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安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2026)



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0825210200052446-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2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海卫队(北京)国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苑路32号3幢4层403室
中标金额:126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海卫队(北京)国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金苑路32号3幢4层403室
91110115078580017W
126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7.6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海卫队(北京)国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
126万元
126万元
详见附件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附件中的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宋小静、许恩江、曾德刚、李万兴、姜秀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0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附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岳老师,联系电话:62259976-80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北村83号        
联系方式:庄老师,010-62259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联系方式:梁东煜、隋志亮、黎鸿健、石宇翔,010-84046630(业务咨询); 010-84045694(发票及退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东煜、隋志亮、黎鸿健、石宇翔
电 话:  010-84046630(业务咨询); 010-84045694(发票及退保证金)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04日 16:11

评审专家名单
宋小静、许恩江、曾德刚、李万兴、姜秀杰

总中标金额
¥1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东煜

项目联系电话
010-84046630

采购单位
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北村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62259976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84046630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10-2541NF022041采购人: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交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2页(5)《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第3页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视为投标无效。2.8解密时限:解密时限为北京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开启投标人自行解密功能后30分钟。2.9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为保证开标解密顺利进行,请投标人务必远程参加并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同时确保使用制作上传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设备及自身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自行解密操作,请投标人务必于解密功能开启后及时操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北村83号联系方式:庄老师010-622599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联系方式:010-84046630(业务);010-84045694(发票及退保证金)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东煜、隋志亮、黎鸿健、石宇翔电话:010-84046630(业务);010-84045694(发票及退保证金)第4页Bc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口”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口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口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口本项目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口本项目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3.1现场考察不组织口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O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口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口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口有,具体情形:1。第5页Bc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BeijinglneonalTenderingCo.Ld条款号条目内容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1)可接受银行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等非现金方式(2)投标担保函方式(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保证金电汇账户(如采用电汇方式,应备注项目编号(2541NF022041)):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账号:10265000000524102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口有,具体情形: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评审得分最高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口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提交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84046630;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27代理费收费对象:口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按照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条款号条目内容服费务类率型中标金额(万元)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5000-100000.1%10000-1000000.05%1000000以上0.01%27代理费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商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的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商的信用记录由资格审查人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投标商不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第7页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进口产品(不适用)5.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第8页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1.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第9页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10页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正版软件5.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第11页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信息安全产品5.6.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5.7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7.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第12页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第13页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第14页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第15页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利息。1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第16页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本项目开标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17页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第18页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6.2.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第19页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20页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不适用)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适用)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缴纳凭证加盖公章。第23页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不适用)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不适用)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不接受进口产品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4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4)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15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6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25页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第26页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27页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3.2.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第28页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29页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商务部分(23)业绩20提供10个近年(2023年1月1日(含)至今)同类的安保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标的页、盖章页复印件盖公章)。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20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资料的不得分。人员资质3提供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物消防员证)的人员证书复印件,少于6人(含)不得分,在6人基础上每增加1人得0.5分,最多不超过3分。服务部分65分保安服务具体实施方案15结合本项目的安保服务特点,提交整体安保策划、安保服务管理模式、保安岗位部署及保安人员配置方案。对本项目的工作、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能够结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对需求理解透彻,方案思路明确,完整;服务及组织形式全面、工作安排合理,工作计划完整、周密,得15分;方案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情况,或阐述的内容未包括细节或措施,得11分;方案对需求理解有缺项,或阐述内容无法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方案有阐述,但明显与本项目内容不符,或不适用本项目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信息不得分。项目服务团队10服务团队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数量,人员基本信息等。人员配备数量充足合理、现场保障能力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10分;人员配备数量满足需求,现场保障能力符合要求,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情况,或阐述的内容未包括人员详细信息,得6分;人员配备数量满足采购人需求但部分要求未体现,有遗漏得2分;不满足采购人需求或未提供此项说明的得0分;培训方案10培训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时长等。针对本项目各人员培训方案及措施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有人员培训方案及措施,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情况,或阐述的内容未包括细节,得6分;人员培训方案及措施未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第30页未提供本项信息不得分。保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2保证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控制体系,风险保障体系及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等。保证控制体系、风险保障体系及相关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同时考虑投标人本项目相关的应急措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12分;质量保证控制体系、风险保障体系及相关安全保证措施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情况,或阐述的内容未包括细节或措施,得8分;质量保证控制体系、风险保障体系及相关安全保证措施有缺项,或阐述内容无法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方案有阐述,但明显与本项目内容不符,或不适用本项目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信息不得分。应急预案10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预案以及应急事件发生的工作流程等。方案内容丰富完整,科学,完全能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方案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情况,内容合理、细节待完善,或阐述的内容未包括细节或措施,得7分;方案内容有缺项,或阐述内容无法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方案有阐述,但明显与本项目内容不符,或不适用本项目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信息不得分。管理制度10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制度,对于人员的管理及要求,对工作流程的管理制度等。投标人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方案完善、科学,,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投标人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方案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情况,内容合理、可行、细节待完善,或阐述的内容未包括细节或措施,得6分;投标人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方案有缺项,或阐述内容无法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3分;未提供本项信息不得分。价格部分10分10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且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总分100分第32页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一部分服务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1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1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保安员人数:21人一、项目需求概述:根据海淀区教委关于外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招选保安人员派遣单位,本项目服务主要包括各校区大门值守、早晚师生出入校门口安全保障、各校区巡逻、中控值守、大型活动安保、消防器材检查和消防施救、灾害抢救、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共三个校区,每个校区配7名保安,其中总校区配1名队长,每个分校区配1名分队长。每个校区的保安员中应至少配有3名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物消防员证)的人员。工作内容描述:1、门卫秩序维护管理服务需求(1)来访登记服务;(2)大门口外50米秩序维护服务;(3)24小时保持有人员值守服务;(4)携物外出检查及核实服务;(5)大门和小门开启关闭服务;(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区服务。2、安全巡逻管理服务需求(1)24小时保持有人员巡查服务;(2)校园建筑环境、设施设备巡查服务;(3)人员和车辆安全管理服务。3、车辆管理服务需求(1)来访车辆登记与预约服务;(2)严禁闲杂车辆进入校区服务;(3)纠正校园违规停车和车场管理服务。4、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管理服务需求第33页(1)安全保卫方案拟定,策划和上报管理服务;(2)活动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人员清场和突发事件处置管理服务。5、保安人员基本要求:所有队员应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且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身体健康,政审合格,身高,男性不低于165CM,年龄50岁以下,其中大门形象岗必须170CM以上,年龄35以下。二、其他要求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满后,可视服务情况与中标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2、服务地点: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含所有校区)3、付款方式1、按照目前海淀教委统一的保安服务合同要求,每月末付款一次。2、鉴于本项目的资金属于财政资金,满足上述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具体付款将按财政和甲方的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相关资金的实际到账金额和时间进行办理。第34页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章节所提供的文本为合同草案,具体签订合同以双方协商为准)编号:055海淀区校园保安服务合同学校名称:保安公司名称:年月日签订时间:日第35页海淀区校园保安服务合同聘用单位(甲方)受聘单位(乙方)为加强甲方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安保服务等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保安服务内容第一条乙方保安员应按甲方要求,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24小时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门卫、巡逻、查楼、秩序维护、守护、报警巡查等),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工作,防止侵害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行第36页为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教学、工作秩序等。第二条乙方委派保安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项安保服务的内容、规程及标准以***制定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印发的《海淀教育系统保安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为准。二、聘用保安员的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委派保安员名,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四条服务地点:三、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保安服务费为元/月,保安公司发放的保安员工资为元/月。(为保证保安员素质,建议保安公司支付给保安员的月工资不低于2600元)第六条保安服务费实行后付制,付款按季度/月支付。甲方应按月/季度保安1服务费元支付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个月(不满一个月不计算违约金),甲方按保安服务费总额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七条付款形式: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保安服务费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日内,乙方将委托专人(以书面《委派函》为准)到甲方处领取支票。甲方支付乙方支票时应按规定填写好收款单位全称、帐号及数额。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派出的保安人员提供工作需要的头盔、警棍、防刺服、防割手套和盾牌等执勤设备设施,按实际要求提供办公用品。如因乙方保安人员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第九条保安员在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十一、元旦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重大活动加班工作的,由乙方自行负担保安员加班补助或安排轮休。第十条甲方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对不符合工作要求或不服从管理的保安人员予以警告或要求乙方予以调换。第十一条甲方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各岗位保安人员的数量,在与乙方协商后,可变更合同约定的保安人员数量,调整门卫、巡逻、车库、查楼等岗位的分布和保安人员的分配,并对保安服务费做相应调整。第十二条因乙方保安员的失职造成甲方师生员工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追究乙方保安员的法律责任。第十三条甲方应尊重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给予支持、配合。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等突发事件时,乙方保安员应及时采取报警或其他阻止措施并保护现场,妥善处理,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有权直接指挥、安排保安人员进行处置,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指挥,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乙方负责按时支付保安员工资,向甲方派出符合保安值勤及甲方2第37页要求的保安人员。第十六条乙方应与其依据本合同向甲方委派的保安员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自觉履行该劳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保安员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乙方保安人员如因工资、保险、工伤等原因而产生的任何劳动合同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十七条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保安员的书面基本情况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所有保安员需符合海淀教委有关保安员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安排保安员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每日上班时间不少于小时,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应服从甲方调整,乙方保安员不按时上岗或不作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乙方应对保安人员进行身份核录和心理筛查,并将核录情况和筛查结果交甲方备案,以保证保安人员身心健康,无任何传染性或精神疾病,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史。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八条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基础业务培训(包括法律、防卫、消防、交通、安全防范、技术防范等)和日常管理及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乙方应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严禁保安人员出现脱岗、酗酒、晚归、私自留宿他人等行为。如乙方保安人员发生上述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应设立公共服务热线,在服务公司与保安人员之间构建一条信息通道。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保安人员在岗或休息时发生意外事故,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九条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甲方,如因乙方保安人员失职或不作为而给甲方造成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惩处和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第二十一条保安队长严重失职或甲方认为需更换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做出相应调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保安队长。3第38页第二十二条乙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着装,统一佩戴保安标志上岗值勤。乙方全面负责保安人员的后勤管理工作,实行乙方标准制式服装统一发放制度。第二十三条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乙方保安人员因工负伤或因保安人员自身原因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补足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合格的保安人员人数。医疗期间的保安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乙方根据其相关制度负责支付。第二十四条保安员因疾病、开会、培训、学习等特殊原因临时缺岗时,乙方应合理安排补岗。第二十五条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至少应有两名保安员持有消防值机员证,一名保安员持有视频监控值机员证。五、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补充本合同。第39页第二十六条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处理。第二十七条服务期满后,可视服务情况与中标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终止前30天,双方均未提出续订合同的,甲方有权与第三方订立新的《保安服务合同》,并开展前期的岗位交接工作,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六、违约责任第二十九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第三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数额时,乙方应当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甲方有权按照缺岗人数、天数及数额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如缺岗情况累计达到3人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一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调换或补足人员,或调换后4保安人员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相应的服务费用;乙方上述违约情形累计出现次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二条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任职条件的,视为未提供相应的保安人员。甲方无须支付服务费用。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三十四条乙方应当于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日内撤离甲方,如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无需支付逾期期间的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天支付违约金。第三十五条因乙方保安人员自身原因或违法行为而给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时,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七、争议的解决第三十六条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区教委安全保卫科一份。第三十九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四十条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服务期满后,可视服务情况与中标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5第40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地址:地址: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6第41页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第42页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第43页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第44页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45页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第46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额为……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47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第48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单位名称)的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北京邮电大学附属小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海卫队(北京)国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6人,营业收入为3278.33万元,资产总额为9867.97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海卫队(北京)国际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月3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