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无人机中标结果公示(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6)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采购无人机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ZJ-2025N1626
二、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采购无人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河北凯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窦妪镇石家庄装备制造产业园中兴大道96号1号楼西侧
91130108MAC552UN5E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凯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无人机
天津环宇
F1800
1套
678000
678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军凯(主任)、董超(采购人)、王双发、张瑞民、董志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628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75%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单位评审总得分:88.2195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15号
联系方式:0311-66002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 石家庄市 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联系方式:0311-86063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江泽、刘骁
电话:0311-86063928
十、附件

二十二条承诺函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采购无人机项目招标文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采购无人机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行政区域
河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08日 17:02

评审专家名单
杨军凯(主任)、董超(采购人)、王双发、张瑞民、董志敏。

总中标金额
¥67.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史江泽、刘骁

项目联系电话
0311-86063928

采购单位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1-66002162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 石家庄市 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86063928

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我公司参加(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采购无人机项目)采购活动,井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行合同所必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午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客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著给采购人造成技失的,我方白愿承担赔偿责任。口特此严明!单位名称(公章):河北为科技有公司2025年1月6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采购无人机项目项目编号:HBZJ-2025N1626采购人: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ZJ-2025N16262.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采购无人机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681000元,项目最高限价:681000元。4.项目单位: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5.采购需求:标的名称预算总金额(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无人机6810001套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15日内到货。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3.方式:其他。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3.递交方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七、其他补充事宜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不需要再次办理相关手续。2、本项目采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进行开标活动,为保证开标活动顺利进行,请供应商务必提前阅读观看操作手册及操作视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地址为: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操作手册、操作视频下载地址为: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9/moreinfo.html。开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4009980000。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15号联系方式:张烁星0311-660021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联系方式:史江泽、刘骁0311-860639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史江泽、刘骁电话:0311-86063928-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5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时分,考察地点:。6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7询问方式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提问”功能。8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点00分9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点00分10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1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2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下表。2、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采用多种形式,详细要求如下。2.1采用电汇或网银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行为河北银行的可以倒交支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2.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合理预估保证金到账时间,把支票、汇票、本票原件和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支票、汇票、本票开出银行应与开户许可证一致)交到交易中心财务处,由财务处开具收取相关票据的收据(不作为到账依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持收据、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到交易中心财务处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如果投标保证金已到账,由财务处在原收据上盖章予以确认(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不作为退款依据);如果保证金未到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不予盖章确认。2.3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供应商)可采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电子或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投标保证金纸质)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鼓励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出函机构,并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操作;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纸质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原件密封后于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联系人:刘骁、史江泽,联系电话:13439929798)。2.4采用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保单原件密封后于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3.采取电汇、网银、支票、汇票、本票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在交易中心注册的基本账户缴纳,通过非基本账号交款无效。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及金额附表开户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合同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保证金账号/1.3620000211600410020251117132513政采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1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双方在签订合同生效后,乙方以银行汇款形式向甲方支付合同款10%的履约保证金。15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是■否16是否提供样品■否□是,具体要求如下:17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1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9投标文件提交说明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9投标文件提交说明易系统上传。20质疑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86063928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21投诉接受投诉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联系电话:0311-66650919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48号22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推荐1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23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商务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供应商。2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注:(相关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5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6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下载招标文件。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其他事项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均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采购过程。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被否决,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2、供应商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供应商须使用工具制作生成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到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6-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均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对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供应商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友情提示:请使用制作投标文件CA密钥进行解密】。5、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否决、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IE11及以上)、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音响)等;建议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下载数字证书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7、供应商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主网上报名,下载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27名词解释招标文件中的扫描件的含义: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彩色扫描或拍照后,生成的电子件(彩色扫描或照片)注:1、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及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2、条款中标记为“■”为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不适用于本项目的选项标记为“□”。-8-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说明2.1基本定义2.1.1“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所述的本次采购包含的所有货物。2.1.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3“采购代理机构”指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2.2本项目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本项目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本项目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实现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响应此项内容的说明或承诺,否则投标无效。3.5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3.6.1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3.6.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政府采购政策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号)。4.3密码技术设备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4.4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8信用记录4.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4.8.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8.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4.9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10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如涉及)。4.11正版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12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4.1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4其他政府采购政策。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6.其他说明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采购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8.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更正、变更。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电子交易系统内部“变更文件”告知供应商。8.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二、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资质证明、业绩、人员技术力量等相关材料;技术标应包括:项目技术方案、偏离程度、服务方案等不显示供应商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明确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10.2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0.2.1封面及封底要求:A4纸张大小空白页。10.2.2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10.2.3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技术支持资料均不得出现彩色内容。10.2.4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标题及正文部分所有字体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10.2.5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暗标部分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10.2.6其它: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评标委员会可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10.2.7“技术标(暗标)”中不得明示的部分统一使用白色涂色隐去。10.2.8图、表及投标人引用的制造商的技术支持资料中的内容可不按照上述“10.2.4.字体要求”和“10.2.5.排版要求”的规定执行。10.3保证金10.3.1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0.3.2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0.3.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0.3.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3.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中标后,经核实发现中标供应商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的。10.4投标报价10.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要求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全部货物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2如项目分包、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10.4.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4.4供应商要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10.4.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0.4.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5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2供应商未根据投标产品情况明确作出响应,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11.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过程中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1.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3.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上传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人员签字或盖章是指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者上传人员签字或名章的扫描件。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盖章和签字为无效投标。13.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章工作。13.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6供应商应按照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的要求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14.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4.2供应商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联系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400-998-0000、0311-66635062。1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16.3因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17.投标文件投标流程17.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7.2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17.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的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17.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17.6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四、开标18.开标及其有关事项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开标时通过开标大厅系统完成远程解密、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现作出如下提醒:18.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8.2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要求、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评标程序和要求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经抽取系统自动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19.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评审。20.评审程序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六、中标和签订合同21.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1.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内容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1.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1.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2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凭中标通知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2.3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2.4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2.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合同转包,否则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2.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七、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75%收取,代理服务费可采用现金、银行电汇等形式支付。八、保密和披露23.保密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24.披露2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5.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5.1政府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5.2采购人对技术参数可澄清修改,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询问或质疑程序提出。25.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5.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5.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5.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5.7.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5.7.4事实依据;25.7.5必要的法律依据;25.7.6提出质疑的日期。25.8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2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25.9.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5.9.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25.9.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5.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5.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核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1-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3信用记录(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无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审查结果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标内容(一)商务要求*1.投标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6810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价、投标包含的备件、配件报价、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项税金等。*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4.售后服务要求*4.1.提供整套设备十年免费保修服务;4.2.技术服务4.2.1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第三方管理平台维保期内的免费技术支持服务,技术服务内容包括第三方管理平台升级等。4.2.2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技术服务方案并建立完善技术服务保障体系,形成闭环管理。投标方的技术服务人员需经过招标方认可,方可进驻现场。4.3.售后服务保障4.3.1投标方需建立专门的技术支持团队,对产品进行全天候7x24小时的业务监控、运营支持。故障响应时间不大于20分钟,并提出故障具体解决方案,需现场维护的故障投标方需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故障排除时间不大于3小时。投标方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响应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改进要求,包括缩短响应时长、增加技术人员支持,必要时可提供驻场人员等,可要求投标方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和响应时间表,并承诺在指定时间内达到合同要求。招标方记录投标方的故障响应时间,并与其承诺的改进时间表进行对比,确保改进措施得到有效执行。4.3.2投标方在运营维护期限内需免费代申请军方批复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审批表。若因申请不及时造成设备投入使用延期情况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4.3.3本项目售后服务期限(保修期)为终验完成后开始进行计算,投标方需提供维保期服务。硬件原厂三包期满后,投标方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终端硬件提供合同期内免费维修。4.3.4维保期内,投标方应提供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提供全天候7x24小时的响应服务,保证在任何时候招标方人员都能及时找到投标方的工程师。支持包括对系统、硬件和网络应用方面的支持和各种与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解答,投标方在使用时如遇到问题,包括软件、硬件和网络,都可以得到及时的处理。4.4.常态化巡检保障服务4.4.1投标方定期开展无人机检测工作,对发现的故障及时进行排查及处理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4.4.2对巡检过程中遇到的异常情况,投标方需迅速定位问题根源,消除故障隐患,详细记录故障原因并编制详尽的巡检报告4.4.3投标方需持续优化监测点的实时监控体系。4.5.售后服务方案应包含:保修期内服务方案、维修响应速度、维修现场保障措施、应急处理措施、售后服务承诺。5.培训方案:5.1.现场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掌握基本技能,可以正确操作使用无人机。5.2.投标方技术人员需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为招标方相关人员提供专业的操作培训,包括取放标本、更换电池及电池充电等关键环节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使招标方人员直至掌握为止达到独立工作的水平。5.3.在使用过程中遇技术问题时,有专业人员给予及时有效地解答,必要时到场指导。5.4.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及次数安排预案、培训课程、培训师资、培训组织方式。6.人员配置要求:6.1.投标方需提供人员配置计划,提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明确参与人员的责任分工。6.2.投标方至少配备3人及以上的项目实施管理队伍。项目实施期间,如果招标方认为投标方人员配置不能达到完成项目所需的要求,有权要求投标方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方要求增加或调换项目组成员。注:上述商务要求中加*项目为重要商务要求,投标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其投标无效。(二)同类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2022年11月01日至今的“物流无人机”的销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制造商或供应商的销售业绩均予以认可。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公告(公示)截图、合同(或协议书),三者缺一不得分。注:招标文件中的扫描件的含义: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彩色扫描或拍照后,生成的电子件(彩色扫描或照片)。二、技术标内容1、采购清单序号设备类型单位采购数量1医用物流无人机台12无人机降落伞台13无人机物流枢纽站套24无人机电池组45无人机充电器台82、技术参数符号序号设备了类型详细描述△1医用物流无人机1.机身:采用多旋翼布局碳纤维机身2.冗余备份:为保障城市环境运行的苛刻安全要求,设计上采取主要自系统冗余备份的方案3.动力系统冗余(任一电机、桨叶失效可保持飞行)4.支持5G网络/双GPS/双4G网卡5.对称电机轴距:≤1550mm6.满载起飞重量≤25kg7.载重能力≥8kg8.水平巡航速度≥50km/h9.垂直爬升速度≥2.5m/s10.垂直下降速度≥2m/s11.抗风等级≥5级12.运行温度:-10~55°C13.耐候性能:中雨/中雪条件可运行#2无人机降落伞1.对称轴距:≤300mm2.高度:≤200mm3.重量:≤400g4.多模冗余融合开伞算法#3无人机物流枢纽站1.停机位数量:≥1个2.存机容量:≥1个3.最大充电数量:≥6块4.抗风等级:不低于8级5.夜间运行:支持#4无人机电池1.包含BMS智能管理系统2.重量:≤5000g3.电池容量:46.8V/9Ah#5无人机充电器1.支持飞行器动力电池充电2.带有充电状态检测、过流过压保护#6项目建设原则1.项目建设原则(1)先进性采用的工艺技术要先进适用、操作运行稳定可靠、能耗低、三废排放少、产品质量好、安全卫生,相关硬件设备又必须具备先进性,以及提供针对相应应用场景的技术支持。(2)环保性项目建设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业卫生和安全生产。环保消防、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措施必须与主体装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3)安全性无人机在飞行过程中保证安全飞行,避让建筑和其他飞行器,在停机时保障稳定性,遇到极端天气等突发事件,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提升公共安全服务质量。(4)开放性#6项目建设原则设备各种设计规范、技术指标及产品均要符合国际和工业标准。所采用的所有产品都要满足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是开放的可兼容系统,能与不同厂商的产品兼容,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开放性,通过标准接口向其他应用系统提供数据和服务。△7双方责任界定(1)投标方负责本项目管理平台实施的准备工作、项目实施和验收事宜,包括时间进度管理、人员及工作质量控制保证等,同时负责与招标方项目管理部门数据接口对接。(2)招标方提供相应的硬件设备与其他系统之间的测试条件。(3)双方应按招标方提出的验收规范办理移交和验收手续。(4)投标方应提供设备日常巡检维护、突发故障响应服务。(5)投标方应全权承担所提供服务与现网异构所带来的风险,招标方有权对风险导致的损失提出赔偿。(6)投标方完成本期项目后协助招标方制定相应的推广计划,协助完成项目推广应用。(7)投标方负责运营区域的航线申请审批工作。#8运行要求1.投标方需根据招标方转运配送需求,制定工作日及休息日配送方案,满足多院区间的样本转运工作。2.如遇特殊情况,无人机需随时调配飞行时间,实时响应配送。如遇大风、大雨等极端天气情况,样本转运工作由医院120车辆进行配送。3.针对无人机运输配有相应的导控器、水基灭火器、医疗包等应急物品,以备发生意外事故后的应急使用。需制定完整流畅的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置程序,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注: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二、技术标内容”中的技术要求与附件1中同一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时以附件1中描述的技术要求为准。如需咨询请联系史江泽19080510801(二)其他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15日内到货。2、项目验收要求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制定的合同订立安排与合同管理安排中有关履约验收的内容,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供应商需提供验收组织方案。相关内容如下:投标方需在招标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硬件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部署等工作,具备验收条件。相关硬件对接顺畅、运行稳定且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后进行验收。投标方提供的技术建议及设备配置方案应完全符合本期工程要求,应充分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安全可靠性。若投标方无法通过初验、终验,招标方有权要求全额退回前期招标方已支付款项。且由于投标方对该项目产品的投入情况未达到预期目标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如施工延期、多次验收仍无法通过影响投入使用时间等)。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项目内容以及有关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相关费用;2.投标技术参数、指标及方案的合理性;3.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偏离;4.付款条件;5.实施交付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实施完工时间等,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并交付完毕,实施交付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6.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满后服务条件及承诺(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7.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三、评审程序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1.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1.1.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1.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无效投标2.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2.2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2.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8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招标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做出明确响应);2.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10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制作的;2.11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2.12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1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3.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3.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3.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3.8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3.9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3.10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3.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投标的澄清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扫描并传输至远程供应商)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扫描并在线传输由评标委员会接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进行评审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6.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6.5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设定核心产品的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6.6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时不协商,独立完成。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8.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10.采购项目废标10.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0.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附表1.商务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2签署、盖章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6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7实质性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要求;8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0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1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八)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九)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十)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十一)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12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审查结果附表2.技术部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技术标编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实质性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要求;审查结果四、评定内容及标准(一)报价部分类别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报价报价分30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报价)×30注: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二)商务部分(明标)商务部分售后服务方案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评审:1.保修期内服务方案;2.维修响应速度;3.维修现场保障措施;4.应急处理措施;5.售后服务承诺;以上5项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瑕疵”扣1分。商务部分培训方案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1.培训目的;2.培训时间及次数安排预案;3.培训课程;4.培训师资;5.培训组织方式:以上5项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得10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瑕疵”扣1分。商务部分同类业绩6投标文件中每提供一个自2022年11月01日至今的“物流无人机”的销售业绩,得2分,满分6分。注:①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②制造商或供应商的销售业绩均予以认可;③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公告(公示)截图、合同(或协议书),三者缺一不得分。商务部分组织结构及人员配备5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配置及分工、人员相关专业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1)组织管理结构完善、合理,提供3名以上(不含3名)相关人员并同时提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得5分;2)组织管理结构健全、合理,提供3名相关人员并同时提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扫描件或复印商务部分组织结构及人员配备5件),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人员及证件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商务部分节能环保21)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属于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相应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加1分,最多加1分,否则不加分。(2)投标产品中每有一项品目清单范围内属于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相应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加1分,最多加1分,否则不加分。注:以上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加分。商务部分合计33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配置及分工、人员相关专业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1)组织管理结构完善、合理,提供3名以上(不含3名)相关人员并同时提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得5分;2)组织管理结构健全、合理,提供3名相关人员并同时提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三)技术部分(暗标)技术部分产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25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二、技术标内容中标注“#”条款共计6项,每项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得2.5分,共计15分;标注“△”条款共计2项,每项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得5分,共计25分。注:技术规格(要求)未应答视为负偏离,按上述办法处理。“*”号条款为必须满足项,任何一项负偏离按废标处理。技术部分供货组织计划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计划及保障措施进行评审:1.供货安排及供货能力;2.安装调试;3.验收组织;以上3项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得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瑕疵”扣1分。技术部分质量保证措施及质保承诺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保承诺进行评审:1.质量管理体系;2.质量控制方案;3.质量保证承诺;以上3项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得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瑕疵”扣1分。注:质保年限(保修年限)已在商务明标部分体现,因此不在暗标编制中再次描述。合计37注:(1)为提高评审效率,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商务部分的评审因素响应索引或目录(格式自拟),逐项列明所在页数。(2)政府采购评分表及说明中所称的“瑕疵”指:1)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不匹配;2)缺少关键分析点;3)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内容存在逻辑漏洞或常识错误;4)内容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5)方案或措施中提出的方法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买方):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乙方(卖方):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买方):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乙方(卖方):根据20XX年X月X日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公开招标(按实际采购方式填写)【招标编号:XXX】的结果,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履行。一、货物名称、制造商、国家或地区、注册证号、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配置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国家或地区注册证号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配置清单1见附件一2合计:台(套),金额合计:万元()备注:货物基本配置及相关技术参数详见投标书。以上款项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培训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二、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同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性能要求。2.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与投标中选时承诺的质量一致。3.乙方交付的货物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货物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保护货物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保修期限1.合同签订生效后,接甲方通知日内,乙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运至以下指定地点交货,与货物运输相关的一切费用及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交货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科室)2.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双方根据所到货物实际情形记录,双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到货情况,但并不代表货物已经验收合格。3.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货物年原厂整机保修服务,期限以验收合格入库之日起计算。四、验收标准(一)开箱验收1.开箱验收时,甲乙双方按约定时间和地点派人员参加。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为全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产品。3.乙方应随货物向甲方交付货物的备件,提供货物的技术资料,包括出库单、质量合格证书等,进口货物,乙方还应提供报关单。4.若验收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箱内货物存在短缺或损伤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5.凡与乙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乙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时,所发生与货物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乙方承担。(二)运行验收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厂家有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对科室设备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培训。培训前,厂家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供培训教材。2.厂家工程技术人员严格按合同承诺的技术指标、功能等完成应用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厂家工程技术人员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以后才能操作设备,并填写两份《医用设备装机培训考核记录》。3.临床应用培训完成后,设备正常运行不少于三十个工作日之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验收条件至少要满足:设备运行正常、技术指标与性能符合招标要求、软硬件配置齐全、资料齐全等。五、售后服务及培训(一)售后服务1.保修期内,非甲方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由乙方负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因此而产生的修理费、调换或退货等实际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报修响应时间小时,到现场小时(不可抗力除外)3.保修期内,乙方按照产品说明书及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每个季度将维修保养服务工单,提交甲方主管部门备案。(二)免费服务1.乙方免费负责货物的现场安装和调试。2.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所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3.乙方根据甲方的计划和要求,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在货物现场免费对甲方使用人员或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乙方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此产生的食宿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维修联系人:维修电话:投诉电话:六、结算付款(一)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二)双方在签订合同生效后,乙方以银行汇款形式向甲方支付合同款10%的履约保证金共计元,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共计元整;自验收入库满3年,如双方不存在未决事宜,甲方应于90日内,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本金。如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纠纷导致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的,甲方有权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要求乙方支付不足部分。七、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并完全符合甲方的需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交付验收后,乙方应对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瑕疵而产生的故障终身负责。2.在货物验收期或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性能与合同和招标文件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瑕疵的,包括潜在的瑕疵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以及货物出现某种或某部件出现经常性故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保留要求乙方作出相应赔偿的权力。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本合同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瑕疵的货物或部件。4.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本合同售后服务的响应时间内,没有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负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八、双方责任1.双方应严格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2.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3.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有关权威技术质量鉴定单位的鉴定结果为准。鉴定费由乙方先行垫付鉴定费,货物符合标准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鉴定费乙方承担。4.疑似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人员损害的(包括患者、医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及时处理,并先行垫付赔偿费用。九、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而耽搁的时间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2.乙方应在货到后及时通知甲方验货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等交付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20天后,除收取违约金外,甲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害,按货物质量不合格处理。十、不可抗力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及以上,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十一、紧急采购协议1.遇有突发应急事件,甲方需要追加乙方供应货品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产地、品牌、型号、规格及数量)紧急供货。2.乙方供应的货物应保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必须经过国家相关质检部门的质量检验;如乙方储备货物供应不足时,由乙方负责紧急协调、调配。3.甲乙双方联系人为甲乙双方部门负责人,紧急事件处置期间,双方联系人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随时取得联系。4.甲方因突发应急事件急需货物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立即送货到指定地点。5.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后,双方进行货物现场开箱验收,认定结果符合甲方要求,并以甲方部门指定人员签字验收为准。6.甲方收到急采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款给乙方。十二、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效力相同。十三、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如果有与本合同不符处,以对甲方有利的为准。十四、合同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乙方因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及时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电子送达的,电子邮件自发入乙方邮箱服务器视为送达。十五、其他约定事项1.因合同执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买方):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乙方(卖方):XXXXXXXX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15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话:0311-66002162/5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电子邮箱:hbeycgc@163.com电子邮箱:邮政编码:050000邮政编码:税号:12130000401700390U税号: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建华支行开户银行:账号:01531388888888账号:年账号:年月日廉洁购销合同甲方: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办公设备、材料,软件及服务产品等各类货物、服务。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个人、科室、部门及医院相关货物、服务采购产品使用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从事产品推销活动,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各类货物、服务产品采购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货物供应商诚信承诺制度为巩固惩防体系,有效杜绝货物供应商的不诚信行为,保证广大患者治疗安全,特制订本制度。货物供应商签订《货物诚信供应承诺》,供应商承诺:第一条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的货物安全、有效。第二条坚决抵制制售假冒伪劣医疗设备,绝不销售假劣货物,发现假冒伪劣货物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第三条积极参与货物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如实申报企业以及所经营产品的资格资质信息,自愿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意向社会公示本企业的所有优良或不良经营行为、奖惩记录,自觉遵守货物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为风尚。第四条在参与货物投标竞标过程中,不采取非正常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第五条销售货物的过程中,不以各种名义给予医院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第六条如遇紧急情况医院需紧急采购时,保证按医院规定时间保质保量供货。单位法人签字(盖公章):日期: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明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五、供应商情况简介……………………………………………………………()六、供应商资格资料内容………………………………………………………()七、售后服务方案………………………………………………………………()八、培训方案……………………………………………………………………()九、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十、同类业绩……………………………………………………………………()十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十二、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注:供应商可根据投标文件制作需要调整此目录内容、增减目录条款。)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并对以上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严格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2、我方承诺: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质、业绩、证明文件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虚假导致的一切后果,完全由我方负责。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监管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元(人民币)采购文件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合计投标总价(¥):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元(人民币)序号采购文件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和规格制造商名称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2345...总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日期:注:1、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中报价项目需完整、细化,以保证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的顺利进行。2、(1)小计=单价×数量;(2)每个报价项目的小计=每个报价项目包含小项价格累加;(3)小计累加=投标总价3、报价项目不分单价的只需注明小计,报价项目分单价但不分小项的只注明单价、小计。*4、本表后附配置清单。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名称)法定代表人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公章):注: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五、供应商情况简介供应商自行编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人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