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安保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综治中心202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师]
[材料设备]第六师新湖农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EBTJY06CGCS2025032
二、项目名称:第六师新湖农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结果确定日期:2025年12月29日
四、中标(成交)信息:
分包名称
分包内容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
评审报价
评审总得分
第六师新湖农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新湖农场机关楼、文化中心楼、幼儿园的安保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
五家渠城华保安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五家渠市友好东街 1603 号水岸香居小区 A3 号
531284.00(元)
531284.00(元)
96.0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六、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陈娜
评审专家:马述景(组长)、刘召军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收取标准:0
2、代理费金额(元):0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第六师新湖农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采购新湖农场机关楼、文化中心楼、幼儿园的安保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服务时间:2026年1月1日到2026年12月31日;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综治中心
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双庆西街
联系方式:189973309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
地址: 五家渠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综合办公楼2楼
联系方式:0994-56722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新宇、刘嘉麒
电话:0994-567225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综治中心(单位名称)的第六师新湖农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第六师新湖农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接为(五家渠城华保安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44人,营业收入为4894.84万元,资产总额为1291.1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或授权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李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五家渠城华保安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8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供应商JY企业声明函(如有)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1)本企业(单位)不是(请填写:是、不是)JY企业。后附省级以上JY管理局、JD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JY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不是(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五家渠城华保安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李坤日期:2025年12月28日注:如供应商为JY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JY管理局、JD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JY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我公司不属于以上企业(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与/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五家渠城华保安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电子签名或签章):李坤日期:2025年12月28日注: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我公司不属于以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竞争性磋商(服务类)项目名称:第六师新湖农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分包名称:第六师新湖农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分包编号:EBTJY06CGCS2025032-01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日期:2025-12-18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采购需求1.项目基本情况1.1物业情况2.物业服务范围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4.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5.安保服务人员需求6.商务要求6.1实施期限6.2付款方式6.3验收标准与要求第四章评审方法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1.1合同组成部分1.2服务1.3价款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6违约责任1.7合同争议的解决1.8合同生效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2.2技术规范2.3知识产权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质量保证2.8延迟履行2.9合同变更2.10合同转让和分包2.11不可抗力2.12税费2.13乙方破产2.14合同中止、终止2.15检验和验收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8合同份数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营业执照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三、特定资格要求证明资料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五、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六、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七、其他资料八、竞争性磋商函九、开标一览表十、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十一、投标服务清单十二、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十三、类似项目业绩表十四、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十五、技术条款偏离说明表十六、项目实施方案十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十八、拟派项目团队十九、拟提供的设备保安制服(例)注:供应商可完善扩展此表。需提供设备图片及设备购买或租赁凭证,根据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工具。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受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综治中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对项目名称:第六师新湖农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潜在投标人应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2-2911: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EBTJY06CGCS20250322、项目名称:第六师新湖农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计划文号:B6SXH[2025]89号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招标内容及要求:分包编号分包名称分包内容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EBTJY06CGCS2025032-01第六师新湖农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新湖农场机关楼、文化中心楼、幼儿园的安保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要求)591500.00591500.00预算合计(元)/最高限价合计(元)591500.00591500.006、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到2026年12月31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文件获取时间:2025-12-1900:00:00至2025-12-2900:00:00,获取地点及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下载采购文件。注:投标人须办理“标证通”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标证通”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报企业主体信息,信息核对通过后方可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通过企业主体信息核验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办理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栏目《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请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获知答疑内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5-12-2911:3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开标时间:2025-12-2911:30:0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综治中心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双庆西街联系方式:189973309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地址:五家渠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综合办公楼2楼联系方式:0994-567262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石新宇、刘嘉麒联系电话:0994-567225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第六师新湖农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分包名称第六师新湖农场2026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人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综治中心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双庆西街联系人:陈娜联系方式:1899733091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地址:五家渠长征东街1303号行政综合办公楼2楼电话:0994-5672253联系人:石新宇、刘嘉麒4监管部门名称:第六师五家渠市财政局地址:五家渠长征东街603号电话:0994-5813760联系人:窦佳丽5项目预算金额(小写):591500.00金额(大写):伍拾玖万壹仟伍佰元整最高限价:591500.00(伍拾玖万壹仟伍佰元整)6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6供应商资格条件办法》(财库〔2020〕46号文);(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8备选方案☑不接受□接受9信息公告媒体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1:30(北京时间)备注:磋商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不得少于5日,公告时间不得少于10日。11磋商时间、地点□采用见面开标:磋商时间:(北京时间)磋商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磋商时间:2025年12月29日11: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时长。1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和专家评委2人。小组确定方式:政采云平台专家库抽取☑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其他方式:1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兵财库〔2023〕2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执行)注:第六章格式为系统生成内容,投标文件此处无需提供保证金缴纳证明。1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5磋商有效期90日(日历日)16投标文件份数□采用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包括: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bt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nbttf)3份(光盘介质),做好标示,密封提交;其中,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应密封。投标人应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备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时,投标人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未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3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采用不见面开标: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bt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16投标文件份数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17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是☑否18是否组织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是☑否19节能、环保要求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无20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21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根据《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采购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2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3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到2026年12月31日24付款方式双方约定采用每两月支付一次的付款方式。在每个支付周期内,供应商需于每两月的次月月初,及时开具合规发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当面递交的形式,将发票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规发票后的15日内,按时向供应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供应商在收到款项后,需即刻、足额向服务人员发放劳动报酬,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确保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25采购人应该补充的其他内容无备注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制作或无法导入及导出等疑问,请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88553注:1、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3、磋商文件制作工具,请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软件下载中进行下载。一、说明1.1适用范围1.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1.2定义1.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监管部门”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5“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利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加密的响应文件。1.2.6“成交供应商”是指: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2.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统称为招标采购单位。1.3、货物和服务1.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1.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1.4、磋商费用1.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构成2.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磋商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服务要求;(4)评审方法、步骤、标准;(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澄清和补充文件等。2.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或被确定为无效文件。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主体信息库具体模块中对应项目中进行网上提问(具体操作参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采购单位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必要时,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所有供应商公布,供应商可在对应栏目下载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2.2.2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单位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更正公告。2.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专区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3.3为使供应商有充足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截止期,并通过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方式通知所有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3.4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3.1.响应文件的语言3.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3.2响应文件的构成3.2.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1)商务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商务文件组成)(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文件组成)3.3响应文件编制3.3.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统一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和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3.3.2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响应文件。3.3.3网上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为正本,磋商现场提交的电子光盘(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副本。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3.4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3.3.5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6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响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电子响应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3.3.7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函》、《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3.3.8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3.4.磋商报价要求3.4.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3.4.2商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和《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磋商报价应为优惠后的报价,任何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磋商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将被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3.4.3《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总价中;(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3.4.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5供应商所报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4.6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3.5备选方案3.5.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磋商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6联合体投标3.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3.6.2采取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3.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5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响应文件必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6.6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6.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3.7.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7.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3.7.3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8)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7.4证明投标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采取资格预审方式项目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发生变化的,提交变化后的资料。3.8.磋商保证金3.8.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息主体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备注: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8.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3.8.3未成交的供应商,其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3.8.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3.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8.6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3.8.7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等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3.8.8电子保函的应急措施开标时电子保函系统,若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电子保函无法正常使用,应采取应急措施。(1)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保函文件;(2)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电子保函;(4)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5)其他影响电子保函出具的异常情形。具体措施:(1)出现上述情况,应通过交易中心、平台系统维护方以及金融保函机构核实原因。若投标人提交有效电子保函购买相关凭证或证明材料,且经招标人、代理机构确认同意后,可以继续进行开标。(2)若投标人无法出具有效电子保函购买相关凭证或证明材料,则招标人可在开标时当场拒收其投标,不得进入评标。3.8.9投标人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3.9.磋商的有效期3.9.1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3.9.2有效期内供应商未经采购结果确认谈判达成一致不得改变其磋商最后报价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评标系统将无法接受,采购单位不予受理。4.1.2响应文件光盘的密封和标记。电子响应文件光盘须用信封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采购标段名称、标段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和有“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单位不予受理。4.1.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指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平台的指定栏目。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4.2.2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指定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光盘,采购单位不予受理。4.2.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迟交的响应文件4.3.1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4.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4.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上传的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4.4.2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竞争性磋商程序5.1磋商小组的组成5.1.1评审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磋商小组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磋商方法5.2.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5.2.1项目评审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A.采用见面开标方式5.3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5.3.1资格性检查(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检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性检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4)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5)通过全部资格性检查条件合格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检查,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检查阶段。5.3.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5.4违法违规行为5.4.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处理:(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2)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3)法律、法规、规章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14)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5.4.2磋商小组应当审查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5.4.3供应商不得误导、干扰磋商小组的评审活动,否则其响应无效。5.4.4停止评审的情形(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审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5.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5.5.1响应文件的修正及澄清(1)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提交最终报价时,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5.5.2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5.5.3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5.5.4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5.5.5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6磋商5.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6.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6.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6.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5.6.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6.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5.6.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6.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B.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是否采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标证通手机CA移动证书或实体CA证书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5.6.10采购结果确认(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PPP项目:(1)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供应商的排名依次就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确认谈判不得涉及项目合同中不可谈判的核心条款,不得与排序在前但已终止谈判的供应商进行重复谈判。(2)合同可变细节包括项目公司注册地、资金到位时间及监管方式、收费年限到期后收费收入不足以补偿建设运营成本时甲方对乙方的补偿政策、建设期项目公司与施工项目部的关系以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等。(3)条款是指磋商过程中确定的最终采购需求及报价。5.7.公示或公告5.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PP项目:5.7.1采购人应在预成交供应商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成交供应商应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将预成交结果和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合同文本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5.7.2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预成交社会资本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与预成交社会资本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将预成交结果和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项目合同文本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项目合同文本应当将预成交、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重要承诺和技术文件等作为附件。项目合同文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可以不公示。5.7.3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六、授予合同6.1签订合同6.1.1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根据成交结果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合同文本与成交社会资本签订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PPP项目合同,未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项目合同无效。6.1.2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1.3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七、质疑和投诉7.1质疑7.1.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线上询问菜单提出质疑。超过此期限提出质疑,采购人不予受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6)提起质疑的日期。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7.1.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7.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1.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7.2投诉7.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2.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人应是参与项目的供应商;(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6)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7.2.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2)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3)具体的投诉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7.2.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八、项目验收8.1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8.2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九、适用法律9.1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10.1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单位所有。十一、其他注意事项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1.4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11.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三章采购需求1.项目基本情况1.1物业情况物业名称物业地址新湖农场机关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双庆西街新湖农场文化中心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双庆西街新湖农场幼儿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双庆东街5号1.2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使用的场地、设施、设备、材料(1)采购人可提供如下办公室场地:机关楼、幼儿园各提供办公室1间,面积约20㎡,提供1套办公桌椅。文化中心提供1组引导台。(2)采购人可提供头盔、盾牌、防护叉等安保服务设备,具体配置为:头盔每人一个,盾牌每两人一个(按需配备),防护叉每两人一个(按需配备)。备注:供应商应当承担除以上所列场地、设施、设备、材料外,与安保服务有关的其他场地、设施、设备、材料。采购人不提供食堂、住宿等,需供应商自理。2.物业服务范围(1)物业管理(建筑物)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建筑1新湖农场机关楼总面积建筑面积(㎡)300见“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车位数地下车位数0见“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地面车位数40见“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车行/人行口车行口2见“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人行口1见“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建筑2新湖农场文化中心总面积建筑面积(㎡)300见“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车位数地下车位数0见“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地面车位数0见“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车行/人行口车行口0见“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人行口1见“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建筑3新湖农场幼儿园总面积建筑面积(㎡)200见“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车位数地下车位数0见“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地面车位数0见“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车行/人行口车行口0见“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人行口1见“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2)物业管理(室外)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室外面积500㎡见“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3.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服务(1)建立保安服务相关制度,并按照执行。(2)明确保安人员岗位职责、工作时间、服务规范要求,确保人员配置与岗位需求匹配。(3)对巡查、值守及异常情况等做好相关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4)配备保安服务必要的器材,头盔及防护设施由采购方提供,制服由供应商提供。2出入管理(1)机关楼和幼儿园主出入口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文化中心正常上下班守,非工作时段按需安排值守。(2)设置门岗。访客来访执行以下流程:1)询问访客来访事由及对接人;2)致电对接人所在办公室,征得同意后,准予访客进入;3)若访客到访目的地非本单位,需清晰告知其正确的单位信息及指引方式。(3)在出入口对外来人员及其携带大件物品、外来车辆进行询问和记录,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4)大件物品搬出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和清单,经核实后放行。(5)排查可疑人员,对于不出示证件、不按规定登记、不听劝阻而强行闯入者,及时劝离,必要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6)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疏导上访人员,有效疏导如出入口人群集聚、车辆拥堵、货物堵塞道路等情况。(7)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品进出实行安检、登记、电话确认等分类管理措施。大宗物品进出会同接收单位收件人审检,严防危险物品进入。(8)提供现场接待服务。1)做好来访人员、车辆进出证件登记,及时通报。2)严禁无关人员、可疑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办公楼(区)内。3)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放置。4)现场办理等待时间不超过5分钟,等待较长时间应当及时沟通。5)对来访人员咨询、建议、求助等事项,及时处理或答复,处理和答复率100%。6)接待服务工作时间应当覆盖采购人工作时间(上班时间为9.30-20.00)。7)与被访人进行核实确认;告知被访人的办公室门牌号;告知访客注意事项。3监控值守(1)值班期间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密制度,做好监控记录的保存工作。(2)监控记录保持完整,保存时间不应少于90天(3)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或查阅监控记录,经授权人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4)监控室收到火情等报警信号、其他异常情况信号后,立即报警并安排其他安保人员3分钟内前往现场进行处理。(5)监控室环境符合系统设备运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确保系统功能正常。(6)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监控室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守排班表及监控点位覆盖清单。(7)监控记录画面清晰,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4值班巡查(1)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2)制定详细巡查路线,明确巡查频率(机关楼、幼儿园每2小时巡查1次,文化中心每4小时巡查1次),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执行,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及装修区域的巡查。(3)巡查期间保持通信设施设备畅通,遇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在现场采取相应措施。(4)收到监控室指令后,巡查人员5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5)建立巡查记录台账,详细记录巡查时间、地点、情况及处理结果。5消防安全管理(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2)保安人员需每月对消防设备进行1次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消防知识培训,做好检查及培训记录。(3)消火栓、应急照明、应急物资、消防及人员逃生通道、消防车通道可随时正常使用。(4)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消防应急演练。6突发事件处理(1)制定突发事件安全责任书,明确突发事件责任人及应承担的安全责任。(2)建立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队伍,明确各自的职责。(3)识别、分析各种潜在风险,针对不同风险类型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配备应急物资。(4)发生意外事件时,5分钟内响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维护办公区域物业服务正常进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5)办公区域物业服务应急预案终止实施后,积极采取措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消除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的人员和部门。(6)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24小时内提交事件报告。4.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序号用途作业设备名称数量备注1保安服务保安制服26套春秋制服13套(含上衣、裤子、遮阳帽),冬装制服13套(含上衣、裤子、棉帽)。2保安服务巡逻记录本3套用于记录巡查情况,可采用纸质台账或电子台账形式。部门职能岗位同时在岗人数岗位所需总人数备注保安门岗(1)机关楼在岗5人,同时在岗3人。(2)幼儿园在岗4人,同时在岗2人。(3)文化中心在岗4人,分派至各个门口,同时在岗4人。13(1)保安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2)保安人员须具有保安员证,供应商需提供服务人员的保安员证、无犯罪记录。(3)保安需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重大疾病及传染疾病。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单位有关规章制度要求,依法确定员工上岗时间,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并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若因供应商未按规定及时发放工资,由此引发的用工劳务纠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供应商所提供的人员为退休人员的,供应商需负责为该类人员购买雇主责任保险,如因供应商未及时购买雇主责任保险,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不得将派往采购人的人员同时派至其他单位。(4)成交供应商安排为采购人工作的人员必须为专职人员,不得兼职。(5)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6.商务要求6.1实施期限2026年1月1日到2026年12月31日6.2付款方式双方约定采用每两月支付一次的付款方式。在每个支付周期内,供应商需于每两月的次月月初,及时开具合规发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当面递交的形式,将发票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规发票后的15日内,按时向供应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供应商在收到款项后,需即刻、足额向服务人员发放劳动报酬,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确保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6.3验收标准与要求每月按时完成签订合同服务内容,考勤率达90%以上,供应商在当月服务结束之后出具考勤表,由各服务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2)建立随机抽查、每月复盘机制,采购人每月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需在3日内整改。(3)采购人反馈整改率需达100%,每季度提交服务改进报告。(4)应急响应时效、演练频次等符合本采购需求要求。第四章评审方法一、综合评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二.综合评分细则表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评审意见是否初步评审资格检查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信用承诺提供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法人和授权代表资格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的实际查询时间。符合性检查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资质证书齐全。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不参与围标串标的承诺书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的承诺书。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磋商响应性报价供应商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或者预算金额的。采购需求响应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或指标,有重大偏离的。虚假材料响应文件未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评审期间,供应商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更正且澄清、说明、更正未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未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影响评审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未施加影响,无有碍公平、公正行为的。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其他无效情形未出现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磋商文件规定属于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详细评审价格评审(30.00)分投标报价(0.0-30.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符合供应商须知中价格扣除规定的,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评审。技术标评审(45.00)分项目服务方案(0.0-15.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至少包括:1.基本服务方案(含岗位职责、工作时间、服务规范);2.保安岗位部署及保安人员配置方案;3.站岗、巡逻方案(含巡查路线、频率);4.出入管理方案(含人员/车辆登记、访客验证);5.监控值守方案(含排班、异常处置);6.消防安全服务方案(含设备检查、培训);7.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含火灾、治安、自然灾害);(1)方案覆盖全部7项内容,且每项内容均与采购需求精准对应、贴合项目实际场景、编制逻辑科学、针对性极强、可直接落地执行的,得15分。(2)方案覆盖5-6项内容,或虽覆盖全部7项但部分内容与采购需求契合度一般、考虑较全面、编制较科学、具备一定针对性且基本可行的,得10分。(3)方案覆盖3-4项内容,或多数内容与采购需求贴合度不足、编制简单、针对性不强但基本可行的,得5分。(4)方案覆盖3项以下内容,与采购需求严重脱节的,得0分。项目质量保障方案(0.0-10.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质量保障进行综合评审。至少包括:1.接管和进驻方案;2.培训方案(含培训大纲、计划、内容、频次)3.质量监控机制(含随机抽查、每月复盘);4.服务考核体系(含投诉处理、出勤率、处罚标准);5.持续改进措施(含客户反馈整改、季度报告)。(1)接管和进驻时间≤3天,且质量保障方案覆盖全部5项内容、每项内容均与采购需求精准对应、贴合项目实际场景、编制逻辑科学、针对性极强、可直接落地执行的,得10分。(2)接管和进驻时间3-5天(含5天),且质量保障方案覆盖3-4项内容、考虑较全面、基本可行的,得6分。(3)接管和进驻时间>5天,且质量保障方案覆盖1-2项内容、有部分缺失、针对性不强的,得2分(4)无项目质量保障方案的,不得分。应急处理预案(0.0-14.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至少包括:1.纠纷处理;2.治安事件应急;3.消防应急;4.突发自然灾害;5.应急预案完整性(需针对新湖农场机关楼、文化中心楼、幼儿园三类不同场所的场景特点,分别制定专项适配预案,确保预案与各场所实际需求精准匹配);6.响应时效;7.应急演练计划;(1)预案覆盖全部7项内容,且每项内容均与采购需求精准对应、贴合项目实际场景、编制逻辑科学、针对性极强、可直接落地执行的,得14分。(2)预案覆盖5-6项内容,或虽覆盖全部7项但部分内容与采购需求契合度一般、考虑较全面、编制较科学、具备一定针对性且基本可行的,得10分。(3)预案覆盖3-4项内容,或多数内容编制简单、针对性不强、基本可行的,得5分。(4)预案覆盖3项以下内容,或未按要求编制的,得0分。拟投入设备(0.0-6.0)分第一档: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装备(春秋制服13套、冬装制服13套、巡逻记录3套)数量充足、种类齐全,提供配备清单、图片等证明材料齐全,且明确设备维护方案(含月度维护、故障维修时效≤24小时)的,得6分。第二档: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装备种类齐全,但部分设备数量欠缺1-2件,或未提供维护方案,但承诺后续补齐或完善的,得3分。第三档: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装备种类缺失1类,或数量欠缺3件及以上的,不得分。商务标评审(25.00)分履约能力(0.0-6.0)分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类似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周期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否则得分)。项目负责人(0.0-7.0)分1.本项目服务期内至少具备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并(7*24小时)电话畅通,得4分。未提供的,得0分。需提供项目总负责人7×24小时服务的责任承诺,承诺至少包括(1)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岗位、联系方式,承诺该人员专职(或指定时段专职)负责本项目,无特殊情况不随意更换;(2)承诺书需加盖服务单位公章。2.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保安员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不得由保安兼职,未提供不得分。服务团队(0.0-12.0)分1.投标人提供的保安服务人员数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4分,每减少1人扣2分,最低扣至0分。2.所有保安服务人员具备有保安员证和本年度医院正规体检报告,得4分;每减少1人扣2分,最低扣至0分。3.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人员花名册、有效资格证件、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得4分,每减少1人扣2分,最低扣至0分。合计注: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三.推荐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分计算方法解释(1)供应商的评审得分是指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四.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的内容】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人):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评审小组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人,现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磋商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磋商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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