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分配及办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麒麟街道办事处2025)



悦民公寓南苑、百水保障房锦翠南园分配及办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115-JTGS-C2025-0107

二、项目名称:悦民公寓南苑、百水保障房锦翠南园分配及办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第六大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1320102682528143C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87号2幢
88(均分制)
409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悦民公寓南苑、百水保障房锦翠南园分配及办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开展悦民公寓南苑、百水保障房锦翠南园约512套房源的分房、办证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艺、朱文齐、朱汉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招标收费基准费率的70%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金额:0.42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麒麟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宁区开城路60号
联系人:杨健宇
联系电话:025-52748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46号老学堂创意园58号楼9楼
联系人:张杨
联系电话:025-83605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杨
电话:025-8360502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0115-JTGS-C2025-0107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1(南京第六大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悦民公寓南苑、百水保障房锦翠南园分配及办证服务项目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麒麟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江宁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10:2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艺,朱文齐,朱汉宇

总成交金额
¥40.9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杨

项目联系电话
025-83605026

采购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麒麟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江宁区开城路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50536509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中山北路346号老学堂创意园58号楼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杨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5-JTGS-C2025-0107项目名称:悦民公寓南苑、百水保障房锦翠南园分配及办证服务项目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8第三章评标标准22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4第四章采购需求2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30附件四、分项报价表37供应商资格承诺函40附件八、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42附件九、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43附件十、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44附件十一、项目实施方案45附件十二、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45附件十四、政府采购政策46附件十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48附件十七、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4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悦民公寓南苑、百水保障房锦翠南园分配及办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15-JTGS-C2025-01072.项目名称:悦民公寓南苑、百水保障房锦翠南园分配及办证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71.68万元5.最高限价:71.68万元6.采购需求:地铁小镇公司拟购买麒麟街道悦民公寓南苑约50套安置房,以及通过置换方式取得百水保障房约462套安置房。为顺利完成安置房分配工作,经协商,地铁小镇公司同意委托麒麟街道负责聘请服务单位,开展悦民公寓南苑、百水保障房锦翠南园约512套房源的分房、办证服务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根据(宁财购通〔2021〕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上(2)-(5)项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对资格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仅提供资格承诺书的,须在中标后按承诺函要求另行提供由承诺书替代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获取方式: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电子标书并进行操作。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1.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2.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原件扫描盖章件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一并提交。4..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1)进入“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公告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麒麟街道办事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开城路60号联系人:杨主任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46号老学堂创意园58号楼9楼联系方式:张杨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杨电话:025-83605026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3.1中小企业政策(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全部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支持政策。(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8)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3.2节能环保产品(1)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的品目清单执行。(2)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能效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签订合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对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审时给予加分(详见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3绿色采购(1)采购产品中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按照《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文件执行。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有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采购产品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按照《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等文件执行。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3)采购产品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采购产品中涉及通用类货物、家具的,供应商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采购人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4)采购产品中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的,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得违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需求标准》(详见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文件)。采购人可以对《需求标准》中的指标提出更高要求,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需求标准》以外的指标。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上述产品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5)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4.创新产品采购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首台套等《目录》内的创新产品。创新产品自进入《目录》起2年内视同具备相应销售业绩。3.5进口产品政策(1)除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另有规定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3.6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一并提交。(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①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222.190.243.84:8280/hodeframe2018_cxda),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2)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响应)截至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磋商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70%计取;服务评标专家评审费按实计取,此费用不提供发票;上述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以上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投标人可按此标准将此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不计视为优惠,无论中标人是否单列,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补偿。二、响应文件编制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由授权磋商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5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后期甲方如要求)。6.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7.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如有);(5)《商务条款偏离表》;(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7)合同草案条款;(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7.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项目的技术说明或实施方案;(2)分项报价表;(3)《技术条款偏离表》;(4)服务承诺;(5)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一览表;(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7.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为完成相关服务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招标代理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4)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的融资能力、管理水平和项目实际,参照各类费用标准和规范,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社会、政治、自然条件,综合考虑市场及政策风险因素自主报价。7.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三、响应文件签署与递交8、响应文件签署与递交8.1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8.2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本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8.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苏采云系统。8.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8.5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磋商产生的影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1.4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8.6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8.7响应文件的拒收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8.8响应文件的撤回8.8.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8.8.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8.9响应文件的修改8.9.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8.9.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8.10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四、磋商9、联合体(本项目不适用)9.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9.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9.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9.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9.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响应文件解密与评审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0.2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10.2.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0.2.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磋商评审,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0.2.3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10.3评审过程中的澄清10.3.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10.3.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要求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10.3.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磋商程序11.1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1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加盖电子公章。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退出磋商函》。11.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2)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包括改变清单配置、清单子目数量、单位及清单报价漏项、缺失等);(3)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4)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5)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6)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及签章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评委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书面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施工或服务的价格体现。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人工、机械、材料、施工技术、药剂费、运输费、企业管理、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响应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投标报价。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1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12、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12.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2.2综合评审的主要因素是:价格、业绩、人员及服务方案。12.3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13、确定成交供应商13.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3.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到采购代理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13.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4采购代理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3.5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代理均不退回。14、编写评审报告14.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15、签订合同15.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5.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4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活动。15.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5.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16、询问16.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提出询问,采购代理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7、质疑1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7.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17.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提交响应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17.4采购代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代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18、投诉18.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19、诚实信用19.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9.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19.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9.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19.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评标标准评分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序号评分  因素评审细则分值1价格分(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102人员(20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2项目组成员需配备9人,每提供一人得2分,满分18分。注:每个人员不得重复得分,供应商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项目所有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以上所需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03供应商业绩(6分)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得3分/个,满分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64项目负责人业绩(6分)2020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得3分/个,满分6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供应商承接的)65服务方案(58分)根据总体方案规划进行打分:方案内容清晰、全面、合理有针对性的得12分,方案内容较为全面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但针对性不足的得10分,方案内容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得8分,方案内容简陋、内容不全的得6分,无不得分。12根据档案资料管理措施进行打分:内容详细全面,可行性、针对性强,思路新颖,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的得12分,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得10分,内容的全面性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得8分,内容全面性及针对性均不合理,含糊不清的得6分,无不得分。12质量管控措施进行打分:内容详细全面,可行性、针对性强,思路新颖,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的得12分,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得10分,内容的全面性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得8分,内容全面性及针对性均不合理,含糊不清的得6分,无不得分。12进度管控措施进行打分:内容详细全面,可行性、针对性强,思路新颖,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的得12分,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得10分,内容的全面性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得8分,内容全面性及针对性均不合理,含糊不清的得6分,无不得分。12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从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评分:内容详细全面,可行性、针对性强,思路新颖,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的得10分,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得8分,内容的全面性基本合理、但缺乏针对性的得6分,内容全面性及针对性均不合理,含糊不清的得4分,无不得分。10合 计100说明: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1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报价的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2.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2.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悦民公寓南苑、百水保障房锦翠南园分配及办证服务项目。2、服务期限:一年3、项目范围及内容:地铁小镇公司拟购买麒麟街道悦民公寓南苑约50套安置房,以及通过置换方式取得百水保障房约462套安置房。为顺利完成安置房分配工作,经协商,地铁小镇公司同意委托麒麟街道负责聘请服务单位,开展悦民公寓南苑、百水保障房锦翠南园约512套房源的分房、办证服务工作。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供参考)合同编号:项目名称:使用单位:供货单位:签订日期: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南京市财政局合同编号:政府采购计划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悦民公寓南苑、百水保障房锦翠南园分配及办证服务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悦民公寓南苑、百水保障房锦翠南园约512套房源的分房、办证服务。服务内容详见乙方响应性文件等。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服务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文件中所确定的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是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体检、社会保险、加班费等)、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支出。第三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磋商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服务期满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文档资料,并配合甲方做好与本项目相关任务的衔接工作。第四条服务期限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服务期:年。2、成果除需满足业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及相关部门的检查。第五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3、付款条件:乙方办理好相关手续并取得证书后经甲方审核的实际完成件数按实付款。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数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材料,或者所提供的资料和材料存在虚假、错误、不完整性的情况,由此产生的所有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4、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5、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6、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在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第八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执肆份,乙执叁份,壹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以下无正文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单位地址:日期:账号:单位地址:日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响应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5-JTGS-C2025-0107项目名称:悦民公寓南苑、百水保障房锦翠南园分配及办证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日期:目录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评分索引表序号评分项目自评得分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附件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磋商申请及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磋商要求,我们的磋商总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项目负责人(姓名)。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代表人姓名:年龄:职务:身份证:联系电话:供应商(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后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三、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首轮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总报价(元)备注大写: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       否供应商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否供应商是否属于监狱企业是       否供应商名称:(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上述文件。非小微企业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报价一览表(最终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总报价(元)备注大写: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       否供应商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否供应商是否属于监狱企业是       否供应商名称:(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上述文件。非小微企业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附件四、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五、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采购项目实施所必须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如有)  ..   序号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是否签字盖章)  2磋商报价未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  3不存在重大负偏离      ....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附件六、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根据(宁财购通〔2021〕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上(2)-(5)项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对资格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仅提供资格承诺书的,须在中标后按承诺函要求另行提供由承诺书替代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公司(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我公司中标,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核验:(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法人成立满一年的提供)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或其他证明材料;(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5年6月至今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说明:执行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要求。2、本次采购项目实施所必须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如有)。附件七、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要求规格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是否响应偏离情况                                    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和服务响应,直接拷贝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附件八、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供应商响应的商务要求是否响应偏离情况                                    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附件九、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执业资格及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及工作经历拟担任本项目何种工作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需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的人员名单、专业资历、擅长技术、职责安排等资料。附件十、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供应商近年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项目规模获奖情况签约及服务时间备注                                   说明:请供应商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业绩合同复印件与获奖证明(如有)。附件十一、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自行编制)附件十二、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自行编制,格式自拟)附件十三、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附件十四、政府采购政策1、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项目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单位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5、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6、进口产品转让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对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项目)附件十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名称: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七、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二〇   年  月    日悦民公寓南苑、百水保障房锦翠南园分配及办证服务项目JSZC-320115-JTGS-C2025-0107第十六章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单位参加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麒麟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悦民公寓南苑、百水保障房锦翠南园分配及办证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悦民公寓南苑、百水保障房锦翠南园分配及办证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南京第六大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5.58万元,资产总额为337.3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单位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南京第六大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4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6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分配及办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