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2026)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582-JZCG-G2025-0085
二
、
项目名称:塘桥文化中心及塘桥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张家港市今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0582MA27T5UBX0
张家港市杨舍镇馨苑路58号赵庄大厦A座1101
87.68(均分制)
3231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塘桥文化中心及塘桥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海彬、庞煜冬、汪晓方、孙荣来、张华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南京西路16号
联系人:徐梦杰
联系电话:18915678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
联系人:孙玮泽
联系电话:0512-589153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玮泽
电话:0512-5891538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0582-JZCG-G2025-0085采购文件.doc
今日塘桥文化中心及塘桥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标文件NRI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塘桥文化中心及塘桥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塘桥文化中心及塘桥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张家港市今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3人,营业收入为693.313202万元,资产总额为252.04414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张家港市今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月5日注:供应商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标准,明确标的承接企业所属企业类型。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项目,供应商应当逐一填报与采购项目属性一致的每个采购标的(主要采购标的,不包括配件、辅料等)的制造商或者承建(承接)供应商信息。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张家港市今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今日塘桥文化中心及塘桥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标文件NRI4.若供应商对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中小企业的,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张家港市今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今日塘桥文化中心及塘桥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标文件NRI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张家港市今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塘桥文化中心及塘桥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标书编号:JSZC-320582-JZCG-G2025-0085项目属性:服务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2025年12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5第四章项目需求19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第一章投标邀请塘桥文化中心及塘桥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JSZC-320582-JZCG-G2025-0085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5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2-JZCG-G2025-0085项目名称:塘桥文化中心及塘桥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3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330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塘桥文化中心及塘桥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即将到期,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新一轮服务单位,服务期限36个月。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授权委托书。7.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1-5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573769。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1391408****、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6.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7.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南京西路16号联系人:徐梦杰联系电话:189156788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联系人:孙玮泽联系电话:0512-5891538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玮泽电话:0512-5891538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在“苏采云”系统下载本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7.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7.3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变动或修改将在政府采购公告媒体网通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技术人员介绍、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技术及服务方案、投标人情况介绍等部分。9.2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在系统中提交所有与开评标相关的资料。开评标现场不接收任何资料。10、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0.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或经费测算表)中的价格一致,若出现价格不一致的情况,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12、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或经费测算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2.2标的物12.2.1采购人需求的有关服务等。12.2.2若采购需求中对采购标的的质量明确执行标准的,按采购需求明确的标准执行。若采购需求中对采购标的的质量没有明确执行标准的,但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则按排列在前的等级高的标准执行,但执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另外,若采购需求中确定的采购标的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则以需求中确定的质量要求为准。12.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4项目总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2.5本报价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13、技术及服务方案13.1根据自己对需求的理解撰写需求分析和服务方案。13.2根据自己对项目需求的分析,提出人员配备方案,并详细介绍拟参加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的资历和持有相关证书情况,特别要详细介绍该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资质和所从事过类似案例管理情况。14、投标人情况介绍14.1投标人的总体情况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15、投标保证金15.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签署17.1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四、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递交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21.5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2.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3.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投标的澄清25.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5.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该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格式在系统中澄清,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修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6.1.1.1关于信用查询:26.1.1.1.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6.1.1.1.2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6.1.1.1.3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26.5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解密投标文件或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因系统原因导致的除外);27.1.3投标文件中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27.1.4投标文件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27.1.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投标人不确认的;27.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1.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27.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1.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1.11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7.1.12凡“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若证书有附件(附录)的,附件(附录)须随证书一起提供);27.1.1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27.1.14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7.1.1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7.1.16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而未加盖公章的;27.1.1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7.1.18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27.1.19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7.1.2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21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27.1.22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2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1名中标候选人。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中标无效:(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9、质疑29.1质疑形式29.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涉及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向采购单位提出;涉及采购程序问题的,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9.1.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94号令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不予受理29.1.3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9.1.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9.1.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9.1.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9.1.3.4事实依据;29.1.3.5必要的法律依据;29.1.3.6提出质疑的日期。29.1.4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匿名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9.1.5质疑的送达方式29.1.5.1质疑函应采用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采用其他方式送达(含传真、电子邮件等)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不予受理。29.2特别提示29.2.1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29.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2.3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9.3其他29.3.1采购人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0、中标通知书30.l在中标结果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和分包。32、履约保证金32.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单位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0%。32.2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2.3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人如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的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添购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4、监督和公证34.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4.2招标代理机构的采购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中标(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张家港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项目名称总价(元)服务内容 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总价为综合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三、履约保证金3.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采购单位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2甲方付清全部合同金额的同时返还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利息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3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4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人如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的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四、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4.2如有转包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五、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六、货款支付6.1结付程序:6.2结付期限:6.3乙方收款账户:6.4甲方合同款支付方式:(若乙方为中小企业,不得强制其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七、税7.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八、管理事项按招标内容要求以及响应单位的承诺项目阐述。九、双方权利义务9.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制定的委托乙方承担的项目管理内容。(详见项目需求)(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3)审定乙方提出的项目管理计划。(4)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5)协助乙方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6)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向乙方支付实际合同期内扣除考核扣款后的全部余款。(7)甲方有权对中标后再转包或分包的乙方终止承包合同。(8)甲方有权在服务期内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考核细则,并经与乙方协商确认后,按新的考核细则执行考核。9.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项目管理制度。(2)按合同约定,履行项目管理职责。(3)负责编制项目管理年度管理计划。(4)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并作好相关劳动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5)如遇张家港市的各项重要活动、参观接待时,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到位,完成各项突击任务。(6)乙方必须规范用工,签订用工合同。(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项目管理全部档案资料,并对前述档案资料、协议内容等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取或知悉的甲方任何未对外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披露或者用于本协议之外的目的。十、服务质量10.1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应达到投标文件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十一、考核及履约验收11.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1.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1.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1.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十二、违约责任12.1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赔偿。12.2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给付费用。甲方逾期办理合同款支付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且逾期利息的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2.3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赔偿。12.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14.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张家港市。十五、合同其他文件15.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中标通知书;(2)供方中标的投标书;(3)招标文件;(4)供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生效后至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备案。16.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合同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清单1.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图片所属行业标的类型标的属性1塘桥文化中心及塘桥中心小学物业管理服务1.00项无物业管理主要采购标的服务类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核心产品清单无注:(1)若本次采购项目为单一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将作废标处理;(2)若本次采购项目为非单一产品,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将作废标处理。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请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若证书有附件(附录)的,附件(附录)须随证书一起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无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无4、绿色采购其他政策:(1)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2、技术要求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概况张家港市塘桥文化中心,位于张家港市塘桥镇富民路,由图书馆、剧场、体育馆、文化展示馆等组成;鹿苑文化中心由鹿苑图书馆、钱氏名人馆、鹿苑老街钱昌照故居、袁毅平艺术馆等组成;妙桥文化中心由妙桥图书馆、阶梯教室等组成。以上场馆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张家港市塘桥中心小学,总建筑面积约24519平方米,师生人数约2400人。本项目为以上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日常保洁、场馆维护、秩序管理等,投标单位应充分分析本项目特点、类型,理清工作思路。2服务标准(1)门厅、走廊、通道、楼道、扶手、窗台、公共设施、领导办公室等日常保洁:门厅、走廊、楼道地面、墙面每天清扫、拖擦,无纸屑、杂物及污渍,保持整洁;楼梯扶手、窗台抹拭无明显积灰、污迹。公共窗户玻璃无明显积灰、污迹;墙面开关、电器箱、画框、踢脚线等设施经常擦拭,保持清洁、无尘、无污渍;区域内墙面、顶面无明显积灰、蜘蛛网。(2)公共厕所保洁:墙面、地面、槽沟、水池、拖把池无污垢、无污渍、无异味、无积水;马桶、便池、地面每天随时的有专人用水冲、刷、拖擦干,并有除臭措施;厕所垃圾袋装化,废物篓天天清理;及时关、开水阀,节约水源。(3)外场保洁:操场、跑道、通道等区域日清日扫、随时保洁,无垃圾、杂物及明显积泥;绿化带内无纸屑、烟头、树叶等杂物。(4)垃圾桶清洗、垃圾收集及处理:保洁区域内垃圾袋装化,每日及时收集并送归学校垃圾房;垃圾日产日清,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垃圾桶(房)无明显异味、污迹及滞留垃圾。(5)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卫生消杀工作,建档备查。(6)绿化管护到位:无虫害、无杂草,树木长势正常,树形整齐美观,防冻措施及时到位,并对枯死的草坪、灌木及时补种、更换。(7)当水电方面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到达工作现场,及时排除故障。3服务范围张家港塘桥中心小学:(1)各教学楼、行政楼、综合楼等的各层公厕、洗手间的冲洗和保洁(包括盥洗台和磁砖墙面的卫生擦洗)、下水管道疏通、定期卫生消杀,开水器保洁,各层的走廊、通道、楼梯、扶手、窗台、天花板蜘蛛网清洁工作;行政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工作。(2)各报告厅、会议室、接待室、图书馆、体育馆、专用教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定期保洁;各楼层会议室、接待室会务工作。(3)公共设施(墙面开关、电器箱、画框、踢脚线、消防箱及器材、电子显示屏等)定期清洁,空调过滤网定期清洗。(4)室外场地、通道、绿化带等公共场所的保洁及各幢楼周围的明沟等的垃圾清理;每日必须集中清扫,清扫完毕后需进行巡回保洁。(5)各教学楼、行政楼室内外垃圾桶内垃圾清理及收集,垃圾桶(房)定期清洗保洁、卫生消杀工作,垃圾桶的外观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绿化维护产生的垃圾外运、处理。(6)各教学楼、行政楼公共窗户玻璃专业保洁。(7)完成学校迎宾、迎检等有关大型活动的突击性卫生清扫、死角垃圾清理等配合工作。(8)双休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校园卫生日常保洁工作(保洁员轮值)。(9)各教学楼、行政楼、综合楼等水电保养及维修等工作。张家港市塘桥文化中心、鹿苑文化中心、妙桥文化中心:三个区域的保洁、会务、安保、水电维修管理、场馆维护、秩序管理等各项工作。4服务频次(张家港市塘桥中心小学)各教学楼、行政楼的各层公厕、洗手间上、中、下午各一次,期间巡回保洁有重大迎检活动需适当增加频次。各楼层开水器每日一次走廊、通道、楼梯、栏杆、领导办公室每日一次,期间巡回保洁扶手、窗台、天花板蜘蛛网每日一次,期间巡回保洁各报告厅、会议室、接待室、图书馆、体育馆、实验楼等区域每周不少于二次公共设施(墙面开关、画框、踢脚线、消防箱及器材、电子显示屏等每周不少于一次垃圾桶(房)垃圾每日定时收集一次,日产日清;垃圾桶每日清擦一次、每周清洗一次。空调过滤网每年两次(5月初、11月)卫生消杀春秋每月两次,夏季每周一次。水电保养维修每季度巡检一次;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到场、及时排查。大雨天,能主动疏通公共区域排水口,以便正常排水。5人员配置要求1、项目经理 1 人,男性,50(含)周岁以下,负责塘桥文化中心、塘桥中心小学、鹿苑文化中心、妙桥文化中心等场馆的物业管理工作。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 2 年以上大型办公场所物业管理工作经验。 2、工程维修人员 1 人,男性,50(含)周岁以下,持低压电工作业上岗证上岗,负责塘桥文化中心、塘桥中心小学、鹿苑文化中心、妙桥文化中心水、电设备检修等工作。具有大型剧场设备管理经验。 3、秩序维护员 6 人,男性,非退休人员,身体健康,相貌端正,退伍军人优先,具有一定专业素质、身体健康、高中及以上学历,持保安员证上岗,其中 2名人员需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塘桥镇文化中心人员需安排 4 名人员;鹿苑文化中心、妙桥文化中心各安排 1 名人员。4、保洁员 12 人,女性,非退休人员,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具 有一年以上保洁经验。塘桥镇文化中心人员需安排 5 名人员;塘桥中心小学需安排 5 名人员;鹿苑文化中心、妙桥文化中心各安排 1 名人员。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标单位必须依法规范用工,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未退休人员工资应不低于最新公布的投标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经费测算明细表中应载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及员工工资) 。6、上述人员配置为最低配置且未含轮休(即工作时间为 365天),在岗期间均要求统一着装。有大型会议及重大演出活动时,要根据甲方要求和实际情况无条件配合增加人员支持,并保证能在一个小时以内到达现场。6项目 经理 工作 要求在岗时间:8:00-17:30(重大活动期间需延长时间),担负管理处员工的统一指挥、协调、处理日常管理事务和紧急事项,以及整个物业项目(含塘桥文化中心、塘桥中心小学、鹿苑文化中心、妙桥文化中心)的运作监督管理,安保、保洁、水电维修管理、物业管理等,并协助开展消防日常检查、协助周边环境布置等。7工程 维修 工作 要求在岗时间:8:00-17:30,负责塘桥文化中心、塘桥中心小学、鹿苑文化中心、妙桥文化中心、水电等设备的保养、维护及维保计划的安排、落实与检查。维保计划的实施,日常维修的实施。服务标准: 1.维修管理: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可随时查阅,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并持证上岗。 2.供电系统:保证 24 小时正常运行,出现故障,立即排除。潮湿天气时,采用安全有效措施,保持配电房内主要电器设备干燥;每月检测 1 次配电房内有无蛙、鼠、蚁等虫害,如发现马上采取措施杜绝;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按月做好电费抄表工作及公共能耗费用分摊。实行巡逻执勤服务,及时排除故障,及时维修损坏的设备设施。如有报修时,应填写好报修单。保修单应注明报修日期、部门、保修人、设备设施损坏地点、数量或故障原因等。报修后白天 10 分钟、晚间 20 分钟内必须到达维修现场。如无需更换零配件等,立即维修,如需更换零配件等,向相关单位领取,并在维修单上注明领用物品名称、型号、数量等。维修完毕,请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如无配件等客观原因当天不能完成维修工作的,要在维修单上注明,并告知报修人或相关人员。 3.消防系统: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有突发性火灾等紧急事件处理程序。制定规范的设施设备台帐。制定定期的消防设施设备检查计划。4.水电及公共设施巡查制度:每日一次巡查内容: 给排水管道;每日二次巡查内容:配电房的抄表、清洁;每周一次巡查内容:每层配电箱、消防栓、喷淋系统、闭门器、灭火器、公共区域的标识牌、开关盒、污水井、下水道、雨水井、空调外机四周的下水道、路灯、草坪灯、庭院灯、公共区域开关、插座、指示牌、洗手盆、门把手、感应门、摄像镜头、消防泵(每周运行一次);每月一次巡查内容:公共区域各灯照明灯具的外观和照明度、监控摄像镜头(每月清洁一次)、生活水水箱;每半年一次全面保养:消防水泵、喷淋泵。8秩序 维护 要求负责文化中心的安全保卫、消防监控、车辆停放、日常巡逻、秩序维护、 消防安全日常检查等工作,塘桥中心小学不需安排秩序维护人员。其中塘桥文化中心在岗时间:8:00-17:30,不少于 2 人在岗,其中门岗不少于 1 人在岗;17:30-次日 00:00 不少于 1 人在岗;00:00-8:00 不少于 1 人在岗。鹿苑、妙桥文化中心在岗时间:8:00-17 :30,在岗人员不少于 1 人。1.门岗:大楼门岗实行全年定点值勤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交接工作; 不准拾荒、小摊贩、推销人员等无关人员进入大楼;对出入大门的物品进行检查登记, 严禁危险物品进入;按规定做好出《安管值班日志》和《安管员交班记录》等记录;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做好邮件、报刊的收取分发工作,并填写好《信件、包裹收发登记表》; 2.消控岗:文化中心监控系统(含消防)24 小时开通,定点监控录像, 对可疑情况跟踪监视,同步录像;监控人员应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应坚守岗位,思想集中,严禁脱岗、离岗,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可疑情况跟踪监视,同步录像,并及时处置、上报、做好相关记录;监控室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应认真、准确、如实地填写《监控室设备运行记录表》。当监视屏显示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队长,并通知队员前去查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外访者必须征得领导同意,同时做好登记手续。对有事进出机房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设备机房进出登记表》。如发现监控设备有故障时应及时报修;保持监控设备的清洁卫生。3.巡逻岗: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和负责维护大楼内的公共秩序;巡逻中遇到访客的要求应及时提供相应服务;当遇到情况接到通知时,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遇到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执行;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验证,必要时可带到物业办公室进一步询问或报警等;指挥引导进出车辆,安排进入的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提醒车主不要将车停在道路上,并且关好车窗、车门、贵重物品不留放车内;巡查中发现公共设施损坏,应做好记录,上报至大楼物业管理办公室;每天下午下班半小时后,开始巡楼,关闭无客户楼层公共区域的照明灯、门、窗、卫生间排风扇等。 4.车辆管理:有较为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维持交通秩序,发现车辆未上锁及乱停乱放进行忠告或纠正,发现偷盗车辆、破坏交通设施等现象及时制止。9保洁 要求在岗时间:7:30-11:00,13:00-17:30。保洁人员需在每日 8:30 前完成各项保洁工作,不影响正常办公(日常不断巡视保洁除外)。 1.卫生保洁范围 (1)塘桥文化中心保洁区域:一楼至四楼公共区域卫生、会议室、接待室、展览展示馆、图书馆、剧场、教室、体育馆及活动室等,文化中心范围内的室外地面、绿化带、停车场、地下室。 (2)小学保洁区域:教学楼、行政楼、食堂公共区域及室外地面、绿化带、停车场。 (3)其他:大楼范围内的室外地面、地下车库;楼顶天台、排水管口的清洁;所有垃圾桶清洁及管理;大楼除四害工作。 (4)鹿苑文化中心、鹿苑老街钱昌照故居、袁毅平艺术馆:整幢楼的公共区域卫生、钱氏名人馆、图书馆、教室、小剧场等,文化中心室外地面、绿化带等,鹿苑老街钱昌照故居、袁毅平艺术馆范围内的室内外卫生等。 (5)妙桥文化中心:整幢楼的公共区域卫生、文化中心范围内的室外地面、绿化带、停车场等。 2.服务标准 (1)外场地、停车场:所管区域道路和地面无污迹、无积水、无堆放杂物;阶梯无污迹、无水泥迹、无口香糖胶迹、无积水;消防栓、草坪灯、指示牌无污迹、无积尘;垃圾桶无污迹、无外溢;配合定期除四害工作,做到无滋生源。(2)大厅:玻璃门及不锈钢拉手,无灰尘,保持光亮、干净;大堂的柱子、不锈钢、墙脚线、消防设施设备等保持整洁、无尘;大理石地面,光亮,无污渍;烟缸及时倾倒;垃圾桶桶体光洁无污迹、无痰迹;烟灰缸盖上无烟头、杂物;桶内垃圾不得超过桶口。各种指示牌,标识牌,洁净,无尘。灯具等设施表面完好,并可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3)洗手间:卫生间的门要求洁净,无手印、无黑点、污渍、门缝及闭门器无尘土;玻璃镜面保持光亮、无水点、水渍、无手印;台面、洗手盆、水龙头、皂液盒要求无污物、无水迹、无杂物、白洁光亮;瓷砖墙面、隔断板、隔断门要保证无污迹、无尘土、无纸末;恭桶及坐垫、底盘后侧墙面、小便池上下内外要求保持干净、无黄垢、无毛发、无杂物、光亮白洁;压水杆及不锈钢扶手、电镀件要保持无水迹、无水印、无污迹、光亮如新;地面要保持干净光洁,边角无杂物、无污迹、无水迹;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垃圾筒内壁及筒后墙面要保持无污迹;排风口、灯罩、天花板保证无尘土、无污渍;卫生间内空气清新无异味;擦手纸、卫生纸、洗手液及时添加补充、卫生纸要叠角;卫生间内各种设备完好无损,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4)楼梯及走廊:地面光亮、无尘、无污迹、无堆放杂物;天花、灯具无污迹、无积尘、无蜘蛛网;墙面无污迹;指示牌、标识牌、门牌无尘、无污迹;装饰物表面洁净、无尘;楼梯扶手无尘、无污迹;台阶无污迹、无垃圾;消防栓外侧玻璃光亮、无污迹、内侧无积尘;垃圾桶桶体光洁无污迹、无痰迹;烟灰缸盖上无烟头、杂物;桶内垃圾不得超过桶口。(5)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会议室的门、门面、门缝、门把手、表面无尘土、无污渍、手印;桌椅摆放整齐,干净无尘土;椅子布面干净无污渍、无头发、无尘土;椅子腿无尘土;电话无污渍,摆放整齐;白板干净无尘、无墨迹,会后如没有特殊情况及时清擦;板擦及板笔摆放有序;投影布会后及时复位;地面,贴脚线干净无污渍、无细小的垃圾,地毯上无毛发;墙面、布面无尘土、无污渍;悬挂摆放的各种饰品无尘土,摆放整齐;排风口、灯罩无尘土、无手印。天花、墙角等无蜘蛛网。窗台,窗框,洁净无尘,无手印。窗帘拉伸整齐。伸缩整齐。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会前,提前 30 分钟开窗开门通风,会议即将开始时再关闭窗户)。垃圾筒内外干净,垃圾及时清倒。各种设施完好无损,并可正常使用。 (6)垃圾收集:无堆积垃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好垃圾袋装化,将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放垃圾。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处理工作,可回收垃圾交文化中心和中心小学办公室统一处理。垃圾间保持清洁、无异味,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 (7)保洁频率:大厅玻璃(3 米以下高度)、扶梯、楼梯扶手、台阶、 通道地面等,每日全面清洁 1 次,做到日常巡视保洁;卫生间每日至少 3 次全面清洁,做到日常巡视保洁;展览展示馆、图书馆、体育馆每日全面清洁 1 次,用喷有少量除尘液的尘推巡视清洁;剧场、贵宾室、化妆间、会议室每日全面清洁 1 次,如有演出、会议、参观、活动需在开始前、结束后都做好保洁工作;少年宫教室及活动室,根据小学及少年宫上课时间自行安排,日常不断巡视保洁;通道门、门框、窗、窗框、 贴脚线,开关盒,指示牌,消防设施每周清洁 1 次;北二楼露天平台每周全面清洁 2 次,钱昌照故居、袁毅平艺术馆每两周 1 次,参 观前务必安排保洁;全面大保洁,上下半年各一次。10垃圾分类管理要求1.无堆积垃圾,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重点做好垃圾的收集及分类处理。2.做好垃圾袋装化,将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放垃圾。3.垃圾分类管理,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工作。4.垃圾间保持清洁、无异味,经常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5.所有废弃物和垃圾的收集、分类、外运,按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执行。11服务 衔接 要求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了解相关情况, 尽快做好接管原供应商的相关图纸、资料,并对设施、设备逐项进行交接前的调试和测定。 2.原供应商在合同自然终止时,要做好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在新供应商未进驻前,按原合同继续做好服务管理,同时,清点物品, 配合采购人及新中标单位做好移交工作。12应急 措施 要求1.制定紧急事故处理预案,至少包括:火灾、爆炸、地震、炸弹恐吓、安全疏散以及电梯应急等;有紧急事件救护组织,并始终处于紧急事故反应状态;书面描述紧急事故救护组织职责,并让每位成员了解,周期性地进行反应训练;按消防要求组织进行疏散演习;对紧急事故做出快速、正确的反应;尽可能减少破坏和损失程度。 2.出现突发事件(暴力冲击、失火、踩踏、建筑物倒塌、跑水等),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采取初步措施后报警和报告相关部门,制定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处置预案和具体应对措施,所有派驻人员均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 3.工作标准: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或控制。13重大 活动 保障 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采购方完成各类临时开展的大型活动、大型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秩序维护、保洁、会务等工作,如岗位原配置的人数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应临时从本公司内抽调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素质的人员加强力量,以保障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14其他 要求1.中标单位应严格督导员工的行为规范,并要求员工严格执行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维护采购人整体形象。 2.中标人应加强对拟派服务人员的培训及管理,教导拟派服务人员爱护采购单位的财物,并协助采购单位做好节能及治安防范工作。 3.中标单位物业服务人员工作中应注意安全防范。如因中标单位物业服务人员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4.中标单位进驻采购方的所有人员在门卫上墙公示,花名册,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复印件)需交采购方备案。 5.采购人为中标单位服务人员提供办公值班场所、仓库、工作间、办公桌椅、维修材料;中标企业提供:办公用品设备(电脑 1 台、打印机 1 台、执法记录仪 1 台)、保洁用品(垃圾袋、卷纸等)、保洁工具及设备(清扫器具、榨水车 5 辆、吸尘吸水器 3 台、脱水机 5 台、高压冲洗设备 1 台、手推车 1 辆)、工程工具(消防扳手、管子钳、内六、活动扳手、固定扳手、铝合金组合梯、绝缘手套、鞋、万用表、工具箱、 钳子、美工刀、玻璃胶枪、榔头等)及秩序维护员用器械(警棍、充电手电筒、雨衣雨鞋、对讲机、警用电瓶车等秩序维护工具耗材)。保洁用品需满足采购单位日常保洁需求,不得损坏采购单位的洁具、瓷砖釉面等设施设备。6.中标后,非经采购人书面提出,服务人员每年总流动性不得超过 10%。 7.如公安机关后期对中标人所派的秩序维护员进行统一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如服装费、培训费等),应由中标人承担。 8.因中标单位原因或派遣服务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声誉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9.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采购人可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罚甚至终止服务合同。 10.因中标单位挪用派遣服务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投保费用,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三、商务条款1服务期限1.1、服务期限36个月。2支付方式2.1、结付程序供方按本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供货义务后,凭验收报告、销售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货款(或工程款)结算手续。2.2、结付期限合同基准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该报价应包含承包期内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等服务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工工资、福利费等)、生成设备及工具费、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采购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待整个服务项目所需设备、人员全部到位,经采购单位认可后开始进场进行服务。合同期内按季度支付,根据每季度考核检查结果进行结算(因考核、检查后有失分,实际支付额与基准价格存在差异,根据采购单位考核扣分及中标单位实际服务期限对应的扣除服务费后再行结算支付服务费)。最终季度支付费用=合同金额的7.5%*季度考核得分对应折扣率。2.3结付标准季度考核得分为90分(含)以上,支付当季服务费的100%;季度考核得分85分(含)到90分(不含),支付当季服务费的90%;季度考核得分80分(含)到85分(不含),支付当季服务费的80%;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0分,支付当季服务费的70%。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协议),乙方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办理移交、退场手续。3投标货币3.1、投标货币人民币四、其他塘桥文化中心及塘桥小学物业服务质量评议表序号类别评议项目分值评 分 标 准得分1综合服务15分熟悉工作内容,仪表、仪容、着装规范,戴工卡,上班精神饱满,坚守岗位,不扎堆。5不熟悉工作内容扣1分,着装不规范扣1分,窜岗离岗一次扣2分 做好公共区域内的卫生管理工作。5发现垃圾、污迹、水渍、蜘蛛网等,出现一次扣1分,卫生间及公共区域垃圾袋未更换的发现一次扣1分,卫生间产生异味的发现一次扣2分。 对报修、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和记录。5不及时处理一次扣2分 2安保服务35分对携带大宗材料及贵重物品出门,应查验由采购方签发的出门证,并做好相应记录5未做好记录一次扣1分 不准拾荒,小摊贩、推销人员及其他闲杂人员进入管理区域5闲杂人员进入管理区域一次扣1分 维持交通秩序,做好车辆出入的管理,指挥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不乱停乱放,门口两旁禁止车辆停放,禁止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它污染物品的车辆进入管理区域。5有车辆违规停放一次扣1分,载有违规物品的车辆进入管理区域一次扣1分。 管理区域内实行24小时全天候综管巡视服务。巡逻人员每2小时按规定的路线(每月调整一次路线)巡视大楼内各楼层、各方位,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第一时间消除。5缺岗一次扣1分,未妥善处置突发情况一次扣1分。 熟悉管区楼宇的结构、楼座排列、公用设施、设备的分布位置,各类公共场所的使用性质和服务对象,系统掌握管区整体情况。5不熟悉情况扣1分,出现故障未及时维修或报修的一次扣1分。 21:00后对所有人员出入进行登记,22:00进行大楼清场,并查看电器关闭情况。公共区域开水炉、空调做好节能管理工作5发现电器未关闭情况一次扣1分,未按节能规定开关的发现一次扣1分。 巡查公共区域的综管动态、道路顺畅及车辆停放状况、各类标识及相关设备设施完好状况、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做好巡视记录。并对照明灯的损坏情况做好记录,及时报修。5未及时发现相关设施损坏情况一次扣1分 3消控服务10分管理区域内消、监控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运行,并实行24小时不间断轮岗监控值班服务,严密监视出入口探头监控屏,发现疑问应立即定点监控录像,并对可疑情况作跟踪监视及同步录像,做好监视记录;当值综管人员应对监控的私密性内容及现场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放像,切换监控录像资料。监控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有关人员进入都应做好详细记录。做好监控室内务及清洁卫生工作。10间断监控值班服务一次扣1分,擅自放像监控录像资料一次扣1分,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内一次扣1分,未做好监控室内务及清洁卫生工作一次扣1分。 4会务服务12分会务开始前30分钟开启会议室灯光,调试好音响设备。4出现一次失误扣1分 开启门窗进行通风。保持会议室空气卫生,适时开启空调,按照会务人数摆好座椅及茶杯等4出现一次失误扣1分 会后对茶杯消毒,做好座位的复位工作。4出现一次失误扣1分 5工程服务20分预约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5缺一次扣1分 电梯、消防、中央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公共照明、水泵等公共设备设施日常维护良好,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5记录缺一次扣1分 水电维修5水出现故障,在到达后1小时内解决,未及时到达扣1分/次。 5电出现故障,在到达后30分钟内解决,未及时到达扣3分/次。 6其他 8分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8 7总分 意见与建议: 评议单位: 年 月 日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二、评标标准1价格分30.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0%*100(保留二位小数)。2服务方案分61.0分2.1.秩序维护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秩序维护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于项目需求得9分,符合项目需求得6分,与项目需求不够相符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2.工程维修工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水电维修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于项目需求得9分,符合项目需求得6分,与项目需求不够相符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3.保洁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保洁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于项目需求得9分,符合项目需求得6分,与项目需求不够相符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4.垃圾分类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垃圾分类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于项目需求得9分,符合项目需求得6分,与项目需求不够相符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5.服务衔接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退场交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于项目需求得8分,符合项目需求得5分,与项目需求不够相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6.应急措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于项目需求得8分,符合项目需求得5分,与项目需求不够相符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7.重大活动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大活动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于项目需求得9分,符合项目需求得6分,与项目需求不够相符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3履约能力9.0分3.1.类似业绩介绍投标人2022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介绍,有一份得2分,本项累计最高得6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合同中须反映出相关内容,如合同中不能反映,须提供其他材料予以佐证,不提供的不得分)。3.2.投标人获得的证书投标人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证书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注:以上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主要文件目录一、封面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资格证明文件五、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六、经费测算表七、服务方案八、投标人情况介绍一、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二、投标函投标函致::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按照合同条款提供服务;5、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单位代表姓名: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日期: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小写: (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大写金额 金额大写 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四、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6、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后);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格式见后);1、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就(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其代表本单位处理相关事项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本单位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担任(供应商名称)(职位),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年月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件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供应商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标准,明确标的承接企业所属企业类型。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项目,供应商应当逐一填报与采购项目属性一致的每个采购标的(主要采购标的,不包括配件、辅料等)的制造商或者承建(承接)供应商信息。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服务类项目中供应商若使用退休人员,将不享受相应扶持政策。4.若供应商对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中小企业的,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若供应商对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则无需提供此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注:1、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若供应商对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的规定,明确不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五、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实质性要求响应对照表1、商务条款的实质性格式序号商务条款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12……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商务条款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该采购包作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要求的实质性格式序号技术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123……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该采购包作无效投标处理。6、经费测算表经费测算明细表序号项目测算依据和测算式月支出(元)总支出(元)备注1员工工资 2社会保险 3住房公积金 4服务用品费用 5意外保险费用 6劳保用品 7办公费用 8其它费用 9税金 10…… 合计针对本项目(是或否)使用退休人员。注:1.以上表格必须如实提供,内容表述不全的可自行添加。2.请供应商明确针对该项目是否使用退休人员:如使用退休人员,则在横线处填写“是”;如未使用退休人员,则在横线处填写“否”。(此为必填项)3.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经费测算明细表。七、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服务方案的内容编排等由投标人自定)八、投标人情况介绍(内容自定,可参考如下)1.类似业绩2.相关证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