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熊及同域兽类专项调查监测中标结果公示(东安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2025)



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熊及同域兽类专项调查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9

一、项目基本信息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东财购计2025[00130]号
项目编号:永东财项(2025)第00182号
委托代理编号:HNHS-YZ-20251205

二、项目名称

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熊及同域兽类专项调查监测项目

三、供应商参与情况

第一包

供应商
供应商报价(元)
可享受的政策性优惠
政策性折扣比例
企业类型政策支持优惠扣减的金额(元)
参与评审的价格(元)
得分排名

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成交)
536,000
-
-
-
536,000
第1名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四川省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538,200
-
-
-
538,200
第2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勘测设计院
545,000
-
-
-
545,000
第3名

供应商享受各项优惠后报价 =供应商最终报价 -企业类型政策支持优惠扣减的金额 -节能环保产品优惠扣减的金额
其中节能环保产品优惠扣减的金额 = ∑每个节能或环保产品总报价*优惠比例
本公告发布之后,成交供应商便可以在永州市政府采购系统下载成交通知书,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请成交供应商在永州市政府采购系统签署政府采购电子合同,点击跳转至永州市政府采购系统

四、成交信息

第一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232号
536,000

五、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包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熊及同域兽类 专项调查监测项目
见采购文件
见采购文件
见采购文件
见采购文件

六、评审专家名单

第一包

评委姓名
职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周艳华
专家
专家库抽取
谈判过程
正常无退出

朱帆
专家
专家库抽取
谈判过程
正常无退出

唐隆平
采购人/征集人代表
采购人授权
谈判过程
正常无退出

七、代理服务收费、专家评审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8,040元
专家评审费收费标准:采购人 支付专家评审费

八、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安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东安县大庙口国有林场)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大庙口镇
联系人:蒋西元
联系方式:13874689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省华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七里店街道南津中路41号
联系方式:19376565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娟
电话:19376565800

附件

采购文件

附件下载:

暂无附件

永州市政府采购文件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熊及同域兽类专采购项目名称:项调查监测项目东安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东安舜皇山国家采购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东安县大庙口国有林场)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华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编号:,HNHS-YZ-20251205代理费收取方式:采购人支付代理费(按成交金额百分比收取)代理费支付标准:项目成交金额的1.5%专家评审费收取方式: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采 购 计 划 编 号:东财购计2025[00130]号采 购 项 目 预 算:550,000元是 否 进 行 资 格 预 审:否需 求 编 制 时 间:2025年12月09日采 购 人 签 章:需 求 编 制 人 签 章:东安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东安县大庙口国有林场曾娟)12431122006595148U******************第1页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令第14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司法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有关通知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购[2014]15号)其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编制基本要求采购人在招标公告、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中不得按以下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应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和价格测算。采购需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采购人根据编制依据和基本要求提出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中应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应就采购公告、采购需求和评分标准自行组织征询专家意见(本系统、本单位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参与征询意见)。采购需求的内容应当完整、明确,主要包括:(一)采购需求明细包括:货物或服务名称、技术规格和技术参数、产地类型(国产或进口)、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为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必要时需设置同品牌淘汰策略)、技术标准或服务标准、数量、单价(元)、小计(元)、总合计(元)等。(二)采购标的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三)采购标的所要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以及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节能环保、技术规格、服务标准等性能要求;(五)采购标的的物理特性,如尺寸、颜色、标志等要求;(六)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执行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售后服务要求;(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八)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第2页第一章项目分包项目简述(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的供应商来源为公告邀请编号包名采购金额(元)评审方法1第一包550,000最低评标价法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获取方式:下载投标工具,安装后联网获取项目对应的采购意向意向项目名涉及的预算金额(元)采购内容概况预期采购时间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熊及同域兽类专项调查监测项目550,000黑熊及同域兽类专项调查监测2025-10第3页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包名:第一包采购金额:550,000元包概述: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熊及同域兽类专项调查监测项目。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采购文件费:0元资格合格最少供应商数:3个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否完全面向中小企业:否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资格预审后的合格供应商进入下一阶段投标/响应的数量限定:不进行资格预审期望成交供应商数:1个投标有效期:90个自然日合同履约保证金:无合同内容是否可变:是需求是否可变:否供应商二次报价的时长限制:20分钟本包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包类型:服务类是否设置了核心产品:否核心产品同品牌供应商的确定中标/成交候选人规则:无特殊情况下确定成交/中标/入围供应商的约定:本包在评审过程中,若发现中标/成交/入围候选供应商存在报价相同的,约定由评委组长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来确定最终中标/成交/入围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本次评标将有供应商谈判环节,请各供应商一直在开标室中保持在线状态,进入供应商谈判环节后谈判小组将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对话;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能进行谈判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本包基本资格要求本包基本资格证明材料上传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开标的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需上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1.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若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具体见下述:(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下载投标工具后获取),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可在模板中填写好后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再拍照或扫描成图片上传)。3.供应商无需上传证明材料,由评委在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现场联网查验。4.提供承诺函,承诺: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投标供应商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下载模板填写上传(模板下载投标工具安装后可见),须加盖供应商公章。5.下载投标工具后获取,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可在模板中填写好后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再拍照或扫描成图片上传。本包特定资格要求本包特定资格证明材料上传要求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并加盖公司公章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及社保证明并盖公司公章,且有供应商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均需在电子投标工具的指定位置上传,不按指定位置上传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本包服务类需求服务编号服务名单位单价(元)数量小计(元)采购品目1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熊及同域兽类专项调查监测项目年550,0001550,000C07010100-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子服务编号子服务名子服务内容1.1服务需求一、项目背景为贯彻《湖南省林业局关于湖南张家界大鲵等2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湘林规函[2023]96号)精神,结合《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0号)规定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应急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91号)要求,切实提高湖南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能力和建设水平。为进一步落实《湖南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全面地对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熊及同域兽类专项调查监测项目开展专项调查,弄清黑熊及同域兽类资源现状,为该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科学保护和自然保护区有效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二、工作原则科学性原则: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应坚持严谨的科学态度,采用科学的技术方法,调查评估湖南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现状、威胁因素以及保护状况,并提出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或者建议。全面性原则:本次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范围将覆盖湖南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各类生态系统以及各海拔区间、坡位、坡向,并尽可能覆盖较多的区域。可达性原则:根据湖南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内的实地情况和保障条件,合理规划调查线路,选择调查人员或者交通工具能到达的区域。三、研究范围湖南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个范围(介于110°59′45″~111°8′16″E,26°19′30″~26°37′33″N间,南北长33.08km,东西宽14.29km,总面积13139.9hm2)。第5页四、工作内容1.主要工作内容:布设红外相机40台,设置4条样线(每条长5km),每个季度开展1次样线监测,共计16条/次;每季度开展1次种群动态监测,每次4组,共计16组/次;完成黑熊行为节律数据分析、同域兽类监测数据分析,并撰写专项调查报告。【项目组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组人员总数须达到12人(提供职称证和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2.服务期限:建设期1年,自实施方案批复日期起1年内实施完成。五、成果要求(1)黑熊及同域兽类调查成果报告;(2)黑熊及同域兽类调查成果报告10本;六、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所采购服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同时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要求;2.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按期完成合同任务。七、交付时间和地址交付时间:按照采购方要求执行。交付地址:按照采购方要求执行。十、结算方法:(1)付款人:湖南省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包含所产生的交通费、样品购买费等一切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有关费用自理。(5)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注:对上述采购需求的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或承诺,需满足或者高于文件的要求。第6页本包服务类需求的实质性评审(标)规则服务编号服务名子服务编号子服务名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类型提供证明材料要求1东安舜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熊及同域兽类专项调查监测项目1.1服务需求详见子服务内容详见子服务内容详见子服务内容本包其他评审要求序号需求名需求类型需求描述1合同商务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1合同商务方式:4.付款:。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选择):□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书(3)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响应文件(6)询价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小微企业分包。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生效23.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4.附则24.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三章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名称:地址:第三章第1.2(6)项项目现场东安县第三章履行合同的时间服务周期:建设期1年,自实施方案批复日期起1年第15页第5.1款、地点内实施完成。服务地点:东安县第三章第9.2(1)项质量保证期/第三章第9.2(3)项响应时间/第三章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签订合同时约定。第三章第14.2(6)项伴随服务见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三章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仲裁第三章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本包其他评审要求的实质性评审(标)规则序号需求名需求类型是否需要上传证明材料上传证明材料类型上传证明材料要求1合同商务否无无本包执行的优惠政策第16页优惠政策优惠方式供应商所需出示材料优惠比例(或分数)备注小型、微型企业优惠总报价减免优惠提供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10%服务由小型、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享受此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此优惠政策,服务由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需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异常报价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第1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黑熊及同域兽类专项调查监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