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药残快检仪器中标结果公示(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



一、项目编号:JSZC-320800-ZZGJ-C2025-0065

二、项目名称: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三检联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苏州诚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320509MA2167R992
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夏蓉街西侧五方路南侧稻谷互联网产业园36#-2号楼
93.88(均分制)
12%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江苏朗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320891MAENMBYG0J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街道集贤路20号1幢
81.87(均分制)
22%

采购包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91341800394260111Q
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日新路18号
96.67(均分制)
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食用农产品药残快检仪器(采购包1)
品牌(如有):诚检、湘仪、净信、屹立、九阳
规格型号:CJ-16A、TDZ5-WS、JXDS-800、QE-1000、S18-LA323(D)
数量:1批
优惠率:12%
名称:食用农产品药残快检试剂和速测卡(采购包2)
品牌(如有):科智达
规格型号:试剂、速测卡
数量:1批
优惠率:22%
服务类
名称: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包3)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3月31日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刚、刘万军、倪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文下浮计取,共计128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地址:淮安市南昌北路502号
联系人:姜主任
联系电话:0517-80888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中鑫上城E319
联系人:张维
联系电话:15161753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维
电话:151617539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2(江苏朗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3(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苏州诚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苏州诚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2(江苏朗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800-ZZGJ-C2025-0065采购文件.doc

五、价格折扣证明5.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企业声明函致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的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三检联动”项目(采购包2)(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三检联动”项目(采购包2)(标的名称)虫的所有货物,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无锡科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580万元,资产总额为348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三检联动”项目(采购包2)(标的名称)中的服务内容,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朗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932万元,资产总额为4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406页共407页供应商:江苏朗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签章)藏琦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2026年01月08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407页共407页T拓维检测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企业声明函企业声明函致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的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三检联动”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三检联动”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5人,营业收入为7601.11万元,资产总额为18196.2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2026年1月8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5五、价格折扣证明24企业报价折扣证明24.1企业声明函致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的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三检联动”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便携式食品综合分析仪(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苏州诚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89.83万元,资产总额为442.3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离心机(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湖南湘仪实验室仪器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2人,营业收入为16220万元,资产总额为2069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刀式研磨仪(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净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5966万元,资产总额为455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31-4.粉碎机(给检测中心配备要求)(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浙江屹立工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1712万元,资产总额为132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粉碎机(给农贸市场配备要求)(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27312万元,资产总额为1299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苏州诚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2026年1月8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32-五、价格折扣证明24企业报价折扣证明24.1企业声明函致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的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三检联动”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便携式食品综合分析仪(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苏州诚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489.83万元,资产总额为442.3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离心机(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湖南湘仪实验室仪器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2人,营业收入为16220万元,资产总额为2069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刀式研磨仪(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净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5966万元,资产总额为455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31-4.粉碎机(给检测中心配备要求)(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浙江屹立工贸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1712万元,资产总额为132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粉碎机(给农贸市场配备要求)(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27312万元,资产总额为1299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苏州诚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2026年1月8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32-五、价格折扣证明5.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企业声明函致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名称)的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三检联动”项目(采购包2)(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三检联动”项目(采购包2)(标的名称)虫的所有货物,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无锡科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580万元,资产总额为348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三检联动”项目(采购包2)(标的名称)中的服务内容,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江苏朗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932万元,资产总额为4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406页共407页供应商:江苏朗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签章)藏琦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2026年01月08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第407页共407页“苏采云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800-ZZGJ-C2025-0065采购人: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名称: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三检联动”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标标准……………………………………………………22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39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4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1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三检联动”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800-ZZGJ-C2025-0065项目名称: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三检联动”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0万元整(采购包1:50万元;采购包2:40万元;采购包3:10万元)最高限价:100万元整(采购包1:50万元;采购包2:40万元;采购包3:10万元),3个采购包均采用优惠率的方式进行报价。采购需求: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三检联动”项目,本项目共分3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择优选择一家。项目3个采购包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评审顺序按标段的先后顺序,若同一供应商同时参加3个采购包投标,已在采购包1中作为成交候选人,不可参与采购包2、采购包3的综合评分,也不参与采购包2、采购包3的入围排名,以此类推。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采购包1:食用农产品药残快检仪器;采购包2:食用农产品药残快检试剂和速测卡;采购包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包1、采购包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依照甲方要求按批次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可作调整。采购包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3月31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一)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无采购包3:供应商具有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的有关资质(CMA、CATL)。(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售价:0.00元四、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09时30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电子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2026年1月8日09时30分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中鑫上城E319(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南昌北路502号联系方式:姜主任电话:0517-8088804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中鑫上城E319联系方式:张维电话:151617539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维电话:15161753900九、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公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公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公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公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领取CA和办理公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有关本次磋商活动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4.本次项目采购由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合同价款由淮安市农业农村局支付。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由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协助采购人做了前期咨询工作。因此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将咨询费用包含在报价中。本次项目的代理服务费采购包1:陆仟叁佰柒拾元整;采购2:伍仟元整;采购3:壹仟伍佰元整;各采购包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分别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4)合同格式及条款(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公司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公司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更正公告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不足5日的,代理公司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代理公司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公司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请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指定模块中上传相应的磋商材料,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模块上传相应材料的,视同未提交该响应材料处理。9.2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0.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0.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0.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分项报价表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1.2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如有)12.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2.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3.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人员安排及其他(如有)13.1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等。13.2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培训计划。13.3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标的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等。14.磋商响应函1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响应函。15.方案部分(本项目不采用暗标评审)15.1本项目评标标准中的方案部分不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15.2编制要求: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供应商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和其他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内容,不得出现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不得作任何标识或暗示该供应商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方案部分上传地址在“苏采云”系统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客户端)的带有“暗”标志的评分项节点。本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方案部分能够正常显示的,即视为“苏采云”系统方案部分暗标功能运行无故障。15.3供应商需按15.2的要求编制方案,否则按未提供方案处理。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公司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签署17.1响应文件仅需要在供应商进行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电子签章。电子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应重新编制。四、响应文件上传18.响应文件的上传18.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9.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6.3.2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9.3代理公司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20.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响应文件的撤回21.1.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撤回电子响应文件。21.1.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电子响应文件,且未重新上传的,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21.2响应文件的修改21.2.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以最终完成上传的为准。21.2.2供应商不得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修改电子响应文件。21.3供应商不得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磋商有效期满前撤回、修改电子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2.响应文件解密22.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3.磋商小组23.1代理公司将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2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24.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4.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4.3在项目评审期间,代理公司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24.4代理公司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5.评审过程中的澄清25.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5.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6.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公司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6.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6.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6.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的。26.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26.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本磋商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6.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9按照第37.4的要求本项目中具有“强制采购”产品,但未提供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的;26.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3.1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属于《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异常低价情形的,按照苏财购〔2025〕62号文件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3.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6.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6.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6.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信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代理公司及磋商小组联系。27.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1磋商程序27.1.1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7.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7.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7.2.2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27.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27.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3.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8.1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8.2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标标准对每份合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8.3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审工作停止,代理公司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磋商过程保密29.1在宣布成交结果前,凡属于审查、澄清、磋商、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29.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9.3磋商小组名单在磋商前确定,并在磋商结果确定前保密。六、确定成交及签订合同30.确定成交供应商30.1采购人将从磋商小组推荐的符合采购需求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排名先后确定成交供应商。30.2代理公司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30.3成交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成交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代理公司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31.成交通知书31.1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公司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32.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签订合同3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33.2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按规定进行处理。34.货物和服务的减少34.1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磋商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七、质疑处理35.质疑处理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苏采云平台”->“供应商‘登录,从’项目质疑申请”模块提出质疑。未通过交易平台提交的、七个工作日之外以及未按35.5条的要求提供质疑的均不予受理。35.2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5.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35.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若质疑供应商针对同一环节提出两次及两次以上质疑,仅受理第一次提出的质疑。35.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公司不予受理。(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实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函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办理质疑事项授权书(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35.6代理公司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公司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公司有权不予受理。35.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公司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如果质疑供应商还需要纸质形式回复函的,需主动与代理公司联系索取,或者在质疑函中明确提出该要求。35.8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代理公司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淮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对该供应商列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6.政策功能落实36.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36.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6.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6.2联合体及分包36.2.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6.2.2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6.2.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6.2.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6.3小微型企业(1)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2)企业标准请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36.4残疾人福利单位(1)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示范格式。(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6.5监狱和戒毒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磋商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2)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7.节能、环保政策(本项目不涉及)37.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对获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7.2节能产品本项目/被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实行(优先采购/强制采购)。37.3环保产品本项目中/被列入“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实行优先采购。37.4本项目中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列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该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件,未提供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实行“优先采购”的,在评分标准的“政策导向”处参与加分(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37.5节能、环保产品的品目清单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国家对品目清单进行调整的,按照最新调整的品目清单执行。38.政府绿色采购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的要求,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如下:38.1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所提供的产品需综合考虑节能环保、节水、循环再生、低碳、有机等因素;本项目为物业、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应在服务中加强绿色低碳管理。38.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在供货、安装过程中能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38.3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要执行国家和江苏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39.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9.1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成交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该贷款无需抵押、担保,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39.2有融资贷款需求的成交人,与采购人在苏采云【合同在线签订】模块中进行合同在线签订时,【账户信息完善】的“是否融资”一栏中需选择“是”,同时完善收款账号信息和合同补充协议(融资账号)。第三章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本项目共分3个采购包,每个采购包择优选择一家。项目3个采购包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评审顺序按标段的先后顺序,若同一供应商同时参加3个采购包投标,已在采购包1中作为成交候选人,不可参与采购包2、采购包3的综合评分,也不参与采购包2、采购包3的入围排名,以此类推。磋商小组将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保留两位小数),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具体标准(采购包1):一、投标报价(优惠率):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参与最后报价最高的有效投标报价(优惠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参与投标报价(优惠率)得分=(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优惠率))×3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评标基准价=1-最高优惠率;注:本次投标报价以优惠率表示。例如:甲、乙、丙3个供应商报价优惠率分别10%、15%和20%,则丙报价优惠率最高,价格分为满分30分,乙的价格分=(1-20%)/(1-15%)×30分,甲的价格分=(1-20%)/(1-10%)×30分。二、技术部分(20分)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优于或者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三、设备参数”中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注:1.带“★”参数为重要参数,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参数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包括不限于:产品实物图片或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功能截图等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证明文件等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成交后签订合同时甲方按参数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响应证明材料需为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需具有详细的参数说明。)三、方案部分(25分)(1)供货安装调试方案(5分)具有明确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质量保证措施、保证使用单位能熟练操作维护和正常使用。内容非常完整、具体、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内容比较完整、可行的得3分,内容基本完整、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方案明细不符合本项目特点的不得分。(2)详细的进度实施方案(5分)方案包含供货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方案等内容。内容非常完整、具体、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内容比较完整、可行的得3分,内容基本完整、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方案明细不符合本项目特点的不得分。(3)产品培训计划(5分)详尽的产品培训计划、使用培训计划,从科学、合理、可行性方面进行评比。内容非常完整、具体、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内容比较完整、可行的得3分,内容基本完整、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方案明细不符合本项目特点的不得分。(4)售后服务方案(5分)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方案(响应时间、回访巡检、故障解决措施、技术人员保障、备品备件及耗材价格等)内容非常完整、具体、合理、切实可行。故障解决方案切合实际、便于实施,技术人员配备全面、专业性强。内容非常完整、具体、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内容比较完整、可行的得3分,内容基本完整、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方案明细不符合本项目特点的不得分。(5)应急响应方案(5分)方案应确保应急响应方案切实可行有效,在极端情况下应保障供货安全。方案包含应急保障内容分析、应急方案设计、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内容非常完整、具体、合理、切实可行得5分,内容比较完整、可行的得3分,内容基本完整、可行的得1分,不提供或提供方案明细不符合本项目特点的不得分。四、商务部分(17分)(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原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产品自2023年1月以来具有类似成功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验收单,如合同中未能体现相关内容的还需提供由用户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承诺,交货时提供同批次至少一份与食品综合分析仪相配套的计量检定报告的得3分(与仪器序列号相对应)。不承诺的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所投的食用农产品药残快检仪器经过省一级政府科研机构的评价验证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五、增值服务(8分)(1)供应商在满足本项目免费质保要求的基础上,每承诺增加一年免费质保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不承诺不得分。(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增值服务:①供应商承诺“30分钟响应、4小时到达现场、24小时内未解决故障则提供备用机器”,提供书面承诺函得2分,不提供承诺函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供应商承诺在完成合同约定供货量的基础上,另额外赠送试剂300盒加1分,赠送试剂500盒加2分,试剂品类根据采购人指定,本项最多得2分,不提供承诺函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体标准(采购包2):一、投标报价(优惠率):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参与最后报价最高的有效投标报价(优惠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参与投标报价(优惠率)得分=(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优惠率))×3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评标基准价=1-最高优惠率;注:本次投标报价以优惠率表示。例如:甲、乙、丙3个供应商报价优惠率分别10%、15%和20%,则丙报价优惠率最高,价格分为满分30分,乙的价格分=(1-20%)/(1-15%)×30分,甲的价格分=(1-20%)/(1-10%)×30分。二、方案部分:40分1.项目实施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快检试剂质量的把控、配送过程的控制等。以上方案内容完整的得10分,方案内容略有瑕疵的得7分,方案内容与实际需求存在少量出入的得4分,方案存在重大缺陷的得1分(缺陷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仅有框架或标题,与本项目关联度不大,方案不具备可行性,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得0分。2.伴随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伴随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包括伴随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服务流程(如服务体系、服务内容、专业技术人员保障及服务电话等)。以上方案内容完整的得10分,方案内容略有瑕疵的得7分,方案内容与实际需求存在少量出入的得4分,方案存在重大缺陷的得1分(缺陷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仅有框架或标题,与本项目关联度不大,方案不具备可行性,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得0分。3.培训方案(12分)根据供应商针对产品的存放、保养、使用等分类别制定的培训方案,方案中应包含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和详细培训内容。以上方案内容完整的得12分,方案内容略有瑕疵的得9分,方案内容与实际需求存在少量出入的得6分,方案存在重大缺陷的得3分(缺陷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仅有框架或标题,与本项目关联度不大,方案不具备可行性,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得0分。4.应急事件处置预案(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制定应急事件处置预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供货任务等)、响应速度(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接到问题时,1小时内作出响应,对重大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3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等。以上方案内容完整的得8分,方案内容略有瑕疵的得6分,方案内容与实际需求存在少量出入的得4分,方案存在重大缺陷的得2分(缺陷是指不适用于本项目,仅有框架或标题,与本项目关联度不大,方案不具备可行性,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得0分。三、商务部分:30分1.产品质量(22分)(1)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出具的产品评价报告,且评价通过(或评价为合格)的,每提供一个省级及以上单位评价的产品得1分,每提供一个市级单位评价的产品得0.5分,最高得10分。(提供市场监督管部门及其相关单位发布的评价通知或合格产品目录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所投产品需为同一厂家自己的品牌,同一个产品(同一个检测项目)只按一个产品计分,重复无效。)(2)供应商或所投产品提供近三年内最多一年获得省级政府或相关部门推荐快检产品名录中优先推荐名录,有1个得0.5分,最多得12分。(只按单一年度最多入围产品名录计算,产品名录不跨年累计得分,同一品类只计算一次。)注:例如提供省级农科院文件中推荐快检产品名录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所投产品需为同一厂家自己的品牌,同一个产品(同一个检测项目)只按一个产品计分。2.企业实力(4分)供应商或产品生产企业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需提供国家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和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3.业绩(4分)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至少包含采购清单里的三种以上产品的产品业绩,每提供1个合同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相关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其他甲方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三项资料缺一不可)。具体标准(采购包3):一、投标报价(优惠率):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参与最后报价最高的有效投标报价(优惠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参与投标报价(优惠率)得分=(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优惠率))×1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评标基准价=1-最高优惠率;注:本次投标报价以优惠率表示。例如:甲、乙、丙3个供应商报价优惠率分别10%、15%和20%,则丙报价优惠率最高,价格分为满分10分,乙的价格分=(1-20%)/(1-15%)×10分,甲的价格分=(1-20%)/(1-10%)×10分。二、商务部分:59分1.人员配备(15分)(1)独立抽样人员具有6人的得2分;每增加2人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2)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专职食品检验人员具有20人的得2分;每增加5人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3)工作满5年及以上,食品检验业务领域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达到4人,得3分;3人,得2分;1—2人,得1分;没有不得分;(4)工作满3年及以上,食品检验业务领域中级技术职称人员达到6人,得2分;4—5人,得1分;3人以下不得分;(5)项目负责人能力:具有食品、化学、生物等与检测相关专业的正高级职称,且从事食品抽检工作年限5年以上,得2分;具有食品、化学、生物等与检测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且从事食品抽检工作年限3年以上,得1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项目负责人限1人)。(6)食品检验人员中近3年内有获得市级及以上食品检验类技能竞赛并获得荣誉称号的,每有1人次加1分,最多得2分。注:①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提供人员清单。②(1)-(2)人员不重复计分,附相关人员的岗位证书、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记录等证明材料,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用工合同,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③(3)-(5)一人只计一证,按最高级别赋分,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人员对应要求的职称证书、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记录等证明材料,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用工合同,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④(6)提供相关人员表彰文件、荣誉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⑤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工作场所(5分)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实验场所面积:(1)面积≥5000m2,得5分。(2)3000m2≤面积<5000m2,得3分。(3)2000m2≤面积<3000m2,得2分。(4)面积<2000m2,得1分。注:①供应商须承诺抽样检验的实验室为供应商拥有,并提供承诺书。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现场考察,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有权取消合同,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②提供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实验场所的房产证或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文件或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发票;③提供抽样检验工作实验场所的平面布局图,并提供各组成部分面积清单;④未达到上述要求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不得分。⑤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检验设备(9分)供应商应配备满足采购人检验检测项目需求的自有检验设备:(1)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2)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3)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4)离子色谱仪;(5)高效液相色谱仪;(6)气相色谱仪;(7)原子吸收光谱仪;(8)原子荧光光谱仪;(9)PCR检测仪;具备以上9类设备每类同时配备至少1台,得6分;具备以上8类设备每类同时配备至少1台,得3分;具备以上7类设备每类同时配备至少1台,得1分;其他不得分。在满足前述检验设备能力要求的基础上对多配备的设备评分:(1)液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2)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3)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以上3类设备在满足条款1中每类同时配备至少1台的基础上,每多配置1台得1分,最多不超过3分,不满足不得分;注:①须提供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和购置发票、设备实物照片等,表明能有效应用在食品检验检测上。②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抽样设备(10分)(1)用于食品抽样的车辆达到6辆,得3分;4—5辆,得2分;3辆及以下得1分;(2)用于食品保存的车载冰箱、食品保温箱达到6台,得3分;4—5台,得1分;3台及以下得1分;(3)用于抽样过程取证的执法记录仪达到8部,得3分;6-7部,得2分;5部及以下得1分;(4)具备食品保存用专用冷藏库或冷冻库的,得1分;注:①车辆为自有的,提供购置发票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车辆为租赁的,租赁期必须大于一年且涵盖本项目服务期,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②(2)-(3)须提供有效的购置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③冷藏库或冷冻库另须提供冷库温度等参数校准证书。④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质量控制(6分)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参加过相关机构组织的食品检测项目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或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盲样考核,并获得满意结果的,具备全部9个领域,得6分;具备8个领域,得3分;具备7个领域,得2分;具备5-6个领域,得1分;其他不得分。(9个领域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微生物、营养元素、动物源性成分)注:①须提供能力验证报告或证明结果满意的证书,获得不满意结果的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不得分。②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6.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工作情况(2分)供应商:(1)已建立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工作制度机制的,得1分;(2)开展的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如媒体报道、受益方出具的感谢信等),得1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注:①须提供相关工作制度、开展情况介绍、预包装食品备样再利用率、良好的社会效应等证明材料。备样再利用方式包括捐赠、拍卖、义卖等方式。②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快速响应服务时效(5分)为保证应急抽检需要,供应商需承诺接到应急通知后()小时内能够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如不提供承诺本项不得分),采购人所在地到返回实验室时间进行评分。采购人所在地达到供应商实验室的时间为1小时内,得5分;采购人所在地达到供应商实验室的时间为3.5小时内,得3分;采购人所在地达到供应商实验室的时间为5小时内,得1分;超过5小时,不得分。注:①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工作业绩(5分)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本项目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以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取最高等级计算对应分值,1、2、3不累计得分):1.供应商承担国家级(不含中央转移支付)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经历的得3分,单一年度承接单一食用农产品委托任务不合格率大于4%另加2分。2.供应商承担省级(不含省转移支付)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经历的得2分,单一年度承接单一食用农产品委托任务不合格率大于4%另加2分。3.供应商承担设区市本级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经历的得1分,单一年度承接单一食用农产品委托任务不合格率大于4%另加2分。注:(以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取最高等级计算对应分值,1、2、3不累计得分):1.供应商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的,任务委托书或任务下达文件或国家抽检监测系统历史数据查询截图等能够证明承担相应批次的证明材料,不具备类似业绩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不得分。2.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9.工作考核状况(2分)评委会根据供应商的综合考评情况进行评分:供应商2024年1月1日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承检机构综合考核中获得优秀(A或90分以上)的得1分;在设区市市级(地市级)监管部门组织的承检机构综合考核获得优秀(A或90分以上)的得1分。省级及以上、设区市市级(地市级)可同时得分,其他等次不得分,本评分项最高得2分。注:①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通报文件,未提供有效的通报文件证明材料不得分。②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方案部分:31分1.管理制度(6分)根据供应商管理制度方案进行评分。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具备人员工作规范、抽样、检验、样品管理、复验、结果上报等全流程工作的具体要求。(1)制度方案内容完善,内容齐全,且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采购需求,得6分;(2)制度方案内容较完善,内容较齐全,较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采购需求,得4分;(3)制度方案内容基本完善,内容有欠缺,基本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采购需求,得2分;(4)制度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完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采购需求的得1分;2.实施方案(7分)根据供应商实施方案进行评分。实施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任务理解分析、人员分工和培训、工作进度、质量控制及保密、结果报送、工作考核等各项内容。(1)实施方案内容完整,科学有效,创新性、可操作性强,得7分;(2)实施方案内容较完整,较科学,较有效,可操作性较强,得5分;(3)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性、科学性、有效性有欠缺,可操作性不强,得3分;(4)实施方案内容不完整,可操作性差的得2分;(5)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7分)评委会根据供应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评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括抽检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突发情况,以及对应的应急解决处置措施(1)预案内容全面,处置应对措施科学有效,可操作性强,得7分;(2)预案内容较全面,处置应对措施较科学,较有效,可操作性较强,得5分;(3)预案内容不全面,处置应对措施科学性、有效性有欠缺,可操作性不强,得3分;(4)预案内容不完整,可操作性差的得2分;(5)预案不符合服务要求及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4.分析报告(6分)根据供应商上一年度(2024年)分析报告进行评分。分析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任务抽检情况、结果分析、风险警示、工作建议等方面内容。(1)分析报告内容全面、表述通俗易懂、风险提示清晰明确、建议切实可行,得6分;(2)分析报告内容相对全面、表述较通俗、风险提示较明确、建议较可行,得4分;(3)分析报告内容存在不足、表述难理解、风险提示模糊不明、建议缺乏可行性,得3分;(4)分析报告内容严重不足、表述混乱、风险提示不明确、建议不可行,得1分;(5)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增值服务方案(5分)评委会根据供应商的其他附加增值服务内容进行评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其他附加增值服务进行评分,每提供1项经评委认定有效的增值服务方案的得1分,可以提供相关经验证明材料(合同、文件通知、自我承诺、相关照片等)的加1分,最多不超过5项,每项最高得1分,满分5分。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注:以下为采购人提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条款,供应商必须实质性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一、合同格式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JSZC-320800-ZZGJ-C2025-0065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及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采购合同:一、货物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项目采购需求”。二、合同金额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的报价(优惠率)为%,合同总金额不超过对应采购包的预算金额。三、供货时间和地点采购包1、采购包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依照甲方要求按批次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可作调整。采购包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3月31日。供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四、付款如成交供货商履行责任不到位,采购人将把相关企业、人员纳入采购黑名单。(注:采购由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合同价款由淮安市农业农村局支付。)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全部产品供货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最高不超过50万项目预算金额,应付价款超出50万的以50万进行结算。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供应商依照甲方要求按批次供货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最高不超过40万项目预算金额,应付价款超出40万的以40万进行结算。采购包3:合同范围内的检验任务全部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支付价款最高不超过10万项目预算金额,应付价款超出10万的以10万进行结算。注:以上付款乙方应在收取款项前向甲方提供足额有效合法的发票(按国家有关税率规定),因乙方票据提供不及时,以及不符合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及甲方相关要求,而导致款项不能支付的责任由乙方承担。5、履约保证金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单位缴纳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是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2、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成交供应商履约仍未结束的,成交供应商须进行续保。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连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六、风险责任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本项目服务期间应制定项目安全实施管理措施,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因管理不当、运输不当、维护措施不当等因素或不按安全管理要求,造成人员安全或财产损失事故的,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七、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作如下处理: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淮安仲裁委员会。2、提起诉讼。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八、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方可更改。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九、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格式及条款;2、磋商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十、特殊条款由于本次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属于甲方2025年度采购计划,甲方和乙方的合同签订为2026年度,如在2026年项目实施前由于2025年度已申报的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变更或者调整导致项目取消实施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资金拨付单位:单位盖章:代表签字:签订日期:二、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技术及手册等有关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5)“甲方”系指购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单位。(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和服务的供应商。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磋商文件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响应文件的规格响应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专利权3.1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专有技术等权利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均应按相应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安全无损运抵制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装运标志(4)收货人代号(5)目的地(6)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8)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5.2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5.3因缺少装运标志或者装运标志不明确导致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6.付款方式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2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等;(3)装箱单;(4)验收合格证;(5)使用方加盖公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表。6.3甲方将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方式安排付款。7.伴随服务7.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7.2除第7.1条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8.质量保证8.1乙方应保证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8.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8.3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部件。8.4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8.5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以响应文件承诺为准。9.检验及安装9.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9.2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9.3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9.4甲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9.5制造厂对所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9.6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安装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10.索赔10.1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甲方有权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第8条和第9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8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达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第10.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已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颔。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1.拖延交货11.1乙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11.2如果乙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3.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税费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5.仲裁15.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15.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5.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5.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期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6.2在甲方根据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购买与未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类似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7.破产中止合同17.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和使用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8.转让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及其它19.1JSZC-320800-ZZGJ-C2025-0065磋商文件、乙方提交的JSZC-320800-ZZGJ-C2025-0065响应文件、本次磋商的成交通知书和乙方的澄清等内容将作为本次采购合同文件的主要内容。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服务内容缩减、服务不及时的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19.2本合同应在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9.3本合同一式肆份,以中文书就,甲方、乙方各执贰份。19.4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进行处理。19.5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乙方、甲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6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采购包1一、采购目的采购综合性快速检测仪,用于食品中农药残留、瘦肉精、兽残、抗生素、渔药残留、违禁添加、真菌毒素、重金属等项目的快速检测。二、采购需求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1便携式食品综合分析仪台6120006套设备包含配套上机试剂,检测中心配置2离心机台690003刀式研磨仪台6290004粉碎机(给检测中心配备要求)台650005便携式食品综合分析仪台1412000设备包含配套上机试剂6粉碎机(给农贸市场配备要求)台8350备注:赠送售后培训服务。需派专员到各市场驻点培训,包教会。三、设备参数采购符合甲方要求的食用农产品快检设备和速测卡,具体参数如下:(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未完全满足项目技术参数需求的,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一)便携式食品综合分析仪(主要产品)一、仪器功能要求:1.功能要求:设备集成分光光度模块、胶体金检测模块、数字化管理模块、无线通讯模块等,实现一机多用,可有效地节省实验室空间。配套酶抑制法,理化法化学、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试剂使用,可检测各种非法添加物、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真菌毒素、有毒有害物质等,可实现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至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体化信息平台。2.检测项目要求:检测设备应至少满足包括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二合一、氟苯尼考和氟苯尼考胺、氧氟沙星、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菊酯类、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磺胺类、氯霉素类、四环素类、链霉素类、黄曲霉毒素B1、黄曲霉毒素M1、赭曲霉毒素、玉米赤霉烯酮、呕吐毒素、三聚氰胺、吊白块、二氧化硫、甲醛、双氧水、亚硝酸盐、硼砂、苏丹红、罗丹明B、罂粟壳、硫酸铝钾、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合成着色剂、食用油酸价和过氧化值、罂粟壳、腐霉利、氟苯尼考(禽蛋)、重金属铜、重金属铁、重金属六价铬、重金属汞等至少60种常见的检测项目。二、仪器检测系统硬件要求:1.分光光度检测模块:通道数≥16通道,10mm比色皿,可检测农药残留或者非法添加项目。2.胶体金检测模块:检测通道≥2通道,可同时检测2种或以上不同项目,定性分析检测结果。适配标准通用检测卡,支持胶体金单卡、双联卡、三联卡检测。3.显示屏:≥10英寸。4.数据通讯:包含USB口、Wifi、蓝牙,能实现无线上网和数据传输功能。5.打印机:内置热敏高速打印机,结果打印可实现列表式打印和针对单个样品进行打印,打印内容需包含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检测限值、检测时间、检测结果、样品名称、样品产地、检测人员和检测单位等信息。6.内存:≥2G;存储:≥8G,支持最大256G扩展。7.信息输入:触控手写输入,支持外接鼠标键盘。8、胶体金模块自动识别CT位置,无需手动调整定位。三、仪器检测系统软件要求1.Windows或者安卓系统,保证系统的稳定性与安全性。2.人性化操作界面,实景布板,交互性强,操作方便快捷。3.PC管理软件:可实现定量标准曲线设定、定量检测、定性检测、报告打印;数据存储、上传、打印、查看、导出等功能。4.支持操作权限管理。5.仪器具备在线售后服务模块,技术工程师可通过仪器在线远程指导。6.样本及检测项目支持在线更新。7.检测数据上传方式:仪器完成检测后能自动将检测数据信息载明的全部检测数据信息上传至监管平台,无需人工操作。本机数据管理:仪器具有本机检测数据存储、查询等功能。仪器标配附件箱,清单如下区分序号名称单位数量附件箱 1电子天平0-500g台12三角烧瓶50ml个53比色皿10mm个104移液器100ul把15移液器2.5ml把16移液器吸头20-200ul盒17移液器吸头1000-5000ul个208搅拌棒根19漏斗φ40个510剪刀把111镊子把112美工刀把113快速定性滤纸盒114采样杯个515计时器个116烧杯500ml个117有口试管容量5毫升个2418试管架24孔个119均质罐500ml个1(二)粉碎机(给农贸市场配备要求)1、用于组织粉碎2、按键式操作,转速可调3、容量≥1L4、不锈钢四叶刀头粉碎机(给检测中心配备要求)★1、粉槽容量:1000克/单次2、粉碎细度:30-200目3、最大功率2000W4、电源电压:220V/50Hz5、电机转速:25000转/分(三)离心机★1、最高转速5000r/min最大相对离心力4390×g2、最大容量4×250ml转速精度±30r/min3、定时范围1min~99min整机噪声≤65dB(A)4、电源AC220V±22V50/60Hz整机功率400W(四)刀式研磨仪★1、转刀直径:≥100mm★2、电机功率:≥1000W★3、刀头材质:316不锈钢/氧化锆(接触样品部位)★4、转速范围及可调性:1000-10000rpm(连续可调)★5、出料粒度:≤300μm(可验证)6、样品批次处理量:50-1000毫升7、刀片数量:28、间歇驱动:是9、额定电压:220伏,50赫兹(五)配套上机试剂1、要求能在本次采购的食品综合分析仪机器上使用,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检测技术,每张卡带塑料外壳,每条独立包装。2、检测线显示清晰,显示区域干净,无其他颜色干扰。每条胶体金检测卡正面带二维码,二维码具有唯一性,检测过的二维码不能重复使用。每个项目的检测卡需提供相应的配套说明书,说明书中需写明不同样品国标限量值,对应的前处理方法。每个检测卡需铝箔密封包装,铝箔袋中需要有干燥剂。不同胶体金检测卡配套的提取稀释液需标明项目名称。3、胶体金检测卡的质保期不低于12个月。★4、产品近3年内经过省一级政府科研机构的评价验证,并提供验证报告。序号检测项目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呋喃唑酮代谢物规格:20份/盒。检出限:0.5ug/kg;通过三年内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任意一次评价验证,小批量样品(6个)检测用时小于80分钟。盒102呋喃它酮代谢物盒103呋喃西林代谢物盒104呋喃妥因代谢物盒105★孔雀石绿规格:20份/盒。检出限:0.5ug/kg;样本前处理无需氮吹或空气吹干;通过三年内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任意一次评价验证,小批量样品(6个)检测用时小于45分钟。盒106氯霉素规格:20份/盒。检出限:0.1ug/kg; 通过三年内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任意一次评价验证,小批量样品(6个)检测用时小于40分钟。盒107氧氟沙星规格:20份/盒。检出限:2ug/kg; 通过三年内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任意一次评价验证,小批量样品(6个)检测用时小于40分钟。盒108恩诺沙星规格:20份/盒。检出限:100ug/kg;通过三年内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任意一次评价验证,小批量样品(6个)检测用时小于15分钟。盒109地西泮规格:20份/盒。检出限:0.5ug/kg;通过三年内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的任意一次评价验证,小批量样品(6个)检测用时小于60分钟。盒1010磺胺类规格:20份/盒。检出限:100ug/kg盒1011氟苯尼考规格:20份/盒。检出限:100ug/kg盒10其他要求:1.为防止恶意投标情况,宣布成交后,采购人有权要求预成交供应商在72小时内提供各证件原件和全套中标产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对标书所要求的各项指标逐项核对。发现虚假应标,应取消其成交资格,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顺延第二位(依此类推)成交候选人成交。项目最终以实际供货清单为准进行结算,投标单价=(1-成交优惠率)*采购预算单价(根据实际成交优惠率,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总价不超过预算价格。)(采购项目如触发特殊条款,有权单方面终止本项目)2.免费质保期内服务:1)每年不低于1次免费集中培训和点对点培训;如涉及系统操作更新,须及时升级且免费。提供承诺函盖章后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无承诺函作无效响应文件!2)供应商须每年提供不低于一次设备维保服务!提供承诺函盖章后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无承诺函作无效响应文件!3)供应商须在设备使用明显处张贴设备操作使用二维码,可使用手机等扫描后观看学习设备操作,本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盖章后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无承诺函作无效响应文件!四、质保期及售后1.本项目所购机器质保期3年,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符合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并保证其在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因产品质量及安装等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所有费用免费。质保期内,仪器正常维护及保养由供应商免费提供,如发现故障应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应在“30分钟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未解决故障则提供备用机器”。采购包2一、项目简述:为保障淮安市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快检需求,现采购不低于30000批次食用农产品药残快检试剂和速测卡。其中兽药残留类不低于28000批次;非法添加类不低于2000批次。下表(采购清单)为预估采购的检测试剂品类及数量,同类型检测项目及数量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调整,最终以实际供货清单为准进行结算,投标单价=(1-成交优惠率)*采购预算单价(根据实际成交优惠率,40万采购费用全部用完),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总价不超过预算价格。(采购项目如触发特殊条款,有权单方面终止本项目)二、项目采购清单:序号类别检测试剂品类数量(批次)最高限价(元)1兽药残留类盐酸克仑特罗不低于2800062莱克多巴胺63沙丁胺醇64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155磺胺类156洛美沙星157氧氟沙星158氯霉素159孔雀石绿1510呋喃西林代谢物1511呋喃唑酮代谢物1512呋喃它酮代谢物1513呋喃妥因代谢物1514喹诺酮类1515四环素类1516氟苯尼考1517甲硝唑1518地西泮1519甲氧苄啶1520非法添加类甲醛不低于2000批次221吊白块222亚硝酸盐223二氧化硫224双氧水225硼砂226罂粟壳1527明矾228碱性嫩黄1329那非类(西地那非等)1530酚肽类(西布曲明等)831极性组分8三、售后服务要求1.上述用量为预估用量,同类型检测项目及数量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调整,最终以实际供货清单为准进行结算,总价不超过预算价格。2.检测试剂检测限量需满足<>(GB2763-2021)和(GB2763.1-2022)标准;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GB31650;3.每条密封包装,外包装上应印有产品名称、品牌、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相关标识。产品保质期不少于12个月。在免费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长期技术支持服务,并以优良的态度解决问题,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成交后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和质量保证承诺书。5.采购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如有新增采购试剂,统一按照市场价以及本次成交优惠率进行结算。6.供应商对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涉及设备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供应商在供货过程中能到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采购包3一、项目基本情况依据市政府9届第37次市长办公会、《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一批市级生态农业扶持引导资金的通知》(淮财农〔2025〕53号淮农发〔2025〕61号)在项目管理方农业农村局的监管下,市场监管局为高质量完成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现向全国范围内进行检验机构磋商采购,拟选定承担2026年度重点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方。(一)抽检批次。计划抽检80批次监督抽检,拟分1个任务包。(二)抽检经费。监督抽检1250元/批次,共需经费10万元。(三)区域及依据。抽样区域覆盖9个区县,抽检品种为食用农产品,检测项目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执行。本项目单批次价格最高限价为1250元,供应商按检验项目基准价报出优惠率。合同实际结算按照合同内检验实际批次情况,根据所检验项目的基准价格乘以(1-成交优惠率)结算,结算价不超过合同包预算价格。(采购项目如触发特殊条款,有权单方面终止本项目)二、基本需求2.1食品抽检服务任务类型2026年淮安市市本级重点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招标计划表1任务类型任务时间批次数采购单价(元)采购金额(万元)监督抽检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3月31日801250102.2食品抽检服务需求明细(详见附件1《2026年淮安市市本级重点食用农产品检测服务招标计划表》)三、技术要求3.1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投标供应商实施本项目应满足以下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1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总局令第15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市监食检发〔2023〕76号)《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国市监食检〔2020〕184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合理利用的通知》(市监食检发(2021〕106号)《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2024年1月26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其他食品安全抽检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注:以上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如有更新,按最新要求执行。3.2主要技术要求3.2.1抽样环节抽样环节主要技术内容和标准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和标准1抽样单位确定采购人委托供应商抽样。2抽样前准备抽样单位应当建立食品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3抽样人员确定(1)独立的食品抽样人员数量、能力等要求与服务需求相匹配。(2)实施抽检分离,随机确定抽样人员,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3)抽样人员执行抽样任务时不得少于两人。(4)在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场所开展的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委托抽样的应当不少于两名监管人员参与抽样。4抽样前培训抽样前应当对抽样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抽样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的相关规定,熟练使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5现场抽样抽样告知(1)抽样工作不得预先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2)抽样人员应当按规定向被抽样单位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委托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并使用规范用语。6信息核查抽样人员应当核查被抽样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必要时,可核查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等可追溯信息。7样品抽取(1)抽样人员可以从食品经营者的经营场所、仓库以及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不得由被抽样单位自行提供样品。(2)抽样数量原则上应当满足检验和复检的要求。(3)对易腐烂变质的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样品,需进行均质备份样品的,应当在现场抽样时主动向被抽样单位告知确认,在现场或实验室进行均质备份样品时,采取拍照或摄像等方式进行记录。(4)抽样现场的设备,包括平板、打印机、无菌袋、测温枪等类似设备应能满足项目需求。8封样签字(1)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对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分别封样,并贴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封条》。(2)封条上应当由抽样人员(含参与抽样的监管人员)和被抽样单位签字或者盖章确认。(3)食用农产品需在实验室均质后留存复检备份样品的,现场还应当填写一份信息完整、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封条,用于封存均质后的备份样品。9抽样单填写(1)抽样人员应当使用《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详细记录抽样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2)抽样文书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容易辨认,不得随意更改。(3)抽样单填写完毕后,应当由抽样人员(含参与抽样的监管人员)和被抽样单位签字或盖章确认。(4)如需更改信息应当由被抽样单位确认,其中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信息以及样品标称信息如需更改,由两名抽样人员签字或抽样单位盖章确认即可。10现场信息采集(1)抽样人员应当通过拍照等方式对抽样场所、证照信息、贮存环境、样品信息、农产品票证(如有)、防护措施等进行现场信息采集。(2)信息采集的设备,包括执法记录仪、相机等类似设备应能满足项目需求,完整记录抽样现场过程(视频、音频、清晰照片)。11费用支付抽样人员应当向被抽样单位支付样品购置费并索取发票(或相关购物凭证)及所购样品明细,可现场支付费用或先出具《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样品购置费用告知书》随后支付费用。12文书交付(1)抽样人员应当将填写完整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样品购置费用告知书》(如有)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及工作纪律反馈单》交付被抽样单位。(2)应将被抽样单位在《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质量及工作纪律反馈单》上填写完整的回执单收回。13样品运输(1)抽取的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携带或寄送至供应商,不得由被抽样单位自行寄送样品。原则上样品应当在抽样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移交。食品安全标准或其他相关规定对样品运输有特殊时限要求的,从其要求。因客观原因需延长送样期限的,应当经采购人同意。(2)抽样人员应当根据样品特性和检验目的进行合理贮存、运输。(3)对于易碎,冷藏、冷冻或有其他特殊贮运条件等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样品运输过程符合标准或样品标示要求的运输条件。(4)用于样品运输的设备,如普通车辆、冷链运输车辆、车载冰箱、保温箱等类似设备,其设备类型、运载能力和数量应能满足项目需求。14特殊情形处理抽样人员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相关工作规范,对拒绝抽样、不予抽样、特殊情况等情形及时处置或报告。15网络抽样信息核查抽样人员应当确认网络食品交易经营者或食品生产企业(含委托加工方、受委托加工方)中至少有一方处于采购人监管辖区内,同时核查营业执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16样品购买抽样人员使用已备案的账户登录网络交易平台,检索平台内的拟抽检食品,以消费者身份购买样品,使用已备案的付款账户向被抽样单位支付费用(含样品费、打包费、运输费等),索要支付凭证(发票或收据)。被抽样单位无法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网络支付截图和订单明细可作为购样凭证。17购买过程的信息采集购买样品过程中应当通过截图、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采集样品展示页信息、网页上被抽样单位的证照、支付记录、成功下单后的订单信息等。18拆包、查验及封样过程的信息采集(1)收到物流包裹后,由不少于两名抽样人员共同对物流单据记载的订单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拆包、查验,对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分别封样。(2)拆包、查验、封样过程应当拍照及录像,留存足以证明样品来源的关键影像资料。(3)采集的信息应当包括包裹外包装及物流单据、拆包后样品状态、储存状态、样品外观等。19文书填写及交付抽样人员应当完整填写《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封条》不需要被抽样单位签字或盖章确认,也不需要交付被抽样单位,如需更改信息可由两名抽样人员签名确认或抽样单位盖章确认。20特殊情况处理(1)对于收到的食品为不同生产批次的,选取其中满足检验及复检要求的某一批次食品为抽检样品,其余不同批次食品应当单独封样,同复检备份样品一并管理,并在抽样单备注栏说明。(2)若无任何一批次满足检验及复检要求的,抽样单位可向采购人申请调整检验项目等,经同意后可对某一批次样品进行检验。3.2.2检验环节检验环节主要技术内容和标准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和标准1供应商确定(1)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确定供应商。(2)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者转包检验任务。2检验人员管理(1)食品检验人员数量、专业领域、工作年限等要求与服务需求相匹配。(2)建立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质量控制要求、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考核,确保检验人员能力持续满足承检工作需求。3样品接收与保存(1)供应商接收样品时,应当查验、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以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的情况,并核对样品与抽样文书信息。样品移交时,规范填写《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样品移交确认单》。(2)对符合要求的样品,供应商应当在抽样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样品接收工作,将检验样品和复检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按照要求入库存放。(3)对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如抽样文书信息与实际样品不符、样品数量不能满足检验或复检要求、样品性状改变可能对检验结论产生影响、封条破损、封样缺少防拆封措施等情况,供应商应当拒绝接收并规范填写拒收理由,及时报告采购人。(4)抽样检验的样品由供应商保存。供应商应当建立样品保管制度,严禁样品被随意调换、拆封。对于复检备份样品的调取或使用,应当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5)样品储存场所容量、环境、温度控制等与服务需求相匹配。4检验过程(1)监督抽检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注册或者备案的特殊食品产品技术要求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2)风险监测工作中,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检验方法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其他检验方法。(3)在不影响样品检验结果的前提下,供应商应当对检验样品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分装或者重新包装编号),以保证不会发生人为原因导致不公正的情况。(4)供应商应当按照标准或相关规定制备样品,必要时制定作业指导书,认真记录制样过程关键信息。(5)供应商应当建立检验结果复验程序(微生物、螨、寄生虫项目除外),在检验结果不合格或存疑等情况时,应当对同批次样品进行再次检验并保存原始记录,确保数据准确可靠。(6)微生物项目不合格的,应当由微生物检验领域关键技术人员(与样品检验人员非同一人)对检验过程中影响结果的关键因素进行复核。(7)拟用于开展食品检验工作的实验场所面积、环境、布局和组成部分等与服务需求相匹配。(8)检验设备的仪器型号、等级、精密度、运行状况和数量应能满足项目需求。5检验记录(1)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如实填写,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可溯源,不得随意更改。(2)确有必要更改的,更改处应当经检验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采用电子化原始记录的,应当保留更改痕迹。6结果质量控制供应商应当选取加标回收、人员比对、设备比对或实验室间比对等质控方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7检验报告(1)供应商应当按规定格式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当内容真实完整、数据准确。(2)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样品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采购人与供应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实行供应商与检验人负责制。供应商出具的食品安全检验报告应当加盖机构公章或检验检测专用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供应商和检验人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8检验过程特殊情况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供应商必须如实记录有关情况,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采购人。9风险信息限时报送供应商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风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对样品信息、检验结果等进行核实,在十二个小时内填写《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限时报告情况表》上传国抽信息系统,同时向采购人书面或电话报告,确认对方收悉并记录备查。供应商要按“急事急办”原则,尽快出具完整的检验报告。10合格样品、未发现问题样品检验报告的报送供应商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论报送采购人。11不合格样品、问题样品检验报告的报送供应商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知书》等有关材料报送采购人,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配合通报。3.2.3数据汇总、分析报告与复检环节数据处理上报、分析报告与复检环节主要技术内容和标准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和标准1数据汇总数据统计分析、结果信息报送人员数量、能力等要求与服务需求相匹配。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抽检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及时上报,并对数据质量负责。2分析报告(1)在检验工作完成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分析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任务抽检情况、结果分析、风险警示、工作建议等方面内容。(2)分析报告应当全面、详实、有针对性,风险提示清晰明确、建议切实可行。3复检处理复检备份样品移交(1)初检机构应当自复检机构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备份样品移交至复检机构并填写《复检备份样品确认单》。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移交的,经受理复检的市场监管部门同意,可以延长三个工作日。(2)复检样品的递送方式由初检机构和申请人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由受理复检的市场监管部门确定。初检机构应当保证复检备份样品完好,并保证备份样品运输过程符合相关标准或样品标示的贮存条件和备份样品的运输安全。4复检实施初检机构可以派员观察复检实施过程,复检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初检机构派出观察复检过程的人员,应当遵守复检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得干扰复检工作。3.2.4其他服务要求其他服务内容和标准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和标准1人员团队配置(1)岗位配置合理、分工明确,团队人员稳定、专业符合项目需求。(2)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工作经验等与服务需求相匹配。(3)食品领域高水平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数量、职称、工作年限、工作经验等与服务需求相匹配。2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1)鼓励对合格复检备份样品采取多种方式再利用,减少食品浪费。(2)应建立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工作制度机制。(3)积极配合采购人按规范程序和有关要求,对合格复检备份样品开展合理再利用。(4)对其他合格备份样品和结论不合格的备份样品进行妥善保存及处理,并保留样品保存和处理记录。3管理制度(1)管理制度具备人员工作规范、抽样、检验、样品管理、复验、结果上报等全流程工作的具体要求。(2)管理制度完善、内容齐全,且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采购需求。4快速响应服务时效具备在项目需要时到达现场进行应急抽样的快速响应服务时效。5实施方案(1)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抽样、检验、数据填报与分析汇总、质量控制、特色服务等各项内容。(2)实施方案内容、结构完整,科学有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6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应具有专门应对突发事件且符合项目需求的专业人员、专业设备和应急处置预案。(2)预案内容全面,处置应对措施科学有效,可操作性强。7工作业绩(1)承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任务及类似项目情况,包括常规任务、应急及专项任务。(2)工作业绩应能证明供应商的服务能力。8工作质量状况在承担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中,因工作质量问题被通报的情况。3.2.5管理考核在服务周期内,供应商应确保其能力水平持续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并接受采购人组织的数据质量考核、日常考核和技术考核等。3.2.5.1数据质量考核采购人对供应商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中填报的抽样检验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等进行抽查。3.2.5.2日常考核采购人对供应商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开展的管理考核,包括任务完成时效、均衡推进、问题发现率、复检异议认可、抽样覆盖率、抽样方案和分析报告质量、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应急服务响应等相关情况。3.2.5.3技术考核采购人对供应商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开展的专项考核,包括盲样考核、留样复核、报告考核、现场检查、飞行检查等。四、商务要求4.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3月31日。4.2服务范围:淮安市行政区域内并由甲方指定。4.3付款进度和方式:1.付款方式详见合同部分。2.采购人2026年3月31日对不合格检出率进行最终考核,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率4%为基准,每低于0.1个百分点,承检机构所有抽检批次结算费用扣除1%;3.承检机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报告,最终结论被推翻或报告被撤销的,每有一份,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4.在省局食品安全抽检数据质量考核中,每有1份检验报告出现问题数据被通报,费用按最终结算金额的1%进行扣除。在市局食品安全抽检数据质量考核中,质量问题等于或低于1%的不扣除,超过1%部分每增加0.1%,费用按最终结算金额的1%进行扣除。4.4履约验收4.4.1验收程序原则上按照通知验收、机构自查、验收评审、综合评价、整改复查的流程组织开展验收工作。4.4.2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包括:计划执行情况、任务完成质量、分析报告质量、机构综合考核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履约情况等。采购人可参考表10并结合实际需求确定履约验收的内容和标准。履约验收项目表序号验收内容验收标准证明材料1计划执行情况抽检的类型、品种、批次、区域、环节、场所等符合采购人的要求。2任务完成时限任务完成时限和均衡推进度符合采购人的要求。3任务完成质量问题发现率不合格/问题样品发现率符合采购要求。4数据质量被抽查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以及数据退修率等符合采购人的要求。5复检异议复检被推翻原结论、异议被认可的情况。6分析报告质量分析报告全面、详实、有针对性,风险提示清晰明确、建议切实可行,符合采购人的要求。7服务保障支撑监管的情况应急响应、服务保障等监管特殊要求符合采购人的要求。8工作纪律情况遵守法律法规、抽样和检验纪律等符合采购人的要求。9合同规定的 其他履约情况符合合同书要求。10采购人认为需要的其他验收内容/附件:1、2026年淮安市本级重点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需求明细表2、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检验费用参考表附件1:2026年淮安市市本级重点食用农产品抽检服务需求明细表序号食品大类(一级)食品亚类(二级)食品品种(三级)食品细类批次数清江浦淮安淮阴涟水洪泽金湖盱眙经开区园区(四级)80109988989101畜禽肉及副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畜肉猪肉9111111111牛肉9111111111羊肉2蔬菜蔬菜叶菜类蔬菜芹菜9111111111豆类蔬菜豇豆9111111111茄果类蔬菜辣椒91111111113水产品水产品淡水产品淡水鱼91111111114水果类水果类热带和亚热带水果芒果9111111111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猕猴桃91111111115鲜蛋鲜蛋鲜蛋鸡蛋8111111110★注:1.以上抽检任务分配表的品种及批次为暂定任务,具体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原则上调整后合同包总任务不变,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任务时务必响应;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数据造假等严重问题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成交人不能履约等情况,将暂停成交人合同任务,剩余批次按均分原则分配给其余供应商完成;3.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上述两条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作无效响应处理)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检验费用参考表检验项目费用(单位:元)菌落总数200大肠菌群200霉菌100酵母100霉菌和酵母100商业无菌150乳酸菌数100嗜渗酵母计数200金黄色葡萄球菌400沙门氏菌400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400大肠埃希氏菌O157:H7400铜绿假单胞菌400副溶血性弧菌400阪崎肠杆菌400致泻大肠埃希氏菌400β型溶血性链球菌400大肠埃希氏菌400蜡样芽胞杆菌400黄曲霉毒素B₁500黄曲霉毒素M₁500黄曲霉毒素(B₁ 、B₂ 、G₁ 、G₂)总量500玉米赤霉烯酮500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500赭曲霉毒素A500展青霉素500井冈霉素500米酵菌酸500伏马毒素B₁ 、B₂之和500鸡源性成分鉴定500核桃源性成分、杏仁源性成分、花生源性成分、大豆源性成分500动物源性成分鉴定(牛、羊、猪、鸡、鸭)500铅(以Pb计)150镉(以Cd计)150总汞(以Hg计)150总砷(以As计)150无机砷(以As计)300锡(以Sn计)150镍150铬(以Cr计)150硝酸盐(以NaNO₃计)200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200N-二甲基亚硝胺500苯并[a]芘400多环芳烃(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槿)1000多氯联苯800溴酸盐200三氯甲烷150氰化物(以HCN计)200双酚A500胶囊壳中的铬150螨100吸虫囊蚴150线虫幼虫150绦虫裂头蚴150缩水甘油酯(以3-MCPD计)500游离棉酚2003-氯-1,2-丙二醇500阿斯巴甜220安赛蜜200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50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150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150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200纳他霉素200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250呈味核苷酸二钠100茶多酚150亮蓝150柠檬黄150日落黄150苋菜红150胭脂红150酸性橙Ⅱ300喹啉黄500赤藓红150美术绿650糖精钠(以糖精计)150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150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50丙二醇300香兰素300二氧化硫残留量200二氧化硫200三氯蔗糖400谷氨酸钠100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300过氧化物100壬基酚500曲酸300三聚硫氰酸三钠盐500苯甲羟肟酸500硫脲150紫外吸光度(270nm)200硫氰酸钠(以硫氰酸根计)400高氯酸盐500二硫代氨基甲酸盐300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400缩水甘油脂肪酸酯500尿素300甲基汞(以Hg计)300滑石粉200脲酶试验100乙基麦芽酚400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200钠(以亚铁氰根计)咖啡因150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300诱惑红20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200阿力甜150纽甜150亚硫酸盐(以SO₂计)200丁基羟基茴香醚(BHA)150二丁基羟基甲苯(BHT)150酸价(以脂肪计)200酸价(植物油)100过氧化值(以脂肪计)100溶剂残留量200余氯(游离氯)10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200丙二醛150氨基酸态氮150全氮(以氮计)100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100总酸(以乙酸计)100不挥发酸(以乳酸计)200钡(以Ba计)150酸度100界限指标300锑150电导率50耗氧量(以O₂计)100二氧化碳气容量110水分100组胺150酒精度100甲醇200蔗糖分150还原糖分150色值50总糖分150不溶于水杂质50挥发性盐基氮180果糖和葡萄糖300蔗糖15010-羟基-2-癸烯酸150功效/标志性成分2100可溶性固形物100崩解时限100脲酶活性定性测定100碳水化合物150铜150灰分100杂质度100固形物100总酸100总酯100酸酯总量150己酸乙酯200乙酸乙酯200甜菊糖苷150瑞鲍迪苷A250干浸出物150高果糖淀粉糖浆500碳-4植物糖含量500麦芽糖150氯化钠300碘(以I计)300氯化钾300蛋白质100脂肪150非脂乳固体200氟200能量100亚油酸300月桂酸占总脂肪的比值150肉豆蔻酸占总脂肪的比值150维生素A300维生素B₁300维生素B₂300维生素B₆300维生素B₁₂500维生素C300维生素D300维生素E300维生素K300维生素K₁300钙150铁150锌150钠150磷150钾150镁150硒150锰150氯100钼150总钠150烟酸500叶酸500泛酸500生物素500不溶性膳食纤维1000二十二碳六烯酸300花生四烯酸300烟酸(烟酰胺)500胆碱300α -亚麻酸300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与总脂肪酸的比值290芥酸与总脂肪酸比值150反式脂肪酸最高含量与总脂肪酸比值500肌醇270牛磺酸320左旋肉碱320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0二十碳四烯酸300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0二十二碳六烯酸(22:6n-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 n-6)的比0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 n-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 量的比300核苷酸500叶黄素500果聚糖300亚油酸供能比300α-亚麻酸供能比300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占总脂肪酸的比值150反式脂肪酸与总脂肪酸比值500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比150苏丹红1、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IV400罗丹明B400碱性嫩黄600甲 醛200过氧化苯甲酰200三聚氰胺400富马酸二甲酯300罂粟碱400吗 啡380可待因380那可丁380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3006-苄基腺嘌呤(6-BA)300硼酸200地西泮500草甘膦300吡虫啉300克百威300氟虫腈500涕灭威300阿维菌素300灭蝇胺300甲拌磷500联苯菊酯500吡蚜酮500嘧菌酯300多菌灵500杀虫脒500水胺硫磷300联苯肼酯500氯吡脲500吡唑醚菌酯500噻虫嗪500烯酰吗啉500恩诺沙星650替米考星500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500地塞米松500利巴韦林500甲硝唑400喹乙醇300氯丙嗪500林可霉素500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150孔雀石绿800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8002,4-滴和2,4-滴钠盐500螺螨酯500溴氰菊酯300敌敌畏300莱克多巴胺500丙环唑500灭幼脲500克螨特300双甲脒300毒死蜱500辛硫磷300啶虫脒500氟虫腈(以氟虫腈、氟甲腈、氟虫腈砜、氟虫腈亚砜之和计)950氧氟沙星500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00二甲戊灵500氧乐果300唑虫酰胺500苯醚甲环唑500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300灭多威300哒螨灵500乙酰甲胺磷300虫螨腈500马拉硫磷300百菌清300乐果300腈苯唑500三唑磷300灭线磷300三唑醇500氯唑磷500甲基异柳磷500腐霉利500甲胺磷300倍硫磷500噻虫胺500敌百虫300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300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300氟硅唑500丙溴磷300己唑醇500嘧霉胺500戊唑醇500唑螨酯500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500甲氰菊酯300甲萘威300异丙威300乙螨唑500杀扑磷300甲砜霉素500氯酸盐500三氯杀螨醇300肟菌酯500洛硝达唑500沙丁胺醇500四环素500呋喃唑酮代谢物500呋喃西林代谢物500呋喃妥因代谢物500呋喃它酮代谢物500多西环素500氯霉素500克伦特罗500金霉素500土霉素500地美硝唑500沙拉沙星500磺胺类(总量)1000氟苯尼考500金刚烷胺500尼卡巴嗪500甲氧苄啶500金刚乙胺500β-内酰胺酶160注:为科学合理使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经费,提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国食品抽检工作实际,制定本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费用参考表若出现以上未涵盖项目的检测费用,参照前处理方式和检验方法相似的检验项目基准价格按如下原则核定:(一)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基础价格为400元,同一检验方法检多项目时,植物源食品每增加一项,检验价格增加80元,考虑到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检验方法通常会有内标,且净化用的SPE柱(一次性使用)价格较高,因此动物源性食品每增加一项,检验价格增加120元,统一限定最高2400元;(二)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基础价格为400元,同一检验方法检多项目时,植物源食品每增加一项,检验价格增加80元,考虑到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检验方法通常会有内标,且净化用的SPE柱(一次性使用)价格较高,因此动物源性食品每增加一项,检验价格增加120元,统一限定最高2400元;(三)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离子色谱法同一检验方法检多项目时,基础价格为240元,每增加一项,检验价格增加40元,最高1600元;(四)元素测定价格为每元素120元;(五)真菌毒素检测费用为每项目400元;(六)一般微生物指标检测费用每项160元,致病菌检测费用每项320元;(七)特殊食品中以微生物法检验的营养指标每项检测费用为400元;(八)常规理化分析项目检测费用原则上每项160元。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地址:二〇二五年月日尊敬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文件的格式要求、内容、顺序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下述材料中的加盖供应商公章均为供应商电子签章即可。一、磋商函(适用采购包1、2、3)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800-ZZGJ-C2025-0065)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项目磋商。同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采购包(1、2、3)磋商的有关事宜。1.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我公司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我方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我方愿以(优惠率)%的磋商总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供所需货物/服务。5.如果我们成交,我们将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货物/服务。6.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第15条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90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直到合同生效。7.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都是真实的、准确的。8.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托人)签字:职务: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明细表(适用于采购包1、2)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优惠率生产厂商产地质保期备注123……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所有费用投标优惠率: %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3)价格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条的要求报价。三、技术响应偏离表(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序号项目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条款描述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及相应技术参数描述偏离情况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3)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第五章中所有技术规范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将响应情况及偏离情况逐项填入上表,响应时不得对原有技术规范进行直接复制粘贴及简单表述为完全响应。否则影响该项得分。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适用于采购包3)序号项目采购需求中主要服务条款描述所报服务及相关描述偏离情况备注注:(1)是否偏离用符号“+、=、-”分别表示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2)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第五章中所有服务技术条款和相关功能要求,并将响应情况及偏离情况逐项填入上表,响应时不得对原有技术规范进行直接复制粘贴及简单表述为完全响应。人员配备表(适用于采购包3)序号姓名学历身份证号职称相关证书拟任岗位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四、服务承诺(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五、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适用于采购包1、采购包2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传在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传在电子响应文件)。2、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传在电子响应文件);3、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的书面承诺(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传在电子响应文件)。4、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药残快检仪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