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理中标结果公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住建交通运输局2026)



一、项目编号:HYGS-ZC-2025-166
二、项目名称:乌尔禾区城区及周边垃圾清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克拉玛依龙启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柳树街7号303室
投标报价(万元):3691000.00(元)
93.8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乌尔禾区城区及周边垃圾清理项目
乌尔禾区城区及周边垃圾清理项目
乌尔禾区城区及周边垃圾清理项目服务期限内提供服务等内容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清运完毕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玉果,陆武,王晓燕,马文博,杨贵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总金额为2.99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99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住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柳树街街道同兴路12号
联系方式:0990-6963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1室
联系方式:0990-6608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晨、王香艳
电 话:0990-6608599

附件信息:

更正文件--乌尔禾区城区及周边垃圾清理项目(1).doc344.6K

中小企业声明函456.3K

乌尔禾区城区及周边垃圾清理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YGS-ZC-2025-166采购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住建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五年目录第1章采购公告·························3第2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采购需求·························25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7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0第一章采购公告乌尔禾区城区及周边垃圾清理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乌尔禾区城区及周边垃圾清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YGS-ZC-2025-166项目名称:乌尔禾区城区及周边垃圾清理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80万元最高限价:380万元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清运完毕。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五、开启时间:2026年01月0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12-1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线上申领,或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迎宾路75号(中国银行大厦11楼营业部)或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3039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进行线下办理。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应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供应商应在投标前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应使用最新版本的CA驱动和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电脑配置满足win7+64位以上操作系统(不能用mac或者linux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5.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住建交通运输局地址: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柳树街街道同兴路12号联系方式:0990-69635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1室联系方式:0990-66085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昊、陈晨、王香艳电话:0990-6963565、0990-6608599第2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住建交通运输局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室联 系 人:陈晨、王香艳电 话:0990-66085993采购项目名称乌尔禾区城区及周边垃圾清理项目4采购文件编号HYGS-ZC-2025-1665最终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80万元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评审方法在满足采购方所需提供服务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标,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9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清运完毕10投标报价详见招标文件11最高限价380万元12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13采购人说明澄清的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同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所有投标供应商应关注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14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1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17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19签字盖章竞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20响应文件的要求/21响应文件份数/22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23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标注/24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25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室2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总金额为2.99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费。27中小企业划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服务内容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8重要提示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若放弃投标的,需将弃标函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如影响开、评标工作正常进行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9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售价(元):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二、投标须知(一)适用范围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乌尔禾区城区及周边垃圾清理项目。2、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乌尔禾区城区及周边垃圾清理项目2、采购范围:乌尔禾区城区及周边垃圾清理项目服务期限内提供服务等内容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及责任和义务。3、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清运完毕(三)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的条件。(四)相关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五)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总金额为2.99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玖仟玖佰贰拾元整),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费。(六)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七)法律适用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投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八)响应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若中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三、招标文件说明(一)概述1、本招标文件阐明了供应商所需提供项目范围和项目招标的程序,是本次采购活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发生影响竞争、招标文件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标处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二)响应文件的构成响应文件由响应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不限于):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采购需求;4、合同主要条款;5、附件。(三)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达至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发至1229567047@qq.com。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发至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位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澄清内容包括所有需要回答的问题和答复,各供应商需登陆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查看并下载。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原先所发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最后书面答复为准。任何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2、各供应商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澄清、更正通知等。3、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疑问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补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发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位供应商,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6、投标人如未提交疑问(疑问范围包含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附件、答疑、补遗、通知及其他资料等)则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认可并理解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附件、答疑、补遗、通知及其他资料等的所有条款及内容的各项约定、要求及条件,项目开标后,如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附件、答疑、补遗、通知及其他资料等提出质疑、异议、歧义、解释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回复、答复。四、响应文件的编写与递交(一)响应文件的编写1、供应商必须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章、节、条款、格式等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后编制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3、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原文)打印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中文)之间存有差异和/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4、除在招标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如供应商采用其它计量单位,需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5、知识产权。6、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7、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9、供应商如采用其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其商务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0、响应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编制上传投标文件与相应模块对应)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供应商应对照“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及“5、评分标准”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二)响应文件的组成1、商务文件:(1)响应函(详见格式1);(2)商务报价一览表(详见格式2)。2、技术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格式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格式4);(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格式5);(4)供应商资格声明(详见格式6);(5)项目管理、服务及其它人员情况表(详见格式7);(6)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表(详见格式8);(7)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详见文件格式10);(8)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详见文件格式11);(9)供应商关联声明函(详见文件格式12);(10)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1)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公告中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并加盖电子签章。分支机构根据《民法典》可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②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③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④法律、行政法规、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12)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能证明企业实力的各项证明资料;(1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14)服务方案;特别说明:①上述各种证件、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者,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②供应商应如实提供资料,并保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如供应商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若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3、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本章“1、响应文件的组成”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文件格式可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若表格的栏目设计不够,供应商可按照同一格式自制表格填写;未提出的格式,供应商应自行拟定格式佐证响应。4、投标报价4.1供应商的商务报价应是为采购人提供全部合同服务、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所有费用的总和(包括:项目所涉及的现场调研、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质保及相关劳务支出、利润、税金、保险、专家评审费及政策性规定等所有相关费用)。4.2任何因供应商忽视或误解采购范围、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和项目现场情况,若中标,采购人将不予批准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4.3商务报价中不得包含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其他内容。4.4商务报价总价应包括的内容和计价因素(1)报价包含的内容: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此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及采购需求约定的全部内容涉及的费用。(2)供应商根据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的理解,应达到的技术指标、检验及验收标准等要求,结合市场情况进行商务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内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对商务报价的影响。(3)供应商认为需包含的其他费用。4.5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商务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应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5、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写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响应文件封面标明正本、项目名称及编号、供应商名称、时间(封面格式见“第五章”)。6、响应文件的递交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都必须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6.2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6.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唯一有效,响应文件内要求有盖章及签字的必须有盖章签字,所盖章必须是红章。7、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的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8、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上传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五、招标程序和中标标准(一)评标小组1、本次采用网上评标系统,供应商在线参加投标(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前供应商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评审结束,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并保持网络畅通,随时答复评审小组的疑问。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3、评审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4、回避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二)招标程序评标小组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评审,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的初步审查:1、资格性检查评标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以及证件有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合格供应商资格:1.1供应商资料(包括供应商单位基本情况表、企业情况简介等);1.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生产商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等复印件);1.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加投标、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投标的,该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2.1响应文件内容是否齐全;2.2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签署、盖章;2.3响应文件是否有采购人不能接收的条件;2.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3、招标过程和评标准则3.1评标过程将按照如下步骤进行:第一,评标小组从本项目技术方案、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安全性、实用性等方面对用户需求的满意程度(含同类项目业绩,开发、集成人员资质,实施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技术能力、履约能力和用户信誉等方面的从业表现,及伴随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审。第二,评标小组对技术方案与实施方案是否满足用户方要求进行评审。第三,评标小组按服务需求完善,综合评标,评委打分汇总总分最高的投标企业进行排名。4、评审标准4.1本项目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4.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4.4评审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价格分值为10分,其余部分分值为90分。4.5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4.6评标小组复核。评标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5、评分标准如下:5.1资格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基本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其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2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标方法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等响应文件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做出响应。质量技术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质量、技术要求。合同履约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注: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其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3技术评分表序号评审指标 评分标准分值1最后报价(1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所有供应商的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102类似业绩(2分)提供自2022年12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生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业绩)。每提供1项得1分,最高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3拟投入项目的人员、设备配置情况(20分)拟投入项目的人员、设备配置情况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岗位职责;②人员配备情况;③工作程序和制度;④车辆、机械设备配置安排。以上每项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采购方实际需要的得20分;每项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每项内容最多扣5分。(缺陷是指:内容表述不完整或针对本项目特点表述有偏差或内容前后矛盾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或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204整体服务方案(20分)整体服务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对项目的整体认识; ②对项目特点和关键问题的理解和对策措施; ③管理方案; ④总体实施计划。 以上每项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采购方实际需要的得20分;每项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每项内容最多扣5分。 (缺陷是指:内容表述不完整或针对本项目特点表述有偏差或内容前后矛盾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或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205清运安全及环保保障措施(15分)清运安全及环保保障措施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安全保证措施; ②环境保护措施; ③文明作业方案; 以上每项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采购方实际需要的得15分;每项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每项内容最多扣5分。 (缺陷是指:内容表述不完整或针对本项目特点表述有偏差或内容前后矛盾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或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156清运质量及保障措施(12分)清运质量及保障措施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量目标; ②质量标准; ③质量保障措施。 以上每项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采购方实际需要的得12分; 每项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每项内容最多扣4分。 (缺陷是指:内容表述不完整或针对本项目特点表述有偏差或内容前后矛盾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或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127服务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12分)服务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服务进度计划; ②进度保障措施; ③监督与改进方案。 以上每项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采购方实际需要的得12分; 每项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每项内容最多扣4分。 (缺陷是指:内容表述不完整或针对本项目特点表述有偏差或内容前后矛盾或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符或不利于项目实施或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128应急预案及措施(7分)对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如:服务期间恶劣天气应急措施、事故处理措施等)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进行综合评定:1、提供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方案基本可行,得7分;2、提供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较可行性较差得4分;3、提供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较可行性差得2分;4、不提供不得分。79响应文件编制质量(2分)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条款和要求认真组织编写响应文件及相关工作。响应文件编制水平高,内容详细、完整,排版整洁,得2分;内容基本完整,得1分;内容不完整不得分。2评审得分合计100注: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提示评委:1、评委应在认真理解本响应文件有关情况后,做出自己负责的按上述内容对投标人进行评审。2、评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3、投标文件与响应文件有重大偏差时,评委在评审时需写明原因。4、以上打分项目中相关资质、从业人员以及业绩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6、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1、关于小微企业:1.1按(财库〔2020〕46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1.1.1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的服务。1.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1.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为大型企业。7、终止招标采购活动的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中心将终止招标公告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8、评标小组的纪律与注意事项8.1评标小组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2评标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招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标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招标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标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8.4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招标情况退出招标。8.5招标结果由评标小组成员在招标记录上签字。9、推荐中标候选人9.1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综合得分排列前3名的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注:评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9.2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复核。评标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9.2.1确定中标单位9.2.2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9.2.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单位顺序确定中标单位;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9.2.4中标单位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单位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9.2.5在确定中标单位前,招标采购单位不得与投标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9.2.6采购人依法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人的权力采购人保留确定中标单位之前的任何时候依法接受或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人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9.2.7中标通知书。9.2.8采购人确定中标单位后,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9.2.9《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9.3采购人将通知其他未成交的投标人。9.3.1纪律与保密事项。9.3.2凡参与公开招标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公开的其他情况。9.3.3领取本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公开以外的任何用途。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所有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9.3.4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串通公开,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公开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参与公开;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9.3.5投标人不得在公开采购过程中互相串通、结盟、损害公开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公开。扰乱公开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如投标人在公开招标过程中互相串通,一经查实,将取消公开招标资格。9.3.6公开之日起直至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有关的资料和中标单位的推荐情况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9.3.7从公开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向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9.3.8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公开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9.3.9中标单位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单位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单位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索取评审过程的资料。10、供应商需要注意的其它事项10.1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招标,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随时接受评标小组的询问,并予以解答问题。10.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否则,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0.3在招标会直至宣布结果之前,供应商不得向招标评审专家询问招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招标无效并追究法律责任。10.4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合格供应商应符合条件缺少任何一项,供应商将承担招标无效的风险。10.5本招标文件的未尽事项,按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11、询问、质疑、投诉11.1、询问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1.2、质疑11.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响应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书面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1.2.2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评分标准有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做出答复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为答复。供应商如对响应过程和结果有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11.2.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项目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项目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1.2.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项目环节提出质疑。11.2.5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公告发布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具体条款,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7)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8)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1.2.6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项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11.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3投诉11.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1.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11.4诚实信用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12.授予合同13.签订合同(1)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修改或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中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在没有实质性违反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增加、删除,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合同。对此,请供应商参加招标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4)合同签订后不允许将合同转与其他单位。(5)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6)中标单位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单位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14.恶意行为的处理细则(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招标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质疑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责承担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内容预算金额(万元)合同履约期限备注1乌尔禾区城区及周边垃圾清理项目38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清运完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项目基本情况和项目内容将乌尔禾城区及周边区域的存量垃圾清运至指定合规处理地点,具体方量由供应商自行踏勘,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在承诺时间内将指定区域内所有垃圾清运完毕,且最终结算价款不超过预算金额。二、服务要求1、工作内容(1)负责项目区域内垃圾的收集、分类、装车和运输。(2)负责运输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状态良好,符合运输要求。(3)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垃圾清运的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确保清运过程安全、环保、无污染。(4)协助项目采购单位完成与垃圾清运相关的其他工作。2、现场管理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清运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与管理人员及必要的安全、环保设施。运输车辆上路应符合城管、交通、公安、建设等部门要求。清运现场应加强粉尘污染管理、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管理、现场操作管理等。如因供应商管理不到位而受到有关执法部门的处罚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3、技术要求(1)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具有相应的装载能力和环保设施。(2)运输过程中应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垃圾洒落、泄露等造成环境污染。(3)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洗和消毒,保持车容车貌整洁。(4)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清运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清运工作的高效、安全运行。(5)垃圾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所有相关交通规则和有关法律,确保车辆行驶安全,运输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及时安排其它车辆收运垃圾,保证垃圾清运工作正常进行。(6)中标供应商入驻后,须对拟投入工作人员安全及文明服务负全责,作业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拟投入工作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负责拟投入人员病、老、伤、残、亡的善后处理,亦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4、工期与进度(1)供应商需根据项目采购单位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工期计划,确保按时完成清运工作。(2)供应商应定期对清运进度进行汇总和回报,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影响清运进度,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三、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清运完毕4、报价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报出投标总价,此报价包含从垃圾收集到处置完成过程中的所有服务内容,采购人不再因任何问题调整价格。五、付款方式所有服务内容完成并经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100%。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此合同为格式范本,最终合同以双方协商为准)合同书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项目名称:一、总则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三、服务期限、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四、提供的资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五、服务要求及标准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六、验收时间、地点和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七、费用和支付方式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2.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X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正本正本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1响应函(采购人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响应文件(文件编号:),决定参加本项目招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招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响应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我单位愿以人民币元)的投标总价完成招标项目的所有内容。2、若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采购人要求我方承诺完成所需服务及应尽义务。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4、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招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6、投标有限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格式2商务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币种:人民币序号采购内容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万元)小写: 万元大写:人民币 2合同履约期限3项目负责人4供应商其它说明(由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项目要求自行列出需说明及承诺内容)注:(1)完成乌尔禾区城区及周边垃圾清理项目采购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文本、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内容。(2)如果投标方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交通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由供应商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报价日期:年月日格式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项目)的服务,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投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格式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供应商名称)的(姓名),其身份证号为,为我供应商代理人,以本供应商的名义参加(采购人)(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格式6供应商资格声明供应商名称地 址主管部门法定代表人职 务注册时间经济类型营业执照号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是否依法缴纳税收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单位概况注册资本 万元占地面积 平方米职工总数 人建筑面积平方米资产情况净资产: 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负 债: 万元财务状况(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年份主营收入(万元)收入总额(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经营范围备注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号和传真号:日期:年月日格式7项目管理、服务及其它人员情况表类别姓名职务职称证书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注:需完整反映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拟派人员信息,并提供相应证书,所提供的资料均附于本表后作为本表的附件。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8近三年(自2022年12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业绩表年份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用户联系电话备注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身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9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详见《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各项)自查结论证明资料资格性审查□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通过 □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格式10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单位名称或个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身份证号)是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本单位在参加克拉玛依地区政府采购活动时,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二)保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我单位(个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三)承诺本单位(个人)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承诺本单位(个人)将按照信用管理要求,按照规定通过克拉玛依诚信网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五)承诺本单位(个人)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守合同、重信用,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失信主体承诺本单位(个人)依法依规接受处罚、主动积极整改、不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全面做到履约守信等。(七)承诺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并予以公开。单位名称或个人(公章或签名)年月日格式11供应商关联声明函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自愿参加由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关联单位的说明:与我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为:无。以上声明完全属实,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注: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于本表后。供应商(盖章):年月日格式3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住建交通运输局)的(乌尔禾区城区及周边垃圾清理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乌尔禾区城区及周边垃圾清理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克拉玛依龙启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233.20792万元,资产总额为359.80854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克拉玛依龙启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月4日第11页共61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清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