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日蛋糕券 蛋糕券中标结果公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2026)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校(院)工会会员及济南校区离退休职工2026年生日蛋糕券采购中标公告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校(院)工会会员及济南校区离退休职工2026年生日蛋糕券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YHA2025-3897
二、项目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校(院)工会会员及济南校区离退休职工2026年生日蛋糕券采购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山东朗誉食品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宁家结庄村花卉市场西
中标单张面额实际面值:980(元)
中标人名称:山东稻香园食品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太平村
中标单张面额实际面值:400(元)
四、评标委员会名单:王磊、段超、于合刚、刘国云、孙爱玲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差额累进法计算下浮30%计取(预算金额为计费基础),具体计算办法见招标文件附表1。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根据中标家数均分)。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6964.00元(人民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
联系方式:0531-59556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6号楼27层
联系方式:0531-82661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向忆寒、陈晓楠
电话:0531-82661880、18780039059
招标文件发布版-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校(院)工会会员及济南校区离退休职工2026年生日蛋糕券采购.pdf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校(院)工会会员及济南校区离退休职工2026年生日蛋糕券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YHA2025-3897采购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编写四、投标文件递交五、开标与评标六、询问和质疑七、授予合同八、履约保证金九、相关费用十、其他十一、解释权第三章评标方法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投标函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开标一览表附件四:报价明细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五:商务响应一览表附件六:技术响应一览表附件七:近年业绩一览表附件八:资格证明材料格式(参考)附件九:投标文件密封封套标记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校(院)工会会员及济南校区离退休职工2026年生日蛋糕券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校(院)工会会员及济南校区离退休职工2026年生日蛋糕券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YHA2025-3897项目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校(院)工会会员及济南校区离退休职工2026年生日蛋糕券采购采购需求:包号货物名称简要技术需求预算金额(万元)备注A蛋糕券详见公告附件66.33本项目预算为根据人数进行的预估值,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方式:第一步:供应商在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录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链接:http://www.sdhyha.cn/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48882YGTE;第二步:将招标文件工本费网银汇款截图或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备注供应商名称),发送至xiangyihan@sdhyha.com邮箱。售价:300元/包;缴纳形式:电汇或网银;开户单位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南花园路支行;账号:8112501012501728161;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1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济南校区勤笃楼320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选取两家中标人,中标后由校(院)工会会员及济南校区离退休职工自行选择供应商,不承诺每家具体需求数量。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联系方式:0531-595569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6号楼27层联系方式:0531-8266188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向忆寒、陈晓楠电话:0531-82661880、1878003905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序号内容说明或要求1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校(院)工会会员及济南校区离退休职工2026年生日蛋糕券采购项目编号:HYHA2025-38972采购人采购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联系人:姜老师联系方式:0531-595569233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向忆寒、陈晓楠联系电话:0531-82661880、187800390594资金来源与采购预算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金额:包号货物名称预算金额(万元)备注A蛋糕券66.33本项目预算为根据人数进行的预估值,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5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符合资格条件的下列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序号内容说明或要求5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信用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证明材料,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信用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信用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证明材料,则: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或信用承诺函。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序号内容说明或要求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当日。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供应商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并承诺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他目的。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如实记录查询情况。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8)供应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至今的资料。6对招标文件的疑问提交疑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6天前。提交疑问方式:发电子邮件至xiangyihan@sdhyha.com(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各一份)。7招标文件答疑答疑文件发送时间(如有):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答疑文件发送方式:发送电子版至各供应商预留的邮箱。序号内容说明或要求7招标文件答疑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5份,其中正本1份和副本4份;USB接口设备存储的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开标一览表一式3份。注:1)纸质投标文件建议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每页均应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封装背脊打印:“XXXX项目投标文件”2)电子版内容应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商务、报价、技术内容及技术资料(正本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的全本扫描件及word版),其中有英文资料的还应提供中、英文对照文本。☑如供应商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响应,供应商必须将所投各包的投标文件分别编制,并在封套注明所投包号。9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及开标一览表密封,并在封套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2)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或开标一览表3)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4)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注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准启封”字样。注:单包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即可。10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中注明需盖章的资料均应按要求签署。11投标保证金无。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3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月8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序号内容说明或要求14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5财务状况年份要求财务状况(财务会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年份要求:2024年;如成立时间较短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相关证明材料。16评标委员会组成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五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7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第三章“评标方法”进行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各供应商进行排序,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人。18中标人数量本项目选取两家中标人,中标后由校(院)工会会员及济南校区离退休职工自行选择供应商,不承诺每家具体需求数量。19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是,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人授权确定中标人。20相关费用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差额累进法计算下浮30%计取(预算金额为计费基础),具体计算办法见后附表1。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根据中标家数均分)。公证/见证费:中标人按1‰向公证/见证交纳(预算金额为计费基础),公证/见证费如不足400元,按400元交纳,最高不超过1000元。支付时间: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21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允许,产品清单:详见第四章。2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3说明1)招标文件标有“★”号条款要求的内容是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该投标文件有可能因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而被否决;序号内容说明或要求2)招标文件各章节中,有加粗的文字,表示是重要的内容,应引起供应商的注意。3)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将在签订合同时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提供明确的优惠措施。4)本文件中涉及的“单位公章”“单位章”“公章”“盖章”处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上述关于印章的约定均指参与项目的该自然人签名。25供应商应派熟知本项目的人员出席开标会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要求供应商代表进行澄清或说明。附表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类型中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供应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合格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组成本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发出的澄清、答疑和修改组成。6.招标文件答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前附表所述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代理机构。在前附表所述时间之前,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表明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在收到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后24小时内书面回执。7.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动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三、投标文件编写8.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8.1供应商和代理机构就招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8.2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供应商一旦决定放弃本项目的竞争,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本项目且不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如实记录。9.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9.1商务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4)商务响应一览表;(5)近年类似业绩一览表,附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2技术文件:(1)原材料来源;(2)产品多样性;(3)经营网点便捷性;(4)经营管理运作、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5)服务标准及服务保证措施;(6)特殊问题处理方案;(7)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3资格、资质证明部分:(1)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4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目录顺序、内容逐一列出,如内容不全,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认定。招标文件中未提供格式,供应商可自拟格式。供应商可将上述三个部分按上述顺序胶装装订在一起,并在首页编制连续页码。因未按上述顺序装订或投标文件未胶装散页导致无法评审等,由此造成的评审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投标报价10.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费、包装费、运输费、卸车费、保管费、检验费、验收费、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利润、税金以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费用等全部费用。报价币种为人民币。10.2供应商限报一种方案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供应商对投标报价作出优惠的,其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应在报价明细表和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否则该说明或优惠不予认可。10.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报价表格格式填写。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以自拟格式。10.4供应商提供的软/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采购人应拥有合法的软件使用许可。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予以响应。10.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6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但开标一览表有明显文字错误的除外。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0.7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11.投标文件编写11.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组成”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复印。11.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1.4供应商须如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其技术指标。供应商不得复制粘贴招标文件中的参数及要求作为其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11.5供应商应提供货物(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规格和性能、技术参数值的详细说明,并提供货物(产品)制造商的白皮书或制造商对外公布的宣传彩页或制造商的其他证明材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制造商的证明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11.6若投标文件中供应商针对商务、技术响应表的响应情况与制造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相符,有可能导致其技术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11.7供应商提供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如有关货物(产品)/服务的技术部分)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或中英文对照,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若供应商的中文翻译本与英文版明显不符的,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11.8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2.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须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及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效。13.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13.1供应商应准备的投标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3.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4.投标文件装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投标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16.投标有效期★16.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投标文件递交1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1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17.3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签收18.1本项目只接受书面形式的投标,其他形式的投标不予接收。18.2投标截止时间后对供应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9.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19.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19.2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一致。19.3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19.4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开标与评标本次招标的开标、评标由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20.开标20.1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参加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未出席开标会议的视同为默认开标结果。采购人、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公证员/律师(如有)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0.2供应商或供应商推选的代表和公证员/律师(如有)共同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现场宣布检查结果。20.3经检查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拆封,由唱标员宣读开标一览表,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现场确认。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0.4唱标记录表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2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22.评标原则“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标过程中遵守以下原则:22.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2.2公正性原则;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统一方法、同一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对投标文件的各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进行评审。22.3审慎性原则: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招标文件进行审阅,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审慎评审。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4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对评标过程及供应商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3.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初步评审24.1初步评审是对投标文件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在评审活动开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24.2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应依据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24.3对于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进行符合性评审,以确定每一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看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24.4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且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招标文件未明确说明允许投报进口产品,而投报了进口产品的;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任一带★号条款的;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确认也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的;6)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地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4.5评标委员会将否决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6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评审,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综合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评标。24.7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办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31条规定。25.报价不一致时的修正和处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供应商所投同一个包中,两个或以上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视为投报多个方案,除非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接受备选方案外,均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修正后的报价签字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供应商询问。供应商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和说明,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6.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采购人也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承诺给予采购人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7.综合评审27.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27.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按照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各供应商进行排序,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27.3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政府采购政策无。★29.违法情形供应商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串通投标或影响招标的违法行为,其投标无效,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30.特殊情况处置程序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31.废标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项目将予以废标:1)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32.确定中标人及中标公告32.1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发布中标公告。六、询问和质疑33.询问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的内容依法提出询问,具体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话或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4.质疑3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中载明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34.4参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34.5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4.6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4.7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候选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授予合同35.中标通知书35.1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35.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36.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违法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6.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6.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八、履约保证金37.1本项目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除非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说明不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和金额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附表”。九、相关费用38.中标服务费38.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的计算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8.2本项目公证费/律师见证费(如有)具体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其他39.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向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第(7)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十一、解释权40.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作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对此所作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第三章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1.1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各供应商投标文件,对其商务、技术、价格、服务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并按评分细则进行打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1.2评标委员会按各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二、评审细则内容评分因素分项分值评分标准报价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实际面值最高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30%×100,精确到小数后2位。注:供应商竞报不低于控制单价(300元)的实际面值,即竞报单张最高额度,实际面值作为评审价格。商务部分(3分)业绩3自2022年12月1日至今(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分,最多得3分。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为所投产品销售至最终使用单位的业绩合同。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67分)原材料来源12提供制作糕点选用的面粉、食用油、糖(木糖醇)、鲜奶、鸡蛋等主要原材料的供货证明以及原材料生产厂家的相关生产、经营资质证书、食品检测报告等:各项原材料来源正规,表述清晰、全面,进货渠道证明材料清晰、全面、详实,满足食品安全要求,鲜奶鸡蛋等能满足新鲜度要求的,得12分;每有一处内容表述不完善或有瑕疵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67分)产品多样性8提供可提货的糕点种类清单,包括店内货品种类、规格及质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描述清晰、齐全,店内货品种类多、规格齐全、质量好,能满足不同的食用要求(甜、咸、无糖产品等)的,得8分;每有一处内容表述不完善或有瑕疵的扣1分,扣完为止。样品10根据样品的外观、口感、用料、搭配、品质5项内容进行评审:外观整体美观大气,材料品质好用量足,口感符合大众口味,用料营养健康、有特色,样品组合搭配合理的,得满分10分,每存在一处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样品的不得分。经营网点便捷性10根据供应商目前拥有的营业场所规模、地理位置、直营门店的数量和仓储库房的情况评分(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营业场所规模大,仓储库房面积大,营业网点多,交通便利,充分体现提货的便利性的,得10分;每有一处内容表述不完善或有瑕疵的扣1分,扣完为止。经营管理运作、人员配备及管理制度10公司运作好,人员配备充足,规章制度健全(食品安全检测制度、退换货制度、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处理制度、过期食品处理制度等)的,得10分,每有一处内容表述不完善或有瑕疵的扣1分,扣完为止。服务标准及服务保证措施9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标准、服务保证措施以及服务时间(制作效率等)等内容:服务标准详实、明确,服务内容全面,服务保证措施完备,服务时间灵活的,得9分;每有一处内容表述不完善或有瑕疵的扣1分,扣完为止。特殊问题处理方案8提供针对本项目供应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负面问题的处理方案、响应时间以及相应的处罚赔偿承诺:提供的处理方案详尽、明确、合理、可行,响应时间迅速,相应的处罚赔偿承诺合理、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得8分;每有一处内容表述不完善或有瑕疵的扣1分,扣完为止。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一、项目说明目前济南校区及泰安校区校(院)工会会员约1900人,济南校区离退休人员约311人,本次拟采购校(院)工会会员及济南校区离退休人员每人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券,预算金额为66.33万元。二、项目要求1、结算时以实际发放份数为准进行结算。供应商竞报不低于控制单价(300元)的实际面值,即竞报单张最高额度,实际面值作为评审价格。序号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控制单价(元)单位预算总价(万元)1蛋糕券1.本地化服务:供应商需在济南或泰安市区内有直营门店。2.能接受客户要求制定,满足不同人群,产品中包含原味的、咸味的、含木糖醇的等多种品种,产品图案多样,无添加剂、无防腐剂,保证新鲜,口感好。制作蛋糕及糕点所选用的面粉、食用油、糖(木糖醇)、鲜奶、鸡蛋等主要原材料采用合格产品。3.能提货的产品中必须有两款以上无糖食品。2211300张66.33三、商务部分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一周内交付并保证正常使用,同时提供提货券的券号明细。2、质保期:兑换时必须是新鲜制作的蛋糕。3、交货地点:送至用户指定的交货地点4、付款方式:以实际发放份数为准进行结算,发放后3个月内进行结算。5、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中标人及其提供的产品存在以下情况,采购人将有权停止付款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6)超过所供货物保质期限的。6、中标人若不能正常供应,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有效解决方案,否则采购人将有权停止付款、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回未使用的额度,并追究中标人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7、中标人所供产品应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8、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损坏、脏、已拆封的商品。9、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10、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如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11、售后服务如货物出现问题,中标人应在接采购人通知2小时内做出响应,在4小时内答复,12小时内响应需求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问题。12、验收(1)相关货物交付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规格等进行核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核验结果要求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2)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中标人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采购人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中标人交付项目且具备验收条件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遵循相应验收规范,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致。四、样品递交1、递交(1)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样品内容:供应商需提供蛋糕成品样品、产品图册。(3)样品标识:供应商应分别在各件样品的外包装或密封袋等显著部位标识“包号、供应商名称、所递交样品的名称及数量”,格式自拟。2.评审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各供应商递交的样品进行相应评审,供应商递交样品即视为认同对样品进行正常拆封评审的行为。第五章合同格式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参考格式,最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项目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校(院)工会会员及济南校区离退休职工2026年生日蛋糕券采购合同编号:甲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乙方: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月甲方(全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乙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校(院)工会会员及济南校区离退休职工2026年生日蛋糕券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校(院)工会会员及济南校区离退休职工2026年生日蛋糕券采购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供货内容和范围:采购校(院)工会会员及济南校区离退休职工2026年生日蛋糕券。二、供货期甲方根据需要自行提货。三、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冲突之处执行最高标准。四、签约合同价及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XXXXXX.XX元);本合同合同总金额包含:货款、税金、运费、安装调试(若需要)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发票类型为:增值税发票(其中“专用设备”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识别号:12370000MB2865235G地址: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电话:0538-6229987账户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账号:1551850104000016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旅游开发区分理处机构代码(大额支付银行行号):103463051852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格合同,标的物单价、总价不予调整。五、甲方项目负责人及乙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项目经理:,联系电话:,。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以实际发放份数为准进行结算,发放后3个月内进行结算。本项目不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八、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九、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产品保修期、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本项目合同项下货物的保修期期限与质量保证期期限保持一致,均自本项目所有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国家对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保期、保修期另有规定,或货物生产厂家对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保期、保修期另有承诺,且与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保修期、质保期不一致时,按照以上情形中质保期、保修期期限最长的标准执行。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前,由乙方承担,通过甲方验收并交付后给甲方后,风险由甲方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拒收货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玖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陆份,乙方执壹份,代理机构执贰份。甲方: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章)住所: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住所:电话:0538-6229987,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泰安旅游开发区分理处账号:15518501040000160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1.采购与供应1.1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1)价格不可调整。(2)具体调价办法:无。1.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数量以货物清单为准,乙方按合同附件中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1.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1.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1.5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货物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乙方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2.质量要求2.1乙方应在交货同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货物,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2.3乙方的货物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2.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国家规定执行。2.5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无条件的向甲方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更换等服务。针对甲方提出的书面要求,乙方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6不论任何原因,乙方借故推脱或拒绝甲方提出的更换等服务请求,甲方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2.7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8其他质量要求:无。3.供货时间及地点3.1供货及通知方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乙方应予以承担。3.2供货地点:乙方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25号)规定,项目验收合格作为政府采购项目财政性资金支付的必要条件。验收不合格的,终止资金支付。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对乙方提起法律追偿。涉及分段验收付款的项目,应具备符合合同约定内容的阶段性验收报告。4.1相关货物交付后,甲方将对货物数量、规格等进行核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甲方有权限根据核验结果要求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4.2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且具备验收条件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遵循相应验收规范,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致。4.3项目验收过程中,乙方不认可验收意见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安全文明施工5.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无。5.1.2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无。5.1.3乙方负责在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现场全部人员、货物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不承担乙方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自行承担。6.预付款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详见付款方式。7.货款支付:详见付款方式。7.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依据甲方与乙方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甲方开具结算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7.2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支付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7.3其他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若乙方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乙方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8.合同变更8.1由于项目变更,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乙方应予以接受。甲方与乙方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2根据项目需要,甲方对所采购货物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货物价格不变。9.双方责任9.1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甲方收货代表:,联系电话:。乙方交货代表:,联系电话:。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货物顺利交接。9.2乙方应将货物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指定收货代表和甲方项目所属其他2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9.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甲方,甲方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甲方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货物。甲方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货物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9.4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货物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9.5装箱单应注明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乙方、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9.6乙方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9.7乙方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9.8乙方运抵甲方指定现场的货物,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货物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9.9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在使用过程中,甲方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乙方,乙方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9.10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货物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甲方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9.11甲方、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9.1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即使向甲方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乙方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甲方不发生任何效力,乙方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9.13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9.14甲方依据本合同(乙方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乙方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乙方支付货款。10.违约与赔偿10.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货物,乙方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甲方指定现场存货地点,甲方向乙方收取逾期运达货物总额(含增值税)每日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凡违约赔偿内容的其他未标明或者实际损失不明确的违约金计算,可参照此条按照相关货物总额(含增值税)每日0.5%的违约金执行,并视乙方违约情况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10.2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货物,甲方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要求,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予以接受。10.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货物,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下列条款向甲方赔偿:(1)同意甲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预付货款返还甲方。(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货物所需的其它费用。(3)根据货物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货物价格。(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货物,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10.4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乙方应在28日内答复,如果在28日内未答复,视为乙方已接受该索赔,同时甲方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0.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应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乙方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甲方提供的发票,否则乙方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0.6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货物,对甲方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向乙方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0.7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1.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11.3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11.4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2.1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乙方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乙方承诺其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乙方提供货物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甲方索赔的,以及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担保费、保全费等一切损失(该处各类费用的承担也适用于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采购方采取包括法律等手段在内的各类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的情形)。甲方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乙方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13.争议解决13.1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2程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其他14.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14.2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14.3.本合同中乙方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乙方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乙方电子邮箱(必填):。14.4未尽事宜经甲方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5补充条款:_无_。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正/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地址:_____电话:_____年月日附件一:投标函投标函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HYHA20-的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包)并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版份。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货物(产品)。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6、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供应商名称(公章):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完成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本页后附授权代理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加盖本单位公章)附件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供应商名称单张面额实际面值报价小写:元大写:元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声明(是否完全认同)注:1、本表除需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外,还需另外一式三份单独密封,以便于唱标。2、供应商竞报不低于控制单价(300元)的实际面值,即竞报单张最高额度,实际面值作为评审价格。3、本表须按给定格式填写完整,不允许空白,如无相应内容,填“无”。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四:商务响应一览表商务响应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包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实际情况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偏差内容备注说明:①请填写招标文件已列明并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如付款方式、提货期、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商务条款,并逐一作出承诺。②请供应商在填写本表时,对应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填写,并必须用具体数字或文字来表述,不能仅填写“(不)偏离”或虚假应标。若供应商自行承诺的售后服务承诺与此表不一致的,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五:技术响应一览表技术响应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序号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实际情况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条目号偏差情况佐证证明材料页码说明:①供应商请按招标文件中各包的技术要求逐一填写,供应商不得自行增减或删除、修改任何指标,必须填写真实数据,不能仅填写“(不)偏离”或虚假应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②此表后还须附货物(产品)主要技术指标、规格和性能、技术参数值的详细说明,并提供制造商的印刷资料(制造商白皮书或对外公布的印刷资料等)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佐证,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六:近年业绩一览表近年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名称货物(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价格合同签订时间购买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此表后附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评标办法。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七:资格证明材料格式(参考)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或信用承诺函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内容提供承诺函,也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信用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信用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名称):我单位郑重声明: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注:投标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日蛋糕券 蛋糕券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