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安保外包服务中标结果公示(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



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XHC-2025-ZCYT-1202

二、项目名称: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市雁塔保安服务公司
西安市明德门小区北区39号楼
综合评分法

2,976,000.00元
89.4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

服务类(西安市雁塔保安服务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公共安全服务
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
完全理解并响应招标文件指 定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机关北院、机关老南院、机关新 南院)
理解并完全响应招 标文件要求的服务 要求
一年
理解并完全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2,97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昭、张永进、杨淑娥、李龙刚、王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相关要求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
3.0808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邢光炳 029-853812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2号广丰国际大厦20808室
联系方式:029-85262287 /13256900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晶晶
电话:029-85262287 /13256900872

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

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项目(ZXHC-2025-ZCYT-120220251211002)-文件集.zip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西安市雁塔保安服务公司).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雁塔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17:05

评审专家名单
袁昭,张永进,杨淑娥,李龙刚,王纯

总中标金额
¥297.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晶晶

项目联系电话
029-85262287 /13256900872

采购单位
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邢光炳 029-85381213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2号广丰国际大厦208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5262287 /13256900872

附件:

附件1

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项目中标(成交)明细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码:ZXHC-2025-ZCYT-1202)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1.1、中标(成交)供应商:西安市雁塔保安服务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2,976,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号品目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公共安全服务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完全理解并响应招标文件指定的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北院、机关老南院、机关新南院)理解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一年理解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2,976,000.001.00项2,976,000.00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第1页-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注:本《响应报价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应答1234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开标一览表包号:{}{包号}包名称:{}{包名称}报价合计:{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报价合计(大写):{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注:1.所报价格须用人民币元表示。2.报价合计应与《分项报价表》中“合计”一致。如因不一致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1页-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合法有效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信息须与供应商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信息一致。②如由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中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及项目名称。③供应商需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合法有效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说明: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如供应商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企业法人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公章)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委托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授权本公司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为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采购的具体事务,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文书、协议、合同,本公司对被授权人在本项目中的签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授权书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计算有效期为90天。委托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职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说明:授权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此授权书。②.供应商书面承诺函供应商书面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的磋商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近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我方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7、我方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声明(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与本项目以单个主体进行参与,没有与其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我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不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供应商需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版本号:ZXHC-2025-ZCYT-120220251211002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XHC-2025-ZCYT-1202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12月10日第一章投标邀请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拟对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ZXHC-2025-ZCYT-1202二、采购项目名称: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以门禁管理和治安巡逻、院内监控为主,同时负责院内大型活动(如:大型集会、重要客人来访等)的安全保卫及院内突发事件应急处晋工作。协助甲方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反恐防、紧急疏散等科目的演练活动,并做好院内防火、防事故等安全工作,安防、技防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及更换,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雁塔区机关院内及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信息须与供应商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信息一致;②如由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中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及项目名称。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邮编:710061联系人:邢光炳联系电话:029-85381213代理机构: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2号广丰国际大厦20808室邮编:710000联系人:李晶晶联系电话:029-85262287/13256900872采购监督机构:西安市雁塔区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人:王佳联系电话:8524167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980,000.00元 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相关要求收取。 缴纳方式: 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安第二分公司 账户号码: 1299153620105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转账事由: (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项目服务费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和评审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满足现行的国家标准或国家行政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采购需求。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蔺工联系电话:029-85262287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2号广丰国际大厦Ⅱ区808室邮编:710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以门禁管理和治安巡逻、院内监控为主,同时负责院内大型活动(如:大型集会、重要客人来访等)的安全保卫及院内突发事件应急处晋工作。协助甲方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反恐防、紧急疏散等科目的演练活动,并做好院内防火、防事故等安全工作,安防、技防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及更换,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雁塔区机关院内及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98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98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1.002,980,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 序号 参数性质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安保人员 1.安保服务员持保安员等级证上岗,身体健康,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社会不良信用记录。 2.遵守《安保服务岗位职责》等管理规定。 3.接受采购人管理人员的督导,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培训和演练。 4.在工作时间内按供应商指定的工作服式着装,佩戴供应商工作牌。 5.非工作时间不应在区政府南北三院工作区域内长时间逗留。 6.不得翻阅、查看区政府南北三院进出人员的资料,不得将获悉区政府南北三院的信息向外传述、传阅、泄露,对内部文件、资料、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7.有义务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 8.有义务向采购人反映区政府南北三院内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 9.在区政府南北三院区域内,发现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时,有义务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0.不得向区政府南北三院工作人员索取利益,不得以政府工作人员名义向第三方索取利益或以“办事”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11.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情况下,有义务维护政府工作人员的利益。 12.所有安保服务人员年龄应在35岁以下,身高1.75以上,形象良好,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交流和记录能力;北院形象岗的3人,应在30岁以下,身高1.80以上,形象良好,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交流和记录能力。 13.所有安保服务人员不得与政府机关南北三院职工、涉访涉诉人员发生冲突,若发生冲突,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赔偿此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 14.负责安保服务所需的装备,如工作制服、橡胶防身棍、照明用具、报警装置、防护用具及交通、通讯设备等,并承担相应费用;为安保服务所配备的工作制服,应征得采购人同意,应按照采购人标准要求人员备齐。二、安保服务1.执行约定的相关安保工作规范和附件要求。2.接受采购人进行安保服务督导、评价、考核、管理。3.执行经采购人认可的安保服务计划、安全防范消防管理方案,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以及相关作业指导规范。4.设置安全指导、安保服务提示标识。5.落实采购人提出的安保服务改进意见(包括更换保安员)。6.双休日、重大节假日必须做好值班、执勤,做好相关安全,消防,应急等工作,做到早、晚“双报”,落实好“双报、在位、尽责”要求。7.涉及安保的投诉,供应商应在半小时以内响应,当天处理完毕,并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处理结果。8.定期将安保服务相关记录表格及档案交采购人存档。9.每周进行一次人员服务规范的员工培训;每月进行一次安保相关知识和作业指导规范以及安全操作的员工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相关法律、消防知识,职业道德的员工培训;参与采购人统一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安全演练、培训工作。10.培训并教育安保服务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承担相关安全责任。11.供应商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与消防检查和巡视,消除隐患。12.供应商管理人员应每周与采购人进行至少一次的工作沟通。13.不得转包安保服务相关业务。14.积极配合采购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管理等相关工作。15.执行采购方其他机关事务服务工作。 三、安保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安保服务管理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区政府南北三院出入口24小时值守管理,区政府南北三院内巡查管理。 2.安防、消防监管系统24小时值守、管理、配合区政府南北三院机关事务一切工作。 3.区政府南北三院车辆停放管理、进出管理、交通秩序管理。 4.按照区政府南北三院机关事务要求,进行出入人员管理、出入物品管理。 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包括配合区政府南北三院有关部门工作。 6.区政府南北三院正常秩序现场管理维护。 7.区政府南北三院治安防范与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8.纠正和劝阻区政府南北三院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9.配合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相关工作。 10.协助区政府南北三院装修管理。 11.协助采购人对重大会议、活动的保障等,确保会议的正常进行。 12.未经采购人和政府后勤部门双重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政府南北三院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音频、视频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13.配合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二)服务标准 1.物业管理区域主要出入口24小时值班,记录完善有效。 2.重点区域、重点部位2小时巡查一次,并有巡查记录(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查是指:“三围”管理安排、落实、检查到位,车库、车辆的安全巡视检查,机房重地的巡查,每个岗位的自身安全,自然灾害的防范措施(高空坠物),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备)。 3.设有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的,应设置24小时值守,并按相关规定时限保留录像资料。 4.执行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实行登记管理,有明显标示,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5.对进出区政府南北三院管理区域的非本院工作人员实施询问、核实、登记,并经受访人同意后放行。 6.引导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对违反者及时劝止、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7.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火灾应急预案每3个月演练1次,其他预案每6个月演练1次,演练后有总结和完善措施,将其书面承报采购人。 8.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9.消防、安防设施设备管理规范,确保安全、有效运行,记录齐全,消防通道保持通畅。 10.西安市DB6101《党政机关门岗管理规范》《党政机关监控室规范》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与标准。 四、安保服务各岗位职责 (一)、安保服务队长岗位职责 1.配合采购人工作,负责安保服务全面工作; 2.负责安保服务方案、安保服务计划的制定、落实、检查、考核、评估、反馈、报告等,负责安保队员的培训、教育、调遣、布防、使用、管理、考核等。3.对安保服务区域内的安全秩序、车辆管理、消防管理、灾害防范、应急事件处理等安保服务工作进行日常管理。4.安保服务工作团队建设,对安保服务员进行日常专业训练、服务礼仪训练以及绩效管理(辅导、评价、反馈、激励)。5.负责督促、检查项目秩序安全维护工作,每天进行例行检查工作,每月夜间检查不少于四次,并不断改进秩序服务品质。6.组织安保相关人员进行各项应急预案演练(包括消防演习)。7.参与安保区域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估,确定重要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8.对安保服务内务进行日常管理。9.协助开展装修管理、公共设施的巡查工作。10.对工作认真负责,督促检查到位,随时抽查本班安保服务员执勤、服务礼仪情况。11.负责班组交接工作,检查安保服务员仪容仪表,及班前班后点名及总结。12.灵活机动、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违规行为,对处理不了及重大突发事件及时逐级上报。13.负责本队按照训练计划进行操练,保持安保服务员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达到安保服务训练要求。14.做好请示汇报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15.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做好外联协调工作。 (二)、安保服务门岗岗位职责1.所属安保服务区域防火、防盗、防灾及公共安保服务。2.门岗实行24小时服务。3.对进出安保服务区域的来访人员,实施登记、查验制度。4.对进出安保服务区域的大件物品进行检查。5.对进出安保服务区域的机动车辆实行出入证制度、登记制度,规范车辆停放。6.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污染物品的车辆(垃圾车辆除外)出入。7.对安保区域内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对应急事件快速响应并按预案参与处理。8.保持岗位周边清洁卫生。9.参加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日常培训。 (三)、安保服务巡逻岗岗位职责1.负责对指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警戒。2.如发现可疑人员,对其进行询问,对有作案嫌疑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公安机关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3.遇人员求助,在职责允许的情况下,予以积极帮助(如:寻人、寻物等)。4.检查安保区域重点部位,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如:可疑人员或物品、异味、公共秩序疏导)。5.安保区域内发生占用公共场所用地或违法建筑施工、在规定时间以外施工等,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机关事务服务中心。6.检查安保区域内人员停放车辆有无未关好车门、窗及擦伤、碰撞等现象,对服务区域内超速、恶意鸣笛等现象予以制止。7.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如消防栓、水带、灭火器等是否损坏、缺失或被他人使用并及时报告。8.协助开展装修管理巡查、维护工作。9.对公共设施设备及园林坏境的完好性进行巡查,并及时报告。10.参加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日常训练、培训、对应急事件快速响应并按预案参与处理。五、人员配置1.本项目配置安保服务员工50名(机关北院34名、机关老南院7名、机关新南院9名),包含管理人员、调休人员。2.所有安保服务人员年龄应在35岁以下,身高1.75以上,形象良好,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交流和记录能力;北院形象岗的3人,应在30岁以下,身高1.80以上,形象良好,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交流和记录能力。3.派驻采购人的保安人员每月流动率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超过15%、重要岗位不能超过5%,现场管理人员更换频率应不多于2人/年。(采购人要求更换除外)。4.调整保安人员须提前12小时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如未经采购人许可使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人员或聘用临勤人员、假期工及无证人员,根据人数数量,采购人均有权扣除当月相应的服务费。六、服务期:一年。七、付款方式:平均按月支付。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详见评分办法。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采购包1:详见评分办法。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一年。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甲方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满足现行的国家标准或国家行政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采购需求。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一次付清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每月支付进度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详见合同条款。3.5其他要求(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一正二副,书籍(胶装)方式装订的盖章的纸质文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送至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2号广丰国际大厦II区806室。(2)供应商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签到,如未进行签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并符合计价规则。(4)签名是指手写签名或者加盖姓名章,盖章是指加盖单位印章。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函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提供书面承诺函 )资格证明文件安保.docx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函4供应商资质供应商需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明文件安保.docx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信息须与供应商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信息一致;②如由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中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及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安保.docx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资格证明文件安保.docx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4评标程序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开标一览表 标的清单2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与获取招标文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开标一览表 业绩.docx 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 投标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商务应答表 服务方案 标的清单 投标文件封面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安保.docx3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开标一览表 业绩.docx 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 投标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商务应答表 服务方案 标的清单 投标文件封面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安保.docx4服务期限一年标的清单 投标文件封面5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函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 (2)投标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 (3)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开标一览表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5.6.1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85.00分报价得分15.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详细评审针对本项目制定完整的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完整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目标、服务范围、服务标准等完整章节,缺一项或不满足扣3分,内容空泛存在瑕疵和1分,扣完为止。9.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安保服务流程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规范的安保服务流程,包含但不限于:基础值守服务、专项安保服务等完整章节,缺一项或不满足扣3分,内容空泛存在瑕疵和1分,扣完为止。6.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安全防范体系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规范的安全防范体系,包含但不限于:人防措施、物防装备、技防应用等完整章节,缺一项或不满足扣3分,内容空泛存在瑕疵和1分,扣完为止。9.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应急处置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规范的应急处置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火灾、盗窃、暴力冲突、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场景,缺一项或不满足扣2分,内容空泛存在瑕疵和1分,扣完为止。10.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组织架构与人员配置,包含但不限于:绘制层级图、人员配置明细、人员管理机制、轮岗制度等完整章节,缺一项或不满足扣3分,内容空泛存在瑕疵和1分,扣完为止。12.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设备设施情况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投入的设备设施情况,包含但不限于:服装、工具、物资装备等完整章节,缺一项或不满足扣2分,内容空泛存在瑕疵和1分,扣完为止。6.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岗前培训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规范的岗前培训,包含但不限于: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培训计划等完整章节,缺一项或不满足扣2分,内容缺失存在瑕疵扣1分,扣完为止。8.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服务质量管控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规范的服务质量管控,包含但不限于:督导检查、客户反馈、持续优化等完整章节,缺一项或不满足扣2分,内容空泛存在瑕疵和1分,扣完为止。6.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承诺提供7×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并明确服务响应时限(如2小时内现场响应)方案详细、科学、合 理、全面得5分; 方案科学明确但存在瑕疵得2分;方案缺失或者描述不详细的,得1分; 未提供,得 0分。5.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沟通与档案管理制度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规范的服务质量管控,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档案、考核记录、应急演练资料等完整章节,缺一项或不满足扣2分,内容空泛存在瑕疵和1分,扣完为止。6.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业绩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分,满分8分。8.0000客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价格分价格分有效投标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15分;其他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基准价/投标报价)×15。15.0000客观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价格扣除 序号 价格扣除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C1)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无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最低评标价法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8定标5.8.1定标原则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认中标供应商,确认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6.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的清单详见附件:服务方案详见附件:业绩.docx详见附件:资格证明文件安保.docx第7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docx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版本号:ZXHC-2025-ZCYT-120220251211002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XHC-2025-ZCYT-1202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12月10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拟对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ZXHC-2025-ZCYT-1202二、采购项目名称: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以门禁管理和治安巡逻、院内监控为主,同时负责院内大型活动(如:大型集会、重要客人来访等)的安全保卫及院内突发事件应急处晋工作。协助甲方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反恐防、紧急疏散等科目的演练活动,并做好院内防火、防事故等安全工作,安防、技防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及更换,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雁塔区机关院内及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信息须与供应商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信息一致;②如由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中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及项目名称。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第2页-(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邮编:710061联系人:邢光炳联系电话:029-85381213代理机构: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2号广丰国际大厦20808室邮编:710000联系人:李晶晶联系电话:029-85262287/13256900872采购监督机构:西安市雁塔区政府采购管理股-第3页-联系人:王佳联系电话:85241676-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980,000.00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相关要求收取。缴纳方式: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账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安第二分公司账户号码:1299153620105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项目服务费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和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西安市雁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和评审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第7页-(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第8页-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第9页-〔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第10页-采购包1:满足现行的国家标准或国家行政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采购需求。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第11页-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蔺工联系电话:029-85262287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2号广丰国际大厦Ⅱ区808室邮编:710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12页-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以门禁管理和治安巡逻、院内监控为主,同时负责院内大型活动(如:大型集会、重要客人来访等)的安全保卫及院内突发事件应急处晋工作。协助甲方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反恐防、紧急疏散等科目的演练活动,并做好院内防火、防事故等安全工作,安防、技防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及更换,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雁塔区机关院内及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98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98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1.002,980,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雁塔区政府机关三院安保外包服务序号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安保人员1.安保服务员持保安员等级证上岗,身体健康,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社会不良信用记录。2.遵守《安保服务岗位职责》等管理规定。3.接受采购人管理人员的督导,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培训和演练。4.在工作时间内按供应商指定的工作服式着装,佩戴供应商工作牌。5.非工作时间不应在区政府南北三院工作区域内长时间逗留。6.不得翻阅、查看区政府南北三院进出人员的资料,不得将获悉区政府南北三院的信息向外传述、传阅、泄露,对内部文件、资料、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7.有义务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突发事件的应急行动。8.有义务向采购人反映区政府南北三院内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9.在区政府南北三院区域内,发现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时,有义务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第13页-10.不得向区政府南北三院工作人员索取利益,不得以政府工作人员名义向第三方索取利益或以“办事”名义收取任何费用。11.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情况下,有义务维护政府工作人员的利益。12.所有安保服务人员年龄应在35岁以下,身高1.75以上,形象良好,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交流和记录能力;北院形象岗的3人,应在30岁以下,身高1.80以上,形象良好,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交流和记录能力。13.所有安保服务人员不得与政府机关南北三院职工、涉访涉诉人员发生冲突,若发生冲突,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赔偿此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14.负责安保服务所需的装备,如工作制服、橡胶防身棍、照明用具、报警装置、防护用具及交通、通讯设备等,并承担相应费用;为安保服务所配备的工作制服,应征得采购人同意,应按照采购人标准要求人员备齐。二、安保服务1.执行约定的相关安保工作规范和附件要求。2.接受采购人进行安保服务督导、评价、考核、管理。3.执行经采购人认可的安保服务计划、安全防范消防管理方案,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以及相关作业指导规范。4.设置安全指导、安保服务提示标识。5.落实采购人提出的安保服务改进意见(包括更换保安员)。6.双休日、重大节假日必须做好值班、执勤,做好相关安全,消防,应急等工作,做到早、晚“双报”,落实好“双报、在位、尽责”要求。7.涉及安保的投诉,供应商应在半小时以内响应,当天处理完毕,并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处理结果。8.定期将安保服务相关记录表格及档案交采购人存档。9.每周进行一次人员服务规范的员工培训;每月进行一次安保相关知识和作业指导规范以及安全操作的员工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相关法律、消防知识,职业道德的员工培训;参与采购人统一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安全演练、培训工作。10.培训并教育安保服务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承担相关安全责任。11.供应商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与消防检查和巡视,消除隐患。12.供应商管理人员应每周与采购人进行至少一次的工作沟通。13.不得转包安保服务相关业务。14.积极配合采购人对突发事件的现场管理等相关工作。15.执行采购方其他机关事务服务工作。三、安保服务内容和标准(一)安保服务管理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区政府南北三院出入口24小时值守管理,区政府南北三院内巡查管理。2.安防、消防监管系统24小时值守、管理、配合区政府南北三院机关事务一切工作。3.区政府南北三院车辆停放管理、进出管理、交通秩序管理。4.按照区政府南北三院机关事务要求,进行出入人员管理、出入物品管理。5.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包括配合区政府南北三院有关部门工作。6.区政府南北三院正常秩序现场管理维护。-第14页-17.区政府南北三院治安防范与消防安全工作管理。8.纠正和劝阻区政府南北三院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9.配合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相关工作。10.协助区政府南北三院装修管理。11.协助采购人对重大会议、活动的保障等,确保会议的正常进行。12.未经采购人和政府后勤部门双重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政府南北三院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音频、视频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13.配合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二)服务标准1.物业管理区域主要出入口24小时值班,记录完善有效。2.重点区域、重点部位2小时巡查一次,并有巡查记录(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查是指:“三围”管理安排、落实、检查到位,车库、车辆的安全巡视检查,机房重地的巡查,每个岗位的自身安全,自然灾害的防范措施(高空坠物),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备)。3.设有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的,应设置24小时值守,并按相关规定时限保留录像资料。4.执行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实行登记管理,有明显标示,引导车辆有序停放。5.对进出区政府南北三院管理区域的非本院工作人员实施询问、核实、登记,并经受访人同意后放行。6.引导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对违反者及时劝止、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7.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火灾应急预案每3个月演练1次,其他预案每6个月演练1次,演练后有总结和完善措施,将其书面承报采购人。8.突发事件发生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9.消防、安防设施设备管理规范,确保安全、有效运行,记录齐全,消防通道保持通畅。10.西安市DB6101《党政机关门岗管理规范》《党政机关监控室规范》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与标准。四、安保服务各岗位职责(一)、安保服务队长岗位职责1.配合采购人工作,负责安保服务全面工作;2.负责安保服务方案、安保服务计划的制定、落实、检查、考核、评估、反馈、报告等,负责安保队员的培训、教育、调遣、布防、使用、管理、考核等。3.对安保服务区域内的安全秩序、车辆管理、消防管理、灾害防范、应急事件处理等安保服务工作进行日常管理。4.安保服务工作团队建设,对安保服务员进行日常专业训练、服务礼仪训练以及绩效管理(辅导、评价、反馈、激励)。5.负责督促、检查项目秩序安全维护工作,每天进行例行检查工作,每月夜间检查不少于四次,并不断改进秩序服务品质。-第15页-16.组织安保相关人员进行各项应急预案演练(包括消防演习)。7.参与安保区域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估,确定重要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8.对安保服务内务进行日常管理。9.协助开展装修管理、公共设施的巡查工作。10.对工作认真负责,督促检查到位,随时抽查本班安保服务员执勤、服务礼仪情况。11.负责班组交接工作,检查安保服务员仪容仪表,及班前班后点名及总结。12.灵活机动、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违规行为,对处理不了及重大突发事件及时逐级上报。13.负责本队按照训练计划进行操练,保持安保服务员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达到安保服务训练要求。14.做好请示汇报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15.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做好外联协调工作。(二)、安保服务门岗岗位职责1.所属安保服务区域防火、防盗、防灾及公共安保服务。2.门岗实行24小时服务。3.对进出安保服务区域的来访人员,实施登记、查验制度。4.对进出安保服务区域的大件物品进行检查。5.对进出安保服务区域的机动车辆实行出入证制度、登记制度,规范车辆停放。6.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污染物品的车辆(垃圾车辆除外)出入。7.对安保区域内的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对应急事件快速响应并按预案参与处理。8.保持岗位周边清洁卫生。9.参加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日常培训。(三)、安保服务巡逻岗岗位职责1.负责对指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警戒。2.如发现可疑人员,对其进行询问,对有作案嫌疑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将不法行为人送交公安机关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3.遇人员求助,在职责允许的情况下,予以积极帮助(如:寻人、寻物等)。4.检查安保区域重点部位,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并上报(如:可疑人员或物品、异味、公共秩序疏导)。5.安保区域内发生占用公共场所用地或违法建筑施工、在规定时间以外施工等,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机关事务服务中心。6.检查安保区域内人员停放车辆有无未关好车门、窗及擦伤、碰撞等现象,对服务区域内超速、恶意鸣笛等现象予以制止。7.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如消防栓、水带、灭火器等是否损坏、缺失或被他人使用并及时报告。8.协助开展装修管理巡查、维护工作。9.对公共设施设备及园林坏境的完好性进行巡查,并及时报告。10.参加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日常训练、培训、对应急事件快速响应并按预案参与处-第16页-理。五、人员配置1.本项目配置安保服务员工50名(机关北院34名、机关老南院7名、机关新南院9名),包含管理人员、调休人员。2.所有安保服务人员年龄应在35岁以下,身高1.75以上,形象良好,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交流和记录能力;北院形象岗的3人,应在30岁以下,身高1.80以上,形象良好,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交流和记录能力。3.派驻采购人的保安人员每月流动率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超过15%、重要岗位不能超过5%,现场管理人员更换频率应不多于2人/年。(采购人要求更换除外)。4.调整保安人员须提前12小时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如未经采购人许可使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人员或聘用临勤人员、假期工及无证人员,根据人数数量,采购人均有权扣除当月相应的服务费。六、服务期:一年。七、付款方式:平均按月支付。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详见评分办法。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采购包1:详见评分办法。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一年。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甲方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满足现行的国家标准或国家行政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采购需求。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一次付清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每月支付进度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第17页-详见合同条款。3.5其他要求(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一正二副,书籍(胶装)方式装订的盖章的纸质文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送至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2号广丰国际大厦II区806室。(2)供应商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签到,如未进行签到,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并符合计价规则。(4)签名是指手写签名或者加盖姓名章,盖章是指加盖单位印章。-第18页-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函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提供书面承诺函)资格证明文件安保.docx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函4供应商资质供应商需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明文件安保.docx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信息须与供应商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信息一致;②如由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书中应明确授权范围、期限及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安保.docx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第19页-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资格证明文件安保.docx-第20页-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4评标程序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第21页-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2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与获取招标文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开标一览表业绩.docx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投标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标的清单投标文件封面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安保.docx3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开标一览表业绩.docx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投标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标的清单投标文件封面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安保.docx4服务期限一年标的清单投标文件封面5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函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2)投标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3)计量单位、报价货币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未超出采购预算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开标一览表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保外包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