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整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6)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学操场整修工程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DGP370215000202502000473

二、项目名称: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学操场整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标包【1】青岛承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标包【1】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移风店镇七级府前街25号西25米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标包【1】246.26497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1】青岛承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名称: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学操场整修工程 施工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工。 项目经理:刘显军 执业证书信息:鲁237201720243694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1】纪海英、陆卫详、宋雷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采购文件2.023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 联系方式:132108187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青岛泽明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明达路96号1号楼10层1017室 联系方式:1531879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宋俊兴 电 话:15318790755

十、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未成交结果情况说明.pdf 附件3 定稿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学操场整修工程.pdf 附件4 中标清单.pdf 附件5 劳务报酬表.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学操场整修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青岛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15:1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包【1】纪海英、陆卫详、宋雷忠

总成交金额
¥246.264971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唯

项目联系电话
15318790755

采购单位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210818765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泽明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明达路96号1号楼10层101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318790755

4*****中小企业声明函0金金**采采有()采,的工**年方有有(:服务金部件合政采要的中小业)。标业业(报中的中小全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金业)的具体情况下:1.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学操场整修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青岛承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169.84万元,资产总额为150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山工左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上人L市月内容的实性贝贝。如有,任。./c水王日期:2026年1月12日未成交结果情况说明青岛泽明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学操场整修工程(项目编号:SDGP370215000202502000473)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评标定标办法,经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本项目排序如下:序号供应商名称技术平均分商务得分合计排序1青岛田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7.6714.9962.6632山东中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5.6719.9875.6523青岛承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662086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确定评审得分最高的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2026年1月12日青岛市政府采购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学操场整修工程工程类磋商文件采购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青岛泽明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DGP370215000202502000473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1.工程量清单2.技术标准和施工要求3.商务条件第五章评分标准(综合打分法)1.相关要求2.评分标准第六章供应商须知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2.合格的供应商3.保密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5.踏勘现场6.询问7.偏离8.履约担保9.采购代理服务费10.采购文件11.响应文件的组成12.响应报价13.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第七章开标、磋商、成交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2.追加合同金额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公告青岛泽明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学操场整修工程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1.项目编号:SDGP3702150002025020004732.项目名称: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学操场整修工程3.项目内容:对度假区中学运动场等基础设施(含塑胶跑道面积约7500平方米,足球场地约6500平方米、排水沟雨箅子约800块)进行维修4.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469947.6元。5.供应商资格要求5.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5.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5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公告媒介采购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7.采购文件的获取7.1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7.2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进行注册并报名,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视为响应无效;7.3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8.公告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6日。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9.1时间:2026年1月12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9.2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明达路96号1号楼10层1017室。10.开标时间以及地点10.1时间:2026年1月12日09时30分。10.2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明达路96号1号楼10层1017室。11.联系方式11.1采购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地址: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洼里村府前街9号联系人:谭入超电话:1321081876511.2代理机构:青岛泽明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明达路96号1号楼10层1017室电子信箱:qdzemingcheng@163.com邮政编码:266200联系人:宋俊兴电话:1531879075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泽明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学操场整修工程4分包情况共一包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为2469947.6元,其中财政资金为2469947.6元,自筹资金为元。本项目为预采购,可能因意外情况终止或变更。6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接受7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9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由采购人支付□√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人民币20290元。10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1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告期限届满后24小时内12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09时30分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允许。14响应报价的范围为含税全包价,包含包装、保险、运输、装卸、铺装、施工、养护、修缮、验收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供应商须按照工程要求综合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14响应报价的次数本次响应报价实行多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15响应文件编制装订1.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须胶装成一册(纸张超过500张可以分上下册胶装)。2.封面设置。响应文件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全称和响应文件完成时间。供应商全称填写“×××公司”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4.响应文件正文用白色A4复印纸打印,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技术部分中,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16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本人用黑色签字笔签署(包括姓和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用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被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4.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包括印章、公章等)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16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等)的印章。17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响应文件应按包分别进行编制:1.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3.电子版响应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格式:PDF格式;介质:“U”盘。18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1.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两个密封件,分别是:响应文件密封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件(包括电子版响应文件);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2.密封件封套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供应商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2026年1月12日09时30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19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中小企业优惠标准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2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时间:2026年1月12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2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明达路96号1号楼10层1017室。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开标地点。22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6年1月12日09时30分。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明达路96号1号楼10层1017室。23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共3人及以上单数。24评审办法综合评价法25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否,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26是否退还响应文件除供应商需收回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外,其他文件概不退还。27其他需补充的内容27.1定义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7.2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允许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目录序号证明材料名称提供形式备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原件□√复印件2资质证书(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质证书彩色打印件)□√原件□√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原件□√复印件4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复印件5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原件□√复印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复印件7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8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备注:(1)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开标签到时单独提交,供开标会现场查验。(3)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的,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第四章采购需求1.工程量清单1.1工程量清单说明1.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采购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主要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2报价说明1.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2.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1.2.3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1.3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名称: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学操场整修工程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操场104B001塑胶地面、人造草皮拆除m211348.282041001002001拆除人行道1.材质:荷兰砖2.厚度:6cmm2200.423041001003001拆除基层1.材质:混凝土2.厚度:12cmm2200.424040203007001水泥混凝土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2.掺和料:3.厚度:18cm4.嵌缝材料:m2582.424040203007001水泥混凝土5.含模板m2582.42504B002整平压实(压实度≥93%)m2582.426040203004001粘层1.材料品种:沥青油0.52kg/m22.喷油量:m211567.307040203006001沥青混凝土1.沥青品种:2.沥青混凝土种类:细粒沥青混凝土AC-13c3.石料种类、规格:4.掺和料:5.厚度:3cm6.机械摊铺m211567.308040203009001弹性面层1.材料品种:塑胶面层2.厚度:13mmm27967.30904B003混凝土路面切缝:15cm以外m224.5210041001001001拆除路面1.材质:混凝土2.厚度:18cmm2391.8111040103003001余方弃置1.弃料品种:破碎混凝土2.机械装车3.运距:3kmm370.531204B004铺设人工草皮:5cm高加筋,10500针/m2,压铺EPDM环保胶颗粒填充料5kg/m2,石英砂30kg/m2m23600.0013040204004001安砌侧(平、缘)石1.材料品种、规格:100*100*1000花岗岩路缘石2.垫层材料品种、厚度:3.基座尺寸、混凝土强度等级:4.勾缝材料品种、规格:m106.0814040303001001混凝土垫层1.混凝土强度等级:c202.含模板m30.811504B005混凝土靠背:c20商砼,含模板m32.0016041001005001拆除侧、平(缘)石1.材质:花岗岩m25.9217040101003001挖基坑土方1.土类别:砂石2.挖土深度:0.75mm320.2517040101003001挖基坑土方3.装车m320.2518040103003002余方弃置1.弃料品种:砂石2.运距:3kmm320.2519040103001001沟槽、基坑回填方1.填方来源:外购2.密实度:3.材料品种、规格:50厚30-40卵石m31.3520040103001002沟槽、基坑回填方1.填方来源:外购2.密实度:3.材料品种、规格:3-4白色细砂m318.9021040201021001土工合成材料1.厚度:10厚滤网层2.材料品种、规格及比例:m227.002204B006单杠:含基础、土方开挖回填等完成的所有工序,高2.2-2.4m,钢管材质套15.002304B007仰卧起坐装置:含基础、土方开挖回填等完成的所有工序,长度1.2-1.4m,钢铁材质套20.002404B008标线:热熔m2381.732504B009木质起跳板:1220*200*100mm块2.0017040101003001排水1.土类别:砂石2.挖土深度:0.75mm320.2526040101002001挖沟槽土方1.土类别:综合考虑2.挖土深度:综合考虑3.装车m379.5527040103003003余方弃置1.弃料品种:土方2.运距:3kmm379.5528040501001001混凝土管1.垫层材质及厚度:2.基础材质、形式及厚度:3.混凝土强度等级:4.管道规格、等级:DN400钢筋混凝土管5.连接形式:6.铺设深度:7.管道检验及试验要求:8.防腐要求:m12.262904B011混凝土包封:c30商砼m33.3130041001007001拆除砖石结构1.结构形式:环沟2.强度:m375.1331041001008001拆除混凝土结构1.结构形式:垫层、混凝土盖板2.强度:m346.9632040103003004余方弃置1.弃料品种:砖、混凝土2.机械装车3.运距:3kmm3154.5933041001001002拆除路面1.材质:混凝土2.厚度:18cmm2180.6034040203007002水泥混凝土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2.掺和料:3.厚度:18cm4.嵌缝材料:5.含模板m2180.6035040101001001挖一般土方1.土类别:综合考虑2.挖土深度:综合考虑3.不装车m331.3036040103001003沟槽、基坑回填方1.填方来源:原土2.密实度:3.材料品种、规格:m331.3037040303001002混凝土垫层1.混凝土强度等级:c202.含模板m332.513804B012排水沟:M5水泥砂浆砌MU10砖,240mm厚砖墙,两侧砌筑m375.133904B013排水沟抹灰:内外壁抹20厚1:3水泥砂浆m2626.084004B014排水沟盖板安装:600mm宽,80mm厚,c30钢筋混凝土盖板m314.452904B011建筑m33.312904B011设备间m33.3141010401002001实心砖墙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2.墙体类型:3.墙体厚度:240mm4.砂浆强度等级:M7.5水泥砂浆m32.9742011201001001墙、柱面一般抹灰1.基层类型、部位:内墙面2.各层厚度、材料种类及强度等级:2cm1:2水泥砂浆3.分格缝宽度、材料种类:m212.3842011201001001墙、柱面一般抹灰4.面层处理方式:m212.3843011201001002墙、柱面一般抹灰1.基层类型、部位:外墙面2.各层厚度、材料种类及强度等级:2cm1:2水泥砂浆3.分格缝宽度、材料种类:4.面层处理方式:m212.3844010802001001金属(塑钢)门1.门洞口尺寸:0.9*1.8m2.门类型:3.开启方式:4.框、扇材质:断桥隔热5.玻璃品种、厚度:6.五金种类、规格:7.其他工艺要求:m21.6245010502013001实心楼板1.混凝土种类:商砼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3.含模板m30.6746010506006001现浇混凝土楼板及屋面板钢筋1.钢筋种类、规格:HRB400φ10t0.0014701B001设备间拆除m33.6448010103002001余方弃置1.土石类别:砖混2.机械装车3.运距:3kmm33.6442011201001001围墙、防水1.基层类型、部位:内墙面2.各层厚度、材料种类及强度等级:2cm1:2水泥砂浆3.分格缝宽度、材料种类:m212.384901B002防水层铲除m2834.4650010902001001屋面卷材防水1.卷材品种、规格、厚度:4mm厚SBS2.防水层数:3.防水层做法:m2837.465101B003墙面涂料铲除m2192.0052011404001001墙面喷刷涂料1.基层类型:2.喷刷涂料部位:3.腻子种类:4.刮腻子遍数:5.涂料品种、喷刷遍数:丙烯酸防水涂料(一底二涂)m2162.0142011201001001升旗台1.基层类型、部位:内墙面2.各层厚度、材料种类及强度等级:2cm1:2水泥砂浆3.分格缝宽度、材料种类:m212.3853010102001001挖基坑土方1.土类别:综合考虑2.开挖深度:详见图纸3.基底处理方式:人工清槽4.机械装车m34.1154010103002002余方弃置1.土石类别:综合考虑2.运距:3kmm34.1155010102001002挖基坑土方1.土类别:综合考虑2.开挖深度:详见图纸3.基底处理方式:人工清槽4.不装车m310.1256010102007001回填方1.填方部位:原土2.材料品种:3.密实度:m310.1257010502003001筏形基础1.混凝土种类:商砼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3.基础类型:4.含模板m31.7658010201010001褥垫层1.材料种类及配比:级配碎石2.厚度:160mm厚3.铺设方式及压实系数:m31.4159010501001001基础垫层1.基础形式:独立基础垫层2.厚度:100mm3.材料品种、强度要求、配比:c15商砼m30.6860010502001001独立基础1.混凝土种类: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3.基础类型:m32.3061010502006001钢筋混凝土柱1.混凝土种类:商砼2.混凝土强度等级:c25m30.5162010506002001现浇混凝土柱钢筋1.钢筋种类、规格:HRB400φ18t0.0563010506002002现浇混凝土柱钢筋【箍筋】1.钢筋种类、规格:HRB400φ8t0.03864010506001001现浇混凝土基础及联系梁钢筋1.钢筋种类、规格:HRB400φ8t0.07765010506001002现浇混凝土基础及联系梁钢筋1.钢筋种类、规格:HRB400φ12t0.0666601B0051m高汉白玉栏板m10.2253010102001001升旗台装饰1.土类别:综合考虑2.开挖深度:详见图纸3.基底处理方式:人工清槽4.机械装车m34.1167011506002001金属旗杆1.旗杆材料、种类、规格:不锈钢旗杆2.旗杆高度:10m3.基础材料种类:4.基座材料种类:600*600mm钢底座,预埋件,详见图纸5.基座面层材料、品种、规格:根1.0068011102001001石材楼地面1.找平层厚度、材料种类及强度等级:2.结合层厚度、材料种类及强度等级:1:3干硬性水泥砂浆3.面层材料品种、规格:18厚芝麻白仿石砖火烧面4.勾缝材料种类:5.防护层材料种类:6.面层处理方式:m211.9367011506002001合计1.旗杆材料、种类、规格:不锈钢旗杆2.旗杆高度:10m3.基础材料种类:4.基座材料种类:600*600mm钢底座,预埋件,详见图纸5.基座面层材料、品种、规格:根1.002.技术标准和施工要求2.1本工程应按国家、建设部、工程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标准施工。2.2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有关技术要求、文件、资料进行施工。2.3项目班子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组成人员应根据工程规模标准、技术复杂难易程度等合理配置相应的管理、技术力量,组成强有力的现场项目管理班子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3.商务条件★3.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工。★3.2建设地点:采购人指点地点。★3.3付款方式:完成工程量50%后,付至工程中标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中标价的60%,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审批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预留3%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经采购人对合同约定内容核实无异议后无息付清。(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实际拨款时间为准)。★3.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3.5验收:由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照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进行评定验收,并形成文件,竣工验收后,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3.6工程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0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其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有一项不满足的即为响应无效。第五章评分标准(综合打分法)1.相关要求1.1当供应商未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技术部分得0分。1.2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磋商小组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3当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与采购文件要求相同,但其表述不同时不扣分。1.4“同类项目”是指供应商已经承接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工程,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1.5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1.6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6.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1.6.2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1.6.3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7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8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中含有中型及以上企业的产品或者大中型企业提供货物中含有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0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1.11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2.评分标准评审项目分数评审要素报价部分1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或者最终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或者最终价格)×10。若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响应无效。商务部分10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已承接的同类项目,每有一项得5分,最多得10分。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原件,否则不得分。同类项目承接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技术部分施工方案及相关保证措施等50分1.工期安排评审:A、工程工期安排合理,保证提前或如期完成,得10分;B、工期安排符合要求,得5分;C、存在缺项或不完整、方案瑕疵,得2分;D、未提供不得分。2、施工方案评审:A、施工方案详尽可行、完善、科学、合理,得10分;B、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得5分;C、存在缺项或不完整、方案瑕疵,得2分;D、未提供不得分。3、进度控制评审:A、工程进度控制严格,有相应控制措施得10分;B、进度控制符合要求,得5分;C、存在缺项或不完整、方案瑕疵,得2分;D、未提供不得分。4、安全文明防保措施评审:A、施工安全措施防护规范(有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牌图,场容场貌,垃圾清理,材料堆放,通道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电话等),有明确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措施,施工规范,完善的施工人员质量培训,得10分。B、有相关施工安全措施防护(现场围挡,牌图,场容场貌,垃圾清理,通道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电话等),有相关质量措施和技术措施,施工人员质量培训,得5分。C、无施工安全措施防护,质量措施和技术措施,无施工人员质量培训,或相关响应内容不全的,得2分;D、未提供不得分。5.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措施等评审:A、有合理的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措施且描述详实的,10分;B、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措施完整且满足需求,得5分;C、存在缺项或不完整、方案瑕疵,得2分;D、未提供不得分。施工主材及设备配置8分A、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施工所用的主要设备、主材材质上乘,完全符合环保要求、质量可靠得8分;B、符合国家消防、环保要求得5分;C、主要材料明细表中品牌、产地、技术参数等描述有但欠缺,得2分;D、未提供不得分。施工人员配备8分A、项目部人员配备齐全合理、项目部人员技术力量雄厚,各专业技术力量齐全,能够切实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得8分,B、项目部人员配备完整,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得5分;C、存在缺项或人员配备不合理,技术力量薄弱,各专业技术力量不齐全,得2分;D、未提供不得分。工程保修服务方案8分A、工程维护方案和措施完整、具体,详尽可行、科学,得8分;B、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得5分;C、存在缺项或不完整、方案瑕疵,得2分;D、未提供不得分。应急预案6分A、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详实、明确、合理可行,应急物资齐全的得6分;B、预案基本合理可行,应急物资一般的得4分;C、预案不合理难以实现,应急物资不足的得2分;D、未提供不得分。说明:(1)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以上评标标准中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未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的不得分。第六章供应商须知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8《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1.9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供应商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2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投标;2.4供应商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2.5在最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6.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6.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6.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8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3.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报价有效期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4.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询问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7.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8.采购代理服务费8.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成交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代理服务费实行收费上限,工程类代理服务费上限为450万元。8.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代理费。8.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标准如下:服务类型费率成交金额(万元)工程100以下1.0%100-5000.7%500-10000.55%......9.采购文件9.1采购文件的组成9.1.1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采购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5)供应商须知;(6)开标、磋商、成交;(7)纪律要求;(8)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9)响应文件格式;(10)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9.1.2根据本章第9.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9.1.3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2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2.1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供应商已收到。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具体时间将在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9.2.2供应商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同时,供应商有义务对采购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条款。9.2.3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9.2.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9.3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0.2响应文件由响应文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以及电子版响应文件组成:10.3商务文件10.3.1报价函;10.3.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3.4响应报价:(1)报价一览表。(2)分项报价明细表。(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3.5供应商的企业业绩情况表;10.3.6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10.3.7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10.3.8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经理承诺书;10.3.9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的人员配备,项目班子技术人员配备齐全,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10.3.10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10.3.11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10.3.12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0.4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0.4.1工期目标;10.4.2质量目标;10.4.3各系统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10.4.4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10.4.5劳动力安排计划;10.4.6确保工程质量措施;10.4.7确保安全生产措施;10.4.8确保文明施工措施;10.4.9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0.4.10与其他单位穿插配合协调措施;10.4.11主要材料、设备进场计划;10.4.12工程总进度图表;10.4.13施工平面布置图;10.4.14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10.4.15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0.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及电子版响应文件10.5.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要求。10.5.2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要求的内容。10.5.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均不退回。10.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及电子版响应文件10.5.1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要求。10.5.2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要求的内容。10.5.3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均不退回。11.响应报价11.1报价依据11.1.1本工程其它投标报价格式及内容参考《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现行)、《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11.1.2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期颁发执行的税金文件及工程造价部门近期发布的有关规定。11.1.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等,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供应商自身技术、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按照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及有关规定进行报价。11.2报价说明1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技术资料以及磋商要求进行报价,并对所报综合单价、合价和总价负责。11.2.2综合单价应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各项费用,并要考虑风险因素。如果报价中未列出,采购人将认为供应商不收取这方面费用,或在其他费用项目上已综合计算。11.2.3供应商应仔细分析、理解本采购文件,结合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市场现状和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确定报价,并且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1.2.4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提供的工作内容及工程量,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11.2.5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细目,都须填入单价及合价。清单中未填入合价的细目,则视为供应商免费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11.2.6供应商应在对报价的各项因素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考虑后报价,并对此报价负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所报综合单价进行调整。11.2.7供应商所报措施项目费包括:11.2.7.1环境保护措施费(如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施工噪声污染等);11.2.7.2安全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费;11.2.7.3因夜间施工而发生的费用;11.2.7.4冬雨季施工费;11.2.7.5对现有建筑物采取保护及加固措施而增加的费用;11.2.7.6因其它单位影响而发生的施工配合费及施工降效;11.2.7.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用;11.2.7.8临时设施费用;11.2.7.9脚手架费用;11.2.7.10二次搬运费;11.2.7.11其它措施费。11.2.8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资料及现场踏勘情况,将施工现场的接水、接电费用计入报价清单的项目措施费中,施工中包干使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含施工中用电损耗)由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综合单价中,施工中不作调整。用水、用电费用应经采购人、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共同核定并在最终结算时由结算总价中扣除。11.2.9总包服务费:本工程不计取总包服务费。11.2.10本工程其它投标报价格式及内容参考《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现行)、《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11.2.11供应商的成交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1.2.1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响应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1.3其他说明:无。12.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12.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2.2响应文件编制装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供应商可对提供服务的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2.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服务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2.6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响应文件的递交14.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4.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4.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4.3.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14.3.3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14.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5.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响应文件”或者“撤回报价”字样。15.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在采购文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16.其他需补充的内容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七章开标、磋商、成交1.开标程序1.1宣布开标纪律;1.2宣布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3公布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签到顺序;1.4供应商相互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1.5开标结束。2.开标2.1开标应当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2.2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互相检查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若相关各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现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响应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处理决定公布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2.3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包括公证机构人员)签字确认。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为三人以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专家的抽取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3.6磋商小组的职责: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6.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3.7磋商小组的义务: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3.7.4发现供应商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7.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7.6编写评审报告;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8.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3.8.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3.8.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4.评审程序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4.3资格性审查;4.4符合性审查;4.5技术评审;4.6澄清有关问题;4.7磋商、比较与评价;4.8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4.9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价;4.10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4.11编写评审报告;4.12宣布评审结果。5.评审5.1资格性审查5.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供应商的行贿犯罪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采购人或者其委托公证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与供应商共同对其商务部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磋商小组审核。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后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报价裁定。5.4技术评审5.4.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审查报价供应商所投服务的要求等技术要求和参数,并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的符合性审查。5.4.2对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响应文件技术或指标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应根据采购文件以及各响应文件情况,在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同等或者略高于采购文件标准确定统一磋商技术指标(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磋商现场形成书面技术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该标准是评审报告的组成部分,磋商技术指标经所有参与磋商供应商书面承诺后方可进行磋商。5.4.3对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响应报价(含单项报价)超出市场价格但总价不高于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以及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磋商小组应根据本次采购预算金额、市场价格以及供应商响应报价,在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必须集体讨论确定磋商标底和报价轮次,该标底必须低于本次开标报价的最低报价并低于市场价格。标底和磋商轮次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用单独信封密封方可进行磋商。磋商轮次应告知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但标底必须保密。6.澄清有关问题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6.3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7.磋商、比较与评价7.1磋商小组将视情况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仅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7.2磋商前,磋商小组应核实供应商对统一磋商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是否全部承诺或者确认。7.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7.4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7.4.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7.4.2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4.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7.4.4磋商报价要求:磋商实行多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二轮报价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集体决定,但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予以废标。特殊情况及处置:(1)采购范围变化且总价不超过预算价的;(2)采购货物的市场价格明显降价的;(3)报价明细中个别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且无明确报价依据的;(4)最后一轮报价高于标底的;(5)磋商小组审定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仍过高的。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有权予以废标或者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后继续报价。7.5.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照评标办法进行技术和商务部分的打分;技术部分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商务部分打分由磋商小组审核认定打分结果,交各供应商签字确认。技术和商务部分打分结束,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8.成交8.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8.2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8.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成交;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成交;仍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8.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8.5按照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须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或者采购人推荐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其响应报价不得超过原成交人响应报价,报经监督部门核准后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否则应予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8.6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参与并审定评审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向所有供应商宣布评审结果。8.7优先成交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必须给予优先成交:8.7.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报价,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在满足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其最终报价再给予5%的价格扣除后价格最低或与最低价相同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价格扣除。8.7.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报价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报价,在满足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其最终报价再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价格最低或与最低价相同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价格扣除。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成交结果公示以及成交通知书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0.响应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0.1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10.3不按照规定报价、有多个报价、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10.4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10.5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10.6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0.7报价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响应文件中项目经理以及管理人员未达到采购文件最低资格要求的;10.8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偏离范围超出允许幅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10.9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10.10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响应文件的;10.11采购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响应文件中的;10.12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10.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决定。11.废标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1.1.1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11.1.4列入投标价格中的暂列金额、以项为单位设立的暂估价等非竞争性费用金额与采购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11.1.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1.6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12.2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2.3延期开标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采购人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13.违法违规情形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成交提供方便;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14.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政府采购活动:14.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4.6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14.7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14.8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14.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5.关于成交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15.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磋商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响应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采购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采购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磋商小组应出具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磋商小组认定成交供应商响应无效、废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采购文件规定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采购文件规定由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由采购人从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应符合本章第8.4款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承担。15.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报价、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成交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磋商小组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成交结果的,磋商小组应当决定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说明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磋商小组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签订的合同原则以本章第4条的规定为基础,并根据评审、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但该款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利。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经济合同的一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1.4有关法规或者采购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采购文件明确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执行。1.5甲方支持乙方按照《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青财采〔2019〕20号)规定享受信用融资政策。如乙方按照文件规定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合作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甲方承诺无条件允许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号变更为相应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账号,为信用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变更账号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平台备案锁定为准。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从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应符合相关规定;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2.追加合同金额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并且在签订合同后1年内,经采购人批准后,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3.服务质量与验收3.1采购文件中的服务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2.合同主要条款一、工期本工程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供应商报价时按此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实际施工工期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报价不因实际施工工期调整而调整。承包人所报工期,除发包人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一律不得顺延,季节性施工应包括在工期内,不予顺延。二、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1、本工程要求质量标准为:一次性验收合格。2、本工程按照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标准进行评定验收。三、合同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1、固定总价合同;2、固定单价合同。采购文件中所列的工程量只作为此次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最终结算与支付以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成交综合单价的乘积为最终依据。四、工程价款结算方法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五、材料和设备供应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除采购人要求外,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组织采购、运输供应。承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保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所有材料、设备应具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和必要的检验报告等产品证明。材料进场前须经发包人验收后方可进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因承包人使用假冒伪劣材料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除赔偿发包人直接经济损失外,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合同价款15%的罚款且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标准。六、设计变更1、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按如下方法办理:(1)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各方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2)承包人收到设计变更后,应于24小时内提出异议,并以书面形式报给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应于48小时内给予答复。(3)承包人如对设计变更无异议,须在3天内将因设计变更而产生的造价追加、减少,报监理、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方可施工。2、工程量的调整:本工程所有由供应商自行报价的项目,成交后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政策性调整不予调整。工程结算时以下情况予以考虑:(1)部分分项工程量: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共同核实、签证的工程量超过单项工程量±15%及以上部分工程量;(2)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共同签证的原工程量清单没有的新增项目;(3)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共同签证的采购文件中的暂定设备、材料实际采购价格与暂定价格的价差;(4)因设计变更(包括材料变更、工程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的变化,可由承包人按实际工程量行调整,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3、价款的调整:3.1因设计变更增加新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3.1.1原有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执行已有清单项目综合单价;3.1.2原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按照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执行;3.1.3原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综合单价可由承包人根据有关规定编制,经发包人批准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对于施工过程中变更增加的材料价格,除发包方另外定价的材料以外,凡报价中有的材料价格仍按报价中的材料价格,报价清单中没有的材料价格报发包方认价,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及咨询单位签字认可,计入结算。3.2因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了原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据其原有综合单价,进行价款的调整。3.3除工程设计变更及本工程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工程结算外,其它任何情况,如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市场价格变化等任何情况,均不允许调整综合单价。3.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其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承担。3.5成交供应商不得以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尚未确认为由,停止、延误变更部分的施工;如发生,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3.6现场工程经济签证、发包人设计变更的,上述费用在竣工结算时一并支付。七、奖罚条例1、质量奖罚: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否则扣罚工程总造价3%的款额,并必须在双方约定限期内无偿返修至合格。2、工期奖罚:总工期以合同为准,工期每延误一天,罚合同造价的万分之五。发包人或工程师在发现气温太高或太低及其他恶劣天气,而承包人不按规范采取和提供有关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有权停止进行任何工作,有关工期延误,将由承包人负责。八、工程保修1、本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实行保修,按工程造价的5%留作保修金(免息)。承包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时限对工程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队伍维修,费用从保修金扣除。2、详细保修条款合同签定时约定。九、双方责任(一)发包人责任:1、发包人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安全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并提供相关资料,解决应由发包人解决的问题。2、工程变更,发包人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二)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2、承包人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若发生事故应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责任。3、承包人应提供详细措施,以确保住户的生活便利、用水用电及人身安全,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5、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6、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汇编》和发包人的要求,无偿及时向发包人提供三套施工及竣工资料。十、其它1、承包人必须承诺协调好周边社会关系,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外负担任何费用;若承包人不能按合同要求的开工日期按时进入施工现场,逾期2日进场,则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对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2、承包人负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明确负责人、责任人。3、其他本工程所需临时设施的费用均应在报价中包含,不得因此要求额外的费用。4、承包人除可对工期进行索赔外,其他一律不得索赔。5、承包人必须保证实际施工到位人员与供应商员一致,否则给予处罚。6、本工程无施工准备期,开标后立即进场施工。7、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本项目的各种管理奖罚制度。8、承包人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十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方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承诺项目名称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学操场整修工程项目编号SDGP370215000202502000473投标人名称南南水清公路工程汽限公司对投标文件相关问题的澄清:投标方的承诺:22本报价大欢终)再次报价内容:2462649.71元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于宏宁2026年1月12日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6年1月12日项目编号SDGP370215000202502000473项目名称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学操场整修工程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青岛泽明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469947.6元中标成交金额2462619.713评审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明达路96号1号楼10层1017室评审时间2026年1月12日09时30分至2026年1月12日时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元)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y00180480红伯英4400/807480合计总计: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操场整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