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建覆盖转供电中标结果公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闵电信局分公司2026)
2026年莘闵局德星苑新建覆盖转供电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2026年莘闵局德星苑新建覆盖转供电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闵电信局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供应商向电信方提供“租赁服务-能源电费”服务并根据现场电表读数,按协议价格结合实际电表读数向电信方收取电费。本次采购预估用电量为86400度。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上海闵房物业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6年01月07日至2026年01月09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戴晨岚,18901890029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胡逸洲,1****350103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闵电信局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1月06日
直接采购文件-2026年莘闵局德星苑新建覆盖转供电采购项目.docx
项目编号:【莘闵电信2026年莘闵局德星苑新建覆盖转供电采购项目】直接采购文件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莘闵电信局云网运营中心【(盖章)】【本项目自行实施】2026年XX月XX日目录第一章直接采购邀请书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第三章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3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3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3第一章直接采购邀请书【上海闵房物业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莘闵电信局云网运营中心】就【2026年莘闵局德星苑新建覆盖转供电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无】)所需的标的物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应答。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概况:莘闵电信2026年莘闵局德星苑新建覆盖转供电采购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为86400元(含税)。1.2采购内容:1.2.1采购内容:租赁服务-能源电费。1.2.2本项目不分包。1.2.3服务期:具体服务周期或按合同要求。2.直接采购文件获取2.1.1获取时间:2026年XX月XX日XX:XX至2026年XX月XX日XX:XX(北京时间,下同)。2.2.2获取方式:通过邮件发出。3.应答文件的递交3.1.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纸质应答文件。3.2.2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2026年XX月XX日XX:XX分前递交至上海市闵行区莘东路511号。4.供应商注册供应商须在获取直接采购文件后3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5.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莘闵电信局云网运营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东路511号邮编:200050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莘闵电信局云网运营中心【本项目自行实施】2026年XX月XX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概况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莘闵电信局云网运营中心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直接采购邀请书采购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代理机构名称:无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无代理机构2直接采购文件的组成【第一章 直接采购邀请书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商务规范书第四章 服务要求第五章 应答文件格式】3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10)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4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4.1应答文件的组成:本项目应答文件组成见第五章4.2应答文件纸质版:纸质应答文件(一式壹份,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逐页签字)电子应答文件(U盘):纸质应答文件的兼容OFFICE2003文档格式用WORD和/或EXCEL格式制作,并可编辑的电子文档如纸质应答文件与电子应答文件不一致,以纸质应答文件为准。5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1.应答有效期为【 90 】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2.报价具体要求a)供应商所报应税类型应为:转供电、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签订合同时,按供应商所报转供电、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列。b)报价为单价报价方式。c)不含税单价、各行项不含税总价、各行项含税总价最多保留6位小数。d)价格计算原则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计算:价格计算按照产品分项进行计算。价款总价=不含税单价*数量。增值税款总价=不含税单价*数量*增值税率。价税合计=价款总价+增值税款总价。e)报价表中各行项不含税总价求和、各行项含税总价求和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2位小数。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列出所需的费用清单,详列分项单价、分项总价以及报价总价。6应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一章“直接采购邀请书”7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第一章“直接采购邀请书”8谈判时间和地点 2026年XX月 XX 日 XX 点 XX 分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东路511号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供应商应答文件需依据服务要求进行偏离度应答。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营业执照,发票开具承诺、房屋产权或租赁合同等)。第三章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用电协议合同签订地:[上海]甲方(供电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用电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东路511号]授权代表:[贾龙]为发展通信事业,配合乙方建设移动通信网,扩大国家公众移动通信网的覆盖区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移动通信基站用电等事宜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用电地址[]第二条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及付费标准3.1经双方商定,根据实际情况,乙方基站所需的[220V]三相四线交流供电由甲方提供。3.2乙方配电工程的楼内部分由乙方实施,施工方案须经甲方确认,甲方须为乙方安装必要的设备、管路及接地装置等施工提供方便。3.3甲方应保证向乙方正常供电,若遇停电,则甲方至少应提前一日书面通知乙方。3.4电费根据乙方单独计量电表读数据实结算。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税率为[]、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元/度向甲方支付电费。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元。如遇国家调整相应税率,则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新的税率执行,不含税价格不变。3.5电费按每年结算一次。乙方未按协议合约付款,每逾期1天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四条发票4.1甲方向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应当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三十日内送达乙方,送达日期以乙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乙方无法抵扣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4.2如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乙方有权拒收或退回,甲方应当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4.1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应当按照第4.1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发票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第五条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甲方信息如下:开户行:[]银行地址:[]户名:[]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乙方税票信息如下: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银行地址:[/]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账号:[100125400900545159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671143758E]地址:[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电话:[63240069]乙方付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开户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账号:990204011101003101第六条赔偿责任如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一方损失,另一方应善意相助,减少损失,对此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战争、水灾、火灾、供电局供电事故等。第七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协议变更和终止若甲乙双方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发生变化,并对本协议产生影响的,双方应提前30天将变更事宜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及时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第九条协议生效及其他9.1本合同纸质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乙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乙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9.2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本合同有关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9.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但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9.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当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9.5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9.5.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5)[/]。9.5.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电子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9.5.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电子邮箱:[/]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东路511号]联系人:[忻俊煜]电话:[021-64134052]传真:[/]邮编:[/]电子邮箱:[/]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9.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利,也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质押等形式进行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9.7双方同意,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一起阅读和解释:(1)本合同正文;(2)合同附件;(3)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4)投标文件/参选文件/应答文件;(5)其他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性文件。上述各文件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在上述文件之间出现含糊或冲突之处,就同一事项的解释,应以本条上述排列次序在先的文件所表述的意思为准;当同一顺序的多份文件之间发生内容冲突时,应以文件形成时间较后的为准。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为准。本合同附件为:附件一[/]附件二[/]补充附页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约代表:职务:签署日期:[]年[]月[]日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1.1对采购文件的服务偏离应答要求:供应商应对每一款作出明确答复,应答时只能使用“满足”或“不满足”,对于供应商认为满足并优于的条款,供应商应答“满足”,并解释说明优于的具体程度;对于“不满足”的,供应商应指明不满足的内容并进行解释说明。2.服务要求2.1基站所需的[220V]三相四线交流供电由应答人提供。2.2采购人配电工程的楼内部分由应答人实施,施工方案须经采购人确认,应答人须为采购人安装必要的设备、管路及接地装置等施工提供方便。2.3应答人应保证向采购人正常供电,若遇停电,则应答人至少应提前一日书面通知采购人。第五章应答文件格式莘闵电信2026年莘闵局德星苑新建覆盖转供电采购项目应答文件供应商名称:上海闵房物业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6年XX月XX日1、应答函2、廉洁承诺书3、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4、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5、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6、报价表1、应答函应答函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莘闵电信2026年莘闵局德星苑新建覆盖转供电采购项目并确认直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我方承诺如下内容:1.1.1.1.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1.1.1.2.我方承诺在直接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1.1.1.3.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1.1.1.4.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1.1.1.5.如确定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任何附加条件。(3)我方承诺按照直接采购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1.1.6.我方承诺如有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对本单位投资的,投资者或本单位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3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国家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并被允许实施投资。1.1.1.7.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单位名称:上海闵房物业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电子邮箱:日期:XX年XX月XX日[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编制要求: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2、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我公司自愿参加莘闵电信2026年莘闵局德星苑新建覆盖转供电采购项目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1.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直接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参与直接采购;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与直接采购,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2.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3.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谈判小组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成交,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4.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5.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6.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7.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8.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9.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10.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11.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12.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供应商名称:上海闵房物业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XX年XX月XX日[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编制要求: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3、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供应商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根据规定使用本承诺书的项目,应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本项目不涉及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莘闵电信局云网运营中心】: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二、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应当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与贵公司的合同/协议(“合同”)约定,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本单位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四、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五、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保证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六、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个人信息或委托贵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已依法向个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法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或委托贵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等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七、本单位受贵公司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或本单位与贵公司共同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单位承诺按照与贵公司的合同约定处理,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如果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本单位承诺按照贵公司的要求返还个人信息等数据或者予以删除(包括原件和备份),且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履行合同过程中所收集的任何个人信息等数据。未经贵公司同意,本单位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八、对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或知悉的贵公司和/或贵公司客户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本单位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其他方提供、披露。本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和合同约定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对于本单位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接触和获得的个人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依法落实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设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该等人员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贵公司。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十、本单位承诺配合贵公司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等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十一、本单位承诺利用信息网络发送的信息以及向贵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本单位不得通过通信网络、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发布任何违反下列要求(即“九不准”及“六不许”)的信息。“九不准”,即不准发布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六不许”,即: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十二、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或通过网络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等活动,不从事任何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未经允许进入网络或者使用网络资源;2、未经允许对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3、未经允许对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4、制作、传播、利用网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8、其他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十三、本单位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书面通知贵公司。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影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合同项下业务等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信息内容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十四、本单位承诺不进行法律、法规、政府监管规定等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所提供或接入的设备未取得入网许可,或可能影响网络安全或网络服务质量;2、将合同履行中获得的账号、密码私自转让、转租或以非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3、在设备、系统、计算机软件等产品或服务中非法植入后门程序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4、利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等数据及重要运营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5、未经贵公司同意擅自公开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源代码;6、未经贵公司同意探测、发布贵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电信”)的网络、终端、信息系统漏洞,对中国电信运营的网络开展渗透测试;7、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行为。十五、本单位承诺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已关闭与合同约定无关的端口,不存在与合同约定无关的进程。十六本单位承诺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任何操作。本单位承诺严格按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操作权限并事先征得贵公司同意。十七、本单位承诺对提供给贵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在交付前完成已知病毒查杀、安全缺陷、漏洞扫描和修复,交付后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十八、本单位承诺无正当理由不会中断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亦不会中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十九、就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该等产品或服务所包含或调用的开源软件和第三方软件清单,以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并配合贵公司开展软件安全检测和知识产权风险审核等工作。二十、本单位承诺同意并配合贵公司进行网络安全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检查项、计算环境安全检查项、开发流程检查项等方面。二十一、本单位承诺按要求提供网络安全审查工作需要的材料,严格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中作出的承诺。二十二、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依据合同承担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二十三、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通信主管部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中国电信10000热线等各类渠道发生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二十四、本单位提供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联络人如下: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十五、本单位承诺要求并监督参与向贵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履行本《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并对本单位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二十六、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生效。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XX年XX月XX日[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编制要求:1.提供本文件原件。2.代理商应答的,制造商和代理商须各自提供一份本承诺函。3.应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应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4.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4、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清单及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使用权的证明本项目不涉及[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编制要求: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2.应提供合法获取开源软件、第三方软件(含开发环境和开发平台)使用权的证明,证明文件顺序应与清单一一对应。3.应答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直接采购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5、主要元器件来源清单本项目不涉及[1.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2.采购人在直接采购文件中应将“主要元器件名称”列填写完整,如:服务器存储设备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CPU、内存(动态存储)、SSD硬盘(固态储存)、HDD硬盘(固态储存)、以太网卡、Raid卡、GPU卡、BIOS、BMC卡等;网络设备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CPU、射频收发模块、光模块、激光器芯片、NP芯片、交换芯片、内存等;固网终端关键元器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主芯片、wifi芯片、DDR、FLASH、语音芯片等。]编制要求:1.1.1.1.1.1.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1.1.1.1.1.1.2.应答人应按照上述表格所列明的关键元器件类型提供应答产品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产品的型号、技术规格、供应商、生产地等信息,如同一类型关键元器件存在多家供应商渠道及多款产品,需要分别提供所有供应商及产品型号信息。1.1.1.1.1.1.3.代理商应答的,需由制造商提供本清单。应答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使用代理商应答和签订销售合同且制造商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本文件应由有签署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并提供委托签署权的相关证明材料。1.1.1.1.1.1.4.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6、报价表报价表序号产品或服务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不含税单价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含税总价备注1能源电费220VXX(预估数,按实结算)数量单位: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XX年XX月XX日[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编制要求: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覆盖转供电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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