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道路绿化管养中标结果公示(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一至包四)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正天采字[2025]201号
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5-2025-00105
三、项目名称: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
四、中标信息
包一
供应商名称:湖北云琨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五峰渔洋关镇武汉大道105号
成交金额:2413015.21元
综合评分法:95.27分
服务类
名称: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一)服务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乔木、灌木、色块、地被、草坪、花卉等的日常养护(根据季节和植物生长特性定期做好松土、除草、培土、整枝打叉、修剪、施肥、浇水抗旱、防病治虫、涂白、毁绿追偿、自然死亡的补植迎检等)。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时间:24个月,以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包二
供应商名称:湖北弘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港城路16号9层
成交金额:2510172.88元
综合评分法:95.76分
服务类
名称: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二)服务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乔木、灌木、色块、地被、草坪、花卉等的日常养护(根据季节和植物生长特性定期做好松土、除草、培土、整枝打叉、修剪、施肥、浇水抗旱、防病治虫、涂白、毁绿追偿、自然死亡的补植迎检等)。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时间:24个月,以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包三
供应商名称:湖北锦山绣水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沙河村四组4-186号
成交金额:1681055.38 元
综合评分法:94.26分
服务类
名称: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三)服务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乔木、灌木、色块、地被、草坪、花卉等的日常养护(根据季节和植物生长特性定期做好松土、除草、培土、整枝打叉、修剪、施肥、浇水抗旱、防病治虫、涂白、毁绿追偿、自然死亡的补植迎检等)。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时间:24个月,以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包四
供应商名称:湖北至诚五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宜昌市枝江市安福寺镇东部社区37号101室
成交金额:2698052.45元
综合评分法:93.8分
服务类
名称: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四)服务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乔木、灌木、色块、地被、草坪、花卉等的日常养护(根据季节和植物生长特性定期做好松土、除草、培土、整枝打叉、修剪、施肥、浇水抗旱、防病治虫、涂白、毁绿追偿、自然死亡的补植迎检等)。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时间:24个月,以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小组名单:陈莲莲、常风河、邹榜贵、赵晓玲、***、赵华萍、李海燕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12月24日
2.评审地点:宜昌市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宜昌市猇亭区星光路99号三峡保税物流中心附属楼2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标准及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采取包干价形式,由采购人支付。
2.收费金额:4(万元)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6号
联系方式:0717-65113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联系方式:0717-65933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舟
电 话:0717-6593351
附件下载:
包一至包四中小企业声明函_20251229215034.pdf
包一至包四资格信用承诺函_20251229215042.pdf
包四招标文件_20251230082726.pdf
包二招标文件_20251230082726.pdf
包一招标文件_20251230082726.pdf
包三招标文件_20251230082726.pdf
公开招标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须提供)(适用于服务类项目)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宜昌市虢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名称)的虢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一)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虢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一),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湖北云琨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从业人员48人,营业收入为4679.20万元,资产总额为4340.3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小型企业(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茶化,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象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时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A说明: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供应商承接的(即非联合体或无分包),只需填写第1条“标的名称”的企业数据及企业规模类型(第2条个除)。4、本声明函所有带下划线的投标人名称(签章):湖路设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3日X1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服务类项目)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宜昌市虢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名称)的虢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二)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虢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二,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湖北弘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从业人员44人,营业收入为5634.52万元,资产总额为4496.44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小型企业(填写:虫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供应商承接的(即非联合体或无分包)只需填写第1条“标的名称”的企业数据及企业规模类型(第2条不用填写并删除)。4、本声明函所有带下划线的内容均需填写。投标人名称(签章)用化弘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服务类项目)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宜昌市虢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名称)的虢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三)(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虢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三),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湖北锦山绣水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名称),从业人员32人,营业收入为1231万元,资产总额为389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小型企业(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供应商承接的(即非联合体或无分包),只需填写第1条“标的名称”的企业数据及企业规模类型(第2条不用填写并删除)。4、本声明函所有带下划线的内容均需填写。投标人名称(签章):湖北锈恒绣水环境玉程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3日19中小企业声明函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宜昌市虢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名称)的虢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四)(项目经称采购活动KHH.a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牛的中小企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虢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四),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湖北至诚五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从业人员39人,营业收入为2654.26万元,资产总额为2304.75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小型企业(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供应商承接的(即非联合体或无分包),只需填写第1条“标的名称”的企业数据及企业规模类型(第2条不用填写并删除)。124、本声明函所有带下划线的内容均需填写。投标人名称(签章):湖北至城建设有限公司026年月24日113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虢亭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宜昌市虢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类型为:企业口事业单位口社会团体口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口个体工商户口自然人(请据实在口中勾选一项),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二、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三、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在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五、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下列情形美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项下的敢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A制载者项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公司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湖路小设司日期:2025年12月23日1A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虢亭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宜昌市虢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类型为:企业口事业单位口社会团体口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口个体工商户口自然人(请据实在口中勾选一项),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二、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三、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在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五、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公司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电弘扬环境工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4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虢亭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宜昌市虢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类型为:企业口事业单位口社会团体口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口个体工商户口自然人(请据实在口中勾选一项)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二、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三、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在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五、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程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我公司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湖北锦山绣水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3日5虢亭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宜昌市虢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政府采购供应商,类型为:企业口事业单位口社会团体口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口个体工商户口自然人(请据实在口中勾选一项),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二、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三、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在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各地方、各部门明确的听证范围确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等行政处罚;五、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公司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愿承提供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湖北至诚五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581100100日期:2025年12月24日8湖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5-2025-00105项目编号:正天采字[2025]201号-4项目名称: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四)采购人: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二、资格审查程序三、资格审查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程序三、评标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二、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响应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正天采字[2025]201号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5-2025-001053、项目名称: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2163.927243万元6、最高限价:2163.927243万元7、采购需求: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项目服务地点位于宜昌市猇亭区。本项目共划分为八个包,分包信息详见下表:包号分包编号分包名称分包预算(万元)管养服务内容质量要求包一正天采字[2025]201号-1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一)246.72203各包范围内的所有乔木、灌木、色块、地被、草坪、花卉等的日常养护(根据季节和植物生长特性定期做好松土、除草、培土、整枝打叉、修剪、施肥、浇水抗旱、防病治虫、涂白、毁绿追偿、自然死亡的补植迎检等)。(详见各包工程量清单)根据各包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要求分别达到《宜昌市园林绿化管养标准》所规定的一、二、三级管养标准。包二正天采字[2025]201号-2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二)263.535222包三正天采字[2025]201号-3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三)173.988278包四正天采字[2025]201号-4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四)279.861465包五正天采字[2025]201号-5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五)275.26479包六正天采字[2025]201号-6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六)258.774645包七正天采字[2025]201号-7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七)302.284132包八正天采字[2025]201号-8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八)363.4966818、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以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学会或行业协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上传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证书原件扫描件)(2)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2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下载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供应商需提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机构注册并办理汇聚CA与绑定CA后,方可报名本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绑定汇聚CA,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3)供应商办理汇聚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3、地点:投标人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将投标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一毂清风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本项目八个包中的两个及以上)同时得分排名第一时,在所有投标包号中,按序号最小包号中标,同时自动放弃其它包的中标资格。其他包由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排名顺序按同样方式确定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给出的格式进行承诺)2、供应商可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一毂清风平台”(https://hb.hbncp.com.cn/out/login)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仅需注册上述平台账号即可获取采购文件)3、电子响应文件签章时须用汇聚平台CA锁进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尽早在汇聚平台登录页面右侧点击“CA锁办理”,然后选择其中一家CA服务企业按提示办理实体CA锁。4、请供应商提前获取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详见一毂清风网站首页-帮助中心https://www.hbncp.com.cn/#/help)。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应在递交供应商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使用一毂清风平台的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027-88660911。供应商办理汇聚平台注册相关事宜,可拨打汇聚平台服务电话:400-088-5358,027-67818745。办理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咨询各汇聚CA相关客服。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6号联系方式:0717-65113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联系方式:0717-65933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舟电话:0717-659335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2采购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4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宜昌市猇亭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53号电话:0717-65132582.5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6项目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7项目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2.8项目属性服务。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组织时间:。地点:。10中标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0中标后分包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的操作指南详见一毂清风网站首页-帮助中心(https://www.hbncp.com.cn/#/help),请自行查看相关帮助视频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一毂清风客服。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88660911。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方式详见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5.2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1实物样品☑不提供提供开标当天时分至时分,提供至(地点):,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23.1项目演示☑不进行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4.1远程开标会议环境准备远程开标会议环境要求:电脑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正常运行,网络正常访问,音频、视频硬件设备正常使用等,并按照电子化采购规程进行操作,遵守开标公告中的约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展示。操作说明: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2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6.3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30.2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10家,不足10家的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1.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2.1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34.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形式:/。3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42.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43.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20%;2.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详见本项目预算金额。44.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1.所投产品为大中型企业生产且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国家政策文件(财库〔2019〕9号)未作扣除或加分明确要求,可以酌情扣除)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4.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2.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猇亭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评标委员会组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共7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和评审专家7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评审专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通过计算机语音通知方式随机抽取。2、本采购项目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一律视为中小企业,享受与中小企业同等的价格分优惠政策。”5、本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绿色服务、绿色建材产品。6、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信用承诺函(《猇亭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7、供应商做出信用承诺后,不再提供财务、税收、社保,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则“近三年”是指2022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0日。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基本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2.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费用承担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保密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项目现场考察。9.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中标后分包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0.2投标人未遵守招标文件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分包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投标说明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11.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11.4本招标文件中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有关概念:(1)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2)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3)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4)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下载使用。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投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投标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2.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9款、第1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13.1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招标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3.4本”投标人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三)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5.2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遗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15.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合理,并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1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5.6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6.3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投标文件的编制17.1投标文件应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7.2投标人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中按照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四)投标18、投标文件的加密18.1投标人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中生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中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8.2投标人应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中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投标文件加密异常,在开标时无法解密。18.3投标人应保证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标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标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标时无法进行解密。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19.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9.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3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投标人递交全部的投标文件后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19.4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投标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使用。19.5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19款中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22、实物样品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2.2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投标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演示23.1要求投标人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五)开标24、开标会议准备24.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远程开标。25、开标时间和地点25.1开标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代表如出席会议,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后,使用CA证书验证投标人身份后参与开标会。26、开标程序26.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6.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会纪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3)发起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在系统中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4)解密完成后,系统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5)系统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供应商应在线对开标记录进行签署确认;(6)开标会结束。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2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会议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7.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28.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资格审查按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28.3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性审查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七)评标29、评标委员会29.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9.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0、评标30.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0.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八)中标31、确定中标人31.1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标结果公告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2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33、中标通知3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九)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3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质疑和投诉36、质疑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36.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6.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6.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7、质疑答复3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8、投诉38.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8.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方式和标准39.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40、无效投标40.1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其投标无效。41、废标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4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3.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投标人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3.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五)其他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适用法律4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7.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8、解释权48.1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四)(二)项目地点:宜昌市猇亭区(三)服务期限:24个月,以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二、采购内容(一)管养服务范围:详见各包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已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注:包三工程量清单中的固定价保洁费不得改变,包一、包二、包三、包五、包八工程量清单中的固定价时令花卉单价不得改变,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二)服务内容:负责按养护管理标准对承包范围内的绿化树木花草进行养护管理,根据季节和植物生长特性定期做好松土、除草、培土、整枝打叉、修剪、施肥、冲洗、浇水抗旱、排涝、病虫害防治、毁绿追偿、涂白、自然死亡的补植、应急抢险及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等。三、作业人员及设备要求(一)人员要求1、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2、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3、各包每天作业人数(不含洒水车司机人员)如下:包一不少于17人,包二不少于18人,包三不少于14人,包四不少于21人,包五不少于20人,包六不少于18人,包七不少于24人,包八不少于26人。注:各包中标人按照上述各包每天作业人数的要求配备人员。4、中标人必须和所有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5、按照标准要求为所有作业人员配发统一的工作服、劳保用品,并提供必要的作业工具。(二)生产设备及其它要求1、配备养护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割灌机、油锯、绿篱机、药水机,洒水车、农用车、三轮车;树木修剪养护人员需配备手锯、剪刀、安全帽、安全带、高枝剪、梯子、绳索、药品等。2、配备1台8吨及以上的洒水车,1台双排座应急抢险车,1台巡查作业车,1台高空作业车。四、考核标准及作业要求(一)考核标准1、按照《宜昌市园林绿化管养标准》所规定的一、二、三级管养标准执行。2、承包期内,采购人和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修订、增设的考核标准、工作要求和制度等,中标人均应无条件遵守和服从。(二)作业要求1、养护水平根据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要求分别达到《宜昌市园林绿化管养标准》所规定的一、二、三级管养标准。2、因中标人责任导致花草树木在养护管理中死亡,应由中标人按宜市价房地字[1997]第153号《关于调整损坏城区绿化植物、古树名木及园林绿化设施赔偿标准的通知》的标准向采购人赔偿,并负责无偿补植保证成活,对损坏绿化设施和苗木的行为采购人有权按规定索赔。3、草坪中杂草必须人工拔除,严禁不拔杂草直接用打草机剪平。4、草花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更换和管养,不满足要求时无条件更换,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增加的费用。5、因作业需要现有设备不能满足需求时,中标人应立即调配设备,确保作业按时按量完成,采购人不再因设备增加而增加费用。6、及时清除危害树木的白蚁,防止危害扩散。7、严格按照养护措施和要求进行施肥、打药、除草等。8、修剪后的绿化垃圾严禁堆放在绿化带内,垃圾日产日清。9、绿化树木叶片灰尘大时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冲洗。10、遇到重要节假日或重大活动保障时,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突击整治。11、所有地被月季、高杆月季、月季墙必须提高养护标准,增加修剪、施肥、打药次数,确保花繁色艳。12、因工程建设需要移植绿化,采购人有权确定移植单位,中标人需积极配合。13、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制度,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根据合同范围内的工作量认真组织人员、车辆,合理分配任务,保证质量,科学组织作业。14、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业务领导,自觉接受采购人管理、监督和考核。15、遇突击任务,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并按要求认真完成任务。16、中标人工作人员在生产(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装,车辆保持完好状态,车身干净整洁,安全驾驶、文明作业,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日常管养,移植等作业时,产生的树叶、杂物、泥土等应日产日清,不得污染路面,并负责当日清运。17、中标人应根据需要完成道路绿化带、行道树的灌溉、抗旱、冲洗工作,甲方不提供任何车辆设备。18、中标人内部人员安排,工作安排、工作分配、奖惩等享有自主权。19、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处理作业产生的垃圾。不得遗弃在绿化带内。五、商务要求(一)付款方式:根据管护范围及具体实际工作量并结合检查考核情况每月支付一次管养费用。考核扣款从每月拨付的经费中扣除。(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业人员及设备配备到位承诺,承诺内容如下:“如若我方所投本包中标,我方承诺做到以下要求:1、所有作业人员及设备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配置到位,并为所有作业人员购买安全责任险。2、拟投入本包的所有设备,在服务期内完全服务于本包。3、如若我方未按招标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作业人员及设备,每延误一天由采购人处以2万元罚款。累计延误超过5日后,将视为我方未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我方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采购人进行民事赔偿。”(三)中标人未按招标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作业人员及作业设备,每延误一天由采购人处以2万元罚款。累计延误超过5日后,将视为中标人未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中标人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采购人进行民事赔偿。中标人的以上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采购人将提请宜昌市猇亭区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进行处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二、资格审查程序(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本章“三、资格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二)信用信息核查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2.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4.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在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应当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三)资格审查结果1.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予以废标。三、资格审查标准序号资格要求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不得以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进行投标。(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猇亭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猇亭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猇亭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猇亭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猇亭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猇亭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招标文件附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文件无效。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学会或行业协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上传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证书原件扫描件)2.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备注:1、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信用信息核查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3、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下面所列资料是对评标方法和评标程序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7.1报价修正规定(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8.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2.1相同品牌中标候选人推荐方式本项目不适用13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评标结果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在前十名(不足十名的全部推荐)的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照投标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评标程序(一)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三、评标标准”中“(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同品牌检查:本项目不适用。(二)投标文件澄清及修正3.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交易系统中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交易系统中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6.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7.1报价修正规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7.2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5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三)比较和评价8.评标方法8.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8.2本项目评标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9.综合评分法9.1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商务技术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因素及标准见本章《评分标准》。9.2投标报价评审(1)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3)价格权重见本章《评分标准》。9.3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本章“三、评标标准”中的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9.4计分办法及复核(1)评标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得分应为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3)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对各投标人评标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10.最低评标价法10.1除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11.政府采购政策评审11.1价格扣除(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12.相同品牌处理原则本项目不适用。(四)评标报告1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中标候选人排序方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4.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评标报告。15.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五)应予废标的情形16.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7.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停止评标的情形18.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三、评标标准(一)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名称审查内容1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唯一;(2)投标报价没有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3)投标报价不存在缺项、漏项;(4)未改变工程量清单中的固定价。2投标文件签署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实质性要求(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3)合同履行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4)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承诺函。4围标串标情形投标人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5其他无效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二)评分标准【综合评标法适用】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因素商务评价9分类似业绩4分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如不能反应以上考核内容的,需同时提供补充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信)类似业绩评价2分投标人完成的上述类似业绩中(需与提供的类似业绩相对应)任意一个获得过委托方正面评价的(如优秀、良好、好、满意等)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提供上述业绩对应的用户评价原件扫描件,评价须加盖委托方印章)相关承诺书3分投标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承诺制定周、月工作计划,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得1分,否则不得分;承诺对每月养护管理检查、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承诺在24小时内完成整改得1分,否则不得分;承诺圆满完成接待活动和突击性工作任务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技术评价81分项目基本情况6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项目基本情况,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1)各路段存在主要问题;(2)预期达到效果。以上内容每一项3分,共计6分。每缺一项或该项内容描述不详细或缺乏针对性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针对问题解决方案16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每有一个符合采购需求、思路清晰、切合项目实际得4分,最多得16分,否则不得分。日常养护方案16分投标人应编制详细的日常养护方案,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1)修剪;(2)施肥;(3)打药;(4)除草;(5)清落叶;(6)灌溉;(7)排水;(8)冲洗。以上内容每一项2分,共计16分。每缺一项或该项内容描述不详细或缺乏针对性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养护技术方案12分投标人应编制详细的养护技术方案,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1)乔木;(2)灌木;(3)草皮;(4)地被;(5)色块;(6)花卉。以上内容每一项2分,共计12分。每缺一项或该项内容描述不详细或缺乏针对性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质量保障措施14分投标人应编制详细的质量保障措施,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1)作业质量控制标准;(2)确保作业质量的措施;(3)劳动力安排计划;(4)机械设备投入计划;(5)物资投入计划;(6)规范的用工措施;(7)养护质量质检巡查制度。以上内容每一项2分,共计14分。每缺一项或该项内容描述不详细或缺乏针对性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应急措施6分投标人应编制详细的应急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突发应急预案,依宜昌本地情况,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组织机构等;(2)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措施,包括暴雨、暴雪、大风、高温、低温霜冻、干旱,以上措施合理可行,符合宜昌本地实际情况;(3)非自然灾害,编制应急措施,包括迎检、节假日、人为破坏恢复。以上内容每一项2分,共计6分。每缺一项或该项内容描述不详细或缺乏针对性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文明施工6分投标人应编制详细的文明施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文明施工制度;(2)文明施工管理目标;(3)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以上内容每一项2分,共计6分。每缺一项或该项内容描述不详细或缺乏针对性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安全保障措施5分投标人应编制详细的安全保障措施,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管理机构;(2)安全管理措施;(3)作业人员防护要求及相应处罚承诺;(4)车辆作业安全要求及相应处罚承诺;(5)道路作业安全措施要求及相应处罚承诺。以上内容每一项1分,共计5分。每缺一项或该项内容描述不详细或缺乏针对性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价格评价10分价格分10分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价,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第六章合同草案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承包合同甲方: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称)乙方:(全称)根据中标通知书,甲方将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承包给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协议如下: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项目地点:宜昌市猇亭区。管理养护内容:各包范围内的所有乔、灌木、色块、地被、草坪、花卉等的日常养护(根据季节和植物生长特性定期做好松土、除草、培土、整枝打叉、修剪、施肥、浇水抗旱、防病治虫、涂白、毁绿追偿、自然死亡的补植、迎检及甲方临时安排其他任务等)。二、合同金额大写:,小写:¥。(含人工费、社会保险、劳保福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节假日加班、补贴费、年终奖、管理费和利润、规费税金、水费、创建、迎检突击整治等一切与各包管养有关的所有费用。还包含春、秋两季施肥及鲜花主材等所有费用)三、养护期限及付款方式养护期限为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付款方式:甲方根据管护范围及具体实际工作量并结合检查考核情况每月支付一次管养费用。考核扣款从每月拨付的经费中扣除。四、质量要求:分别达到《宜昌市园林绿化管养标准》所规定的一、二、三级管养标准。五、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为此合同有效部分。应与前管养单位做好现有苗木登记和交接手续后再移交。六、人员配置要求1.项目负责人要求及考核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到岗,遇事需向甲方管理人员请假,并妥善安排好具体事务。请假一天以内可以安排相关班长代班,一天以上必须由公司安排本公司其他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到岗。若项目负责人无故缺岗两天以内,扣承包经费1000元;无故缺岗两天以上,按照每天扣500元累加;无故缺岗5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技术负责人要求及考核技术负责人必须每周到岗一次,并提供详尽的周作业计划报甲方批准。缺一次扣500元,连续两次缺岗扣款加倍。3.日常巡查人员要求及考核各包每日巡查人员至少2名,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根据处理情况的时效问题酌情扣款。4.作业人员要求及考核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标志服。各包每天作业人数(不含洒水车司机人员)如下:包一不少于17人,包二不少于18人,包三不少于14人,包四不少于21人,包五不少于20人,包六不少于18人,包七不少于24人,包八不少于26人。作业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否则每人每次扣200元。七、生产设备及其他要求1.配备养护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割灌机、油锯、绿篱机、手锯、剪刀、安全帽、安全带、高枝剪、梯子、绳索、药品、药水机,应急抢险车、洒水车、三轮车等。2、配备1台8吨及以上的洒水车,1台双排座应急抢险车,1台巡查作业车,1台高空作业车。八、服务内容及标准1.服务内容1.1清理枯枝落叶、树木绑扎、树干刷白、草坪切边、毁绿追偿、加土扶正、立架加固、安全保护措施、日常巡查等一切养护管理工作等(肥料、农药采购;时令花卉种植;白蚁防治;设施维修等)。1.2小型的零星补植;少量乔木灌木移植、补植及少量地被植物种植;当年新栽苗木的养护管理及其他外单位造成的零星恢复绿地的后期养护。(超出零星补植面积的苗木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栽植及后期管理)。1.3日常养护预防措施(防旱、防涝、防冻、防风、防火、防倒伏等)。1.4暴雨、冰雪等抢险工作;对出现的其他应急抢险任务应积极全力配合完成。1.5做好相关资料统计、数据文件报送。1.6重大节日、重大迎检活动及突击任务,养护单位有义务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加强绿化管理。1.7因中标人责任花草树木在养护管理中死亡,应由中标人按宜市价房地字[1997]第153号《关于调整损坏城区绿化植物、古树名木及园林绿化设施赔偿标准的通知》的标准向采购人赔偿,并负责无偿补植保证成活,对损坏绿化设施和苗木的行为采购人有权按规定索赔。1.8具体服务内容以实际安排为准,并完成突发情况处理及其它临时性工作。2.服务标准2.1浇水排水(1)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2)浇水的年限:树木定植后一般乔灌木需连续浇水3年。土壤质量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3)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地面无迳流为准。(4)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5)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2.2苗木施肥(1)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2)施肥对象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草花。(3)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4)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月1次。(5)乔、灌木、地被植物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地被植物松土,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30公分。2.3苗木修剪(1)原则: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等技术。(3)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4)乔木的修剪: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5)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6)绿篱色块和造型灌木(含灌木球)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8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每年修剪不少于10次。重点区域不少于12次。(7)藤本的修剪藤本每年至少常规修剪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8)地被植物及草花的修剪: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要不断摘除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9)草坪的修剪: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2cm以上时必须进行修剪。混播或马尼拉草坪修剪次数不少于10次/年。(10)修剪时间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期进行。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须特别注意安全。2.4苗木病虫害防治(1)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根据地被植物品种的特点,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5%以下。(2)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3)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4)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5)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6)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销毁。(7)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药瓶、药袋按相关规定进行有害垃圾回收。2.5苗木松土、除草(1)松土: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lOcm为宜。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2)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13连根剔除。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2.6苗木补栽(1)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补栽。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2)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3)支撑、扶正①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②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撑。支撑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撑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撑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撑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撑要及时加固,对嵌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2.7各类自然灾害后的处理措施(1)大风被大风吹倒的树木要及时处理。首先要对树冠施以强截,仅留一级分枝,翻翘起的根系也要进行修剪,特别是扯断的、撕裂的较大的侧根要修剪平整,然后按树木扶正方法与步骤将树木扶正,并加强养护管理,使树木尽快恢复正常生长。(2)冻害对遭受冻害的植物进行精心照管,细致养护。梳理受害的叶片和枝条,减少无谓的蒸腾,缓和缺水现象,促使休眠芽或伏芽的萌发和生长根茎部受害严重的,要采取桥接或“寄”根接等措施,对地上部要适当重剪,以保持地上部与地下部的平衡。(3)霜雪害预防霜雪害可采取喷水灌溉、掩盖和吹风的方法。预防霜雪害可对枝叶茂盛的阔叶树如香樟等适当修剪抽稀。雪过后,即打落树冠积雪。(4)日灼使树干受害后要将松散的树皮碎片清理干净,并切除松的树皮,以便于裂口完全密合,且要挖除坏死组织,以防感染细菌引起溃烂。用桥接等方法予以补救或增强树势,使创面及时愈合恢复。九、考核办法见《猇亭区公园广场和道路绿地管养考核办法》。十、违约责任:1.乙方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将所有作业人员及设备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配置到位,若乙方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落实作业人员及设备,如有延误甲方将根据国家及地方现行法规法规予以处罚。2.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超过约定支付时间15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赔偿。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和绿化效果的,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减诚信分、解除合同、纳入黑名单等处罚。4.禁止将承包的管养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5.乙方拖欠作业人员工资或未足额发放工资达三个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从未付的作业费中扣除予以直接支付作业人员工资。6、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签定地点: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6号2.合同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3.合同执行中未尽事宜,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5.合同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 日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日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封面: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报价文件项目编号:正天采字[2025]201号-4项目名称: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四)投标人名称:年月日(一)投标函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投标报价文件;2.资格证明文件;3.其他响应文件。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投标报价详见我方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合同履行期限等进行投标: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以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更正公告(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投标文件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6.本项目如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我方同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7.我方在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8.我方承诺本《投标函》的签章对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具有约束力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内容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此处直接上传根据招标文件发布的各包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填写各项价格,然后上传。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投标报价明细表总计价格必须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3.工程量清单中的固定价不得改变,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签发之日起3个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签发日期:年月日注: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或签署文件时提供二、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年月日(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湖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5-2025-00105项目编号:正天采字[2025]201号-2项目名称: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二)采购人: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二、资格审查程序三、资格审查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程序三、评标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二、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响应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正天采字[2025]201号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5-2025-001053、项目名称: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2163.927243万元6、最高限价:2163.927243万元7、采购需求: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项目服务地点位于宜昌市猇亭区。本项目共划分为八个包,分包信息详见下表:包号分包编号分包名称分包预算(万元)管养服务内容质量要求包一正天采字[2025]201号-1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一)246.72203各包范围内的所有乔木、灌木、色块、地被、草坪、花卉等的日常养护(根据季节和植物生长特性定期做好松土、除草、培土、整枝打叉、修剪、施肥、浇水抗旱、防病治虫、涂白、毁绿追偿、自然死亡的补植迎检等)。(详见各包工程量清单)根据各包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要求分别达到《宜昌市园林绿化管养标准》所规定的一、二、三级管养标准。包二正天采字[2025]201号-2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二)263.535222包三正天采字[2025]201号-3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三)173.988278包四正天采字[2025]201号-4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四)279.861465包五正天采字[2025]201号-5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五)275.26479包六正天采字[2025]201号-6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六)258.774645包七正天采字[2025]201号-7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七)302.284132包八正天采字[2025]201号-8猇亭区2026-2027年道路绿化管养项目(包八)363.4966818、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以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6、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学会或行业协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上传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证书原件扫描件)(2)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2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下载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供应商需提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机构注册并办理汇聚CA与绑定CA后,方可报名本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绑定汇聚CA,在首页供应商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3)供应商办理汇聚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3、地点:投标人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将投标文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一毂清风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本项目八个包中的两个及以上)同时得分排名第一时,在所有投标包号中,按序号最小包号中标,同时自动放弃其它包的中标资格。其他包由采购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排名顺序按同样方式确定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给出的格式进行承诺)2、供应商可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一毂清风平台”(https://hb.hbncp.com.cn/out/login)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仅需注册上述平台账号即可获取采购文件)3、电子响应文件签章时须用汇聚平台CA锁进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尽早在汇聚平台登录页面右侧点击“CA锁办理”,然后选择其中一家CA服务企业按提示办理实体CA锁。4、请供应商提前获取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详见一毂清风网站首页-帮助中心https://www.hbncp.com.cn/#/help)。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本项目将在“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平台上采用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应在递交供应商文件前,持汇聚CA登录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使用一毂清风平台的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112-9919,027-88660911。供应商办理汇聚平台注册相关事宜,可拨打汇聚平台服务电话:400-088-5358,027-67818745。办理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咨询各汇聚CA相关客服。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6号联系方式:0717-65113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正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联系方式:0717-659335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舟电话:0717-659335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2采购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3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4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宜昌市猇亭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53号电话:0717-65132582.5项目名称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6项目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7项目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2.8项目属性服务。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组织时间:。地点:。10中标后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0中标后分包仅允许对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的操作指南详见一毂清风网站首页-帮助中心(https://www.hbncp.com.cn/#/help),请自行查看相关帮助视频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一毂清风客服。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88660911。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方式详见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5.2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在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1实物样品☑不提供提供开标当天时分至时分,提供至(地点):,逾期提供的样品将不予接受。23.1项目演示☑不进行进行,现场演示/远程线上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提供/。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4.1远程开标会议环境准备远程开标会议环境要求:电脑登录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正常运行,网络正常访问,音频、视频硬件设备正常使用等,并按照电子化采购规程进行操作,遵守开标公告中的约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展示。操作说明:供应商通过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2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6.3解密投标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30.2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10家,不足10家的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1.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2.1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34.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形式:/。3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42.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43.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20%;2.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内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详见本项目预算金额。44.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1.所投产品为大中型企业生产且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国家政策文件(财库〔2019〕9号)未作扣除或加分明确要求,可以酌情扣除)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4.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2.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猇亭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评标委员会组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共7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和评审专家7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评审专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中通过计算机语音通知方式随机抽取。2、本采购项目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一律视为中小企业,享受与中小企业同等的价格分优惠政策。”5、本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绿色服务、绿色建材产品。6、供应商在投标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信用承诺函(《猇亭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7、供应商做出信用承诺后,不再提供财务、税收、社保,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则“近三年”是指2022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0日。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基本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2.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费用承担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保密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项目现场考察。9.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中标后分包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0.2投标人未遵守招标文件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分包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投标说明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11.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11.4本招标文件中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有关概念:(1)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2)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3)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4)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绿化管养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