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校园保障经费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西城区志成小学2026)
2026年校园保障经费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0225210200022259-XM001
二、项目名称:2026年校园保障经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40.7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浩泰运成(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3号楼17层1706
中标金额:140.76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浩泰运成(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宏业路9号院3号楼17层1706
91110106069563362W
140.76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5.3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浩泰运成(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
140.76万元
140.76万元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名称:2026年校园保障经费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2026年度
服务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晓峰、张喜根、王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260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评审结果显示为总平均分):85.3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志成小学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新开胡同20号
联系方式:姬老师,010-620187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楼泰康金融大厦18层1813室
联系方式:董晓菲、王光鑫,010-65909800 13124797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晓菲、王光鑫
电 话: 010-65909800 1312479752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校园保障经费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志成小学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17:1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晓峰、张喜根、王梅
总成交金额
¥140.7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如蓉
项目联系电话
010-65909800
采购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志成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新开胡同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66161427
代理机构名称
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楼泰康金融大厦18层181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5909800
附件:
附件1
(发售版)ZC-FW-257749Z 2026年校园保障经费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附件2
浩泰运成(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2026年校园保障经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FW-257749Z采购人:北京市西城区志成小学采购代理机构: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五、开启时间:2026年1月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磋商文件。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志成小学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新开胡同20号联系方式:姬老师,010-620187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楼泰康金融大厦18层1813室联系方式:010-659098001312479752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晓菲、王光鑫电话:010-6590980013124797529条款号条目内容4.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保安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如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采购标的名称或所属行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不一致,则不予认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28,000.00元;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即可进行缴纳保证金操作。1、如供应商采用汇款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不迟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使用供应商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请在汇款时注明“ZC-FW-257749Z”)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全称):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账号:1109388474107012、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进行缴纳保证金操作。如操作中出现问题,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联系技术人员。11.8.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成交供应商擅自放弃成交的;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12.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条款号条目内容17.2解密时间解密时间:15分钟20.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如前述得分仍一致的,采取磋商小组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3.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4.1.1询问询问提出形式:书面形式线下送达。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法务部;联系电话:13124797529;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楼泰康金融大厦18层1813室。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条款号条目内容25代理费■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在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发改办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缴纳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收款账号:开户名(全称):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雅宝路支行账号:329864994010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是否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响应,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正版软件4.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4.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4.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7采购需求标准4.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响应费用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自愿超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1.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1.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11.4供应商除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还需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磋商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11.5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7.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7.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1.7.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8.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8.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8.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8.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本项目解密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17.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4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5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磋商小组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磋商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签订合同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询问与质疑24.1询问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质疑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其他形式的恕不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收到书面质疑函原件的时间为接收时间。同时,供应商需将质疑函WORD版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采购代理机构,并以电话通知,以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及时答复并长期保存。24.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对质疑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4.2.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24.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4.2.6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7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程序和方法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3《资格审查要求》见下表:资格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是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供应商及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①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②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文件;③供应商所属法人/其他组织授权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授权材料;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以上3项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及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单位公章)。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1-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采购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格式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5获取磋商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磋商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是否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允许2响应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允许3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允许4报价唯一性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允许5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允许6签署、盖章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允许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允许8★号条款响应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允许9进口产品(如有)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响应产品非进口产品的;允许10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允许10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4)本项目执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7号)的规定,被列入现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作为证明材料。允许11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允许12附加条件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允许13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允许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无,按下述3.2.2-3.2.6项规定修正。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6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0.1”规定的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7报告违法行为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评审标准评审板块评审项权重分值评审标准价格部分(10分)价格得分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分值此处最后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2、3.3商务部分(14分)业绩10提供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22年12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完整、合格的证明文件得2分,最多得10分。审核依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包括合同首页、项目标的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应具备的专业能力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每提供一份合格证明材料的得2分,满分4分。审核依据: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技术部分(76分)项目理解与重难点方案10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校园保安任务和项目需求有深刻的理解,充分了解项目工作量,切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服务内容重、难点分析透彻、合理、完善:10分;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校园保安任务和项目需求理解较深刻,明白项目工作量情况,能够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服务内容重、难点分析完整合理:8分;供应商对本项目校园保安任务和项目需求理解有一定认识,能够正确理解本项目工作量,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对服务内容的重、难点分析有一定针对性:6分;供应商对本项目校园保安任务和项目需求理解不准确,无技术部分(76分)项目理解与重难点方案10法准确判断工作量,对服务内容的重、难点分析针对性不强,无法结合实际情况:4分;供应商对本项目校园保安任务和项目需求仅仅是复制采购文件相关内容,对服务内容的重、难点分析不符合实际,没有针对性:2分;未提供具体方案:0分。日常服务方案10日常服务方案详细,考虑全面,可行性强,提出的实施思路、工作分配及管理模式切合实际情况,能够结合项目特征提出量化管理标准和恰当的解决措施:10分;日常服务方案完整全面,可行性较强,提出的实施思路、工作分配及管理模式符合大部分的实际情况,能够结合项目特征提出较量化的管理标准和合理的解决措施:8分;日常服务方案比较详细,具备一定可行性,但是对于工作内容有个别缺漏,提出的实施思路、工作分配及管理模式基本满足实际情况,能够结合项目特征提出量化管理标准和较为可行的解决措施:6分;日常服务方案基本完整,针对性较弱,提出的实施思路、工作分配及管理模式满足部分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可行性:4分;日常服务方案较为粗略,完全未结合本项目特点,仅仅是复制采购文件相关内容,针对性及可行性弱:2分;未提供具体方案:0分。重大活动服务方案10注:重大活动包含开学典礼,学校各类考试,运动会,节日庆祝及社团活动等。重大活动服务方案详细,考虑全面,能够针对学校的重大活动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可行性强:10分;重大活动服务方案较全面,能够针对学校的大部分的重大活动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可行性较强:8分;重大活动服务方案基本完整,能够针对学校的大部分的重大活动提供简单的解决方案,具备一定可行性:6分;重大活动服务方案简单,仅针对学校的少部分重大活动给出解决方案,针对性较弱:4分;重大活动服务方案较为粗略,未结合本项目学校重大活动的特点,针对性及可行性弱:2分;未提供具体方案:0分。应急事件的预案及措施8针对本项目特征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理预案,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8分;针对本项目特征建立较为全面的应急处理机制,针对部分突发事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处理预案,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6分;具备基本的应急处理机制,针对部分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但针对性较弱,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4分;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粗略且无针对性,无法确认是否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2分;未提供具体方案:0分。各项管理制度及考核方案6各项管理制度完备、明确,考核方案内容详实,充分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针对性强,客观合理、可行性高:6分;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完备,考核方案内容基本齐全,能够结合部分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有一定针对性,较为合理、有一定可行性:4分;有基本的管理制度,考核方案内容有部分缺失,不能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针对性弱,合理性和可行性较弱:2分;未提供具体方案的:0分。项目人员配备与管理161、拟派保安队长(6分)(1)拟派保安队长从业经验≥3年,得3分。审核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派保安队长的简历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简历需体现其从业年限。(2)拟派保安队长为退伍军人,得3分。审核依据:①拟派保安队长的《退伍证》或《退伍证明》的复印件;②拟派保安队长在供应商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以上2项缺一不可,且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2、拟派服务团队(10分)拟派服务团队配备的人员完全满足项目需要,且人员有丰富的类似项目经验,岗位职责明晰有针对性:10分;拟派服务团队配备的人员满足项目需要,且大部分人员有丰富的类似项目经验,岗位职责明确,针对性较强:8分;拟派服务团队配备的人员基本满足项目需要,且部分人员有一定的类似项目经验,岗位职责基本明确,有一定针对性:6分;拟派服务团队配备的人员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少量人员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岗位职责不明确,针对性较弱:4分;拟派服务团队部分人员无法满足项目需要,人员类似项目经验较少,岗位职责不明确或无针对性:2分;未提供具体方案的:0分。培训方案8培训方案内容全面丰富,充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针对性强,培训力量专业,能够有效地提高保安人员业务水平:8分;培训方案内容基本全面,基本结合大部分的实际工作需要,有一定针对性,培训力量较为专业,能够提高保安人员业务水平:6分;培训方案内容较单一固定,不能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针对性较弱,培训力量专业性不足:4分;培训方案内容粗略,不能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针对性较弱:2分;未提供具体方案:0分。人员来源可靠性及稳定保障措施方案8保安人员来源丰富多样,可靠性强;能够采用多种合理的方式甄选人员,确保人员素质及技能符合岗位要求;具备有力的人员激励制度,能够有效保障保安人员的稳定性:8分;有一定的保安人员来源,具备一定的可靠性;人员甄选方式较单一,基本可以确保人员素质及技能符合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人员激励制度,保证保安人员的稳定性:6分;保安人员来源及人员甄选方式较单一,可靠性弱;人员激励制度简单,无法保证保安人员的稳定性:4分;保安人员来源及人员甄选方式内容单一,合理性及可行性弱、没有针对性,无法确保人员的可靠性及稳定性:2分;未提供具体方案的:0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为保卫校园安全,保证师生日常校园生活,北京市西城区志成小学现采购相关保安服务。二、商务要求1、服务时间:2026年度。2、服务地点:学校现一校三址和一处新建食堂厨房(赵登禹路117号)。北址(东新开胡同20号)、南址(赵登禹路58号)、西址(前半壁街48号)。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季度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三、服务内容1、协助学校做好早晚高峰校门前护送教师学生和交通疏导等工作,认真做好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和物资登记管理等工作;领导、外宾视察、客人来访或重要活动时,在值班室站立值勤;负责门前三包工作;承担接收报纸,邮件等收发任务。2、在学校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节假日及每天静校后,按门卫制度严格管理,防止外人随便入校,开启红外报警技防设施,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必要时报警。3、负责校园巡视工作,包括对人员和设备的巡查,确保人员、财产的各方面安全。夜间巡视需要重点关注校园内水、电、气、门窗等情况,并进行相关记录。4、按学校要求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等工作。5、积极配合学校应对夏季防汛、冬季扫雪铲冰、火警、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确保快速响应,有效处置。6、根据岗位职责,执行安全防范任务,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工作环境秩序正常,为学校教育教学、办公、大型活动提供安全、有序的保障。7、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包含开学典礼,学校各类考试,运动会,节日庆祝及社团活动等重大活动的安保工作。8、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学校内部以及威胁学校安全、扰乱学校办公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9、中控室值守。10、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四、人员数量及要求1、服务团队人员数量(1)服务团队人员数量不少于23人,含保安队长3人(三个校区每个校区各配1名保安队长)及每个校区每个班次配备不少于2名中控室值守人员,且中控人员具备有效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四级(含)以上】,按照学校规定进行中控室值守等服务,其中北址:不少于7名保安、南址:不少于7名保安、西址:不少于8名保安、厨房:不少于1名保安。保安人员由供应商统一管理,同时服从采购人的调度,考核及监督。供应商须确保能够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中的拟派人员向采购人提供不低于采购需求人员数量(23人)及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名录,以及全部人员的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保安员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四级(含)以上】等)。★供应商必须提供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本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12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必须包括:如获成交,我公司确保能够在3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中的拟派人员向采购人提供不低于采购需求人员数量(23人)及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名录,以及全部人员的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保安员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四级(含)以上】等。我公司承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的身份真实,均无违法犯罪记录。如成交后未按以上承诺提供人员名录以及相应的身份证和相关证件,我公司自愿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拒绝与我公司签署合同,并向财政部门举报我公司提供虚假承诺谋取成交的行为。特别说明:本项目响应《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供应商如在响应文件中按上文要求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则视为已满足本项目关于“确保能够在3个工作日内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中的拟派人员向采购人提供不低于采购需求人员数量(23人)及岗位职责要求的人员名录,以及全部人员的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保安员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四级(含)以上】等。我公司承诺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所有人员的身份真实,均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实质性要求。本条为非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可针对本项目需求内容,结合目前人员情况,在响应文件中编制拟派人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花名册包括拟派人员姓名、性别、拟任岗位、年龄及身份证号码、专业、学历证书等、相关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花名册包含人员姓名,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等信息,人员的岗位职责明晰有针对性。(3)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制定具体的人员岗位服务方案,派驻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需更换,应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2、具体岗位要求(1)全部服务团队人员工作时间均参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岗位保证不出现无人值守的情况。(2)保安队长岗:负责管理其他保安人员,统筹调配保安人员,对保安人员进行日常培训,与采购人对接保安各项管理事务,定期向采购人汇报相关工作。(3)门卫岗:24小时值班制度,学生在校期间每个校区保证双人双岗,严格按照学校制度对人员、车辆、物资进出进行管理;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维护责任区域秩序,与各岗位互通信息;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和门前三包;完成保卫处交办的其他事项。(4)校园巡逻岗:针对学校各地方进行定时巡逻,巡逻结束后做好巡逻记录。巡逻时每个楼宇必须巡视到位,重点巡查楼宇内消防隐患,发现消防隐患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上报学校老师。善于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置各种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5)中控值机岗:全天候无间断监控消防中控室内各类消防设施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岗位人员需严格核查消防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画面、应急联动设备等实时数据,确保设备功能正常、信号传输稳定,发现设备故障、误报或异常信号时立即上报并跟进处理。3、服务团队人员要求(1)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所有保安人员须经系统业务技能培训,具有相关保安员证,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全部保安人员均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以退伍军人为佳,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类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无犯罪记录。服装整洁合体、站姿端正、精神饱满,不得留长发、染彩发、留大鬓角、蓄胡须,不挂饰品。①保安队长: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年龄22-35岁,身高170cm以上,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受过专门的警卫或保卫业务培训,了解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基本的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有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能组织保安队员的学习、培训、训练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②保安人员:年龄18-45岁,身高165cm以上,具有丰富的保安相关经验。③服务团队人员如为退伍军人或党员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2)保安人员执行勤务时,应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3)保安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在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保护师生及校园安全。(4)保安人员应遵守和执行《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GA/T594-2006);《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令第112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等保安行业制度及学校有关制度。(5)保安人员工作过程中应做到:按时签到并形成到岗情况签到表。认真履职尽责,装备齐全、容貌端庄、姿态端正、精神集中,职责清楚、遵守制度严格查验,无错放、无漏查,不睡觉、不脱岗、不抽烟、不沾酒、不聊天、不玩电子设备、不干私活会客,不做与岗位无关之事等,登记清楚,岗位秩序良好,保持门卫室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6)领导、外宾视察、客人来访或重要活动时,在值班室站立值勤。保安人员做到服装整齐,站姿良好,精神饱满,注意礼节(保安人员要敬礼)。(7)供应商自行准备保安人员的服装并负责保安人员餐食;采购人为保安人员提供住宿并提供项目所需执勤装备。(8)供应商应确保人员的安全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满足项目的服务要求。(9)供应商所有团队成员在正式上岗前,必须通过采购人的面试并获得采购人认可,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五、供应商要求1、供应商应与保安人员之间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安员的工资、相关加班费、带薪年假、社保等福利待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于派驻工作期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与采购人无关。2、供应商应具备各种管理制度及相应考核办法,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岗前教育、岗位培训学习、岗位技能训练,加强管理制度、安全制度、消防制度等的建设及落实。如因供应商原因或保安人员的职务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3、采购人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供应商应及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调换不合格的保安人员。4、服务期间,供应商需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安全隐患,并向采购人提出相应改进意见。5、供应商具有丰富的类似项目经验,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6、供应商具备规范化的企业管理体系,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如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7、供应商需对本项目的需求有全面深入透彻的理解,并能准确分析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详细阐述其对项目的理解以及针对重难点问题所制定的处理方案。8、供应商可针对本项目学校的具体情况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日常服务方案、重大活动服务方案、应急事件的预案及措施等,保证服务期间能够为校园师生提供优质的安保服务。9、供应商需定期对保安人员开展针对各类紧急情况处理方法的培训,定期组织相关演练。10、为了确保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专业技能能够满足岗位的要求,供应商可采取多元化的人员招聘管理策略,确保保安人员来源广泛,招募途径安全可靠,供应商需具备有力的人员激励制度,能够有效保障保安人员的稳定性,降低人员流失率;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来源可靠性及稳定保障措施方案。11、校园安全作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对于维护学校的日常运营及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为此,希望供应商能够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提供针对性的服务方案及应急预案。同时,需要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对校园保安服务进行深度剖析与创新思考,提出科学合理的预防策略与应对措施,力求从源头上遏制安全隐患,减少乃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学习环境,共同守护校园的安全与和谐。六、其他要求1、采购人检查、监督供应商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要求供应商采纳采购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并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2、如果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表示不满,采购人将向供应商反馈具体意见,并提出整改意见。供应商在收到反馈后,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纠正、预防及持续改进。若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未能实施有效改进,采购人有权延付相应部分的保安服务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直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因供应商管理不善等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供应商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或延迟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并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经最终确认责任归属于供应商的,采购人有权在发出书面通知后,单方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责任。4、如因保安人员离职、探亲假或事假而出现缺编的现象,供应商应在3日内将人员补齐,且缺编人员不得超过3人。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保安服务合同甲方(聘请单位):北京市西城区志成小学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服务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为加强甲方的安全保卫,乙方受甲方聘请向甲方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保安服务合同。一、名词术语1、协管服务:指依照合同规定,通过实施防护、巡逻、监控(如适用)等手段,为顾客提供人身和财产等安全防范服务的行为。2、突发事件:指在服务的过程中,所防护的目标发生抢劫、盗窃、凶杀、爆炸、火灾、车祸、顾客急病或工伤等突发性犯罪案件和灾害事故。二、服务项目、范围及要求1、服务内容:甲方聘用乙方安保服务人员,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甲方的安全和秩序。包括但不限于门岗实行24小时服务,保安员根据门卫岗位职责要求,做好出入口周边环境的安全巡逻;保安员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核查和信息登记,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车辆进入学校出入口发生人员聚集时,保安员应提高警惕,主动巡视、疏导。保安员对校内进行巡逻、守护、巡查、防火等安保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甲方的采购需求以及乙方服务方案为准。2、服务范围:北京市西城区志成小学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街道前半壁街48号志成小学(西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街道东新开胡同20号志成小学(北址);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58号(南址);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117号新建食堂厨房。3、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务应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编号为:GA/T594-2006)、《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GA/T594-2006)、《保安服务规范中小学幼儿园》(DB11/T730-2024)及******有关保安服务的操作规程和服务质量标准。三、服务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四、服务人数及岗位要求1、服务期限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安保人员23名,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含保安队长3人(三个校区每个校区各配1名保安队长),其中北址:7名保安、南址:7名保安、西址:8名保安、厨房:1名保安。保安人员由乙方统一管理,同时服从甲方的调度、考核及监督。保安服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乙方保安人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甲方采购需求。五、保安人员任职要求1、乙方所有保安人员须经系统业务技能培训,具有相关保安员证,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2、乙方全部保安人员均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以退伍军人为佳,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类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无犯罪记录;乙方保安人员服务期间应服装整洁合体、站姿端正、精神饱满,不得留长发、染彩发、留大鬓角、蓄胡须,不挂饰品;3、乙方保安队长应具有3年以上从业经验,年龄22-35岁,身高170cm以上,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受过专门的警卫或保卫业务培训,了解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基本的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有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能组织保安队员的学习、培训、训练等,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4、乙方其他保安人员年龄均应在18-45岁,身高165cm以上,具有丰富的保安相关经验;4、乙方保安人员执行勤务时,应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5、乙方保安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在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保护师生及校园安全;6、乙方保安人员应遵守和执行《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GA/T594-2006);《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令第112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等保安行业制度及甲方有关制度;7、乙方保安人员工作过程中应做到:按时签到并形成到岗情况签到表。认真履职尽责,装备齐全、容貌端庄、姿态端正、精神集中,职责清楚、遵守制度严格查验,无错放、无漏查,不睡觉、不脱岗、不抽烟、不沾酒、不聊天、不玩电子设备、不干私活会客,不做与岗位无关之事等,登记清楚,岗位秩序良好,保持门卫室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8、领导、外宾视察、客人来访或重要活动时,乙方保安人员应在值班室站立值勤;乙方保安人员做到服装整齐,站姿良好,精神饱满,注意礼节(保安人员要敬礼);9、乙方应自行准备保安人员的服装并负责保安人员餐食;10、乙方应自行为保安人员提供住宿并提供项目所需执勤装备;11、乙方应确保人员的安全可靠性和稳定性,以满足甲方的服务要求;12、乙方所有保安人员在正式上岗前,必须获得甲方认可,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13、如因保安人员离职、探亲假或事假而出现缺岗的现象,乙方应在3日内将人员补齐,且缺岗人员不得超过3人。六、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负责建立安全保卫制度,明确乙方保安人员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督促所属工作人员支持配合保安人员工作,并指定具体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对保安工作进行管理、协调、考核、考勤。2、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服务行为要求乙方改正;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并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3、甲方有权调整不能胜任甲方工作需要的保安人员。4、甲方负责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但不负责提供保安人员的午餐及住宿。5、保安人员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6、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与本合同无关以及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活动。七、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负责在合同生效之日起,选派合格保安人员到甲方从事保安服务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调换保安人员。2、乙方保安人员要按本合同约定及乙方编制的《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服务规范向甲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督促保安人员遵守甲方安全保卫制度,并认真履行职责。3、乙方应定期到甲方检查保安工作,对保安服务过程进行管理,对不合格服务进行纠正,并提出优化管理方案,协助甲方完善防范措施;乙方应定期对保安人员开展针对各类紧急情况处理方法的培训,定期组织相关演练。4、乙方应具备各种管理制度及相应考核办法,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岗前教育、岗位培训学习、岗位技能训练,加强管理制度、安全制度、消防制度等的建设及落实。如因乙方原因或保安人员的职务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5、甲方有权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换不合格的保安人员。6、服务期间,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汇报安全隐患,并向甲方提出相应改进意见。7、乙方如需更换保安人员,要事先与甲方协商,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换。8、乙方应与保安人员之间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安员的工资、相关加班费、带薪年假、社保等福利待遇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于派驻工作期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9、乙方应对其保安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其保安服务人员在提供安保服务过程中人身受损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10、乙方负责按规定发放保安人员的服装、标志及有关证件,并负责提供保安人员的食宿。11、乙方保安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乙方应严肃处理,严重的乙方应追究保安人员刑事责任。12、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和义务1、对保安人员实行双重领导,日常管理工作以甲方为主。甲、乙双方根据任务需要协商部署保卫力量,共同管理好保安人员的学习、教育、工作、生活。2、保安人员因工作致伤、致残、死亡,应由乙方依法向社会保障部门以及保险公司申请相关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可视情况予以协助,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3、除乙方派驻甲方保安人员和甲方值班人员外,其它人不得留宿。九、服务费和付款方式1、保安服务费总额元(大写人民币:元整)。2、付款方式:保安服务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乙方保安服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甲方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前、6月30日前、9月30日前、12月31日前支付保安服务费,第四季度付款时间可根据当年财政资金支付年度截止时间适当调整。3、付款方式:①转账(√)②支票()③汇款()。4、乙方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6、因财政资金未到位导致的付款迟延,不视为甲方违约。十、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不满乙方服务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自甲方通知整改之日起,乙方逾期整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保安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完成整改超过【3】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2、乙方保安服务人员有失职、渎职情况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更换要求后三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换保安服务人员,若迟延更换的,每迟延一日,应按保安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更换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因乙方保安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导致甲方学生、教师或其他人员人身、财产受损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应按照保安服务费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甲方损失包括甲方对第三方承担的赔偿等。4、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不得不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权利的,违约方还应当承担守约方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5、上述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向乙方支付的保安服务费中予以扣除。十一、安全生产责任1、乙方应定期对安保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并为安保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保人员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流程。2、乙方应与安保人员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岗位责任制。保障安保人员严格遵守消防法规,保证用火用电安全,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十二、合同变更、终止、解除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因甲方或乙方单方面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函告对方,在取得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2、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动终止。(1)服务期限内,乙方出现两次以上(包括两次)第十条第3款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甲方逾期两个月未能付清乙方保安服务费的,因财政资金未到位导致的付款迟延除外;(3)因国家、省、市政策影响和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十三、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交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决。十四、其它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2、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认乙方为甲方保安服务方,双方确认,甲方采购需求以及乙方响应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均自签订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以下无正文)附件一:甲方采购需求附件二:服务方案附件三:保安服务人员名单……甲方:,乙方:(盖章)(盖章)代表人:,代表人: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西城区志成小学)的(2026年校园保障经费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保安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浩泰运成(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78人,营业收入为4225.89万元,资产总额为7493.09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浩泰运成(北京)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31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园保障经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