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控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大学2025)



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 一站式学生社区设备设施建设-学生公寓集中电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SHGP-2025-A707)中标公告

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 一站式学生社区设备设施建设-学生公寓集中电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SHGP-2025-A707)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0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

一、项目编号:SHGP-2025-A707

二、项目名称:一站式学生社区设备设施建设-学生公寓集中电控改造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诺岚鲸(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B座11层1111室
91120112MA06X7UL44
15620626408
65.0288
88.90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诺岚鲸(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52.02304
88.90

2
冠晟海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51.8544
64.40

3
天鸿网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64.893
60.17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货物类
物联网断路器等
King si
KSiB3N-63N AC230V(1P)等
1批
65.0288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吕亚明,田金颖,任忠润,刘金龙
采购人代表:杨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7803.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项目向中标单位收取收费标准80%的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联系方式:022-58685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联系方式:022-86599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媛、李洁、田燕

电 话:022-86599692-8001/800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SHGP-2025-A707 一站式学生社区设备设施建设-学生公寓集中电控改造项目.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其他附件文件:
货物类项目成交明细单.docx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招标文件采购人: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项目名称:一站式学生社区设备设施建设-学生公寓集中电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SHGP-2025-A707盛浩工程咨询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一、项目名称及编号1二、项目内容1三、项目预算1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2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3七、开标时间及地点3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4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4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4十一、质疑、投诉方式4十二、公告期限4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8一、商务要求8二、技术要求13三、评标方法及评审因素与标准13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16五、项目需求书17第三部分投标须知27A说明27B招标文件说明33C投标文件的编写34D投标文件的递交38E开标和评标40F授予合同46第四部分合同条款47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7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受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委托,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就一站式学生社区设备设施建设-学生公寓集中电控改造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一站式学生社区设备设施建设-学生公寓集中电控改造项目(2)项目编号:SHGP-2025-A7072、项目内容一站式学生社区设备设施建设-学生公寓集中电控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项目预算65.0630万元4、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5、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领取。(4)招标文件的售价:300元/本。(5)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7、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9:3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0日9: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8、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联系人:宋媛、李洁(2)联系电话:022-86599692-8001/80089、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杨老师,022-5868515210、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电话:022-865996922.财务电话:022-86599692-8003(4)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shzx2021@126.com11、质疑、投诉方式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12、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13、《“政采贷”业务提示函》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投标人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1、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主体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投标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3.各标的产品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需求书中每项产品的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5.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2)服务要求1.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2.投标人提供故障处理方案及适当数量的备品配件的常备方案,以便及时保证出现故障以后,学生的用电保障。3.项目涉及的工程保修期限为三年,若因施工过失造成的质量事故,其损失和延长工期均由投标人负责。4.保修期内控制软件升级且适用于原硬件设备和系统环境,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5.提供所投产品三年的上门保修;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在接到通知后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系统使用中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20分钟内响应,6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24小时内解决问题,确保系统正常工作,保修期内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6.投标人负责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产品及系统的操作、系统的管理维护、常用技术知识进行免费技术培训,使培训的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能够独立操作,培训人数和频次按照用户需求而定。7.此次电控系统为现有老旧电控设备系统的升级改造。8.投标人应当为用户提供客服电话,7*24小时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案。9.在保修期内,如果供应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和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0.投标人提供线路维修维护承诺,提供7*24小时的网络状态监控探测。11.遇网络故障,服务人员能够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能够4小时解决,重大故障能够16小时解决,有7*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3)交货要求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开通服务(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交货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供货时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4.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设备稳定运行3个月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其余5%于保修期满且中标单位按约定保质保量完成保修工作后支付(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13000元整。2.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4.汇款信息汇款银行及账号收款单位: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荣道支行账号:12050110107600000124注: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5.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注:请各投标人尽量选择与我单位账户相同的银行进行转账,因跨行转账而产生的问题和费用与我单位无关。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6)验收方法及标准1.验收方法项目完成后由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2.验收标准(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投标人承诺的技术、服务条款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投标人将承担违约责任。(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投标人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3.验收方案(1)由中标单位和采购人主管部门及用户共同负责验收,采购人保留邀请或委托第三方参与验收的权利(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2)中标单位应提供所有产品的有效检验文件及供货清单,经采购人和用户认可后,与合同中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验收标准。采购人按技术指标和原厂商提供的对本项目产品的质量保证承诺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中发现硬件、软件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单位必须进行改进或更换,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3)验收合格条件:运行结果及使用效果符合招标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软件和资料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4)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组织(5)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6)验收考核、评分内容验收考核80分及以上合格,考核扣分项及不合格的需整改合格后付款,考核扣分项及工程不合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要予以赔偿。序号考核内容标准及分值考核得分扣分原因1货物及设备合格率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核对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提供检验证、合格证、保修证、说明书并加盖供方专用章;检查货物是否完好无损,无明显外观缺陷及机械故障302安装规格符合要求度检查电表更换、通讯设备更换、线路施工时,施工方法及流程是符合国家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203线路连接合格率检查各线路的连接方式是否正确,接点是否牢靠104调试合格率测试各房间的客户端、管理端软件中各功能的运行情况305培训完成度检查管理端使用人员对软件的操作熟悉度10验收工作相关附件明细(如有)考核负责人签字(7)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2、技术要求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3、评标方法及评审因素与标准(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2)评审因素与标准第一部分 价格(30分) 分值1价格(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2)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0第二部分 客观分(30分)分值1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得分为环境标志产品价值权重×1分;其他:0分。 12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得分为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价值权重×1分;其他:0分。13投标人业绩提供与本项目同类型且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的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以后),相关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一个业绩2分,满分10分。证明材料包括:①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清单、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②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甲方所盖印章)。注:①和②同时提供才被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104投标人认证评价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网络查询有效截图加盖公章(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高3分。35产品认证评价提供与所投产品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1个证书得2分,最高4分。46非“★”技术要求响应性评价①完全满足无偏离:11分;②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不足11条的,每出现1条上述情形减1分;③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11条的,本项得0分。注:非“★”指标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中投标应答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单项产品多条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逐条扣分。项目需求书中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未提供或不符合的视为低于招标文件要求。11 第三部分 技术分(40分)分值1产品整体性能评价至少包含产品整体设计理念、性能描述、安全耐用性描述等方面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82关键部件质量评价至少包含产品关键零部件设计理念、性能描述、安全耐用性描述等方面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83送货及安装调试方案评价至少包含人员安排、进度计划、安装调试方案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84故障处理方案评价至少包含可能出现的故障分析、故障处理方案及时效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85售后服务方案评价至少包含制造商服务承诺、投标人服务承诺、免费保修期时间、服务响应时间、培训方案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8注:评审因素与标准中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偏离”是指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4、投标文件内容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项目需求书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一)项目背景本次采购是为了提升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学生公寓用电安全管理,对学生公寓房间电路控制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主要针对学生公寓1799间房间的电路系统进行硬件升级改造,包括更换物联网断路器及恶性负载监测模块,在不影响空调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实现用电安全管控;升级现有漏电保护器,提升故障响应速度;完成强电井内控电计量模块安装,实现电压、电流、功率实时监测;对每层强电间线路进行管理改造,优化供电稳定性。(二)技术要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只)技术参数最高限价(万元)1▲物联网断路器1799基本参数额定电流:25A(具体额定电流指标参数以设计图纸为准)额定电压:AC230/400V;极数:1P、3P脱扣特性:C、D;防护等级:IP20;运行湿度:5~95%;周围空气温度:-25℃~65℃;安装方式:导轨卡口;机械寿命:20000次;电气寿命:10000次;功能及性能要求断路器产品应符合GB/T 10963.1-2005或GB/T 16917.1的标准要求。断路器采用国际统一标准,标准导轨式安装,通讯采用软线连接方式即插即拔,内部集成内置机械控电装置和数字化控制芯片。宽度与传统断路器相同,可以1:1等位替换,1P:18mm、3P:54mm。远程控制:可通过手机App及Web管理平台进行所在线路的远程开关操作。电磁驱动,合闸:5ms,分闸:5ms;(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短路分断能力:6KA;本地锁定:手动拨动手自动切换开关,当处于手动状态,远程无法合闸,防止维修事故。(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分合闸按钮:可以通过本地按钮进行分合闸,控制推杆动作;可实时监测电压、电流、接线端子温度、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素等电气参数。断路器可即时识别过欠压、过载、过温等故障。短路保护识别:当由于短路保护触发脱扣后,可100%将此类故障原因单独识别通知出来,方便定位原因,发生短路保护脱扣后,在2秒内报警为短路保护脱扣。(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过压保护与自复位功能。当电压超过过压保护设定值时,断路器会自动断开;当电压恢复正常时,智能断路器会自动合闸,过压设置范围:220-280V;过压延迟时间:1-15S,过压自复位设置范围:220-260V,过压自复位延迟时间:1-60S;欠压保护与自复位功能。当电压低于欠压保护设定值时,断路器会自动断开;当电压恢复正常时,智能断路器会自动合闸,欠压设置范围:150-220V;过压延迟时间:1-5S,过压自复位设置范围:180-220V,过压自复位延迟时间:1-60S;过流保护:当超过额定电流的13%时,一个小时内不脱扣;超过45%时,一个小时内脱扣;并具备可靠的热过载保护,当电子部分全部失效时,照样可以实现过载保护。(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过温保护:当接线处温度超过 105℃时报警,超过120℃ 时断开,设置范围:0~120℃;异常温升报警:线路温度在设定时间异常上升超过阈值触发报警,阈值与延时皆可调节,并可使能此功能,阈值设置 1-40℃,延时设置 1-10S;过功率保护、报警:设备能够实时对线路功率进行监测,当负载功能超过预设阈值时,可实现功率过高预警和报警跳闸保护;漏电保护:软件、硬件双重保护,当漏电电流超过漏电阈值后,断路器自动断开保护,软件失效后硬件漏电依然可以保护,满足漏电断路器标准,50V皆可脱扣,时间≤40ms;(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漏电自检功能: 可进行远程漏电自检,更方便确保漏电保护的有效性,预防触电事故发生;漏电自检按钮:不依赖外部电源供电,可通过本地按钮测试漏电功能是否完好,手动按下可自检断路器漏电情况(推杆动作断路)。(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硬件漏电保护使能:在用电安全性要求较高场所,前期装有漏电断路器,但用电需求的改变,可在后期将硬件漏电保护彻底关闭,使能关闭,硬件漏电保护功能失效。(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硬件漏电保护识别:当由于硬件漏电保护触发脱扣后,可100%将此类故障原因单独识别通知出来,方便定位原因,漏电流超过设定值跳闸后,在2秒内报警为硬件漏电保护脱扣。(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三相取电:三相电源输入,只需任意一相有电,即可分合闸动作,其中包含普通的分合闸动作与漏电保护分闸动作。(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三相缺相保护、报警:当三相电源输入缺少任意一相时,触发保护脱扣或报警。三相电压不平衡保护、报警:当电压超过或低于平均电压值10%时,触发保护脱扣或报警。三相电流不平衡保护、报警:当电流超过或低于平均电流值10%时,触发保护脱扣或报警。三相相序错误保护、报警当三相电源输入顺序错误时,触发保护脱扣或报警,当相序为ACB,BAC,CBA时可保护脱扣。计量功能:产品具备电量计量功能,误差不超过±1%;(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自动排序:支持总线地址自动排序,从左到右按照顺序依次自动写入;1个网关可以支持50个智能断路器的接入;(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可提供有效期内的3C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4.1812智能网关114(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踏勘为准,要求覆盖1799个房间进行配置)基本参数额定工作电压:AC 230V;环境温度:-25℃-65℃;运行湿度:5-95%;防护等级: IP20;宽度:18mm;通讯方式:上行支持4G、以太网、WiFi通讯,下行RS485通讯(若采用4G通信方式实现数据传输,需免费提供4G网络流量卡,流量不低于每年3G,确保稳定传输、足够流畅)功能及性能自动排序,支持50个子设备级联动态分配定时任务252个内置隔离电源,无需外接电源模块市电停电监测功能:当监控线路断电时,设备应发送掉电报警信息至移动端或平台支持外部两组IO信号,一组拓展RS485通讯支持远程升级,可升级网关自身,亦可通过网关升级子设备。支持MQTT+JSON协议双平台功能:支持双通道服务器同时在线便于维护支持远程升级,可升级网关自身,亦可通过网关升级子设备。支持MQTT+JSON协议双平台功能:支持双通道服务器同时在线便于维护3.1923▲恶性负载监测模块1799基本参数额定电压:AC230V;极数:1P、2P、3P、4P;防护等级:IP20;运行湿度:5~95%;周围空气温度:-25℃~65℃;安装方式:拼接安装;功能及性能支持对用电回路用电负载进行在线实时监测,实时监测支持电流、电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温度、漏电流、电能;支持同时并将监测数据的判断结果传送至管理平台。过流报警:线路电流超过过流阈值,触发过流报警,阈值与延时皆可调节,并可使能此功能。过压报警:线路电压超过过压阈值,触发过压报警,阈值与延时皆可调节,并可使能此功能。欠压报警:线路电压超过欠压阈值,触发欠压报警,阈值与延时皆可调节,并可使能此功能。过温报警:接线端温度超过温度阈值,触发过温报警,阈值与延时皆可调节,并可使能此功能。过功率报警:线路功率超过过功率阈值,触发过功率报警,阈值与延时皆可调节,并可使能此功能。漏电报警:线路漏电流超过漏电阈值,触发漏电报警,阈值与延时皆可调节,并可使能此功能,仅限于2P和4P规格。设备支持恶性负载报警的“使能/禁用”设置。具备 1 路 RS485 通讯端口,通讯波特率可配置,支持 Modbus RTU 通讯。(通过级联线)。具备负载识别功能,通过APP在类别中选择配置,使能后的类别只要触发报警,即触发恶性负载识别报警。当连续打开两个电器时,间隔1s可正常识别。(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纯电瓶车识别准确率达到 99%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混合负载识别准确率达到 92%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支持对同时接入的多个电器进行识别,支持对未识别的电器在线学习。(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识别速度:负载电器的功率启动后,典型值5S内完成识别。可识别的类别有:电热类、直流电吹风、电磁炉、保温类、电瓶车、微波炉、卷发棒、调压电热类。17.994控制软件11.提供控制软件1套,包括WEB端和APP端,功能如下:(1)APP和WEB端可添加、修改、删除项目信息,项目管理层级至少支持四级分区管理,添加项目地址信息支持地图定位功能。(2)APP和WEB端支持根据不同项目层级自动统计显示设备数量。(3)支持项目层级编辑排序。(4)平台支持设备和项目的共享和转移操作,并同时支持批量共享和批量转移。(5)平台可实时查询电气线路的运行状态,包括电压、电流、零火端子温度、漏电、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剩余电能等参数,并实时显示该设备的物理地址,方便定位查询。负载识别可以识别多类型负载包括电饭锅吹风机等均可在平台内显示。(6)APP和WEB端均支持报警统计和能耗统计分析,并支持曲线图和列表形式显示;报警统计和能耗统计支持数据导出功能。(7)APP和WEB端均支持设备按级联顺序自动排序显示,设备层支持自定义勾选指定设备进行批量分合闸操作。(8)登录后功能界面包括:能耗统计、当日事件统计、风险态势、设备分类、年度服务数据、实时报警信息。监控中心界面统计显示当前接入项目总数、设备总数、当日报警数量和当月报警数量。(9)能耗统计:按年月日统计对比分析项目用能数据。可查询能耗统计日报表、月报表、年报表,日期可自定义查询。用电量分布可对项目下所有回路的用电量进行排名统计。(10)实时报警信息:报警信息滚动显示,数据实时更新。点击任意条报警信息可打开报警详情界面,详细展示该报警的详细信息(告警类型、告警时间、告警次数、处理状态)和设备基础信息;可进行报警处理,查看隐患上报记录、历史数据,同时可通过指令控制对设备进行指令下发和读取/配置相关参数阈值。报警统计界面,可通过查询条件筛选查看报警信息,通过点击查看详情可查看告警是数据详情。(11)可进行项目添加、场所添加、网关添加;选择项目层级或场所层级,平台会自动分层级统计显示当前层级接入的网关总数和从机设备总数;可进行编辑项目、删除项目、场所添加、编辑场所;可查看网关详情、设备展示、设备详情、设备属性、参数配置、上报记录、参数配置、报警、能耗、设备定时。(12)设备报警列表展示该用户名下所有设备的报警记录,用户可以根据查询条件 进行记录搜索以及记录处理, 以及工单申请(维修申请),选择不同网关时就会展示该网关下设备的报警记录;报警记录可报表导出。点击“详情”可查看报警详细信息,同台设备历史报警堆叠显示。展示首个项目下的报警数量,查看报警数据统计。可以进行年月日的数量查询, 并以事件分类(饼状图)、警情趋势(曲线图)、警情列表的形式体现,点击饼状图报警事件可查看分级事件统计,同时可以对比同时期下的报警变化。展示首个项目下网关的能耗数据,可以对应查看能耗数据统计;可以进行年月日的能耗查询和某个回路的能耗查询, 同时可以对比同时期下的能耗变化,进而分析电量分布情况;能耗对比总量排名是当前项目层级下所有设备的能耗数据从高到低排序,能耗数据可导出。(13)可添加定时任务、添加分组控制。(14)项目管理:可编辑和删除名下所有网关,并且可以进行添加和查询项目。(分享账号无权限)(15)可进行网关管理。2.软件需提供本地化部署,向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平台开放数据端口,实现数据共享,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3.控制软件部署完成,上线使用前,需完成第三方安全检测并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4.投标人需提供软件部署相关资料,包括软件部署说明书、软件及各个组件安装文件、数据字典及相关接口资料。4.71.电控系统的智能化要求:(1)多时段支持:考虑到用电管理的实际情况要求电控系统对房间用电每天至少支持8个时段、每周40个时段的自动送断电;支持特定时间送电后监测负载,五分钟内达到某阈值后房间再次断电,有效避免学生上课时间离开房间时发生疏忽负载,并且为了防止学生夏天长期滞留宿舍吹空调的现象,要求不同的时段可设置不同的功率。(2)电控系统对房间用电的管理不是单纯靠功率的大小去限制,计量控制模块集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恶性负载、负荷超载检测于一体,增加了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并根据用户需求自行设置各种参数。★要确保空调正常使用情况下,可识别并控制恶性负载。(3)远程控制、管理功能:系统可实施远程参数设置、远程查看房间供电状态、违规记录和远程控制房间供电,可实现远程查询。智能网关数据应直接传送至部署在本地的控制软件系统。(4)使用违规电器或者超过总功率引起的断电,断电的房间需经学校宿舍管理员解除后恢复房间供电。(5)投标人需确保软件系统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做好防止黑客入侵、恶意控制的风险和预案。2.建设要求:(1)所有施工操作仅限于各楼层强电井内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宿舍房间内部,且需提前与宿舍管理部门协调并获许可后方可施工;(2)允许夜间施工,但必须确保不影响宿舍人员正常就寝。施工期间产生的噪音、振动及光照干扰需控制在最低限度,严禁在宿舍区内进行高噪音作业;(3)如需进行临时断电操作,须满足以下条件:提前24小时向采购人及宿舍管理方提交书面申请,明确断电范围、时长及备用供电方案;单次断电时长不得超过3小时;断电前须宿舍管理部门通知并获确认,确保不影响宿舍紧急用电需求;(4)强电井内作业完成后须恢复线路绝缘等级与防护标准,清理作业现场,确保符合电气安全规范及消防要求。(5)投标人进入校园以后,要按照采购人要求遵守学校在人员管理、施工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的规定。(6)投标人要确保产品和安装的质量,因此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试用要求:★投标人需将产品按照采购人要求安装到相应位置进行实用测试,测试期为7天,测试期内硬件、软件均能够完全达到技术需求;若测试期间硬件或软件不能完全满足技术需求,则终止合同。(三)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仪器及主要附件的合格证、质检报告、详细操作及安装手册;2.投标人应说明具备仪器安装使用的环境条件要求;3.投标人应提供仪器使用软件的所有说明书;4.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说明书。注:1.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项目需求书中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第三部分第32.4条款执行。2.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作无效响应处理。第三部分投标须知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2.3“招标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出的采购文件。2.4“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2.5“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解释权3.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即“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4.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3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投标人实质性要求资格要求的规定。4.4关于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认定;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内容按主体方认定。(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5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6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7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8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5.2除《招标项目要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3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5.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本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项目向中标单位收取收费标准80%的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0-100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服务合同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投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询问与质疑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津财采〔2020〕20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8.2询问(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3质疑(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津财采〔2020〕20号)的要求和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格式提出请自行在“http://tjgp.cz.tj.gov.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297638671&ver=2”下载。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8.4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9.其他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招标文件说明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招标项目要求;(3)投标须知;(4)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10.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投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4招标项目要求中实质性条款(加注“★”号)的应答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10.5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1.3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C投标文件的编写13.要求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答复。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4.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格式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单位。15.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5.4投标文件的每一页,从目录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16.投标报价16.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16.3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货物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16.4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资格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8.技术投标文件18.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上述技术投标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19.投标保证金19.1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19.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投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9.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19.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19.5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招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1.2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1.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签字、盖章。21.4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无加密版格式及盖章、签字后的PDF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21.5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21.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D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分别胶装成册,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文件1份(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正本、电子文件密封在一起,所有副本密封在一起。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字样。最终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为两包。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递交日期:于年月日时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准启封投标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递交日期:于年月日时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准启封密封袋封面参考格式:包封方法参考下图:包封内容:正本1份电子文件1份投标文件包封内容:正本1份电子文件1份投标文件包封内容:副本3份投标文件包封内容:副本3份投标文件22.2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于年月日时之前(指投标邀请函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22.3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22.4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22.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2.6电报、电话、传真及其他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2.7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2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1采购代理机构在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3.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4.迟交的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5.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2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25.4投标人不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销其投标。E开标和评标26.开标及资格审查26.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地点主持公开开标。26.2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作为投标代表人参加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26.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密封不合格情形:(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投标文件包(信)封标注的所投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与本项目不符、投标人名称与报名登记名称不一致。26.4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作记录。26.5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6.6对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中的规定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6.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7.评标委员会27.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7.3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27.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审报告。28.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8.1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8.2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开标以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28.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1)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3)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5)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6)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7)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8)围标或串标的;(9)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10)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12)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不是唯一产品投标的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1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37、60条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14)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15)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资格要求或实质性要求的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对应复印件过期、无效或与原件不一致的;(16)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28.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他部分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8.5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28.6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1)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3)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29.2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为书面形式。29.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9.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0.投标的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31.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1.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31.2评标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要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5)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单位。32.其他注意事项32.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2.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32.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2.4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F授予合同33.中标单位的产生33.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单位。33.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单位。34.中标通知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2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6.履约保证金36.1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6.2中标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7.中标单位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合同分包38.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分包合同。38.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单位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单位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9.纠纷解决如合同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名字: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总目录(需投标人自行编制)评标方法及评审因素与标准页码检索(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审因素与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附件1.投标书投标书致: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和电子版份。据此函,投标人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第包,¥元(人民币),大写。……2.我单位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单位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公开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单位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日起60天。5.我单位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单位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6.我单位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7.我单位承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单位若有违规行为,我单位完全接受招标采购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8.我单位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9.我单位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信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备注1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须与“开标分项一览表”中的“合计”金额保持一致。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开标分项一览表开标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商品属性单价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小计合计注:1.商品属性应在“环保产品”“节能、节水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无”四个选择项中选择填写。2.报价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报价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3.如国产产品,产地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域。如进口产品,产地精确到国家。4.“单价”须包含产品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5.所报“单价”不得为“0”,否则按照废标处理。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将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格性文件逐页陈列)附件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致: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我公司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公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书致: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参与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我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单位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致: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参与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我单位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单位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本月/上月社保缴纳单位(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单位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面、背面此授权书填写完毕后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附件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背面附件10.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书非联合体投标声明书致: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参与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我单位此次投标属于非联合体投标,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有/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若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无需填写以下内容;若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继续填写以下内容)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附件14.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投标人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投标人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经梳理,投标人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投标人并不知情;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3.投标人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我单位声明此次投标已知晓上述内容,我单位承诺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5附件16.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序号甲方单位名称项目内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证明材料页码备注: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第二部分的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7.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二)时间要求(三)服务要求(四)付款方式(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方法及标准(七)投标有效期(八)其他要求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8.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所有内容须逐条应答)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9.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环境标志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金额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元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 %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节能认证证书编号金额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元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投标所投包总价)*100% %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所投货物中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无需填写以下内容;所投货物全部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只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制造商企业类型金额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合计 元比重(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 %中小企业如属于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监狱企业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填报要求: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金额应与《开标分项一览表》一致。2.“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微型”“小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4.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相关技术、服务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附件21.验收报告(该表格仅供中标单位在履约合同后使用)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货物类)(范本)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分节点验收 □分期验收(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验收小组成员情况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备注(熟悉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的人员/实际使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验收内容和标准货物清单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等技术、性能指标等运行状况及安装调试等质量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安全要求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等其他验收内容和标准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合 格□不合格□专业质量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如有)验收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如有)验收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供应商确认(同意验收结论/不同意验收结论)(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第三方机构签章(如有)采购人确认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人公章)说明:该表为货物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若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无需填写以下内容;若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继续填写以下内容)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的(一站式学生社区设备设施建设一学生公寓集中电控改造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物联网断路器),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京硅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11000万元,资产总额为819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智能网关),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京硅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11000万元,资产总额为819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恶性负载监测模块),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京硅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11000万元,资产总额为819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4.(控制软件),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京硅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11000万元,资产总额为819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诺岚鲸(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30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第86页共330页一站式学生社区设备设施建设-学生公寓集中电控改造项目成交明细单项目名称:一站式学生社区设备设施建设-学生公寓集中电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SHGP-2025-A707成交包号:第1包成交供应商:诺岚鲸(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序号货物内容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物联网断路器King siKSiB3N-63N AC230V(1P)1799只1903418102智能网关King siKSGW3114(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踏勘为准,要求覆盖1799个房间进行配置)只277315783▲恶性负载监测模块King siKSiX3-AI(M)1P1799只1001799004控制软件King si京硅智慧配电电脑端监控软件V1.01只47000470005调试安装费1项5000050000合计6502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控改造项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