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室内信号覆盖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临沂市体育运动学校2026)
省运会及残运会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项目(市体校运动训练场馆建设)室内信号覆盖工程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806 二、项目名称:省运会及残运会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项目(市体校运动训练场馆建设)室内信号覆盖工程 三、成交(中标)信息:
标包:1
供应商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东夷大街1708号
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749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1
名称:省运会及残运会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项目(市体校运动训练场馆建设)室内信号覆盖工程
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韩明林、刘中凤、刘耀彩 六、代理服务收费 收费金额:1123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沂市体育运动学校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南京路与温泉路交汇处 联系人:密科长 联系方式:0539-809916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和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海关路20号5栋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18669676686 附件.zip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6年01月08日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806项目名称省运会及残运会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项目(市体校运动训练场馆建设)室内信号覆盖工程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临沂市体育运动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和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74.96万元成交金额74.92万元评审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评标室评审时间2026年01月08日09时0分至2026年01月08日10时40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韩明林400韩明林采购人支付刘中凤400刘中凤采购人支付合计800总计800元采购人代表:刘耀彩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朱军军采购代理机构(加公章,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文件第一册项目编号:SDHP2025121政采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806项目名称:省运会及残运会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项目(市体校运动训练场馆建设)室内信号覆盖工程采购人:临沂市体育运动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和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年12月响应须知根据《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0〕70号)、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再现场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投标企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报价供应商操作手册.doc”(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bszn/20200619/0e498e09-a914-475f-9079-3456199592aa.html)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各投标企业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已上传报价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签到的投标单位,代理机构可撤销已上传的报价文件。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由于采用“不见面”开标,采购文件中所有需要现场提交原件的要求都以报价供应商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各报价供应商需确保提交的电子版证明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为各投标单位真实拥有。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三年内不得进入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1—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2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响应文件格式第6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省运会及残运会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项目(市体校运动训练场馆建设)室内信号覆盖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项目信息采购人:临沂市体育运动学校项目名称:省运会及残运会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项目(市体校运动训练场馆建设)室内信号覆盖工程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临沂市体育运动学校省运会场馆项目通信网络保障覆盖包括综合馆、射击馆、自行车馆、及附属新建食堂、两栋宿舍楼进行室内分布系统布线覆盖,其他室外场景采用周围铁塔宏站进行扩容覆盖。负责组织协调“临沂市体育运动学校省运会场馆”区域室内通信系统基础服务的总体规划设计、无线信号测试、室分系统布线、动力配套及配备、项目所需的部分桥架搭建、后期信号调试及开通服务,并做好场馆运行期间通信保障。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4.96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论证专家:王英石,临沂市水利工程保障中心,高级工程师;李学营,临沂市税务局,高级工程师;陈为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高级工程师。经专家论证,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提供服务。现将本采购项目予以公示,特此说明。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东夷大街1708号三、公示期限—3—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5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政府采购项目的说明或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反馈至山东和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招标部,联系电话:18669676686,邮箱:sdhpxm@126.com)或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8113015)四、其他补充事宜:无五、联系方式1、采购单位:临沂市体育运动学校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南京路与温泉路交汇处联系人:密科长电话:0539-80991602、代理单位:山东和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沂市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海关路20号联系人:朱工联系电话:18669676686—4—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单一来源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单一来源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2以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单一来源文件。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3.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3.6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5—1.3.7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1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具体承担项目某一部分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该部分项目的特定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1.4.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6—1.4.7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1.6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1.7“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8“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1.9“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7—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5.单一来源文件构成5.1单一来源文件分为2册共6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第二册第2章采购邀请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响应文件格式第6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单一来源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单一来源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4.1响应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现场及其范围环境—8—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5不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6除单一来源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单一来源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单一来源文件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到休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5.7参与采购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单一来源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8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单一来源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单一来源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将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单一来源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潜在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潜在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单一来源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单一来源文件。—9—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单一来源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单一来源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单一来源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单一来源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单一来源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应当拒收并提示。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应当拒收。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应当妥善保存并及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②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10—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④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未及时签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3)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将导致报价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决定响应截止时间以后的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8.4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8.5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可对单一来源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供应商应当对单一来源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3无论单一来源文件第4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含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5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中文简体字翻译件,并且注明在外文与中文含义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9.6除单一来源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11—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7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到休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9.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不超过”,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不包括本数。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单一来源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单一来源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单一来源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CA锁)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主菜单“CA证书办理”栏目。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10.5.1单一来源文件领取步骤: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企业用户登录-->使用用户名密码或CA证书登录-->选择供应商角色登录系统-->点击左侧单一来源文件下载菜单,选择本项目下载单一来源文件(注意:.LYZF格式单一来源文件在制作完成电子版响应文件前请妥善保存,否则因丢失造成无法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后果自负);10.5.2供应商需要使用CA锁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使用用户名密码或CA证书登录-->选择供应商角色登录系统-->点击左侧单一来源文件—12—下载菜单,在下载单一来源文件页面下载电子单一来源文件制作软件,使用该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10.5.3响应文件上传方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企业用户登录-->使用用户名密码或CA证书登录-->选择供应商角色登录系统-->点击左侧上传响应文件菜单,选择需要投标的项目上传制作完成的电子响应文件;10.5.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丢失、签章不完整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5.5供应商有多个CA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0.5.6如果本项目在开标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答疑文件,请供应商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并依据答疑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否则会造成无法上传响应文件或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造成无效投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负。10.5.7因供应商以下原因,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开标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或未加密响应文件不能成功导入的。10.6响应文件由封面、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服务部分等部分组成。纸质版响应文件中各部分应按下列顺序装订成一册或分别进行装订成册;电子版响应文件中将以下内容按“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提示导入相应内容。(注:若无固定格式,则需供应商自行编制。)—13—10.6.1封面10.6.2商务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放于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2)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及明细表(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下见格式)①节能、环保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附相关认证信息截图或具体查询网址;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供应商所供产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所供产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③信息安全产品: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④无线局域网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且在《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⑤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⑥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⑦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若适用请提交)⑧无线局域网产品明细表;(格式,不符合条件无须提交)—14—⑨信息安全产品明细表。(格式,本项目不适用)3)供应商(2022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供应商应在《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上类似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应标的明细等内容);4)商务条款偏离表;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资料。10.6.3报价部分1)报价一览表;2)报价分析表。10.6.4技术部分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背景及需求理解;(2)建设内容;(3)组织实施;(4)组织培训;(5)售后服务;(6)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如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投标人优势分析、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等)。10.6.5服务部分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包含但不仅限于服务承诺)11.报价要求11.1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74.96万元,每标包限价详见第二册,响应单位的报价不得超过该限价,否则做作无效标处理。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非一次性报价,第一轮报价不面向所有报价人公开,币种为人民币。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要求以电子形式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CA锁)再次报价,不能高于供应商自身的第一轮报价(采购过程中实质性内容变动的情况除外),高于供应商自身的第一轮报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第一轮报价及最终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单投标报价说明11.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15—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清单。11.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11.2.3供应商的清单项目的单价与清单项目数量相乘必须等于合价,各合价相加必须等于总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11.2.4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1.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6投标报价为“全费用单价”报价。全费用单价为含税全包价,投标总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施工并验收合格的所有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总承包服务费、检测费、验收整改费、税金(9%增值税,结算时执行国家最新规定),使工程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维修维护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投标报价中应含本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内容。清单未列明的视为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除变更外不再额外增加。11.2.7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供应商如有需要须自行到工地现场作实地考察,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若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不进行实地考察,则视为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及施工现场所有情况。不得以任何未进行现场勘测方面的理由要求调整中标价格及其他响应承诺或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按虚假投标报监管部门处理。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变更或交付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1.2.8供应商的清单项目的单价与清单项目数量相乘必须等于合价,各合价相加必须等于总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清单填报单价与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单价和合价将不予接受;若供应商擅自改变清单序号、清单项目内容特征描述或出现一个项目多个单价或合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项目的,否决其投标。供应商不得进行投标总价优惠、让利,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体—16—现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11.2.9结算方式:本项目为全费用单价报价,工程量据实结算。11.2.10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位置、道路、装卸限制、运输条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项目道路、运输条件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1.311.3.1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位置、道路、装卸限制、运输条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程项目道路、运输条件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1.3.2工地现场水、电需求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11.3.3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确需变更时,按照《临沂市政府投资项目(市级)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9〕14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城建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55号)、《临沂市城市建设工程推进办公室建设项目投资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临城建办〔2022〕1号)《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市级城建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临财办发〔2024〕3号)等规定执行。11.3.4(1)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清单项目,应调增的价款:调增价款=Σ(漏项、新增项目工程量×协商确定的投标时市场全费用单价)(2)工程量清单多余项目或设计变更减少了原有工程量清单项目,应调减的价款:调减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内)×相应原全费用单价]+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外)×协商确定的投标时市场全费用单价](3)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增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增加,应调增的价款:—17—调增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增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内)×相应原全费用单价]+Σ[某清单项目调增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外)×协商确定的投标时市场全费用单价](4)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减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减少,应调减的价款:调减价款=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内)×相应原全费用单价]+Σ[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招标清单数量15%以外)×协商确定的投标时市场全费用单价]11.3.5项目结算时,承包方提报结算价经财政评审后,审减额超过报审价的5%以外部分所产生的评审费由承包方承担并直接支付。11.3.6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考虑到工程施工周期内设备材料价格波动的因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承担主要设备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本工程不设可调价格材料。11.3.7对于项目变更新出现的设备材料,其价格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财政委托评审单位及市城建办审计处、资金处、工程建设处七方共同考察确认,或依法通过招投标确定。七方签字确认的设备材料价格或设备材料的中标价格,作为变更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否则,结算时设备材料价格由发包方自行确认,由此造成的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11.3开标时,如果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大写金额无法读取的视为无效报价;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8—投标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报价将被拒绝,做无效报价处理。12.保证金12.1根据鲁财采【2019】40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再收取保证金。12.2供应商在采购过程及成交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1潜在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应于采购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14.1.2电子响应文件封面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4.1.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提交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单一来源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上传方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企业用户登录-->使用用户名密码或CA证书登录-->选择供应商角色登录系统-->点击左侧上传响应文件菜单,选择需要投标的项目上传制作完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lxwm/007004/comdt.html。—19—1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6.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6.3除供应商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单一来源文件的规定接收响应文件。1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将记载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回执,供应商自行查看、打印。17.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17.4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7.5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以下操作流程描述仅供参考,具体以系统实际操作界面为准,了解详情可下载《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jy.linyi.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c97d622c-ce84-437f-bfe6-18d01e4e3cdd&CategoryNum=063)18.1.1依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规范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开标,供应商须提前做好开标系统前期准备(如安装驱动程序、浏览器配置),并至少在开标前半小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进入方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证书以供应商身份登录-->进入开标大厅-->进入项目-->选择本—20—项目相应包号。签到成功!18.1.2供应商签到,操作步骤:供应商进入项目后,点击“签到”按钮,完成签到,参加多个包投标的,须按上述方法每包分别签到。如下图:签到取消000349=月:寺付刀T标欢迎各位参加网上开标,开标将于10:40准时开始!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签到,签到异常,请加入技术支持QQ群***用户名称:*寻求帮助。主持人请开启直播,直播异常请加入技术支持QQ群***寻求帮联系电话:*助。关于直播的提示:直播页面消失或者卡顿请点击重试按钮:主持人开启直播之后,会自动录制主持人的桌面屏幕,关闭直播之后不再录制:主持人分享屏幕或开启摄像头后,除主持人外切换到主持人画面或主持人桌面分享将能听到主持人说话:发起语音互动时投标人摄主持人招标人监管人公证人交易中心像头及麦克风自动打开,录制投标人摄像头画面及语音;语音互动会混流,混流失败会提示混流失败,主持人需要点击混流按钮。已签到:0在席人数:1高席人数:0游客人数:0下一阶段:公布投标人我的座位:1私聊查看更多>>签到欢迎您,(投标人)张三信息签到操作提示确定注:未按时签到的供应商将不得进入评审阶段。18.1.3响应文件解密,操作步骤如下(参加多个包投标的,须按包号顺序依次分—21—(1)响应文件进入解密状态后,展示解密倒计时页面。如下图:下一阶段:查看投标人剩余时间:00:28:57图标展示·列表展示此次共1家投标单位需要解皮,已解度口家公告栏互动交流00:28:21图标展示O列表展示此次共1家投标单位需要解安,已解密1家公告栏互动交流止在公布投标人,请各人员耐心等待。如果公布投标人名单出现异常,请主持人加入技术支持QQ群***我的投标文件系统提示10:48:06解密剩余时间公布投标人系统提示10:49:3100:28:57当前阶段:查看投标人主持人可以撤销未签到的投标文件,监管人可以取消撤销下一阶段:投标人解密CN请输入PIN码:(招标代理)国泰个人测试五10:51:16回复了张三提出的异议。系统提示10:52:14当前阶段:投标人解密请需要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解密页面将自动弹出,如果解密解密失败,请加入技术支持QQ群***寻求帮助。解密时间已到,尚有投标人未解密成功,支持人可延长解开标异议文字提问异议查看(2)输入PIN码,响应文件解密成功。如下图:下一阶段:查看投标人别解密):寻求帮助。系统提示10:48:06我的投标文件系统提示10:49:31当前阶段:查看投标人主持人可以撤销未签到的投标文件,监管人可以取消撤销。下一阶段:投标人解密(招标代理)国泰个人测试五10:51:16回复了张三提出的异议。注:需在解密倒计时之内完成解密。系统提示10:52:14当前阶段:投标人解密请需要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解密页面将自动弹出,如果解密客理S失败,请加入技术支持QQ群***寻求帮助。解密时间已到,尚有投标人未解密成功,支持人可延长解密时间或进行下一阶段!下一阶段:招标人解密私聊私聊我10:53:48或进行下一阶段!投标人解密成功!下一阶段:招标人解密(3)等待招标代理解密后,进入下一步。18.1.4公布开标结果:待招标代理批量导入完成后,供应商可查看开标结果。如下图:—22—国家授权中心标准时间项目名称:CY不见面测试项目-0424001国家授权中心标准时间项目名称:CY不见面测试项目-0424001EpoinEEpoinE10:58:26返回11:00:27返回2020-4-26返回2020-4-26返回公布开标结果公告栏互动交流公告栏互动交流下一阶段:投标人解密2E名投标总价元投标保证金元项目经理(招标代理)国泰个人测试五10:51:16回复了张三提出的异议。当前阶段:投标人解密开标结束后,显示页面如下图:请需要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解密页面将自动弹出,如果解密或进行下一阶段!下一阶段:招标人解密下一阶段:招标人解密我10:53:48投标人解密成功!系统提示10:55:11注:以上操作流程描述仅供参考,具体以系统实际操作界面为准。请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页面将自动弹出,如果解密失败,请加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询问或者私聊下一阶段:投标人解密(招标代理)国泰个人测试五10:51:16回复了张三提出的异议。系统提示10:52:14系统提示10:52:14当前阶段:投标人解密请需要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解密页面将自动弹出,如果解密失败,请加入技术支持QQ群**寻求帮助。开标会结束,感谢各投标人的参加,谢谢!失败,请加入技术支持OO群***寻求帮助解密时间已到,尚有投标人未解密成功,支持人可延长解密时间解密时间已到,尚有投标人未解密成功,支持人可延长解密时间或进行下一阶段!开标评价我10:53:48投标人解密成功!系统提示10:55:11当前阶段:招标人解密请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页面将自动弹出,如果解密失败,请加入技术支持QQ群***寻求帮助。下一阶段:批量导入入技术支持QQ群***寻求帮助。私聊系统提示10:56:20当前阶段:批量导入18.1.5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回避申请。系统提示10:56:2019.资格审查19.1评审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环节。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9.2.1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23—及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6〕34号)文件规定,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截止(开启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截屏、查询网页页面打印等可实现留存的方式;(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19.2.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9.2.3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0.评审小组20.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20.2评审小组具有依据单一来源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24—干扰。评审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20.3评审纪律20.3.1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评审小组内独立进行。评审小组将按照评审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0.3.2所有评审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20.3.3评审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采购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20.3.4评审小组成员须按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0.3.5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自离开评审现场,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20.3.6评审小组成员不得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0.3.7在澄清、说明或补正时,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故意诱导有关供应商表达与其响应文件不同的意见。20.3.8评审小组成员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20.3.9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20.3.10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0.3.11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存在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20.4评审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单一来源文件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6)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25—(7)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8)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0.5评审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0.6评审小组不得存在的情形:20.6.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三年以内与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四)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0.6.2评审小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同一交易项目或同一标段的评标评审,来自同一法人参评专家只能为1人;(二)同一采购项目的专家有亲属或近亲属关系。—26—21.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单一来源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单一来源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单一来源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2响应文件的澄清21.2.1在采购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1.2.3供应商所报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采购时予以优先采购。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21.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1.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4响应偏离评审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7—22.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对单一来源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得进入具体下一程序:(1)未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交承诺函/书(详见附件格式)的;(2)未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交供应商关联单位的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的;(3)未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的;(4)响应文件未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扫描件的;(6)未提供针对此次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扫描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的(响应文件如为授权代表签章);(7)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7)供货周期、维保期、付款方式、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8)未按单一来源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或明细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单一来源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评审小组无法比较和评审的;(9)未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列出详细的施工服务方案或者完全复制单一来源文件中的服务要求,评审小组无法比较和评审的;(10)响应有效期不足的;(11)未按单一来源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强制认证产品的认证证明材料的;(12)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成果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3)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14)不符合单一来源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1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属于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17)不符合法规和单一来源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协商—28—23.1供应商应当按照单一来源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2021年04月13日15时46分29秒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111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首交易文件下载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报价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交易文件下载-邀请类序号分包编号分包名称采购人开标日期参与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一轮报价(提交最终报价)。23.3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节能、环保产首上传响应文件23.4在线最终报价操作流程(以下操作流程描述仅供参考,具体以系统实际操作报价菜单对应项目进行最终报价。临沂市供应商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大厅首页信息网关闭测试单位二,欢迎您!采购业务〇历史报价O报价中项目〇历史报价分包名称:分包编号:搜索SEHRCH序号分包编号分包名称采购人开标日期参与报价121CGXMSZ0007-2【国泰测试项目】hsj20210325测试项目【国泰测试】hsj-0325需求-多轮报价测试标段2测试山东公共资源52021/3/3014:35:00221CGXMSZ0007-1【国泰测试项目】hsj20210325测试项目【国泰测试】hsj-0325需求-多轮报价测试标段1测试山东公共资源52021/3/2614:50:00321CGXMSZ0006-1【临沂】不见面开标测试zlf项目1标段测试单位三2021/3/2217:00:00420CGLSX0001-1【临沂】临沐不见面开标项目zlf测试项目临沐不见面开标项目zlf测试1包企业网银记账通2020/12/30:00:00520CGXMSZ0020-3临沂市政府采购工程类竞争性谈判(无范本)测试单位三2020/6/514:50:00交620CGXMSZ0014-3【测试货物类竞争性谈判范本】zlf测试项目C包测试单位三2020/6/210:05:00719CGXMSZ0035-1【国泰测试】mjw-临沂市政府采购工程类竞争性磋商(工程类)综合评估法-标段一江苏国泰测试招标人2019/8/310:00:00交819GCGLSZ0018001002国泰测试byj0827-工程预审报名-2(资格审查)江苏国泰测试招标人2019/8/2710:30:14【国泰测试】mjw-临沂市政府采购工程类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办法测试【国泰测试】mjw919CGXMSZ0029-2-临沂市政府采购工程类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办法-标段二江苏国泰测试招标人2019/8/2616:30:001019CGXMSZ0029-1【国泰测试】mjw-临沂市政府采购工程类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办法测试【国泰测试】mjw-临沂市政府采购工程类竞争性谈判(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办法-标段一江苏国泰测试招标人2019/8/2611:25:00工程业务(2)进入项目后选择新增报价:—29—01项目信息分包编号:21CGXMSZ0007-1分包名称:【国泰测试项目】hsj20210325测试项目【国泰测试】hsj-0325需求-多轮报价测试标段1采购人:测试山东公共资源5执行机构:测试山东公共资源5标书送达时间:2021/3/2614:04:44投标报价:110049710.63价的,将按上投标报价新增报价当前处于第6轮报价阶段,您尚未参与报价。序号次数报价单位报价人报价金额(元)提交状态报价报次数报价单位报价人报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报价金额(元)提交状态报价1测试山东公共资源5标书报价03-2614:04110049710.63第1轮次测试山东公共资源5标书报价03-2614:04110049710.63已提交(3)在报价截止之前录入二次报价提交:否则报价无新增报价提交当前处于第6轮报价阶段,您尚未参与报价。01报价信息注:请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报价序号名称单位报价截止时间报价规则未按时提交报规格参数上次报价-单价(本次报价-单价(元)1投标总价2021/3/2618:00:00价的,将按上一轮次有效报价自动提交;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否则报价无效。无110049710.6110,049,710.633技术服务电话:0539-8770063交易中心电话:0539-8770087877006224.采购项目终止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0—(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25.保密要求2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5.2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文件第一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确保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采购结果确定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委员会名单负有保密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六确定成交26.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单一来源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遵循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原则,在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双方在报价的基础上商定合理的价格,确定被邀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1—29.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单一来源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3.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有)。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规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2.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2.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2.2.1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单一来源文件的规定。32.2.2成交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33.1融资流程(一)登记融资需求。供应商只需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登记即—32—可使用该用户名及密码,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一键联通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填写融资需求,申请融资服务。(二)对接资金供需。供应商可以进入“融资超市”自主选择平台展示的金融产品,自主对接金融机构;也可以选择“撮合模式”由平台合作机构提供融资专业服务。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供应商的融资需求,主动对接供应商,平台同步将融资信息和信用报告与合作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共享,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三)完成授信审批。金融机构提高贷前风险筛查效率,确保在供应商合同签订前,完成对目标客户贷款的授信审批。届时,成交供应商将依据政府采购合同获取合同融资服务。(四)锁定合同账号。对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获得的融资项目,贷款金融机构应在“融资平台”对相应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确认并填报相关信息,平台将信息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采购人对已进行融资抵押的政府采购合同,未经相关贷款银行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合同中的银行账号。(五)资金及时到账。金融机构提前办理完善供应商融资所需各项审批手续,待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随即向供应商账号发放贷款,确保供应商资金需求及时到位。33.2配合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采购人做好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配合工作,协助供应商根据融资需要及时变更合同账号,对已进行融资抵押的政府合同锁定账号。34.预付款34.1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34.2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5.廉洁自律规定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33—用。35.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6.人员回避潜在供应商认为单一来源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履约验收3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7.3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以下简称“项目验收”)的责任主体。采购人应当加强内控管理,明确验收机制,履行验收责任,确认验收结论,及时处理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供应商违约失信行为。37.4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供应商。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重大民生、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准备时间可适当延长。37.5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供应商存在下列行为的,纳入失信记录:(一)不履行合同义务,情节严重的;(二)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34—(三)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四)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五)在数量、质量、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功能、工艺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或者影响的;(六)因履约问题影响采购项目功能实现又拒不纠正的;(七)与采购人工作人员或者验收小组成员串通,实施虚假履约验收的;(八)其他损害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第三方权益且情节较重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行为。37.6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存在下列行为的,纳入失信记录:(一)不履行验收义务且拒不纠正的;(二)未按规定要求组织项目验收的;(三)与供应商串通,实施虚假履约验收的;(四)履约验收机制不完善、责任不落实且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影响的;(五)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行为。37.7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小组成员、供应商在合同履约及项目验收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影响公共利益或者采购人权益,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没有规定的,由财政部门予以约谈,责令改正,并根据诚信管理规定予以记录、公告。38.质疑与投诉3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2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38.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和《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35—与投诉实施办法》(鲁财采〔2018〕72号)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只能对其依法获取的可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市场主体明显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不属于潜在供应商。38.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8.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8.6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8.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8.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8.9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8.10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40.11接收方式:现场提交书面纸质版质疑函。39.知识产权3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货物和服务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9.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39.4供应商如采用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应当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9.5所投货物中所用软件须使用正版软件。40.实施信用管理40.1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流程再造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的通知》(鲁财采〔2019〕50号)附件《政府采购保证金工作指引》第三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如实记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是否存在以下行为:(1)报名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且不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2)未按时交纳成交服务费的;(3)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4)非招标采购方式时,无故退出协商或者谈判的;(5)其他不诚信行为。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其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向其收取投标保证金。存在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40.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政府采购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2)依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37—(3)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4)对获取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5)按照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6)按规定接受资格审查,并在资格审查中客观真实地反映自身情况;(7)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情况真实、有效;(8)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9)在开标现场遵守纪律,不得影响正常采购秩序;(10)在评审过程中,按要求进行答疑、澄清或承诺;(11)中标、成交后,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12)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服务费;(13)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义务;(14)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答复,应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15)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或投诉书的,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对证明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40.3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采〔2020〕26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供应商存在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按不良行为记入该供应商信用档案中。41.项目其他相关费用41.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山东省招标投标协会文件鲁招协【2004】13号《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按照服务类成交金额的1.5%收取,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38—41.3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41.4公证费/见证律师费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9—关于验收1、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供应商(格式见附件1)。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重大民生、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准备时间可适当延长。2、采购人应当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具体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意见负责。3、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项目需求与标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部门人员等至少3人以上单数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其中,至少包含1名具体使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可以从本单位指定,也可以从同领域其他单位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等邀请;也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前期参与该项目评审的评审专家应当回避。4、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项目验收职责,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5、采购人应当对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形成项目验收书(格式见附件2)。确认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在验收意见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的,采购人应当根据验收意见中载明的具体偏差内容和处置建议,研究确定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验收意见中存在验收小组成员其他意见的,采购人应当对异议事项进行复核,妥善处置。6、除涉密情形外,采购人应当在验收意见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具体参照《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25号)执行—40—附件1:政府采购验收通知单供应商: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单位公章年月日—41—项目名称:省运会及残运会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项目(市体校运动训练场馆建设)室内信号覆盖工程,项目编号:SDHP2025121附件2: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服务类)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分期验收是□否□分期情况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标准服务承诺实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格□不合格□按时□不按时□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格□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单位意见经办人: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42—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文件第二册项目编号:SDHP2025121交易登记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806项目名称:省运会及残运会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项目(市体校运动训练场馆建设)室内信号覆盖工程采购人:临沂市体育运动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和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年12月—43—第2章采购邀请省运会及残运会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项目(市体校运动训练场馆建设)室内信号覆盖工程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806项目名称:省运会及残运会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项目(市体校运动训练场馆建设)室内信号覆盖工程预算金额:74.96万元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万元)A包省运会及残运会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项目(市体校运动训练场馆建设)室内信号覆盖工程1宗详见采购文件74.9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单一来源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44—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三、获取单一来源文件:1、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2、方式: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系统中的“单一来源文件下载”页面下载单一来源文件。②采购邀请未尽事宜详见单一来源文件。注: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单一来源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售价: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6年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制作并生成加密的响应文件(*.LYTF)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潜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五、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3、供应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专属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rz.cn/)。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沂市体育运动学校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南京路与温泉路交汇处联系人:密科长联系方式:0539-809916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和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5—地址:临沂市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海关路20号联系方式:和平招标部18669676686—46—第3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采购人:临沂市体育运动学校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南京路与温泉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539-8099160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和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沂市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海关路20号联系人:和平招标部联系方式:18669676686电子信箱:sdhpxm@126.com3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6.1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为贯彻落实中小微企业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进行投标。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6.2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①联合体投标应当提交联合协议书(如提供,格式请自拟);②联合体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③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及所承担工作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7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必须按照单一来源文件的要求提交齐全且真实有效。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7被拒绝,原件扫描制作于电子版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①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证明材料;②针对此次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明;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者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扫描件;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者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格式见附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附政府采购告知承诺书(格式见附件);⑥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及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⑦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时,将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邀请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止)。对经查询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供应商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并承诺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他目的。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如实记录查询情况。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8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74.96万元;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在总最高控制价以内报价,如有分(单)项招标控制价的,也必须在各分(单)项招标控制价以内报价,否则作废标(无效标)处理。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2)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预算74.96万元。(3)项目为跨年度预采购项目,概算总金额/元,采购年限为/年,当年安排数/元。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9是否现场踏勘:(是否)10是否兼投兼中:(是否)如投标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可以成交1个标包兼投不兼中描述:供应商可投一包或者多包,但供应商兼投不兼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规则如下:每个供应商最多可中得一个标包,若多包均排名第一,则按所投包号顺序确定成交标包,如被确定为A包成交供应商则自动失去后面各标包的成交资格,后面的标包自动确定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若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已中其他标包,则由第三名成交,以此类推。11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是否)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自配电脑环境,保证CA锁及系统稳定,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资格。供应商须保持在线状态,评审小组与投标单位的多轮报价及澄清答疑均在系统内通知投标单位进行答复和签章确认,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答疑回复的,视为放弃机会,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因供应商设备配备以及操作问题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12报价要求:人民币完税报价,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49—查看历史报价分包编号SDGP371300000202502000806A分包名称省运会及残运会比赛场馆及配套设施项目((市体校运动训练场馆建设)室内信号覆盖工程室内信号覆盖工程采购人临沂市体育运动学校执行机构山东和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标书送达时间2026/1/720:18:35投标报价(元)749400.00主: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序报价次数报价单位报价人中国铁塔股份报价时间报价金额(元)1第2次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2026/1/89:35:21749200.002第1次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标书报价2026/1/720:18:3574940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内信号覆盖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临沂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