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管理专业养护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房屋管理所、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202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12000251201157660-12295919

采购项目名称:
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及草花)项目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1231011233250765XP

公告标题:
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及草花)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12000251201157660-12295919
二、项目名称: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及草花)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2026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
上海神洲绿化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4999号1368室
90.21
7644721.00元


2
2026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公园)
上海上房园艺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芦恒路1398号
89.64
6461852.04元


3
2026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草花)
上海曙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农路1号
86.57
11865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6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
2026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
对浦锦街道环卫、市容两大类公共设施实施综合管养
养护内容包括市容环境保持,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清扫保洁,确保养护工作的正常进行。
2026.1.1-2028.12.31合同一年一签
完成服务内容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2
2026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公园)
2026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公园)
对浦锦街道环卫、市容两大类公共设施实施综合管养
养护内容包括市容环境保持,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清扫保洁,确保养护工作的正常进行
2026.1.1-2028.12.31,合同一年一签
完成服务内容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3
2026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草花)
2026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草花)
对浦锦街道环卫、市容两大类公共设施实施综合管养
养护内容包括市容环境保持,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清扫保洁,确保养护工作的正常进行。
2026.1.1-2028.12.31,合同一年一签
完成服务内容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爱英,黄亦明,钟励杰,袁琦,沈雷雷,施海红,万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各包件中标人在相应包件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申路520号
联系方式:021-34783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600号713室
联系方式:13817087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欣
电话:13817087810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624.0K

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300.3K

包3中小企业声明函342.9K
采购文件附件:

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及草花)项目.pdf1.4M

首次公告时间:
2025-12-29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曙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的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及草花)项目(包件一)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及草花)项目(包件一)),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神洲绿化实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9人,营业收入为12899.5009万元,资产总额为34101.463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神洲绿化实业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6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5/226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的(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及草花)项目包号2:2026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公园))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及草花)项目包号2:2026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公园)),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上房园艺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5人,营业收入为9733.33万元,资产总额为4220.57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上房园艺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6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19页6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的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及草花)项目包号3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及草花)项目包号3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曙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4397.7317万元,资产总额为6642.375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曙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6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9项目编号:310112000251201157660-12295919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及草花)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申路520号联系人:袁琦联系方式:021-34783195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600号712-716室联系人:杨欣联系方式:13817087810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310112000251201157660-12295919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包号包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备注12026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17656718.32对浦锦街道本项目主要是对浦锦街道绿地等公共设施实施综合管养。7656718.3222026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公园)16478395.44对浦锦街道本项目主要是对浦锦街道公园等公共设施实施综合管6478395.4422026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公园)16478395.44养。6478395.4432026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草花)11205714.00对浦锦街道本项目主要是对浦锦街道草花等公共设施实施综合管养。1205714.00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及草花)项目资格审查要求包1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自定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其它行业不接受分公司投标)接受特定行业分公司投标项目级2自定义1、投标人身份证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按要求提交《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项目级2自定义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或证明材料的;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项目级3自定义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信用记录项目级4自定义1、具备本项目特定的投标人资质、资格等证明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提供了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的企业性质符合本项目要求本项目特定的投标人资格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项目级4自定义的)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3、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罚并在处罚有效期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本项目特定的投标人资格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项目级5自定义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的。法律法规要求项目级6自定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及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包1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及草花)项目资格审查要求包2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自定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其它行业不接受分公司投标)接受特定行业分公司投标项目级2自定义1、投标人身份证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项目级2自定义提交《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或证明材料的;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项目级3自定义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信用记录项目级4自定义1、具备本项目特定的投标人资质、资格等证明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提供了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本项目特定的投标人资格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项目级4自定义函》(声明的企业性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3、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罚并在处罚有效期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本项目特定的投标人资格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项目级5自定义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的。法律法规要求项目级6自定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及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包2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及草花)项目资格审查要求包3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自定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其它行业不接受分公司投标)接受特定行业分公司投标项目级2自定义1、投标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级2自定义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按要求提交《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或证明材料的;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项目级3自定义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信用记录项目级4自定义1、具备本项目特定的投标人资质、资格等证明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特定的投标人资格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项目级4自定义2、提供了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的企业性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3、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罚并在处罚有效期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本项目特定的投标人资格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项目级5自定义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的。法律法规要求项目级6自定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及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包3五、投标报名:1、报名时间:2025-12-05至2025-12-15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3、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金额、开户行、户名、账号等)]如需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银电脑打印凭证、电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招标方服务台开收据。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5-12-2609:30:002、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八、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5-12-2609:30:00时整;2、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本次开标采用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开标注意事项:(1)开标过程中,投标人代表的电话请保持畅通。(2)系统中设定的投标人“签到”和“解密”环节等待时间各为30分钟,超时将视作投标人放弃本项目投标。(3)系统中设定的投标人“签名”环节等待时间为30分钟,超时将视作投标人确认本项目开标结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认定依据为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投标产品为强制采购范围的,必须提供上述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4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次采购执行中小企业相关政策:(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的“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依据财库〔2020〕46号文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本项目不适用)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的扣除。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4小微企业有关政策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附件。5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7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工期、服务期限等)、履约地点和交接方式1.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2.中标人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由采购人验收并签字认可。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9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0是否提供演示不进行演示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1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本项目如需提供样品的,按如下要求执行,不需要提供样品,本条款不适用;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送样时段(含安装时间)、地点及具体数量等要求送达样品。2、中标的投标人样品将由甲方封样。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布后第10至30天(日历日)内将样品取回,逾期未取回的样品将视作投标人放弃样品处置权,无主样品由采购中心统一处理。3、“投标样品封条”格式详见附件。12投标文件份数依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的规定,供应商应当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各一份)。13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本招标文14投标人资格要求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资料:特别提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其它行业不接受分公司投标)1.投标人身份证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投标人为自然人时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需提交《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详见附件)或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开标当月为起算月)。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具备本项目特定的投标人资格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具备本项目特定的投标人资质、资格等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中“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提供了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的企业性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3、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罚并在处罚有效期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6.其它资格要求: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5否决投标的情形特别提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允许分公司投标,其它行业不接受分公司投标。1.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方),资格条件详见本表“投标人资格要求”。未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且没有相关说明,或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相关资质证明不一致的,或有伪造,或不符合要求的;2.政策功能相关条款:1)投标标的为强制采购范围的,未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的。2)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的;3)若采购标的不允许为进口产品,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4)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的。3.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格式要求:(1)未提交“投标函、投标人声明函、开标一览表”三种格式中任意一种的(参考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上述三种格式的签字盖章出现以下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a、加盖公章处使用与投标人公章不一致的,包括: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带有“专用章”字样的印章;b、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之处无单位盖章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处无签字或盖章的、或者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的;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投标文件中的交货(服务)期限、质保期、星号(“*”或“★”)指标未作响应或不满足招标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未作要求的除外);8.(如需提供样品的项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送样或未送样的。15否决投标的情形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的;16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7付款方式详见采购需求;(若采购人未约定付款方式的,则签订合同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18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9*投标签收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要求,电子招标项目,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后,采购中心须对文件进行签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后,可联系项目主办人员,完成投标文件的签收程序(签收后无法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2、为便于投标人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中心将酌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统一签收,签收后系统中会发送签收回执。3、主办人员:杨欣13817087810中心主任室联系电话:3388261920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有约定的按此执行,未有约定的本项不适用。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1质疑的有效期及依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联系部门: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洪晓明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600号716室邮政编码:201199联系电话:33882619(以邮寄方式的,请电话联系确认收到)质疑有效期。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没有依据的传言、猜测或推论等材料不能作为质疑证明材料。22不一致的处理原则及解释权*1、投标人投标报价,资格性、符合性响应情况,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等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中另行上传(填报)的资料应与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保持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或缺漏的,均以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1、若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文字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2、若招标文件中的文字内容与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定有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授权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员工(或投标人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规定的除外)。(五)质疑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事项由授权代表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商务标投标文件(1)评分对应表(格式自拟,参考评分表,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函(4)投标人声明函(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开标一览表参考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7)廉政承诺书(8)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或证明资料(11)投标人身份证明(12)本项目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13)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1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2、技术标投标文件(1)技术响应/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2)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3)项目实施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保证服务(交付)期限的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项目组人员清单等);(4)售后服务计划(可包含且不限于对本项目的响应、处理、定期巡检、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驻点人员情况等);(5)技术培训计划(若有);(6)投标人履约能力(可包含且不限于技术力量情况、投标人各项能力证书);(7)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包装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均应须提供原件扫描件。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五)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保证金形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3、招标方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银电脑打印凭证、电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招标方服务台开收据。4、招标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需提供收据的第二联“供应商退款凭据”。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保证金不计息。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七)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八)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否决投标的情形”的要求。(九)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三、组织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一)组织开标程序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中“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应参加网上开标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二)组织评标程序招标方将按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6、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核查日期为开标日(含)至评标日(含)之间任意一日的系统查询结果,。7、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工作人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书面资料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8、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9、评审结束后,招标方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三)评审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6、评审人员需对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原则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采购人未确定核心产品的,若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所有投标产品均提供相同品牌的,按前款所述提供相同品牌投标人的规定处理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中标通知书》。六、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二)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有约定的按此执行,未有约定的本项不适用。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七、货款的结算货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次评标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分值的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三、评标内容及标准说明:评分规则中的评分办法得分标准细化如下:1.响应情况良好:(得分为评分项目分值区间的80%-100%,评分办法中有细化得分标准的按细化标准打分)对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货物或服务,投标方案系统、翔实、准确,针对性强,无负偏离或缺漏项,能达到或优于项目采购的预期目标;(1)投标货物表述清晰,技术指标或参数具体、明确,设备或装置选型合理;(2)投标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承诺具有约束力。2.响应情况一般:(得分为评分项目分值区间的60%-79.99%,评分办法中有细化得分标准的按细化标准打分)对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货物或服务,投标方案基本完整,针对性一般;有负偏离或缺漏项;个别内容的响应性表述不够清晰,基本能达到项目采购的最低预期目标;(1)投标货物的技术指标或参数不够具体或明确,设备选型基本符合要求;(2)投标服务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略差,承诺约束力较低。3.响应情况差:(得分为评分项目分值区间的0%-59.99%,评分办法中有细化得分标准的按细化标准打分)对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货物或服务,投标方案说明内容不完整,针对性不强;有较多负偏离和缺漏项;部分内容响应性表述不清晰,不能达到项目采购的预期目标;(1)投标货物的技术指标或参数不具体或不明确,部分设备选型不能满足要求,评委无法作出准确判断;(2)投标服务方案不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差,无承诺或承诺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综合评分法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及草花)项目包1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应急服务措施0~10一、评审内容:对养护服务中响应时效、应急服务的分析情况、突发事项的应对措施服务时效响应、应急服务保障到位、措施可行、实践性好。二、评审标准:(1)时效响应、应急服务保障可行、有结合项目的特点、有处罚措施的得8-10分;(2)时效响应、应急服务保障基本可行、有结合项目的特点、有处罚措施的得4-7分;(3)保障可行性差、应对措施差得1-3分;(4)无相关方案的不得分;安全、文明保证措施0~5一、评审内容:安全生产、文明养护措施等。二、评审标准:(1)安全生产、文明养护措施科学完善的,得4-5分;(2)安全生产、文明养护措施一般的,得1-3分;(3)无安全生产、文明养护措施,得0分。类似项目经验情况0~10一、评审内容: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类似项目经验情况。每份2分,总分10分。二、评审标准:(1)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签章页扫描件。(2)需附甲方履约评价(评价为良好及以上)。报价得分0~1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报价得分0~10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计划投入的专业养护设备配置情况0~15一、评审内容:专业养护设备配置方案,是否符合所投包件的实际需求的,配置比率是否合理;二、评审标准:(1)专业养护专业设备配置类型齐全,自有占有率高,满足优于养护服务需求的,该类得12-15分;(2)某一类专业养护专业设备配置一般,自有占比率适中,基本满足需求的,该类得6-10分;(3)某一类专业养护专业设备配置类型缺失,自有占比率较低,可能不能满足作业需求的,该类得1-5分。(4)无相关方案的不得分;绿地养护服务方案0~15一、评审内容:对本包件服务范围的公共绿地养护服务理解深度,服务措施是否能满足实际需要。二、评审标准:(1)方案系统方案优秀、服务理解透彻、针对性强、分析透彻、措施优得11-15分;(2)方案可行、服务理解一般、措施可行得6-10分;(3)方案不全面、对服务理解深度不够、有措施得1-5分;(4)无相关方案的不得分;管理服务重点难点分析0~15一、评审内容:对实施本项目中的难点、重点进行阐述,结合以往经验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二、评分标准:管理服务重点难点分析0~151、重点难点分析透彻、措施合理的得11-15分;2、重点难点分析全面、措施一般的得6-10分;3、重点难点分析和措施不全面或有缺漏的得1-5分;4、无相关方案的不得分;计划投入的各专业管理人员、养护人员配置情况0~15一、评审内容: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等)和专业人员的岗位及人员配置,人员的专业水平、业绩及相关资料提供情况。二、评审标准:(1)专业人员岗位、人数配置满足项目需要,专业水平强,有丰富的同类型项目工作经验的,得11-15分;(2)专业人员岗位、人数配置基本满足项目需要,专业水平一般,有同类型项目工作经验的,得6-10分;(3)专业人员岗位、人数配置基本满足项目需要,专业水平差,缺乏同类型项目工作经验的,得1-5分;(4)无相关方案的不得分;增值服务0~5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特色服务的提供情况。二、评审标准:(1)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措施科学完善的得4-5分;(2)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措施一般的得2-3分;(3)无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的得0-1分。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及草花)项目包2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应急服务措施0~10一、评审内容:对养护服务中响应时效、应急服务的分析情况、突发事项的应对措施服务时效响应、应急服务保障到位、措施可行、实践性好。应急服务措施0~10二、评审标准:(1)时效响应、应急服务保障可行、有结合项目的特点、有处罚措施的得8-10分;(2)时效响应、应急服务保障基本可行、有结合项目的特点、有处罚措施的得4-7分;(3)保障可行性差、应对措施差得1-3分;(4)无相关方案的不得分;安全、文明保证措施0~5一、评审内容:安全生产、文明养护措施等。二、评审标准:(1)安全生产、文明养护措施科学完善的,得4-5分;(2)安全生产、文明养护措施一般的,得1-3分;(3)无安全生产、文明养护措施,得0分。类似项目经验情况0~10一、评审内容: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类似项目经验情况。每份2分,总分10分。二、评审标准:(1)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签章页扫描件。(2)需附甲方履约评价(评价为良好及以上)。报价得分0~1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计划投入的专业养护设备配置情况0~15一、评审内容:专业养护设备配置方案,是否符合所投包件的实际需求的,配置比率是否合理;二、评审标准:计划投入的专业养护设备配置情况0~15(1)专业养护专业设备配置类型齐全,自有占有率高,满足优于养护服务需求的,该类得12-15分;(2)某一类专业养护专业设备配置一般,自有占比率适中,基本满足需求的,该类得6-10分;(3)某一类专业养护专业设备配置类型缺失,自有占比率较低,可能不能满足作业需求的,该类得1-5分。(4)无相关方案的不得分;公园养护服务方案0~15一、评审内容:对本包件服务范围的公共绿地养护服务理解深度,服务措施是否能满足实际需要。二、评审标准:(1)方案系统方案优秀、服务理解透彻、针对性强、分析透彻、措施优得11-15分;(2)方案可行、服务理解一般、措施可行得6-10分;(3)方案不全面、对服务理解深度不够、有措施得1-5分;(4)无相关方案的不得分;管理服务重点难点分析0~15一、评审内容:对实施本项目中的难点、重点进行阐述,结合以往经验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二、评分标准:1、重点难点分析透彻、措施合理的得11-15分;2、重点难点分析全面、措施一般的得6-10分;3、重点难点分析和措施不全面或有缺漏的得1-5分;4、无相关方案的不得分;计划投入的各专业管理人员、养护人员配置情况0~15一、评审内容: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等)和专业人员的岗位及人员配置,人员的专业水平、业绩及相关资料计划投入的各专业管理人员、养护人员配置情况0~15提供情况。二、评审标准:(1)专业人员岗位、人数配置满足项目需要,专业水平强,有丰富的同类型项目工作经验的,得11-15分;(2)专业人员岗位、人数配置基本满足项目需要,专业水平一般,有同类型项目工作经验的,得6-10分;(3)专业人员岗位、人数配置基本满足项目需要,专业水平差,缺乏同类型项目工作经验的,得1-5分;(4)无相关方案的不得分;增值服务0~5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特色服务的提供情况。二、评审标准:(1)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措施科学完善的得4-5分;(2)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措施一般的得2-3分;(3)无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的得0-1分。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及草花)项目包3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应急服务措施0~10一、评审内容:对养护服务中响应时效、应急服务的分析情况、突发事项的应对措施服务时效响应、应急服务保障到位、措施可行、实践性好。二、评审标准:(1)时效响应、应急服务保障可行、有结合项目的特点、有处罚措施的得8-10分;(2)时效响应、应急服务保障基本可行、有结合项目的特点、有处罚措施的得4-7分;(3)保障可行性差、应对措施差得1-3分;(4)无相关方案的不得分;安全、文明保证措施0~5一、评审内容:安全、文明保证措施0~5安全生产、文明养护措施等。二、评审标准:(1)安全生产、文明养护措施科学完善的,得4-5分;(2)安全生产、文明养护措施一般的,得1-3分;(3)无安全生产、文明养护措施,得0分。类似项目经验情况0~10一、评审内容: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类似项目经验情况。每份2分,总分10分。二、评审标准:(1)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签章页扫描件。(2)需附甲方履约评价(评价为良好及以上)。报价得分0~1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计划投入的专业养护设备配置情况0~15一、评审内容:专业养护设备配置方案,是否符合所投包件的实际需求的,配置比率是否合理;二、评审标准:(1)专业养护专业设备配置类型齐全,自有占有率高,满足优于养护服务需求的,该类得12-15分;(2)某一类专业养护专业设备配置一般,自有占比率适中,基本满足需求的,该类得6-10分;(3)某一类专业养护专业设备配置类型缺失,自有占比率较低,可能不能满足作业需求的,该类得1-5分。(4)无相关方案的不得分;草花养护服务方案0~15一、评审内容:草花养护服务方案0~15对本包件服务范围的公共绿地养护服务理解深度,服务措施是否能满足实际需要。二、评审标准:(1)方案系统方案优秀、服务理解透彻、针对性强、分析透彻、措施优得11-15分;(2)方案可行、服务理解一般、措施可行得6-10分;(3)方案不全面、对服务理解深度不够、有措施得1-5分;(4)无相关方案的不得分;管理服务重点难点分析0~15一、评审内容:对实施本项目中的难点、重点进行阐述,结合以往经验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二、评分标准:1、重点难点分析透彻、措施合理的得11-15分;2、重点难点分析全面、措施一般的得6-10分;3、重点难点分析和措施不全面或有缺漏的得1-5分;4、无相关方案的不得分;计划投入的各专业管理人员、养护人员配置情况0~15一、评审内容: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等)和专业人员的岗位及人员配置,人员的专业水平、业绩及相关资料提供情况。二、评审标准:(1)专业人员岗位、人数配置满足项目需要,专业水平强,有丰富的同类型项目工作经验的,得11-15分;(2)专业人员岗位、人数配置基本满足项目需要,专业水平一般,有同类型项目工作经验的,得6-10分;(3)专业人员岗位、人数配置基本满足项目需要,专业水平差,缺乏同类型项目工作经验的,得1-5分;计划投入的各专业管理人员、养护人员配置情况0~15(4)无相关方案的不得分;增值服务0~5一、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特色服务的提供情况。二、评审标准:(1)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措施科学完善的得4-5分;(2)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措施一般的得2-3分;(3)无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的得0-1分。第四章招标需求第四章招标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绿地、公园、草花)项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辖区内。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选用服务类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填写“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本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说明》。二、项目主要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是对浦锦街道公园、绿地、草花等三大类公共设施实施综合管养,具体养护清单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三、本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四、本次委托管理范围对浦锦街道本项目主要是对浦锦街道公园、绿地、草花等公共设施实施综合管养。*中标方式:*中标方式:本项目共分3个包件,各包件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供应商可投标其中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中标顺序以投标包件号为序),如有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已中标其它两个包件的供应商不具备递补资格。包号包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备注包件1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1项7656718.32公共绿地养护7656718.32包件1(绿地)1项7656718.32公共绿地养护7656718.32包件2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公园)1项6478395.44公园养护6478395.44包件32026-2028年浦锦街道城市管理专业养护(草花)1项1205714草花养护1205714五、人员配置总体要求人员配置要求:每个包件必须配备专职的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至少1人)、资料员各1名和一线养护人员,并需符合上海市、区、街道及本采购需求要求相关规定。六、承包方式(1)依据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中标方以包工、包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的方式实施本项目的市公园养护、公共绿地养护及草花景点等养护。(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3)合同的签订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格、质量及验收标准、考核管理、履约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方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并互相补充和解释。(4)结算原则和支付方式(付款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例如:政策调整、最低保障调整等)报价的因素,一旦成交,总价将包定,即为合同价,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投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七、结算原则及支付方式(1)结算原则本项目的结算与支付应以主管部门最终核定的、按养护维修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完成的实际设施量为准,中标方的中标单价和结算下浮率(如果有)在合同履约期内不变(合同约定除外)。(2)支付方式1)遵循“先服务、经考评、再付款”原则,采购方对中标方的管理服务效果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无特殊情况的,按每季度向中标方兑付经费。2)总费用的90%作为全年养护费,剩余10%纳入年度考核费。采购方依据年度考核分值支付相应费用。八、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本项目的养护质量检查评定、养护维修技术标准及养护施工安全文明要求适用国家现行法律、规范、规程、标准以及上海市现行规范标准,具体包括:《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行道树养护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公共绿地养护要求》《公共绿地和行道树养护管理考核细则》《公园养护管理要求》《公园管理养护考核明细表》《绿雕、草花、花箱养护要求》《绿雕养护考核明细表》《高空行道树修剪安全操作规程》《割灌机安全操作规程》《园林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农药采购、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洒水、喷药安全作业操作规程》《绿化养护队伍管理要求》国家、交通部、上海市以及市公路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颁布的其它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各投标人应充分注意,凡涉及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无论其是否在本招标文件中列明,中标方应无条件执行。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者为准。九、养护的工作内容要求除日常养护、保洁工作,养护单位还必须做好绿地内的巡查工作,发现有占绿、毁绿、违法搭建等行为,第一时间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视情况上报执法部门或***门,并将处理情况已照片、影像等形式保存,第一时间向管理部门报备。养护单位发现有工程项目占绿的,首先须了解清楚该项目是否具备施工许可及占绿审批许可,并向管理部门报备。对于未取得上述许可的,应叫停项目,并告知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向区绿容局办理占绿申请。涉及临时占绿、永久占绿的项目,经区绿容局初审,由区绿化审批单位,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及养护单位共同到场确认设施量,养护单位确认无误后向管理部门报备,经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对设施量予以确认、盖章。养护单位计划对绿地及行道树进行调整的,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将调整原因和具体计划上报管理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养护单位须定期对员工开展养护技术培训及安全生产培训,每月培训不少于一次。对新进员工,必须培训完成并通过考试方可上岗,确保员工培训率为100%。养护单位对日常养护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后,通过正规渠道规范处理,坚决杜绝垃圾偷乱倒。养护单位应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内勤工作,按时报送各类资料:每月底上报下月工作计划、在岗人员明细表、安全生产台账、培训台账。每周五上报工作汇报、工作信息、垃圾处置去向表。养护单位应注意收集街道美景照片,并按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养护单位应足额配备工作人员,遇创全等重大活动保障、防台防汛应急处置等情况,需临时增加人手的,须按照管理部门要求无条件配合,确保完成任务。对养护单位实行每季考核通报制,考核为百分制,考核结果与养护费挂钩。年终对考核单位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档,优-建议下年度增加养护量、良-建议下年度养护量不变、中-建议下年度减少养护量、差-建议下年度清退。具体考核标准及评分标准以街道考核细则为准。中标方须对合同条款中养护设施和内容进行预防性、经常性、周期性和及时性的养护管理,根据设施的实际状况制定养护计划,及时修复被损设施。协同采购人及其它相关部门迅速处置应急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其它任何情况下必须保持养护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实现管养路段各类设施安全良好、规范齐全、运行状况良好。(一)公共绿地养护要求(1)绿地养护十项内容树木养护树木生长健壮;无死树、无缺株;无枯枝;无空秃,大型树穴有覆盖,能根据各类树木特性进行控制性修剪,按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对生长势较弱的树木进行控制性施肥,并采取复壮措施。花坛花境结合“春节”、“五一”、“十一”三大节日,园内花坛配置美观,适时换花,植株基本健壮,花期基本一致,花色艳丽,植株基本整齐,株距适宜。花境植物配置科学合理,高低错落有序,颜色协调,观花植物适时开花,观叶植物叶色正常。花坛花境枯叶残花量应小于5%;无大型杂草。全年观花期不少于290天。草坪草地草坪平整,覆盖率不低于95%,无大型杂草,空秃不大于0.5平方。高度:暖季型4-5厘米,冷季型6-7厘米;地被植物种植密度和配置合理,叶色、叶形协调,生长茂盛,无明显空秃。品种应多样化,适时施肥、修剪,翻种。地被品种应多样化。人为损坏补种不超过1天。植保采取无公害生物防治为主的有害生物综合治理手段,无大面积病虫害发生,无重大、无检疫性病虫害发生。无明显煤污病危害,对主要病虫害从预防着手进行防治,对蛀杆性害虫控制有力,景观面貌保持良好。有专人监测。绿化调整制定年度调整计划,适时进行。调整应使树坛疏密合理,过密应进行抽稀调整,适当增加色叶、观花观果等树种。植物铭牌制作规范,内容准确,摆放位置适宜。出现损坏应及时修复或调换。根据植物品种100%设置铭牌。绿地保洁无垃圾,叶面无明显积尘,水体无漂浮物植物群落乔、灌、草合理配置,定期修剪、抚育、控制病虫害,长势良好,开花整齐,整体景观有特色。及时更新残缺、退化的灌木,花坛、花境、树坛等黄土裸露处采用绿化覆盖,做到黄土不露天,推广应用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养护台账有害生物防控记录、养护台帐、月度自查记录及其他相关工作计划等。(2)绿地设施维护要求养护单位应对绿地内的栈道、亭、廊等设施及时维护更新。(3)立体绿化养护养护单位应对江龙路223号公厕、风筝绿地公厕立体绿化进行养护,并积极参与上海市花展,确保成效。(4)行道树养护提升养护单位须对香樟进行统一施肥,提升香樟面貌。同时,负责养护区域内行道树树穴盖板的更换维护,确保街道整体环境面貌良好。(5)草花养护要求养护单位须根据甲方要求及上级绿化主管部门的计划布置花卉景点,一级绿地草花种植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8%;二级绿地草花种植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5%,同时,负责对草花进行养护及更换,并于重大节日之前(如五一、十一、春节等)确保整体面貌。(6)人员配备要求一级绿地1人/8亩、二级绿地1人/10亩、三级绿地1人/15亩的标准配备养护人员,具体亩数详见设施量清单。(7)机械配备要求养护单位须配备养护作业机械设备,不少于运输卡车2辆,座驾剪草车1台,自走型剪草机10台,草坪割灌机8台,车载打药机1台,植保机2台,便携式抽水泵8台,油锯1台。(二)公园养护管理要求(1)人员配备要求养护单位应按照1人/8亩的标准配备养护人员(不含公园主任、保安),具体亩数详见设施量清单。(2)机械配备要求中标养护单位应按照服务采购方要求配备各类机械,不少于运输卡车2辆,座驾剪草车1台,自走型剪草机10台,草坪割灌机8台,车载打药机1台,植保机2台,便携式抽水泵8台,油锯1台。(3)绿化景观管理要求按照公园总体规划和植物配置设计,实施植物、调整和养护,使规划设的园林景观达到和保持最佳状态,按要求配备管养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1植物群落:乔、灌、草合理配置,定期修剪、抚育、控制病虫害,长势良好,开花整齐,整体景观有特色。及时更新残缺、退化的灌木,花坛、花境、树坛等黄土裸露处采用绿化覆盖,做到黄土不露天,推广应用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2景点保护:对已建成定型的植物景观和有一定历史意义的景观、严格保护,园内的景点、景区、植物铭牌,景点介绍牌,古树名木等重点保护;古树名木保护应符合《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继资源保护条例》规定。3公园管养:修剪:常规乔灌木每年1—2次,高大常绿乔木(香樟、广玉兰)每年1次(3—4月),高大落叶乔木(悬铃木)一般在11—12月,剥芽(悬铃木)一年1次,乔灌木要求群落间结构合理,疏密得当、树形完美,树冠饱满、季相变化明显,观花、观果正常,符合观赏要求;草坪、绿篱、地被等修剪保持常态,绿篱无缺株、平整、开花植物花期一致,草坪无空穴。草花种植:春节、五一、七一、十一,按要求设计、品种、数量、质量、次数、种植、面积以及适当留有机动,草花要求植株健壮,花期、株高一致,花形、色纯正,面积五星级公园应辟建占绿地面积2。5%的花坛、花境,其中花坛草花面积达到20%,并定期对花坛、花境内植物进行整修、调整;浇水:定期对花坛、花境内进行浇灌排水,其他树坛、草坪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况安排;病虫害防治:针对各类植物的病虫害发生的不同季节,及时观察、防治,对已经发生病虫害的植物应及时喷打药剂(高效低毒、无公害、环保型的药剂);施肥:冬肥每年1次,时间冬季,花坛、花境以及其他植物如乔灌木、地被、草坪、水生植物等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绿地保洁、除草:绿地、花坛、花境、树坛、草坪内无杂草和无白色垃圾、无杂物等污染物,确保绿地内整洁面貌良好。水生植物:确保景观优美,植物间生长密度合理,无漂浮杂物垃圾。(4)园容卫生管理要求总目标整洁、优美、清新、完好。遵照《上海市城市环境卫生条例》执行,确保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1园厕专人打扫,设施完好、便池洁净,无堵塞、污垢、污迹、异味,室内明亮、干净,地面干噪。2水面保持清洁、做到无飘浮杂物,无异味、无蚊蝇孳生。喷水池,叠泉的循装置保持完好定时开放,并向游客公布开放时间。3公园垃圾箱内外干净、当日清,保持园内整洁,施工现场有遮挡、文明施工。4园内小品雕塑、花架、喷泉、垒石、汀步、栏杆、园椅、园灯、景门、景墙等设施,进行定期清洗、维修和检查,确保功能使用完好清洁。5公园保洁不间断跟随保洁,游园高峰期,安排保洁人员错时段进行保洁,每天不能少于保洁1—2次。(5)基础设施管理要求1、园林建筑要保持外观完好,经常擦洗、除尘,有残缺及时修复,对有历史价值做保护措施。2、做好公园“三牌建设”。园内指示牌,导游图,公园简介、游园守则,植物铭牌,宣传牌、宣传栏、园椅、园灯、垃圾箱、等要制作规范、完好无损,道路、广场、护栏等要平整、完好,公共引导标识位置醒目,完好常新。3、落实维修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每天安排人员对公园进行1--2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4、对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巡查,并做好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建立健全以上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维修和管理制度。(6)安全和保卫管理要求建立公园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机制、游乐设施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岗位责任制和公园巡查记录。2安保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定时巡视,加强对湖面的安全管理与重点区域的巡查;维护游园秩序、加强巡视,劝阻不文明行为,制止园内赌博,无证经营等不良行为。3要求坚持对游乐设施进行日检、月检、年检,确保游乐设备的正常运转;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及防火工作消防器材完好率100%,严禁违章用电。4在人流量高峰期做好人员的疏导工作,确保各个出入口畅通,并在需要时增加相关岗位保安工作,遇到紧急情况,应能迅速将人员从区域内疏散。5做好各类突发的自然灾害和防台防汛工作。(7)、经营服务管理要求园内一切经营服务,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坚持为游客服务的宗旨,树立“优质服务,信誉第一”的经营方针,文明礼貌、买卖公平,接受市(区)绿化、工商、食品卫生、技监、物价等行业主管理部门、社会、游客的监督管理。2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经营人员按行业规范要求应持有各类相关证件,持证上岗,商品明码标价,不售“三无”商品。3公园游乐设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定期检修保养,设置“游客须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每台设备须建立规范的技术档案和运营操作记录,确保设备安全无事故。(8)公园创建确保星级公园、市文明公园保存率达100%,做好公园窗口服务、公众满意度测评名列前茅,全面完公园所下达的各项创建任务。协同相关部门抓好公园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志愿各种健康有益的志愿者文明游园活动。3建立公园“三位一体”管理制度,推进文明游园、净化公园游园环境。(9)主题花展确保养护公园内主题花展等各类活动,按质、按量的顺利完成。做好花展期间布展、维护、安全、宣传等工作。(10)服务要求一)保洁管理要求为确保园区清洁卫生。保洁人员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保洁服务。3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仪容整洁、礼貌待人、语言规范,保洁工具必须保持完好、整洁。4保洁人员遵守保洁作业时间、保洁操作程序,注意保洁安全。5公园内的道路、桥梁、路沿、广场、停车场时刻保持清洁、无果壳杂物、痰迹、烟蒂。6公共厕所确保便器干净、无污染,空气清新。7保洁用具(工具、垃圾箱、垃圾清运车等)应每日清洗,保持整洁干净和完好。8当日垃圾当日清除,做到日产日清。9保洁人员应对游客不文明、不卫生现象及时制止。10对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有有效的应急措施。二)保安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治安管理有关法规规定,自觉执行公园管理有关制度,对园区及周边范围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对园区内实施24小时治安巡逻和门岗工作,维护园区治安秩序;3负责园区游客安全,预防治安事件发生,处理突发事件及报警工作;4负责公园广播工作;5负责停车场车辆停放,车流疏导,阻止车辆乱停,保持道路畅通,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用;6负责园区消防安全,巡视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确保良好有效;7健全或调整保安工作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加强保安人员管理考核;8负责保安人员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并贯彻落实;9编制年度安保器械和通讯设备使用计划,保管、维护安保器械和通讯设备;1010、建立、保管治安巡逻、门岗值班、突发事件处理档案。三)基础设施管理、维修保养要求1对园内的基础设施进行专项管理及维修、保养服务。2根据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建立分项档案和台帐。3确保基础实施完整,使用良好,和确保使用安全。4对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落实维修保养和维修保养后的验收。5维修保养后的基础设施均应立档记录,并妥善保管档案资料。6维修保养人员应努力钻研基础设施维修保养知识,提高业务能力,提高维修保养服务质量。(三)草花、花箱养护要求(1)人员配备要求养护单位应按照1人/8亩的标准配备养护人员不少于(不含公园主任、保安),具体亩数详见设施量清单。(2)机械配备要求中标养护单位应按照服务采购方要求配备各类机械,不少于运输卡车2辆,座驾剪草车1台,自走型剪草机10台,草坪割灌机8台,车载打药机1台,植保机2台,便携式抽水泵8台,油锯1台。(3)草花养护要求1确保整体面貌,无空秃、无杂草。2养护单位每年更换地面草花不少于三季,做好种植草花区域的环境保洁工作,每季草花布置方案须提前报管理部门审核。3加强草花种植后的长效管理,及时做好空秃补种工作。4养护单位确保草花品种丰富,包括但不限于三色堇、美女樱、花叶络石、一串红、一串蓝、甘蓝、太阳花、角瑾、彩叶草、万寿菊、夏瑾、石竹、孔雀草、凤仙、金叶甘薯、百日草,草花种植后应与周边整体环境相协调。(四)安全文明作业及应急处置要求(1)安全文明措施与要求1)中标方及其劳务分包商应具备上海市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在本市进行相关服务所需的资质(包括国家和本市各类专业工种持证上岗要求)、资格和一切手续,由此引起的所有有关事宜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在提供服务期间为确保服务区域及周围环境的整洁和不影响其他活动正常进行,中标方应严格执行国家与上海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主动加强和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等有关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若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方承担。3)中标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遵守国家与上海市各项有关安全作业规章、规范与制度,建立动用明火申请批准制度,安全用电等制度,确保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4)中标人在本项目承包管理期间,须务必保证安全作业,杜绝重大恶性事故发生,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控制工伤频率。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一律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及主管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5)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给予中标人处罚,直至清退队伍。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对施工作业安全进行现场监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制要求将安全责任分解,中标方法定代表人与项目部、项目部与下属各责任部门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7)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上述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时应负责履行合同内所有义务的责任保险,包括工作人员,车辆以及用于养护工作需要的其它一切责任保险。8)凡占用机动车道进行的养护工程作业,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并配置专用标志车(防撞车)和各项安全器材;养护人员上路作业必须统一着装,乘坐专用车辆,不得乘坐在无专用设施的货车车斗内。9)进入养护作业现场的作业机械和车辆,应按规定配置警示标志、灯具。10)严格执行JGJ4688-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采用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级漏电保护系统;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电箱符合要求,临时用电工程所用电器装置、元器件、电线电缆等电工产品必须按国家规定通过“3C”认证,并经市建设工程安全协会登记备案的进行配置。11)如养护施工过程中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中标方相关人员应快速、及时赶到现场,实施紧急处置,并协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和稳定工作;紧急处置的结果须及时上报采购人。12)中标方在进行养护作业前,必须使用相关检测仪器,确认作业空间安全后方可进行相应养护作业。13)遇到大暴雨或汛期灾害性天气时,中标方应派相应人员进行不间断巡视及值守,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处置。14)中标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和消防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15)中标方因疏于安全施工、消防管理和各类安全设施配置不全等因素,施工现场违章违法作业及施工期间所发生安全和消防事故并且造成人员伤亡的,中标方需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在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及时限向当地劳动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根据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中标方需派专人组成事故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管理专业养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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