制2、控制面板位置:车体尾部十三、消防管路1、下车:不锈钢管路+铝铸件2、上车:铝合金无缝管+耐高压橡胶管水口规格阀位置手动球阀配接车体左右两侧外出水接口4×DN80口各2个车体后侧2外供水接口2×DN80接口配闷盖个外吸水接口2×DN150手动蝶阀配接车体左右两侧各1个水罐至泵吸水口1×DN150气动蝶阀泵室内泵至水罐注水口1×DN80气动蝶阀泵室内上炮口1×DN100气动蝶阀泵室内罐吸泡沫接1×DN50气动蝶阀泵室内外吸泡沫接1×DN50手动球阀配接车体侧面外供泡沫接1×DN50手动球阀配接车体侧面水罐注水接4×DN80接口配闷盖车体左右两侧各2个水罐排污口1×DN50手动球阀车体侧面泡沫罐排污1×DN50手动球阀车体侧面供水口/出水口接扣形式:标配卡式十四、安全保护系统1、水平支腿动作安全功能:无触点式感应开关,用于检测垂直支腿回收状态。垂直支腿未收回时水平支腿动作被静止。2、软腿状态安全功能:无触点式感应开关,用于检测支腿支撑地面情况。软腿状态,若未处于全伸状态时臂架作业范围被限制。3、水平支腿全伸状态安全功能:无触点式感应开关,用于检测水平支腿是否处于全身状态,若未处于全伸状态时臂架作业范围被限制。4、支腿水平状态安全功能:双轴倾角传感器用于检测下车水平倾斜角度,为自动调平提供采样数据,实现自动调平。同时实时监测下车水平状态,下车倾斜角度超出范围时禁止上车动作。5、臂架回落安全功能:对中开关用于检测上车回转位置,臂架没有处于中间状态时禁止回落。6、上下车互锁安全功能:支腿没有展开至上车可操作状态时,禁止上车动作,臂架未回落时禁止支腿动作。7、臂架作业范围安全功能:通过长度与角度传感器实时监测臂架作业位置,臂架位置到达作业范围的边缘位置时禁止臂架向超出范围方向。保证臂架处于安全作业范围内。8、倒车安全功能:安装倒车影像。9、应急功能:所有液压阀都带有应急机械操作;系统带有应急动力单元,发动机或油泵出现故障时,用于收拢臂架和支腿。10、回转对中保护功能:回转突然停止,系统能够有效实现缓冲。十五、电气系统▲1、电控操作系统:有线遥控操作、下车操作台操作、下车尾部设有支腿操作面板及水泵操作面板2、上车操作台位置:转台左侧3、整车控制:用CAN总线的智能控制系统,控制器+高清液晶显示屏+控制程序,实时监测车辆的各种状态,通过固化的程序实现动作的逻辑控制。4、驾驶室:驾驶室顶部安装≥2个圆警灯;车身左右上部各有≥三个长方形频闪警灯;驾驶室内安装≥100W警报器,具有对外喊话等多种功能;驾驶室内安装可视倒车监视器。▲5、水炮操作:水炮通过有线遥控盒、上车操作台及水炮无线遥控盒均可进行操作、启停。▲6、水泵操作:水泵通过有线遥控盒、上车操作台及下车操作面板均可进行操作、启停。各种控制及显示均在主控面板上通过仪表显示。▲7、臂架电控操作:有线遥控盒操作及上车操作台电控操作,既可以上车操作台操作,又可以地面作业▲8、支腿便捷操作:支腿操作面板一键展、收9、其他:自动脱离充电装置、水泵出水自动稳压控制十六、液压系统▲1、液压系统型式:变量泵+比例阀系统2、电脑控制系统:中文液晶触摸式电脑控制系统,彩色液晶中文显示屏,可通过触摸屏操作,操作系统可显示举升高度、工作半径、变幅角度、作业曲线等相关数据,并具有极限位置自动减速和停止误操作报警等功能。3、主油泵:采用主油泵和与之相匹配的电液比例阀,避免了臂架运行的抖动,有效防止液压系统油温过高,保证了臂架动作的稳定性。▲4、备用应急泵:应急备用动力单元操作:保证了在各种故障工况下操作的可靠性5、油缸:国内优质品牌十七、安全装置1、采用电气系统和液压系统控制,在电气系统出现故障时,液压控制系统可以保证臂架在安全区域内的正常使用。2、具备上下车互锁功能。3、具有应急收车功能。4、具有辅助的动力装置:在正常失去动力情况下,能将臂架收回到行车状态。5、臂架极限位置减速功能。6、车身防碰撞装置。十八、车身及器材箱▲1、车厢:采用铝型材搭接+铝板粘贴技术,为保证夜间工作安全,车身粘贴有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发光标示。2、颜色:符合GB7258规定的GB/T381《漆膜颜标准》中的R03消防红色。3、卷帘门:采用轻型优质铝合金,大幅面卷帘门,启闭灵活,密封性好、噪音低、外形美观、轻便可靠。顶部设有导流槽,四周装饰有密封条,具有良好的防雨、防尘密封性能。滑槽内壁加装LED灯带,卷门开启后灯带自动常亮,夜间实战更加明亮。并安装有传感器,可通过驾驶室内的指示灯了解卷帘门开闭状态。4、器材箱结构:骨架为全铝合金框架搭接式结构,外蒙皮为铝合金板粘接技术;车厢内器材骨架采用铝合金型材搭接结构,能根据客户要求灵活布局器材箱结构最大限度地提高空间利用率。十九、整车性能技术要求1、整车性能符合GB7956《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与试验方法》的规定2、整车性能符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3、整车外廓尺寸、轴核及质量参数符合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核及质量限值》的规定4、整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应符合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全规定》的要求5、整车性能符合GB6245《消防泵》的规定。二十、随车资料1、底盘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文)2、汽车底盘合格证3、底盘质量保修卡4、汽车底盘随车工具或配件清单5、消防车整车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文)6、消防泵使用说明书7、消防炮使用说明书8、消防车整车出厂合格证9、消防车随车装箱单10、提供有效的投标消防车3C认证证书和检测报告(复印件)二十一、随车器材序号器材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消防水带20-80-20盘8φ80mm2干粉灭火器8kg具3集水器FJ150进水KY80X2,出水KY1504三分水器FIII80/65*3-1.65滤水器FLF150DN150卡式6地上消防栓扳手FS4007地下消防栓扳手8吸水管扳手DH200-2202φ150mm9泡沫管扳手65/8010橡皮锤11可充电式手提照明灯只12水带包布813水带护桥副14异径接口80/652卡式接口15异型接口80卡式雄/65内扣16异型接口80卡式雄/80内扣17异径接口100大螺纹转150快速吸水管与消火栓联接用18支腿垫板尼龙TMC块4460*430*5019吸水管150×2000mm根4卡式DN150五、商务要求序号商务条款内容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以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进行验收。3售后服务所有设备、配件、器材等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由成交供应商派专业维修人员到设备、配件、器材等使用现场维修。4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方式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5合同条款4付款方式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全包价,包括本项目所有产2、采购人有权要求对供应商所投的货物进行测试,若经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一旦出现侵权,应由投标人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4、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二、资格审查程序(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本章“三、资格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二)信用信息核查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4.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在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应当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湖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2025版)采购计划备案号:谷财采备[2025]00521号项目编号:,420625202501000327项目名称: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包编号:,420625202501000327采购包名称: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采购人(盖章):,谷城县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2.基本定义3.资金来源4.投标人资格要求5.费用承担6.保密7.语言文字8.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0.中标后分包11.电子投标说明(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三)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15.投标报价16.投标有效期17.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18.投标文件的加密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20.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实物样品23.演示(五)开标24.开标会议准备25.开标时间和地点26.开标程序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六)资格审查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七)评标29.评标委员会30.评标(八)中标31.确定中标人32.中标结果公告33.中标通知(九)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5.签订合同(十)质疑和投诉36.质疑37.质疑答复38.投诉(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方式和标准(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40.无效投标41.废标(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十五)其他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7.适用法律48.解释权第三章采购需求(此处代理可自定义)一、采购清单二、项目概述三、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四、技术要求五、商务要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二、资格审查程序(一)资格审查(二)信用信息核查(三)资格审查结果三、资格审查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程序(一)符合性审查(二)投标文件澄清及修正(三)比较和评价(四)评标报告(五)应予废标的情形(六)停止评标的情形三、评标标准(一)符合性审查表(二)评分标准【综合评标法适用】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二)资格条件承诺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响应文件(一)商务部分1.商务响应偏离表2.业绩证明文件3.拟派项目团队4.其他商务文件(二)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偏离表2.技术方案3.其他技术文件(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一章投标邀请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4206252025010003272、采购计划备案号:谷财采备[2025]00521号3、项目名称: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377(万元)6、最高限价:377(万元)7、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总体集成或运行维护)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3、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始时间:2025年12月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1)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2)开标: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布络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3、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ucheng.gov.cn/ggzycg/)上发布。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谷城县财政局;0710-7330083;地址:谷城县城关镇筑阳路12号。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谷城县应急管理局地址:谷城县城关镇谷阳路21号联系方式:152710895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创立方产业园11号楼205联系方式:1816247305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扬帆电话:1527108955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2采购人称:谷城县应急管理局址:谷城县城关镇谷阳路21号电话:15271089557联系人:肖扬帆2.3采购代理机构称:湖北中为励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址: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创立方产业园11号楼205电话:18162473052联系人:黄怡2.4监督管理部门称:谷城县财政局址:谷城县城关镇筑阳路12号联系电话:0710-73300832.5项目名称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更新项目2.6项目地点谷城县2.7项目内容谷城县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一批2.8项目属性货物服务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3770000元,非财政性资金:0元。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组织时间:。地点:。10中标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布络软件客服。联系电话:400-088-5358。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线下询问:请将书面材料送至谷城县县府街52号,联系电话:18162473052。15.2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1实物样品不提供提供开标当天时分至时分,提供至(地点):,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23.1项目演示不进行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3.1项目演示。24.1远程开标会议环境准备远程开标会议环境要求:操作系统支持win7,win10,win11;浏览器支持Chrome,edge,360极速模式,不支持IE或者360兼容模式。须提前安装湖北政采证书签章助手,建议使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操作说明: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mem.bossbolo.com/supperClient/%E4%BE%9B%E5%BA%94%E5%95%86%E6%8A%95%E6%A0%87%E5%AE%A2%E6%88%B7%E7%AB%AF%E4%BD%BF%E7%94%A8%E6%89%8B%E5%86%8C.pdf。2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6.3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30.2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31.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2.1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ucheng.gov.cn/ggzycg/)34.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形式:。3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无有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标准的70%执行;3.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时4.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42.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43.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5%(货物服务10%-20%);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3.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5%(货物服务4%-6%);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同最高限价。44.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3%的价格扣除。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1)谷城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提示:采用“全线上,融资快,成本低,免抵押”融资模式。中小微企业无需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登录谷城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119.36.80.10:8888/gucheng/index_gucheng?redirect=%2Fdashboard),在线上直接向意向金融机构提交融资申请,贷款利率比同期同类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2)谷城县本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线上合作银行及联系方式:湖北银行谷城支行0710-7230867农行谷城支行0710-7231829中国银行13545305998谷城农商行0710-7334841谷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0710-7566666-631工商银行谷城支行0710-7332851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邮储银行谷城支行0710-7234323建行谷城支行0710-7332770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2)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则“近三年”是指年月日至年月日。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算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基本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2.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费用承担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保密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项目现场考察。9.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中标后分包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0.2投标人未遵守招标文件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分包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投标说明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11.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11.4本招标文件中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有关概念: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下载使用。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投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投标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2.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9款、第1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13.1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招标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3.4本”投标人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三)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二)资格条件承诺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响应文件(一)商务部分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商务响应偏离表3.业绩证明文件4.拟派项目团队5.其它商务文件(二)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偏离表2.技术方案3.其他技术文件(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5.2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遗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15.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合理,并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1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5.6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6.3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投标文件的编制17.1投标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7.2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四)投标18.投标文件的加密18.1投标人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8.2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投标文件加密异常,在开标时无法解密。18.3投标人应保证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标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标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标时无法进行解密。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19.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9.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3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19.4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投标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使用。19.5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19款中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22.实物样品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2.2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投标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演示23.1要求投标人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五)开标24.开标会议准备24.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远程开标。25.开标时间和地点25.1开标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代表如出席会议,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使用CA证书验证投标人身份后参与开标会。26.开标程序26.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6.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会纪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3)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系统中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4)解密完成后,系统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供应商应在线对开标记录进行签署确认;(6)开标会结束。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2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会议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7.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28.1开标结束后,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由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资格审查按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28.3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性审查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七)评标29.评标委员会29.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9.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0.评标30.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0.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八)中标31.确定中标人31.1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标结果公告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2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33.中标通知3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九)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质疑和投诉36.质疑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36.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6.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6.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7.质疑答复3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8.投诉38.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8.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方式和标准39.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40.无效投标40.1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其投标无效。41.废标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4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3.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投标人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3.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五)其他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适用法律4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7.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8.解释权48.1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采购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要求/备注1KU高通量卫星便携站工业核心产品2三断宽带自组网设备工业3三断窄带自组网设备工业4PDT+LTE多模融合终端台工业5现场融合指挥调度箱工业6LTE专网基站工业7PDT集群便携基站工业825米举高喷射泡沫消防车台工业要求/备注说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竞争。适宜中小企业提供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或部分由联合体提供或进行合同分包。合同分包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未注明“允许分包”的标的,不得合同分包。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质保期/服务期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二、项目概述/三、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序号名称标号或文号1/……四、技术要求序号采购名称技术要求备注1KU高通量卫星便携站1.天线等效口径:≥0.45m;2.为了便携便于携带,天线形态:平板天线;3.天线面技术:波导+微带;4.工作频段:TX13.75GHz-14.5GHz;RX10.7GHz-12.75GHz;5.BUC输出功率:≥16W;6.满足国产化要求定位:具备单北斗定位功能;7.LED指示灯:天线主机、基站分别具有LED指示灯;8.极化方式:线极化;9.考虑应急环境复杂,对星操作简便,要求工作角度:方位n*360°,俯仰0-90°;10.为了便携便于携带,电池容量:标配150wh电池模块,满足航空运输要求,续航时间不小于2小时;可同时支持2个电池模块,续航时间不小于5小时;11.为了便携便于携带要求,要求采用2个电池模块可快速拆卸,互为热备,同时可边充电边使用。12.工作温度:-40℃~+60℃;13.考虑设备持久工作需求要求:典型功耗≤80W;14.考虑复杂环境要求: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15.为了便携便于携带携行重量:≤12kg(含主机、适配器、背包);1KU高通量卫星便携站16.基站功能:内置单块基站板卡,支持联通、移动、电信手机接入,基站配置有独立开关;17.基站用户数:并发用户数≥32,接入用户数≥96;18.基站发射功率:单通道≥125mW;≥2通道,支持双发双收。19.基站业务能力:支持数据和语音业务并发,具备保留VOLTE语音功能的同时,可选择性关闭数据上网功能,并支持白名单设置;20.支持FDD-LTEBand3频段(下行:上行1735~1785MHz,下行1830~1880MHz;)支持;21.5MHz/10MHz/15MHz/20MHz信道带宽;22.支持系统内/外的切换、重选等移动性管理功能;23.便于管控需支持拥塞控制、UE准入控制、功率控制等无线资源管理功能;▲24.提供亚太6D运营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设备入网证明文件;▲25.包含一年30G高通量流量,峰值速率可达上行5Mbps,下行10Mbps;2三断宽带自组网设备1.操作便捷、一键式开机,无需配置和更改参数,开机后自动接入自组网网络;2.工作频段:1420-1520MHz,中心频点可调,支持频段内自动跳频选择干净频点;3.发射功率:2x2W,功率可调,支持双发双收;4.接收灵敏度:-102dBm@10MHz;5.工作带宽:支持2/4/8/10/14/20/24/27MHz自由配置6.同频组网规模不小于32节点;7.系统启动后,多点组网初时间<30s,单跳延时<10ms;8.单跳无线传输速率≥90Mbps,视频级联跳数≥6跳,且最末带宽≥4Mbps;视频级联跳数≥9跳,语音级联跳数≥13跳;9.多跳视频稳定性:视频级联≥6跳时,每跳传输速率≥4Mbps,每跳距离≥4km(通视),每跳传输距离不减;10.支持保底通讯:音频传输距离大于视频,视频中断后,音频还具备互通能力;11.支持语音全双工PTT对讲;12.支持GPS/北斗定位;13.支持双频WiFi,覆盖半径不少于50m;14.具备网口x1,音频口x1,支持4G/5G公网、HDMI口x1;15.支持Mesh链路状态、上电状态及链路异常告警指示灯;16.安全加密:支持AES128/AES256信道传输加密,保证信息传输安全17.工作温度:-30℃~+65℃;18.可拆卸电池,工作时长:≥8小时,待机时长≥12小时;29.防护等级:IP67;20.具备抗毁性,单个设备故障不影响整个网络正常运行。设备漏装天线,空开半小时不损坏设备;21.提供移动端APP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生产综合救援队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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