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5)



[政采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保测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JX-2025-800                  
二、项目名称: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保测评)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文化宫路59号吉祥苑小区1栋B座805室
响应报价(元):48000(元)
96.92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保测评)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保测评)
本次等级保护测评对象为已选定的1个信息系统,即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对差距项提出整改建议方案,形成等级测评报告。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方于30日内完成系统梳理和测评工作并出具等级测评报告等。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宝华,吕会民,朱孟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59号
联系方式:0991-5093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B座20楼
联系方式:0991-3678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莉、李春雪、李航、杜萍
电 话:0991-3678303       

 
 

附件信息:

2025.12.17政府采购磋商文件(电子标)-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保测评)(最终).docx1.1M

中小企业声明函388.5K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保测评)(项目编号:SJX-2025-800)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保测评)(项目编号:SJX-2025-800)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12月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12月磋商文件确认表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保测评)(项目编码:SJX-2025-800)磋商文件,经我单位审核符合我单位提出的采购要求,同意对外发布。 采购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磋商文件....................1四、响应文件提交....................2五、响应文件开启....................2六、公告期限....................2七、其他补充事宜....................2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9一、说明9二、磋商文件14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6四、响应文件的提交20五、开标及评标....................19六、确定成交....................21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26第五章采购需求36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91.评标方法392.评标原则393.资格审查394.符合性审查415.响应文件澄清437.磋商438.最后报价439.详细评审43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8第1第2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JX-2025-800项目名称: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保测评)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00000最高限价(元):1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保测评)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1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等级保护测评对象为已选定的1个信息系统,即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对差距项提出整改建议方案,形成等级测评报告。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方于30日内完成系统梳理和测评工作并出具等级测评报告等。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承接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售价(元):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传。五、响应文件开启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关于本项目所有公告、公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59号联系人:李康联系方式:0991-50931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B座20楼联系方式:0991-36783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莉、李春雪、李航、杜萍电话:0991-3678303第2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59号联系人:李康联系方式: 0991-50931631.2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B座20楼 业务联系人:马莉、李春雪、李航、杜萍电话:0991-3678303 电子邮箱:53534373@qq.com1.3.3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1.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1.5.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序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保测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5.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 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本采购包金额的至少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这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至少 %,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1.10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否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100000元最高限价:100000元注: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5.4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5.7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测内容等内容)7.1 如供应商对多个包进行磋商响应,可以成交多包(本项目不适用)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10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要求的非现金形式保证金数额:1990元 (人民币壹仟玖佰玖拾)保证金收款人: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收款账号:512090100100073085保证收款银行及行号: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309881002010(磋商保证金专户,不作它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注意事项:在汇款附言(或银行摘要)中,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须通过\"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jinrong.zcygov.cn/),申请办理投标电子保函,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缴纳投标保证金。磋商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平台保函系统进行查询,保函信息以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电子保函评审时将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投标保证金(投标电子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1.1响应文件有效期:90 日历日13.1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1:00(北京时间)14.1开标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18.1采购人是否委托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人:否22.1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23.1是否由成交人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采购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支付形式:转账、电汇等形式支付时间: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全部招标代理服务费24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1、询问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和项目联系方式。2、质疑联系部门: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联系人、联系电话:马莉、李春雪 0991-3678303通讯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黄山街一品九点阳光德港大厦B座20楼其他要求:质疑书、授权委托书及报名成功截图PDF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资料原件邮寄或送至代理机构。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项目属性:服务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关于本项目所有公告、公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时间无法正常解密,视为开标后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8、报价构成: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服务以及其他有关费用等。第3章供应商须知1、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2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31.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2.2.2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33.3.3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4.4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但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本项目不适用)1.5.5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5.51.1.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52.2.2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为非中小企业制造或提供的服务、工程为非中小企业承接,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措施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5.53.3.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1.5.54.4.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5.55.5.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56.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5.57.7.7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5.58.8.8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5.59.9.9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6.6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1.6.6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1.6.6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6.6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为无效响应;1.6.6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1.7.7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1.7.7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1.8.8正版软件1.8.8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为无效响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1.8.8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1.9.9信息安全产品(本项目不适用)1.9.91.1.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为无效响应。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1.10.10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本项目不适用)1.10.101.1.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10.102.2.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10.103.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10.104.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10.105.5.5大中型企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报价总金额的比例。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0.106.6.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10.107.7.7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12.1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活动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费用3.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4.适用法律4.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构成5.2.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5.3.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4.4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5.5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6.6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供应商能够利用采购人现有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5.7.7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5.8.8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不适用)5.9.9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本项目不适用)5.10.10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6.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登陆媒体(网站)查看导致通知未及时收到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6.2.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6.3.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布;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6.4.4为了保证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6.5.5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6.6.6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3、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7.7.7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7.8.8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采购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9.9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或服务或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10.10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11.11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响应文件构成8.1.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四部分构成。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8.2.2第五章《采购需求》及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8.3.3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或工程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8.4.4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8.5.5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的(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9.响应报价9.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9.2.2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文件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全部内容。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供应商有赠与行为的,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9.3.3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响应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其响应文件无效。9.4.4供应商应按照““第五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10.磋商保证金10.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2交纳保证金的形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约定外,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3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由于到账时间晚于响应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0.4.4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10.5.5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响应文件有效期。10.6.6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7.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8.8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10.9.9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0.10.10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10.11.11终止采购活动的项目已经收取磋商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10.12.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0.12.121.1.1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10.12.122.2.2成交人不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0.12.123.3.3成交人不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0.12.124.4.4成交人不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10.12.125.5.5存在的串通投标情形的;10.12.126.6.6存在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事实的;10.12.127.7.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11.响应文件有效期11.1.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1.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退还其磋商保证金。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文件的制作12.1.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如因不按电子招投标平台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12.2.2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12.3.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12.4.4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12.5.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4、响应文件的提交13.响应文件的提交13.6.6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电子招投标平台。时间以电子招投标平台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13.7.7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13.8.8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13.8.81.1.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的。13.8.82.2.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13.8.83.3.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13.9.9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3.9.91.1.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13.9.92.2.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开标及评标14.开标14.10.10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为远程电子开标。14.11.11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14.11.113.3.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11.114.4.4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响应无效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14.11.115.5.5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响应无效。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作响应无效处理。14.12.12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4.13.13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14.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4.14.141.1.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14.14.142.2.2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投标客户端编制同时生成的)。14.15.1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15.资格审查15.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及其投标服务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标;资格证明文件不按电子招投标平台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将被认定为未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进行评标。15.2.2资格审查要求详见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5.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6.磋商小组16.1.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6.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7.1.1详见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6、确定成交18.确定成交人18.2.2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综合得分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人。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19.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9.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0.废标20.1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0.0.1.1.1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0.0.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0.0.3.3.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0.0.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0.0.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1.签订合同21.1.1成交人、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1.2.2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1.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人可以依法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22.履约保证金22.1.1成交人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2.2.2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22.3.3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条款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代理服务费23.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成交人支付的,成交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响应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4.询问与质疑24.1.1询问24.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4.2.2质疑24.2.21.1.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2.2.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4.2.23.3.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4.2.24.4.4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4.2.25.5.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26.6.6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回复。25.其他25.1.1本次采购活动中除磋商文件规定外还需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5.2.2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5.3.3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章政府采购合同(本合同文本仅供参考,具体签订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提供合同为准。)技术服务合同(注: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为准)项目名称: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保测评)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乙方:合同签订地:乌鲁木齐市委托方(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服务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项目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签订本合同。一、系统名称、总价业务系统名称等保定级情况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三级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额:元。二、技术服务内容及标准1、技术服务内容1.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乙方根据委托,按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明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清单的范围,对被测系统提供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等级测评服务。1.2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乙方根据委托对被测系统提供网络架构评估、应用系统安全评估、资产识别、资产赋值、脆弱性评估、风险分析、渗透测试等风险评估服务。2、服务标准测评服务应依据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和制度规范开展,遵循的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0984-2022《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三、服务质量保证1、为了保证本次项目的服务质量,乙方承诺并保证:1)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方案,严格遵循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现场实施,并按照属地公安机关的要求完成测评报告;2)指派乙方经国家认可且工作经验丰富的测评工程师参与项目的全过程,以保证工作质量达到预期要求;3)在关键测评内容实施前(如扫描或工具测试),应和甲方充分沟通和协商,使得双方都清楚的认识到风险的可能性和可控性,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甲方的信息系统正常运行不造成危害性影响。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合同的要求提供所需要的便利条件:1)甲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工作要求(包括进度、人员、质量等)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所要求甲方配合的工作。并指派相关对接人员按时参加与本项目有关的项目会议。2)甲方应积极配合不符合项的整改工作,以确保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报告结果输出。3)如甲方被测资产(包括网络环境及相关数据)属于甲方涉密内容,存在相关特殊管理要求时,应在项目启动会或现场测评前告知乙方。四、项目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和方式1、项目履行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59号。2、项目履行期限和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方于30日内完成系统梳理和测评工作并出具等级测评报告等。五、服务成果及验收标准1、服务成果: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2、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被测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应符合公安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模版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依据GB/T20984-2022《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标准要求进行编制。3、验收确认:甲方指定联系人在乙方提交的《资料交付清单》上确认。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后5个工作日内未做确认且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已经交付工作成果。4、其他: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甲方自收到整改意见后3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工作的,乙方应协助甲方整改,整改完成后出具测评报告正式版。六、价款结算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作为预付款,即小写:元,大写:。2、第二次付款: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相关测评工作,并向甲方提交项目系统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小写:元,大写:。乙方逾期出具发票或出具的发票不合法、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出具足额的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乙方不得以此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收款信息:收款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公司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联行号: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技术性信息、标准、专有技术、其他专有信息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乙方所有工作成果(含测评数据、中间报告)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乙方保证其提交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第三方追溯,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八、资料的保密和数据的安全1、与本合同约定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文字、图形、图像以及方案、技术信息、知识产权、被测系统的相关信息等,均属于本合同相关方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双方须严格遵守,未经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上述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在此情形下,信息披露方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尽早将相关情形通知另一方)。2、本条为持续性条款,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持续有效,不因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而终止。3、根据以上要求,甲乙双方的所有涉密人员均需与所在单位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同时,甲乙双方按本合同规定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同时生效。九、不可抗力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控制、不可预见,并且通常情况下不可避免和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经当地省市级相关政府部门通报的疫情防控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以及双方同意成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十、违约责任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除不可抗力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期,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按合同总价的0.1%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如因乙方原因延迟超过1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取款项,并赔偿甲方因延期产生的直接损失,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2、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利用工作中获取的资源从事有损于另一方名誉、利益的活动并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按照实际损失向损失方进行赔偿。3、如因甲方整改拖延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但乙方应按合同在甲方整改完成后及时出具测评通过报告4、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交付的技术成果不符合甲方、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需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联合实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且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本条所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甲方因此受到的处罚以及因此受到的损失,甲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拍卖费、保全担保费、住宿费、差旅费等费用)。7、乙方及其人员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导致甲方及其人员、乙方及其人员、任意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赔偿,若因此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8、乙方保证其持续拥有履行本合同的资质,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以及其他费用的,甲方有权从应向乙方结算的任何一笔款项中直接扣除。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就争议问题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电子送达方式双方在本协议中标明的通讯地址,是各自现实、有效的通讯地址,并作为双方将来进行诉讼时,送达的有效地址。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书面通知或往来函件,可以采用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短信的方式,寄往双方在本协议中标明的通讯地址。一方向他方在本协议中标明的地址发送的通知、函件,以查无此人或收件人拒绝接收为由被退回的,视为已送达。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在变更事由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因变更地址的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及时通知他方地址变更事项而导致通知无法送达的,视为已送达。甲方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号码:,地址:乙方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号码:,地址:双方同意,如果双方之间的纠纷以诉讼方式解决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本协议“电子送达方式”条款约定的双方地址、联系人、电子邮箱号码完成民事审判中的所有送达程序,双方均无异议。十二、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除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提前终止以外,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合同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2、未经双方同意不作修改,任何对合同条款的变更或修改均须以双方签订书面修改书的形式进行。3、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转让。4、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果附件与合同条款有冲突,则应以合同条款为准。5、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保密协议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乙方:鉴于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在这些测评工作过程中,乙方能够接触或从甲方处获得资料、文档和相关业务数据等保密信息,可以访问相关软、硬件平台环境。同时甲方也能够接触并了解乙方的工作方式、原理,以及竞争性技术、工作成果等商业信息秘密。为确保对甲方的业务应用系统、信息系统设备及软、硬件平台环境进行有效保护,保障各类信息安全,以及商业信息秘密,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一、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1、在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由于工作需要从甲方获得或接触到的业务数据、连接方式及登录信息、以及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具有保密要求的资料文档,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均属于保密信息范围。2、乙方的工作方式、原理,以及竞争性技术、工作成果等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属于保密信息范围。二、双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保证保密信息仅用于与所参与工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2、乙方保证对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采取适用且完善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如由于乙方保管不当或对员工教育不力而导致保密信息流失、泄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3、如公检法部门出具法律相关文件要求本公司出具与客户有关的保密信息,则乙方配合公检法部门提供相关保密信息。4、乙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本方从事该工作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乙方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5、如果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甲方,或者按照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6、乙方人员在甲方所在地工作期间,应注意甲方所提供的办公环境的安全,避免个人办公设备被他人利用,进而破坏保密信息和系统安全。7、乙方人员如需对软、硬件平台及应用系统进行操作,需向甲方提交申请,甲方同意后在甲方的监督下方可进行。8、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审查同意透露属于乙方的任何商业秘密信息。三、违约责任各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果是乙方发生违约行为,每发生一次将扣除乙方服务费的10%,直至扣完为止。如果甲方发生违约行为导致乙方发生不可挽回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四、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第5章采购需求一、实施范围本次等级保护测评对象为已选定的1个信息系统,即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对差距项提出整改建议方案,形成等级测评报告。二、测评内容(1)安全技术测评: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2)安全管理测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3)协助配合甲方编制符合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协助采购人完成等保备案等工作,开展网络安全等保相关培训。(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方于30日内完成系统梳理和测评工作并出具等级测评报告等。三、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1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模板(2025版)》四、商务要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二)服务地点(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三)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设计、制作、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集成以及各项税费等费用。(四)合同签订时间及地点。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需求文件的内容,与中标方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需求文件确定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合同签订地点为乌鲁木齐市。(五)服务实施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接到采购人通知,中标方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组织人员开展工作,并按要求完成全部等级保护并提交成果资料。(六)为保证此次测评服务项目可以顺利开展,中标方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包括项目经理1人、现场测评人员不少于4人,且均是在职员工。(七)支付方式: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作为预付款,即小写:元,大写:。2、第二次付款: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相关测评工作,并向甲方提交项目系统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小写:元,大写:。乙方逾期出具发票或出具的发票不合法、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出具足额的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乙方不得以此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五、技术要求(一)中标方针对本项目提供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测试仪器设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综合测评、网络产品配置合规性检查、网络安全自动化渗透测试、网络安全资产风险评估、网络安全资产基线检测5项功能的软硬件设备。(二)在合同服务期内,中标方须提供应急事件处理及应急响应服务。一旦被测系统出现紧急重大安全事件,中标方应在收到单位服务请求30分钟内提供远程协助;确定需要现场服务的,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六、保密要求投标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获得数据及文档等保密信息,承担以下保密义务:1.中标方应按要求与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2.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保密信息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3.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采购人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4.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5.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采购人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6.不论何种原因终止参与采购人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利用该项目之商业秘密为其他与采购人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自办企业)服务。7.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采购人,中标方不得利用自身对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权者除外。8.如发现采购人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采购人报告。七、项目交付物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成果交付物为:(1)出具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报告3套。(2)出具电子版(光盘)1份。(3)合同有效期内现场支撑整改及风险处置工作。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原则2.1.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2具体评标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资格审查3.1.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按无效响应处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如下: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上述资料须复印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未出来时(每年6月前(含)),可提供前一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如有)及其附注(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则提供承诺书(自拟)原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1.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六个月内任何一期的纳税记录(如投标人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我国现行税种中任意一项即可)或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六个月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是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原件6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阶段完成;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7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承接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4.符合性审查4.1.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详细评审。审查内容如下: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中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签名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响应文件中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金额或者项目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6签署、盖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其他响应文件中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响应文件澄清5.1.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5.2.2供应商需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5.3.3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4.4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5.5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6.价格修正6.1.1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7.磋商7.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7.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7.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8.最后报价8.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8.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8.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9.详细评审9.1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对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及报价部分作进一步的综合比较和评价。详细评审标准如下:详细评审标准评分因素分值评分细则分值构成商务部分20.0分技术部分70.0分报价得分10.0分报价部分(10分)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即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满分分值商务部分(20分)供应商类似业绩14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4分;注:1.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全者不得分。2.供应商提供虚假合同的,按虚假投标处理。机构能力21、供应商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CCRC)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二级的得1分。2、供应商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CCRC)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应急处理服务)二级,得1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项目负责人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要求:(1)具备高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证书,得1分; (2)具备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得1分; (3)具备注册渗透测试工程师证书(CISP-PTE),得1分; (4)具备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得1分;注:须提供劳动(劳务)合同或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满足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技术部分 (70分)项目实施方案47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结合采购需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总体理解(4分):项目整体思路与设想,包括①建设目标、②工作任务、③重难点分析、④成果要求等理解到位,得4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除1分,每有1项内容不完整或者与采购需求不符扣除0.5分,没有相关内容得0分。2.组织实施、进度安排(4分):①有明确的项目组织人员及其分工、②有具体可行的进度安排计划,得4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除2分,每有1项内容不完整或者与采购需求不符扣除1分,没有相关内容得0分。3.项目质量控制措施(4分):有明确①质量控制小组、②质量管理制度、③风险管控措施、④验收方案等内容,得4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除1分,每有1项内容不完整或者与采购需求不符扣除0.5分,没有相关内容得0分。4.保密措施(5分):结合采购需求针对本项目的①保密管理制度,②保密措施及方案,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得5分,内容不完整或者与采购需求不符扣除2.5分,没有相关内容得0分。5.工作总体流程(10分):要有测评实施步骤中①对各测评阶段的流程、②内容及过程文档描述、③运用图表示例项目测评实施方案、④图表示例、⑤系统详细服务内容等,得10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除2分,每有1项内容不完整或者与采购需求不符扣除1分,没有相关内容得0分;6.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方案(10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对①等保测评的内容、②指标、③工具方法、④整改内容、⑤交付成果等进行描述,内容全面、具体可行得10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除2分,每有1项内容不完整或者与采购需求不符扣除1分,没有相关内容得0分;7. 项目控制方案(10分):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对①控制流程、②过程控制、③变更控制、④项目沟通、⑤过程文档管理得10分,每缺少1项内容扣除2分,每有1项内容不完整或者与采购需求不符扣除1分,没有相关内容得0分。项目团队人员15除项目负责人外,对拟参与本项目的现场测评实施人员(需提供名单)所拥有的资质和经验评分:(1)现场测评实施人员提供不少于4人得基础分2分,不满足不得分;每多提供1人得1分,此项满分5分;(2)现场测评实施人员具备以下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1.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资质(中级或高级);2.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应急服务(CISAW)基础及或专业级;3.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4.具有CISP-PTE证书(注册渗透测试工程师);5.具有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注:(1)提供上述所有人员名单;(2)提供现场测评实施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书及劳动(劳务)合同或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全者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5供应商编制的售后服务方案应包括服务承诺、服务体系、技术支持和风险管理等内容。具有科学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体系,有项目技术支持团队,能够提供细致、全面的技术指导及支撑服务;技术援助电话、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风险管理等内容能够分满足或优于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针对本项目具有明确详细的售后服务工作流程,售后承诺的,得5分;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但缺乏针对性,有项目技术支持人员、风险管理、保密管理、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及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具有售后服务工作流程,售后服务承诺合理,服务方式有侧重点的,得3分;具有售后服务方案,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及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售后服务承诺合理,服务方式单一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网络安全培训3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知识培训。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出详细的培训方案,包括①培训方式、②培训内容、③培训计划制定。上述内容完整,可行性较强、且具有针对性的,得3分;每有一项内容不完整(或未能满足采购需求或逻辑性不强或无针对性等)的,扣1分,扣完为止。9.1.1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9.1.11.1.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项目,此内容不适用)9.1.12.2.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最后报价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本项目不适用)9.1.13.3.3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综合得分相同时排名优先。(本项目不适用)9.1.14.4.4供应商所投产品列入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综合得分相同时排名优先。(本项目不适用)9.1.15.5.5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本项目不适用)9.1.16.6.6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农副产品的,对产地在国家级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的优先采购措施:综合得分相同时排名优先。(本项目不适用)9.2.2同品牌同型号处理办法:(本项目不适用)9.2.21.1.1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9.2.22.2.2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最低的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最后报价和技术评审得分三项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9.3.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的,按第六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9.3条规定处理。(本项目不适用)10.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10.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相同的,最后报价最低优先,如最后报价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最后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10.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磋商小组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10.3.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10.4.4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成交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磋商小组共(各)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为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供应商需参照如下的格式,认真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写工作。需建立详细的目录。2.各供应商提交文件中涉及商业机密的,应明确标明,采购人及最终用户将给予保密处理,否则视为公开资料。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响应文件封面(参考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附件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附件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说明:1、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附件1-3供应商缴纳税收的证明说明:1、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附件1-4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说明:1、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附件1-5供应商资格声明书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申明函格式不得修改,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根据项目属性选择申明函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4)其他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5投标书投标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响应。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响应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6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7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元)合同履约期限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响应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7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说明总价(元)注:1.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2.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8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对本项目商务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商务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9技术要求偏离表技术要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情况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响应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10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标服务费承诺书致: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中若获得中标资格,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由我们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特此承诺!承诺方法定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电传:邮编: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方盖章)承诺日期:12保证金信息表(保函方式提交的无需提供)退还保证金申请函致: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采购活动。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帐/银行汇款形式缴纳人民币(大写)元的保证金。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帐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开户银行:供应商开户银行行号:供应商银行帐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为方便代理机构后续退款事宜,请供应商认真填写此函信息,并后附转帐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粘贴转帐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13开票信息(统一格式)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供应商名称)公司在参加在贵司进行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我司缴纳标书费和代理服务费后开具发票的事宜,我司声明如下: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增值税发票开票种类(请在此处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固定电话开户银行名称联系人姓名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电话电子发票收件电子邮箱Email:发票邮寄地址:地址:收件人: 电话:我公司提供的上述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如果因我公司提供上述信息错误,导致发票无效的,将由我公司承担相应后果。注:供应商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请在上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如供应商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附供应商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的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开票信息(见上表)。如供应商在开票信息中未注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未提供上述材料,代理机构将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申明函格式不得修改,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根据项目属性选择申明函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4)其他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保测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工贸行业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保测评)),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8人,营业收入为5189.57万元,资产总额为3252.3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9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新疆量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