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全语音识别服务 校园防霸凌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八中学校园安全语音识别服务项目(遴选-朗宇)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八中学校园安全语音识别服务项目(遴选-朗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校园防霸凌服务,1项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6年01月04日至2026年01月06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曼曼,18903268006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莹莹,18903262673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日 期:2025年12月31日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3).docx

项目编号:XYJATYHEY251200614【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八中学校园安全语音识别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目录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第二章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第三章【技术规范清单】第四章应答文件格式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就【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八中学校园安全语音识别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JATYHEY251200614】)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八中学校园安全语音识别服务项目,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制订服务方案,并提供相关服务,深度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及语音识别等前沿技术,构建起覆盖校园教学楼、宿舍楼、操场、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及重点角落的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监测网络,通过语音识别设备自动识别求助关键词并触发报警机制。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项目中的校园防霸凌服务,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本项目为一次性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80日内完成技术服务,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8135.85元(不含税)。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2.1.1获取时间:2026年1月7日上午8:30-11:30。2.2.2获取地点: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27号中国电信。2.3.3获取方式:现场。3.应答文件的递交3.1.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文件。3.2.2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递交时间:2026年1月7日下午15:00递交地点: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27号中国电信。4.联系方式采购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昆仑大街69号邮编:050000联系人:张莹莹电话:18903262673电子邮件:W9190658@chinatelecom.cn采购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第二章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八中学校园安全语音识别服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八中学校园安全语音识别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受托方(乙方):[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当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六、如有必要,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八中学校园安全语音识别服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委托方(甲方):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昆仑大街69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靳建勇]项目联系人:[张莹莹]电话:[18903262673]电子邮箱:[w9190658@chinatelecom.cn]受托方(乙方):[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衡水宝云大街118号鑫垚和平公寓10号楼136号1-2层门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旭光]项目联系人:[李旭光]电话:[15632880000]电子邮箱:[80047225@qq.com]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八中学校园安全语音识别服务项目](“项目”)进行[校园防霸凌服务]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1技术服务的目标:[为甲方提供校园防霸凌服务,深度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及语音识别等前沿技术,构建起覆盖校园教学楼、宿舍楼、操场、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及重点角落的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监测网络,通过语音识别设备自动识别求助关键词并触发报警机制。]。1.2技术服务的内容:[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制订技术服务方案,并提供校园防霸凌服务]。1.3技术服务的方式:[现场调测服务]。第二条乙方应当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2.1技术服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2.2技术服务期限:[一次性]。2.3技术服务进度:[签订合同后日内完成技术服务方案]。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验收合格]。2.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3.1提供技术资料:[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本项目所需的各种资料、数据、表格或系统要求]。3.2提供工作条件:[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工作外,甲方还负责:协调甲方内部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并为乙方工作提供必备的条件]。3.3其他配合协作事项:[现场需甲方提供支持或需甲方进行协调的,由甲方进行沟通解决]。3.4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做好服务准备工作]。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4.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大写人民币[],¥[];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税率[]%。其中安全生产费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费的2%计取(计取依据财资〔2022〕136号)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率[/]%,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本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当支付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合同有效期期间,如遇国家下调合同交易事项税率,乙方按照新的税率开具发票,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如遇国家上调合同交易事项税率(或小规模优惠结束),乙方需按照新的税率开具发票,合同含税金额不变。4.2甲方按以下第(1)的方式向乙方付款:(1)一次性支付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下述全部文件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100%:计人民币[]元。①双方签署的项目终验证书,原件一份。②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分期支付4.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三十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4.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当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4.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4.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2]%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4.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甲方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桥西支行]银行地址:[石家庄桥西区中山西路123号]户名:[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账号:[0402020109300609826]纳税人识别号:[91130101MA7BJ97C0M]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昆仑大街69号]电话:[0311-85211000]乙方信息如下:开户行:[衡水银行荣华支行]银行地址:[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86号]户名:[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账号:[5055798200019]纳税人识别号:[91131101796588873G]地址:[衡水宝云大街118号鑫垚和平公寓10号楼136号1-2层门店]电话:[0318-5234898]4.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扣除后仍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日内将不足部分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甲方。4.7若甲乙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均为金钱给付的,甲方有权以其到期债务抵销乙方之到期债务,抵销自甲方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第五条保密5.1乙方(“接收方”)对甲方或其关联方(合称“披露方”)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传真、电话、视频、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邮递、快递、挂号信、专人递送、当面告知等方式)提供的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披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合称“保密信息”),无论其是否为披露方开发或拥有,接收方均负有保密义务。5.2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信息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接收方仅可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信息,但同时应当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5.3接收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日内将载有保密信息的原件资料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5.4除另有约定外,接收方未经披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经披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仅限于披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条件。5.5接收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并对保密信息在接收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信息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5.6如接收方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披露信息的,接收方应当至少于实际作出披露行为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披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信息,并就披露对象和披露范围、方式等作出说明,且接收方应当采取所有措施,协助披露方采取法律上的救济或其他措施以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护保密信息的秘密性。若披露方未能阻止该等保密信息的披露,则接收方仅能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必要限度内披露该等保密信息。5.7披露方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5.8如果接收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信息,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披露方,并向披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5.9对于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接收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5.10如接收方违反本条约定的,接收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11本保密条款自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十年内持续有效。5.12其他[/]。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第七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乙方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办理的,应当负责审核该第三方的资质,保证该第三方具备完成委托事项的资格和能力,并就该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利,也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质押等形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乙方应当签署并履行附件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乙方应当对其参与合同履行的相关作业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就该等人员的行为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当签署附件《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并严格遵守在该等文件中的承诺。第八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8.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系统设计及实施方案,甲方应当及时进行评审鉴定及认可。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项目验收]。8.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以甲方设计要求所确定的各项技术标准为准。系统调试达到技术要求后,组织验收测试。甲方可根据合同及规范书进行合理的修改与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详见附件一]。8.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接到乙方关于本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后,应在[7]日内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代表与乙方共同进行验收,经测试符合附件[一]约定的验收测试标准的,由双方签署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乙方应立即进行重新调试,负责更正和修改,直至测试结果符合约定的验收标准。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按照附件[一]进行验收。如果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费用]。8.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按照8.3执行,地点为河北省廊坊市]。第九条侵权处理9.1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9.2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技术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3)其它使甲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且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第十条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为履行本合同,如乙方处理相关数据和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本条相关规定:10.1个人信息种类:[/]。乙方处理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期限为:[/];处理方式为:[/]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处理方式。10.2乙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处理个人信息和数据,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乙方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10.3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或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返还个人信息等数据或者予以删除(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且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处理的任何个人信息和数据。上述个人信息和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乙方其他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个人信息和数据。10.4乙方处理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10.5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或其他数据安全事件的情况时,乙方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配合甲方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10.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甲方检查发现乙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个人信息和数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如果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整改或整改未达到甲方的相关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10.7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乙方应当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如因此给个人信息主体、甲方或其他人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10.8乙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若涉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内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当首先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审查。第十一条项目服务成果的权利归属11.1双方确定,乙方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11.2双方确定,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11.3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配合甲方相关知识产权的登记或申请工作。第十二条培训和指导双方确定,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12.1技术指导和培训内容:[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应能顺利保障合同目的的实现,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支持、现场服务、电子邮件支持、因特网支持和提供系统应急策略、培训等内容]。12.2地点和方式:[/]。12.3费用及支付方式:[/]。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费用总额的[60]%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当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支付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至乙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13.3乙方提供技术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因此造成逾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支付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至乙方退还款项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13.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乙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被甲方(含甲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5)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或对应的合同签署后,发现乙方存在中标无效/中选无效/成交无效或者存在应当被否决投标/否决参选/否决应答的情形;(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甲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13.5如乙方违约,除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甲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赔偿责任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13.6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未经甲方许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服务成果或申请、登记、注册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侵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承担惩罚性赔偿。乙方未经甲方许可申请、登记、注册服务成果知识产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撤回相关申请、登记、注册手续或者将相关权利人变更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主体,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手续,则每逾期[1]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费用总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7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非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其已经知晓并同意该条款,并认可该等付款安排是在甲乙双方统筹考虑后在平等协商下确定的,并不构成对乙方的单方不公平。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得将本合同用于保理、担保、融资等用途。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双方确定,甲方指定[张莹莹]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李旭光]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5.1发生不可抗力。15.2[/]。第十六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6.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6.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6.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十七条不可抗力17.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本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7.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17.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7.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第十八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8.1技术背景资料:[/]。18.2可行性论证报告:[/]。18.3技术评价报告:[/]。18.4技术标准和规范:[/]。18.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18.6其他:[/]。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和其他19.1本合同纸质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若甲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甲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19.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19.3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当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19.4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19.5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当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19.6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19.7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19.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5)[/]。19.7.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4)如采用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甲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当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19.7.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甲方: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昆仑大街69号]联系人:[张莹莹]电话:[18903262673]电子邮箱:[w9190658@chinatelecom.cn]乙方:[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衡水宝云大街118号鑫垚和平公寓10号楼136号1-2层门店]联系人:[李旭光]电话:[15632880000]电子邮箱:[80047225@qq.com]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19.8乙方保证乙方和/或其所代表的制造商(如有)、软件著作权人(如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有)等第三方接受不时修订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发布于“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甲方有权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对乙方和/或其代表的制造商(如有)、软件著作权人(如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有)等第三方进行不良行为管理和处理。19.9双方同意,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一起阅读和解释:(1)本合同正文;(2)合同附件;(3)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4)投标文件/参选文件/应答文件;(5)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性文件。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在上述文件之间出现含糊或冲突之处,就同一事项的解释,应当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先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当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本合同附件为:附件一:合同清单附件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附件三: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附件四:廉洁协议附件五:农民工用工规范附件六:用工承诺附件七:保密协议附件八:业务外包用工规范承诺函补充附页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甲方: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一合同清单:序号项目内容服务价格(元)税率税款(元)不含税价(元)1校园防霸凌服务印花税票粘贴处:(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1.申请登记人:2.登记材料:(1)(2)(3)3.合同类型:4.合同交易额:5.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经办人:年月日附件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为保障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在贵公司与本单位双方签订的《[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八中学校园安全语音识别服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履行过程中,本单位承诺如下:一、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持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相关规定”)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二、本单位参与合同履行的相关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始终具备相关规定要求的从业资格和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始终具备相关规定要求的从业资格和资质。。三、贵公司有权对本单位作业现场安全进行监督,贵公司代表有权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及作业人员必须服从贵公司代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作业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并确保作业现场安全,并承担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安全生产的全部责任。四、本单位认真贯彻相关规定的各项要求,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综合治理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作业、文明作业,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建立档案,如实记录会议和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安全和人员安全。五、在通信机房内作业,本单位应当特别重视并遵守下列要求:(1)制定确保运行设备安全措施。(2)设备开箱后,包装箱等易燃杂物应当立即搬离现场。(3)作业时,不得将导线头子遗留在设备内。每天作业结束时,应当清理作业现场。(4)作业期间确需进入通信系统,应当办理贵公司要求的手续。(5)作业期间布放线缆,需拆除竖井、巷道防火封堵物的,布放线缆完毕后,应当立即重新封堵。(6)设备安装完毕,应当经电力维护人员检查、测试无误后,方可接通电源。六、作业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安全、整洁、美观,采取措施有效保护贵公司设施、设备。(2)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贵公司正常生产秩序和通信畅通。(3)垃圾及时处理,不得就近乱堆乱倒。(4)符合卫生标准。(5)作业人员应当佩戴贵公司颁发的证明其身份的胸卡。(6)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七、本单位应当遵守下列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要求:(1)不得在作业现场溶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等易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2)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垃圾。(3)不得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4)禁止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明火,确因作业需要进行明火作业,应当经贵公司安全保卫部门书面批准。八、本单位接受贵公司有关各项安全生产、防火等规章制度的检查、督促。九、本单位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能力,提升作业人员的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并确保安全管理和安全工作的落实。本单位保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十、本单位作业人员仅在贵公司允许的作业区域、场所和设备上作业,不得超范围作业。本单位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与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无关的贵公司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要害部门)。如需进入贵公司生产机房进行作业的,本单位应当到贵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绍信,方可进入作业。十一、本单位根据作业特点,制定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和专项技术措施,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有关安全生产、防火等工作,并积极与贵公司相关安全部门紧密联系。十二、本单位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作业工具,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督促其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疲劳作业。十三、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本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贵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贵公司和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十四、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登高作业时,应当遵守高处作业中的相关规定,并先检查登高工具和保险装备,确保登高现场环境安全,避免发生摔伤事故。十五、切实落实“六防”(即防爆炸、防盗抢、防火、防破坏、防诈骗、防窃密),不发生违反作业现场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发生违法犯罪案件。本单位就作业人员的行为向贵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作业人员或他人的人身、财产事故,均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十六、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创造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如本单位违反本责任书所述的任何情形,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贵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十七、本单位承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履行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十八、本单位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同意贵公司依据供应商不良行为相关管理制度对本单位进行处理。十九、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本单位承诺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二十、本单位承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合理减少从事危险作业岗位的劳务派遣、劳务分包等灵活用工方式人员,并对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证责任,做好灵活用工人员特种作业持证、安全培训、保险购买等工作。二十一、本单位指定如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检查与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当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变更时,本单位提前三日书面通知贵公司。(1)姓名:[李旭光](2)联系方式:[15632880000]二十二、本责任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责任人(盖章):[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附件三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二、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与贵公司的合同/协议(“合同”)约定,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四、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五、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六、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个人信息或委托贵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已依法向个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法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或委托贵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七、本单位受贵公司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或本单位与贵公司共同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单位承诺按照与贵公司的合同约定处理,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上述数据,严格遵循数据处理时限。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终止,或其他贵公司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本单位承诺按照贵公司的要求对个人信息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始数据、备份数据、基于所提供的数据产生的衍生数据)予以返还或者删除,且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处理的任何上述数据。上述数据的返还或删除并不免除本单位其他义务。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单位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上述数据。本单位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贵公司要求处理个人基于其主体权利提出的请求(包括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撤回授权同意、注销账户、获取个人信息副本等)。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或知悉的贵公司和/或贵公司客户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设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信息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贵公司。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十、本单位承诺配合贵公司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等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十一、本单位承诺利用网络发送的信息以及向贵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本单位不得通过通信网络、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违反下列要求(即“九不准”及“六不许”)的信息。“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六不许”,即: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十二、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或通过网络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等活动,不从事任何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未经允许进入网络或者使用网络资源;2、未经允许对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3、未经允许对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4、制作、传播、利用网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8、其他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书面通知贵公司。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影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或网络服务质量;2、将合同履行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3、在设备、系统、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或服务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4、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5、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6、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电信”)的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中国电信运营的网络开展渗透测试;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十五、本单位承诺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十六本单位承诺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权限并事先征得贵公司同意。十七、本单位承诺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及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十九、就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并配合贵公司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二十、本单位承诺同意并配合贵公司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提供或委托处理数据的数据处理行为检查项等方面。二十一、本单位承诺按要求提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严格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二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合同承担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二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接到通信主管部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中国电信10000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二十四、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如下:姓名:[李旭光],联系方式:[15632880000]二十五、本单位承诺要求并监督参与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履行本《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对本单位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二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承诺单位(盖章):[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附件四廉洁协议甲方: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昆仑大街69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靳建勇]乙方:[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衡水宝云大街118号鑫垚和平公寓10号楼136号1-2层门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旭光]为确保甲乙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八中学校园安全语音识别服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承诺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1.2严格遵守中国电信集团廉洁自律有关规定。1.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提供的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任何财物;不在乙方报销应当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求、不接受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方便;不要求、不接受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1.4甲方工作人员应当督促并保证其亲属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任何财物;不在乙方报销应当由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1.5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乙方工作人员。1.6除甲方依据合同依法披露外,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1.7甲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或与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串通,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二条乙方承诺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2.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向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等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无偿服务;不报销应当由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不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住房、交通、婚丧嫁娶活动、工作安排或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任何形式的方便;不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谋取利益。2.3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不私下约见甲方工作人员;不到甲方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2.4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2.5除甲方依据合同约定依法披露外,不向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探听或要求其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2.6不以任何方式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或者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为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2.7除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外,乙方应当督促并保证与乙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任一行为。2.8[/]。第三条监督及责任3.1甲乙双方自觉接受监督。3.2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双方均可向甲方监察部门举报。甲方监察部门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3.3甲方监察部门有权对合同签订及履行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合同的行为。3.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视情节采取终止合同、将乙方纳入甲方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否决乙方参加甲方其他项目的投标、参选和报价等1至3年等措施。第四条其他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若使用电子印章的,经双方盖章)后与合同同时生效。若甲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甲方电子印章的本协议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甲方: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乙方:[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附件五农民工用工规范农民工用工规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给甲方带来不良影响或者造成被欠薪(农)民工上访的行为会被纳入甲方供应商不良行为体系,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涉及雇佣农民工等用工形式的,应及时向农民工等雇佣人员支付工资或劳动报酬等。因乙方与其雇佣的农民工产生纠纷而投诉到甲方或向甲方提出权利请求的,乙方应当及时处理解决,避免损失扩大,如乙方未及时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买卖/甲乙双方同意:卖方/乙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管理规则版本号:【V20250729】)”的承诺,和/或制造商授权函(如有)适用于本合同,中国电信有权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管理规则版本号:【V20250729】),对【卖方/乙方/服务方】和/或其代表的制造商(如有)、软件著作权人(如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有)进行不良行为管理和处理。]单位: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附件六用工承诺书用工承诺书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一、我公司保证依据《[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八中学校园安全语音识别服务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提供服务,我公司依合同委派的全部工作人员不因合同的履行或者其他任何原因而与中国电信建立劳动(劳务)法律关系。二、我公司保证为工作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三、我公司工作人员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或导致他人财物损坏等事故,我公司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四、我公司应依法为工作人员发放工资,如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导致中国电信声誉损失的,我公司承诺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五、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律和法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处理,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六、本承诺书经我公司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单位: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附件七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披露方: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昆仑大街69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靳建勇接受方(乙方):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衡水宝云大街118号鑫垚和平公寓10号楼136号1-2层门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旭光鉴于:1、甲、乙方双方(“双方”)正在进行[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八中学校园安全语音识别服务项目](“项目”)合作。2、甲、乙方双方对项目进行[校园防霸凌服务]等具体工作。3、在项目合作过程中,披露方已经或将要向接收方提供或披露某些秘密性、专有性或保密性信息(“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甲方合法所有或掌握。4、双方均希望对本合同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合同。第一条保密信息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披露方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等。1.2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文档、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介质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方式传递。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2.1乙方承诺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项目有关的用途。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除为执行项目目的外,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也不得利用保密信息进行新的研究或开发。乙方对本合同签订及项目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依法在中国境内存储,且不得向中国境外提供。2.2乙方承诺对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管,并对保密信息在乙方期间发生的以下事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2.2.1保密信息被盗、泄露,或者其他方式的泄露及/或毁损、灭失。2.2.2任何根据本合同有权从乙方获得保密信息的雇员(包括但不限于现有雇员及从前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等对保密信息未经授权的披露。2.3乙方承诺对保密信息按本合同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不低于对乙方保密信息的保护手段进行保密。2.4乙方承诺仅为执行项目的目的向乙方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且对保密信息的披露及利用符合甲方的利益。在乙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说明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及其应承担的义务,保证上述人员同意接受本合同条款的约束,并对上述人员的保密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乙方如发现保密信息泄露,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告知甲方。2.5项目终止后,乙方应及时将承载保密信息的介质原件及复制件全部返还甲方,最迟不得超过甲方发出交还通知之日起[三十]日。2.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2.6.1在依本合同披露之时,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乙方所有或由乙方知悉。2.6.2在依本合同披露之时,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2.6.3保密信息是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负有保密或不披露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2.6.4该保密信息是乙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披露或提供的信息中获益。2.6.5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但仅限于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前提条件。2.6.6乙方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披露保密信息)。2.7如果乙方拟以本合同第2.6.5条、第2.6.6条为依据作出披露的,应至少于实际作出披露行为前[五]个工作日通知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信息,并就披露对象和披露范围、方式等作出说明。2.8甲方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2.9如果乙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信息,则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2.10双方一致认同,对于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项目的商谈及合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关联公司的保密信息,乙方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承担责任。第三条违约责任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均构成违约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调查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第四条甲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如有放松、放弃或迟延,均不构成对甲方在本合同下任何权利的不利影响或限制。如果甲方对某一违约行为免予追究,并不构成放弃追究乙方随后或持续违约行为的权利。第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5.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甲方所在地]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他部分。第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6.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且保持长期有效。本合同签署前,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或披露的本合同范围内的保密信息也受本合同约束,此时本合同于该等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时发生效力。6.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6.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6.5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6.6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6.7甲、乙方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6.7.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5)[/]。6.7.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6.7.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甲方: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昆仑大街69号]联系人:[张莹莹]电话:[18903262673]乙方:[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衡水宝云大街118号鑫垚和平公寓10号楼136号1-2层门店]联系人:[李旭光]电话:[15632880000]电子邮箱:[80047225@qq.com]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6.8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乙方:[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年[]月[]日附件八:业务外包用工规范承诺函业务外包用工规范承诺函致:【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我方承诺:1.与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2.依法依规支付外包人员薪酬、缴交社会保险,不得欠薪欠保;3.依法制定用工管理制度,对外包人员管理做到有章可依;4.人员素质和配置满足业务外包项目要求;5.对提供给电信方的外包人员个人信息征得外包人员本人同意;6.有农民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在指定合作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通过专户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单位:[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三章【技术规范清单】项目名称内容单位数量校园防霸凌服务深度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及语音识别等前沿技术,构建起覆盖校园教学楼、宿舍楼、操场、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及重点角落的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监测网络。通过在校园关键位置部署高灵敏度、低功耗的语音采集与识别终端设备,实现对学生日常交流、活动过程中的语音信息进行实时捕捉与智能分析,通过语音识别设备自动识别求助关键词并触发报警机制。在后台小程序端进行报警感知,通知相关负责人以预防霸凌行为产生。项1第四章应答文件格式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技术应答表3、报价单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技术应答表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八中学校园安全语音识别服务项目技术应答表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功能参数/服务标准单位数量是否满足1满足/不满足2345承诺工期:XX天质保期: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XX天承诺服务期:XX天(按需)单位名称: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年 月 日注:依据第三章要求填写3、报价单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八中学校园安全语音识别服务项目报价单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不含税)总价(不含税)税率12345合计是否认可采购人商务文件:是 否单位名称: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加盖公章)年月日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第八中学校园安全语音识别服务项目二次报价单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不含税)总价(不含税)税率12345合计是否认可采购人商务文件:是 否单位名称:河北朗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年 月 日注:①依据第三章要求填写②二次报价单不放在应答文件内,供应商可准备好空白表格并按要求盖章签字,待最终报价时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填好数据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语音识别服务 校园防霸凌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