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门急诊一体化诊疗部工程 儿童门急诊一体化诊疗部工程 经皮黄疸仪 婴儿辐射抢救台 监护仪 输液泵 注射泵中标结果公示(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QZZC2025-J1-990399-GXDC
二、项目名称:儿童门急诊一体化诊疗部工程项目(设备部分)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2342130(元)
广西力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399号龙光国际2号楼603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儿童门急诊一体化诊疗部工程项目(设备部分)
儿科门急诊一体化诊疗部工程项目(设备部分)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1
234213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圆圆,黄淑静,邓毅(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按货物类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20%/□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3810.7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钦州市钦南区明阳街8号
联系方式:0777-2863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钦州市钦南区桃园四巷18号)
联系方式:0777-2396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莹、刘少云
电 话:0777-2396116
附件信息:
成交标的信息.zip1.3M
谈判文件-儿童门急诊一体化诊疗部工程项目(设备部分).pdf860.5K
二、响应报价表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儿科门急诊一体化诊疗部工程项目(设备部分)项目编号:QZZC2025-J1-990399-GXDC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①单位单价(元)②金额(元)③=①×②1经皮黄疸仪戴维BM-100A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18480184802婴儿辐射抢救台科曼BQ20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28980289803监护仪迈瑞ePM10C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9780684604输液泵迈瑞BeneFusionzVPex深圳迈瑞科技有限公司4780334605注射泵佳仕比MS36联赢佳士比医疗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4780334606★电视机创维65BG22、50BC20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石岩工厂82980238407儿童病床万瑞R-5河北万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14130454308电子喉镜鼹鼠YS-II江苏鼹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套44980449809诊疗床安信A144南宁市安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78201394010治疗车万瑞E-34-1河北万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44802240011监护室吊塔迈瑞HyPortD35南京迈瑞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套2398016786012排痰仪黑马V13珠海黑马医学仪器有限公司395803958013转运呼吸迈瑞TV50S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17498017498013机迈瑞TV50S有限公司17498017498014洗胃机同业SC-II天津市同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79802798015儿童尿动力检测仪维信Nidoc970B成都维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4298034298016便携式除颤仪迈瑞BeneHeartC2A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69801698017经颅磁刺激仪依瑞德MagTD80-A武汉依瑞德医疗设备新技术有限公司45998045998018儿童潮气肺功能仪呼吸家AX700广州红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2498042498019一氧化氮分析仪瑞谱斯N1广州瑞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79804798020心电图机麦迪克斯MECG-300北京麦迪克斯科技有限公司319803198021卧式量床苏宏RCS-20江苏苏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张98098022医用转移车万瑞E-4河北万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57801156023身高体重测量仪欧姆龙HNH-219欧姆龙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187801878024儿童电动病床万瑞DR-Ⅰ河北万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7张34980244860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肆万肆仟捌佰玖拾元整(¥2344890.00元)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安装且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2.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货物要求等予以公示。5、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广西力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日期:2025年12月22日响应报价表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儿科门急诊一体化诊疗部工程项目(设备部分)项目编号:QZZC2025-J1-990399-GXDC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①单位单价(元)②金额(元)③=①×②1经皮黄疸仪戴维BM-100A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1台18450184502婴儿辐射抢救台科曼BQ20深圳市科曼医疗设备有限公司1张28950289503监护仪迈瑞ePM10C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7台9750682504输液泵迈瑞BeneFusionzVPex深圳迈瑞科技有限公司7台4750332505注射泵佳仕比MS36联赢佳士比医疗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7台4750332506★电视机创维65BG22、50BC20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石岩工厂8台2950236007儿童病床万瑞R-5河北万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1张4100451008电子喉镜跟鼠YS-II江苏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套44950449509诊疗床安信A144南宁市安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7张7901343010治疗车万瑞E-34-1河北万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台44502225011监护室吊塔迈瑞HyPortD35南京迈瑞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7套2395016765012排痰仪黑马V13珠海黑马医学仪器有限公司1台395503955013转运呼吸迈瑞TV50S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1台17495017495013机迈瑞TV50S有限公司1台17495017495014洗胃机同业SC-II天津市同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台279502795015儿童尿动力检测仪维信Nidoc970B成都维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台34295034295016便携式除颤仪迈瑞BeneHeartC2A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台169501695017经颅磁刺激仪依瑞德MagTD80-A武汉依瑞德医疗设备新技术有限公司1台45995045995018儿童潮气肺功能仪呼吸家AX700广州红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台42495042495019一氧化氮分析仪瑞谱斯N1广州瑞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台479504795020心电图机麦迪克斯MECG-300北京麦迪克斯科技有限公司1台319503195021卧式量床苏宏RCS-20江苏苏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张95095022医用转移车万瑞E-4河北万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台57501150023身高体重测量仪欧姆龙HNH-219欧姆龙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1台187501875024儿童电动病床万瑞DR-I河北万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7张34950244650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肆万贰仟壹佰叁拾元整(¥2342130.00元)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安装且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2.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2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货物要求等予以公示。5、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广西力菲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黄鲜岗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日期:2025年12月29日3竞争性谈判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儿童门急诊一体化诊疗部工程项目(设备部分)项目编号:QZZC2025-J1-990399-GXDC采购人: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儿童门急诊一体化诊疗部工程项目(设备部分)(项目编号:QZZC2025-J1-990399-GXDC)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儿童门急诊一体化诊疗部工程项目(设备部分)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ZZC2025-J1-990399-GXDC项目名称:儿童门急诊一体化诊疗部工程项目(设备部分)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总金额(元):2514300.00最高限价:234673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儿童门急诊一体化诊疗部工程项目(设备部分)数量:92预算金额(元):25143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经皮黄疸仪1台、婴儿辐射抢救台1张、监护仪7台、输液泵7台、单道注射泵7台、电视机8台、儿童病床11张、电子喉镜1套、诊疗床17张、治疗车5台、监护室吊塔7套、排痰仪1台、转运呼吸机1台、洗胃机1台、儿童尿动力检测仪1台、便携式除颤仪1台、经颅磁刺激仪1台、儿童潮气肺功能仪1台、一氧化氮分析仪1台、心电图机1台、卧式量床1张、医用转移车2台、身高体重测量仪1台、儿童电动病床7张,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最高限价(如有):2346730.00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安装且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供应商不需要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五、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485&articleId=oRCd23vOyn9/XBEa23/OJw==。(二)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缴纳至以下账户。账户全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秀峰支行银行账号:000157507400020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自然人除外)的保证金。(三)网上查询地址: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补充说明:(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的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六)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中心—项目采购):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ashboard?siteCode=gx;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服热线:95763。(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5)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6)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谈判,否则后果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明阳街8号项目联系人:徐锐联系电话:0777-28638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钦州市钦南区桃园四巷18号)联系方式:0777-23961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方莹、刘少云电话:0777-2396116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2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具体要求3.1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联合体竞标。5.2联合体竞标要求无。6.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供应商免于经营备案和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情形,须供应商提供《免于提供经营许可或者备案证明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必须提供,格式自拟,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①采购标的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竞标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②采购标的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证(经营范围包含采购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如供应商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规定的,仅需提供该医疗器械注册证(另附表格列明所竞标对应产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格式自拟);③采购标的同时有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按上述①及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5.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提交截止时间当月不算)的依法缴纳所有税种税收的凭据或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无欠税证明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提交截止时间当月不算)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供应商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经审计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谈判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供应商股东及出资信息表、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0.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1.除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名),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2.1.2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技术要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2.1.3报价文件组成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5.2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货物、培训、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必须考虑各种风险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予支付合同以外的其他费用。供应商负责工人人身、设备安全,验收前,设备丢失自行负责。(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7.1谈判保证金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0.6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21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6.2负偏离要求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谈判的顺序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评审价相同时成交原则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依次按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由谈判小组推荐代表随机抽取。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5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7-2396116通讯地址: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钦州市钦南区桃园四巷18号)(2)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777-2863830通讯地址:钦州市钦南区明阳街8号31.6受理投诉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邮寄地址:名称: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31.6受理投诉方式地址:钦州市银河街125号联系电话:0777-289525833采购代理费1.是否收取采购代理费:☑是□否2.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3.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货物类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20%/□收费基准价格上浮%)取。4.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行银行账号:66100010946390001034.1解释解释权: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1.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2.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电子开评标规程执行项目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项目管理”—“采购文件管理”内开评标规则设置作为34.1解释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截标之后不可更改,因代理机构开评标规则设置错误导致采购活动无法开展下去的情况,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并承担其后果。34.2其他1.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2.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电子签名)”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4.自然人竞标的,谈判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35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两份。(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必须与上传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不允许有篡改。如项目验收时因所提供的纸质响应文件与评标的响应文件不一致造成纠纷时,所有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竞标”是指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售后服务”是指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货物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9“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竞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10“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2.11“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2“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3“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竞标报价。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谈判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特别说明7.1如是货物采购的:①采用最低评审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若评审报价相同的,按竞标报价低的确定,若竞标报价也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竞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若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竞标报价低的确定,若竞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注:评审办法中另有约定的成交人推荐方式,则按评审办法约定执行)。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①及②款规定处理。④若项目为服务类或工程类项目,则无需按上述要求执行。7.2如果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谈判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报价评审;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7.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5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6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供应商之间协商竞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人;(9)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竞标或者成交;(10)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1)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7.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谈判文件8.谈判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0.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更正公告一经发布,视作已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应密切关注谈判公告发布媒体,因未能及时获知,由此产生的后果均应自行承担。10.3谈判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当谈判文件与谈判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4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后的内容编制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15.1响应报价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15.2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响应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谈判保证金17.1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17.2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7.3谈判保证金不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者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出现本章第7.7、7.8、27.5情形的;(6)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谈判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谈判只接收电子版响应文件。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谈判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2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谈判。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6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四、评审及谈判24.谈判小组成立24.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货物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5.1首次响应文件由谈判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谈判的,视同认可谈判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谈判。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26.1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2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谈判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五、成交及合同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应使用钦州市模板进行公告,公告内容除包含《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内容外,还应包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及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优惠率等内容),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谈判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除因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除不予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外,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并)因此延误采购人教学科研计划的,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将成交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报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以示惩戒。28.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货物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货物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货物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货物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29.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在线签订须携带的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电子签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子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六、验收32.验收32.1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电子签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2.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2.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2.4验收合格的项目,实际使用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七、其他事项33.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本谈判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3本谈判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谈判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5.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提供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3)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1号)的规定,采购标的中包含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供应商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证明材料(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无效。(4)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且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24年第36号)中《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4年修订)的界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的,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9年7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公布,根据2022年9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修订第十条:“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以下统称认证委托人)应当委托经国家认监委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对其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的产品进行认证。”规定,生产厂家应当进行强制性认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强制性认证证书(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得仅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项目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3.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本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或应用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5.采购需求一览表标注“▲”项的内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竞标无效;不带“▲”的参数每款设备发生负偏离达3项数(含)以上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竞标无效处理。6.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8.最高限价:人民币234.673万元,供应商的竞标报价或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的,作无效竞标处理。一、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单价最高采购限价(元)1经皮黄疸仪1台1.基本性能1.1.供电方式:支持电源与电池供电;1.2.电源参数:AC220V,50Hz;1.3.内部电池:锂电池,额定电压不低于7.4V;1.4.光源类型:氙闪光灯;1.5.光源寿命:不低于140,000次;1.6.测量范围:最大显示值不低于25.0mg/dL(425μmol/L);1.7.准确度:不超过±1.5mg/dL(±25.5μmol/L);1.8重复性:≤3%。2.功能要求2.1.具备平均测量功能,可设置1~5次平均测量;2.2.支持测量单位切换:mg/dL与μmol/L;2.3.具备历史数据存储功能,可保存患儿ID、测量结果、时间等信息;2.4.支持日期时间设置、屏幕亮度调节、屏幕保护设置;2.5.具备低电压提示功能;2.6.支持声音开关设置。3.结构与物理参数3.1.主机重量:≤250g;3.2.底座重量:≤250g;3.3.主机尺寸:不大于60mm×50mm×180mm;3.4.底座尺寸:不大于85mm×160mm×110mm;3.5.底座功能:内置检查屏,支持主机充电。4.环境适应性4.1.操作环境:温度5℃~40℃,湿度≤90%RH,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4.2.储运环境:温度-20℃~55℃,湿度≤90%RH,大气压力500hPa~1060hPa;4.3.设备使用期限:不低于6年。18500.001经皮黄疸仪1台5.设备配置清单如下:18500.002婴儿辐射抢救台1张1.基本性能1.1.适用范围:用于产房、新生儿室的新生儿保暖、护理和抢救1.2.加热器材质:不锈钢加热管1.3.辐射灯头:斜照式设计,床面正上方无加热器遮挡,便于临床操作1.4.控温模式:具备预热模式、手动模式、婴儿模式1.5.床温控制范围:32℃~38℃1.6.床温控制精度:≤±0.5℃1.7.床温测量范围:不低于25℃~45℃1.8.床温测量精度:±0.2℃1.9.床面温度均匀性:≤2℃2.功能要求2.1.手动模式:加热功率显示范围0~100%,分辨率5%,20档可调2.2.安全保护:手动模式加热15分钟后无操作自动报警,功率降至15%2.3.显示方式:设置温度、皮肤温度、加热功率LED分屏显示2.4.床面调节:具备床面倾斜角度无级调节功能,倾斜角度不小于12°2.5.水平校准:内置气泡水平仪,用于确定床体水平29000.00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经皮黄疸仪主机1台含电池2经皮黄疸仪底座1台含检查屏、充电功能3电源适配器1个/4使用说明书1份中文4使用说明书2.6.照明功能:内置穿刺照明灯,便于随时检查婴儿状况2.7.计时功能:具备APGAR计时器功能,并提供声音提示2.8.X线兼容:婴儿床下内置X线托盘,可直接进行X线拍片2.9.配备电动吸引器,可用于吸痰3.安全报警3.1.具备声光双级报警功能3.2.报警类型包括:断电、传感器故障、超温、体温偏差、检查婴儿等报警4.结构与配置4.1.床面尺寸:≥700mm×550mm4.2.床垫:可选配硅凝胶床垫4.3.储物功能:配备储物盒,便于放置必备物品4.4.辅助配置:配备输液杆、托盘5.设备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主机(含辐射灯1套头、立柱、床体)2体温探头1个3保护罩1套4中文说明书1份5输液杆1支6托盘1个7电动吸引器1台中文3监护仪7台(一)整机性能要求1.结构设计:一体化便携式,无风扇设计,配置提手便于移动2.屏幕规格:2.1.▲尺寸≥10.1英寸彩色液晶电容触摸屏2.2.分辨率≥1280×800像素2.3.▲波形显示≥8通道2.4.支持亮度自动调节3.电源系统:内置锂电池,插槽式快速拆卸设计,支持遥控器无线操作4.▲安全规格:ECG、TEMP、IBP、SpO₂、NIBP监测参数抗电击程度为防除颤CF型5.环境适应性:5.1.工作温度:0~40℃,湿度:15~95%5.2.防水等级≥IPX25.3.抗跌落性能:通过0.75米6面跌落测试6.设计寿命:≥8年(二)监测参数技术要求1.心电监测1.1.基础功能:3/5导心电、呼吸监测1.2.高级功能:支持心率、ST段测量、心律失常分析QT/QTC连续实时测量(范围:200~800ms)▲支持≥20种心律失常分析(含房颤分析)1.3.技术标准:心电算法通过数据库验证扫描速度:6.25/12.5/25/50mm/s支持心脏下壁、侧壁、前壁多ST片段同屏显示2.血氧监测2.1.监测参数:SpO₂、PR、PI实时监测2.2.适用人群:成人、小儿、新生儿2.3.探头特性:指套式血氧探头,IPX7防水等级,支持浸泡消毒3.无创血压监测3.1.▲测量模式:手动、自动、连续、序列4种模式9800.003.2.测量范围:收缩压:25~290mmHg舒张压:10~250mmHg平均压:15~260mmHg3.3辅助功能:24小时血压统计、辅助静脉穿刺功能(三)系统功能配置1.数据存储管理1.1.趋势数据:≥120小时趋势图/表回顾1.2.事件记录:≥1000条事件,含32秒三道波形存储1.3.测量数据:≥1000组NIBP结果,≥120小时ST模板存储(四)设备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监护仪主机1台含内置电池2心电主电缆1根3心电导联线1根45血氧探头1套多年龄段适用6无创血压连接管1根7血压袖套1套多尺寸配置血氧主电缆1根输液泵7台(一)基本性能要求1.使用期限:≥10年2.整机重量:≤1.5kg3.防护等级:防异物及进液等级IP444800.00输液泵7台(二)输液功能参数1.输液精度:≤±5%2.▲输液速度范围:0.1-2000ml/h,最小步进0.01ml/h3.▲快推速度范围:0.1-2000ml/h4.累计量统计:自动统计24h累计量、最近累计量、自定义时间段累计量、定时间隔累计量5.输液模式:≥8种模式,包括速度模式、时间模式、体重模式、梯度模式、序列模式、剂量时间模式、间断给药模式、点滴模式6.适用药物:支持镇痛药、化疗药、胰岛素输注7.特殊功能:支持输血、输肠内营养液功能(三)安全监测功能1.压力监测:在线动态压力监测,实时显示当前压力数值2.阻塞报警:阻塞压力报警档位≥15档,最低档位可设置150mmHg3.▲阻塞预警:具备阻塞前预警提示功能,自动识别压力上升并屏幕提示4.自动恢复:具备阻塞后自动重启输液功能,无需人为干预5.气泡检测:具备气泡报警功能,支持最小50μL单个气泡报警(四)操作与显示系统1.▲显示屏:≥3.5英寸彩色显示屏,电容触摸屏技术2.▲药物库:可储存≥5000种药物信息3.▲历史记录:可存储≥5000条历史记录4.电池续航:电池工作时间≥5小时@25ml/h(五)设备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输液泵主机1台2电源适配器1个3输液架1个4800.005注射泵7台(一)基本要求1.显示屏:触摸式液晶屏,对比度高,可视效果好;2.通道数量:不少于2个独立注射通道,支持通道间中继输注;3.注射器识别:具备注射器规格、压力、在位自动检测功能;4.注射器规格支持:至少支持2ml、5ml、10ml、20ml、30ml、50ml、60ml等常见规格;5.注射器品牌支持:内置不少于6种常见品牌,支持用户自定义不少于10种;6.注射模式:不少于9种,包括但不限于速度模式、药物库模式、体重模式、梯度模式、序列模式等;7.注射精度:≤±1.5%;8.注射速度范围:0.01~2100mL/h,步进0.01mL/h;9.注射量设置范围:0.01~9999.99ml,步进0.01ml;10.时间设置范围:00:00:00~99:59:59,步进1秒。(二)安全与报警功能1.报警类型:不少于19种,包括注射器安装错误、阻塞、排空、电池故障、电机故障、通信故障等;2.报警方式:声光报警,支持报警音量调节;3.阻塞处理:具备步进电机反转释压功能;4.阻塞压力范围:不少于9档,最高档不低于130kPa,最低档不高于26kPa;5.KVO功能:支持定速与变速两种KVO模式,流速范围0.10~5.00mL/h;6.忘操作报警:支持1~60分钟可设;7.锁屏功能:防止误操作。(三)智能功能1.日志功能:可记录输注状态与报警信息;2.通信功能:支持WIFI无线连接,可与医院输注管理系统对接;3.快推/丸剂功能:支持手动与自动模式,流速1~2100mL/h可调。(四)电源与环境1.电源类型:支持网电(100V~240V,50/60Hz)与内置锂电池双供电;4800.005注射泵7台2.电池续航:满电状态下连续工作不低于4小时;3.电池显示:实时显示电池电量;4.防护等级:不低于IP24;5.使用环境:5.1温度:+5℃~+40℃;5.2湿度:20%~90%;5.3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五)物理参数1.尺寸:不大于285mm×125mm×185mm(长×宽×高);2.重量:不大于2.5kg。(六)设备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双道注射泵主机1台2外置电源适配器1个3推手座组件1套4800.006★电视机8台(4台65英寸,4台50英寸)一、叫号屏(I型)(4台)(一)显示性能参数1.屏幕尺寸:65英寸2.显示比例:16:93.分辨率:3840×2160(4KUHD)4.刷新率:144Hz疾速高刷5.色域覆盖:100%sRGB6.色准精度:ΔE≤17.亮度性能:全屏高亮度,≥500nits(二)硬件配置参数1.内存配置:4GB+32GB或2GB+64GB2.能效等级:一级能效3.整机功耗:≤200W4.HDMI接口:支持144Hz高刷新率传输(三)设备配置清单如下:3000.00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电视机主机1台65英寸2底座支架1套/3遥控器1个/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电视机主机1台50英寸2底座支架1套/3遥控器1个/7儿童病床11张(一)儿童病床参数如下:1.基本规格整床尺寸(长×宽×高):约2160mm×950mm×500mm;2.功能要求背板升降角度:0°–75°;腿板升降角度:0°–40°;升降操作应平稳、无噪音,摇杆系统应具备限位及过载保护功能;3.结构要求采用双层稳固结构(床体+整体底座);床框及底座应采用加厚钢管,静态承载能力不低于400kg,动态承载能力不低于200kg;背板应采用双支撑卸力结构,有效分散承重;4.部件要求(1)床头尾板材质:抗菌环保PP;内置金属加固结构,表面平整易清洁;具备锁定开关,拆卸方便;(2)传动装置摇把为工程塑料+内置钢芯,可折叠隐藏;伸缩摇杆及丝杠为不锈钢或45#钢材质;具备双向限位及过盈保护功能;配备防尘罩;(3)护栏全覆式设计,高度不低于400mm;护栏支柱间隙≤60mm;外置式开关,操作方便;(4)床面床板材质为冷轧钢板,厚度不低于1.2mm;四角圆滑,带有透气孔,背部有加固结构;(5)脚轮直径不小于125mm,双面静音设计;轮面为耐磨材料,骨架一次压铸成型;内置全封闭自润滑轴承;4150.00具备独立刹车、防缠绕、耐酸碱功能;配有粉尘护罩;5.工艺要求焊接工艺应精准、牢固;金属表面采用防锈、防静电、防脱落涂层处理;二、设备配置清单如下:1体板、底座2床头板抗菌PP材质,可拆卸3床尾板抗菌PP材质,可拆卸4全覆式护栏双侧,含开关5折叠摇杆含防尘罩6静音脚轮带刹车及粉尘护罩7防撞设施床体四角8输液架插座床体四周9引流袋挂钩床体两侧床垫防滑装防止床垫移位置序号名称数量备注儿童病床床含传动系统、床10电子喉镜1套(一)整机性能要求1.适用人群:成人、儿童、新生儿、早产儿、困难气道2.防雾功能:具备防雾功能,开机即用3.操作功能:一键拍照录像,主机具备复位功能,按键隐藏式设计(二)显示系统参数1.显示屏尺寸:≥3英寸2.屏幕旋转:四向旋转,前后旋转角度≥130°,左右旋转角度≥250°3.显示分辨率:720×4804.接口配置:具备数据输出接口,支持数据传输和充电(三)摄像系统参数1.照度:≥500lux2.鉴别率:≥3.9lp/mm3.观察视角:≥75°4.景深范围:25~75mm(四)电源系统参数1.电池容量:≥2600mAh2.充电时间:≤3小时3.放电时间:≥5小时4.充电器规格:输入AC220V±10%,50/60Hz;输出5V,1000mA(五)设备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数备量注1电子喉镜主机(含手柄1台及显示屏)20#金属窥视片(新生儿1个用)31#金属窥视片(儿童1个用)4支撑杆D(儿童用)1个5充电器及数据线1套45000.009诊疗床17张1.外形尺寸:1900×650×700mm(长×宽×高);2.床面材质:加厚平整夹板,环保人造革及海绵包装,不易脏,容易清洁消毒;3.床框结构:50×25×1.2mm矩管制作,牢固结实,不易腐蚀,焊接点做防锈处理;4.床脚材质:38×38×1.2mm不锈钢方管焊接,配防滑脚套;5.设备配置清单如下:1诊疗床主体1张含床架、床面2防滑脚套4个/840.00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0治疗车5台1.结构与材质:1.1.车体主体采用高强度复合材料,如塑钢、铝合金型材与ABS等组合;整体结构稳固,表面光洁、耐腐蚀、易清洁消毒。1.2.外形尺寸:长约650mm,宽约475mm,高约900mm(允许合理偏差)2.台面与工作区2.1.台面材质应耐磨、防液体渗透,配有安全围栏2.2.应配备隐藏式副工作台,扩展使用面积2.3.台面设计便于清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3.存储与功能配置3.1.正面设置可调节分隔抽屉,下方配置储物空间3.2.侧面配置网篮及利器盒放置位3.3.配备污物桶,便于医疗垃圾分类存放4.移动系统4.1.配备四个静音脚轮,移动灵活无噪音4.2.至少两个脚轮带刹车功能,确保停放稳定4.3.脚轮应防静电、防缠绕,适应多种地面环境5.设备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数量备注4500.001治疗车车架1辆整体结构完整稳固2隐藏式副工作台1个可扩展使用面积3静音脚轮4个含至少2个带刹车功能4抽屉1个内部分隔可调5网篮1个内置利器盒放置位11监护室吊塔7套(一)结构材料与设计1.主体材料:6005高强度铝合金,方形全封闭式设计。2.表面处理:环保抗菌粉末喷塑,大肠杆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抗菌率≥99.9%。3.材料特性:防腐蚀,便于清洗。4.托盘设计:一体成型纯平设计,表面无螺钉。(二)承重与机械性能1.▲额定承重:最大宣称承重≥250kg,安全承重为宣称承重的4倍。2.负载性能:承载部件承受2倍额定安全载荷后无永久性损坏,相对负载表面偏移≤10°。3.基础架性能:平缓施加荷载至10000N·m试验扭矩,持续10min,法兰盘水平偏角≤0.4°。4.关节轴承:额定载荷下运行次数≥11万次5.机械系统:配备良好机械系统,保证吊塔不产生漂移(三)气体管道系统1.医用软管:PVC三层管设计,内层为食品级材料2.管道压力:医用气体管道系统(刹车除外)承受1.2MPa气压试验,无漏气或破裂;负压吸引系统承受500kPa气压试验,无漏气或破裂;气密性能:承受500(±100)kPa气压,5min后压降≤1%3.安全性能:底板具有开孔,模拟氧气泄露流量1L/min时,腔体内部氧气浓度不超过25%(四)电气与安全特性1.外壳防护:符合GB/T4208-2017中IP20的规定24000.0011监护室吊塔7套2.防火等级:至少为UL94-V0级3.▲噪声控制:正常工作过程中噪声≤35dB(A)(五)设备配置清单如下:1电箱)1套800mm长度2氧气终端2个含插头3负压吸引终端1个含插头4空气终端1个含插头5电源插座模块1套8个插座6网络端口模块1套2个端口7等电位柱2个/8仪器承载托盘2个其中1个带自吸合抽屉24000.00序号名称数量备注吊塔主体(含气12排痰仪1台(一)整机性能参数1.振动频率:≤13Hz,控制精度±15%,调节步长1Hz,支持长按连续调节2.▲振动压力:0-5kPa,1-10级可调,调节步长1级,控制精度±0.2kPa3.定时时间:1-60分钟可调,调节步长1分钟,支持长按连续调节4.人机交互:10.7寸操作界面,内嵌4.3寸高清液晶显示屏,中文导航式操作指引39600.005.治疗模式:支持自定义设定频率、压力和治疗时间6.安全保护:通过手持开关实现患者自主紧急停止保护7.设备寿命:使用期限≥10年(二)核心部件性能1.脉冲发生器:采用直流无刷电机和鼓风机,能量输出稳定2.▲背心设计:全胸充气背心采用"倒V式"设计,避免对胃腔部的振荡3.▲背心类型:多种种背心式或胸带式气囊可选4.背心调节:背心长度可调,满足不同体型患者需求5.背心组成:由外套及气囊两部分组成,背心内衬可拆卸(三)智能监测功能1.监测参数:实时监测患者心率和血氧饱和度2.安全保护:可设置血氧、脉率、呼吸率上下限,实现报警及自动停机功能3.智能记忆:自动记忆治疗参数,开机自动使用历史参数4.信息存储:内置治疗记录存储功能,方便日常治疗管理及科研(四)设备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排痰仪主机1台/23件适配3-14岁复使用)儿童3背心内衬3件适配3-14岁儿童42件适配3-14岁用)儿童5手持开关1个2米线长充气背心(重胸带(重复使6连接气管4根1.5米/根7电源线1根/13转运呼吸机1台(一)整机性能要求1.适用标准:通过国家或行业标准测试2.适用人群:成人、小儿和婴幼儿患者通气辅助及呼吸支持3.▲整机设计:电动电控,涡轮驱动产生空气气源4.▲主机重量:≤4.5kg(含电池)5.▲电池续航:≥10小时6.▲涡轮性能:峰值流速≥210L/min7.便携设计:提拿悬挂一体化多功能把手,灵活便携8.气源支持:支持高压氧气气源和低压氧气气源两种方式9.氧传感器:无消耗氧传感器,无需校准和更换(二)显示与环境适应性1.▲显示屏:≥7英寸彩色TFT触摸控制屏,分辨率≥800×480像素2.显示功能:同时显示波形和监测参数,支持屏幕亮度自动调节3.电量显示:关机状态下显示剩余电量4.数据存储:≥100小时全部监测参数趋势图、表分析≥8000条报警和操作日志记录5.独立监护:配置独立转运监护仪,屏幕尺寸≥5英寸,内置锂电池供电≥4小时,无风扇设计6.环境适应性:防尘防水等级≥IP34▲工作海拔≥7000m,满足高海拔和直升机转运要求工作温度范围:-20℃~50℃(三)通气模式与参数1.普通模式:容量控制/辅助通气模式(V-A/C);容量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V-SIMV);压力控制/辅助通气模式(P-A/C);压力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P-SIMV);持续气道正压通气模式/175000.0013转运呼吸机1台压力支持通气模式(CPAP/PSV);双水平气道正压通气模式;心肺复苏通气模式2.高级模式:压力调节容量控制通气(PRVC等);压力调节容量控制-同步间歇指令通气模式(PRVC-SIMV);气道压力释放通气(APRV);自适应分钟通气模式(AMV或ASV等);无创通气模式和氧疗模式3.同步技术:具备呼吸同步技术,自动调节吸气和呼气触发灵敏度、压力上升时间监测参数:配备内源性PEEP、口腔闭合压P0.1和浅快呼吸指数RSBI测定(四)设置参数范围1.潮气量:20ml—1800ml2.吸气压力:1—50cmH₂O3.呼气末压:0—50cmH₂O4.吸入氧浓度:22%—100%5.吸气时间:0.1—10s6.压力触发灵敏度:-20—0.5cmH₂O或OFF7.流速触发灵敏度:0.8—20L/min或OFF8.呼气触发灵敏度:Auto,1%—85%9.氧疗流量:2—70L/min(五)监测报警功能1.监测参数:氧浓度、分钟通气量、潮气量、气道压力、呼吸频率等关键参数;2.波形监测: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容量-时间和CO₂-时间波形;3.报警功能:潮气量、通气量、压力、呼吸频率、窒息、氧浓度、氧气不足、电量不足、管路脱落、机器故障等报警。(六)设备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呼吸机主机1台含电池175000.002氧气气源软管1根3新生儿主动湿化器1套4呼吸管路系统1套5氧疗接口1个6独立转运监护仪1台7电源线1根14洗胃机1台(一)整机性能特点1.采用无油膜片泵技术2.配备自动压力反馈系统3.具备强力换向防堵塞结构4.提供压力与液量双重安全保护5.具有进出胃液量自动平衡功能6.采用独立的进出液路设计,包含内部独立液路系统、外部独立接口和一次性使用连接管路7.配备动态数字压力显示功能(二)技术性能参数1.工作压力范围:47kPa至55kPa2.单次出胃液量:最高450ml3.单次进胃液量:最高350ml4.液量平衡能力:每次不超过250ml5.运行噪声:不高于60分贝6.▲功率要求:额定功率不超过80伏安7.电源规格:交流220伏,50赫兹(三)设备配置清单如下:28000.00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洗胃机主机1台包含控制系统2吸引管路3套3胃管3支4防尘组件4个15儿童尿动力检测仪1台(一)主机系统要求1.安全标准:符合GB9706.1-2020医用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要求2.操作单元:可升降操作台,显示器高度及方向可调节3.主机设计:主机单元盒及传感器高度可调节4.挂架配置:储液瓶挂架数量不少于2个,单个承重不低于10N5.工作模式:具备双模式软件(A和B模式),支持自由切换(二)检测单元技术参数1.压力传感系统1.1.测量范围:-2.45kPa~+19.61kPa(-25cmH2O~+200cmH2O)1.2.测量精度:误差不超过2%1.3.传感器类型:水测压传感器,确保多次复用2.灌注单元2.1.灌注模式:推注与旋转挤压双模式2.2.灌注速率:低速档:2mL/min~10mL/min高速档:10mL/min~80mL/min2.3.灌注精度:2mL/min~80mL/min时误差≤2%2.4.泵体特性:专用八轮长寿命灌注泵(泵体316L不锈钢,泵轮PEEK材料)2.5.波动检测:差值低于7cmH2O3.尿流率检测343000.003.1.排尿量测量:0mL~1000mL,误差≤1%3.2.排尿时间:0s~240s,误差≤1%3.3.尿流率范围:0~50mL/s,误差≤2%4.牵引系统4.1.牵引速度:0.5mm/s、1.0mm/s、2.0mm/s、4.0mm/s四档,误差≤2%4.2.牵引长度:不小于280mm5.肌电检测单元5.1.信号幅度:20μV~1000μV5.2.频率响应:通频带不窄于20Hz~500Hz(-3dB)5.3.共模抑制:不低于100dB5.4.输入阻抗:不低于5MΩ(三)软件系统功能1.检测项目:尿流率测定;充盈期膀胱功能测定;同步尿动力测定;尿道功能测定;压力/流率分析2.显示功能:腹压曲线、尿流率曲线、排尿量曲线;膀胱压力曲线、膀胱通尿肌压力曲线;尿道压力曲线、尿道闭合压力曲线、肌电图3.分析功能:同步绘制显示ICS列线图、A-G列线图、Shaefer列线图、Griffiths列线图4.数据管理:高级查询功能,支持单一或组合条件查询5.安全保护:膀胱压超限保护功能,设置与校准需密码验证(四)设备配置清单如下: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主机系统(含推1套车)2压力传感单元3套3肌电检测单元1套4灌注泵系统1套5牵引机系统1套6尿流率传感器系统1套7尿道测压导管10根8直肠测压导管10根9液路连接管路6包16便携式除颤仪1台(一)整机物理性能1.重量规格:整机含电池重量不超过2.6kg2.便携设计:配备便携把手,便于携带与操作3.防护等级:防尘防水级别不低于IP554.结构强度:六面均可承受1.5米跌落冲击5.环境适应性:工作温度:-5°C至50°C;存储温度:-20°C环境下能正常工作60分钟;工作湿度:5%至95%非冷凝;(二)除颤治疗性能1.电击技术:采用双相波技术,双相指数截断波形2.能量调节:波形参数根据病人阻抗自动补偿3.▲成人能量:最大输出能量不低于360J4.响应速度:开机至200J放电准备就绪时间不超过7秒;分析至200J放电准备就绪时间不超过5秒(三)电极片系统1.电极类型:电极片具有明确粘贴部位标记2.有效期:室温环境下有效期不低于3年3.连接方式:待机状态电极片与主机预连接4.操作引导:电极片附带粘贴示意图,主机显示粘贴动画5.智能检测:具备电极片有效期自检和过期语音提示功能6.语音指导:智能语音播报,指导急救人员操作(四)电源管理系统1.待机寿命:室温环境下电池待机时间不低于3年2.电击容量:支持不少于350次200J除颤或200次360J除颤3.低电保护:低电量报警后持续工作时间不少于30分钟,支持至少10次200J除颤(五)操作显示系统1.显示屏:不小于7英寸彩色显示屏,分辨率不低于800×48170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儿科门急诊一体化诊疗部工程 儿童门急诊一体化诊疗部工程 经皮黄疸仪 婴儿辐射抢救台 监护仪 输液泵 注射泵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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