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改造提升 智能化工程 安防监控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淄博市第一医院2026)



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安防 监 控 工程包一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安防监控工程

二、项目编号:
SDGP370300000202502000566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山东江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辛祝路81号夏都金地商业广场B1座4层419室

中标(成交)金额:
53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

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石磊

鲁1372023202402594

五、采购小组名单:
王胜滔、刘新平、王磊(采购人代表)

六、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
济南中易华实工贸有限公司(56.81、58.81、64.81),山东江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86.0、85.0、99.0),同方德诚(山东)科技股份公司(67.94、69.94、85.94)

七、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标包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未中标原因

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

济南中易华实工贸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鲁商盛景广场B座402

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

山东天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正丰路554号环保科技园F南2032室

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无签名日期,资格审查未通过。

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

同方德诚(山东)科技股份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唐冶西路868号山东设计创意产业园北区7号楼2-302号03室

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9925.00元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淄博市第一医院

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峨眉山东路4号

联系方式:0533-42524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志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6号东方之珠2号楼一单元1901室

联系方式:0533-3173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志茹

电话:0533-3173889

相关附件:
中标公示.pdf业绩.pdf开标一览表.pdf服务承诺.pdf山东江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第2轮报价.pdf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pdf.pdf招标文件正文.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安防监控工程包一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名称: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安防监控工程二、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566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山东江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辛祝路81号夏都金地商业广场B1座4层419室中标(成交)金额:5350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石磊鲁1372023202402594五、采购小组名单:王胜滔、刘新平、王磊(采购人代表)六、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济南中易华实工贸有限公司(56.81、58.81、64.81),山东江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86.0、85.0、99.0),同方德诚(山东)科技股份公司(67.94、69.94、85.94)七、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标包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未中标原因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济南中易华实工贸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鲁商盛景广场B座402综合评审得分较低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山东天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正丰路554号环保科技园F南2032室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无签名日期,资格审查未通过。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同方德诚(山东)科技股份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唐冶西路868号山东设计创意产业园北区7号楼2­302号03室综合评审得分较低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9925.00元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十、其他补充事宜无。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淄博市第一医院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峨眉山东路4号联系方式:0533­42524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志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6号东方之珠2号楼一单元1901室联系方式:0533­31738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志茹电话:0533­3173889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安防监控工程包一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名称: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安防监控工程­二、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566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山东江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辛祝路81号夏都金地商业广场B1座4层419室中标(成交)金额:535000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执业证书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信息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鲁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具,1372023石磊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有分部分项工程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2024025通知为准,94五、采购小组名单:王胜滔、刘新平、王磊采购人代表()六、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济南中易华实工贸有限公司(56.81、58.81、64.81),山东江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86.0、85.0、99.0),同方德诚(山东)科技股份公司(67.94、69.94、85.94)七、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标包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未中标原因淄博市第一,山东省济南济南中易华医院病房改,市历下区鲁,综合评审得实工贸有限造提升项目­,商盛景广场,分较低公司­智能化工程,B座402拟派项目经山东省济南理注册建造淄博市第一,市高新区舜山东天视信师执业资格医院病房改,华路街道正息技术有限证书无签名造提升项目­,丰路554号环公司日期,资格­智能化工程,保科技园F南审查未通2032室过。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淄博市第一,冶街道唐冶同方德诚医院病房改,西路868号山,综合评审得(山东)科造提升项目­,东设计创意,分较低技股份公司­智能化工程,产业园北区7号楼2­302号03室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9925.00元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十、其他补充事宜无。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淄博市第一医院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峨眉山东路4号联系方式:0533­42524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志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6号东方之珠2号楼一单元1901室联系方式:0533­31738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志茹电话:0533­3173889序号用户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包括同类项目,产品名称、型号等)合同有效金额(万元)签订日期用户联系人及电话备注1山东御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双创产业平台基地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期)智能化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公寓商业PON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室外广播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停车场管理、能耗监测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机房工程等智能化系统产品名称、型号详见后附清单2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新增生产安防系统项目现有的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升级到当前最新版本;新增10台云存储阵列,实现阵列级云存储管理,实现磁盘阵列级的余;新增2台双机热备服务器,用于综合安防平台的运行管理;安装和改造门禁系统,与消防进行联动;新增监控摄像机,用于门禁及生产安全监控;相应的管线施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等产品名称、型号详见后附清单3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姚家派出所项目智能化工程班班通系统、不间断供电、出入口管理系统、电子围栏系统、广播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监控机房建设、录播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弱电机房、视频安防监控、五方通话、信息发布系统、综合布线、综合管路产品名称、型号详见后附清单4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鼎科技救护二大队调度信息化谈判项目网络、机房、大屏、音视频等。产品名称、型号详见后附清单5济南城拓置业有限公司清河坊商业街建设项目智能化工程智能化专网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梯五方通话、能耗监测系统、消防控制室机房、入侵报警系统、室外管网及地下车库标识划线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产品名称、型号详见后附清单合计备注:1.应附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按合同有效金额由高到低顺序放置,包括:合同首尾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产品信息页。2.提供虚假合同的,按虚假投标处理。开标一览表第一轮磋商报价表报价单位:山东江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566项目名称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安防监控工程包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566A供应商名称山东江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磋商报价(元)大写:伍佰肆拾陆万壹仟肆佰捌拾肆元贰角捌分小写:5461484.28拟派项目经理姓名:石磊等级:一级专业:机电工程注册证号:鲁1372023202402594工程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对磋商文件的认同程度完全认同供应商名称(公章):山东江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日期:2026年01月08日1.售后服务承诺为确保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后能长期、稳定、高效运行,并充分发挥其智能化价值,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全面、系统、可执行的售后服务承诺。我们深知医院业务的连续性、安全性与可靠性要求至高无上,我们的服务将以主动预防、快速响应、专业保障、持续优化为宗旨,构建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支撑体系。工程质量与保修承诺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整体质保期为3年,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正式移交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凡因我方提供的设备材料质量、安装工艺或软件设计缺陷导致的任何系统故障、性能下降或功能缺失,我方均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保修服务涵盖所有硬件、软件及系统集成部分,包括人工、材料、设备及差旅费用。质保期结束后,我方承诺提供终身技术支持与优惠续保服务。双方可签订年度维护合同,我方以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提供定期巡检、预防性维护、软件升级及故障处理服务。拟用主要材料与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我方承诺本项目所用核心设备与材料均为原厂正品,并提供完整的原厂质量保证文件。我方将作为院方与设备原厂之间的桥梁,确保院方享受到所有原厂承诺的质保、升级和技术支持服务。对于主要设备,我方将向院方通报其产品生命周期信息,并提前规划升级或替换方案,避免系统因设备淘汰而出现风险。问题响应与解决时限承诺设立专属本项目7x24小时服务热线,提供安全的远程维护通道,在院方授权和监督下,对支持远程管理的设备进行诊断、配置和软件更新,极大缩短问题解决周期。设备故障7x24小时受理,接到电话或通知后15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远程介入,2小时内工程师抵达现场。4小时内恢复核心业务运行,24小时内彻底解决根本问题。必要时立即启动备品备件更换或应急旁路方案。技术服务力量承诺项目竣工验收后,将成立以原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智能化系统运维保障组。该小组由熟悉本项目情况的资深工程师组成,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公司总部设立专家后援团队,涵盖网络、软件、数据库、安防等多个领域,为现场团队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每季度为院方运维人员提供一次免费技术交流或微培训,分享系统运行报告、行业新技术及优化建议。备品备件供应承诺在项目移交时,根据设备清单及可靠性分析,提供一份《推荐现场应急备件清单》。我方在本市设立智能化项目专用备件库,储备本项目所涉及的主流型号设备与材料,承诺常用备件库存充足。与主要设备供应商签订区域备件优先供应协议,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快速调拨备件。对于停产品,提供替代方案或协助院方建立适量库存。其他增值服务承诺按维保要求提供定期巡检与预防性维护服务,内容包括:设备清洁与状态检查、系统性能测试、日志分析、配置备份、安全隐患排查等,并提交《系统健康检查报告》。提供免费的设备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的小版本升级服务,以修复已知漏洞、提升稳定性。涉及重大功能升级,将提供方案供院方选择。除竣工资料外,每次重大维护、升级或排障后,更新相关技术文档并交付院方。提供简易的《常见问题处理手册》给院方一线运维人员。免费协助制定智能化系统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可配合参与医院组织的应急演练,保障在真实紧急情况下系统能发挥应有作用。我方将本项目的成功交付视为长期合作的起点,而非终点。我们承诺,将以最高的职业标准、最可靠的技术资源、最积极的合作态度,成为贵院智能化系统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确保系统始终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全力保障医院智慧化运营的平稳与高效。承诺方:山东江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1月08日最后报价表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566项目名称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安防监控工程最后报价(单位)大写金额:伍佰叁拾伍万元整(元)小写金额:5350000.00(元)有关承诺和说明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6年01月08日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566项目名称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安防监控工程分包数量2个采购人淄博市第一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志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预算金额6548794.99元中标成交金额包1:535万先评审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山分中心、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武分中心评审时间2026年01月08日09时32分至2026年01月08日14时44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刘新平7006001300到新年由采购人支付王胜滔700700点由采购人支付合计1400.00.00.0600.00.02000.0总计2000.0元采购人代表:王磊土3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宜泽本宜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山东志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工程类)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566项目名称: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安防监控工程项目包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566A采购人:淄博市第一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志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12-24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2.资金来源3.响应费用4.适用法律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6.响应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10.响应文件构成11.报价12.电子版响应文件13.磋商保证金14.响应有效期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截止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五、开启及磋商19.开启20.资格审查21.磋商小组2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3.响应偏离24.无效响应25.磋商26.比较和评价27.采购项目终止28.保密要求六、确定成交29.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30.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31.采购任务取消32.发出成交通知书33.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5.政府采购融资担保36.预付款37.廉洁自律规定38.人员回避39.质疑与接收40.项目其他相关费用41.合同公示42.验收43.履约验收公示44.采购文件解释权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一、项目概述二、工程量清单三、技术标准、要求四、其他要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一、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鼓励优惠政策1.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2.中、小微企业3.监狱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二、评审办法三、评标标准(一)初步评审(二)详细评审四、结果确认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二、资格证明文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3.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三、商务及技术文件8.响应函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10.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11.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12.节能产品明细表(样表)13.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14.项目理解15.施工组织设计1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2、项目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18.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维护服务体系及各项服务制度情况19.供应商组织机构人员管理人员职责信誉证明材料履约能力等20.售后服务承诺21.供应商近年来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22.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23.拟用主要设备材料清单明细表24.服务网点明细表25.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安防监控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300000202502000566项目名称: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安防监控工程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6548794.99.00元,共分2个包,其中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5477545.43元;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安防监控工程:1071249.56元。最高限价(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5477545.43元;最高限价(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安防监控工程):1071249.56元;采购需求:1、工程地址:淄博市第一医院甲方指定地点;2、质量要求:合格,所有项目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规范标准进行施工;3、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4、采购范围:包1: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机房工程、桥架管路、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包2:公共广播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均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质量标准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并具有相应履约能力;(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注册)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到2026年01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采购文件获取方式:①已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注册的供应商,需要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登录系统后免费下载采购文件。②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在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注册(注册类型:交易乙方)。咨询电话:0533-7015033,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535/400-998-0000。③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供应商需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首页右侧“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登录系统后通过“上传响应文件”栏目上传完成。(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CA服务类)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2)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①山东CA:电话0533-3592521、400-607-8966(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②CFCA:电话0533-3590310(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政府采购)等相关内容,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535/400-998-0000。五、开启时间:2026年0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zibo.gov.cn:9181/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淄博市第一医院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峨眉山东路4号联系人:田光波联系方式:0533-42524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志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6号东方之珠北楼一单元1901室联系方式:0533-31738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志茹电话:0533-317388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淄博市第一医院地址:淄博市博山区峨眉山东路4号电话:0533-42524031.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志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6号东方之珠北楼一单元1901室业务联系人:魏志茹电话:0533-3173889传真:/1.3.4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并具有相应履约能力;(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注册)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4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是□否☑)1.4.7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是否有分包:是☑否□本项目(本包)预算额包1:547.754543万元;包2:107.124956万元万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项目□(2)项目为跨年度预采购项目,概算总金额/万元,采购年限为/年,当年安排数/万元。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5.6是否现场踏勘:(是☑否□)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25-12-25至2026-01-07踏勘地点:/联系人:/5.6联系电话:/是否答疑会:(是□否☑)答疑会描述:/8.6不兼投☑;兼投不兼中□;兼投兼中□说明与要求:本项目不兼投,供应商可依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选择所投包号。若供应商在两个及以上包投标,则做无效投标处理。11.1报价要求:1.所有磋商均以人民币报价。2.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报价法,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或第二轮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各供应商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与磋商会议时,务必保证网上开标大厅开启状态,并随时关注公告栏、互动交流、私聊模块动态,并参与交流互动。各供应商在接到二轮报价通知后在系统相应位置上传二轮报价)。3.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4.供应商应根据市场价格、自身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资金条件、预期利润等情况自行报价,由此进行的测算和报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6.本项目报价应包含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设计的相关的资料收集、初步方案、图纸设计、出图、图纸审查、施工图设计、验收、以及后续服务等相关费用、编制方案优化、修改、补充、调整、完善、直至达到使用要求、交付使用为止的所有费用;完成本项目施工所需的人11.1工费、材料费、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措施项目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除不可抗力外其它因素的所有风险等各项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结算时,以成交供应商投标时所报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成交综合单价不允许调整。7.投标总价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利润、规费、税金等按规定所应计取的一切费用。8.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考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气候与水文条件、电力等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成交供应商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且由此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成交供应商按对采购人进行赔偿。9.如果供应商报价中有通过不平衡报价方式获取超额利润的项目,在任何时候,采购人都有权对其不合理综合单价进行调整。10.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为本工程提供质量合格并经采购人同意进场使用的设备及材料。若因成交供应商提供设备及材料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认定不符合要求或品牌、型号和技术参数等不满意时,采购人有权使其更换质量合格或满意的设备及材料且价格不作调整。若因发生变更增加的设备及材料,其增加后的设备及材料价格由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共同认定。1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项目能够正常运行(即所报价格为成活价),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附材或配件,导致采购项目无法正常运行及达标验收,由此引起的补充设备、附材、配件或服务都被视为由中标供应商无偿供应和安装。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当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13是否提交磋商保证金:(是□否☑)磋商保证金数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01-0809:00磋商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注:1.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需登录“供应商系统”(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memberLogin),在已报名的项目信息中点击“生成子账户”,供应商把约定金额转到子账户。2.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以“银行到账日期”为准。延时到账不予认可投标资格,请充分考虑缴纳过程中跨行、网银、节假日等延迟到账情况,提前足额缴纳并确保及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3.项目结束后,银行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动将收取的磋商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原路退还到原账户。4.供应商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分标段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账。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53514.1响应有效期:90日历日15.1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17.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01-0809:00地点: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响应文件”栏目上传完成。19.1开启时间:2026-01-0809:00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zibo.gov.cn:9181/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19.4首次响应文件是否唱价:是□否☑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间:2026-01-0809:0030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34是否提交履约保证:是□否☑履约保证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非现金形式)、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函。提交履约保证的时间:/履约保证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36是否支付预付款:否☑是□,预付款比例为/37.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39.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联通系部门:山东志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系电话:0533-3173889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6号东方之珠北楼一单元1901室40.1成交服务费:100万以内按1.0%;100万-500万按0.7%;500-1000万按0.55%(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支付形式:电汇。收款单位:山东志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852010200612581;开户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注:此账号为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支付时间:2026-01-1344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所有。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1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其他证明文件有效证件;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注册)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格式附后)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小企业标准的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见附件)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自行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附后);2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1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否则其投标无效。2、供应商成交后3日内提供胶装的响应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数字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采用A4纸装订且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其他1付款途径:采购人自行支付2付款方式:本项目按每两个月按照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承包人依据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签证等相关资料,提报支付申请,经发包人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认后付至支付申请审核额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后,承包人开具正式发票(附审计报告)发包人向承包人付至工程结算值的97%,预留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正式送电后满36个月(缺陷责任期)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全部退回。3交付日期(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4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免费维护期、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参加响应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6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工程: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建设工作。(自行编辑)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响应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5.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注:如有最新的答疑后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zbcf,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响应)。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采购文件以中文印制,且以中文为准。5.5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施工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6.1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6.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6.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7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8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9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响应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澄清或修改内容以电子形式上传至系统中,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或法定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可登录系统查看澄清或修改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供应商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系统”使用“网上提问”中的“新增提问”提出异议。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采购文件。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8.3电子响应文件应该按照统一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编制。8.4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8.6关于兼投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8.7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应当真实、完整、清晰,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标包中“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5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6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响应予以拒绝。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写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采购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上述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供应商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我要下载)。电子响应基本流程:详见“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请确保在开启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1)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开启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4)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10.6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0.6.1报价一览表10.6.2资格证明文件10.6.2.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10.6.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0.6.2.3供应商当将其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相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对应章节中,并确保清晰可见,未按要求上传或扫描件不清晰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0.6.3商务部分10.6.3.1磋商函10.6.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6.4技术部分10.6.4.1项目理解10.6.4.2施工组织设计①、整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及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④、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与质量保证措施⑤、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⑦、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⑧、施工现场的配合协调措施⑨、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⑩、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的施工措施⑪、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0.6.4.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10.6.4.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应包括①产品说明(包括产品彩色图片、品牌型号、外观质量、制造工艺、结构、技术参数、技术指标、性能指标、优势特点、质量水平、制造标准、说明书等的详细描述),②产品合格证书、认证证书及相关检验检测报告等复印件,③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等情况,④拟报本项目货物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明细表(自行设计),⑤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见附件),⑥安装施工方案;包含安装施工组织、施工工艺标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工程进度计划及措施、安全文明生产措施、主要施工设备及劳动力配备情况等。10.6.4.5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维护、服务体系及各项服务制度情况(维护质保期限、维护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及落实的保障措施、维修响应时间、质保期外的后续服务和维护能力情况等)。10.6.4.6供应商组织机构、人员管理、人员职责、信誉证明材料、履约能力等;售后服务承诺(工程的质量承诺、拟用主要材料的售后服务承诺、问题解决时限、遇紧急情况响应时间、技术服务力量、其他服务承诺等);服务网点明细表(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10.6.4.7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材料(节能环保材料)10.6.4.8供应商近年来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10.6.4.9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1.报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工程,以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报价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响应工程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11.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6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11.7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后报价为准。12.电子版响应文件12.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上述10.6.1、10.6.2、10.6.3、10.6.4条款要求内容,格式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12.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响应文件。12.3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在开启后,电子版响应文件均不退回。13.磋商保证金13.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收取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4出现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的,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依据采购人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处置意见,将磋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划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由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在开标结束之日起90日内,对未接收到采购人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处置意见或处置意见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磋商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付至供应商账户。14.响应有效期14.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15.2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5.3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签字或盖章),否则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递交16.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磋商公告。16.2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淄博网上开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7.响应文件截止17.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7.3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自动接收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18.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进行撤回。18.3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8.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启及磋商19.开启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在开启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zibo.gov.cn:9181/BidOpeningHall。19.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开启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以及答疑、澄清等。开启时,由各供应商在解密开始时间后2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19.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启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9.4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通过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启。对开启过程及结果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网上开标大厅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在开启前应根据“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具体操作请参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提前调试电脑,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535。在项目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应保持实时在线状态,参与远程交互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答疑、传送文件等情况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被视为本项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磋商小组会随时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发出询标信息,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通过供应商系统进行回复,未能按时答复的,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补正、最后报价等。本项目下载、上传、开启均通过互联网操作,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因以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0.资格审查20.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拒绝。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将被拒绝。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21.磋商小组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25〕8号)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组成。21.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磋商小组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21.3磋商小组的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21.4磋商小组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6)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2.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2.2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代表拒不签章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22.3响应文件的澄清22.3.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将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2.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22.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2.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3.响应偏离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4.无效响应24.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4.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响应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4)未满足磋商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5)违反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6)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证明材料的;(7)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无报价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报价的;(8)响应有效期不足的;(9)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10)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11)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1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但该供应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5)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带有“★”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16)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17)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8)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19)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记CA锁密码、CA锁过期、上传响应文件后更新CA锁),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2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或文件制作机器码或MAC地址或工具识别号一致,经磋商小组认定否决其响应的;(22)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整体复制粘贴经磋商小组认定与所提供货物不符合的;(23)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5.磋商2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请供应商在收到磋商信息30分钟内完成线上磋商,超时未完成磋商的,视同退出磋商环节。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5.3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本项目共2轮报价。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收到报价信息后30分钟内提交下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报价。25.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对最后报价签章确认。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25.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确认。26.比较和评价26.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文件,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6.2磋商小组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四章。2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26.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26.5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在评标时给予认证产品一定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6.6公开发布的采购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磋商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26.7磋商小组应独立对每个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系统将自动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26.8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26.9供应商得分是由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6.10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6.11磋商过程要求:电子开标、磋商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存在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磋商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27.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保密要求28.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8.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采购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9.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31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30.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1.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2.发出成交通知书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成交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签订合同33.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3.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3.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35.政府采购融资担保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办法》(鲁财采〔2018〕17号)有关规定,通过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自行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机构要求的相关材料,发起融资申请,也可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进行融资贷款。36.预付款预付款是指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具体执行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接受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7.3为强化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8.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9.4质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并办理签收手续,未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视为无效质疑。39.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以及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诉求;(4)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5)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应当据实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39.6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书面回复并说明原因:(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所有质疑事项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6)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9.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9.8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0.项目其他相关费用40.1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成交服务费。40.2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41.合同公示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2.验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及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43.履约验收公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报告予以公开发布。44.采购文件解释权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一、项目概述1.工程名称: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安防监控工程。2.采购范围:包1: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机房工程、桥架管路、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包2:公共广播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本次招标内容含以上改造范围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售后保修服务,为交钥匙工程。3.施工地点:淄博市第一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采购人有权对工程原材料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承包人所使用的工程材料不合格或以次充好或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有权要求其更换。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施工技术要求。6.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7.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二、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三、技术标准、要求1.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程序,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及半成品备案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地质勘察等有关技术说明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等。2.采用的规范与标准2.1除另有规定外,所有材料和工程质量以及在施工作业中的其它技术要求,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与规范。2.2本工程采用的标准和规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行业标准和规范,在合同履行期间,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若有修改或新颁工程标准认为有必要采用时,在报经采购人批准后,应向成交供应商发出变更指令。3.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我国现行标准规范为准。四、其他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要求1.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人员安全和其他工作人员安全,否则出现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于不按规定要求施工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其施工,不听劝阻的,将做罚款处理,直至停止施工。2.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夜间须设警示灯,设置标准及数量需满足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设专人负责值班,作业现场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3.成交供应商应做好场区内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成交供应商使用任何机械前,须报请采购人同意;施工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做好各类设施的维护。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破坏和污染,成交供应商都有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止和消除。由于成交供应商过失、疏忽或未按采购人指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导致需要另外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这部分额外工作的费用应由成交供应商负担。4.在施工期间或竣工后,注意保护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工程施工中的拆除的垃圾等及时外运,不得在工地存放,弃置点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情况下成交供应商自行安排。工程竣工后,将施工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5.成交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所有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安全险,且所有的安全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7.成交供应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7.1设立在现场入口显著位置的现场施工总平面图、总平面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和工程概况等说明的图板;7.2为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须设立的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等;7.3洞口和临边位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身栏杆、脚手架、洞口盖板和加筋、竖井防护栏杆、防护棚、防护网、坡道等等;7.4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安全网、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衣等安全生产用品;7.5所有机械设备包括各类电动工具的安全保护和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7.6装备良好的临时急救站和配备称职的医护人员;7.7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24小时36伏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等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7.8足够数量的和合格的手提灭火器;7.9装备良好的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相应的使用管理制度;7.10对涉及明火施工的工作制定诸如用火证等的管理制度;7.11其他:符合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提出的其他要求。注:(1)以上加“★”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如不满足,按无效报价处理。(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及标准。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五、开启及磋商”、“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鼓励优惠政策1.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1.1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1.2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则该响应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且为政府非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在价格、技术评审中,给予一定比例的加分: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1.3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格式见附件15、16)。1.4未按以上规定提供证书的不给予政策优惠,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响应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响应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2.中、小微企业2.1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的规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进行价格评审。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2.3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3.监狱企业3.1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7.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淄博市第一医院(单位名称)的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安防监控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淄博市第一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智能化工程、安防监控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山东江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2人,营业收入为6137.94万元,资产总额为2567.9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东江信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1月08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房改造提升 智能化工程 安防监控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