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服务中心设备 智能访 智能核验闸机中标结果公示(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2026)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1310002505451001
二、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廊坊市博实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廊坊市广阳区凯创大厦第1幢2单元1702号
91131003785710159X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廊坊市博实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华宇、麦盾
智能访客机(智能访客系统V3.0)TIM-300S、智能核验闸机(智能访客系统V3.0)IFB-B2-P2/H、MD-- 5030A
1
1212100.00
12121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志勇(主任)、崔晏铭(采购人)、东文琪、贾增卫、王建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210号
联系方式:0316-2025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廊坊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联系方式:0316-2920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真真
电话:0316-2920613
十、附件
1
2
专家评分公示信息
招标文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廊坊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16:22
评审专家名单
董志勇(主任)、崔晏铭(采购人)、东文琪、贾增卫、王建刚
总中标金额
¥121.21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真真
项目联系电话
0316-2920613
采购单位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廊坊市广阳道2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6-2025305
代理机构名称
廊坊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6-2920613
营业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楼二录91131003785710159X“国家企业用信息公示系"(副本)备案,许可,监了解更多记本编号:-1管信名称廊坊市博实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是资本资仟专佰动拾万元整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06年02月20日la法定代表人尹长涛住所圻广阳区凯创大厦第12单元1702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培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安防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振):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联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计算机软硬件及轴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转助设备批发,网络设各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登记机关百货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家具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5年月3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zx.go.cn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采购人):我公司参加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公章):廊坊市实计算机可路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1月5日附件:公示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1310002505451001公示内容:标段: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1月5日9:00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公示开始日期:2025年1月7日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1月7日1.中标(成交)供应商(货物类项目)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规格型号1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华宇181500智能访客机(智能访客系统V3.0)TIM-300S2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华宇1180400智能核验闸机(智能访客系统V3.0)IFB-B2-P2/H3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麦盾185100MD-- 5030A2.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排序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响应情况1廊坊市博实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响应3.1所有投标人商务标评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评委A评委B评委C评委D评委E1廊坊市博实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15.0015.0015.0015.0015.002廊坊市赞雄商贸有限公司11.0011.0011.0011.0011.003河北信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1.0011.0011.0011.0011.004廊坊市斯塔酷安防工程有限公司10.0010.0010.0010.0010.003.2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评委A评委B评委C评委D评委E1廊坊市博实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49.5053.0052.5053.0051.502廊坊市赞雄商贸有限公司49.5052.5052.0053.0050.003河北信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7.5051.5050.0046.0048.004廊坊市斯塔酷安防工程有限公司47.5051.5050.0044.5048.003.3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报价得分总得分1廊坊市博实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30.000096.90002廊坊市赞雄商贸有限公司29.304991.70493河北信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9.018088.61804廊坊市斯塔酷安防工程有限公司29.109087.40904.采购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序号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1//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联系方式采购人: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廊坊市广阳道210号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联系人:崔晏铭联系人:王真真电话:0316-2025305电话:0316-2920613电子邮箱:lfgyfy@163.com电子邮箱:417203073@qq.com6.其他公示内容:河北省政府采购“双盲”评审项目招标文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开招标货物类项目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Z1310002505451001采购人: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日期:2025年12月河北省政府采购“双盲”评审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河北省政府采购“双盲”评审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13100025054510012.项目名称: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125.5万元4.项目单位: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5.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项目125.51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目前已正式步入施工阶段,为了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增强当事人的诉讼体验,计划购置一系列先进的诉讼服务设备,以期打造一个更加高效、便捷、安全的诉讼环境。包括智能访客一体机、双通道智能核验闸机、X光机、安检门2套、人脸识别智能柜控制系统、叫号机、智能服务终端、自助阅卷一体机、便民自助打印复印系统终端、纠纷化解指引服务终端、材料收转柜等等。通过引入这些先进的设备,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安全的诉讼服务,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预计该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为125.5万元,涵盖了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以及系统集成费等多项费用。-2-河北省政府采购“双盲”评审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本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标准。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如是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3.方式:网上自行下载。具体操作: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报名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0316-2920630。中心联系电话:0316-2920613。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3.递交方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3-河北省政府采购“双盲”评审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0316-2920630。中心联系电话:0316-2920613。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七、其他补充事宜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4-河北省政府采购“双盲”评审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核心产品□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5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时分,考察地点:。6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7询问方式电话询问或书面询问。8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9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10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1政采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1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3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是☑否14是否提供样品否¨是,具体要求如下:15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是-5-河北省政府采购“双盲”评审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否1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7投标文件提交说明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8质疑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崔晏铭0316-202530518533698808通讯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10号19投诉接受投诉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廊坊市财政局采购科联系电话:0316-2638556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09号甲20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联系方式:王真真0316-2920613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5人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推荐1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22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标报价相同时,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供应商。-6-河北省政府采购“双盲”评审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3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下表:24实现预留的形式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如是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55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下载招标文件。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安检区1智能访客机台工业2双通道智能核验闸机台工业3安检机台工业4安检门台工业5人脸识别智能柜控制系统套工业6无线排队机台工业7智能服务终端台工业8自助阅卷机台工业9便民自助打印复印系统终端套工业10纠纷化解指引服务终端台工业11材料收转柜11.1主控柜台工业11.212门记名副柜台工业11.330门副柜台工业11.4材料收转系统一自助补交材料套工业11.5材料收转系统一自助送达材料套工业11.6应用中间件软件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7数据库管理系统套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河北省政府采购“双盲”评审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0316-2920630。4、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http://www.lfggzy.cn: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温馨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刻通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8-河北省政府采购“双盲”评审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联系开标主持人,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16-2920606】。7、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8、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9-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说明2.1基本定义2.1.1“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所述的本次采购包含的所有货物。2.1.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3“采购代理机构”指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2.2本项目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本项目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本项目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实现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3.6.1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3.6.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政府采购政策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号)。4.3密码技术设备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4.4分支机构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6信用记录4.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4.6.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6.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4.7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8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如涉及)。4.9正版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10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其他政府采购政策。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6.其他说明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采购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8.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更正、变更。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电子交易系统内部“变更文件”告知供应商。8.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二、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资质证明、业绩、人员技术力量等相关材料;技术标应包括:项目技术方案、偏离程度、服务方案等不显示供应商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明确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10.2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0.2.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10.2.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10.2.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10.2.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10.2.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10.3保证金10.3.1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0.3.2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0.3.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0.3.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3.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中标后,经核实发现中标供应商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的。10.4投标报价10.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要求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全部货物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2如项目分包、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10.4.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4.4供应商要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10.4.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0.4.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5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2供应商未根据投标产品情况明确作出响应,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11.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过程中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1.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3.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上传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人员签字或盖章是指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者上传人员签字或名章的扫描件。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盖章和签字为无效投标。13.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章工作。13.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6供应商应按照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的要求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14.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4.2供应商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联系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316-2920606。1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16.3因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17.投标文件投标流程17.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7.2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17.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的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17.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17.6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四、开标18.开标及其有关事项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开标时通过开标大厅系统完成远程解密、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现作出如下提醒:18.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8.2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要求、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评标程序和要求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经抽取系统自动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19.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评审。20.评审程序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六、中标和签订合同21.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1.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内容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1.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1.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2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凭中标通知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2.3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2.4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2.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合同转包,否则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2.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七、中标服务费0元。八、保密和披露23.保密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24.披露2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5.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5.1政府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5.2采购人对技术参数可澄清修改,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询问或质疑程序提出。25.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25.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5.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5.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5.7.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5.7.4事实依据;25.7.5必要的法律依据;25.7.6提出质疑的日期。25.8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可不予受理:2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25.9.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5.9.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25.9.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5.10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5.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第三部分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核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根据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公章1-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加盖公章1-3信用记录(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人系统查询不需要供应商提供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是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标内容★1、投标报价:本项目预算为125.5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实施、运输、保险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2、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10号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本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标准。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50%,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5、项目验收要求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冀财采〔2016〕24号)的文件,根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6、售后服务要求(1)免费服务期限:要求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1年整体质保服务,包括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2)服务标准:应具有能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及团队,在项目实施阶段要求实施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遵循信息系统集成相关要求。在售后服务阶段提供规范化、标准化售后服务。出现问题十分钟内对采购人提出维护维修要求做出响应,1个工作日内修复或提供采购人认可的替代品或解决方案。需要至少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驻场保障。注:以上加“★”为重要指标,供应商有一项不满足的即为无效投标,但可以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其他为一般指标要求,供应商参数要求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得分。二、技术标内容1、采购项目概况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目前已正式步入施工阶段,为了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增强当事人的诉讼体验,计划购置一系列先进的诉讼服务设备,以期打造一个更加高效、便捷、安全的诉讼环境。包括智能访客一体机、双通道智能核验闸机、X光机、安检门2套、人脸识别智能柜控制系统、叫号机、智能服务终端、自助阅卷一体机、便民自助打印复印系统终端、纠纷化解指引服务终端、材料收转柜等等。通过引入这些先进的设备,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安全的诉讼服务,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预计该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为125.5万元,涵盖了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以及系统集成费等多项费用。2、设备采购要求按照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和质效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更好地服务诉讼群众、服务审判,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新建诉讼服务大厅基础上,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为各方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法官以及社会公众参与诉讼提供全流程、一站式诉讼服务,以进一步促进审判活动的公正与效率。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安检区,通过智能访客机及智能闸机的信息化建设,配合现场法警工作人员,实现诉讼服务全流程智能关联,支持对当事人、律师、社会公众等不同来院人员进行来院登记,通过身份证将大厅业务办理进行智能关联,加强来访人员有序管理,提升访客入院效率和服务品质,实现业务分类、诉访分离、人员分流。建设诉讼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为当事人及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信息查询、诉讼服务、案件查询等服务。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诉讼活动时,无需法院人工接待,只需在自助服务机器上刷下身份证即可登录,如果未携带身份证还可以通过输入姓名、身份证、手机号验证登录,登录后即可自助按照操作享受每一项诉讼服务。当事人可以进行诉状生成、案件查询、网上立案、预约阅卷、网上缴费等事务性服务;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不清楚纠纷怎么办的各类问题指引,包括风险评估、文书模板、解纷渠道、开庭公告、法律法规等功能。让当事人及社会公众享受统一、公开、便捷、智能、同质、经济的诉讼服务。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材料收转区,与法院业务系统实现对接,支持当事人在案件立案后,通过材料流转柜自助提交材料,同时辅助法官完成文书投递、当事人自助签收文书。本次建设中材料收转系统和智能服务终端需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审判系统、电子诉讼平台无缝对接;自助阅卷机系统需与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和电子档案系统对接。具体技术要求:序号产品名称技术要求安检区1智能访客机功能:充分发挥信息化效能,将人防和技防相结合,为法院提供当事人、律师、社会公众等来访人员登记管理,通过人脸识别、二维码识别等技术,实现“进门登记、出门注销、人像对应、案件关联、记录查询”。本产品还可实现访客黑名单管理及进出管控;对接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识别律师身份二维码,满足建设律师绿色通道诉服质效考核要求。1.具备识别最高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律师身份二维码的能力,并在终端上提示认证结果。律师身份核验后台有留痕记录,并将数据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需提供系统功能截图)2.支持法院常驻和内部人员人脸识别认证。3.支持访客身份认证后关联展示在办案件信息。4.支持访客黑名单管理及进出管控。★5.系统支持数据与全国法院办公办案平台“一张网”及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互联互通,支持识别“律师身份二维码”、“当事人身份二维码”;支持获取当事人在办案件信息。2双通道智能核验闸机1.双通道摆闸,支持双向进出,也支持进方向进行识别,出方向进行感应开闸;2.含入门人脸核验头,二维码,身份证读卡器;(出门默认感应开门);★3.支持识别律师身份二维码;4.设备长度1560mm,单个通道标准可通行宽度为600mm,如果需要过残疾人轮椅,可以适当加宽到900mm。以600mm通道宽度为例,双通道闸机总宽度为220*3+600*2mm=1860mm,部署时需要考虑现场空间环境;5.闸机电机采用直流无刷伺服电机,运行平稳、可靠;6.闸机配置红外检测光幕,尾随检测间距不大于5cm;7.闸机具有双重防夹功能,门翼关门过程中访客突然误闯入闸机内,门翼运行锁定,访客退出闸机,门翼恢复;电机本身具有防夹功能,门翼运行过程中碰撞到障碍物,电机会处于自由状态,避免意外伤害;8.门翼关门过程中,闸机接收到开门指定,门翼在开门过程中再次打开,有效提供访客通行效率;9.电机采用直流伺服电机,电机编码器为500线。10.机芯控制器DSP电机控制系统,该DSP是专为电机控制而设计的,兼有DSP的高运算速度和单片机的强控制能力。★11.系统支持数据与全国法院办公办案平台“一张网”及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互联互通,支持识别“律师身份二维码”、“当事人身份二维码”验证来访2双通道智能核验闸机人员身份。3安检机1.通道方式:尺寸:≥500mm(宽)*≥300mm(高)。2.操作系统:嵌入式LINUX系统及ARM硬件平台3.传送带速度:≥0.6m/s。4.单次检查剂量:≤1.0μGy。5.周围泄露剂量:周围剂量当量率≤0.02μSv/h,工作人员位置周围剂量当量率≤0.01μSv/h。6.空间分辨力:水平:≤0.8mm垂直:≤0.8mm。7.穿透分辨力:≤0.127mm。8.线分辨力:≤¢0.0787mm的金属丝。9.穿透力:≥46mm钢板,。10.主机噪音:≤49dB(A)。11.图像显示功能:X射线图像应能完整显示被检对象及内部物体整体轮廓。12.图像处理功能:图像增强、有机物/无机物剔除、图像放大、图像回拉。13.设备自诊断功能:能生成至少包括X射线产生装置、X射线探测器、控制器等主要功能部件运行状态的诊断报告。14.图像储存:实时存储≥200万幅,能够实现图像转存。15.快速开关机功能:从系统通电至显示检查界面的时间≤28S,从关闭钥匙开关至显示器断电时间≤5S。16.备份存储功能:系统可设置存储至SD卡或硬盘,当硬盘无法存储时,可切换至SD卡进行临时存储。17.超薄物检测功能:当被测物过薄而无法遮挡光障时,按下相应的功能键后可对超薄物进行探测可检测最薄金属厚度为≤0.051mm。18.图像拼接功能:在图像未完全生成时,传送带被暂停,再次启动传送带,未生成图像应能与已生成图像拼接成完整图像。4安检门1.人行通道尺寸检查(1)高度(Z轴方向)应≥1980mm(2)宽度(X轴方向)应≥710mm(3)深度(Y轴方向)应≤910mm2.外壳防护等级外壳防护等级≥IP533.探测灵敏探测性能符合混合类(I类、II类、III类、混合类)标准4.报警响应时间应报警测试物进入探测区1S内,金属门应发出报警指示,此测试物离开探测区后报警指示延续应小于等于1S。5.状态指示报警声音≥100dB6.最大功率检验安检门仅金属探测功能工作时整机最大功率应不超过8W。7.联网功能检查安检门通过WIFI或网线连接服务器后,应可通过服务器端软件对安检门进行远程管理、应能完成对参数读取、设置、软件维护升级等操作。8.分区报警功能检查4安检门安检门应可设置为多个报警区域;当多个区域有报警物时,对应的区域都应显示报警。9.频率自动调整功能检验两台以上门并排工作,开机时每台门应能自动调整为不同工作频率,避免相互干扰。★10.微小金属探测能力检验以10#钉书钉和直径1.0mm的钢球为微小金属测试物样品,在靠近两侧门板小于3cm的距离内,以接近1m/s的速度通过安检门,系统应报警,并指示相应报警区位。5人脸识别智能柜控制系统1.人脸识别:误识率:0.001%,拒真率:1%;注册距离:35cm-65cm,最大70cm~80cm;识别距离:40cm~120cm,识别速度:<1秒(1:100),识别人群身高:145cm~190cm2.指纹识别识别速度:<1s,(1:3000),认假率:<0.00001%,拒真率<0.1%3.采用≧5寸IPS高清1024*600触摸显示屏,人性化的智能UI界面显示;4.操作语言1、English2、简体中文3、繁体中文5.工作电压典型供电电压为12V,15V,18V。6.工作电流0.8A~1.2A7.工作温度(-20℃~+80℃)8.工作湿度15%~90%9.抗静电空气±15KV,接触±8KV10.用户容量1000-3000个(人脸、密码、)11.记录容量管理记录不低于3000条,通行记录不低于100000条内置不低于16GB内存12.唤醒系统启动方式触摸任意屏幕处,非接触人体靠近13.验证方式人脸识别、密码验证、IC卡验证(选配功能)、指纹验证(选配功能)、二维码识别(选配功能)14.开箱方式任意一种开箱、两种组合开箱、三种组合开箱。15.主菜单功能(1)用户管理(2)记录管理(3)门柜设置(4)网络设置(5)系统设置(6)声音设置16.连网方式TCP/IP、WiFi、4G模块17.初始化键用于对系统进行初始化,用于获取静态IP地址。18.后锁板接口用于主机供电和与后锁板通讯连接。6无线排队机1.液晶显示屏:19寸A规液晶显示屏、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对比度:3000:1。2.触摸屏:19寸红外触摸屏,高灵敏度,响应速度快。3.热敏打印机:高速热敏打印机、噪音低、打印速度快、自动切纸。触摸屏取号机:(1)19寸液晶显示屏;(2)19寸(红外)触摸屏(3)532高速热敏打印机(4)PC控制主机(5)≧4G内存≧128G固态硬盘)(6)需具备语音系统(7)需内置功放及音响(8)背板有散热孔7智能服务终端功能:为诉讼参与人提供全省范围内网上立案、网上交费、案件查询、文书签收、材料提交、网上阅卷等纠纷在线办理服务,提供示范文本状生成、诉讼流程引导等诉讼案件办理辅助模块,解决人民群众诉讼案件“我要办”、“我要查”的各类问题。1.身份验证及登录:当事人登录:支持当事人核验身份证并人证比对登录;支持扫描当事人身份二维码登录。律师登录:支持律师通过扫描律师身份二维码登录系统;支持律师核验身份证并人证比对登录系统。★2.申请立案:为诉讼参与人提供在线申请立案服务,支持选择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任意法院进行民事一审立案申请;(1)获取身份信息:根据二代证模块或律师身份二维码读取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地址信息。(2)选择案件信息,用户需要选择受理法院、案件类型、申请人类型、输入诉讼标的金额;(3)上传材料,上传起诉状、证件材料、证据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上传材料支持“设备扫描材料上传”和“手机扫码上传”。(4)OCR识别:根据提示将起诉状等材料放入扫描仪内,系统将自动识别材料中内容。(5)立案信息自动回填和手工填写:根据起诉书内容自动回填起诉立案基本信息,并可手工填写其他基本立案信息。当事人只需要核对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即可,减少了立案所需的时间。(6)提交审查:提交法院审查;(7)起诉立案回执生成:生成申请立案回执单,包含受理法院、案件类型、申请时间等;3.进展查询:案件信息查询可查询调解、申请执行案件信息查询,支持了解自己案件的进展详情、案件动态、诉讼业务办理结果等诉讼信息。(1)获取身份信息:根据二代证模块或律师身份二维码读取身份信息关联立案申请申请对应的审查/审核结果。(2)立案进展展示:案件管理:显示所有相关案件列表和查询功能。显示个案的办案进展信息。显示个案的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开庭信息、办理期限等)。★4.自助交费:为诉讼参与人提供诉讼费的交纳服务,支持查看案件待交费信息、查看交费通知书、查看已交费信息,支持展示交费通知单当事人通过手机扫码进行交费或打印交费通知单,避免当事人和律师在法院与银行之间来回奔波,贴合大众支付习惯,提升交费办理效率。5.材料补充:为诉讼参与人提供材料递交服务,搭建异步、非接触递交渠道,减少当事人排队、等待的诉累,提升当事人诉讼体验。上传材料支持“终端扫描材料上传”和“手机扫码上传”。支持递交材料的在线预览。6.文书签收:为诉讼参与人提供各类文书全域送达服务,支持当事人、代理人查看待签收、已签收的送达文书,待签收文书可在线签收并查看打印法律文书;已签收文书可补7智能服务终端打对应法律文书,支持将文书通过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提供多元化的送达渠道,提升送达效率,同时满足当事人查阅文书材料的需求。★7.示范文本辅助生成:示范文本生成服务深度融合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技术,致力于解决当事人诉状撰写难题及法院重复咨询答复痛点,智能化辅助当事人生成起诉状。本终端主要提供以下5项诉状生成服务,问答式引导生成(21类案由传统起诉状、11类要素式起诉状)、文书智能转化、要素式起诉状智能填写服务(11类要素式起诉状)、跨终端互联服务、起诉状答辩状文书模板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要求的11类案由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要求。8.诉讼流程引导:支持诉讼参与人根据纠纷类型、纠纷地位查看诉讼流程说明。8自助阅卷机功能:为诉讼参与人提供相关案件的电子卷宗、电子档案自助在线浏览、申请借阅和打印副本等一系列自助服务,实现电子卷宗、电子档案异地多人共享和可公开信息的全程公开。1.阅卷部分★(1)我的案件扫描身份证或者律服二维码登录系统后,根据身份证号码自动关联案件,分为全部案件、在审案件和已结案件,其中正在审理的案件卷宗展示在“审理中”页签中;在案件列表上可以查看案号、案件名称、承办人、立案时间、案件状态。(2)查询案件支持搜索,填写案号、当事人姓名、当事人身份证号码、代理人姓名后,可查询案件,查到的审理中案件可以直接查看。(3)电子卷宗预览页面左侧为卷宗目录,右侧为电子卷宗展示区,支持通过滑动卷宗目录和切换卷宗材料查看其他卷宗。(4)打印卷宗支持选择需要打印的电子卷宗页码,或打印当前页卷宗材料。2.阅档部分(1)借阅码借阅码由电子档案系统生成,每个借阅码对应一份电子档案,借阅人可凭借阅码登录实现阅档需求。★(2)我的案件扫描身份证或者律服二维码登录系统后,根据身份证号码自动关联案件,分为全部案件、在审案件和已结案件,其中归档案件卷宗展示在“已结案”页签中;在案件列表上可以查看案号、案件名称、承办人、立案时间、案件状态。(3)查询案件支持搜索,填写案号、当事人姓名、当事人身份证号码、代理人姓名后,可查询案件,查到的审理中案件可以直接查看。(4)电子档案预览页面左侧为档案目录,右侧为电子档案展示区,支持通过滑动档案目录和切换档案材料查看其他内容。(5)打印档案支持选择需要打印的电子档案页码,或打印当前页档案材料。9便民自助打印复印系统终端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自助文档服务,系统支持复印、打印各种证件、文档、图片等功能,支持U盘打印。(1)云打印:可接入用户公众号入口,通过手机扫码、上传云端技术,可快速识别word、pdf、jpg等文件,实现手机内文件打印;支持扫码上传,输入取件密码确认打印;(2)扫描复印:支持高拍仪扫描复印不超过A4尺寸的各种文档,证件等;(3)U盘打印:插入U盘可快速识别word、pdf、jpg等文件,并进行打印;(4)支持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支付收费支持操作授权放用户自己的收款码;手机扫码登录之后上传文件,在手机上就可以进行支付,支持退费功能;(5)需支持设置双面打印,免费打印,也可以设置免费打印次数;(6)需支持刷身份证登陆,个人中心有记录,下次登陆后进入系统,可以查看打印记录以及相关费用,登陆后还可以上传手机内容进行打印复印;(7)远程打印,无需到达现场,可通过手机操作,生成的二维码或标识码,可发送给现场人员通过二维码或输入标识码进行文档的打印;(8)系统默认具有文书拷贝功能,展示法院常用文书样式,直接打印,方便快捷;(其他单位可定制文书样式)(9)首页宣传功能:系统支持无操作自动返回首页功能,首页播放宣传视频或图片,支持通过后台编辑发布,远程操控,起到很好的宣传展示作用;(10)可灵活部署、操作简单。10纠纷化解指引服务终端功能:系统可解决当事人“我要问”(不清楚纠纷怎么办)的各类问题,本终端提供宣传展示、纠纷指引、绿色通道、风险评估、文书模板、解纷渠道、案件查询、开庭公告、法律法规9大功能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解纷不同方式、办理途径、办理流程、办理所需材料并提供文书模板库便于相关文书检索查询下载;搭建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绿色通道,为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供导诉服务;提供诉讼风险评估服务,引导当事人非诉方式处理纠纷;提供案件进展查询及开庭公告展现服务;提供民法典、法律法规查询服务;综合展现在线调解、在线诉讼等掌上解纷渠道。1.宣传展示视频/图片轮播模块提供在线服务平台的宣传片或本单位相关宣传视频/图片轮询播放。宣传展示部分提供法治绿色通道导诉服务,包含人身安全保护令等绿色通道导诉服务。2.纠纷指引提供人民群众常见纠纷案件类型解纷指引服务。报告引导合理方式解纷并阐明不同解纷方式的法律效力、解纷方式、纠纷流程、解纷途径、解纷时长、解纷费用、所需材料等纠纷办理关键内容。纠纷指引报告及材料清单对应文书模板,诉讼当事人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可将纠纷指引结果报告及相关文书模板保存至手机,以便后续使用。★3.风险评估诉讼风险智能评估终端可直接服务纠纷当事人提示诉讼风险。盲目选择诉讼、不清楚诉讼各项成本、不知道在诉讼活动中可能面临那些风险是当事人群体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当事人“不清楚”、“不知道”的盲目诉讼给审判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本产品通过大数据及知识图谱分析生成评估问卷,引导当事人采集案情10纠纷化解指引服务终端生成风险评估报告,帮助当事人知悉诉讼风险和各项成本,并推送相似案例,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等非诉途径解决纠纷,减轻诉累,缓解法院工作压力。支持≥28种案由诉讼风险评估: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产品责任纠纷,保险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离婚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证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分家析产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网络域名合同纠纷,网络域名权属、侵权纠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抚养费纠纷,赡养费纠纷。交互式引导采集案情通过采用引导式、选择式的案情采集方法,用户只需要“点选”即可完成案情采集,上下滑动页面能够查看完整问卷。案情模型动态调整案情模型动态调整,案情模型调整范围包含问题、选项、风险等元素,元素会根据大数据分析、法律知识图谱动态调整,适应纠纷发展的新趋势。相似案例推荐报告中为当事人提供参考案例,根据用户的案情关键词推荐相近的案件给用户作为参考,参考案例不作为审判的依据。4.文书模板解纷文书模板服务降低当事人的使用门槛,提供诉状样例、空白样式这种更为简便快捷的文书辅助服务,文书样例及模板支持手机扫码带走。内置11类民事案件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模板。文书模板服务可根据对应业务办理单位自身要求增加符合本院的文书样例及空白模板。文书模板支持手机扫码带走。5.解纷渠道综合汇总最高人民法院统建及本单位自建掌上诉讼渠道,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在线解纷各个渠道,有效推广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各单位可自定义增加本单位在线服务信息化成果及路径,以便进一步宣传推广。★6.案件查询支持查询本院依法公开案件信息;案件信息查询内容包含立案信息、当事人信息等案件基本信息,可查看审判人员、案件审理信息、开庭时间及地点、结案信息等案件进展信息,可以查看案件立案申请相关案件文书信息。7.开庭公告开庭公告展示服务为诉讼参与人提供本院开庭公告信息展示,诉讼参与人可通过检索时间范围查看相关案件开庭具体时间及地点。开庭公告案件查询范围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案件。8.法律法规纠纷化解指引终端法律法规查询功能模块展现自主研发的民法典及法律法规小程序二维码,人民群众通过手机扫一扫,可免费进行民法典、法律法规、指导案例查看查询;9.生成式法律问答(包含三年知识服务费)(1)生成式法律问答服务,利用先进的法律语意理解及深度思考问答技术,提供即时、准确的法律咨询,降低获取法律服务的成本,提升法律普及度,助力社会治理和法治化进程;(2)常见咨询问题推荐服务通过大数据清洗后分析,将人民群众经常咨询的法律问题总结归纳为两类:解纷流程类咨询、知识服务类咨询;在大类中细化多种子类指引人民群众查看和了解;人民群众可以根据系统推荐的两类咨询种类进行选择咨询,点击“换一换”可以切换推荐问题;11材料收转柜11.1主控柜1、尺寸不大于1941*720*520(mm)高*宽*深;提供用户交互操作界面,控制副柜。2、配备不小于42寸液晶触摸显示屏,且支持十点触摸,轨迹记录、可支持电子签名;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3、摄像头支持大于1280*720;成像距离:不小于30CM;支持低照度和宽动态功能。4、IC卡读卡器非接触式,支持MifareS50S70卡片。5、软件:需满足收转箱运行控制:包括箱体初始化、指令传递、屏显控制、数显控制、状态提示、箱门开关检测与控制、投口门禁检测与控制、条码扫描识读与解析、数据同步登记处理、交换逻辑控制等;收转箱投取件业务操作控制与数据处理,包括条码识别、身份认证、开箱取件、记录查询等;可联动控制主柜与副柜之间的业务逻辑;可提供定制接口API。11.212门记名副柜1、尺寸不大于1941*1100*520(mm)高*宽*深;功能:具备液晶显示屏显示姓名和部门名称,计数器可直观看到每个箱门存放的文件数量。2、箱体材质为不小于1.2mm厚镀锌板,表面喷塑;单面箱体,6层2列式,包含不少于12个投递箱格;存物箱格大小不小于545*185mm,记名格大小不小于545*100mm;每个箱格单元包含可按需更换图片的显示屏、数码计数器、文件投放检测器、照明灯、机械电动双控锁、投口及挡板、箱门;支持当事人扫码投箱,支持自动打开投口,支持投放完成或超时自动关闭投口;投口支持文件投放检测,支持判断完全投入;支持投放文件计数支持箱格名称动态显示,根据材料二维码信息随机分配记名箱格并自动更新箱格名称;能满足与主控柜实现逻辑控制。11.330门副柜1、尺寸不低于1941*900*520(mm)高*宽*深;功能:非记名投递单元及非记名柜,用于非记名人员或单位的收取件操作,通过大屏幕扫待投件二维条码,系统自动分配空闲箱格,凭密码自助取件后箱格释放;系统自动记录投取时间。2、箱格具有大中小三种规格,表面喷塑;大箱格445*294mm,中箱格445*195mm,小箱格445*96mm;单层箱体,15层2列式,包含不少于30个投递箱格;每个箱格包含机械电动双控锁,表面抗氧化处理;使用寿命10万次;能满足与主控柜实现逻辑控制。11.4材料收转系统-自助补交材料1、当事人补交材料时能根据证件号码获取审判系统的案件信息;2、需支持当事人身份确认,支持通过刷身份证或手动录入身份证号确认身份;3、需支持当事人选择要递交材料的所有案件类型,包括:民事、刑事、行政、执行、赔偿、其他案件共六类案件类型;4.法官取件时,需支持通过输入取件码、刷IC卡、人脸识别的方式确认身份,打开柜门取走材料。11.5材料收转系统-自助送达材料1、需支持创建送达任务时能根据案号获取审判系统的案件信息、当事人信息、自动带出当事人信息的手机号码和证件号码;★2、需支持法官在材料收转系统中创建送达任务,支持填写受送达人信息、选择文书类型等,创建完成后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材料清单,扫描二维码打开柜门将文书放到材料收转柜中;3、需支持通过刷身份证或手动录入身份证号确认身份;4、通过输入短信通知的取件码确认取件任务后,需要当事人确认待签收清单,并在送达回证上进行电子签名。11.6应用中间件软件1、CPU芯片支持:支持主流的服务器芯片,包括龙芯-mips、飞腾-arm、兆芯-x86、鲲鹏-arm、海光-x86等。★2、操作系统平台支持:支持主流的WINDOWS、UNIX、LINUX等操作平台,以及支持国内主流操作系统:包括:麒麟、深度UOS等。3、数据库支持要求:支持多种主流数据库系统,包括Oracle、Sybase、DB2、MSSQLSERVER、MySQL、神通、达梦、人大金仓等。4、国密支持:支持国密SM2、SM3、SM4算法。支持国密SSL的单项和双向配置。5、标准规范:符合国际JavaEE6.0、JavaEE7.0标准规范。6、应用开发支持:提供支持springboot开发的jar包,支持springboot1.x版本和springboot2.x版本7、安装管理:提供一键式安装命令行工具,方便运维管理8、容器功能要求:提供完整的Web容器、EJB容器、JDBC连接池和WebService支持。9、数据源可靠性功能要求:支持优化的JDBC连接池,支持连接池自动回收泄露连接、自动检查数据库连接有效性、数据库驱动的动态加载、连接池监控等。10、中文支持功能要求:支持中文,如当页面中的超链接URL中包含中文、重定向到中文文件名的JSP时不能够出现页面错误或乱码。11.7数据库管理系统1、当前技术成熟的数据库产品,符合未来数据库技术的发展潮流;支持标准SQL语句;主要以OLTP类型业务系统应用,提供事务、子查询、多版本并行控制系统(MVCC)、数据完整性检查,全面完整的数据一致性和可靠性特性;★2、支持主流国产化平台银河麒麟、中标麒麟操作系统及飞腾、龙芯处理器完美兼容;3、提供统一的客户端C接口,提供了ODBC、JDBC国际化标准接口,也提供Python、perl等语言的编程接口,通过编程接口可以扩展数据库功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4、提供数据库的数据建模工具、数据库SQL开发工具、数据库运维管理工具、数据库监控调优工具、数据库配置管理工具、数据库审计工具等数据应用全过程的工具,支撑应用业务系统平台的建立,可以让业务系统整合、数据迁移、数据安全保障等工程工作更加有效率。5、支持表分区、逻辑备份、基于时间点还原、网络计算、流复制、云部署等功能。6、支持集群版本,并提供MPP架构的单个SQL查询内并行计算,在线动态扩展数据节点、协调节点,提供水平线性无限扩展能力,能够提供企业级高负载高可靠性应用7、支持多个操作系统平台部署,拥有高效并发控制机制,提供查询优化策略,支持故障恢复,提供备份和还原,支持多媒体数据存储,提供全文检索功能,支持数据仓库,支持数据库集群等功能。8、具有逻辑内存管理的能力。具有自动的死锁检测和解决能力、数据库不会产生死锁或具备死锁自动处理能力。11.7数据库管理系统9、支持数据库的联机备份与恢复、支持在主流操作系统环境下双机热备份机制。10、遵循分保、等保的国家标准,数据加密存储、加密传输,强制访问控制、三员管理、安全审计等功能。3、采购设备数量: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安检区1智能访客机2双通道智能核验闸机3安检机4安检门25人脸识别智能柜控制系统6无线排队机7智能服务终端8自助阅卷机9便民自助打印复印系统终端10纠纷化解指引服务终端11材料收转柜11.1主控柜11.212门记名副柜11.330门副柜11.4材料收转系统-自助补交材料11.5材料收转系统-自助送达材料11.6应用中间件软件11.7数据库管理系统★4、产品质量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需为原厂全新正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本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翻新或不合格产品,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责任。5、其他产品要求为切实保障广阳区人民法院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与高质量交付、有效降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提前发现潜在问题并加以解决,同时避免项目正式启动后出现重大技术风险、减少因问题整改带来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损失,提前做好实施规划,顺利完成本项目,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3日内进行功能和对接测试,采购人充分验证供应商的产品技术满足度、技术可行性、系统稳定性以及兼容性。注:1、核心产品:智能服务终端。2、注:以上加“★”为重要技术指标,供应商有一项不满足的即为无效投标,但可以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其他为一般指标要求,供应商参数要求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得分。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项目内容以及有关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相关费用;2.投标技术参数、指标及方案的合理性;3.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偏离;4.付款条件;5.实施交付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实施完工时间等,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并交付完毕,实施交付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6.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满后服务条件及承诺(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7.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三、评审程序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1.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1.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1.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无效投标2.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2.2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2.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8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招标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做出明确响应);2.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10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制作的;2.11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2.12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1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3.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3.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3.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3.8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3.9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3.10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3.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投标的澄清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扫描并传输至远程供应商)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扫描并在线传输由评标委员会接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进行评审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6.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6.5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6.6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时不协商,独立完成。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8.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10.采购项目废标10.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0.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附表1.商务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完全响应采购项目/采购包中的全部内容;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6实质性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要求;7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7报价合理性性的;8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9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0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八)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九)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十)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十一)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11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技术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技术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四、评定内容及标准(一)报价部分类别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报价报价分30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报价)×30注: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二)商务部分(明标)商务部分商务标响应情况4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在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基础上,完全响应项目实施地点、付款方式、项目验收要求、合同履行期限得4分;一般性商务条款响应有不满足或缺项的,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商务部分同类业绩5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附本单位近三年(以开标时间为准向前推算)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和发票扫描件,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份同类业绩的得1分,此项最多得5分。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显示同类服务的相关页、签字页及双方盖章页的合同。未提供扫描件及提供材料不全的业绩不得分。商务部分售后服务6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标内容“售后服务要求”(1)、(2)两项所列要求的,每有1项满足得3分,满分6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缺项的扣3分,扣完为止。商务部分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除强制节能产品外)2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投标人提供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商务部分合计17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附本单位近三年(以开标时间为准向前推算)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的合同扫描件和发票扫描件,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投标人每提供一份同类业绩的得1分,此项最多得5分。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首页、金额页、显示同类服务的相关页、签字页及双方盖章页的合同。未提供扫描件及提供材料不全的业绩不得分。(三)技术部分(暗标)技术部分技术标响应情况32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32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技术部分应急管理与措施方案9根据应急管理与措施方案(危险因素分析、应急事件预防、应急事件处置)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打分:内容科学合理、完整,针对性强,得9分,每缺1项的扣3分,每有1项不完善或不具体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不完善或不具体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技术部分其他产品要求2根据投标人针对该项提供的方案进行打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部分“5、其他产品要求”,内容科学合理、完整、针对性强,完全满技术部分其他产品要求2足用户要求得2分,每缺1项的扣2分,每有1项不完善或不具体的扣0.5分,扣完为止。注:不完善或不具体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技术部分工作进度控制保证措施10根据工作进度控制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安排、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打分:内容科学合理、完整,针对性强,完全满足用户要求得10分,每缺1项的扣2分,每有1项不完善或不具体的扣0.5分,扣完为止。注:不完善或不具体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技术部分合计53根据投标人针对该项提供的方案进行打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部分“5、其他产品要求”,内容科学合理、完整、针对性强,完全满注:为提高评审效率,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商务部分的评审因素响应索引或目录(格式自拟),逐项列明所在页数。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诉讼服务中心设备 智能访 智能核验闸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