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净水机维护保养中标结果公示(上海科技大学2026)



上海科技大学净水机维护保养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50922137277-00298001
二、项目名称:上海科技大学净水机维护保养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净水机维护保养
上海水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隆昌路588号复旦软件园2号楼
86.2
101958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净水机维护保养
净水机维护保养
对学校在用共计327台直饮净水机进行为期一年的维修保养服务
净水器定期进行大保养、维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026年1月18日-2027年1月17日
及时跟踪直饮水机的使用情况,确保每台直饮水机的正常运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裕民,韩晶羽,施佩娟,周雪松,吴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78折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822.2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水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的需求理解和重点难点分析较深刻,日常维护方案更全面,针对性强;服务团队人员较多,经验较丰富;备品备件齐全充分,各项保障和承诺较好,并提供较强的企业实力证明和厂家授权等。最终综合得分最高,因此推荐为本次招标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科技大学
地址:华夏中路393号
联系方式:021-20685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瞿溪路350号1楼
联系方式:53087656-1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大为
电话:53087656-105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1.0M

采购文件附件:

上海科技大学净水机维护保养.pdf528.7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科技大学净水机维护保养

品目

采购单位
上海科技大学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10日 13:20

评审专家名单
王裕民,韩晶羽,施佩娟,周雪松,吴俊

总中标金额
¥101.9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大为

项目联系电话
53087656-105

采购单位
上海科技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华夏中路3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1-20685179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瞿溪路350号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53087656-105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科技大学(单位名称)的上海科技大学净水维护保养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海科技大学净水维护保养项且(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水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3人,营业收入为4587万元,资产总额为4610万元,属于小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日期026年1月8日116.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3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科技大学(单位名称》的上海科技大学净水维护保养项且(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海科技大学净水维护保养项且(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水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3人,营业收入为4587万元,资产总额为6.5、中小企业声明函……4610万元,属于小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企业名称盖公章):日期L26年5月日上海科技大学净水机维护保养招标文件项目编号:310000000250922137277-00298001内部编号:JSZB25100751-DV106采购单位:上海科技大学采购组织机构: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的格式)—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上海科技大学净水机维护保养的潜在投标方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08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000000250922137277-00298001项目名称:上海科技大学净水机维护保养预算编号:0026-00019011预算金额(元):1040000.00元最高限价(元):无采购需求:包名称:上海科技大学净水机维护保养数量:1预算金额(元):1040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科技大学直饮净水机维保相关服务,服务期:2026年1月18日-2027年1月17日。(具体项目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规定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资金为预留小微企业采购份额。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2—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2-18至2025-12-25,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1-0810: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瞿溪路350号一楼健生招标会议室开标时间:2026-01-0810: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瞿溪路350号一楼健生招标会议室投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CA证书;笔记本电脑;上网设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装订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电子采购项目,供应商应自行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所需的相关手续、CA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的学习,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填写正确、完整的联系信息(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邮箱、地址、意向包等);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4.投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CA证书。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科技大学地址:华夏中路393号联系方式:021-206851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瞿溪路350号1楼—3—联系方式:53087656-1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大为电话:53087656-105—4—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上海科技大学净水机维护保养2.采购内容上海科技大学直饮净水机维保相关服务,服务期:2026年1月18日-2027年1月17日。(具体项目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相应规定为准)3.采购预算资金编号:0026-00019011采购编号:310000000250922137277-00298001内部项目编号:JSZB25100751-DV106预算金额:1040000.00元最高限价:无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项目存在分包、分项预算,则各包件、分项的报价亦不得超过对应包件、分项的预算金额,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项目类别服务采购5.疑问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致电或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代理机构。6.质疑潜在投标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方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方出具,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并在云平台录入保证金递交信息。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收款单位: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藏南路支行帐号:310066564018150027780汇款摘要注明:“JSZB25100751-DV106保证金”8.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90天9.开标/投标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26-01-0810:00:00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www.zfcg.sh.gov.cn/瞿溪路350号一楼健生招标会议室9.开标/投标具体会议室见前台当日屏幕显示。10.报价方式人民币报价(含税价)11.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资金为预留小微企业采购份额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5)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12.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供应商必须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招标方对投标方以上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甄别和证据留存,被列入以上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3.转让与分包1.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4.现场踏勘本项目招标方不组织现场踏勘。15.现场演示本项目评审现场无需投标方提供现场演示。16.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瞿溪路350号1楼联系人:余大为电话:021-53087656-105E-mail:zhaobiao@mail.jiansheng.com—6—A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相关服务的采购。1.2本次招标为网上采购,投标方应自行办理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所需的相关手续、证书或设备等,并自行完成系统操作的学习(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投标方须自行承担因系统操作、网络设备情况导致的任何问题或风险,包括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失败等,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定义2.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2.2“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本次采购的预算单位。2.3“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须承担的相关服务以及其他类似义务。3.合格的投标方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说明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评判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书(2)投标方须知(3)项目需求(4)合同条款(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5.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相关服务实施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方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义可要求澄清,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时间前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邮件,下同)通知招标方,招标方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以澄清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7—6.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更正,投标方可以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进行网上下载,以确认其已阅知该澄清或更正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6.3为使投标方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方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招标方将顺延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6.4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6.5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澄清或更正公告、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结果通知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云平台发布或发送。投标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投标方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其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6.6采购人若有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方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投标方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7.踏勘现场(若有)7.1招标方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方应按“投标方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方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2投标方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7.3招标方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仅供投标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方不对投标方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C投标文件的编制8.要求8.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递交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投标,否则,其文件可能被拒绝。9.投标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和招标方就招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9.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声明、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方基本情况、业绩情况;(2)技术部分: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服务承诺;(3)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11.投标文件格式—8—11.1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1.2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项目需求”中规定的服务要求进行投标。12.投标报价12.1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中分别列出服务的单价及总价。投标方对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评审委员会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3.报价货币13.1投标文件中所有价格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14.服务合格性和投标方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14.1投标方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或服务能力。14.2投标方应设有固定的专业服务机构,该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履行“合同条款”和/或“项目需求”所规定的中标方所应承担的服务义务。14.3投标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14.4投标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釆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14.5投标方按本须知第10.1款的规定,可通过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等形式提交证明其服务满足“项目需求”、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14.6投标方按上述要求进行阐述时应注意:如招标方在“项目需求”中给出服务要求的标准或者参照的牌号及分类号,则它们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方可以选用代替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种代替应须以不影响需求服务功能实现为前提。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方应提交“投标方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方的不当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投标方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可根据“投标方须知”第15.6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方出具,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在云平台录入保证金递交信息。以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15.3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没有提交并在云平台录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方,系统均将视为无效投标。15.4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15.5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方支付服务费及按“投标方须知”第33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5.6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2)中标方未根据“投标方须知”第33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投标方在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9—(4)中标方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5)投标方有串通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16.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方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方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方少于3个的,采购人应重新招标。16.3若投标方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投标方应按照“投标方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7.2投标文件由投标方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方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用不褪色墨水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加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规定。17.3除投标方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投标方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和盖章。D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上传18.1投标方应将纸质投标文件装订胶装成册并密封。18.2所有纸质投标文件密封件均应标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8.3如果纸质投标文件未密封和加写标注,招标方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8.4投标方应按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的要求使用专用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5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应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有内容不一致应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9.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19.2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方的纸质投标文件。19.3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投标方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和送达开标地点。19.4投标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并用密钥加密,保证在投标文件开启时成功解密。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投标截止时间后,云平台将不再接受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代理机构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1.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方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如需修改投标文件,可自行撤回修改后重新上传。—10—如电子投标文件已被代理机构签收,可联系代理机构撤销签收后撤回。21.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方不能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E开标和评标22.签到解密22.1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方派代表参加。22.2开标程序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22.3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宣布开启标室。22.4投标方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进行签到,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22.5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并进行解密。22.6投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22.7采购代理机构唱标。22.8投标方对开标结果确认、签名。22.9若投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或解密成功,招标方有权拒绝投标文件。23.评标23.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方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方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3.2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方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方和(或)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书面形式(由评审委员会签字)要求投标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方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方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对于存在歧义、错漏之处评审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方的情形进行评审。25.投标文件的初审25.1开标后,招标方依法对投标方的资格进行审查,招标方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方的投标资格。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25.2在详细评估之前,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投标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投标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招标方的权利或减轻了投标方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投标要求的投标方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审委员会确定投标文件的投标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11—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投标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审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方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投标的投标。25.4评审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投标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如有报价计算上或表述上的错误,评审委员会按照下列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5评审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同时出现前款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调整后的价格经投标方确认后产生约束力。25.6评审委员会将允许投标方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方的相关名次排列。26.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6.1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投标方须知”第25条的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26.2评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价格方面、技术商务方面予以评审。26.3评标时除考虑投标报价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1)投标文件中所报交付期或服务期;(2)服务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3)服务的质量和适用性;(4)投标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售后服务的可能性;(5)其他相关费用;(6)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环保及版权等)。27.评标原则27.1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通过评议,评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方为中标候选人。28.评标办法28.1评审委员会:政府采购专家、采购方代表(成员由5名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8.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方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方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审委员会依据各项评分结果汇总后,对各投标方的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总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方作为中标候选人,合同将授予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并不能作为授予合同的保证。—12—28.3评标细则如下:类别分值评分项目区间评分方法打分方式一、商务部分(30分)报价15分报价得分1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5分。其他投标方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平台打分综合实力12分相关证书证明0-5分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直饮机整机国产涉及饮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直饮机整机更换滤芯以及零配件的卫生合格证明文件,每提供1项证书复印件得1分,最高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客观分相关业绩证明0-7分每提供1个投标方2022-2025年内类似服务项目业绩合同得1分。(合同须体现签约主体、项目名称、日期、签章等要素)不提供合同复印件不得分。客观分厂商授权3分厂商授权0-3分授权函及服务承诺函: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维保主要设备(直饮净水机)服务承诺函,提供完整证明材料(服务承诺函,需加盖原厂公章)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客观分二、技术部分(70分)项目分析14分需求理解0-7分响应方对项目需求理解透彻,目标明确,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合理,提出的建议切实、有针对性,整体方案体现自身优势5-7分;对项目需求及重点难点的理解分析欠合理、建议欠缺针对性或可行性1-4分;无描述不得分主观分重难点分析0-7分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深刻,提出应对或改进措施切实可行有针对性,得5-7分。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简单,未提出应对或改进措施,或者提出的措施可行度不高得1-4分。无描述不得分主观分维护方案46分日常维护方案0-2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日常维护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针对性强,根据学校现有状况进行优化,贴合学校特点程度高的得16-20分;方案有一定针对性,能符合学校特点的得7-15分;有维护方案,基本符合学校要求的得1-6分;无描述不得分。主观分故障响应0-1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内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时提供的响应方案、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审。响应时间快速,服务针对可行的得8-10分;响应时间可接受,服务可行的得4-7分;响应较差,方案简单可行性差的得1-3分。无描述不得分。主观分备品备件0-6分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方案和备件服务方案、备件库的规模进行综合评审。备件服务方案完整,可行性强,备件库规模可满主观分—13—足招标需求,有本地备件库的得4-6分;有备件服务方案,无针对性可操作性差的得1-3分;无描述不得分。服务团队0-10分拟投入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及主要服务实施人员配置充足、齐全,分工明确,具备丰富的相关资历经验,满足项目需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健康证、电工证等)得8-10分;人员配置充足齐全,但缺乏相关资历经验或证书证明不齐全4-7分;人员配置不足或不齐全,且缺乏相关专业经验,未提供人员相关证书证明1-3分;无描述不得分。主观分保障措施及承诺10保障措施及承诺0-10分响应方项目管理措施、响应方内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项目相关各方面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7-10分;项目管理措施、保障措施、内部管理制度部分缺陷,或缺少必要的沟通协调机制4-6分;项目管理措施、保障措施、内部管理制度部分缺陷,且缺少必要的沟通协调机制1-3分无描述不得分。主观分合计100分注:评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9.无效投标情形29.1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资格检查不通过,为无效投标:(1)投标方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未在云平台录入保证金信息,或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方不符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投标方不符合本须知中“合格的投标方”要求,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不全。(5)投标文件无投标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6)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投标有效期不足。(8)投标方有串通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14—正常秩序的行为。29.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符合性检查不通过,为无效投标:(1)被评审委员会判定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标准、不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要求。(判断投标文件投标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外部证据)。(2)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方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方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加注星号(“★”)的要求(如有)。(4)投标文件中提交的证明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为虚假材料。29.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方的投标或招标方取消采购活动:(1)符合条件的投标方或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投标的投标方不足三家的;(2)因重大变故,招标采购任务取消的。30.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30.1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评审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审委员会将遵照评审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方。30.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评审委员会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30.3为保证定标的公开、公平、公正,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采购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评审委员会成员人员之外。30.4评审委员会不向投标方退还投标文件。F授予合同31.合同授予的准则31.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要求,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方。31.2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32.中标通知书32.1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公告成交结果,并同时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33.签订合同33.1中标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天内,与采购人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签订合同。33.2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33.3如果中标方没有按“投标方须知”第33.1款规定执行,招标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原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可将该标授予下一个评审得分次高的投标方或重新采购。—15—33.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G其他34.代理服务费34.1中标方应向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支付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见下表)后78折收取。服务采购中标金额收费率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元0.8%500万-1000万元0.45%1000万-5000万元0.25%(3)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向代理机构以转账或现金形式直接交纳。(4)中标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一周之内,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6—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上海科技大学主校区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中路393号,占地约900亩,总建筑面积约70万㎡。现需对学校在用共计327台直饮净水机进行为期一年的维修保养服务,327台设备分布区域覆盖华夏中路393号校园全域、海科路99号100号,岳阳路265号,集慧路1号2号,罗山路3109号,张衡路239号(具体详见后附表格)。二、维保服务内容:1.供应商需提供全年365天*24小时无休服务,随时配合校方的要求并作出合理答复和处理;2.供应商需对净水器定期进行大保养服务(根据滤芯的额定总净水量和滤芯的有效周期进行保养:滤芯使用时间满一年或当用水量达到额定总净水量120m³时,必须对相应设备进行保养工作,以先到为准),大保养服务应包含以下内容:①更换整套过滤滤芯:调换玻璃钢桶体、更换定制优质椰壳活性炭、更换KDF(滤料)、更换超滤膜及反应器总成等;②调换输水器总成;③更换紫外线杀菌灯管;④清洗开水器内胆;⑤清洗检查水龙头工作情况;⑥检查开水器工作状况;⑦检查设备溢流情况;⑧检查设备漏水隐患,更换密封圈等;⑨检查漏电保护器,检查电气、电路安全隐患。3.供应商需对出现故障的净水机进行维修。4.直饮净水机数量、品牌、位置、型号等设备数量:327台,品牌:沃达斯,其他信息详见后附表格。三、维保服务要求1.供应商报价包含合同期间直饮水机滤芯更换、机器保养、水质检测及与此相关的人工费、交通费、税费等费用,包工且包料;包括净水机可能出现故障产生维修费用的价格,含人工费、材料费等,包工且包料。2.供应商及时跟踪直饮水机的使用情况,确保每台直饮水机的正常运行。3.接到维修电话或服务要求后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解决故障。4.不同机器的使用人数和额定净水总量有所不同,供应商应能够记录每台机器的用水量和使用时间,根据滤芯的额定总净水量和滤芯的有效周期更换滤芯并进行保养,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5.校方负责机器安放位置的水、强电保障。—17—6.供应商每次维保、维修需主动接受校方的监管、跟踪、签单确认、上交更换下来的旧滤芯。7.维保期限为:12个月四、其它要求:1.供应商在净水器保养后对每台净水器进行水质取样,水样送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总报价中含此项费用报价)检测指标为水中的菌落总数、总大肠杆菌、浑浊度、色度、PH、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耗氧量;2.供应商需为学校管理人员进行免费技术培训;3.供应商直接从事学校直饮水维护保养的人员,需全部取得体检合格证,持证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4.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所更换滤芯的卫生许可证明文件;5.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含净水器水质检测、设备保养、滤芯更换、维修等费用,包工且包料;6.供应商要有能够提供详细完善的售后服务运行维护制度、培训方案、台账含档案管理制度、应急制度和水质检测制度的能力和水平;直饮水机列表:序号资产名称资产所在地点型号规格备注1直饮净水机生命学院A区四层401SC/V-V32直饮净水机上海科技大学海科路100号14号楼301室SC/V-V13直饮净水机学生科创中心1层水103-7SC/V-V14直饮净水机学生科创中心2层水206-7SC/V-V15直饮净水机学生科创中心3层水306-7SC/V-V16直饮净水机教学中心一楼教室101SC/V-V17直饮净水机教学中心一楼教室101SC/V-V18直饮净水机行政中心一楼休息区110-6SC/V-V19直饮净水机行政中心二楼休息区211-6SC/V-V110直饮净水机行政中心二楼休息区211-6SC/V-V111直饮净水机行政中心三楼办公室301SC/V-V112直饮净水机行政中心三楼办公室301SC/V-V113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七号楼宿舍1501SC/V-V214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七号楼宿舍1401SC/V-V215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七号楼宿舍1301SC/V-V216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七号楼宿舍1201SC/V-V217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七号楼宿舍1101SC/V-V218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七号楼宿舍1001SC/V-V219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七号楼宿舍901SC/V-V220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七号楼宿舍801SC/V-V221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七号楼宿舍701SC/V-V222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七号楼宿舍601SC/V-V223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七号楼宿舍501SC/V-V224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七号楼宿舍401SC/V-V225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七号楼宿舍301SC/V-V226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七号楼宿舍201SC/V-V227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二号楼宿舍1301SC/V-V228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二号楼宿舍1101SC/V-V229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二号楼宿舍1001SC/V-V230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二号楼宿舍901SC/V-V231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二号楼宿舍801SC/V-V232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二号楼宿舍701SC/V-V233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二号楼宿舍601SC/V-V234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二号楼宿舍501SC/V-V235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二号楼宿舍401SC/V-V236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二号楼宿舍301SC/V-V237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二号楼宿舍201SC/V-V238直饮净水机创管学院三楼清洁间310-3SC/V-V239直饮净水机2号食堂1层大食堂发餐台119SC/V-V240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五号楼宿舍201SC/V-V241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五号楼宿舍301SC/V-V242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五号楼宿舍401SC/V-V243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五号楼宿舍701SC/V-V244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五号楼宿舍601SC/V-V245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五号楼宿舍501SC/V-V246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三号楼宿舍901SC/V-V247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三号楼宿舍801SC/V-V248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三号楼宿舍701SC/V-V249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三号楼宿舍601SC/V-V250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三号楼宿舍501SC/V-V251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三号楼宿舍401SC/V-V252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三号楼宿舍301SC/V-V253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三号楼宿舍201SC/V-V254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901SC/V-V255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1001SC/V-V256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801SC/V-V257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701SC/V-V258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601SC/V-V259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501SC/V-V260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401SC/V-V261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301SC/V-V262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201SC/V-V263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1301SC/V-V264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1201SC/V-V265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1101SC/V-V266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1001SC/V-V267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901SC/V-V268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801SC/V-V269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701SC/V-V270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601SC/V-V271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501SC/V-V272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401SC/V-V273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301SC/V-V274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201SC/V-V275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二号楼宿舍1201SC/V-V276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201SC/V-V277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201SC/V-V278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301SC/V-V279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301SC/V-V280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401SC/V-V281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401SC/V-V282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501SC/V-V283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501SC/V-V284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601SC/V-V285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601SC/V-V286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701SC/V-V287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701SC/V-V288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801SC/V-V289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801SC/V-V290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901SC/V-V291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901SC/V-V292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1001SC/V-V293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1001SC/V-V294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十号楼宿舍1101SC/V-V295直饮净水机体育馆一楼水井104-1SC/V-V296直饮净水机体育馆地下一层热水机房101-3SC/V-V297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五号楼宿舍1301SC/V-V298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五号楼宿舍1201SC/V-V299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五号楼宿舍1101SC/V-V2100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五号楼宿舍1001SC/V-V2101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五号楼宿舍901SC/V-V2102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五号楼宿舍801SC/V-V2103直饮净水机行政中心一楼饮水间110-12SC/V-V3104直饮净水机校园服务中心饮水间B区305-3SC/V-V3105直饮净水机校园服务中心清洁间A区308-2SC/V-V3106直饮净水机校园服务中心清洁间A区408-03SC/V-V3107直饮净水机校园服务中心男卫生间A区103-1SC/V-V3108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1号楼三层开水间311-4SC/V-V3109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1号楼二层茶水间211-4SC/V-V3110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2号楼三层茶水间306.E-2SC/V-V3111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5号楼一层水106-1SC/V-V3112直饮净水机1A-101电子实验室SC/V-V31号楼A区B1楼113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2号楼四层2-413-2饮水间SC/V-V3114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2号楼三层2-313-2饮水间SC/V-V3115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2号楼二层2-213-2饮水间SC/V-V3116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1号楼A区二层清洁间225-1SC/V-V3117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4号楼401室研究员办公室SC/V-V3118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4号楼300室会议室SC/V-V3119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4号楼201室SC/V-V3120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2号楼二层2-213-2饮水间SC/V-V3121直饮净水机报告厅内场SC/V-V3122直饮净水机创管学院一楼阅览室105SC/V-V3123直饮净水机创管学院二楼饮水间212-1SC/V-V3124直饮净水机生命学院A区一层101SC/V-V3125直饮净水机教学中心二楼教室201SC/V-V3126直饮净水机教学中心三楼教室301SC/V-V3127直饮净水机图书馆一楼饮水间102-54SC/V-V3128直饮净水机图书馆一楼饮水间102-54SC/V-V3129直饮净水机图书馆五楼饮水间501-57SC/V-V3130直饮净水机图书馆四楼饮水间401-55SC/V-V3131直饮净水机图书馆三楼饮水间301-55SC/V-V3132直饮净水机图书馆二楼饮水间201-55SC/V-V3133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2号楼五层办公休息区505SC/V-V3134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3号楼二层水202-3SC/V-V3135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3号楼一层水101-1SC/V-V3136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7号楼一层北大厅100SC/V-V3137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8号楼一层电梯厅和走道100SC/V-V3138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8号楼二层电梯厅和走道200SC/V-V3139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6号楼三层走道300SC/V-V3140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5号楼二层南走道休息区200SC/V-V3141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4号楼三层前厅301SC/V-V3142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1号楼A区五层1A-506-1饮水间SC/V-V3143直饮净水机创艺学院东区一楼公共空间SC/V-V1144直饮净水机咨询等候室SC/V-V1145直饮净水机接待室SC/V-V1146直饮净水机上海科技大学海科路100号14号楼401室SC/V-V1147直饮净水机行政中心一楼公共服务处109SC/V-V1小白楼1楼148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三号楼宿舍1301SC/V-V2149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三号楼宿舍1201SC/V-V2150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三号楼宿舍1101SC/V-V2151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三号楼宿舍1001SC/V-V2152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四号楼宿舍1301SC/V-V2153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四号楼宿舍1201SC/V-V2154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四号楼宿舍1101SC/V-V2155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四号楼宿舍1001SC/V-V2156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四号楼宿舍901SC/V-V2157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四号楼宿舍801SC/V-V2158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四号楼宿舍701SC/V-V2159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四号楼宿舍601SC/V-V2160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四号楼宿舍501SC/V-V2161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四号楼宿舍401SC/V-V2162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四号楼宿舍301SC/V-V2163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四号楼宿舍201SC/V-V2164直饮净水机生命学院A区五层501SC/V-V2165直饮净水机生命学院A区三层301SC/V-V2166直饮净水机人字楼B区八层办公室801SC/V-V2167直饮净水机人字楼中厅五层开放区SC/V-V2168直饮净水机人字楼中厅四层开放区SC/V-V2169直饮净水机人字楼中厅三层开放会议区SC/V-V2170直饮净水机人字楼中厅二层休息区SC/V-V2171直饮净水机人字楼中厅一层报告厅SC/V-V2172直饮净水机创管学院四楼办公室401SC/V-V2173直饮净水机创管学院三楼决策实验室301SC/V-V2174直饮净水机创艺东区四楼公共空间SC/V-V2175直饮净水机创艺学院西区五楼公共空间SC/V-V2176直饮净水机创艺学院西区三楼公共空间SC/V-V2177直饮净水机创艺学院西区二楼公共空间SC/V-V2178直饮净水机创艺学院东区三楼公共空间SC/V-V2179直饮净水机创艺学院东区五楼公共空间SC/V-V2180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2号楼一层106SC/V-V2181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2号楼五层实验室501SC/V-V2182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2号楼四层实验室401SC/V-V2183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2号楼四层水407-1SC/V-V2184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3号楼四层水403-1SC/V-V2185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3号楼三层水303-1SC/V-V2186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7号楼二层会议室200SC/V-V2187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8号楼四层电梯厅和走道400SC/V-V2188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8号楼三层电梯厅和走道300SC/V-V2189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6号楼五层交互空间500SC/V-V2190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5号楼四层水401-1SC/V-V2191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4号楼二层水203-3SC/V-V2192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4号楼一层水120-1SC/V-V2193直饮净水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生涯与发展中心SC/V-V2194直饮净水机会议室SC/V-V2195直饮净水机上海科技大学海科路99号1号楼未分区B1层B101净化室SC/V-V2海科路100号8号楼3楼196直饮净水机会议室ASC/V-V2国教中心会议室茶水间1楼197直饮净水机会议室ASC/V-V2国教中心会议室茶水间1楼198直饮净水机教授公寓二号楼6单元101SC/V-V3199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2号楼五层2-513-5饮水间SC/V-V3200直饮净水机教授公寓五号楼14单元101SC/V-V3201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2号楼四层2-413-2饮水间SC/V-V3202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2号楼三层2-313-2饮水间SC/V-V3203直饮净水机创管学院五楼饮水间509-1SC/V-V3204直饮净水机创管学院四楼办公室401SC/V-V3205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一号楼宿舍四层公共活动室ASC/V-V3206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一号楼宿舍三层公共活动空间ASC/V-V3207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一号楼宿舍二层公共活动空间ASC/V-V3208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一号楼宿舍十二层公共活动室ASC/V-V3209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一号楼宿舍五层公共活动室ASC/V-V3210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一号楼宿舍六层公共活动室ASC/V-V3211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一号楼宿舍七层公共活动室ASC/V-V3212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一号楼宿舍八层公共活动空间ASC/V-V3213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一号楼宿舍九层公共活动空间ASC/V-V3214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一号楼宿舍十层公共活动空间ASC/V-V3215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一号楼宿舍十一层公共活动室ASC/V-V3216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一号楼宿舍十三层公共活动室ASC/V-V3217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1301SC/V-V3218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1201SC/V-V3219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1101SC/V-V3220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八号楼宿舍1101SC/V-V3221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201SC/V-V3222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301SC/V-V3223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801SC/V-V3224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401SC/V-V3225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501SC/V-V3226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601SC/V-V3227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701SC/V-V3228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901SC/V-V3229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1001SC/V-V3230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1101SC/V-V3231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1201SC/V-V3232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1301SC/V-V3233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201SC/V-V3234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401SC/V-V3235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301SC/V-V3236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501SC/V-V3237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601SC/V-V3238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701SC/V-V3239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801SC/V-V3240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901SC/V-V3241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1001SC/V-V3242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九号楼宿舍1101SC/V-V3243直饮净水机生命学院B区五层501sc/v-v2244直饮净水机生命学院B区四层401sc/v-v2245直饮净水机生命学院B区三层301sc/v-v2246直饮净水机生命学院B区二层201sc/v-v2247直饮净水机生命学院B区一层101sc/v-v2248直饮净水机人字楼A区7层A701办公室sc/v-v2249直饮净水机创艺学院南区二楼公共空间sc/v-v2250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3号楼201室sc/v-v2251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六号楼宿舍十层公共活动室Asc/v-v2252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六号楼宿舍八层公共活动室Bsc/v-v2253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六号楼宿舍九层公共活动室Bsc/v-v2254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六号楼宿舍十一层公共活动室Asc/v-v2255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六号楼宿舍十二层公共活动室Asc/v-v2256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六号楼宿舍十三层公共活动室Asc/v-v2257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六号楼宿舍六层公共活动室Bsc/v-v2258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六号楼宿舍五层公共活动室Bsc/v-v2259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六号楼宿舍四层公共活动室Bsc/v-v2260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六号楼宿舍三层公共活动室Asc/v-v2261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六号楼宿舍二层公共活动室Asc/v-v2262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六号楼宿舍七层公共活动室Bsc/v-v2263直饮净水机行政中心四楼休息区410-6sc/v-v1264直饮净水机行政中心四楼未命名401sc/v-v1265直饮净水机行政中心四楼未命名401sc/v-v1266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6号楼地下一层茶水间B102-3sc/v-sk2267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4号楼五层开水间505-2sc/v-sk2268直饮净水机上海科技大学海科路100号14号楼101室sc/v-sk2269直饮净水机通识教育中心中央大厅sc/v-v1270直饮净水机上海科技大学海科路100号14号楼401室sc/v-v1271直饮净水机创艺学院南区三楼公共空间sc/v-sk2272直饮净水机3号食堂2层餐厅227sc/v-sk2273直饮净水机行政中心一楼公共服务处109SC/V-V3张衡路239号低温测试2楼274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3号楼501室SC/V-V3275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3号楼401会议室SC/V-V3276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3号楼301室SC/V-V3277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4号楼401室研究员办公室SC/V-V3278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4号楼300室会议室SC/V-V3279直饮净水机创艺学院南区一楼公共空间SC/V-V3280直饮净水机创艺学院南区五楼公共空间SC/V-V3281直饮净水机创艺学院西区四楼公共空间SC/V-V3282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3号楼五层水502-3SC/V-SK2283直饮净水机后勤保障临时房SC/V-SK2284直饮净水机校园服务中心B区201SC/V-V3285直饮净水机会议室CM1286直饮净水机创艺学院南区四楼公共空间SK2287直饮净水机行政中心一楼公共服务处109SK2张衡路活细胞大厅2楼288直饮净水机行政中心一楼公共服务处109SK2张衡路活细胞大厅1楼289直饮净水机泳池内场SK2290直饮净水机泳池内场CM1291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4号楼401室研究员办公室CM1292直饮净水机上海科技大学岳阳路校区八号楼二层201办公室SK2293直饮净水机上海科技大学岳阳路校区八号楼三层301办公室SK2294直饮净水机上海科技大学岳阳路校区三号楼一层110机房SK2265号宿舍楼1楼295直饮净水机人字楼A区二层会议室201SC/V-SK2296直饮净水机学生公寓一号楼宿舍八层公共活动室BSC/V-SK2297直饮净水机物质学院8号楼五层电梯厅和走道500SC/V-SK2298直饮净水机上海科技大学海科路100号12号楼202室SC/V-SK2299直饮净水机上海科技大学海科路100号12号楼201室SC/V-SK2300直饮净水机行政中心一楼公共服务处109SC/V-SK2张衡路239号二号测试大厅1楼301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4号楼500室会议室SC/V-SK3302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4号楼300室会议室SC/V-SK3303直饮净水机创管学院三楼小会议室320CM-M1304直饮净水机创管学院四楼大会议室411SC/V-SK3305直饮净水机三号食堂三层餐厅WTE-NF100-1306直饮净水机创艺学院西区一楼公共空间SC/V-SKII307直饮净水机人字楼C区六层生物化学实验室SC/V-SKII308直饮净水机上海科技大学海科路100号12号楼501室SC/V-SKII309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4号楼201室SC/V-SKIII生医工310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4号楼101室SC/V-SKIII生医工311直饮净水机信息学院4号楼地下一层4-B101-3饮水间SC/V-SKIII生医工312直饮净水机上海科技大学海科路100号11号楼402室SC/V-SKIII313直饮净水机行政中心一楼公共服务处108SC/V-SKIII罗山路3109号(硬线一号井)314直饮净水机岳阳路265号2楼SC/V-SKII岳阳路265号315直饮净水机岳阳路265号3楼SC/V-SKII岳阳路265号316直饮净水机上海科技大学海科路100号12号楼SC/V-SKII317直饮净水机3号井(硬线)SC/V-SKIII318直饮净水机集慧路2号井2楼(硬线)SC/V-SKIII319直饮净水机集慧路1号硬线4号井B1楼茶水间SC/V-SKII320直饮净水机集慧路2号井1楼(硬线)SC/V-SKII321直饮净水机上海科技大学海科路99号1号楼2楼SC/V-SKIII322直饮净水机中级能源中心新大楼1楼东面茶水间CM-M2323直饮净水机中级能源中心新大楼2楼东面茶水间CM-M2324直饮净水机中级能源中心新大楼3楼东面茶水间CM-M2325直饮净水机中级能源中心新大楼1楼西面茶水间CM-M2326直饮净水机中级能源中心新大楼2楼西面茶水间CM-M2327直饮净水机中级能源中心新大楼3楼西面茶水间CM-M2五、付款方式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2.1付款方式:维保基本完成且通过项目评估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2.2付款条件:(1)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未发生有责安全责任事故;(2)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未发生有责服务质量投诉事件;(3)提供维修保养相关台账记录六、验收方式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28—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七、投标文件其他要求1.提供详细报价的明细表招标要求提供设备清单及明细表>。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介绍、列出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姓名和资历等,投标书商务部分应包括:投标函、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计算依据、投标报价清单。3、提供完整的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备件服务方案、日常维护方案、滤材说明等。4、提供具体的服务承诺(包括质量保障措施、服务响应、设有固定服务、仓储场所的证明等)。5.投标方应具有承担类似项目的能力和成功经验,提供投标方简介和2022-2025年内投标方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须体现签约主体、项目名称、日期、签章等要素)。6.★投标文件须提供: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加盖公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标有“★”的要求为资格符合性检查项,若不满足资格检查作不通过处理,为无效投标。2)“项目需求”中给出服务要求的标准或者参照的牌号及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方可以选用代替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种代替应须以不影响项目服务质量为前提。—29—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华夏中路393号校园全域、海科路99号100号,岳阳路265号,集慧路1号2号,罗山路3109号,张衡路239号。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合同规定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0—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6.保密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项目名称:[合同中心-项目名称]7.2.2付款方式:一年一付,维保基本完成且通过项目评估后30日内支付合同款。7.2.3付款条件:(1)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未发生有责安全责任事故;(2)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未发生有责服务质量投诉事件;(3)提供维修保养相关台账记录。8.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31—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产品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9.5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实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6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9.7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是完全符合采购文件需求的,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32—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在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如调解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调解期间,除正在进行调解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5.2调解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5.违约终止合同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6.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7.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33—18.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盖章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海政府采购网云平台备案。19.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本合同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34—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上海科技大学净水机维护保养投标文件采购编号:310000000250922137277-00298001内部项目编号:JSZB25100751-DV106投标方(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35—资格符合性检查材料索引表序号检查内容具体要求页码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为法人须提交法人身份证)4投标方书面声明包括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加盖公章)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加盖公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招标文件列明的所属行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7“★”要求响应“项目需求”中加注星号(“★”)要求(如有)的响应……与评分有关内容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所对应投标文件内容的名称页码1相关证书证明2相关业绩证明3厂家授权4需求理解5重难点分析6日常维护方案7故障响应8备品备件9服务团队10保障措施及承诺……—36—附件一投标文件声明致:上海科技大学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现正式委托授权的下列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全名、职务)代表投标方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方名称),提交下述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报价明细表;3.资格证明文件;4.投标方基本情况、业绩情况;5.技术方案;6.实施方案;7.服务承诺;8.按《投标方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报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如有),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为90日。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8.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方及其招标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9.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37—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日期:年____月____日—38—附件二开标一览表上海科技大学净水机维护保养包1项目名称服务期最终报价(总价、元)说明: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位数。—39—附件三报价明细表(可以根据投标方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改)序号名称明细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2345678…………投标总价/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本表“投标总价/合计”须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一致。(3)投标方对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4)以上报价包含本项目所需提供服务的所有费用,采购人支付上述费用为完全的费用,无须支付其他费用。(5)价格应按照《投标方须知》的要求报价。投标方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40—附件四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5、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加盖公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注:以上证明材料如有缺漏则资格检查不通过,投标无效。—4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兹授权_________(姓名)为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_____________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委托代理人由此所出具并签订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予承认。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工作部门:_______职务:___联系电话: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投标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2—(2)投标方书面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非联合体等)致招标方:(公司名称),就参加,(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作出郑重说明:一、本公司保证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的。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方或评审小组行贿。三、本公司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并非联合投标,本项目实施由本公司独立承担,本公司若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特此声明!投标方(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方(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43—(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且由不同供应商承接的,应当逐一填报每个采购标的的承接供应商信息。3、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4、投标方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44—序号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1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2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3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4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5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7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8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9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1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1)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7、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5—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说明: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承担的服务。2、中标方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如投标方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46—附件五投标方简介(1)投标方基本情况表投标方名称纳税人登记号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行地址(非上海本地公司须填写本项地址)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投标方关联企业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方近三年营业额投标方获得的相关证书、证明、奖项投标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2)业绩一览表(2023年至2025年)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委托时间完成时间备注1234……注:投标方应提供上述项目合同扫描件/复印件(合同须体现签约主体、项目名称、日期、签章等要素)。附件六—47—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项目需求分析理解;2、具体服务范围、服务方式、服务流程等;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等。—48—附件七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专业技术力量配置、项目管理措施、响应方管理制度、各项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相关应急预案(响应/解决时限、相关问题解决方案、不能解决所采取的措施等)、项目相关各方沟通协调机制等。(1)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出生年月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专业从事本类项目工作年限联系方式执业资格注册时间技术职称聘任时间主要工作经历:主要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特点:主要工作业绩:胜任本项目负责人的理由:(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姓名年龄性别学历职务是否驻场资格证书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注:投标方应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实施人员资历情况填写完整并附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明等证明材料。—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净水机维护保养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