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护工作中标结果公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5)
[政采云]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JHFZC(2025)-132
二、项目名称: 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浩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喀什路9-1号
报价(小写):1308000(元)
91.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
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
详见磋商文件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尚万里(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姜华,苏俊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9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元整)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油建南路170号城建大厦B座
联系方式:0990-6286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
联系方式:18699009299、17699720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昊、加尼亚
电 话:18699009299、17699720608
附件信息:
克拉玛依区市政消防设施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2.17.pdf374.2K
中小企业声明函74.7K
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编号:XJHFZC(2025)-132)采购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HFZC(2025)-132项目名称: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318400最高限价(元):1318400采购需求:对克拉玛依区内的市政消防管线进行日常巡查、城市公共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专用供水阀井、消防供水隔离井及古海街道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进行日常巡查、维护、维修、保养并通过验收,编制克拉玛依区地下消防设施布局图(CAD格式)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6:30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16:30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线上申领,或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75号(中国银行大厦10楼营业部)或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3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进行线下办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供应商应在磋商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或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应当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磋商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地址:克拉玛依市油建路170号B座联系方式:0990-62865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联系方式:18699009299、176997206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程昊、加尼亚(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8699009299、1769972060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XJHFZC(2025)-1322采购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地址:克拉玛依市油建路170号B座联系人:尚万里联系电话:0990-62865993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联系人:程昊、加尼亚联系电话:18699009299、176997206084响应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5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考察,各供应商自行对采购项目进行考察。供应商如有疑问,于2025年12月24日19:00前将有关疑问以扫描件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到邮箱:2431487982@qq.com,采购人将对所提疑问以书面形式发至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位供应商。书面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9:00电话:18699009299、17699720608联系人:程昊、加尼亚6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或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6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应当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5年12月29日16:30-17:00)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8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3184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壹万捌仟肆佰元整);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如超过采购预算,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9(1)采购代理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9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元整)(2)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费。此部分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不因供应商漏报或忽略而后期追加费用。(3)缴纳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账户:88202101069740000026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108-203号联系电话:18699009299、1769972060810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若放弃响应的,需将弃标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如影响开、评标工作正常进行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1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A说明1、适用范围及磋商依据1.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的采购。1.2磋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2、定义2.1“采购人”系指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甲方”。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具备资格并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供应商若中标,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乙方”。2.4“采购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的本采购项目的全部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项目采购需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各种通知和附件等)。2.5“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2.6“服务”系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为保证完成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的采购应承担的所有工作,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2.7凡提及的“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系指公历日历的日历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3、采购范围及服务期限3.1采购范围:完成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合同条款、项目采购需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义务。3.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4、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4.1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4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4.5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5、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5.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5.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实地考察和费用6.1实地考察采购人不组织统一实地考察。供应商须对采购项目的现场及采购项目所涉及的国家、自治区、克拉玛依地区、相关部门等与此相关的政策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参观并考察项目情况及其周围环境(包括当地气候条件及自然环境等)以取得所有与准备磋商和实施磋商有关的必要资料及信息。实地考察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6.2参与磋商费用6.2.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准备和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供应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2.2供应商在磋商准备、实地考察和磋商的全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任何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7、法律适用7.1本次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8.1供应商若中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8.2、技术资料8.2.1供应商确认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在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提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所需的技术资料全部内容。8.3、磋商报价8.3.1.采购范围、本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等完成本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调研、勘察、用车、差旅、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8.3.12供应商认为需包含的其它费用。B磋商文件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9.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对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磋商程序、合同条款进行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9.2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以中文文本为准。9.3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条件或若中标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4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供应商对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自行负责。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10.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条”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达至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发至邮箱:2431487982@qq.com。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发至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位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2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凡原先所发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最后书面答复为准。任何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5日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疑问而修改、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发至新疆政府采购网,修改和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1.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或补充,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位供应商。11.3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政采云平台内进行披露,请供应商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供应商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采购活动继续有效进行。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C响应文件的编写12、响应文件的编写12.1供应商必须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章、节、条款、格式等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后编制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原文)打印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中文)之间存有差异和/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3.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如供应商采用其它计量单位,需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14、响应文件的组成:(以下响应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4.1资格证明文件(后续供应商在线制作响应文件时需对资格审查项进行逐一关联响应)资格证明文件应简要客观反映企业面貌,使采购人对其有感性了解,必须如实提供,如发现失实之处将影响其成交。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供应商对照第六章“1、资格性审查”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封面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详见文件格式1);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格式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格式3);4.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格式4);6.诚信声明(详见格式5);7.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说明);8.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6);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7);10.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1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相关截图。14.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响应函(详见格式8);2.商务报价一览表(详见格式9);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表,并附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详见格式10);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14.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管理、服务及其它人员情况表(详见格式11);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2);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评分表需要提供的资料;4.服务期的一系列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维保服务方案、演练方案、档案管理方案、应急处理预案、巡检实施方案、项目人员配备等)特别说明:①上述各种证件、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者,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②供应商应如实提供资料,并保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如供应商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若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③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各供应商应对照“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及“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15、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本章“14、响应文件的组成”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文件格式可参考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若表格的栏目设计不够,供应商可按照同一格式自制表格填写;未提出的格式,供应商应自行拟定格式佐证响应。16、商务报价16.1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应是为采购人提供全部服务,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所有费用的总和。任何因供应商忽视或误解采购范围、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和项目现场情况,若中标,采购人将不予批准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或供货期延长申请。商务报价中不得包含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其他内容。16.2商务报价总价应包括的内容和计价因素(1)完成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的采购应承担的所有工作,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2)供应商根据对本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的理解,应达到的技术指标、检验及验收标准等要求,结合市场情况进行商务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内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对商务报价的影响。16.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商务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应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16.4供应商若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予以价格调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响应而予以拒绝。17、商务报价货币17.1商务报价一览表和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RMB)填报。18、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8.1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9、提供的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9.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9.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及设备清单和所提供服务的详细说明;19.3供应商应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进行仔细阅读,提出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否对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20.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供应商的同意延长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响应文件中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做必要修改或澄清,则应在修改或澄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2、采购人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邮寄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的磋商。D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23、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第7条)投标截止时间以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4、迟交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2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E磋商、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28、磋商会议及磋商小组28.1采购人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28.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28.3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开标前供应商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开标时间起至评标结束,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并保持网络畅通,随时答复评标委员会的疑问。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8.4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5年12月29日16:30-17:00)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12月29日16:30-17:00)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28.5供应商应在开启报价20分钟内进行签字确认。28.6开标完毕,进行下一步评标。28.7磋商小组成员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将负责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评审,确保磋商、评审过程公正、合法、保密,并向采购人推荐中标供应商。29、磋商2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磋商。供应商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补充,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但不得对磋商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和其他信息。29.2在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了相同轮次的磋商后,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29.3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9.4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5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整修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整修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9.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9.7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任何外部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除外。29.8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30、评审3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0.2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对技术要求、价格等进行比较,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人的实际需要进行比较和评价。30.3商务报价错误的修正如果发现商务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达上错误,则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0.4磋商小组将按第30.3条原则修正商务报价,并要求供应商进行确认。确认后的报价和文件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并以修正后的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31、响应文件的澄清31.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有权随时请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书面答复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最后报价或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3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审过程中应保证随时接受磋商小组质询。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因故不能接受质询,其响应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供应商已默认磋商小组对缺席的质询所作出的结论。31.3磋商小组允许供应商通过澄清答复修正其最后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范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关名次排列。31.4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提出偏离意见或澄清,将视同供应商同意上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要求。32、重大偏离重大偏离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采购范围、供货期、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实质上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减轻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3、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评审后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3.1供应商的商务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33.2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33.3出现重大偏离的;33.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实质性响应;33.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作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34、评审标准34.1本项目评审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4.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4.2.1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查询。(如查询到该公司信息,说明该公司为失信被执行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4.3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34.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34.3.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4.3.3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4.3.4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3.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34.4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4.5评审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价格部分分值为10分,其余部分分值为90分。具体评标方法详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并不一定以最低价中标。34.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34.6.1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排序,评审得分排列前3名的供应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4.6.2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4.7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34.8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及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35、采购人依法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供应商的权力采购人保留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的任何时候依法接受或拒绝任一或所有供应商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6、中标通知书36.1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6.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7、纪律与保密事项37.1凡参与磋商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的其他情况。37.2领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磋商以外的任何用途。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和所有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7.3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参与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7.4供应商不得在磋商过程中互相串通、结盟、损害磋商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供应商参与正当磋商。扰乱磋商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如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互相串通,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37.5磋商之日起直至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有关的资料和中标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7.6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试图向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37.7除供应商被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外,从磋商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37.8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索取评审过程的资料。F授予合同38、授予合同标准38.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4条所确定中标供应商。39、签订合同39.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要求订立背离本响应文件合同条款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9.2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含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9.3采购人如不按本须知39.1条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或者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39.4中标供应商如不按本须知39.1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9.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名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组织重新选定的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0、合同的签订准则40.1合同签订必须由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后方能生效。40.2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1、验收41.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克拉玛依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克财发〔2016〕9号)的要求进行验收。G询问、质疑、投诉42、询问42.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质疑43.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书面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43.2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评分标准有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做出答复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为答复。供应商如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有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43.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43.5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两范本指供应商提出质疑、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提交的质疑函、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下载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具体条款,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7)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8)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43.6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43.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4、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5、诚实信用45.1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H义务、工作纪律46、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47、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名称、预算、服务期限序号项目名称采购预算(万元)服务期限备注1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131.840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二、项目基本情况及服务内容对克拉玛依区内的市政消防管线进行日常巡查、城市公共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专用供水阀井、消防供水隔离井及古海街道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进行日常巡查、维护、维修、保养并通过验收,编制克拉玛依区地下消防设施布局图(CAD格式)等。需满足的要求:在维护管理期内按照维护管理标准及完成对克拉玛依区内的市政消防设施日常巡查、维护、维修、保养工作。三、服务标准及考核办法1、维保保养要求1.1总图部分成交供应商需编制克拉玛依区地下消防设施布局图(CAD格式),要求明确标识出全部。1.2维护部分1.2.1成交供应商应成立专职的消火栓维护队伍,负责克拉玛依区内的城市公共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专用供水阀井、消防供水隔离井、消防管线和古海街道内市政消火栓及消防水鹤的日常巡查,确保所有的消防设施每一个月得到一次详细检查。1.2.2成交供应商须对消火栓、消防水鹤建立卡片资料,明确具体位置并进行统一编号,同时根据变更情况及时更新;认真记录巡检、维修、保养等信息,并建立管理台帐,同时按季度填写《克拉玛依区消火栓管理统计报表》并上报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和克拉玛依市消防救援部门。1.2.3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踏勘了解掌握克拉玛依区内消火栓现状,自行评估克拉玛依区内消火栓可能的损坏情况,除交通肇事以外,对所有的维修列入维护单价包工包料,消防管线损坏的及时上报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由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统一安排维修。对于消火栓及配件损坏、缺失及漏水,接到报修信息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止水维修,并在24小时内修复。由于特殊原因延时修复或严重影响道路交通事件,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相应管理部门。对于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消火栓,除按上述要求及时修复外,还应将修复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安消防部门。因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井损坏造成的道路积水、积冰、路面污染等清理工作由供应商按时限要求完成。1.2.4消火栓维护质量要求:整体完好,部件无缺损;无油漆剥落和生锈现象;保温措施到位;开关、闷盖开启灵活,无锈死、漏水现象;消防井盖有明显标识并完整;出水率达到100%。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及消防局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问题将依据合同进行处理。1.2.5成交供应商应对消火栓每季度进行一次保养;每年4月、10月各进行一次放水检查(每次不低于1m³)。1.2.6消火栓设置应配套安装专用阀门,阀门内不得接入用户供水管网,对未安装配套阀门的消火栓应予以改装。1.2.7成交供应商按照招标人及相关部门要求提供合格、完整的档案资料。1.2.8成交供应商应高度重视消火栓管理工作,因消火栓维护工作不到位产生的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1.2.9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设备均必须为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或上市公司产品。1.2.10成交供应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定岗定位。1.2.11消火栓的维护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统一编号、建档;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随时接受监督检查。按照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提供合格、完整的档案资料。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档案资料,记明设施种类、数量、设置部位、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等有关情况。对于移交后的消防设施要及时建立档案资料,制定图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资料的交接及消防设施的验收工作)。②完好,无部件损坏;③定期油漆,无油漆剥落和生锈;④栓体的栓口、阀轴、闷盖启闭灵活,无锈死、漏水;⑤每年定期试水两次,并清除井室内的污水、杂物;⑥每年入冬前做好防冻保暖措施,无冻损。(3)成交供应商成立专职的消防栓维护队伍,实行每日巡检制,确保每个消火栓每月得到一次详细检查,巡检主要内容:①检查井盖、栓体押阀是否完好;②消防设施有无挪作它用现象;③冬季保温材料是否完好,井内温度是否低于0摄氏度;④井内是否有积水或存有杂物;⑤水鹤管有无裂痕,转动是否灵活;⑥标识是否清晰;⑦设施是否被埋压;⑧检查有无破坏现象,发现有重大破坏等违法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进行补救措施;⑨有关的其他异常情况。1.2.12每月25日前上报消火栓维护保养的小结和巡检记录、维修台账并附维修照片。冬季的11月25日前上报入冬前的防护情况,春季的3月25日前报检查维护情况。1.2.13对影响正常使用的消火栓和消防水鹤要快速制定维修方案,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消火栓的完好和正常使用。1.2.14成交供应商接到报修信息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在24小时内修复。对于特殊原因采取应急措施的,报采购人同意后修复,修复后将情况及时反馈给采购人及相关部门。1.2.15确保消火栓和消防水鹤出水率达到100%。若采购人在抽检的过程中,发现消火栓和消防水鹤不出水,则立即通知成交供应商到现场排查原因,如果是因为消防供水管线阻塞或泄漏导致的则不追究成交供应商的养护责任,如果是消火栓和消防水鹤因检查疏漏或养护不到位造成的,则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修复至合格,否则每一处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若火情发生时,实施消防的现场周围消火栓和消防水鹤因成交供应商维护工作没做到位而不出水,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1.2.16消火栓应配套安装专用阀门,不得接入其他用水管网。1.2.17成交供应商使用的材料、设备的组成、规格、型号、余水排放装置等应当符合GB4452《室外消火栓》和GA821《消防水鹤》有关要求。1.2.18巡检时应仔细检查消防设施所有阀门及相关配件有无破损、丢失,如有立即修补或更换。1.2.19遇有一般维修问题,成交供应商自行安排维修,重大问题应向采购人报告。1.2.20对消防栓和消防水鹤的维护保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城区(含古海街道)消火栓共1791个,水鹤53个,给水隔离井365个。四、服务地点克拉玛依城区(含古海街道)五、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详见采购需求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书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项目名称: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1、定义1.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成交通知书;合同条款;响应文件及承诺;项目采购需求;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修改文件)及答疑纪要;双方约定的其他所有文件等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的总称。1.2“甲方”系指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1.3“乙方”系指取得成交资格,提供合同服务的成交供应商。1.4“合同价款”系指根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乙方在正确、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提供服务的金额。1.5“服务”系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规定,在服务期限内按照维护管理标准及要求对克拉玛依区内的市政消防管线进行日常巡查、城市公共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专用供水阀井、消防供水隔离井及古海街道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进行日常巡查、维护、维修、保养并通过验收,编制克拉玛依区地下消防设施布局图(CAD格式)等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1.6“技术规范及标准”系指适用于本项目的规范及标准。当新的规范及标准颁布后以新颁布的规范及标准执行。1.7凡提及的“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系指公历日历的日历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2、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项目的采购。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3.2合同价款:在服务期限内按照维护管理标准及要求对克拉玛依区内的市政消防管线进行日常巡查、城市公共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专用供水阀井、消防供水隔离井及古海街道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进行日常巡查、维护、维修、保养并通过验收,编制克拉玛依区地下消防设施布局图(CAD格式)等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4、支付条款4.1本合同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4.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且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达到服务要求后,按照每月考核结果支付(每月考核后支付金额=成交价/12个月-当月考核扣款金额)。乙方需携带的结费资料:本采购合同、验收单、发票及甲方开具的拨款单到克拉玛依区国库支付中心办理结费手续。5、维护管理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6、6、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①对乙方开展的市政消火栓及消防水鹤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②如发生跑水等突发事故,具有统一指挥处置的权力。③协调相关单位为乙方维保提供必要条件。④对现有市政消防栓、消防水鹤及今后新增的数量予以确认。⑤审查并批准乙方所提出的有关维修的方案。⑥对乙方履行合同不足之处有要求限期整改的权利,对乙方多次不履行整改要求时有预以处罚的权利。⑦如上级部门要求或本合同与相关政府管理办法发生冲突时,甲方有提前60天告知乙方并终止合同的权利。⑧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终止或顺延合同。(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定岗定位。(2)消火栓的维护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统一编号、建档;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随时接受监督检查。按照甲方及相关部门要求提供合格、完整的档案资料。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档案资料,记明设施种类、数量、设置部位、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等有关情况。对于移交后的消防设施要及时建立档案资料,制定图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资料的交接及消防设施的验收工作)。②完好,无部件损坏;③定期油漆,无油漆剥落和生锈;④栓体的栓口、阀轴、闷盖启闭灵活,无锈死、漏水;⑤每年定期试水两次,并清除井室内的污水、杂物;⑥每年入冬前做好防冻保暖措施,无冻损。(3)乙方成立专职的消防栓维护队伍,实行每日巡检制,确保每个消火栓每月得到一次详细检查,巡检主要内容:①检查井盖、栓体押阀是否完好;②消防设施有无挪作它用现象;③冬季保温材料是否完好,井内温度是否低于0摄氏度;④井内是否有积水或存有杂物;⑤水鹤管有无裂痕,转动是否灵活;⑥标识是否清晰;⑦设施是否被埋压;⑧检查有无破坏现象,发现有重大破坏等违法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进行补救措施;⑨有关的其他异常情况。(4)每月25日前上报消火栓维护保养的小结和巡检记录、维修台账并附维修照片。冬季的11月25日前上报入冬前的防护情况,春季的3月25日前报检查维护情况。(5)对影响正常使用的消火栓和消防水鹤要快速制定维修方案,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消火栓的完好和正常使用。(6)乙方接到报修信息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在24小时内修复。对于特殊原因采取应急措施的,报甲方同意后修复,修复后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及相关部门。(7)确保消火栓和消防水鹤出水率达到100%。若甲方在抽检的过程中,发现消火栓和消防水鹤不出水,则立即通知乙方到现场排查原因,如果是因为消防供水管线阻塞或泄漏导致的则不追究乙方的养护责任,如果是消火栓和消防水鹤因检查疏漏或养护不到位造成的,则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修复至合格,否则每一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若火情发生时,实施消防的现场周围消火栓和消防水鹤因乙方维护工作没做到位而不出水,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8)消火栓应配套安装专用阀门,不得接入其他用水管网。(9)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的组成、规格、型号、余水排放装置等应当符合GB4452《室外消火栓》和GA821《消防水鹤》有关要求。(10)巡检时应仔细检查消防设施所有阀门及相关配件有无破损、丢失,如有立即修补或更换。(11)遇有一般维修问题,乙方自行安排维修,重大问题应向甲方报告。(12)对消防栓和消防水鹤的维护保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项目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免费返修或修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如返工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如给甲32方造成损失,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此费用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的控制,降低噪音、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因乙方原因任意堆放、排放废水废油或弃置施工废弃物造成妨碍公共交通、影响城镇居民生活、危及居民安全、破坏周边环境等后果,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的违约金。乙方进行维修、维护时应严格执行以下安全制度,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因各项安全措施、制度不到位等引发的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1)安全措施:维护道路上的消防设施时,应根据需要搭设围护栏及警示标志。(2)井体维护:在启闭时必须警惕以防砸伤。(3)严禁在井内存放易燃物品和其它杂物。(4)对于可能具有有毒有害气体区域的井体,下井前必须开盖通风半小时后,经仪器检测仪测试,确认安全后方可下井。(5)下井人员必须随时做好出井措施,以防跑水而造成人员伤害等事故发生。(6)井内刷漆必须通风良好,不得长时间在井内工作。(7)维护人员下井内维护,必须佩戴安全帽、井上有人防护、做好安全措施安全员。8、技术资料8.1乙方应准备与服务相符的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七日内送(或寄)至甲方,例如:手册、标准和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有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免费另寄(送)。9、乙方人员9.1乙方应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消防设施维护等服务。乙方应对维护管理的质量负责,使其符合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的要求。9.2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派遣的执行本项目的有关人员不称职,将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对于甲方的此类要求应予以满足。10、乙方履约延误和延期赔偿10.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提供服务,将加收延期赔偿或终止合同。10.2在履约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乙方认可。如乙方在原定提供服务期限后7天未提供服务,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0.3如乙方未能就合理提供服务日期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有权将服务价降低到双方同意的水平,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11、违约责任11.1若乙方未按本项目采购需求要求承担维护管理工作,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2、不可抗力12.1甲乙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但不包括违约或疏忽。12.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如电报、传真或电传)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除对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合同事项。12.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4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2.4如果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应承担违约责任。13、税费13.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规定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按税法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税费,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款之中,甲方不再与乙方另行结算税费。14、争端的解决14.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14.2在双方之间的争议尚未解决之前,如甲方以书面形式坚持要求乙方按其意见行事,则乙方应按甲方的意见执行,但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和责任均应有乙方承担。但乙方不能因此而故意采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行为。15、违约终止合同15.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服务。(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15.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5.1条的规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应退还终止的部分或全部合同价款外,还应按本合同第11.1条的规定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仍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5.3在终止合同后,甲方有权按下面方式对乙方进行处置;(1)赔偿设备、材料损失和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的维护管理期延期的损失;(2)乙方退场,并向甲方赔偿因乙方违约而造成的维护管理期延期的损失,以及甲方更换新单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16、破产终止合同16.1当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的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已经或将要采取的任何其他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7、合同修改17.1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7.2乙方的书面承诺被甲方接受后视作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转让和分包18.1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的转让和分包。19、适用法律19.1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和地方法规。20、适用语言和计量单位20.1本合同的适用语言为中文,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来往函件、通知及其他文件均应使用中文。20.2乙方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原文)打印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中文)之间存有差异和/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20.3除“项目采购需求”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21、通知21.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1.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22、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22.1除了乙方执行合同人员外,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规定、规格、计划、或乙方为上述内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乙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工作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22.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第21.1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22.3除合同本身以外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甲方财产,若甲方要求,乙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甲方。23、合同生效及其它23.1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陆份,以满足甲乙双方的需求。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格式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格式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5诚信声明格式6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8响应函格式9商务报价一览表格式10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表格式11项目管理、服务及其它人员情况表格式12中小企业声明函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XJHFZC(2025)-132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格式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自查结论证明资料资格性审查□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不符合见响应文件第()页注: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格式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的项目,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其身份证号为为我供应商代理人,以本供应商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磋商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格式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地址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职务注册时间经济类型营业执照号近三年内(2022年至2025年)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是否依法缴纳税收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单位概况注册资本万元占地面积平方米职工总数人建筑面积平方米资产情况净资产: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万元负债:万元财务状况(最近三年2021年至2024年)年份主营收入(万元)收入总额(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经营范围备注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号和传真号:日期:年月日格式5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6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参加本次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公司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手机:年月日说明:投标截止前3年内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数额时,应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格式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自愿参加由贵公司组织的采购文件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完全理解本项目采购的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承诺,如成交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本公司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合同违约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8响应函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磋商文件(文件编号:),决定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商务报价为¥,万元(大写:人民币)。2、若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采购人要求及我方承诺完成应尽义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同意本次采购关于响应有效期的相关要求,且承诺响应有效期为响应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日历日)。4、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格式9商务报价一览表(首次)项目名称:,币种:人民币序号名称报价1报价小写:大写: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4供应商其它说明(由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项目要求自行列出需说明及承诺内容)注:报价包含的内容:在维护管理期内按照维护管理标准及要求对克拉玛依区内的市政消防管线进行日常巡查、城市公共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专用供水阀井、消防供水隔离井及古海街道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进行日常巡查、维护、维修、保养并通过验收,编制克拉玛依区地下消防设施布局图(CAD格式)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按本商务报价一览表格式制作“最后报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行带至磋商现场(线上提供),经磋商后由各供应商填写最后报价;格式10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表年份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用户联系电话备注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身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1项目管理、服务及其它人员情况表类别姓名职务性别学历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注:需完整反映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拟派人员信息,并提供相应证书,所提供的资料均附于本表后如合同及社保证明,作为本表的附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新疆赫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一、初步评审1、资格性审查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说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6)”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浩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市政公用消防设施维护工作项目,属于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新疆浩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8人,营业收入为2198.57万元,资产总额为1899.18万元,属于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新疆浩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设施维护工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