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球管等设备 心电监护仪 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 动态血压监测仪中标结果公示(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2026)
内容:
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购置CT球管等设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342
二、项目名称:购置CT球管等设备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成都亿佳美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彭州工业开发区东三环路三段389号1栋附501、302号
591,160.00元
87.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亿佳美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2321200
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心电监护仪
迈瑞
uMEC 100
12(台)
9,500.00
A02321200
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心电图机
中旗
iMAC 100
4(台)
14,600.00
A02321200
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
优呼吸
PF680
2(台)
38,900.00
A02321200
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电子人体器官插管训练模型
医士康
YSK-10500
1(台)
1,760.00
A02321200
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动态血压监测仪
康泰CONTEC
ABPM50
2(台)
8,200.00
A02321200
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空气消毒机
贝尔斯特
BEST-G-150A-D
1(台)
9,200.00
A02321200
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全功能整体护理模型
医士康
YSK-L2013A
1(台)
5,500.00
A02321200
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无创呼吸机
舒普思达
S9130
1(台)
43,800.00
A02321200
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心肺复苏模拟人
医士康
YSK-CPR10400
1(项)
7,300.00
A02321200
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熏蒸治疗机
翔宇
HYZ-I B
1(台)
18,800.00
A02321200
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医用冷藏箱
海尔
HYC-310S
1(台)
9,000.00
A02321200
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CT球管
联影
uCT520
1(台)
229,2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玉芬、王钢仁、李连碧、张梅、陈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之相关规定,按照预算金额为基准价,按照下列收费标准下浮25%进行收取。【收费标准(费率):货物: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注:①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84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8225210200007058[2025]00446
2.采购预算: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608,85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608,850.00
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A02321200 医用X线诊断设备
4、监督管理部门: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
地址:彭州市丽春镇丽蓉大道466号
联系方式:028-83817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6层1623、1625号
联系方式: 028-85259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秋虹、王九龙、兰岚、蒋德林、刘燕、郑杰
电话: 028-85259928
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2日
相关附件:
购置CT球管等设备(N510182202500034220251215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342项目名称:购置CT球管等设备采购包:合同包一投标人名称:价款形式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响应报,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报价内容,价价,产地品牌规格家{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1心电监护仪12.00台120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2心电图机4.00台60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3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2.00台80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4电子人体器官插管训练模型1.00台185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5动态血压监测仪2.00台18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6空气消毒机1.00台10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全功能整体护理模型,{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7,1.00台6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8无创呼吸机1.00台45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9心肺复苏模拟人1.00项8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10熏蒸治疗机1.00台20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11医用冷藏箱1.00台10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第1页-
序号1
报价内容心电监护仪
数量(计量单位)12.00台
最高限价120000元
响应报价{供应商响应}元
价款形式总价
产地{供应商响
品牌{供应商响
规格{供应商响
生产厂家{供应商响
应}
应}
应}
应}
2
心电图机
4.00台
60000元
{供应商响应}元
总价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3
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
2.00台
80000元
{供应商响应}元
总价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4
电子人体器官插管训练模型
1.00台
1850元
{供应商响应}元
总价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5
动态血压监测仪
2.00台
18000元
{供应商响应}元
总价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6
空气消毒机
1.00台
10000元
{供应商响应}元
总价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7
全功能整体护理模型
1.00台
6000元
{供应商响应}元
总价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8
无创呼吸机
1.00台
45000元
{供应商响应}元
总价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9
心肺复苏模拟人
1.00项
8000元
{供应商响应}元
总价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10
熏蒸治疗机
1.00台
20000元
{供应商响应}元
总价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11
医用冷藏箱
1.00台
10000元
{供应商响应}元
总价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12
CT球管
1.00台
230000元
{供应商响应}元
总价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供应商响应}
备注:无
时间:年月日签章:
合计:
{供应商{供应{供应{供应{供应12CT球管1.00台230000元响应}元总价商响商响商响商响应}应}应}应}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2页-版本号:N510182202500034220251215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购置CT球管等设备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342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12月15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委托,拟对购置CT球管等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3421.2.采购项目名称:购置CT球管等设备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CT球管等设备一批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特定资格(描述: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2、若投标产品为辐射装置的,投标人须具有对应类别《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地址:彭州市丽春镇丽蓉大道466号邮编:611936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8-83817618代理机构: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6层1623、1625号邮编:610041联系人:朱秋虹、王九龙、兰岚、蒋德林、刘燕、郑杰联系电话:028-8525992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608,85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各包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之相关规定,按照预算金额为基准价,按照下列收费标准下浮25%进行收取。【收费标准(费率): 货物: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 注: ①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 ×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收款单位: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成都银行交子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001300001079875 开户行行号:3136510140248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4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和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1.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公布开标结果。2.5.1.2.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3.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18080876747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S1区16楼1630号邮编:610095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18080876747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S1区16楼1630号邮编:610095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608,85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608,85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心电监护仪12.00(台)12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2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心电图机4.00(台)6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3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2.00(台)8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4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电子人体器官插管训练模型1.00(台)1,850.00工业否否否否否5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动态血压监测仪2.00(台)18,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6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空气消毒机1.00(台)1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7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全功能整体护理模型1.00(台)6,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8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无创呼吸机1.00(台)45,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9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心肺复苏模拟人1.00(项)8,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0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熏蒸治疗机1.00(台)2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1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医用冷藏箱1.00(台)10,000.00工业否否否否否12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CT球管1.00(台)230,000.00工业是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心电监护仪12.00(台)120,000.00总价无2心电图机4.00(台)60,000.00总价无3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2.00(台)80,000.00总价无4电子人体器官插管训练模型1.00(台)1,850.00总价无5动态血压监测仪2.00(台)18,000.00总价无6空气消毒机1.00(台)10,000.00总价无7全功能整体护理模型1.00(台)6,000.00总价无8无创呼吸机1.00(台)45,000.00总价无9心肺复苏模拟人1.00(项)8,000.00总价无10熏蒸治疗机1.00(台)20,000.00总价无11医用冷藏箱1.00(台)10,000.00总价无12CT球管1.00(台)230,000.00总价无★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2321200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CT球管CT球管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心电监护仪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01-01心电监护仪1、监护仪所有监测参数功能模块需内置于主机内部(一体化结构设计),可用于监护成人、儿童、新生儿;≥10英寸彩色触摸显示屏,分辨率≥1280*600,≥7通道波形显示;2、可监测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体温;3、ECG具备多导联同步分析技术,减少监护仪的误报警和漏报警等情况的发生;具备智能导联脱落监测功能;4、支持≥20种实时心律失常分析报警,并包括房颤报警(非心电静息分析,无需导入中央站即可实现监测分析);5、心电支持QT/QTc分析功能;6、数字血氧探头和监护仪主机需保证血氧监测的兼容性和准确性,可显示PI血氧灌注指数,反映血氧灌注情况;7、NIBP收缩压范围: 成人:25-290 mmHg;小儿:25-240 mmHg;新生儿:25-140mmHg;舒张压范围:成人:10-250 mmHg; 小儿:10-200 mmHg;新生儿:10-115mmHg;平均压范围:成人:15-260 mmHg;小儿:15-215 mmHg;新生儿:15-125mmHg;8、脉率范围:30-300 bpm;9、支持有线、无线联网,内置无线网卡;既可以支持2.4G也可以支持5G频段,连接中央工作站;10、配置锂电池,单块锂电池续航能力≥4小时;11、支持血压动态分析功能,针对最近24小时的所有NIBP测量数据进行基本的统计分析,并支持显示和打印;12、支持升级IPX7防水的血氧探头,支持水下测量;13、NIBP可选择初始充气压力,提升测量的准确性和患者舒适性,同时支持血氧和血压同侧监测;14、支持USB外部存储,支持≥2400小时趋势数据的存储与回顾功能,≥5000条报警事件以及每条报警事件至少能够存储30秒相关波形和报警触发时所有测量参数值。支持≥5000组无创血压测量记录,≥120小时全息波形的存储与回顾功能,≥24小时呼吸氧合图事件回顾。15、可升级临床评分系统,包括MEWS(改良早期预警评分)、NEWS(英国早期预警评分系统)、NEWS2(英国早期预警评分系统2),可支持定时自动EWS评分功能;16、收纳盒设计,支持将各导联线附件进行收纳放置。标的名称:心电图机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01-02心电图机1、须同时具备心电信号采集与热敏打印功能,十二导同步采集、同屏显示,同步热敏记录12道心电波形。(提供向社会公开的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2、显示屏≥9.5英寸,屏幕亮度可调,支持背景网格显示,支持全屏触控操作,具有一体化标准物理全键盘设计,支持拼音、五笔等输入法,方便信息输入,支持ZQECG、PDF、HL7、PNG、XML、JPG、DICOM数据格式。3、患者信息录入:支持手动、条形码、磁卡读卡器,支持WORKLIST快速下载排队预约的患者信息。4、支持心电数据双向传输,可实现通过本机将采集的心电数据直接上传至心电网络平台(诊断中心),接收并打印回传的已诊断心电报告。5、 A/D转换:24bit,采样率:≥60000Hz,频率响应:0.01Hz ~ 530Hz。6、耐极化电压:≥±1060mV,时间常数:≥8s。7、 除颤保护:机器和导联线具有抗除颤电击保护功能,具备自适应工频滤波技术。8、可同屏显示12导同步心电波形,同时支持多种显示布局,屏幕显示信息:心电波形、心率、时间、ID、工作状态、导联脱落信息、联网状态信息、外接设备状态信息等。9、自动异常报警功能:可自动对异常心率、导联脱落、外设连接、高频信号干扰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报警,支持起搏检测功能。▲10、设备内置存储器,本机可存储病历≥900例,存储满后机器可循环存储,支持U盘和SD卡直接导出ZQECG、JPG、PDF、PNG、HL7、DICOM等格式的报告,支持U盘、SD卡的扩容存储。11、支持报告打印预览功能,支持波形冻结与波形回顾功能。12、具有病历管理功能,可对存储的病历进行查询、回放、修改、导出、传输、打印,并且支持病例重新编辑,具备病例模板与自定义病例模板的添加功能,权限管理:可对设置权限进行密码管控,包含传输、纸速、增益、报告模板等设置。标的名称: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01-03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1.产品检测原理:采用压差传感器检测技术原理。2.检测显示参数包含:FVC(用力肺活量):FVC、FEV1、FEV3、FEV6、FEV1/FVC、FEV3/FVC、FEV1/VC Max、PEF、FEF25、FEF50、FEF75、MMEF、VEXP、FET等呼气指标,PIF等吸气指标;VC(肺活量):VC、VT、IRV、ERV、IC等;MVV(分钟最大通气量):MVV、VT、RR等;3.用力肺活量(FVC),第一秒用力呼气量(FEV1)指标,偏差率:≤2.5%,重复性偏差率:≤2.5%。▲4.仪器测定容量的检测灵敏度≤15ml/s。仪器前置红外扫描模块,具备录入肺功能检查对象基础信息的功能。5.可进行支气管舒张试验,可检测呼气、吸气指标,实时显示动态曲线(流量容积曲线、时间容积曲线);具备中国人预计值公式;6.便携式设计,仪器需自带智能语音提示功能7.同时支持A4报告打印和仪器自带打印功能;8.配套3L定标筒的定标精度为±0.4%,仪器支持容量定标、三流速线性验证;9.具备自动测量环境参数(温度、湿度、大气压)并进行BTPS自动修正功能;10.系统软件可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自动质控评级。11.产品数据传输:支持无线数据互联功能、支持单台仪器离线工作及与PC端联机工作模式。12.PC端软件功能12.1.检测模块:肺通气功能检查(FVC、VC、MVV)、支气管舒张试验等;实时显示流量容积(F-V)曲线、时间容积(V-T)曲线等;12.2.质控管理模块:容量定标、线性验证,并形成质控报告;自动计算质控评级;依据ATS/ERS智能推荐可接受度高的测量曲线;12.3.人工智能辅助诊断AI模块:基于图谱技术,每次实测曲线均可以进行AI质量判读,多次测量结束后,可使用AI结果判读,并可采纳AI意见生成报告。相应AI质控及判读功能需具备在基层医疗机构肺功能筛查使用的实际成功经验和落地模式,应用筛查的人群数量需超过30万人次以上;12.4肺功能检查对象信息收集及管理模块:可录入检查对象基本信息、症状、危险因素、呼吸系统疾病史、身体测量结果、禁忌症、及定期的慢阻肺高危人群及患者的随访管理等信息,可实现检查对象基本信息多模式录入,支持手动输入、数据批量导入模块、身份证读卡模块;12.5随访问卷模块:CAT、mMRC、COPD-SQ等问卷配置;12.6报告生成及打印模块:支持多种报告模板,包括肺量计检查、支气管舒张试验;12.7工作台账模块:检测结果统计及报告导出;12.8数据通讯模块:支持对接医院HIS系统;支持多中心及分级诊疗工作模式等功能;12.9账号管理及设置模块:账号及密码管理,账户基本信息配置,版本升级、设备管理、预计值选择、数据同步等。13.云端数据平台功能13.1项目管理功能:包括基础信息,汇总信息,随访内容设置,项目参与单位等;13.2质控管理功能:设备质控定标报告,检查报告质量管理;13.3肺功能检查对象信息管理功能:包括调查对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慢阻肺高危人群及患者的随访管理等;13.4肺功能报告管理模块:肺功能报告汇总;肺功能质控等级;在线查看肺功能报告详情;在线解读批注;FVC检查质量、FEV1检查质量、肺通气功能障碍类型、肺通气功能障碍程度、舒张试验阴性/阳性、GOLD分级等分析图表展示;实时查看及动态展示肺功能检查情况;13.5支持全部数据导出,包括检查对象基础信息、肺功能报告数据、随访数据等;13.6数据共享:检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和肺功能检查、诊断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可传输共享至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等;13.7安全性要求:保护调查对象隐私,保证信息平台和所收集信息的安全性,软件具备等保三级认证;13.8具备可定制扩展功能。标的名称:电子人体器官插管训练模型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01-04电子人体器官插管训练模型1.模型模拟成人头部,包括成人的舌、口咽、会厌、喉、声带、气管、胸部、真实大小的双肺以及胃等解剖结构。2.可实现经口、鼻气管插管正确操作插入气道,有电子报警提示,可通过导管供气使双肺膨胀,并可通过气囊固定导管,错误操作插入食道,电子显示及报警功能,供气后则使胃膨胀。3.仰卧位,头可后仰。4.颈动脉可自主搏动。5.在进行插管操作时,错误操作使喉镜造成牙齿受压,则有电子显示及牙齿受压报警功能。6.模型瞳孔设计对比功能,一侧瞳孔正常,一侧瞳孔散大。标的名称:动态血压监测仪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01-05动态血压监测仪▲1、记录盒具有成人、小儿两种测量模式。记录盒具有数据回顾功能,可以直接在记录盒上回顾数据列表和趋势图,并可以随意切换。2、记录盒可设置普通用户模式和动态血压模式两种工作模式。普通用户存储≥300条测量结果,动态血压用户可存储≥350条测量结果。3、记录盒采用≥2.4英寸彩色液晶显示屏,可以在记录盒上显示测量过程并可同屏、同步显示测量结果。4、具有电量检测和低电量提示功能。5、记录盒具有可选择性的参数报警处理功能。6、既可在记录盒设置测量方案和启动动态血压测量,也可通过软件操作来完成测量方案的设置和动态血压的启动。▲7、血压测量性能指标:量程至少满足0-300mmHg;压力传感器准确性:误差±5mmHg;显示分辨率≤1mmHg,最大袖带压:成人≤300mmHg,新生儿≤150mmHg8、脉率测量性能指标:测量范围至少满足40-240bpm,测量精度误差±5%9、分析软件可以编辑患者基本信息、医嘱信息、血压情况说明、当前用药信息;分析软件可以编辑每条血压数据并添加注释。10、分析软件具有血压变异性分析、动脉硬化指数分析、平滑指数分析、血压晨峰值分析等附加分析功能。11、分析报告必须包括动态血压总结页、填充式趋势图、勺状趋势图,血压统计分析柱状图、饼图页、拟合曲线、血压测量数据表等。12、软件具有数据接口,支持数据远程传输。13、提供开放式分析软件,可任意安装多台电脑同时使用。14、产品设计使用年限≥10年。(提供设备铭牌照片证明)★15、配置:动态血压记录盒(主机)1台、分析软件1套、血压导气管1条、可拆洗弧形血压袖带1个、USB数据线1条。标的名称:空气消毒机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01-06空气消毒机1.适用范围:≥150 m3,实验舱工作60min后空气中的悬浮物洁净级别≥五十万级2.噪声dB(A):≤55dB;3.循环风量:≥1250m³/h;4.电源要求:工作电源: AC220V,50/60Hz;5.柜式等离子动态消毒机,人机共存使用,不生成二次污染;6.臭氧残留量:≤0.004mg/m3(提供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7.消毒效果:设备持续工作1小时,可使150m³房间空气中的自然菌的消亡率≥90%,30min/ 10m³空气中的白色葡萄球菌杀灭率≥99.90%、气雾室中H1N1/流感病毒FM4.02去除率≥99.95%(提供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8.消毒效果:对冠状病毒HCoV-229E清除率≥99.99%、对肺炎克雷伯氏菌的杀灭率≥99.90%(提供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9.等离子体发生器:洁净空气量(颗粒物)≥760m³/h、净化能效(颗粒物)≥5m³/(W▪h)达到高效级、颗粒物去除率>99.98%:洁净空气量(甲醛)>400m³/h、净化能效(甲醛)≥1.2m³/(W▪h)达到高效级、累计净化量达到F4级、对甲醛、氨、苯、二甲苯、TVOC的去除率≥97%(提供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0.等离子体发生器为阻燃材料,阻燃等级要求达到V-0(提供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1.等离子体密度分布:8.79X1017 m-³~2.79X1018 m-³(提供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12.核心组件设计寿命大于等于4万小时;13.显示要求:设备上能通过显示屏显示运行状态;14.多档风速可调:提供手动、智能、预约三种工作模式供用户选择;15.程控数量:程控程序数量不低于5组。★16、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提供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7、若所投标产品为一、二类消毒产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提供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标的名称:全功能整体护理模型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01-07 全功能整体护理模型1. 四肢关节灵活,可模拟关节僵硬,躯干部可前倾,可坐轮椅。具备完成以下动作:躯干:屈伸;颈部:屈伸、侧转;肩部和髋部:内收、外展、屈伸;肘部:旋内、旋外、屈伸;膝部:屈伸;腕部:屈伸;踝部:旋内、旋外、背屈、跖屈;2.可实现多种体位:去枕平卧位、屈膝仰卧位、半坐卧位、端坐位、俯卧位、头低足高位、头高足低位、侧卧位、截石位、昏迷体位等。3.可进行床上擦浴及更衣,扶助病人移向床头法、轮椅使用法、平车运送法、担架运送法等移动和搬运病人法、轴线翻身法,肢体约束法、肩部约束法、全身约束法等操作。4. 脸部清洁:面部皮肤可擦拭清洁。5. 瞳孔观察示教:一侧瞳孔散大、一侧瞳孔正常。6. 耳部护理:可进行耳廓、外耳道的清洗。7. 口腔护理: 可进行正常口腔及牙齿护理。8. 可进行气管切开术后护理。9. 可进行吸痰术练习。10. 氧气吸入法:鼻孔内可插入吸氧管,练习氧气吸入的操作过程。11. 雾吸入疗法:可练习雾化吸入的操作过程。12. 鼻饲术:托起头部使下颌靠近胸骨柄实现昏迷病人的鼻饲,具有真实大小的胃,可容纳250ml的液体,胃管插入45-55cm时,可以抽出模拟胃液。13. 洗胃术:可经口、鼻进行洗胃器洗胃、电动吸引器洗胃、胃管洗胃、洗胃机洗胃,胃容量约为200ml(±10ml)。14. 手臂静脉穿刺、注射、输液(血):可使用不同类型的穿刺针,正确穿刺时落空感明显并有回血产生,可进行静脉输液(血)练习,静脉血管和皮肤均可更换。15. 上臂三角肌皮下注射、臀部肌肉注射、股外侧肌肉注射,均可注入真实液体,注射模块可取下清洗,并可更换。16. 男性导尿术:可取仰卧屈膝位,两腿外展后可独立支撑,男性阴茎可提起与腹壁成60度角,插管时可真实感受男性尿道的三个狭窄、两个弯曲,操作成功后可导出模拟尿液。17. 女性导尿术:可取仰卧屈膝位,两腿外展后可独立支撑,女性尿道充分体现短、粗、直,具有尿道口、阴道口、阴蒂等解剖结构,操作成功后可导出模拟尿液。18. 留置尿管和膀胱冲洗术。19. 造瘘口护理:腹壁有回肠造瘘口和结肠造瘘口,内连集液瓶,可进行造瘘口护理。20. 灌肠操作训练:可实现大量不保留灌肠、小量不保留灌肠、清洁灌肠和保留灌肠等多种灌肠方式。21. 可实现胸腔穿刺术、肝脏穿刺术、骨髓穿刺术、腰椎穿刺术训练等。22. 压疮护理:显示压疮的临床分期4个不同阶段,同时显示压疮和各种病理表现:压疮炎症、溃疡、窦道、腐肉、坏死、焦痂等,可进行伤口的评估、测量与清洗。23. 可练习手指、足趾的包扎。24. 其他护理操作:冷热疗法护理、外阴擦洗、外阴湿热敷、尿道冲洗、床上擦浴、座式擦浴、穿换衣服等多项护理操作。★25.配置:组合式基础护理训练模拟人:1台、模拟人衣服:1套、输液套装:1套、褥疮模块:3个、可更换女性生殖器:1个标的名称:无创呼吸机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01-08无创呼吸机1、电源:直流24 V(-15 % ~ +25 %),2.5 A。2、电源适配器:交流输入100 V -240 V。3、适用范围:用于提供无创通气支持,以治疗呼吸功能不全的成年患者以及体重超过10kg的儿童患者。4、≥4英寸彩色触摸屏,集成设置、监测、报警功能,一键飞梭,触压式或旋钮调节。5、同屏实时显示流量波形图、压力波形图、调节参数、监测参数。▲6、可外接低压氧气,输出氧浓度范围30%~50%。7、具备舒适度技术,且三档可调。8、内置压力传感器,机器无需外接压力采样管。9、具备自动灵敏度技术、手动触发、撤换灵敏度3档可调,可无需手动调节触发、撤换灵敏度(无需手动调节吸气/呼气灵敏度)。10、具备自动漏气补偿功能,补偿能力可达≥60L/min。11、具备断电自动转换功能的高能锂电池,可独立连续工作≥2小时,外接拓展屏时连续工作≥1小时。12、通气模式:具备自主呼吸/时间控制模式(S/T模式),时间控制模式(T模式),自主呼吸模式(S模式),持续正压通气模式(CPAP模式),压力控制模式(PC)。▲13、具备压力自动滴定功能(AUTO),平均容量保证压力支持功能(AVAPS)。14、1AVPAS:开/关。15、潮气量:200-1500 mL。16、呼吸频率:3-40 bpm,吸气时间:0-3.0 s,吸气压力(IPAP):4-30 cmH20。17、呼气压力(EPAP):4-25 cmH20,持续气道正压(CPAP):4-20 cmH20。18、压力延时上升时间:0-60 min,压力上升时间:自动调节、0.1-0.6 s。19、频率(Freq):0-100 bpm,潮气量(VT):0-2000 mL。20、分钟通气量(MV):0-99 L/min,吸气时间(Time):0-3.0s。21、吸气压力(IPAP):0 cmH2O~40 cmH2O,呼气压力(EPAP):0 cmH2O~40 cmH2O。22、气道正压(CPAP):0 cmH2O~40 cmH2O。▲23、波形显示:气道压力—时间波形图、流量—时间波形图。24、报警保护:至少具备窒息报警、管道脱落报警、报警系统消声(静音)、低通气量报警、高呼吸频率报警、低呼吸频率报警、气道高压报警、断电报警、潮气量过低报警功能。标的名称:心肺复苏模拟人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01-09心肺复苏模拟人1.规格及组成1.1模拟人身高约160CM(±5CM),解剖特征明显,模型上半身框架采用PVC材料,面皮、胸皮材料仿真硅胶材料,肤色统一,下半身采用压缩海绵体材料可以折叠。2.模拟生命体征:抢救前生命体征,模拟人瞳孔散大,颈动脉无搏动,无自主呼吸音。按照设置要求操作完成后,抢救成功模拟人瞳孔恢复正常,颈动脉自主搏动伴有轻微咳嗽音开始自主呼吸音。3.模拟人用途:可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训练及考核。4.操作模式:4.1可进行三种操作方式,训练模式、模式考核和实战考核。4.2方式一:CPR训练,可进行按压和吹气训练自主练习可实时打印不受时间限制。4.3方式二:模式考核,在设定的时间内,根据国际心肺复苏标准,按压和吹气数30:2的比例,完成5个循环操作。4.4方式三:实战考核,老师可自行设定操作时间范围、操作标准、循环次数、操作频率、按压和吹气的比例。5.控制器功能:5.1.电子监测:电子指示灯显示监测气道开放和按压部位。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的正确次数计数和错误次数计数。5.2语音提示:训练和考核中全程中文语音提示,可开启和关闭语音,调节音量。5.3条形码显示吹气量:正确的吹气量为500-600ml-1000ml;吹气量可以以颜色来区分。5.4吹入的潮气量过快或超大,造成气体进入胃部指示灯显示;数码计数显示;错误语言提示;5.5吹气过快吹气过慢语音提示实时成绩单记录;5.6条形码显示按压深度,正确的按压深度5-6cm:按压深度过少时,条形码为黄色。按压深度合适时,条形码为绿色。按压深度过大时,条形码为红色。5.7.按压过快按压过慢,回弹不足语音提示;5.8.可自行设定操作正确率,可自行设定操作时间,以秒为单位。可自由开关进行错误技术屏蔽;5.9.操作频率:标准100-120次/分,也可自行设定数值;5.10参照心肺复苏急救黄金时间4-6分钟,开机默认为4分钟,自行设置最大6分钟;5.11.生命体征演示:可通过自由开关独立演示瞳孔、颈动脉、轻微咳嗽音开始自主呼吸音。6.其他要求:6.1训练模式下进行打印,微机不进行成绩评定;6.2考核及实战模式操作后,打印微机自动得分,得分共100分,分为客观评价及微机评分;6.3.成绩单内容:客观评分现场评估包含:环境评估、意识判断、急救呼吸、脉搏检查、检查呼吸、清除异物,老师可根据学员操作事项进行自主评分。6.4.CPR操作单:设定频率、操作频率、设定正确率、操作正确率、按压与吹气比例、循环次数、吹气过快、吹气过慢,吹气进胃、按压过大、按压不足、回弹不足、设定时间、操作时间。6.5.CPR评分:技能评分按照分值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指标系统自动得分如:88分、78.6分、56.9分等评分结果。6.6.具有综合评定功能:评委根据现场评估得分及CPR得分进行综合评定选择学员合格及不合格。标的名称:熏蒸治疗机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01-10熏蒸治疗机1、双锅双控双喷头,双路独立控制,可以同时治疗两个患者。2、操作显示:≥7英寸液晶触摸屏。3、外形尺寸(长宽高):780×640×1250mm(±10mm),操作台距地面高度:960mm,允差±5mm。4、预加热时间:≤15min,预热温度:70~99℃可调。5、功率调节:≥6档可调。6、喷头调节:水平旋转360°,上下旋转≥110°,横向调节≥110°。7、治疗时间:1~99min,允差±30s;治疗时间达到设定时间时,有提示音,加热装置自动断电。8、单锅加液容量≥6L。9、自动控制废液的排放,有自动漏电保护、自动防干烧功能,具有红外测温,防止烫伤。10、加热锅安全保护装置:报警阀、旋转锁盖钮、泄压窗、双卡钳、防堵过滤罩。11、具有工作状态提示、多重故障自检、错误代码显示等功能,具有超温保护功能。标的名称:医用冷藏箱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01-11医用冷藏箱1、立式,有效容积≥310L。外部尺寸(长×宽×高)600mm×630mm×1950mm(±20mm)。搁架≥6个,搁架带卡槽价目条。2、箱内温度:微电脑控制,箱内温度恒定控制在2℃-8℃,调节增量为0.1℃,分辨率0.1℃;可显示湿度35%-75%。3、报警方式:多重故障报警,具有蜂鸣报警、灯光闪烁、远程报警三种报警方式,可实现高低温报警、传感器故障报警、断电报警、电池电量低报警、开门报警、环温高报警等;4、具有暗锁和锁孔,可实现双锁;5、透明玻璃门设计,门体双层钢化电加热玻璃并带有上吹风,32℃环温85%湿度下门体无凝露,自关门设计,内设照明灯。6、数据存储:数据存储模块,每≤6分钟记录一次数据,可通过前置的USB接口读取,插入U盘导出冰箱使用期间所有数据,数据可导出,温度数据存储≥10年,实现温度数据的可追溯性。7、数据打印:针式温度记录打印机,可实现实时打印、定时打印,并有追溯打印功能,打印数据信息可储存≥1年。标的名称:CT球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01-12 CT球管★1、提供的球管应与采购人现使用的联影uCT520相匹配的全新产品,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不能影响CT其它零部件的正常使用及寿命2.热容量:≥2MHU;3.靶角:7°;4.峰值电压范围(kv):70、80、100、120、140;5.焦点尺寸:小焦点≤1.0mm*1.0mm;大焦点≤1.4mm*1.4mm;6.最小管电压:≥60KV;7.最大管电压:≥130KV8.阳极靶面直径:≥130mm;9.球管阳极最大散热率:≥335kHU/min;10.最小管电流:≥10mA;11.最大管电流:≥350mA;12.球管灯丝最大瞬间电流:≥5.2A★13、质保期限:自产品安装之日起,曝光次数≥20万秒次或正常使用一年,以先值到为准。14、球管安装结束后,需提供完整的球管及整机设备的性能校准报告。★15、若投标产品为辐射装置的,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应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商务要求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完成货物交付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验收;2、交货地点: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3、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原厂原件质保≥3年(具体设备有明确的质保期要求的,以具体设备的明确要求为准),期间提供系统升级与维护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内;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4.1付款条件说明: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付款前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正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00% ;4.2付款条件说明:项目达到验收标准后供应商发起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正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 5、售后服务要求:在设备出现故障时,2小时内进行响应,如在4小时内无法远程解决的问题,应在接到故障报告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及更换零件,质保期内不再支付任何费用;6、操作培训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就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使用及维修、维护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采购人的使用及维修、维护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操作手册一套并提供产品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配套软件(如有)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并负责培训采购人员使用。7、验收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交验时,发现中标(成交)人提供的物资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对中标(成交)人作出相应处理。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完成货物交付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验收;2交货地点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付款前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正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项目达到验收标准后供应商发起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付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正规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原厂原件质保≥3年(具体设备有明确的质保期要求的,以具体设备的明确要求为准),期间提供系统升级与维护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内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 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其他要求因系统格式固化,本项目商务要求以本章“3.3.1服务内容要求”为准响应,原3.3.2商务要求可不响应。(此项为说明,投标人无需在响应表中填写)。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无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特定资格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2、若投标产品为辐射装置的,投标人须具有对应类别《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响应)函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评审报告为准。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进行确认,评标委员会通过开标记录表进行查看。投标(响应)函2针对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实质性要求的响应要求。针对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在应答表中进行响应,如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应同时提供佐证材料。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技术要求响应表.docx,报价明细表,商务要求响应表.docx,报价表,投标(响应)函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还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标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评标报告签署后,评标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分办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70.00分报价得分3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标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技术、服务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没有负偏离得55分;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四、技术、服务要求”得分为A+B: A.一般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条款的数量÷一般条款的总数量)×19分。 B.“▲”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条款的数量÷“▲”条款的总数量)×36分。 注:①“★”条款是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未全部满足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不再用于打分。 ②针对“▲”条款的响应,投标人需提供技术支撑材料(如通过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向社会公开的产品彩页或功能截图或产品说明书),但如果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要求”的“▲”条款中对技术支撑材料有具体要求的则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③一般条款指未标注“★”或“▲”的条款。针对一般条款的响应,如果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要求”中一般条款中对技术支撑材料有要求的则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条款将视为不满足。55.0000客观技术要求响应表.docx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售后服务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进行评分,内容包括:1.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内容、2.响应方式、3.售后培训。 以上3项内容齐全,且符合本项目的得9分;每缺少一个部分扣3分,9分扣完为止;内容描述存在缺陷的,每有一处扣1.5分,每项最多扣3分,9分扣完为止。 (缺陷是指: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9.0000主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履约能力2022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每具有一个投标产品销售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 (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6.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价格分价格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30.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商务要求响应表.docx详见附件:技术要求响应表.docx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第X包)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政府采购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1.8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涉及信息类产品:序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涉及采购新能源汽车: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合同分包:序号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涉及采购进口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金额国别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涉及绿色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二、货物要求2.1.质量要求2.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1.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2.1.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2.1.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2.3.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保修期或者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3.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XX日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3.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3.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2.4.其他要求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情况说明:3.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四、合同履行4.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履约时间:-4.2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4.3分期履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4.4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7.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违约责任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修理、重作、更换的具体要求为:XX。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XX。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XX。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XX人民法院起诉。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一、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比例:XX。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XX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1.6售后服务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XX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因XX原因,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1.7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1.7.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7.2.合同的中止11.7.2.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11.7.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1.7.3.合同的终止11.7.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1.7.3.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8.合同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1.9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XX份,乙方持有XX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住 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订时间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住 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订时间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技术要求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响应情况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针对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的内容投标人需在此表中进行响应,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有),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每有一条未响应或负偏离,均视为无效投标。报价明细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投标人签章:(加盖电子印章)日期:{日期}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版本号:N510182202500034220251215001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购置CT球管等设备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342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12月15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委托,拟对购置CT球管等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8220250003421.2.采购项目名称:购置CT球管等设备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一个包,采购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CT球管等设备一批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特定资格(描述: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2、若投标产品为辐射装置的,投标人须具有对应类别《辐射安全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第2页-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彭州市丽春镇卫生院地址:彭州市丽春镇丽蓉大道466号邮编:611936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28-83817618代理机构: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6层1623、1625号邮编:610041-第3页-联系人:朱秋虹、王九龙、兰岚、蒋德林、刘燕、郑杰联系电话:028-85259928-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CT球管等设备 心电监护仪 便携式肺功能检测仪 动态血压监测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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