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纳税辅助性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5)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N2025-ZXGK-C0233-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惠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株洲经济开发区云龙大道1288号创科大厦1101号
中标(成交)金额:174.47894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湖南惠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纳税辅助性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艳(组长)、刘秀红、张瑜、张良臣、李刚、盛莉、舒明、张良臣(采购人代表)、李刚(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包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评审总得分
包1
湖南惠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74.478949
94.71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盛世路27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731-2878803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女士、张先生
电 话:0731-28890351,0731-28788031
附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docx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株洲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15:48
评审专家名单
刘秀红,张瑜,张良臣,李刚,盛莉,舒明,黄艳
总中标金额
¥174.47894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易女士、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31-28890351,0731-28788031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株洲市芦淞区盛世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31-28788031
代理机构名称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单位名称)的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南惠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00余人,营业收入为4976.168592万元,资产总额为1569.17386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南惠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00余人,营业收入为4976.168592万元,资产总额为1569.17386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湖南惠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M日期:2025年12月29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招标文件(商务部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2025-ZXGK-C0233-B00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19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22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3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N2025-ZXGK-C0233-B00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76.4626万元最高限价:176.4626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盛世路办税厅及其他办税点提供非执法类税收业务辅助服务,包括办税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税务咨询、纳税辅导、导税服务、资料预审与整理、信息采集等事项,以上内容不包括“办税服务厅办税助理授权负面清单”中的业务事项。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项目预算金额:176.4626万元,最高限价:176.4626万元。项目服务期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各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8: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方式:在线下载售价:0.0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2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提交响应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供应商操作手册》。2.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4.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5.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6.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系统服务热线:400-6168-636转1。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地址:株洲市芦淞区盛世路27号联系方式:0731-28788031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易女士、张先生电话:0731-28890351,0731-2878803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 号类 别内 容1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2025-ZXGK-C0233-B00项目预算:176.4626万元2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盛世路办税厅及其他办税点提供非执法类税收业务辅助服务,包括办税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税务咨询、纳税辅导、导税服务、资料预审与整理、信息采集等事项,以上内容不包括“办税服务厅办税助理授权负面清单”中的业务事项。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项目预算金额:176.4626万元,最高限价:176.4626万元。项目服务期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3项目属性和类别项目属性: 货物 服务项目类别: 信息化项目 非信息化项目4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各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核心产品 无 有产品名称: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8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其他9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官网(芦淞)(https://hunan.chinatax.gov.cn/zz)1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8: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方式: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完成注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没有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11现场考察 不组织现场考察 组织现场考察:时间: 年 月 日(北京时间)地点: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要求:12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上传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上传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扫描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上传扫描件);3.★依法缴纳税费: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9月、2025年10月、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上传扫描件);4.★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9月、2025年10月、2025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上传扫描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上传扫描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与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上传扫描件](适用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应提交此函,上传扫描件)(适用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二、报价一览表:1.★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三、其他文件及资料:1.★授权委托书;2.★投标函(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商务条款偏离表;4.★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上传扫描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与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上传扫描件](适用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应提交此函,上传扫描件)(适用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成功案例一览表;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2.技术力量一览表;3.技术人员简历表;4.服务方案;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1.以上带★的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投标无效。2.要求提供扫描件的,照片、图片等电子文件与扫描件效力相等。13投标有效期12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1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方式: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加密上传。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9:30(北京时间)开标方式:本项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系统点击“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同开标结果。联系电话:1519588772515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6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17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鼓励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满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满足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8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9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0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本次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21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如有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章节。2.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第 1 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第 2号《关于调整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依法依规开展相应检测、认证。22评标方法及分值项目: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值为20分,其他因素分值为80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3合同类型和定价方式合同类型:服务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24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 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账户信息:收款单位:银行帐号:开户银行:25付款安排26具体付款安排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按实结算。按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每月结束后的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根据《服务考核办法》的规定,作出考核结果结算,采购人收到发票等付款资料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中标金额。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顺延 3-5 个工作日。中标人未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正式税务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年度结算总额不得超过年度中标金额。27接收质疑的方式、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有质疑的,请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等书面形式将质疑函提交采购人。逾期提交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联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联系电话:0731-28788031/0731-28890351通讯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9号/株洲市芦淞区盛世路27号电子邮箱:19982082403@163.com一、总则1.预算资金及来源1.1本项目已批准立项。1.2本项目预算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列入预算。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2.1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应来自中国境内(指关境内),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产品和服务。2.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即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2.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请求及起诉。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人相关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方法及标准(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5)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6.招标文件询问、澄清或修改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有必要,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采购人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6.3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管理系统”)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评审管理系统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编制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7.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简化字。7.3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前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网站《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使用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7.4除在招标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8.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和资料:8.2.1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2其他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证明资料如标明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9.报价要求9.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且必须按照投标工具的流程和提示编制并上传投标报价表。9.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9.3本项目以投标报价为依据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0.1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出文件格式的签署要求进行电子签署。10.2投标人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应当按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相应格式文件要求签署全名或加盖名章。10.3投标文件中的“盖章”指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四、投标文件递交12.投标文件递交1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并使用投标工具加密上传投标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传输时间等因素,合理安排上传时间。12.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管理系统不提供投标文件上传功能。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登录评审管理系统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补充、修改、重新提交。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13.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管理系统不支持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开标与评标14.开标14.1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开标,采购人将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开标由采购人主持,投标人通过登录评审管理系统进入开标大厅远程参加。1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进入解密程序,由采购人对所有完成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解密程序。14.3解密完成后,进行电子开标。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发起开标结果确认,投标人在开标大厅于规定时间内确认开标结果,未按时确认的系统将自动确认。14.4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4.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及时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4.6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若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后续程序。15.投标资格审查15.1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5.1.1审查投标人按照8.2.1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5.1.2信用记录审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5.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6.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7.投标符合性审查17.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7.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7.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18.投标文件的澄清1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过评审管理系统上传加盖电子公章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询问、说明、更改及文件。18.4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19.核价原则19.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8.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投标无效20.1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无效的;(3)未通过信用记录审查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0.2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组成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条款相关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分项预算最高限价,如有)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3除20.1及20.2情形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材料的;(2)投标人串通投标的;(3)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比较与评价2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如果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可进行价格扣除的,应分别给予扣除,并以扣除后的报价计算价格分。未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价格不予扣除。同一投标人不得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1.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审得分。21.4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1.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废标2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和合同23.中标23.1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3.2采购人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通过评审管理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同时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3.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系统与中标人签订合同。24.2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4.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履约保证金25.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询问和质疑26.询问2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27.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评审管理系统等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7.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27.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并通过评审管理系统等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八、其他28.保密28.1采购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8.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知识产权与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1知识产权29.1.1本项目涉及需开发的系统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放并提供涉及本项目软件开发、升级完善、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全部源代码(含保证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由本项目系统形成的技术和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9.2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2.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方案中的有关软件、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定。29.2.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成果任何一部分、或接受乙方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29.2.3如果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中标人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中标人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29.2.4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应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4天内采取行动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项目: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规定,本项目拟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值20分,客观分值49分,主观分值31分。具体评审标准如下:序号类别评审因素主要内容指标要求细项分值1价格分(20分)报价价格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202客观分(49分)技术因素满足指标要求情况以招标文件“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为基准,指标按重要性分为“★”、“#”、“△”。1.★代表实质性指标,共计10 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2.#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计1.5分,共计12项,共计18分;3.△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优于该指标计1分,共计18项,共计18分。4.对于同一指标项中的多条(行)描述,有一条(行)描述不满足,该项不得分。363客观分(49分)商务因素管理体系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类证书计2分;最多计4分;没有的不计分。(注:以上须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上的网站截图(截图证书编号与认证证书编号一致且查询状态为“有效”),同时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44客观分(49分)商务因素团队力量投标人拟配备服务团队人员具有财税、经济类等与本项目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计1.5分,最多计3分。(投标文件须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35客观分(49分)商务因素成功案例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成功案例的,每提供一个成功案例计3分,最多计6分。同一业主相同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按1个业绩计算。 【投标文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合同甲方单位盖章的包含服务满意(或同等含义)内容的业主评价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66主观分(31分)技术和服务水平项目需求理解及总体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需求理解及总体服务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办税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②税务咨询;③纳税辅导;④导税服务;⑤资料预审与整理;⑥信息采集等内容。方案内容完整,分项内容均有具体详细的阐述,方案内容思路清晰、层次分明,吻合项目采购需求,内容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计12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分项内容阐述比较具体,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内容有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的,计9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分项内容阐述简单,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内容针对性不足、可操作性一般的,计6分;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需求,计3分;方案内容重大缺陷、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方案的,计0分。127主观分(31分)技术和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的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内控制度、②服务人员业务能力保障;③服务质量现场控制措施;④响应时间;⑤服务质量反馈及改良机制;⑥监督检查等内容。方案内容完整,分项内容均有具体详细的阐述,方案内容思路清晰、层次分明,吻合项目采购需求,内容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计10分;方案内容较完整,分项内容阐述比较具体,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内容有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的,计6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分项内容阐述简单,基本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内容针对性不足、可操作性一般的,计3分;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需求,计1分;方案内容重大缺陷、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方案的,计0分。108主观分(31分)技术和服务水平风险及应急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风险及应急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①保密及廉政管理;②工作报告制度;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 方案内容完整、各个分项内容均有具体详细的阐述,整体方 案思路清晰、层次分明,能与项目采购需求吻合,内容有针对性, 可操作性强的,计 9 分; 方案内容较完整,各个分项内容阐述比较具体,与项目采购 需求比较吻合,内容有一定的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的,计 7 分; 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各个分项内容简单,与项目采购需求基本吻合,针对性不足,可操作性一般的,计 5 分;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需求,计 3 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方案的,计 0 分。9合计100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合同书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乙方:日期:年月日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内 容内 容1合同名称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2合同编号合同编号3合同类型合同类型服务类4定价方式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5甲方名称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甲方地址甲方地址株洲市芦淞区盛世路27号甲方相关部门甲方采购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31-28788031甲方需求部门 联系人联系电话6乙方名称乙方名称乙方企业性质乙方企业性质□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监狱企业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其他乙方地址乙方地址乙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7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整(¥ )8服务内容服务内容本项目是为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提供税收业务辅助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是为采购人的综合性办税服务厅、各办税点提供办税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税务咨询、纳税辅导、导税服务、资料预审与整理、信息采集等服务。以上内容不包含“办税服务厅办税助理授权负面清单”中的业务事项。9合同付款合同付款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1)按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月度服务未满30日的,按日折算)。每月结束后的15个日历日内,甲方根据《服务考核办法》作出考核结果,按月结算支付上月服务费,乙方应开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顺延 3-5 个工作日。乙方未向甲方提供等额正式税务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自收到发票,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3)年度结算总额不得超过年度合同金额。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乙方未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如甲方工作政策变更、国家管理制度变化、技术革新等原因,可能导致实际服务需求变化或减少,服务人员的需求数量应根据服务工作量进行调减,相应也会减少合同结算金额。10履约保证金及返还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 %,即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甲方。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在合同履行期满,扣除应扣除的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无息返还。办理返还履约保证金时,乙方应提供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格式另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项目终验意见或质量保障期(服务期)满验收意见。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以电汇方式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回保函。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 %,即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甲方。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在合同履行期满,扣除应扣除的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无息返还。办理返还履约保证金时,乙方应提供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格式另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项目终验意见或质量保障期(服务期)满验收意见。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以电汇方式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回保函。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12服务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13合同履约地点合同履约地点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指定地点14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合同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该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内容,签署《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通用条款;(2)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3)招标(采购)文件(另附);(4)投标(响应)文件(另附);(5)采购项目需求。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整(¥)。4.付款条件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如下:(1)按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月度服务未满30日的,按日折算)。每月结束后的15个日历日内,甲方根据《服务考核办法》作出考核结果,按月结算支付上月服务费,乙方应开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顺延3-5个工作日。乙方未向甲方提供等额正式税务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自收到发票,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3)年度结算总额不得超过年度合同金额。每次办理付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中标人未提供上述资料的,采购人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5.合同签订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乙方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由被授权人签订合同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乙方:盖章:盖章:签署人:签署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1.1.1“甲方采购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甲方采购部门”。1.1.2“甲方需求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甲方需求部门”。1.2“乙方”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7项“乙方名称”。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服务3.1本项目的“服务”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9项“服务内容”。3.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在限期内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解除合同及索赔的权利。3.3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约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应在限期内尽快提出解决方案。3.4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3.5除合同条款另行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全部含在合同总金额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版权等)的起诉。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物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的,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的,乙方应自费为甲方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4.2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4.3乙方不得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不得利用开发便利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5.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软硬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2)在开发过程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6)严禁在提交的软件产品中设置远程维护接口和后门程序;(7)不得进行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远程维护;(8)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6.项目管理6.1乙方应按照甲方项目整编归档内容、整理标准质量、移交时间等档案管理要求,对项目相关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移交。6.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合做好政务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评测、审计、工程监理等监督管理工作及系统间数据交互和衔接工作,如实、完整提供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相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7.履约验收7.1甲方需求部门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对乙方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合同事项、验收标准及验收情况,由全体验收人员签字。7.2具体履约验收要求及验收方案详见招标(采购)文件。8.履约保证金8.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1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提交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可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8.3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等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若逾期补充的,每日应按应补充金额的万分之五(0.05%)支付甲方违约金。8.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8.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凭返还申请等资料一次性无息返还,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1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9.履约延误9.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9.2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误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0.03%)计收。乙方支付的误期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9.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违约金。9.4除不可抗力和根据合同规定延期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违约金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违约金。9.5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应当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特殊原因逾期返还的,双方协商解决。10违约责任10.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每违反一次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此外,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0.2乙方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供服务,且在甲方指定的延长期限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乙方除按合同第9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外,另外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的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支付。10.3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等外,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等向乙方提出索赔。10.4当甲方因乙方的实际履行与合同约定之间存在差异而提出索赔时,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10.5信息化服务商聘用离职税务人员的风险控制10.5.1信息化服务商是指为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提供信息化项目承建、咨询、监理服务或参加相关采购活动的单位或个人;10.5.2乙方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的风险控制制度;10.5.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聘用3年内离职的原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的税务人员。原从事过,是指离职前3年内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工作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工作。如果乙方有前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10.6对于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7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约定的违约处理条款,按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约定执行;对本协议与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约定不同的违约处理条款,以本协议约定为准。11.不可抗力及其他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1.4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实施所需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国家调减预算、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重大事故或变故、甲方工作计划调整及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继续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双方将按已经实际履行并验收合格的合同内容进行结算。12.争端的解决12.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提请仲裁。12.2仲裁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2.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2.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2.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3.违约解除合同13.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已收取款项。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3.1.1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累计达2次的;13.1.2除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货物或服务,迟延累计达20日的;13.1.3因乙方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问题造成甲方发生重大紧急故障,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3.1.4乙方对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正常运行的;13.1.5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2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3.1.6在合同服务期内,同一个应用系统在升级完善、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5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用户投诉的;13.1.7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的,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13.1.8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攻击或侵入税务信息系统(包括CA等)的;13.1.9乙方拒不修复或更换有缺陷的、损坏的货物的;13.1.10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甲方、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13.1.11乙方或乙方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的;13.1.12乙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3.1.13乙方对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项目的主体和关键部分采取转包、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3.1.14乙方不配合政务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评测、审计、工程监理及系统间数据交互和衔接等工作,不如实、完整提供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相关情况的;13.1.15乙方违反协议10.5.2的规定,且未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内改正或者拒不改正的;13.1.16乙方违反协议10.5.3的规定,且未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内改正或拒不改正或拒不支付违约金的;13.1.17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围猎”甲方税务人员行为的(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亲属);13.1.18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13.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3.1条的规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及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4.破产终止合同14.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4.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5.合同修改或变更15.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5.2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5.3由于甲方项目统一规划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停止部分服务的,甲方将与乙方协商处理。16.转让和分包16.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乙方就采购项目及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6.3乙方不得对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项目的主体和关键部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7.合同语言17.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7.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8.适用法律18.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2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19.税费19.1乙方应依法缴纳的合同货物及服务相关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总金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20.合同生效20.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电子签名)后生效。三、招标(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另附)四、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如有需要可另附)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按下列文本格式,如实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真实有效的其他文件资料,任何不按下列文本格式提供或有实质性变更将由投标人承担风险。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章规定填写和提交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6.以下格式文件为要求填写内容的固定格式,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格式,其他未提供格式的文件和资料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格式格式1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邮政编码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其他证明资料格式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________(采购人):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格式4投标报价表1.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容单价(元)数量小计(单价×数量/权重)1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1--报价合计(小写)供应商填报后自动计算报价合计(大写)供应商填报后自动生成中文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本项目执行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要求填报。4.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2.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服务类项目适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1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 (简要描述)人员薪酬和 各类补助补 贴福利费用管理 费 其他 费用小计(元)备注1办税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2税务咨询3纳税辅导4导税服务5资料预审与整理6信息采集年报价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如报价不一致,按照供应商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3.本表仅供参考,可扩展。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_(投标人住址)的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投标、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投标代表无转委托权。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1.投标人如由被授权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用于线下开标时身份核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线上采购项目应上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投标人如由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自然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投标)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我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本人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特别说明:投标人如由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活动的,须提供《自然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签字并由自然人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格式6投标函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根据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的投标邀请,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______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电子文档______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______份。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已知悉并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愿承担违法违规一切后果。13.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14.与采购人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5.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当按上述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线上采购项目应上传扫描件。格式7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无/正/负)说明1234……特别说明: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响应,商务条款无需条对条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2.如《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3.本表可扩展。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格式9成功案例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甲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用 户联系人用户联系电话备注12345……特别说明:1.提供供应商2022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的同类项目案例。2.应提供合同复印件(线上采购项目提供扫描件,下同)。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并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文件格式格式10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序号重要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情况偏离(无/正/负)备注123……特别说明:1.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一一对应填写。如果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不做一一响应,而将“投标文件应答情况”简单笼统描述为“无偏离”,则视为无效应答。2.《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须条对条应答,不得遗漏;如有遗漏,则视为无效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3.如《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4.如《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为重要指标项、标注“△”为一般指标项接受供应商应答为“负偏离”;如供应商应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将根据评审标准在评审时获得相应分值。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1技术力量一览表序号姓 名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经验年限(《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的对应职务的相应工作经验年限)本项目中担任职务认证情况是否驻场备注123……特别说明:投标人须按照上述格式填写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相关信息。格式12技术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学 历毕业学校技术职称公司职务任职时间本项目任职人员级别从事XXX工作年限从事XXXX年限认证证书工作简历及主要业绩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提供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简历。2.等人员应提供复印件。格式13服务及实施方案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需求理解及总体服务方案(2)服务质量保障措施(3)应急保障方案(4)其他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2025-ZXGK-C0233-B00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2025年12月目录1项目概述31.1项目背景31.1.1项目目的、意义及背景31.2项目内容31.2.1采购内容31.2.2项目实施要求32投标/响应要求42.1对供应商的要求42.1.1必备资质42.1.2优选资质/优选指标42.1.3是否允许联合体42.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42.1.5其他要求42.2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52.2.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52.2.2投标/响应方案要求53项目需求63.1总体要求63.2服务内容和要求63.2.1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64人员要求74.1总体要求74.2管理团队74.3技术团队74.4优选资质/优选指标85管理实施要求86风险管控要求97履约验收要求117.1总体要求117.2具体要求118其他要求128.1必备要求128.1.1通用必备要求128.2付款安排建议148.3其他要求148.3.1附件:服务考核办法151项目概述1.1项目背景1.1.1项目目的、意义及背景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为切实提高办税缴费服务质效,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提升整体办税缴费服务能力,拟采购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接非执法类税收业务辅助服务工作(不包含“办税服务厅办税助理授权负面清单”中的业务事项)。1.2项目内容1.2.1采购内容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2026年度纳税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76.4626万元。最高限价:176.4626万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计划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盛世路办税厅及其他办税点提供非执法类税收业务辅助服务,包括办税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税务咨询、纳税辅导、导税服务、资料预审与整理、信息采集等事项。预计服务保障力量需要至少29人,详见采购需求。1.2.2项目实施要求1.2.2.1实施范围要求序号服务内容预估工作量备注1协助办税厅导税台资料预审和取号,解答纳税人涉税问题,引导纳税人到相关服务区域办理各类涉税事项。2个办税厅,纳税人日均入厅约 160人,单笔业务平均办理时长为3分钟。 2负责辅导纳税人填报各类表证单书,发放税收宣传资料,解答纳税人各类税收政策。1个办税厅表单填写区日均接待纳税人120名,单笔业务平均办理时长6分钟;税收宣传月等时期日均发放税收宣传资料400份。 3辅导办税厅纳税人使用自助电脑办理纳税人端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征纳互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社保管理客户端相关涉税业务,辅导纳税人使用办税终端机办理自助领票、打印完税证明、代开发票等相关涉税业务。2个自助办税厅辅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解答各类相关涉税问题日均约余300次,单笔业务办理平均时长约5分钟。 4协助办税厅综合窗口,按照《纳税服务事项清单》规定内容,办理除《办税服务厅编外人员授权负面清单》以外的业务,如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代开、变更登记、会计制度备案、社保关联等各类涉税缴费事项。1个办税厅共14个窗口,其中4个窗口由非执法服务人员负责办理《纳税服务事项清单》规定内容,办理除《办税服务厅编外人员授权负面清单》以外的业务,窗口业务日均办理量98笔,单笔业务平均办理时长8-10分钟。 5协助办税厅收集、整理、登记需要流转的文书资料,查询、跟踪纳税人办理流转类事项的流程进度。收集 2 个办税厅的业务资料,对每份资料进行登记,按照纳服规范检查资料是否规范、齐备,有无缺漏等情况。1个办税厅月均办理、查询、反馈流转类业务100余笔,归类、整理各类涉税文书资料1600余份,装订80余册。 6负责通过电话、视频、文字等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远程税费咨询、变更登记、社保关联、更正申报、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跨市跨区业务协同等服务。征纳互动平台上线后,日均通过征纳互动平台办理业务100余笔,单笔业务平均办理时长约8分钟。 7负责协助线下受理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的各类业务事项,根据业务情况进行业务事项受理、审批和和推送。日均协助线下受理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税管理系统受理业务100余笔,单笔业务平均办理时长约5分钟。 8负责接听两台对外公开电话,为纳税人提供税费政策咨询、系统操作解答等。日均接听电话80通,每通电话通话时长约5分钟。 1.2.2.2实施时间要求总服务期限一年:计划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1.2.2.3实施地点要求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芦淞区税务局盛世路办税厅(含市民中心、芦淞区政府政务中心)、建设中路自助办税厅等。2投标/响应要求2.1对供应商的要求2.1.1必备资质2.1.1.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1.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1.2优选资质/优选指标2.1.2.1相关证书序号证书名称备注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予以加分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予以加分2.1.2.2成功案例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22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及其服务满意证明资料的,予以加分。2.1.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2.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1.5其他要求根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2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2.2.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为重要服务内容、Δ为一般服务内容。“证明材料要求”项可填“是”和“否”。填“是”的,投标人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供应商必须针对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或要求逐个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与招标文件内容采用同样的顺序。对每个需求的响应必须遵循如下规则:(1)重复该需求。(2)用“是/否”响应来表明该需求是否被满足。(3)简要描述响应文件如何满足该需求,如果该响应在响应文件其他部分有详述,可在该处简单应答,但必须给出确切的位置索引。(4)解释响应文件与用户需求之间的偏差,用数量来表示的需求,必须用确切的数字、单位来响应。(5)对招标文件技术需求的应答应至少包含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提供实质性确切响应,并有详细的文字描述和说明,任何仅采用“符合”、“满足”或非确定性数值(如“>=”或“(6)供应商认为对整个项目建设特别重要的建议,需单独说明(此项单列为可选性需求)。2.2.2投标/响应方案要求以下相关方案,若作为评审因素,则投标人应在满足★必备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定更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相关方案,若作为评审因素,则投标人应在满足★必备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定更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相关方案,若作为评审因素,则投标人应在满足★关键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定更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此项内容作为考察供应商是否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重要依据。项目需求理解及总体服务方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包括但不限于①总体方案、②服务团队、③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④税务咨询、⑤纳税辅导、⑥导税服务、⑦资料预审与整理、⑧信息采集。(2)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包括但不限于①内控制度;②服务人员业务能力保障;③服务质量现场控制措施;④快速响应机制;⑤服务质量反馈及改良机制等内容。(3)应急保障方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阐述包括但不限于①保密及廉政管理;②工作报告制度;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上述方案要求,若作为评审因素,则应在满足★关键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基于对#、△指标项的应答,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对如何实现指标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制定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3项目需求3.1总体要求本项目服务包括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税务咨询、纳税辅导、导税服务、资料预审与整理、信息采集等工作。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针对上述内容分别提供服务方案。3.2服务内容和要求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为重要服务内容、△为一般服务内容。3.2.1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3.2.1.1具体要求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内容重要性是否需要证明材料1总体服务要求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管理制度,提供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人员,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管理制度,对服务标准进行制度管理;建立有效的考评激励机制,加强人员管理,保障服务团队的稳定性和专业性。★是,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预计服务保障力量本项目预计所需服务保障力量:至少29人。★是,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工作时间要求工作时间及具体休假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安排,随时做好采购人交代的各项准备任务,不得迟到、早退,遵守采购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否3主要服务工作内容①协助办税厅导税台资料预审和取号,解答纳税人涉税问题,引导纳税人到相关服务区域办理各类涉税事项。②辅导办税厅纳税人使用自助电脑、办税终端机;辅导纳税人办理纳税人端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征纳互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社保管理客户端等业务;自助机领票、打印完税证明、代开发票领取协助等相关涉税业务。③辅导纳税人填报各类表证单书,发放税收宣传资料,解答纳税人各类税收政策。△否4 ④协助办税厅综合窗口,按照《纳税服务事项清单》规定内容,办理除《办税服务厅编外人员授权负面清单》以外的业务,如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代开、社保关联等各类涉税缴费事项。⑤通过征纳互动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税费咨询、新电局系统涉及的变更登记、社保关联、更正申报、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跨省跨区业务协同等服务。⑥协助办税厅收集、整理、登记需要流转的文书资料,查询、跟踪纳税人办理流转类事项的流程进度。对各类流转类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收集办税厅和办税点的业务资料,对每份资料进行登记,按照纳服规范检查资料是否规范、齐备,有无缺漏等情况。按照征管要求将资料分类且做卷内目录装订入库。△否5 ⑦在线下协助处理变更登记、会计制度备案、解除关联关系、发票缴销、清税申报(税务注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等电子税务局事项。⑧信息网络维护。负责信息化设备的日常运行监控、故障排查与应急处置,确保系统稳定可用。维护税务内部网络、设备及终端顺利运行,为税务干部、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信息化操作指导与技术咨询,解决系统使用中的各类问题。△否4人员要求4.1总体要求序 号指标名称服务标准重要性是否需要证明材料1 政治素养要求诚实信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人员职业素质——履职能力。服务态度端正、工作细致、责任心强;具有舆情风控意识、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应急反应能力强;精神面貌佳,仪态良好,文明礼貌,热情细致。△否2基本要求①性别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年龄在20-45岁(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②人员行为规范:统一着装、干净整洁。#是,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职业素养要求③人员道德素质:热爱祖国、诚实信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品行端正。④人员职业素质:牢固树立服务宗旨,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礼貌、主动、热情、周到地做好岗位工作,保持工作区域整洁。△是,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2管理团队4.3技术团队序 号指标名称服务标准重要性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项目负责人1.服务团队中指定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包括对接采购人的沟通和反馈,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及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等,确保服务质量;负责服务人员的考勤、劳动纪律、作风建设、培训安排等,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并按月提供考勤考核表。#是,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2.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具有3年(含)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其他要求同服务人员。#是,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和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服务人员技术能力要求:①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②普通话流利,具有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常规操作。③熟悉相关税收政策及业务知识。④具有1年及以上的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说明:进场前需提供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等资料交由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上岗。#是,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承诺进场前提供所有服务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配合接受毛发检测。#是,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优选资质/优选指标序号人员类别人员岗位人员要求是否作为加分项1服务团队人员服务团队人员根据评审指标要求投标人拟配备服务团队人员具有财税、经济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予以加分。是5管理实施要求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内容重要性是否需要证明材料1管理实施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服务要求,安排适任适岗的人员提供现场服务,确保采购人所需服务工作有序有效运转。投标人在入场前安排的服务人员应向采购人报备,确保服务人数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并提供服务人员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与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签订的正规劳动合同以及人员简历、健康、学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不能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或补充。★是,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应建立人员档案管理制度,有专人保管,档案齐全,便于查阅服务人员情况和服务日常管理情况。#否3投标人服务人员需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纪律管理制度、工作规程等。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及具体休假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安排,随时做好采购人交代的各项准备任务,不得迟到、早退,遵守采购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否4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人员管理,服务人员入场前交采购人审核,且应当在服务履行期中执行,服务人员考核办法有调整的,应征得采购人同意。#否5投标人服务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调度,对采购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须认真对待及时完成。如果不配合采购人工作,严重影响工作进度、造成严重后果,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索赔或拒付款项。△否6投标人服务人员需相对固定,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承诺比例高于80%。确需更换人员(或与服务人员解除、终止合同)的,更换人员须向采购人报备并提供更换人员名单,经采购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标准不低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对相关人员的要求,并于5个工作日内更换到位,出现临时替岗或增加临时工作任务时,投标人应保障服务人员配备,及时补充到位。★是,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服务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及时更换,并补充服务人员。△否8投标人应建立技能及相关业务培训制度,确保服务人员具有所需职业素养和技能,对服务人员进行规范及定期培训。△否9投标人应按行业规定对服务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出现类似疫情等状况,各类防疫物资由投标人负责。△否10投标人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其中基本工资不低于株洲市最低工资标准。投标人须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社会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投标人在履行本项目服务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政策。因投标人未履行用工管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欠薪、未缴社保、超时加班、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导致的劳动争议、行政处罚、群体性事件或服务人员向采购人主张权利的情形,投标人须独立承担全部经济赔偿、法律责任及负面影响消除义务;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整改用工问题,若因此影响工作进展或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违约责任。★是,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1采购人不提供食宿条件,所有服务人员的食宿由投标人自理。△否6风险管控要求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内容重要性是否需要证明材料1培训要求投标人应当对服务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廉洁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应对、处理能力。△否 2 廉政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秉持廉洁自律原则,杜绝一切腐败行为。服务人员进场前,投标人需签订廉洁协议,自觉接受采购人监督。△否3保密要求服务人员进场前,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服务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若违反保密协议,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否4安全管理要求投标人应明确服务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确保服务期间使用的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及时向采购人报告设备故障。△ 否5投标人应熟悉应急处置方案,并进行演练及实操,做到防患于未然。△否 6损失赔偿责任供应商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正当权益,履行对其服务人员的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管理人员的管理、考察、辞退及工资发放、社保的办理及缴纳、人员档案、福利管理等。采购人与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员工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及工资支付关系。投标人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的专业能力,投标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及时妥善处理与服务人员的劳资纠纷和管理纠纷。所有提供服务的员工或管理人员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均由供应商负责妥善处理,不得因此影响服务质量和采购人正常运转。 # 是,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供应商要考虑到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应根据具体服务内容,自行决定并为服务人员提供有关安全设施。供应商自行负责其人员、物品等安全,出现任何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是,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因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的原因,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的人员人身伤害、财物丢失、被盗及损毁等情况,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是,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9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发生安全事故的,且经调查该安全事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除承担采购人或第三方的人员人身伤害等的赔偿责任外,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是,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履约延误/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不得转包本项目。如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将按照合同条款中关于履约延误、违约责任有关内容执行。△否11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对存在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整改, 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相关管理部门。△否7履约验收要求7.1总体要求验收名称验收要求第1次验收投标人于服务人员入场前,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服务人员清册、相关人员简历、证书、劳动合同等资料申请验收。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和合同逐项进行核验,全部符合视为验收通过。投标人验收未通过且未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第2-12次验收采购人以本项目需求及合同相关内容为依据,作为项目验收标准。采购人按月作为服务周期进行验收考核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服务周期的费用挂钩。7.2具体要求序号指名称指标内容重要性是否需要证明材料1验收条件本项目分为初验和终验:(1)初验:中标人于服务人员入场前,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服务人员清册、相关人员简历、证书、劳动合同等资料申请初验。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和合同逐项进行核验,全部符合视为验收通过,如有未达标条款则视为未通过。中标人初验未通过且未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2)终验:本项目按服务周期实行分段考核(按月考核,考核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服务考核办法》),合同服务期满进行最终验收。★ 否 2 验收标准本项目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相关内容为依据,结合考核情况,检查中标人是否按照项目采购需求中定义的各项工作内容在服务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否3验收流程达到验收标准后,投标人可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出的验收申请后,于 30 日内组织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工作。具体验收流程如下:①中标人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项目验收申请。②中标人整理提交项目验收相关的管理和技术文档,由采购人进行初步审核,并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修正直至审核通过。③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议,根据项目验收内容及相关要求,对中标人提交的项目过程文档进行验收评审。④验收评审通过后,由验收小组出具项目验收意见。⑤项目验收结束后,中标人配合采购人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资料归档。#否8其他要求8.1必备要求8.1.1通用必备要求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如有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章节。2.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号《关于调整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上相关要求,由供应商在响应时应答,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依法依规开展相应检测、认证。序 号指标名称服务标准重要性是否需要证明材料 1 付款条件合同以人民币结算,按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每月结束后的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根据《服务考核办法》的规定,作出考核结果结算,采购人收到发票等付款资料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上月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中标金额。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顺延 3-5 个工作日。中标人未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正式税务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年度结算总额不得超过年度中标金额。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按实结算。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响应时应详细列明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所有成本核算,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因采购人工作政策变更、国家管理制度变化、技术革新等原因,可能导致实际服务需求变化或减少,服务人员的需求数量应根据服务工作量进行调减,相应也会减少合同结算金额,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此因素带来的后果。 ★否2付款资料每次办理付款时,供应商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供应商未提供上述资料的,采购人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采购人需求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否8.2付款安排建议付款名称付款要求付款比例(%)第1次付款1.每月结束后的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根据《服务考核办法》作出考核结果,按月结算支付上月服务费,中标人应开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顺延 3-5 个工作日。中标人未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正式税务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8.3第2-12次付款1.每月结束后的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根据《服务考核办法》作出考核结果,按月结算支付上月服务费,中标人应开具等额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中标人账户。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可顺延 3-5 个工作日。中标人未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正式税务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91.78.3其他要求8.3.1附件:服务考核办法服务考核办法为加强对供应商服务质量监管,切实提高服务质效,结合采购人内部管理要求,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原则,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周期:按月进行一次考核评价。二、考核内容:从人员保障、日常管理、工作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服务保障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分值拨付考核月份的费用。考核90分(含)以上的不扣费用;考核90分(不含)以下的,每少1分扣除当月应支付服务费用的1%,以此类推。一个合同期内累计二个月服务考核低于80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三、考核评分细则1、服务保障力量考核(10分)序号考核具体内容扣分标准 1需按照采购人的服务需求,提供符合岗位需求的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工作经验。未按要求提供服务人员,每人次扣 3 分2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提供人员替换的需求,储备好替换人员。如未及时补充替换人员的每次扣 2 分 3中标人需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合同期内等全面的培训,包括业务知识、操作技能、职业道德、保密管理等。未培训及培训不合格,每人次扣 2 分 4中标人需在新服务人员入职前需完善各项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明确劳动关系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未按要求完善,每人次扣 2分2、日常管理(20分)序号考核具体内容扣分标准1中标人需按照规章制度办理服务人员选聘、辞退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的每次扣 2 分2中标人建立好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保证上岗服务人员能够严格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服务人员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每次扣 3 分3中标人对服务人员的作风建设,确保服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态度。每出现一次扣 2 分4中标人需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对服务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并将考核表及考勤汇总作为支付费用依据。未按要求提供考核表或考核表造假的每次扣 3 分5中标人服务人员需执专业证书上岗,中标人需及时提醒服务人员更新专业证书,按时审核。服务人员未及时更新证书的每次扣 3分6服务人员需遵守采购人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度。服务人员不遵守及服从的按人次扣 3分 7中标人服务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廉政协议的纪律要求,严禁对外泄露服务内容。情节严重扣4 分 3、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30分)序号考核具体内容扣分标准1中标人按要求建立服务质量内控体系、服务质量现场控制措施、服务人员保障机制、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等。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 2 分2服务人员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准确、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未及时准确完成的每次扣 2分 3中标人需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纳税人的投诉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未及时处理扣 3 分,未及时处理及反馈,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扣 5 分4中标人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够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未按要求采取应急措施的每次扣 2 分5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需确保服务质量符合采购人的要求,避免出现差错和失误。一般失误扣 2 分,重大失误破最高扣4 分6中标人服务人员工作时间服饰着装、仪容仪表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未按要求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 1分7中标人服务人员严禁工作中出现言语不当、情绪激动等行为。每出现一次扣 2 分,情节严重最高扣4 分8中标人服务人员,若发生“吃、拿、卡、要 ”的现象。每出现一次扣 3分,情节严重最高扣6分9中标人服务人员管理好安全用具、仪表工具。未按要求管理的每次扣 2 分10中标人服务人员未按要求做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每出现一次扣 2 分4、服务保障(40分)序号考核具体内容扣分标准1中标人建立各类突发事件的安防预案及处理报告制度、应急处理制度等。未按制度实施的每次扣 3 分2中标人建立健全员工权益保障措施、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等。未按制度实施的每次扣 3分3中标人有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服务过程中需依法合规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未按要求执行的每次扣 3 分 4中标人根据采购人对服务人员不同岗位的人员要求,及时派驻相应服务人员,并对其服务人员进行管理,未及时派驻服务人员每次扣3分,未按照采购人的规章制度管理的每次最高扣5分 5中标人应妥善保管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员工档案,可随时供采购人调阅。未按要求提供扣 2 分,在规定时间内未及进提供最高扣5 分 6中标人负责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服务人员能够跟上税收政策的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未按要求培训的每次扣3分 7中标人及时为服务人员办理工伤、医疗待遇享受,安排专职人员对接协助办理,包括工伤事故的住院治疗、工伤鉴定、工伤理赔等手续。未配合及时处理每次扣3分,员工未及时享受到应有待遇的每次最高扣5分8中标人在服务人员发生工伤情况下, 由中标单位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未依法承担责任的每次扣 5分9中标人负责服务人员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处理。未依法按要求办理的每次扣3 分10中标人服务响应时间应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时限内及时响应。响应不及时的每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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