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会议定点服务饭店中标结果公示(苏州市财政局2026)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K2024-0705
二、项目名称: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
三、入围信息

详见附件“入围供应商名单”中“2025年第四季度入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
服务范围: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服务时间:从入围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框架协议期限暂定2年,如协议期内,政策变化或另有规定的,按最新政策进行调整。
服务标准:详见征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丽娟、田坤、金香、王丽霞、何威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采购包10
单位名称:苏州市财政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
联系人:金香
联系电话:0512-6861667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话:0512-69820255

十、附件
1.征集文件
2.入围供应商名单

入围供应商名单.xlsx

JSZC-320500-JZCG-K2024-0705征集文件.doc

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2025年第四季度入围)

分包号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付费标准(元/人.天)
供应商地址
联系方式

采购包4
1
太仓泽悠酒店有限公司金茂隐逸玫瑰庄园分公司
一类会议
700
元/人.天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玫瑰路1号
太仓金茂隐逸玫瑰庄园酒店
0512-82779999

二类会议
60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00
元/人.天

采购包5
1
苏州园隐叶山岛管理有限公司
一类会议
760
元/人.天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叶山路8号
庞洁
0512-66310888

二类会议
65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50
元/人.天

采购包6
1
苏州市相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云启一方酒店分公司
一类会议
760
元/人.天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采莲路1090号
张婷
0512-66101234

二类会议
65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50
元/人.天

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2025年第三季度入围)

分包号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付费标准(元/人.天)
供应商地址
联系方式

采购包2
1
苏州宏星华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一类会议
650
元/人.天
苏州工业园区星都街72号一层部分、二层部分、二十二层至三十一层
苏州宏星华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0512-62890888

二类会议
56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00
元/人.天

2
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尼盛爱舍欧轩酒店
一类会议
760
元/人.天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惠路160号1-16层
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尼盛爱舍欧轩酒店
51262538888

二类会议
65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50
元/人.天

3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酒店有限公司凯宾斯基酒店管理分公司
一类会议
760
元/人.天
苏州工业园区国宾路1号
曹小静
0512-62897888

二类会议
65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50
元/人.天

采购包5
1
无锡市健信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酒店管理分公司
一类会议
760
元/人.天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阳光天地商业广场1幢101室
王克群
51281880000

二类会议
65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50
元/人.天

采购包7
1
昆山德致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一类会议
760
元/人.天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森林路18号金色森林花园82号楼26室、91室、92室
顾园
51281866777

二类会议
65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50
元/人.天

采购包9
1
苏高新锦棠酒店管理(苏州)有限公司翠湖雅居酒店分公司
一类会议
550
元/人.天
苏州高新区北太湖大道800号
吴京
0512-80201988

二类会议
55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50
元/人.天

2
苏高新锦棠酒店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棠麓酒店分公司
一类会议
550
元/人.天
苏州高新区昆仑山路650号
范琛
0512-83608666

二类会议
55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50
元/人.天

采购包10
1
苏州南半园科创服务有限公司
一类会议
760
元/人.天
大石头巷25号
苏州南半园科创服务有限公司
0512-82255888

二类会议
65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50
元/人.天

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2025年第二季度入围)

分包号
序号
入围供应商名称
付费标准(元/人.天)
地址
联系方式

采购包2
1
北京人大文化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一类会议
760
元/人.天
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58号4号楼
戴丽琴
0512-62601999

二类会议
65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50
元/人.天

采购包3
1
张家港双山宾馆有限公司
一类会议
760
元/人.天
张家港金港镇双山岛
高雷
0512-58303030

二类会议
65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50
元/人.天

采购包7
1
昆山市金千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一类会议
760
元/人.天
昆山市千灯镇南浦东路1111号(千灯生态园)
昆山市金千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65210699

二类会议
65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50
元/人.天

采购包8
1
常熟市昆承湖雅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一类会议
730
元/人.天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莫城街道商城南路2号
常熟市昆承湖雅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82365555

二类会议
63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30
元/人.天

采购包10
1
苏州广大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茉莉花酒店
一类会议
760
元/人.天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阊胥路345号
吴难
051265588888

二类会议
65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50
元/人.天

2
苏州纱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一类会议
650
元/人.天
姑苏区石路29号14-20层
苏州纱堂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65580101

二类会议
56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00
元/人.天

3
苏州尚沃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一类会议
640
元/人.天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1585号
苏州尚沃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69161666

二类会议
630
元/人.天

三类会议
550
元/人.天

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2025年第一季度入围)

分包号
序号
入围供应商名称
付费标准(元/人.天)
地址
联系方式

采购包10
1
苏州市东吴饭店有限公司
一类会议
650
元/人.天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吴衙场24号
濮欣琪
0512-65193681
15506242659

二类会议
550

三类会议
490

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2024年12月入围)

分包号
序号
入围供应商名称
付费标准(元/人.天)
地址
联系方式

一类会议
二类会议
三类会议
总协调人
联系电话

采购包1
1
苏州市吴江东太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760
620
550
太湖新城迎宾大道588号
董智毓
0512-63982666

2
苏州东恒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吴江东恒盛国际大酒店分公司
710
620
520
松陵镇文苑88号
潘美芬
0512-63928888

3
苏州盛虹酒店有限公司吴江盛虹万丽酒店
760
650
550
盛泽镇哈密路199号
苏州盛虹酒店有限公司吴江盛虹万丽酒店
051263037888

4
江苏吴江苏州湾恒力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开平路4088号
江苏吴江苏州湾恒力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0512-88987777

5
敏华家具总部(吴江)有限公司酒店管理分公司
600
530
460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运东大道199号
张晓峰
05128687888

6
江苏吴江苏州湾大酒店有限公司艾美酒店分公司
760
650
550
松陵镇迎宾大道518号
钱映帆
0512-87808888

7
苏州宏泰酒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60
650
550
黎里镇芦墟芦莘大道888号
段帅
0512-63260777

8
苏州恒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吴江区开平路2777号
苏州恒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88817777

9
苏州市黎花建国酒店有限公司
680
630
550
黎里镇人民东路39号
张宏珍
0512-63001777

10
苏州吴江同里湖旅游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
700
600
500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同里镇环湖西路88号
张红艳
0512-63330888

11
苏州市吴江宾馆有限公司
750
640
550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155号
陈强
0512-63420888

12
吴江松陵饭店有限公司
350
330
300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中山北路11号
吴江松陵饭店有限公司
0512-63472888

13
江苏清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吴江分公司
700
600
500
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988号华邦商务广场1幢
王建宾
0512-63193999

14
苏州同里湖大饭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崇本路8号
刘丽侠
051282872000

采购包2
1
苏州现代传媒广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希尔顿酒店
760
650
550
苏州大道东275号
钱璇
051262928888

2
苏州君风投资有限公司
750
650
550
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3号
田松阳
051262816666

3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酒店有限公司阳澄湖澜廷酒店
550
550
550
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慈云路168号
包剑伟
0512-62988888

4
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尼盛万丽酒店
760
650
550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29号
苏州尼盛大酒店有限公司尼盛万丽酒店
051267618888

5
苏州工业园区湖畔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启月街299号
苏州工业园区湖畔酒店有限公司
0512-69568888

6
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苏州福朋酒店
760
650
550
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8号
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苏州福朋酒店
0512-67997999

7
苏州豪城建屋置业有限公司千琇悦酒店
760
650
550
钟园路788号丰隆城市生活广场4幢
苏州豪城建屋置业有限公司千琇悦酒店
051262958888

8
苏州文博诺富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688号
苏州文博诺富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62882800

采购包3
1
张家港市沙洲湖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张家港市杨舍镇一干河东路333号、335号
王碧玉
051258987888

2
张家港市酒店管理集团金水源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10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29号
张家港市酒店管理集团金水源酒店有限公司
0512-58815588

3
张家港市暨阳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杨舍镇港城大道东侧、南二环路北侧(暨阳湖大酒店)1室
张家港市暨阳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0512-58118118

4
江苏永联小镇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东街15号
卢奇
0512-35001388

5
张家港市馨苑饭店有限公司
750
640
550
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安南路279号
张家港市馨苑饭店有限公司
0512-58818888

6
张家港华芳新城酒店有限公司
640
600
530
塘桥镇南京路318号
张家港华芳新城酒店有限公司
0512-58811818

7
张家港市沙洲宾馆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张家港市暨阳中路220号
张家港市沙洲宾馆有限公司
0512-58810888

8
张家港中油泰富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750
630
550
杨舍镇华昌南路9号
张家港中油泰富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0512-58819006

9
张家港华芳金陵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杨舍镇长安中路388号
张晓波
0512-58811914

10
张家港金凤凰温泉渡假管理有限公司
500
400
350
凤凰镇金谷路1号
张家港金凤凰温泉渡假管理有限公司
051256928888

11
张家港中联置业有限公司中联粤海国际酒店
760
650
550
杨舍镇沙洲西路235号
张家港中联置业有限公司中联粤海国际酒店
0512-35006868

12
江苏众宇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700
600
500
苏州市张家港市塘桥镇滨河生活广场综合楼幢M101
江苏众宇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0512-58696999

13
张家港市鹿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西暨阳西路北
王晓艳
0512-56303031

14
张家港市江南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金港街道长江中路132号
皋蓉娣
0512-58812518

15
张家港市金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半岛酒店
760
650
550
杨舍镇东苑路98号
季美娟
051258997301

16
张家港汇金置业有限公司万豪酒店
760
650
550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22号
办公室文员
0512-58578888

17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
730
620
540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42号
王军
0512-58817666

18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快捷酒店
730
620
540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42号
许琳
0512-58817665

采购包4
1
太仓市旅发润溪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太仓市沙溪镇昭衍路1号17幢酒店
太仓市旅发润溪酒店有限公司
0512-53981999

2
苏州文汇商务中心有限公司兰德莱茵大酒店
560
540
380
经济开发区北京东路77号11幢
张春花
0512-53770770

3
太仓市凯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华旭假日酒店
760
650
550
太仓市城厢镇新华西路9号
闵强
0512-53107777

4
太仓市弘信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太仓市城厢镇上海东路89号。
太仓市弘信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0512-53580000

5
悦洲(太仓)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
760
650
550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城厢镇南郊复游城路8号
陈海燕
052181598888

6
苏州太仓华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铂尔曼酒店
760
650
550
太仓市城厢镇南郊书院路188号
查灶祥
051256698888

7
太仓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700
600
500
太仓市城厢镇人民北路11号
徐莉莉
0512-53531888

8
太仓珀丽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江苏省太仓市上海东路106号
张桂幸
051233067777

9
娄城高新玛丽蒂姆太仓管理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太仓市科教新城海运堤路86号,88号
娄城高新玛丽蒂姆太仓管理有限公司
0512-56667777

10
太仓郑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650
560
480
江苏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北环路18号
张林
0512-82776992

11
苏州太仓宝龙大酒店有限公司太仓宝龙福朋酒店
760
650
550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上海东路288号
太仓宝龙福朋喜来登酒店
051282011111

12
太仓锦星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660
550
410
太仓市上海东路90号
太仓锦星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0512-53576666

13
太仓途易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科教新城凤洲路35号
太仓途易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82778888

14
太仓市金太仓培训服务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科教新城子冈路6号
太仓市金太仓培训服务有限公司
0512-53989800

15
太仓市娄东宾馆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太仓市城厢镇县府街6号
太仓市娄东宾馆有限公司
0512-53712222

16
太仓珀丽上品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太仓市科教新城子冈路29号
潘晓磊
051253985678

采购包5
1
江苏吴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黄金水岸大酒店
760
650
550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环太湖大道5888号黄金水岸大酒店
李海峰
051266567188

2
苏州宝带桥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市吴中区太湖东路1号
马丽君
0512-65686666

3
苏州尚融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菱湖渚路888号
苏州尚融酒店有限公司
021580201919

4
苏州罗浮酒店有限公司
650
590
540
苏州市吴中区穹窿山风景区金鸡山路2号
苏州罗浮酒店有限公司
0512-66932999

5
苏州澹台湖大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太湖东路299号
杨亚洲
0512-66358888

6
苏州市东山雕花楼宾馆有限公司
500
450
400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紫金路58号
苏州市东山雕花楼宾馆有限公司
0512-66871102

7
苏州雅杰大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石湖东路77号酒店
张杨冉
0512-69217777

8
苏州东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760
650
550
东山镇启园路46号
苏州东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051266281888

9
上海烟草集团苏州中华园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700
580
500
木渎镇金山南路198号
孙悦
0512-66256666

10
苏州太美精品酒店有限公司苏州太美逸郡酒店
760
650
550
marcom@gloriahotels.com
苏州太美精品酒店有限公司苏州太美逸郡酒店
0512-65656666

11
苏州微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太美香谷里酒店
760
650
550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3003号
苏州微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太美香谷里酒店
0512-83988666

12
苏州太湖尚怡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市吴中区太湖度假区孙武路2013号
苏州太湖尚怡酒店有限公司
051266236666

13
苏州太湖山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太湖万豪酒店
760
650
550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墅里路6号
黄永年
0512-65696666

14
苏州香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环太湖大道烟波路1号
苏州香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051268796666

15
苏州市吴中苏州湾大酒店有限公司雅盛酒店
760
650
550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友翔路99号3号楼
苏州市吴中苏州湾大酒店有限公司雅盛酒店
0512-66025888

16
苏州合景领峰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景万怡酒店分公司
760
650
550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金枫路264号
丁修资
051265286666

17
江苏瑞颐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凯莎精品酒店
600
500
400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190号
江苏瑞颐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凯莎精品酒店
0512-66559988

18
苏州苏苑饭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130号
季明宸
0512-66018888

19
苏州卓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怡景太湖高尔夫酒店
750
630
550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墅里路2号
赵嘉喜
0512-66217777

20
苏州吴中白金汉爵大酒店有限公司
700
600
500
迎春南路97号
苏州吴中白金汉爵大酒店有限公司
0512-66937123

21
苏州市吴中苏州湾大酒店有限公司希尔顿逸林酒店
760
650
550
苏州市吴中区君益路99号4号楼
秦超
0512-66580000

22
江苏吴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环秀晓筑养生度假村
760
650
550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旺街58号
汪雪媛
051266301188

23
苏州市吴中区华龙饭店
690
590
520
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156号
苏州市吴中区华龙饭店
0512-65680617

24
苏州尚佳酒店有限公司吴中福朋喜来登酒店
730
630
530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东路147号
徐金芳
0512-66196666

25
海关总署苏州外事教育培训基地 (上海海关学院苏州分校)
750
630
550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度假区舟山路58号
吴文凯
0512-66083007

26
苏州天平大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金山路168号
赵旭
0512-66268888

27
苏州思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涵园假日酒店
760
650
550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石公路9号
王葭苇
051266588055

28
苏州石湖金陵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南溪江路88号
徐萍
0512-65877777

采购包6
1
苏州相城区活力岛金海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相城区元和街道东活力岛1号
苏州相城区活力岛金海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62857888

2
苏州高铁金科大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南天成路67号
苏州高铁金科大酒店有限公司
0512-69378888

3
苏州市悦季澜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00
600
500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盛泽荡路8号
苏州市悦季澜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66839888

4
苏州费拉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640
610
540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织锦路158号
苏州费拉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68860888

5
苏州市悦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00
600
500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金砖路666号
苏州市悦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66331888

6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邻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660
550
500
苏州市漕湖街道环漕湖北路15号
谷安杰
0512-67598888

7
苏州环秀湖诺富特酒店有限公司
700
600
500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裕路45号
苏州环秀湖诺富特酒店有限公司
0512-83917777

8
苏州市相城区辅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500
400
350
相城区人民路4555号繁花商业中心3幢
苏州市相城区辅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81883999

9
苏州白金汉爵大酒店有限公司
680
600
500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1111号
苏州白金汉爵大酒店有限公司
0512-66837188

10
苏州木莲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00
600
538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南天成路66号万汇广场
苏州木莲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69571188

11
苏州市国际会议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市相城区相融路699号
张均
0512-65928888

12
苏州市相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水一方大酒店
640
630
550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阳澄湖中路尊园路1号
邱家华
0512-66183888

13
苏州大成商务有限公司中惠铂尔曼酒店
760
650
550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88号
苏州大成商务有限公司中惠铂尔曼酒店
051266998888

14
苏州阳澄湖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680
580
450
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湖港路1号
苏州阳澄湖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66739888

15
苏州斐利酒店有限公司
480
440
380
元和街道润元路南、润南巷西
苏州斐利酒店有限公司
0512-65799888

16
苏州市珀丽春申湖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720
620
540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28号
徐金辉
0512-66838867

17
苏州悦湖酒店有限公司
700
600
500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御亭路888号
苏州悦湖酒店有限公司
051266111888

18
苏州璞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570
520
460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澄阳路2688号
周青
051280780889

19
苏州冯梦龙培训有限公司
380
380
340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冯梦龙新巷路1号
姜海峰
0512-68838999

20
苏州赞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610
530
470
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2599号
苏州赞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65999109

采购包7
1
昆山金泰兴酒店有限公司
700
600
520
开发区前进东路389号1号房1室
昆山金泰兴酒店有限公司
051255388888

2
昆山市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威尼斯假日酒店
660
600
500
巴城镇民权路18-3号
昆山市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威尼斯假日酒店
0512-57016655

3
昆山隆祺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00
600
500
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767号101室 102室
昆山隆祺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36655555

4
昆山阳澄湖滨商务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昆山市马鞍山西路3668号
唐理
051257800888

5
昆山康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酒店管理分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市昆山市周庄镇全旺路88号
吴逊
0512-55118888

6
昆山时代培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750
630
550
昆山市玉山镇博士路105号
高建良
0512-57036888

7
昆山马穆拉卡酒店有限公司
730
630
540
前进中路387号
昆山马穆拉卡酒店有限公司
0512-57885788

8
昆山周庄水之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580
530
450
周庄镇大桥路497号
昆山周庄水之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57057166

9
昆山昆体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400
360
300
昆山市前进西路1800号
昆山昆体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0512-57160823

10
昆山市强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476
452
412
玉山镇震川西路359号
昆山市强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57037779

11
昆山市新大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700
600
500
昆山市玉山镇城北萧林路197号
昆山市新大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051257162011

12
昆山一醉皇冠夏驾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东路333号
昆山一醉皇冠夏驾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57128666

13
昆山市创投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740
640
540
昆山市玉山镇登云路258号B幢
周贾琪
0512-57120666

14
昆山裕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560
560
440
昆山市周庄镇崇远路333号1号楼4楼125号
昆山裕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000-1231231

15
昆山皇冠国际会展酒店有限公司
750
650
550
昆山市玉山镇前进西路1277号
昆山皇冠国际会展酒店有限公司
0512-83666666

16
昆山金鹰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鹰尚美酒店
700
600
520
昆山开发区珠江中路199号8号楼
昆山金鹰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鹰尚美酒店
0512-36628888

17
昆山华利大酒店有限公司
430
410
390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前进中路237号
昆山华利大酒店有限公司
0512-57001888

18
昆山招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皇冠假日分公司
760
650
550
昆山市玉山镇紫竹路699号
昆山招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皇冠假日分公司
051255556999

19
昆山嘉农华美达广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700
600
520
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文峰路28号
郭林
051255109999

20
昆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760
650
550
昆山市人民北路99号
沈毅
0512-57888668

21
昆山中茵世贸广场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昆山市玉山镇中山路287号
昆山中茵世贸广场酒店有限公司
051257119999

22
昆山凯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00
620
500
昆山市玉山镇虹祺路221号D1(1F-6F)
徐杨
0512-57015588

采购包8
1
江苏常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常熟蒋巷宾馆
650
550
450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支塘镇蒋巷村
江苏常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常熟蒋巷宾馆
0512-52588711

2
常熟中江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帝晶酒店分公司
600
500
420
江苏省常熟市开元大道6号
沈可伟
051252729999

3
常熟昆承日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羿家路18号
常熟昆承日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52201888

4
常熟市虞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464
444
374
常熟市海虞南路64号
常熟市虞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051252105190

5
常熟阅山轩假日休闲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760
650
550
常熟市虞山林场鹤顶上88号
陈志涛
0512-52029188

6
常熟裕坤丽呈华廷酒店(常熟裕坤国贸酒店有限公司)
720
600
540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珠江路176号
陆顺茂
0512-52988888

7
常熟京国大酒店有限公司理文铂尔曼酒店
730
630
540
江苏省常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望江大道9号
常熟京国大酒店有限公司理文铂尔曼酒店
0512-52939999

8
常熟市金海华丽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700
600
500
常熟市西门大街73号
常熟市金海华丽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051252188888

9
常熟市王四酒家有限责任公司
430
400
300
常熟市虞山北路兴福街358号
常熟市王四酒家有限责任公司
0512-52846675

10
常熟市梅园宾馆有限公司
360
320
260
虞山北路137号
顾丽娟
0512-52858900

11
常熟芦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30
630
550
常熟市沙家浜镇芦苇荡路117号
詹海翔
0512-52252588

12
常熟龙腾置业管理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
760
650
550
常熟市琴川街道富春江西路88路
常熟龙腾置业管理有限公司酒店分公司
051252066666

13
常熟芦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50
630
540
常熟市沙家浜镇芦苇荡路288号
许斌
0512-52032000

14
创威(常熟)置业有限公司康博国际大酒店
760
650
550
常熟市东南街道东南大道1号4幢(1层至4层,17层至38层)
创威(常熟)置业有限公司康博国际大酒店
051252051234

15
常熟森林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480
400
350
虞山北路79号
马超
0512-52102098

16
常熟国际饭店有限公司
750
630
550
常熟市黄河路288号
常熟国际饭店有限公司
0512-52101888

17
常熟虞山饭店有限公司
600
590
550
北门大街8号
常熟虞山饭店有限公司
051252108668

18
常熟芦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芦荡四季酒店分公司
720
600
480
常熟市沙家浜风景区内横泾老街
张欣杰
051252251000

19
苏州古里遇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640
570
470
古里红豆山庄1-5号
苏州古里遇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52568888

采购包9
1
苏州卡罗莱娜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550
500
450
苏州高新区长江路199号
苏州卡罗莱娜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051283960666

2
苏州高新商旅发展有限公司日航酒店分公司
760
650
550
长江路368号
苏州高新商旅发展有限公司日航酒店分公司
051262918888

3
苏州树山书香世家酒店有限公司
550
550
550
通安镇树山生态村树山休闲广场
袁钰贤
051266066888

4
苏州新城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730
620
545
苏州高新区狮山路1号
苏州新城花园酒店
0512-68182888

5
苏州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狮山路199号
罗莉
051268080168

6
苏州金科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高新区滨河路1969号
徐娅雯
0512-66906666

7
苏州高新商旅发展有限公司清山会议中心
760
650
550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稼先路35号
苏州高新商旅发展有限公司清山会议中心
0512-66890999

8
苏州太湖金谷酒店有限公司
730
630
550
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号1幢
陈建
0512-66916366

9
苏州新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550
500
450
苏州市高新区马墩路9号
苏州新高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0512-68238888

10
苏州科技城科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源宿酒店
760
650
550
武夷山路77号
张秀芬
0512-88168888

11
书香酒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书香世家新浒酒店
710
630
550
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浒杨路81号
杨佳
051266717188

12
南京南大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市虎丘区太湖大道1520号1幢学术交流中心
南京南大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051268768999

13
苏高新锦棠酒店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汇融广场酒店分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市高新城际路21号1幢101室
王佳
0512-66728888

14
纽威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城酒店管理分公司
580
580
520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198号
纽威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城酒店管理分公司
051265639999

采购包10
1
苏州金陵雅都大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三香路488号
张江涛
0512-68291888

2
苏州雅戈尔富宫万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50
630
520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富仁坊巷2号
苏州雅戈尔富宫万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65159998

3
苏州赢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650
550
480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路3189号
苏州赢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512-62651266

4
苏州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苏州万豪酒店
760
650
550
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296号
苏州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苏州万豪酒店
0512-82258888

5
苏州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冠云大酒店
680
630
550
桐泾北路538号
苏州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冠云大酒店
0512-68016088

6
苏州胥城大厦有限公司
710
650
550
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333号
蒋晶晶
051268286688

7
苏州逸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58号102室部分
朱孝地
051267662888

8
苏州新友联饭店有限公司
600
590
550
解放东路99号
张峥峥
0512-68118888

9
苏州吴宫大酒店有限公司苏州吴宫泛太平洋酒店
760
650
550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新市路259号
朱林
051265103388

10
苏州三元宾馆有限公司
600
580
530
苏州市人民路887号
黄强
0512-65110111

11
苏州书香世家平江府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市白塔东路60号
裴良
0512-67706688

12
苏州玄妙大酒店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818号苏州温德姆花园酒店
苏州玄妙大酒店有限公司
0512-68019888

13
苏州市香雪海饭店有限公司
600
590
550
胥江路271号
张峥峥
0512-68228888

14
苏州市会议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市道前街100号
苏州市会议中心集团有限公司
0512-65220606

15
苏州华贸润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市姑苏区广济南路369号三乐湾商务广场3幢
蒲茂慧
0512-65703861

16
苏州维也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江苏省苏州市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
李朝雨
051267508888

17
苏州华侨饭店有限公司
500
480
430
苏州市三香路178号
沙帆帆
0512-68261888

18
苏州中锐华府实业有限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市姑苏区菉葭巷46号
沈娟
0512-67726666

19
苏州金陵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760
650
550
苏州市十全街滚绣坊20号
苏州金陵南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0512-68017888

苏州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征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K2024-0705征集人:苏州市财政局项目名称: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4年11月总目录第一章征集邀请函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三章申请文件格式13第四章采购需求20第五章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27第六章附件28第一章征集邀请函项目概况: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期间递交申请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K2024-07052、项目名称: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3、采购方式:开放式框架协议4、预算金额:人民币拾元整(¥:10.00元)5、最高限价:具体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征集文件采购清单6、框架协议期限: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框架协议期限暂定2年,如协议期内,政策变化或另有规定的,按最新政策进行调整。7、采购需求: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标段一: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吴江区)标段二: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工业园区)标段三: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张家港市)标段四: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太仓市)标段五: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吴中区)标段六: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相城区)标段七: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昆山市)标段八: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常熟市)标段九: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高新区)标段十: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姑苏区)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具有消防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4)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5)须为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的饭店。注:①各报名单位须根据饭店坐落的行政区域报名。②响应单位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具备总公司关于本项目的授权函。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三、获取征集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征集文件3、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CA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依法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响应供应商信息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征集文件,提交《响应供应商信息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征集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响应供应商信息确认函》,质疑时《响应供应商信息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征集公告要求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征集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0512-69820854;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4、售价:免费。四、申请文件提交及审核1、首次提交申请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2、首次评审时间: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2024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九、标段十:2024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评审时间期间供应商应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电子申请文件,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电子申请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申请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在开放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申请文件提交开放期:拟从2025年1月1日起,每季度最后3个工作日。(详细日期及规则以每期开放通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增加开放期,以开放通知为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2、在评审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响应供应商信息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征集人信息名称:苏州市财政局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项目联系人:金香电话:0512-686166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联系方式:0512-698208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工电话:0512-6982087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项目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征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征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征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以下简称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采购活动的费用4.1无论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2本次采购活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不收取代理服务费。二、征集文件1、征集文件的说明1.1征集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及相关补充、澄清和修正文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申请文件中充分反映征集文件的所有要求。1.2供应商应领取征集文件及有关资料,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交资料并对征集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责任,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3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即被认为接受了本征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1.4征集文件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2、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正2.1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征集人可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用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申请文件编制的,可酌情延长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3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2.4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三、申请文件的组成(所有标段通用)1、封面2、开标一览表3、资格审查文件3.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3.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3.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3.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三章);3.6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3.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三章)。3.8具有***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行业许可证》;3.9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10具有消防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3.11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12响应单位为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具备总公司关于本项目的授权函。3.13其它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4、符合性审查文件4.1响应函(格式见第三章);4.2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4.3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三章);4.4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三章);4.5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格式见第三章);4.6报价的合理性说明(格式自拟,自行声明报价未低于经营成本);4.7能提供全部客房和会议室,并优先提供最新房间及会议室的书面承诺函;4.8客房设施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4.9会议室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4.10会议配套设备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4.11餐厅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4.12接送会议人员车辆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4.13停车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4.14服务团队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4.15详细服务方案(格式见第三章)4.16入围供应商在提供服务时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供应商在申请文件中须提供保密承诺书,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4.17供应商在申请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承诺近三年内,无同等责任以上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4.18第四章“配套设施服务要求”中所要求提供的相关场地现场拍摄图片。4.19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5、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注:(1)以上3.1-3.12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申请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4.1-4.18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申请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制作电子申请文件时必须与申请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4)申请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电子申请文件,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电子申请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申请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在评审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响应供应商信息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7、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四、申请文件的开启与审核1、申请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2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审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2评审小组在对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经评审小组确认,可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澄清、说明资料,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填写澄清说明资料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iejunwei@szee.com.cn。供应商应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申请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4.1申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申请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1.5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6评审小组根据成交原则确定入围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未入围的供应商。1.7如审核过程中出现本征集文件未尽事宜,由评审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2、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申请文件无效:1、申请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申请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的,评审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其未通过审核的原因。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本次征集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征集文件,请将合法获取征集文件的证明材料(即《响应供应商信息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质疑处理专岗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12-69820820现场递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大厅16号窗口邮寄收取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007室。六、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将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1、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选取原则及标准,详见第五章。2、第一阶段入围结果公告征集人应当自入围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入围结果,入围通知书将同时发出,入围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入围通知书在公告入围结果的同时发出入围通知书,请入围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入围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入围通知书服务。入围供应商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负。入围通知书将是框架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本期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入围供应商可以按征集公告及相关规定要求,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退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4、框架协议的签订4.1本项目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视为签订框架协议。4.2征集公告、入围供应商的申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框架协议的附件。4.3入围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征集公告、申请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征集人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1、征集人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定时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2、入围供应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接受征集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1.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的潜在供应商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均可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审核通过即入围。2.开放条件须按征集公告要求执行。为确保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框架协议采购工作质量,在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在开放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申请文件提交开放期:拟从2025年1月1日起,每季度最后3个工作日。详细日期及规则以每期开放通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增加开放期,以开放通知为准。)3.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7)框架协议第四章约定的违约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供应商有上述第(1)至(3)项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其他按相关规定处理。4.本期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入围供应商可以按征集公告及相关规定要求,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在收到退出申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退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十、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采购人通过“苏采云”系统直接选定服务供应商。十一、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申请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响应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投标饭店名称: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K2024-0705项目名称综合报价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一类会议大写:    元/人.天;小写:    元/人.天。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二类会议大写:    元/人.天;小写:   元/人.天。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三类会议大写:    元/人.天;小写:   元/人.天。日期:年月日注:1.综合报价上限(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一类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上限:760(元/人.天);二类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上限:650(元/人.天);三类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上限:550(元/人天);2、以上一类、二类、三类会议的综合报价供应商均须作出明确响应,且各类会议单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规定的相应定额标准上限,否则申请文件无效。3.请遵循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恶意低价,扰乱市场秩序。征集人、评审专家有权核实相关价格,一旦发现存在采用不诚实报价等虚假方式谋取入围的,我方认可依法依规接受处理,包括取消入围资格等。4.供应商须在申请文件自行声明报价未低于经营成本。5.原则上发票开具单位名称应与入围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不一致的需在投标时附情况说明。附件2.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K2024-0705标段号:投标饭店名称:会议类型客房(数量:间;价格:元/天)会议室(数量:间;价格:元/半天)伙食费(元/人/天)会议综合协议价(元/人.天)地址前台订房电话联系人电话房型总间数协议价类型总间数容纳人数协议价一类会议套间大单间中标间小二类会议套间大单间中标间小三类会议套间大单间中标间小会议类型客房(数量:间;价格:元/天)会议室(数量:间;价格:元/半天)伙食费(元/人/天)会议综合协议价(元/人.天)地址前台订房电话联系人电话房型总间数协议价类型总间数容纳人数协议价一类会议套间大单间中标间小二类会议套间大单间中标间小三类会议套间大单间中标间小投标饭店星级为________“(填“五星”或“四星”或“三星”或“未评定星级”)注:1.表中客房、会议室类型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增加行次。2.响应单位必须如实填报全部房间数量。3.会议综合协议价一栏中所有价格均不得超过限价。4.各分项报价上限如下:会议类别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合计备注一类会议500150110760含会场费用二类会议400150100650含会场费用三类会议34013080550含会场费用5.综合报价包括住宿费(含早餐,早餐份数与房间床位数一致)、会场费(应包含空调,并配备满足会议使用的音响设备,有多媒体演示设备(电脑、实物投影仪、多媒体投影仪等),灯光等)、伙食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在综合定额内据实支付。6.住宿标准:会议代表住宿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市厅级以上和市(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可安排单间,不得安排套间。会期半天的会议、会议召开地的代表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需要午休的可以安排午休房间。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00-JZCG-K2024-0705号(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文件中所有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实现利润年 万元员工总人数资产总计万元营业收入年 万元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介绍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00-JZCG-K2024-0705号(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采购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我公司(单位)参加项目编号为JSZC-320500-JZCG-K2024-0705号的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或贵中心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查证,我公司(单位)将积极配合,如有需要,提供有关材料,如我公司(单位)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视同我公司(单位)放弃说明权利,依法承担不利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响应函响应函致: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中心JSZC-320500-JZCG-K2024-0705(项目编号)征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采购活动,并向贵中心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征集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申请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同意征集文件及更正文件(若有)中的规定。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申请文件的有效期限为申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5、我方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6、我方承诺申请文件在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8、与本相应文件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偏离表(技术、商务)偏离表(技术、商务)序号项目采购要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应在本表中对照征集文件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纸说明。附件9.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序号在本项目中岗位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工作年限其他1……………………………………………………………人数合计人注:1.请将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若事项较多,供应商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苏州市财政局的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能提供全部客房和会议室,并优先提供最新房间及会议室的书面承诺函关于提供全部客房和会议室(场)的承诺函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我方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JSZC-320500-JZCG-K2024-0705号的招标活动进行响应。并承诺如下:如果我方入围,我方愿意在整个协议期内按照本项目全部标准要求履行,并能提供全部客房和会议室(场),并优先提供最新房间及会议室。上述承诺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本公司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入围资格。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客房设施基本情况表客房设施基本情况表序号房间类型数量面积最近一次装修年份是否提供上网服务12……注:1.房间类型包括单间、标准间,套间;2.每个类型的房间须附二张以上现场图片,至少包括卧室、卫生间;3.上述篇幅无法满足填写要求的可另附纸。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4.会议室基本情况表会议室基本情况表序号会议室类型数量面积座位数最近一次装修年份是否配备投影仪及音响设备12……注:1.会议室类型包括大会议室、中会议室、小会议室;2.每个会议室须附一张以上现场全景图片;3.上述篇幅无法满足填写要求的可另附纸。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5.会议配套设备情况表会议配套设备情况表序号配套设备名称品牌数量购买时间123……注:1.配套设备名称包括音响设备、话筒设备、投影设备、打印、复印设备等。2.每个设备须提供一张现场图片。3.上述篇幅无法满足填写要求的可另附纸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6.餐厅基本情况表餐厅基本情况表序号餐厅类型面积大小就餐座位数最近一次装修年份12……注:1.餐厅类型指不同面积或风格(如中餐厅或西餐厅)的餐厅;2.每个餐厅须附现场图片一张以上。3.上述篇幅无法满足填写要求的可另附纸。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7.接送会议人员车辆情况表接送会议人员车辆情况表序号车辆类型车牌号座位数已使用年限自有还是租赁1……注:1.车辆类型指不同座位数的如大客车、中巴车、商务车等;2.本表格后须附每辆车的现场图片至少一张(如为自有车辆)。3.上述篇幅无法满足填写要求的可另附纸。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8.停车位情况表停车位情况表序号停车位类型面积车位数1……注:1.类型填写“地面”或“地下”。2.本表格后须附每个停车场的现场图片至少一张。3.上述篇幅无法满足填写要求的可另附纸。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9.服务团队情况表服务团队情况表针对本项目所成立的服务团队详细介绍,包括项目经理及服务人员的经验、素质等。相关人员相关证书等复印件(如有): 注:上述篇幅无法满足填写要求的可另附纸。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0.详细服务方案详细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详细服务方案,包括会议、餐饮、客房及接待服务方案等。注:上述篇幅无法满足填写要求的可另附纸。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就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项目采用框架协议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征集活动。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K2024-0705二、项目名称: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三、预算金额:人民币拾元整(¥:10.00元)四、最高限价:具体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征集文件采购清单五、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框架协议期限暂定2年,如协议期内,政策变化或另有规定的,按最新政策进行调整。六、采购内容:(一)项目概况:为贯彻《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15〕1号)文件精神,对苏州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法院和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定点办会,秉着坚持规范简朴、从紧控制、务实高效的原则,确定苏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一共分为十个区域:常熟市、相城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姑苏区、吴江区、吴中区、昆山市、太仓市、张家港市。标段号饭店坐落行政区域1吴江区2工业园区3张家港市4太仓市5吴中区6相城区7昆山市8常熟市9高新区10姑苏区注:各报名单位须根据饭店坐落的行政区域报名(二)具体要求及标准:1.会议分类:一类会议:市党代会、市人代会、市政协全委会、市委全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组成人员会议、市政协常委会、市纪委全委会。二类会议: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局性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专项会议;市民主党派换届会议;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全市劳模代表大会。三类会议:由市级机关部门、直属机构及其内设机构召开的工作会议和业务会议。2.会议规模与会期:一类会议:会期和代表人数严格按照会议批准的规定安排。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的20%以内。二类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含报到和清场),会议代表一般不超过150人;市民主党派换届会议;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全市劳模代表大会,会期和代表人数严格按照会议批准的规定安排。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的15%以内。三类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含报到和清场)。会议代表一般不超过100人,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的10%以内。各类专题会议不超过半天;视频会议一般不超过1.5小时。招商会、推介会和洽谈会根据实际需要,按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会期人数执行。3.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元/人.天会议类别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合计备注一类会议500150110760含会场费用二类会议400150100650含会场费用三类会议34013080550含会场费用综合定额标准包括住宿费(含早餐,早餐份数与房间床位数一致)、伙食费、其他费用(会场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据实结算。一类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上限:760元/人.天;二类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上限:650元/人.天;三类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上限:55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定额标准上限为:500元/间.天。住宿标准:会议代表住宿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市厅级以上和市(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可安排单间,不得安排套间。会期半天的会议、会议召开地的代表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需要午休的可以安排午休房间。其中住宿费标准不得突破上限。(3)配套设施服务要求(具备承办市级三类以上会议的能力,以下内容均须实质性响应,若存在负偏离,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无法入围。):1.前厅(需提供前厅现场拍摄图片,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有与接待能力、饭店规模、星级标准适应的前厅和总服务台;(2)提供留言服务;(3)总服务台有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价目表、市交通图、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4)能提供消费明细账单和全额发票服务;(5)有供客人使用的行李推车、必要时提供行李服务,有小件行李存放服务;(6)设有客人休息场所。2.餐厅(需提供餐厅现场拍摄图片,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总餐位数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2)有中餐厅,能提供中餐,晚上九点前能提供点菜服务;(3)有适量的宴会单间或小宴会厅,能提供中西式宴会服务、自助餐服务;(4)餐厅厨房有消毒、灭虫害设施;(5)不使用一次性餐具,餐具无破损,卫生、光洁。3.会议室(需提供会议室现场拍摄图片,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具有场所规模与会议要求相对应的会议室,具备承办市级三类以上会议的能力,承诺能优先提供最新房间及会议室;(2)会议室配备空调,提供满足会议使用的音响设备、有多媒体演示设备(电脑、实物投影仪、多媒体投影仪等)、灯光等免费服务;(3)会议室旁有免费供与会人员临时休息室。(4)能够根据会议需要设计和布置会议室(会议指示牌、席卡等);(5)会议室设专职服务员,提供茶水、会标、代购会议用品等免费服务;(6)能够提供纸、笔等基本的会议用文具。4.客房(需提供客房现场拍摄图片,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装修良好,有床、桌、椅、柜等配套家具,照明充足;(2)有卫生间,装有抽水马桶、面盆、梳妆镜、沐浴或浴缸,配有浴帘,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24小时供应冷、热水;房间内无异味;(3)有电话,可通过直拨拨通国内长途电话,电话机旁备有使用说明;(4)可宽带、拨号上网或设有免费网点;(5)有彩色电视机;(6)有遮光窗帘;(7)有简单的文具用品,有饭店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本市交通图;(8)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床上用品更换符合卫生要求;(9)24小时提供冷热饮用水及免费提供茶叶;(10)提供加床服务;(11)提供送餐服务;(12)客房内有洁净卫生的洗漱用具;(13)客人在房间会客,可应要求免费提供桌椅和茶水服务;(14)提供叫醒、留言、洗衣、送餐等服务。5.公共区域(需提供公共区域现场拍摄图片,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有与场所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提供入住车辆停车服务;(2)会议接待免收任何形式的停车费;(3)会议接待期间,参会车辆的安全责任由饭店负责;(4)中高层有可用电梯;(5)配备公用电话;(6)有应急照明灯;(7)配有常用的非处方药品;(8)有商务中心,能提供打印、复印或电子邮件等服务。6.其它设备设施要求(1)有完好的消防设施;(2)有完好的安全监控设施;(3)有空调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4)具有自备电源或发电系统;(5)客房设施、卫生间用具完好无损;(6)会议设备设施能经常使用,效果良好。(四)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上述标准要求,并且全部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服务成本、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整个服务周期内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2.响应单位必须具备提供服务相应的软件及硬件设施,具备承办市级三类以上会议的能力,承诺能提供全部客房和会议室,并优先提供最新房间及会议室。3.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日常监管。4.定点饭店必须完全满足本次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的全部要求。在服务期间,苏州市财政局及定点饭店所在地财政局将会同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按《苏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对各定点饭店进行监督检查。5.会议定点饭店必须首先满足苏州市党政机关召开会议的需求,并且在会议期间不得限制会议举办方对会议室及其相应硬件设施的使用,定点饭店应以满足会议召开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6.定点饭店必须受苏州市财政局及所在地财政局的监督检查,对上述部门提出的有关意见及时进行整改。7.定点饭店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由于名称、法人代表等信息发生变动的,由定点饭店提出书面申请,经与其签订《2025年至2026年苏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管理协议书》的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财政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中办理重新注册手续,并报上级部门备案。8.定点饭店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由于饭店的会议定点场所及客房餐饮等涉及重新装修,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提供会议接待服务的,由定点饭店以书面形式向当地财政部门报备。9.定点饭店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定点饭店无法正常经营的;由于其他情况导致会议定点场所无法正常经营的;由定点饭店提出书面申请,经与其签订《2025年至2026年苏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管理协议书》的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财政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中办理注销。10.定点饭店接待地方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各类节庆活动,应给予同等优惠,但如相关人员未能出示身份证、工作证、单位公函等证明其属于协议服务范围内的,定点饭店有权拒绝给予优惠。11.如涉及接待可享受套间待遇的服务对象,参照苏州市政府采购党政机关定点饭店(同类型)套间的协议价标准。12.供应商承诺能提供全部客房和会议室,并优先提供最新房间和会议室,未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格式见第三章)13.资金支付方式:按实际产生的费用,定期结算服务费用。凭乙方提供的服务发票,通过支票或转账或数字人民币等方式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费用。14.本项目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视为签订框架协议。(五)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确定框架协议采购需求。(2)确定最高限制单价。(3)确定框架协议有限期。(4)制定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供采购人、供应商使用,并明确要求采购人、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5)乙方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时,取消入围供应商的入围资格,或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6)在框架协议期内,随时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2、甲方的义务(1)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3)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4)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5)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征集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征集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6)公开开放式框架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8)建立真实完整的框架协议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资料。3、乙方的权利(1)乙方具有为征集人供货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2)乙方有权拒绝征集人提出的以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名义购买非入围产品、配件或满足征集人超出响应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3)对征集人在购买入围产品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4)有权拒绝任何个人以征集人名义按照协议价格购买入围产品和进行现金交易。4、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申请文件承诺的价格和服务履约,遵守本合同条款。(2)乙方接受财政部门的协议授予并履行《2025年至2026年苏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管理协议书》。(3)随时接受并配合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财政部门对征集人和其他入围供应商对框架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约情形的,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4)框架协议期内,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乙方如出现因产品升级换代,需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情形时,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5)框架协议期内,须主动接受征集人《苏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监督管理(六)违约责任乙方有以下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的,财政部门予以书面警告;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有权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1、不按政府采购承诺提供服务、结算会议费的;2、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协议承诺党政机关会议接待服务的;3、为会议主办方多支虚列会议费或套取现金或提供虚假发票的;4、超过协议规定标准收费的;5、在办理会议费用结账手续后,不按要求及时向会议主办方或财政部门提供会议开支明细信息的;6、不按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管理,每年1月15日前统计汇总《苏州市党政机关定点办会经费结算统计表》,并上报苏州市财政局备案的;7、不按要求在自有网站上及时更新动态信息(包括饭店空房数量、类型及价格等),或提供会议预定及咨询服务的;8、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扰财政部门核查工作的;9、违反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七、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响应单位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此次响应报价应综合考量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需的各类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服装、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胸卡、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遇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工资调整,其中人工费用相应浮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成交单位将根据征集文件、申请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4、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八、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审小组,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本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准备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申请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申请文件审核不通过等相应不利后果。九、政府采购政策1、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商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充分认识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重要意义,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2、国家对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设置、配备等有强制性规定的,有关供应商应当符合其规定。大力倡导会议服务机构优化助残设施设备的设置和配备,优化各类助残服务。十、凡涉及征集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五章确定入围及成交供应商一、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申请文件审查。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具体审查的方法和标准如下:(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公告文件的规定,由评审小组对申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符合性审查。依据征集公告文件的规定,由评审小组从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公告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公告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其未通过审核的原因。(4)澄清有关问题。对申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经评审小组确认,可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澄清、说明资料,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填写澄清说明资料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iejunwei@szee.com.cn。供应商应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由评审小组审查每份申请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征集公告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是与征集公告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项目服务要求相符,审查中如有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3.如果申请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征集公告的要求,评审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申请文件成为实质性申请文件。4.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方法:本项目采用通过审核合格(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即入围的方法,即满足审核条件和内容的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1、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采购人通过“苏采云”系统通过直接选定服务供应商。2、如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发生变化的,则应从其规定。第六章附件2025年至2026年苏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管理协议书(主要条款)协议名称:2025年至2026年苏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管理协议书服务协议编号:协议甲方:协议乙方:服务协议签订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以及《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文件》,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一)“协议”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协议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协议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二)“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三)“第三方”是指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四)“附件”是指与本协议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等资料。(五)“招标文件”是指《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六)“服务对象”是指会议定点场所服务对象,即:党政机关(包括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二、适用范围本协议条款仅适用于苏州市2025年至2026年会议定点服务饭店采购。三、协议的组成(一)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条款;2.征集文件及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3.征集文件及征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4.中标通知书;5.形成协议的其他有关文件。(二)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四、协议承诺(一)从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甲方确定乙方为2025年至2026年苏州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场所。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服务对象提供接待服务。(二)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2.对乙方承诺的协议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协议的行为进行调整,如服务对象对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承诺的服务和价格或提供的服务质量问题向甲方投诉,甲方接到投诉后有权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可要求乙方及时纠正,或根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消乙方的会议定点资格;4.甲方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对乙方接待党政机关会议业绩自动统计,作为下一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参考依据;5.有权在媒体上公布乙方履行协议情况。(三)甲方的义务:1.公布定点场所的名称、地理位置及协议价格等信息;2.依据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制度以及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方式等财务管理手段,约束党政机关到定点场所开会。(四)乙方的权利:1.会议举办单位不能出示有效证明,证明其属于协议服务范围的,乙方有权拒绝向其提供协议价格的服务;2.会议举办单位要求虚开发票、提取现金、开支与会议无关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五)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会议接待服务。在协议期内,乙方必须持有和确保下列证照处于合法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客房、餐饮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锅炉、电梯(未安装使用的除外)安全检查合格证明。2.在协议期内,乙方要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接待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并执行协议价格。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保持各项设备、设施完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如乙方设备、设施发生足以影响接待能力的重大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协议。如甲方解除协议,应在乙方书面通知到达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解除协议确认书。3.乙方的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服务质量等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得因价格优惠而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4.乙方向单位举办会议提供如下协议价格:(1)各类客房(套间、单间、标准间)的价格(元/天);(2)各种会议室(大、中、小)的价格(元/半天);(3)伙食费的价格(元/天或单餐价格)。乙方承诺提供的协议价格不得随市场价格波动而提高。当服务对象与乙方在价格和服务方面发生争议时,乙方有义务主动出示本协议书。5.乙方的名称(包括发票开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甲方,并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做相应更改。6.乙方应具备上网条件,应当在结算时通过“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打印电子结算单,供会议举办单位报销使用。7.乙方应如实开具发票,提供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供会议举办单位报销使用。8.乙方应具备信用卡收款条件,方便使用公务卡结算。9.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完成饭店的注册、协议价格等信息填报、本协议的影印件、饭店位置图的上传等工作,并通知甲方进行审核。10.乙方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注册的饭店名称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在网上注明。1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六)结算会议费用由会议举办单位按照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应保存好所有结算单据,甲方有权根据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检验结算单据。五、违约责任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取消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二)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三)提供虚假发票的;(四)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五)违反其他协议规定事项的。乙方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参与下一轮次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六、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包括乙方破产、解散、清算、停业以及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接待服务。(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三)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四)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七、保密条款(一)除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信息发布外,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协议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二)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协议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参加会议人员的个人信息。八、协议的解释(一)任何一方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二)本协议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协议的诠释或解释,本协议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三)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九、争议的解决(一)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递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二)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三)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协议的终止(一)本协议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否则应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己方缘故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二)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协议自行终止:1.本协议正常履行完毕;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协议的履行;3.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4.一方不履行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协议终止。(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1.乙方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或者不具备接待能力的;2.乙方发生第五项“违约责任”所列违约行为达到2次以上的;3.乙方出现组织卖淫嫖娼、赌博、贩卖毒品、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行为的。十一、法律适用本协议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协议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十二、权利的保留(一)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二)如果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协议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协议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三)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协议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十三、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一)协议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协议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二)除协议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十四、协议修改(一)对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附加条款本协议签署后,由于乙方没有及时在“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管理系统”上注册、发布相关信息,无法取得各级党政机关认可,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十六、协议生效(一)除非协议中另有说明,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开始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20××年12月31日。(二)本协议中的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章):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授权代表:法人代表: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议定点服务饭店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