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修编中标结果公示(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2026)



一、项目编号:SXTW-2025-1209

二、项目名称: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渭南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街25号
综合评分法

1,800,000.00元
92.34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

服务类(渭南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
完成《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 完全响应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采购包1: 标的名称: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 序号:1 参数性质: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一、基本要求 1、功能要求:结合陕西省沋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终期验收指标,对我区渭河临渭段、沋河(含清水河)、赤水河、稠水河、零河、东干沟、西干沟及辖区内15座小型水库的“一河(湖)一策”方案进行系统性修编。 2、具体要求 (1)满足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要求; (2)在服务范围内按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可靠。 (3)人员配备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服务小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工作职责等) (4)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措施,有明确具体的承诺。 (5)供应商所拟派的工作人员,若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伤害,采购人概不负责,由供应商自行处理。 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标准 供应商在服务工作中必须使用下述标准、规范(不限于): 1、*******、******《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 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 3、水利部办公厅“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实施湖长制的意见》; 5、陕西河长办《关于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评估、“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等工作的通知》 6、《关于印发2024年各市区河湖长制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7、《2025年各市区河湖长制工作任务》的通知 8、《关于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评估、“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等工作的通知》 9、《关于加快2025年度河湖健康评价、“一河(湖)一策”修编工作的提醒单》 三、质量标准:成果资料及配套服务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四、成果内容:形成相关图文成果:纸质版资料8套;电子版资料2套。 完全响应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成果资料及配套服务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完全响应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1,8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昕(采购人代表)、王涛、臧梅萍、王旭钧、张小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要求,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计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
2.1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
地址:临渭区行政中心83号7号楼5楼
联系方式:0913-3031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胜利大街与前进路十字西200米路南雅馨花园C座C08
联系方式:1331093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倩倩
电话:13310933306

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6日

相关附件:

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SXTW-2025-120920251212001)-文件集.zip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渭南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pdf

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中标(成交)明细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项目编码:SXTW-2025-1209)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渭南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1.2、中标(成交)总价:1,80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号品目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完成《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完全响应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序号:1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基本要求1、功能要求:结合陕西省沋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终期验收指标,对我区渭河临渭段、沋河(含清水河)、赤水河、稠水河、零河、东干沟、西干沟及辖区内15座小型水库的“一河(湖)一策”方案进行系统性修编。2、具体要求(1)满足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要求;(2)在服务范围内按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可靠。(3)人员配备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服务小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工作职责等)(4)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措施,有明确具体的承诺。(5)供应商所拟派的工作人员,若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伤害,采购人概不负责,由供应商自行处理。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标准供应商在服务工作中必须使用下述标准、规范(不限于):1、*******、******《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3、水利部办公厅“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实施湖长制的意见》;5、陕西河长办《关于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评估、“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等工作的通知》6、《关于印发2024年各市区河湖长制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7、《2025年各市区河湖长制工作任务》的通知8、《关于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评估、“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等工作的通知》9、《关于加快2025年度河湖健康评价、“一河(湖)一策”修编工作的提醒单》三、质量标准:成果资料及配套服务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四、成果内容:形成相关图文成果:纸质版资料8套;电子版资料2套。完全响应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成果资料及配套服务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完全响应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1,800,000.001.00项1,800,000.00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1月06日-第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项目进度安排及成果递交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要求,进行编制,格式自拟重点、难点分析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要求,进行编制,格式自拟版本号:SXTW-2025-120920251212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TW-2025-1209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12月12日第一章投标邀请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委托,拟对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SXTW-2025-1209二、采购项目名称: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结合陕西省沋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终期验收指标,对我区渭河临渭段、沋河(含清水河)、赤水河、稠水河、零河、东干沟、西干沟及辖区内15座小型水库的“-河(湖)一策”方案进行系统性修编。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合法有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具有履行合同的声明: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9、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信誉信息: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1、无控股、管理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地址:临渭区行政中心83号7号楼5楼邮编:714000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913-3031986代理机构: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胜利大街与前进路十字西200米路南雅馨花园C座C08邮编:714000联系人:马倩倩联系电话:13310933306采购监督机构:渭南市临渭区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0913-213087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000,000.00元 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缴交渠道:电子保函,转账、支票、汇票等(需通过实体账户、户名及开户行信息)开户名称: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前进路支行银行账号:6105 0164 1600 0000 1333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要求,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计取。 2.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 户 名: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6105 0164 1400 0000 034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胜利大街支行。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和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和评审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函、项目检查情况等综合指标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倩倩联系电话:13310933306地址:渭南市胜利大街与前进路十字西200米(雅馨花园C座东二楼)邮编:714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结合陕西省沋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终期验收指标,对我区渭河临渭段、沋河(含清水河)、赤水河、稠水河、零河、东干沟、西干沟及辖区内15座小型水库的“-河(湖)一策”方案进行系统性修编。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00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1.002,000,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 序号 参数性质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基本要求1、功能要求:结合陕西省沋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终期验收指标,对我区渭河临渭段、沋河(含清水河)、赤水河、稠水河、零河、东干沟、西干沟及辖区内15座小型水库的“-河(湖)一策”方案进行系统性修编。2、具体要求(1)满足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要求;(2)在服务范围内按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可靠。(3)人员配备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服务小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工作职责等)(4)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措施,有明确具体的承诺。(5)供应商所拟派的工作人员,若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伤害,采购人概不负责,由供应商自行处理。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标准供应商在服务工作中必须使用下述标准、规范(不限于):1、*******、******《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3、水利部办公厅“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实施湖长制的意见》;5、陕西河长办《关于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评估、“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等工作的通知》6、《关于印发2024年各市区河湖长制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7、《2025年各市区河湖长制工作任务》的通知8、《关于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评估、“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等工作的通知》9、《关于加快2025年度河湖健康评价、“一河(湖)一策”修编工作的提醒单》三、质量标准:成果资料及配套服务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四、成果内容:形成相关图文成果:纸质版资料8套;电子版资料2套。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提供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人员配置。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采购包1:提供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设施设备。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函、项目检查情况等综合指标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技术成果通过评审,出具成果文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3.5其他要求3.5.1、本项目采购人为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实施单位为渭南市临渭区河长制办公室。3.5.2、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1)以转账、支票、汇票等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2)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持保函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xtwgs@163.com);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扫描件。3.5.3、投标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两份、电子版(PDF格式)一份(经编标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进行下载、打印),提供的纸质版文件内容确保与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允许修改和补充。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pdf 投标函 资格证明文件.pdf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合法有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文件.pdf2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资格证明文件.pdf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明文件.pdf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文件.pdf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资格证明文件.pdf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pdf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pdf8具有履行合同的声明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资格证明文件.pdf9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证明文件.pdf10信誉信息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pdf11无控股、管理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资格证明文件.pdf1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资格证明文件.pdf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4评标程序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pdf 标的清单2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明资料一致投标函 投标文件封面3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函 投标文件封面4投标报价报价唯一且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标的清单5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6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商务应答表.pdf 标的清单7对技术和商务要求响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应答表.pdf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pdf8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pdf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5.6.1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80.00分报价得分2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详细评审实施总体方案编制1.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理念超前,编制思路清晰,满足采购需求计10.1-15分; 2.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思路可行,内容基本完善计5.1-10分; 3.编制思路理念落后或于本项目适用性差计0.1-5分; 4.未提供不计分。15.0000主观实施总体方案编制.pdf重点、难点分析1.能够提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见的重点、难点,对本项目适用性强,并提供针对性强的措施及有效的解决方案6.1-9分; 2.能够提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见的重点、难点,但对本项目适用性不很强,未提供针对性的措施或有效的解决方案计3.1-6分; 3.提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见的重点、难点不适用,或无针对性的措施或解决方案计0.1-3分; 4.未提供不计分。9.0000主观重点、难点分析.pdf项目进度安排及成果递交1.针对本项目有详细的项目进度安排,工作安排完整详尽,能确保按期完成成果递交计7.1-11分; 2.针对本项目有项目进度安排,工作安排基本完整和明确计3.5-7分; 3.项目进度安排不合理,难以保证按期完成成果递交的计0.1-3.4分; 4.未提供项目进度安排不计分。11.0000主观项目进度安排及成果递交.pdf质量保障措施结合本项目要求阐述质量保障措施及所配备的专业设施设备等。设施设备有保障,服务质量的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具体可行得6.1-9分;设施设备满足项目需求,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得3.1-6分;配有设施设备,但保障措施简单、不利于项目实施得0.1-3分;未提供不得分。9.0000主观质量保障措施.pdf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措施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措施,包含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突发问题的应急处置方案;②应急响应时间;③出现突发状况应急人员安排;应急预案和措施在完整性、可实施性、针对性科学合理,具体可行得6.1-9分;应急预案和措施在完整性、可实施性、针对性满足项目需求,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得3.1-6分;应急预案和措施具有,在完整性、可实施性、针对性但保障措施简单、不利于项目实施得0.1-3分;未提供不得分。9.0000主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措施.pdf团队人员配置团队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除外): 1、人员配备齐全、结构合理、职责清晰,完全满足得3.5-7分;基本满足得1.1-3.4分;不满足不得分。 团队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除外):团队其他人员每具有一名中级职称的得 0.5 分,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本项最多得5分。(团队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2.0000主观人员配备.pdf业绩供应商提供完成的业绩,每提供一项类似业绩计5分,最高计15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15.0000客观类似项目业绩表.pdf价格分价格分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经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合格后,以投标报价最低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得20分。 根据下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20%×10020.0000客观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价格扣除 序号 价格扣除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C1)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 无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最低评标价法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8定标5.8.1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5.8.2定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6.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的清单详见附件:资格证明文件.pdf详见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pdf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pdf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pdf详见附件:投标保证金.pdf详见附件: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pdf详见附件:实施总体方案编制.pdf详见附件:重点、难点分析.pdf详见附件:项目进度安排及成果递交.pdf详见附件:质量保障措施.pdf详见附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措施.pdf详见附件:人员配备.pdf详见附件:类似项目业绩表.pdf第7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拟签订合同文本.docx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合法有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4、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9、具有履行合同的声明: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此项资格证明材料。)10、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信誉信息: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2、无控股、管理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非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书我公司特此声明我公司符合以下所列情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我公司承诺以上资料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如有隐瞒或欺骗,我公司愿承担相关所有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资质要求:4、项目负责人: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法人身份证明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招标人名称)注册于(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名称)之(投标人全称)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附:全权代表姓名:(签字)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传: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授权书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日历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财务状况报告7、税收缴纳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9、具有履行合同的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致:(招标人名称)公司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详细注册地址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营业(或生产经营)面积为。现有员工数量为人,其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专业能力、数量),本公司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招标人名称)(,公司)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经营的机构。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信誉信息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采购人/代理机构):我方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的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1、我方(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我方(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我方(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12、无控股、管理承诺无控股、管理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名称)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同时参加(项目名称)的其它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为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施过程由本单位独立承担。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1、如为转账、支票、汇票等形式,应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信息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注:投标人应及时致电代理机构(电话:13310933306)进行确认,确保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2、如为电子保函形式,请将保函电子版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至代理公司邮箱(sxtwgs@163.com),并在标书中附保函电子件。版本号:SXTW-2025-120920251212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TW-2025-1209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12月12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委托,拟对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SXTW-2025-1209二、采购项目名称: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结合陕西省沋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终期验收指标,对我区渭河临渭段、沋河(含清水河)、赤水河、稠水河、零河、东干沟、西干沟及辖区内15座小型水库的“-河(湖)一策”方案进行系统性修编。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合法有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具有履行合同的声明: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9、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信誉信息: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1、无控股、管理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第2页-1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第3页-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地址:临渭区行政中心83号7号楼5楼邮编:714000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913-3031986代理机构: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胜利大街与前进路十字西200米路南雅馨花园C座C08邮编:714000联系人:马倩倩联系电话:13310933306采购监督机构:渭南市临渭区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人:吕工联系电话:0913-2130873-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2,000,000.00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缴交渠道:电子保函,转账、支票、汇票等(需通过实体账户、户名及开户行信息)开户名称: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前进路支行银行账号:61050164160000001333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要求,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计取。2.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户名: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6105016414000000034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胜利大街支行。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和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和评审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7页-(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第8页-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第9页-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第10页-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函、项目检查情况等综合指标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第11页-(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陕西侗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倩倩联系电话:13310933306地址:渭南市胜利大街与前进路十字西200米(雅馨花园C座东二楼)邮编:714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12页-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结合陕西省沋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终期验收指标,对我区渭河临渭段、沋河(含清水河)、赤水河、稠水河、零河、东干沟、西干沟及辖区内15座小型水库的“-河(湖)一策”方案进行系统性修编。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00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1.002,000,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项目序号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基本要求1、功能要求:结合陕西省沋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终期验收指标,对我区渭河临渭段、沋河(含清水河)、赤水河、稠水河、零河、东干沟、西干沟及辖区内15座小型水库的“-河(湖)一策”方案进行系统性修编。2、具体要求(1)满足渭南市临渭区“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要求;(2)在服务范围内按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可靠。(3)人员配备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服务小组,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应有具体成员名单,包括姓名、工作职责等)(4)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措施,有明确具体的承诺。(5)供应商所拟派的工作人员,若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伤害,采购人概不负责,由供应商自行处理。二、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标准供应商在服务工作中必须使用下述标准、规范(不限于):1、*******、******《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3、水利部办公厅“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实施湖长制的意见》;5、陕西河长办《关于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评估、“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等工作的通知》6、《关于印发2024年各市区河湖长制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7、《2025年各市区河湖长制工作任务》的通知8、《关于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评估、“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修编等工作的通知》9、《关于加快2025年度河湖健康评价、“一河(湖)一策”修编工作的提醒单》三、质量标准:成果资料及配套服务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四、成果内容:形成相关图文成果:纸质版资料8套;电子版资料2套。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提供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人员配置。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采购包1:提供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设施设备。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第14页-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函、项目检查情况等综合指标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技术成果通过评审,出具成果文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3.5其他要求3.5.1、本项目采购人为渭南市临渭区水务局,实施单位为渭南市临渭区河长制办公室。3.5.2、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1)以转账、支票、汇票等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2)以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持保函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xtwgs@163.com);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扫描件。3.5.3、投标截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两份、电子版(PDF格式)一份(经编标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进行下载、打印),提供的纸质版文件内容确保与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允许修改和补充。-第15页-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pdf投标函资格证明文件.pdf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合法有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资格证明文件.pdf2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资格证明文件.pdf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明文件.pdf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文件.pdf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资格证明文件.pdf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pdf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pdf8具有履行合同的声明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资格证明文件.pdf9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证明文件.pdf10信誉信息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pdf11无控股、管理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资格证明文件.pdf12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资格证明文件.pdf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17页-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4评标程序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第18页-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开标一览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pdf标的清单2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证明资料一致投标函投标文件封面3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函投标文件封面4投标报价报价唯一且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标的清单5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6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商务应答表.pdf标的清单7对技术和商务要求响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应答表.pdf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pdf8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pdf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第20页-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方案修编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