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研究中标结果公示(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2026)



采购公告信息

一、项目编号:H7FSCG25D03C0174  FS34080120250707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 -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研究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董铺岛
成交金额:546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4914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84.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松县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 -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研究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开展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相关研究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玉萍、黄健、查日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计取,金额为:819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府西街1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139 5569 5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            
联系方式:虞女士 133 3556 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女士
电   话:133 3556 052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磋商业绩承诺函
6.《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pdf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磋商业绩承诺函.pdf
采购文件正文.pdf
公告.pdf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pdf
附件: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各县(市)版)(1).pdf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采购人: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开标时间:2026-01-0609:00:00项目编号:H7FSCG25D03C0174FS34080120250707号项目名称:宿松县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研究采购项目排序供应商名称首轮报价最终报价评审价评审得分备注1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54720054600049140084.67第一成交候选人2安庆师范大学54950054850049365058.91第二成交候选人3皖西学院54800054680049212058.3第三成交候选人九、磋商业绩承诺函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且不属于与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的业绩,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电子签章: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日期:2026年1月4日序号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备注1典型通江湖泊水色要素星地协同遥感反演算法研究安徽省沿江湖泊湖泊水色遥感类项目2卫星数据采集、处理与分析中国近海水域海洋水色遥感类项目3安庆市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二期)任务(二)合同书(2023年)安庆市含菜子湖水色遥感等4十五里河流域水土流失及降雨径流对河道水质影响研究巢湖十五里河流域生态环境调查研究类项目1.供应商须按上述格式填写所提供的业绩。如未填写或未按格式填写,则该业绩评审不予认可;2.如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成交供应商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的相关业绩将按约定随成交公告结果公告同时公告。业绩履约完成承诺函致:采购人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提供的如下项目:(1)典型通江湖泊水色要素星地协同遥感反演算法研究;(2)卫星数据采集、处理与分析;(3)安庆市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二期)任务(二)合同书(2023年);(4)十五里河流域水土流失及降雨径流对河道水质影响研究。上述业绩真实有效,合同履行过程无违约行为,所有成果文件均通过验收评估,若承诺内容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日期:2026年1月4日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2024版)项目名称:宿松县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研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7FSCG25D03C0174FS34080120250707号采购人: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磋商邀请1.项目编号:H7FSCG25D03C0174FS34080120250707号2.项目名称:宿松县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研究采购项目3.预算金额:55万元4.最高限价:55万元5.采购需求:面向“十五五”新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生态考核等)及宿松县水环境保护、管理与水生态修复的需要,拟开展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相关研究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若专门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则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1—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线下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电话:1333556052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方式:平台下载四、响应文件提交2026年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五、开启时间:2026年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驱动下载”按钮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2—2..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等无法获取采购文件,责任自负。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称: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府西街1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39556958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称: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联系人:虞女士联系方式:13335560520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称:宿松县财政局址:宿松县安丰国路北侧兹元大厦联系方式:0556-7828751—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6年1月6日9时00分(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7.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10.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11.1磋商有效期90日历日12.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14.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7.4最后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4%。(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19.1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4—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22.2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4)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5)根据《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告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23.1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24.1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磋商现场告知25.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2%□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收取账号:1692901021000019658023383(5)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6)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6.1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2)收取方式:转账/电汇26.1代理费用(3)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按下表规定的服务招标标准的100%收取。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9.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或电子交易系统接收部门: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335560520通讯地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若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30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成交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3.电子保函指引:成交供应商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7—二、供应商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所投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8—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磋商文件构成5.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9—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7.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分包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3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响应文件构成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9.报价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10—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磋商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1.磋商有效期11.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2.3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12.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13.磋商小组—11—13.1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13.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13.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14.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4.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14.2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4.3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14.3.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14.3.2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12—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4.3.3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则视为供应商自愿退出磋商。14.3.4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4.4相关说明。14.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14.4.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4.4.3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4.4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14.4.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4.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15.终止竞争性磋商1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3—(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16.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电子签章)。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7.最后报价17.1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17.2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1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17.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14—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8.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18.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9.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19.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0.编写评审报告20.1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21.保密要求21.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1.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2.成交结果公告22.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15—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23.成交通知书23.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4.告知磋商结果24.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履约保证金25.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5.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代理费用26.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16—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廉洁自律规定28.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8.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9.质疑的提出与接收29.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完成报告初稿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2服务地点宿松县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宿松县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研究采购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宿松县河流湖泊是长江中下游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长江经济带沿江绿色走廊的重要节点。由龙感湖、黄湖、泊湖及其所属支流组成的华阳河湖泊群湿地,是长江中下游干流的最后一个蓄滞洪区,保护现有湿地面积、提高调蓄洪水能力、保障生态功能高效发挥,是确保长江下游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在宿松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实施了一系列的大湖生态修复与保护措施。—18—“十四五”期间,国家在龙感湖设置了1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在黄大湖设置了2个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分别为龙感湖国控考核断面(经度:116.2355,纬凉泉乡度:29.9434),黄湖国控考核断面(经度:116.4179,纬度:30.0008)和大官湖国控考核断面(经度:116.3684,纬度:30.0257),龙感湖考核目标为IV类,黄湖、大官湖的考核目标均为Ⅲ类。面向“十五五”新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生态考核等)及宿松县水环境保五里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相关研究工作。表1宿松境内主要湖泊属性信息表湖泊名称行政归属湖底高程(m)平均水位(m)湖泊面积(km2)备注龙感湖宿松县9.5~11.512.90420.0华阳湖群黄大湖宿松县299.0泊湖宿松县、太湖县、望江县180.0破凉镇长岭镇凉亭河入湖长销镇程岭乡宿松县孚玉镇泊湖护、管理与水生态修复的需要,拟开展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许岭镇泊湖湖心G01DG02DGO4HDO3站口LG06DG03仓镇DG06QG11HD01HD05DG09DG05店湖DG10HD09LG07黄大湖HD02HD06黄湖HD08G10DG08HD04LG01G04LG08HD07LG03龙感湖LG09龙感湖LG09LG05复兴镇LG02(一)本项目的目标为如下三点:州头乡1)认清龙感湖、黄大湖不同季节水质时空变化规律及其影响驱动机制;图例市级边界乡镇驻地河流沟柒汇口镇区县边界国控新面省拉所采样点位★国控新面省拉所采样点位01.536912Kilometers图1华阳湖群主要国控断面及其采样点位空间分布图三、服务需求2)分析近10年来,龙感湖、黄大湖水质、水色变化特征与趋势,科学评估重省级边界区县驻地3湖库水面—19—要工程设施、水生态修复项目的影响与成效;3)给出龙感湖、黄大湖地表水国控断面优化科学建议。(二)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考虑龙感湖和黄大湖水质受底质沉积物、风场水文动力过程、径流负荷输入、浮游与浮水植物生长代谢的影响,本项目研究将选择实地采样监测与遥感历史与现状数据综合分析的方法,厘清龙感湖、黄大湖不同季节水质、水色时空变化规律及其影响驱动机制,在此基础上分析湖泊水体水质、水色变化特征与趋势;科学评估重要工程设施、水生态修复项目的影响与成效;给出龙感湖、黄大湖地表水国控断面优化科学建议。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湖泊底质沉积物特征分析:通过采集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典型代表点位的沉积物样品,采用实验室分析手段分析不同区域点位的粒径特征、沉积物负荷特征等。同时结合声呐探测信息绘制沉积物厚度空间分布图;2)湖泊水质采样分析:通过采集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典型代表点位的水质样品,分析水质要素及水色(叶绿素a、浊度)等要素,为遥感监测反演提供地面建模与质量控制数据;湖泊水样和泥样采集点位共设置30个,其中龙感湖设置10个点位(LG01~LG10),大官湖设置11个点位(DG01~DG11),黄大湖设置9个点位(HD01~HD09)。水样每个季度采样一次,同时由于冬春季水质变化强烈,加密采样一次,共5次,采集水样150份。采集泥样样品1次,共30个点位。采样点空间分布图如图1所示,水样主要分析指标包括pH、DO、COD、TN、NH3-N、TP、SS和Chl-a。泥样的主要分析指标包括粒径、有机质、总氮和总磷。3)湖泊水环境要素遥感反演建模:结合地面实测调查数据,利用2025年湖泊遥感数据开展湖泊水环境要素遥感反演,包括浊度、透明度、叶绿素a、浮水植被等光学要素的遥感建模与解译,同时分析浊度与TP,叶绿素a、浮水植物生长代谢与pH值、溶解氧之间的关系;分析2016至2025年湖泊水环境要素时空变化特征,结合风场、水动力,开展水质变化驱动机制分析;4)在前文数据分析与驱动机制研究的基础上,分析湖泊水体水质、水色变化特征与趋势;科学评估重要工程设施、水生态修复项目的影响与成效;给出龙感湖、黄大湖地表水国控断面优化科学建议。(三)成果要求—20—1)不同季节湖泊水色要素时间遥感监测反演分布图集;2)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研究报告;3)龙感湖、黄大湖地表水国控断面优化科学建议。四、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为开展本项目所必须的测试分析费、专家评审费、税金、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后期采购人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单位自行考虑风险。—21—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2.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初审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供应商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4.3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预留中小企业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采购份额项目)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磋商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磋商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6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磋商邀请》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7磋商响应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9磋商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文件格式。10商务响应情况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响应文件机器识别码查询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任一项一致的将不予通过符合性评审12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综合评分2.2.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2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80分)项目的背景分析根据供应商对该项目的理解、分析、目标及类似项目研究(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对项目的理解、国家及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了解、采购需求的分析、项目实施的目标)进行打分:(1)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方案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方案内容有缺失,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对该项目主要任务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思路及方法、工作计划、技术路线等):(1)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0-5分—24—(2)方案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方案内容有缺失,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水质实地监测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水质实地监测方案进行评分:(1)方案逻辑严密,完全符合国家/行业水质分析标准,点位布设遵循代表性、均匀性、可行性原则,能精准反映研究水体水质动态,得5分;(2)方案基本合规,点位布设合理但未覆盖所有关键区域,得3分;(3)方案存在明显缺陷,点位选择随意,存在明显遗漏或逻辑矛盾,得1分;(4)方案严重不符合标准要求,无法实施或者未提供得0分。0-5分水色遥感反演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水色遥感反演方案进行评分:(1)反演模型基于物理机理或已验证的统计方法,参数选择合理,能准确反映水体光学特性(如水体浊度、叶绿素浓度、CDOM),提供了完整的建模和验证方法,得5分;(2)模型基本合理,但建模验证与参数优化不足或不完整,得3分;(3)模型选择随意,缺乏理论依据,或未提供建模与验证方法,得1分;(4)技术路线错误,无法实现反演目标或者未提供得0分。0-5分实测与遥感反演数据精度保证措施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实测与遥感反演数据精度保证措施进行评分:(1)水质实测数据质量保证体系完整,含专业人员、仪器校准、数据审核三级机制,遥感数据源分辨率、0-5分—25—波段匹配性优,预处理流程完整,能有效消除噪声和误差,得5分;(2)水质实测数据质量保证措施到位但校准频率或审核流程未细化,遥感数据源基本可用,但预处理环节存在疏漏,导致数据质量下降,得3分;(3)水质实测数据质量保证流于形式,遥感数据源不匹配或预处理缺失关键步骤,反演结果可靠性低,得1分;(4)水质实测数据质量内容缺失,遥感数据源无法获取或者未提供得0分。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分析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分析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数据时间尺度、空间分辨率、主要水色参数等)进行评分:(1)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方案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方案内容有缺失,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组织与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组织与管理制度进行评分:(1)制度清晰具体,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制度较为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3)制度有待提升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3分;(4)未提供方案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0-5分进度保障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时间节点规划、阶段工作安排等)进行打分:0-5分—26—(1)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方案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方案内容有缺失,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不得分。质量控制措施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质量保证措施;②数据质量保证措施;③质量保证是否贯穿整个项目工作周期。1、方案包含上述全部内容,且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得5分;2、方案基本包含上述内容,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的,得3分;3、上述内容有缺失或不够详细,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的,得1分;4、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0-5分应急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进度安排进行评分:(1)应急方案考虑充分、详细、清晰,内容非常完整、切实可行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可行性强的,得5分;(2)应急方案基本包含以上内容,方案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应急方案内容需进一步完善,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应急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不得分。0-5分业绩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每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水体水色遥感或水环境调查研究等相关服务项目)得3分,累计最高9分。1、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供0-9分—27—应商公章。2、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履约完成的业绩,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示:如供应商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3.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十一、磋商业绩承诺函”的格式填写所提供的业绩。如未填写或未按格式填写,则该业绩不得分。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项目人员配备情况1、拟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类(包括环境、生态、水文、化学等)或遥感类(包括遥感、地理信息、测绘、光学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5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3分。2、拟配备的其他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环境类(包括环境、生态、水文、化学等)或遥感类(包括遥感、地理信息、测绘、光学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每提供1人得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每提供1人得3分;最高得10分。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同一人员不同等级证书仅按最高等级计取一次。2、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相应证书的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自投标截止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聘任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0-15分供应商投入的综合实力供应商拥有用于野外气象、水文、光谱和水质类调查的仪器设备,每提供一项得2分,相同性质的仪器不重复记分,最高得6分。注:如设备为供应商自有,须提供购买发票,且0-6分—28—发票上的购买方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如设备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承租人须为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价格分(2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2.2.3分值汇总(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29—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30—(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31—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32—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33—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34—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35—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6—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承担违约责任。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5完成报告初稿后支付合同金额的8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2.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5成交人和采购人双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2.17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磋商文件约定的方式,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价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验收后退还。2.18肆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第包】(如不分包,请删去本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年月日—39—一、报价表格式1-1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范围全部/第包报价(详见备注说明)大写:小写:备注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3.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0—1-2分项报价明细表(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序号服务内容项单价小计金额(元)123…其他费用……合计金额(元)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1—二、最后承诺报价表(第次报价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范围全部/第包最后报价(详见备注说明)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备注说明(此处可补充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变动的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磋商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2.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2—三、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3.我方同意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43—四、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44—五、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45—六、磋商响应表6.1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2服务地点3服务期限…6.2技术响应表序号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响应内容偏离及影响(正偏离/负偏离)123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符合”指与磋商文件要求一致(若全部为符合则技术响应表空白不填即可),“正偏离”指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磋商文件要求。2、无论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均需在“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一栏中列明响应的详细内容,否则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3、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另外明确或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不得以本表中的“符合”代替,否则视同未提供。4、技术响应表中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低于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委会不寻求其他证明材料,直接判定该项技术要求为负偏离。—46—七、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磋商,不需此件,请删去“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47—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5.填写示例:某标的名称(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属于(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某企业,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供应商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48—一、项目编号:H7FSCG25D03C0174FS34080120250707号二、项目名称:宿松县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研究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董铺岛成交金额:546000.00元供应商的评审价:491400.00元供应商的评审得分:84.67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松县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研究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开展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相关研究工作。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玉萍、黄健、查日东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计取,金额为:8190元,由成交人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府西街1号联系方式:李先生139556958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联系方式:虞女士133355605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虞女士电话:13335560520十、附件1.采购文件2.开评标情况一览表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5.磋商业绩承诺函6.《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一、项目编号:H7FSCG25D03C0174FS34080120250707号二、项目名称:宿松县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研究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董铺岛成交金额:546000.00元供应商的评审价:491400.00元供应商的评审得分:84.67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松县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研究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开展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相关研究工作。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玉萍、黄健、查日东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计取,金额为:8190元,由成交人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府西街1号联系方式:李先生139556958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联系方式:虞女士133355605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虞女士电话:13335560520十、附件1.采购文件2.开评标情况一览表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5.磋商业绩承诺函6.《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一、项目编号:H7FSCG25D03C0174FS34080120250707号二、项目名称:宿松县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研究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董铺岛成交金额:546000.00元供应商的评审价:491400.00元供应商的评审得分:84.67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松县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研究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开展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相关研究工作。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玉萍、黄健、查日东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计取,金额为:8190元,由成交人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府西街1号联系方式:李先生139556958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联系方式:虞女士133355605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虞女士电话:13335560520十、附件1.采购文件2.开评标情况一览表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5.磋商业绩承诺函6.《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一、项目编号:H7FSCG25D03C0174FS34080120250707号二、项目名称:宿松县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研究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董铺岛成交金额:546000.00元供应商的评审价:491400.00元供应商的评审得分:84.67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松县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研究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开展龙感湖、黄大湖湖泊水体长时序-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相关研究工作。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刘玉萍、黄健、查日东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计取,金额为:8190元,由成交人支付。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庆市宿松县生态环境分局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府西街1号联系方式:李先生139556958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宿松县人民西路410号联系方式:虞女士133355605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虞女士电话:13335560520十、附件1.采购文件2.开评标情况一览表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5.磋商业绩承诺函6.《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时空分辨率水质水色变化研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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