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平台建设 药房及审方中心配套硬件设备 会诊中心及双向转诊配套设备 药房信息化系统及审方中心信息化平台中标结果公示(怀安县医院2026)



怀安县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BYF2025-073
二、项目名称:怀安县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石家庄市高新区昆仑大街69号
9113000055449994XL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怀安县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购置医共体中心药房信息化系统及审方中心信息化平台,购置中心药房及审方中心配套硬件设备,购置会诊中心及双向转诊配套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购置医共体中心药房信息化系统及审方中心信息化平台,购置中心药房及审方中心配套硬件设备,购置会诊中心及双向转诊配套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格。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所有软件的升级服务、系统开发及系统集成,项目上线运行后,供应商负责一年的运行维护。
27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辉(主任)、贾若苹、高素芳、王荣电、李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86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 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怀安县医院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振兴街北怀安县医院
联系方式:0313-7817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宇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皮毛大市场A区
联系方式:0313-7397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313-7397632
十、附件

怀安县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6)
中电信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电信资格承诺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怀安县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怀安县医院

行政区域
怀安县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17:42

评审专家名单
刘辉(主任)、贾若苹、高素芳、王荣电、李辉(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2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313-7397632

采购单位
怀安县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振兴街北怀安县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3-7817220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宇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皮毛大市场A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3-7397632

河北省政府采购“双盲”评审项目招标文件(1.0版)——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开招标服务类项目项目名称:怀安县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BYF2025-073采购人:怀安县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宇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YF2025-0732.项目名称:怀安县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308.2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万元4.项目单位:怀安县医院5.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单项预算金额(万元)服务期限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现有系统升级2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所有软件的升级服务、系统开发及系统集成,项目上线运行后,供应商负责一年的运行维护。远程影像医疗云平台升级、远程会诊管理云平台升级、远程心电诊断云平台升级、其他系统升级。2区域双向转诊系统25通过区域双向转诊系统建设,实现社区卫生站、卫生服务中心与上级医疗机构相互转诊,合理分流病人,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本项内容专门为小微企业预留份额3区域检验共享中心20基于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医学检验服务平台,旨在整合区域内的医疗机构、检验设备和专业人员资源,实现检验服务的共享和优化。4医共体云审方中心80实现“智能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双重审方机制,功能需包括审方干预管理、处方点评管理、系统管理、统计中心、消息通知、药品知识库。本项内容专门为小微企业预留份额5医共体中心药房管理平台28.8集用药目录、采购存储配送、药事管理追溯于一体的区域中心药房,联动区域医疗机构、药品配供机构,实现怀安县域医共体内“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本项内容专门为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医共体监管大屏管理平台10对县域医共体相关服务进行分析与监管,为服务监督管理提供相关数据依据。7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共享系统20以电子健康档案开放便民为核心,从档案数据来源、档案信息处理和存储、档案调阅服务支撑、档案应用管理等方面,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和查询调阅。8慢病管理中心30从健康监测开始出发,结合公卫系统、基层业务系统、医院业务系统等居民健康信息,将患者的身体指标数据进行采集,评估居民慢性病风险。9硬件部分52.45包含服务器、会议室大屏、服务器机柜、交换机、远程会诊一体机、会诊硬件设备等硬件设备及网络施工。10对接服务20实现与2家二级医院(县医院、中医院)HIS系统对接。11集成服务2软硬件系统联调适配:完成软件部分与硬件部分所有设备、接口部分系统对接的全流程联调,确保数据传输通畅、功能协同运行。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所有软件的升级服务、系统开发及系统集成,项目上线运行后,供应商负责一年的运行维护。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整个项目包的40%份额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不得低于100%(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如为非小微企业,须将采购项目中40%以上的资金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3.方式:电子报名。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怀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递交方式: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七、其他补充事宜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整个项目包的40%份额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不得低于100%,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优惠。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CA办理有一定周期,如未办理CA,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咨询办理)。所有响应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报名,未进行注册登记及网上报名的,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本项目为全流程远程异地电子化投标项目,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7、本项目支持“政采贷”,中标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8、本项目质疑渠道:(1)怀安县医院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振兴街北怀安县医院侯科长0313-7817220(2)河北宇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郭女士0313-7397632投诉渠道:怀安县财政局采购办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皮毛大市场A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新区财政大楼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怀安县医院地0313-7832569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振兴街北怀安县医院联系方式:侯科长0313-78172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5联系方式:0313-73976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女士电话:0313-7397632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属性服务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时分,考察地点:。4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5询问方式询问送达形式:电子书面形式,通过项目交易电子平台送达。6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09时00分7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09时00分8开标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9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10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1政采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12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3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是☑否14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1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6投标文件提交说明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7质疑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怀安县医院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振兴街北怀安县医院侯科长0313-7817220河北宇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皮毛大市场A区郭女士0313-739763218投诉接受投诉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怀安县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313-7832569通讯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新区财政大楼19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推荐1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20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报价且得分相同的,以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仍相同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21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2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是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23实现预留的形式☑分包形式□联合体形式□由单一供应商按照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提供服务。注: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折扣。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4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下载招标文件。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河北公共资源版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zjktf格式)并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25信用记录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26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或出具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说明2.1基本定义2.1.1“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述供应商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1.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3“采购代理机构”指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2.2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本项目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实现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3.6.1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3.6.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政府采购政策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号)。4.3密码技术设备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4.4分支机构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6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7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如涉及)。4.8正版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9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4.10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1其他政府采购政策。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6.其他说明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采购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8.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更正、变更。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电子交易系统内部“变更文件”告知供应商。8.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二、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资质证明、业绩、人员技术力量等相关材料;技术标应包括:项目技术方案、偏离程度、服务方案等不显示供应商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明确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10.2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0.2.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10.2.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10.2.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10.2.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包含表内文字)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10.2.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10.2.6暗标页数要求:不超过500页。10.3保证金10.3.1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0.3.2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0.3.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0.3.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3.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中标后,经核实发现中标供应商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的。10.4投标报价10.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要求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全部货物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2如项目分包、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10.4.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4.4供应商要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10.4.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0.4.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5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2供应商未根据投标产品情况明确作出响应,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11.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11.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过程中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1.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3.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上传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人员签字或盖章是指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者上传人员签字或名章的扫描件。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盖章和签字为无效投标。13.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章工作。13.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6供应商应按照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的要求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14.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4.2供应商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联系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0313-7680600。1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16.3因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17.投标文件投标流程17.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7.2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17.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的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17.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17.6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四、开标18.开标及其有关事项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开标时通过开标大厅系统完成远程解密、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现作出如下提醒:18.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8.2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要求、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评标程序和要求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经抽取系统自动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19.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评审。20.评审程序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六、中标和签订合同21.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1.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内容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1.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1.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2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凭中标通知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2.3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2.4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2.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合同转包,否则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2.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七、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八、保密和披露23.保密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24.披露2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5.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5.1政府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5.2采购人对技术参数可澄清修改,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询问或质疑程序提出。25.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5.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5.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5.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5.7.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5.7.4事实依据;25.7.5必要的法律依据;25.7.6提出质疑的日期。25.8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2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25.9.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5.9.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25.9.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5.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5.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第三部分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核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1-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3信用记录(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须声明由小微企业承接的标的及承接企业情况。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非小微企业投标须提供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能力无审查结果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标内容(一)商务要求*1、投标报价:本项目预算为308.25万元,最高限价/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及单项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采购的服务及货物本身价、投标包含的备件、配件报价、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培训费及各项税金等项目实施完成的全部费用。*2、项目实施地点:怀安县医院。*3、付款方式:项目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采购人逾期未支付资金的,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4、项目验收要求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制订的合同订立安排与合同管理安排中有关履约验收的内容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5、验收时要求提供的技术文档:(1)本项目软件开发文档、自测报告及一个月试运行日志;硬件设备的合格证、使用说明及相关认证材料。(2)培训记录。(二)同类业绩及其他要求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附本单位与用户签订的同类项目的购销合同扫描件,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注:招标文件中的扫描件的含义: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彩色扫描或拍照后,生成的电子件(彩色扫描或照片)。上述商务要求中加*项目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无效。二、技术标内容1、建设背景响应国家及河北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要求,依托怀安县现有信息化基础,整合县乡两级医疗资源与数据资源,构建“数据互通、服务协同、管理规范、群众受益”的医共体信息化体系。通过本项目建设,打破信息壁垒,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完善分级诊疗模式,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整体能力与管理效能,让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健康服务。*2.相关标准及指导文件《系统与软件工程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8566-2022《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8567-2006《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9385-2008《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GB/T9386-2008《信息处理系统计算机系统配置图符号及约定》GB/T14085-1993《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14394-2008《系统与软件工程用户文档的管理者要求》GB/T16680-2015《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GB/T25000《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3、建设清单序号建设内容功能点数量单位一、软件部分1现有系统升级远程影像医疗云平台升级1套远程会诊管理云平台升级1套远程心电诊断云平台升级1套其他系统升级1套2区域双向转诊系统转诊管理1套转诊预约管理查询统计系统管理系统接口3区域检验共享中心采集端应用1套检验端应用4医共体云审方中心审方干预管理1套处方点评管理系统管理统计中心消息通知药品知识库5医共体中心药房管理平台药品目录1套采购管理调拨管理缺药报备处方配送申请库存管理盘点管理退药管理统计分析系统设置厂商管理配送自取管理6医共体监管大屏管理平台服务能力监管1套运行效率监管7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共享系统访问系统1套身份安全认证人员基本信息调阅基本档案调阅公卫服务调阅医疗服务调阅居民全生命周期服务调阅8慢病管理中心基础数据平台1套医防融合慢病综合管理平台运营管理平台医防融合居民移动端医防融合医生移动端二、硬件部分1服务器应用服务器3台数据库服务器1台跳板机服务器1台2会议室大屏搭配医共体监管大屏管理平台使用1台3服务器机柜服务器机柜1台4交换机网络交换机1台5远程会诊一体机远程会诊一体机7台6会诊硬件设备音响7套摄像头7套摄像头支架7套麦克风7套台式计算机7套7网络施工部署网络专线等1项三、对接服务1系统对接实现与2家二级医院(县医院、中医院)HIS系统对接。1项四、集成服务1系统集成服务软硬件系统联调适配:完成软件部分与硬件部分所有设备、接口部分系统对接的全流程联调,确保数据传输通畅、功能协同运行。1项注:上表中区域双向转诊系统、医共体云审方中心、医共体中心药房管理平台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4、参数要求(一)软件部分(1)现有系统升级①远程影像医疗云平台升级远程影像云平台升级主要是实现对现有系统进行功能升级。升级功能需包括工作量统计、费用统计、报告查询、AI诊断报告查询功能。工作量统计:对于基层医疗机构需实现科室内业务量的统计功能。需支持县医院查看基层机构提交的诊断申请、发布报告的业务量的统计功能。费用统计:应支持按业务类型、机构进行费用统计。报告查询:需实现诊断中心已发布报告的查询功能。实现基层医疗机构诊断报告的查询功能。AI诊断报告查询:需实现AI诊断报告查询。应支持查询申请、报告时间的AI智能诊断结果的记录。②远程会诊管理云平台升级对现有远程会诊管理云平台进行功能升级,包括排班管理、远程门诊诊室、预约专家诊室、门诊记录查询、门诊工作量统计、门诊费用统计功能,进一步促进院间的交流与医疗协作业务开展。排班管理:实现中心机构排班管理功能,应包括查询、新增门诊排班、新增专家排班功能等。对远程门诊的医生进行排班管理,安排远程会诊中心为基层提供远程问诊服务的医生,分为远程门诊的值班医生和预约问诊的专家医生。远程门诊诊室:主要功能是用于呈现本机构发起问诊的记录。应支持一键进入诊室,进行远程问诊工作。预约专家诊室:主要功能是中心机构查看已申请的预约专家信息。应支持显示基层预约专家的记录。门诊记录查询:主要功能是中心机构查看已申请的门诊记录信息。应支持查询所有已完成的远程门诊记录信息。应支持查看申请信息、患者病历信息及治疗建议功能。门诊工作量统计:应支持查看门诊工作量统计信息。门诊费用统计:应支持查看门诊费用统计信息。③远程心电诊断云平台升级对现有远程心电诊断云平台进行功能升级,主要是为了满足日常管理需求,升级查询统计相关的功能,主要包括工作量统计、工作台账、费用统计、报告查询功能。工作量统计:需实现诊断中心机构对提交的诊断申请、发布报告等内容的业务量统计功能。实现基层端科室内业务量的统计功能。工作台账:需实现诊断中心发布报告的工作台账功能,用于统计机构内已发布报告数量。费用统计:需实现诊断中心协助远程诊断的费用统计功能。实现基层端远程诊断协助的费用统计功能。报告查询:需实现诊断中心已发布报告的查询功能。实现基层端诊断报告的查询功能。需支持查看报告详细信息。④其他系统升级需实现基层医疗机构的基层影像系统与医院新增影像设备进行对接,基层心电系统与医院新增心电设备进行对接。(2)区域双向转诊系统通过区域双向转诊系统建设,实现社区卫生站、卫生服务中心与上级医疗机构相互转诊,合理分流病人,医疗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怀安县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形成业务联动、优势互补、疾病诊治连续化管理的机制,最终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主要功能应包括转诊管理、转诊预约管理、查询统计、系统管理、系统接口等功能。转诊管理:主要功能是实现双向转诊流程中的转诊过程管理。需支持患者转出、转出审核、患者转入、转入审核、病人中心等功能。转诊预约管理:应支持实现转诊预约的过程管理功能。查询统计:需支持双向转诊业务相关的统计与查询,应包括提供转出查询、转入查询、转出统计、转入统计、科室统计功能。系统管理:需支持权限管理、参数设置、消息管理功能。系统接口:应支持与机构内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以及现有公卫系统实现对接。(3)区域检验共享中心远程检验共享中心是一个基于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医学检验服务平台,旨在整合区域内的医疗机构、检验设备和专业人员资源,实现检验服务的共享和优化。通过区域检验共享中心,各医疗机构可以实现远程送检、检验结果查询、技术支持和数据分析等功能,提高检验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依据区域检验共享云平台的应用场景,系统功能设计需包括采集端和检验端应用。采集端应用:采集端应支持医学样本采集过程中的申请、核收、出库、报告等管理及应用。包括检验申请、采集中心、核收申请管理、样本中心、报告管理、统计管理、采集规范管理、收费项目管理、权限管理功能。检验端应用:检验端应支持医学样本检验过程中的签收、检验、报告等管理及应用。具体功能需包括样本签收管理、检验管理、异常样本中心管理、报告管理、统计管理、项目管理、权限管理等功能。(4)医共体云审方中心医共体云审方中心实现“智能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双重审方机制,功能需包括审方干预管理、处方点评管理、系统管理、统计中心、消息通知、药品知识库。审方干预管理:审方干预管理应支持对医共体内各成员机构的门诊处方和住院医嘱进行实时、智能化审核与干预。应支持门诊处方审核、住院医嘱审核、已审核门诊处方查询以及已审核住院医嘱查询。处方点评管理:应支持对HIS中抽取的门诊处方和住院医嘱进行回溯性、专项性的质量评估与分析。需支持灵活创建点评任务,允许管理者自定义抽取规则模板,精准筛选目标处方/医嘱进行点评。需支持处方点评、医嘱点评以及抽取规则模板功能。系统管理:需提供核心后台配置的系统管理功能,确保医共体云审方中心高效、有序、安全地运行。应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药师排班表以及参数设置功能。统计中心:需支持对门诊处方和住院医嘱的工作量进行按年、按月统计,并能按药师、科室、机构等维度深入分析,用于实时监控和评估审方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应包括门诊处方工作量统计、住院医嘱工作量统计、处方点评工作量统计、医嘱点评工作量统计。消息通知:应支持通过弹窗主动提醒用户有待审核的处方和待处理的点评任务,应提供处方审核、处方点评消息提醒功能。药品知识库:应提供药品知识库功能,集成权威、全面的药品信息与用药规则,需包含完整的药品说明书查询、机构药品目录对照,以及支持灵活定制合理用药规则。需支持药品说明书、药品对照、合理用药规则库以及参数管理功能。(5)医共体中心药房管理平台基于怀安县现有系统建设基础,建立集用药目录、采购存储配送、药事管理追溯于一体的区域中心药房,联动区域医疗机构、药品配供机构,实现怀安县域医共体内“医”“药”数据互联互通,面向线上线下处方流转、慢病长处方等药事场景,为患者提供送药、取药服务。应包括药品目录、采购管理、调拨管理、缺药报备、处方配送申请、库存管理、盘点管理、退药管理、统计分析、系统设置、厂商管理、配送自取管理功能。药品目录:需支持县域中心药房对药品目录进行维护和管理。采购管理:应支持中心药房对药品采购进行管理,需包括采购计划、采购订单以及完成采购申请确认。调拨管理:对于药品缺失或需调剂的情况,应支持进行药品调拨管理,包括调入申请、调出申请以及调拨审核。缺药报备:应支持缺药报备确认以及缺药报备记录功能。处方配送申请:基层机构出具配送处方,需支持中心药房接收处方进行确认配药及后续配送工作。库存管理:需支持对药品库存进行管理,包括药品入库、药品出库以及药品库存功能。盘点管理:应支持对药品库存进行盘点以及盘点审核。退药管理:需提供供货商退药、配送处方退药功能。统计分析:需支持库存统计、采购统计、调拨出库统计、调拨入库统计、处方配送统计、药品销售统计功能。系统设置:应提供参数设置、角色设置、人员权限、公告管理、药库管理功能。厂商管理:应支持供应商管理、配送商管理、生产厂商管理。配送自取管理:应支持筛选配送记录、查看配送记录,以及进行单个配送发货、批量配送发货功能。(6)医共体监管大屏管理平台医共体监管大屏管理平台对县域医共体相关服务进行分析与监管,为服务监督管理提供相关数据依据。将医共体的运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展现,使用户对辖区内医疗资源信息分布情况一目了然。应支持展示双向转诊分析、远程诊断分析、用药分析、医疗收入分析、诊疗人次分析、居民就医负担分析以及医疗服务效率分析内容。(7)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共享系统以电子健康档案开放便民为核心,从档案数据来源、档案信息处理和存储、档案调阅服务支撑、档案应用管理等方面,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和查询调阅。应包括访问系统、身份安全认证、人员基本信息调阅、基本档案调阅、公卫服务调阅、医疗服务调阅、居民全生命周期服务调阅等功能。访问系统:健康档案浏览器需提供B/S架构,基于Web浏览访问的页面,应支持通过接口调用,便捷地嵌入其他任何形式的应用系统中调阅使用。在单独使用的场景应用中,健康档案浏览器同时支持独立使用,通过识读身份证、电子健康码在浏览器中调阅浏览。身份安全认证:应支持通过与电子健康卡管理系统对接,将居民健康档案的居民身份主索引与电子健康卡进行关联,实现基于电子健康码的身份认证调阅电子健康档案。人员基本信息调阅:应支持居民个人基本信息、主要健康信息、服务活动记录等信息展示的功能。基本档案调阅:应支持基本档案-个人基本信息表单展示调阅。公卫服务调阅:需支持儿童保健专项服务调阅、妇女保健专项服务调阅、疾病管理专项服务调阅、健康体检专项服务调阅。医疗服务调阅:医疗服务调阅按照住院和门急诊分类,应支持调阅居民历史医疗服务记录以及相关电子病历信息。居民全生命周期服务调阅:应支持按照居民生命周期时间轴展示该居民在不同时间接受过的各类医疗卫生服务,需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例如健康体检、随访记录、就诊记录、住院记录等等。(8)慢病管理中心慢病管理中心,主要是从健康监测开始出发,结合公卫系统、基层业务系统、医院业务系统等居民健康信息,将患者的身体指标数据进行采集,评估居民慢性风险。根据监测数据对患者进行干预。患者在服用推荐用药的过程中,可利用APP、小程序、公众号等移动端进行健康咨询,然后医生进行健康随访。随着药物的服用一段时间后,患者可以再次进入健康监测的流程,从而形成一个闭环的过程。应包括基础数据平台、医防融合慢病综合管理平台、运营管理平台、医防融合居民移动应用、医防融合医生移动应用功能。基础数据平台:实现慢病基础数据的管理,应包括数据采集与交换、数据质控管理、统一集成管理功能。医防融合慢病综合管理平台:应包括个人首页、筛查中心、服务中心、协同中心、档案中心、专病管理、督导培训、字典管理、智能管理、系统设置功能。运营管理平台:用于从不同维度统计慢病中心各级机构成员及医务工作者的工作量,应包括机构管理工作量、机构筛查工作量、医生筛查工作量及医生管理工作量。医防融合居民移动端:居民移动端需支持预防、诊断、治疗、康复、随访、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动态全周期的医疗健康服务。借助信息化手段,搭建居民和医生的线上沟通渠道,让医生实时掌握患者院外生命体征,提前、及时干预病情,以循环式服务对院外慢性病患者进行管理,做到预防、治疗、控制、康复相结合。应包括注册、待办提醒、慢病档案、跟踪监测、随访服务、在线咨询、宣教记录、健康日历、治疗方案、个人中心功能。医防融合医生移动端:医生移动端,是为医生提供的移动管理工具,能够在普查、慢病患者群体性筛查的业务场景中,帮助医生快速、准确完成筛查工作,实现早发现、早管理、早治疗。应包括登记筛查、扫码筛查、筛查人数统计、筛查结果统计功能。(二)硬件部分(1)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内存:≥64GB,硬盘≥1TB;CPU≥16核。PCI插槽:要求提供≥7个PCIe4.0扩展插槽,其中不少于5xPCIex84.0和2xPCIex164.0;要求提供≥1个VGA接口、1个COM口,2*USB3.0接口(前置)+4*USB3.0接口(后置);电源:配置1+1冗余电源模块。数据库服务器:内存:≥64GB,硬盘:≥2TB,CPU≥16核。PCI插槽:要求提供≥7个PCIe4.0扩展插槽,其中不少于5xPCIex84.0和2xPCIex164.0;要求提供≥1个VGA接口、1个COM口,2*USB3.0接口(前置)+4*USB3.0接口(后置);电源:配置1+1冗余电源模块。跳板机服务器:内存≥16GB,硬盘≥1TB,CPU≥8核。网卡:标配不少于2个千兆电口;电源:配置1+1冗余电源模块。以上服务器需符合《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中加*号项的要求。(2)会议室大屏及配套设备搭配医共体监管大屏管理平台使用,参数如下:显示尺寸:≥100英寸分辨率:3840×2160@60Hz亮度:≥450cd/m²对比度:≥5000:1(Typ.)可视角:≥178°(H)/178°(V)。(3)服务器机柜42U标准机柜。(4)交换机需提供网络交换机。交换容量≥672Gbps,包转发率≥108Mbps,≥24个10/100/1000Base-T电口,支持堆叠,含1米堆叠线。(5)远程会诊一体机需提供远程会诊一体机,为医护人员提供可移动的、集成化的远程会诊工作站。内置高清摄像头、全向麦克风和扬声器,满足音视频采集与播放需求。车身结构稳固,配备医用静音万向轮,带中央锁定功能。(6)会诊硬件设备音响:用于支持远程会诊客户端语音交流设备。摄像头:应支持1080P全高清视频采集,具备自动对焦功能,广角镜头可覆盖小型会议室。摄像头支架:用于支持远程会诊摄像头固定支架。麦克风:用于支持远程会诊应用的语音采集设备。台式计算机:用于支持远程会诊客户端应用软件运行设备。需符合《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中加*号项的要求,安装符合《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中加*号项要求的正版操作系统。(7)网络施工部署网络专线等。(三)对接服务实现与2家二级医院(县医院、中医院)HIS系统对接。(四)集成服务软硬件系统联调适配:完成软件部分与硬件部分所有设备、接口部分系统对接的全流程联调,确保数据传输通畅、功能协同运行。*5、供货要求:(1)提供的所有货物及耗材必须是正厂出品(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具有合格证及涉及CCC认证的CCC认证证书或标识)、所有产品(含辅材辅料)必须是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全新产品,相关标签明晰,证票齐全,包装完好。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且须为原厂原包装;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是为本公司新批号合格产品,其质量、数量均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的规定。如果货物到货后或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予以退、换。(2)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020]123号)的要求;(3)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4)所提供的货物到货后,发现有任何问题(包括外观损伤),必须以使用采购人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必须提供各种产品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进行验收。(5)中标供应商供货时应通过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6、硬件售后服务要求(1)中标人应对所有货物提供免费质保至少1年。质保期内货物免费三包,中标人免费上门提供相应服务。质保期内非人为原因损坏的货物应无偿更换、免费修复。因货物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相关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并由中标人作出相应赔偿。(2)供应商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提供7×24小时响应售后服务,及时响应用户提出的系统使用问题,确保信息正常传输,提供电话咨询、系统管理QQ群、系统管理微信群的问题应答以及系统问题的相关反馈,及时解决用户反映的问题。对于反馈的系统故障,在远程维护及电话帮助都难以解决的情况下,需服务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维护,以确保故障得到最快速、最全面、最彻底的解决。如不能解决的,中标人需提供备品备件供采购人使用。质保期内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情况,中标人负责更换。*7、培训要求(1)在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负责培训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能熟练、准确地使用服务平台,并能根据业务或信息需求变动自行进行合理使用;(2)培训时间要安排合理、紧凑,分班按批次进行。培训计划要安排全部服务平台使用人员参加。相关人员培训必须在服务平台试运行前完成;(3)培训需免费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4)中标供应商必须派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并具有实际工作和教学经验的讲师和辅导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原理、步骤、操作和日常注意事项等,保证用户掌握基本技能,可以正确使用产品;(5)除既定的培训,在质保期内,若采购人有培训要求,中标方应协助采购人完成;(6)在质保期内,如遇耗材功能调整,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免费使用培训。*8、质量标准:合格。*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所有软件的升级服务、系统开发及系统集成,项目上线运行后,供应商负责一年的运行维护。注:以上加*的技术参数、指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投标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无效。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项目内容以及有关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相关费用;2.投标技术参数、指标及方案的合理性;3.投标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偏离;4.付款条件;5.实施交付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实施完工时间等,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并交付完毕,实施交付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6.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满后服务条件及承诺(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7.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二、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三、评审程序1.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1.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无效投标2.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投标文件的;2.2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2.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8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招标文件中所有带*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做出明确响应);2.9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的;2.10投标文件不按“盲评”要求制作的;2.11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2.12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1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3.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3.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3.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3.8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3.9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3.10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3.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5.投标的澄清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扫描并传输至远程供应商)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扫描并在线传输由评标委员会接收)。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6.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供应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进行评审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认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6.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6.5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6.6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时不协商,独立完成。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规定,评审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8.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10.采购项目废标10.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0.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10.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0.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0.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附表1.符合性审查(明标)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完全响应采购项目/采购包中的全部内容;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6商务实质性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加*项条款的要求;7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报价的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9进口产品(如有)供应商所投产品不能为进口设备;10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10串通投标(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七)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八)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九)不同供应商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量是否存在串标嫌疑;(十)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十一)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11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其他无效情形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审查结果符合性审查(暗标)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技术实质性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的加*项的要求;2投标文件的编制(暗标部分)符合招标文件暗标部分的相关编制要求;3其他情况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审查结果三、评定内容及标准(一)报价部分类别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报价报价分10分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低于成本的除外)),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0。(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注:(1)投标报价超出招标采购预算总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2)为了遏制恶意竞标,确保采购需求和科学择优,依据财政部令第87号文件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须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保证按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提供服务的承诺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二)商务部分(明标)商务部分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商务部分客观评审1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1分。1分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6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CISP证书,得4分,具备其中一个,得2分;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得2分。投标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业绩4分供应商提供近2年类似业绩合同(以盖章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得2分,满分4分。合计12分(三)技术部分(暗标)技术部分评分项分值评分标准远程影像医疗云平台升级方案8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升级方案,从①需求分析、②概要设计、③详细设计、④系统测试四项内容分别进行评审;每项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8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单项内容中存在明显缺陷的,每有一项扣0.5分,单项最多扣2分。远程会诊管理云平台升级方案8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升级方案,从①需求分析、②概要设计、③详细设计、④系统测试四项内容分别进行评审;每项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8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单项内容中存在明显缺陷的,每有一项扣0.5分,单项最多扣2分。远程心电诊断云平台升级方案8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升级方案,从①需求分析、②概要设计、③详细设计、④系统测试四项内容分别进行评审;每项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8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单项内容中存在明显缺陷的,每有一项扣0.5分,单项最多扣2分。其它系统升级方案8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升级方案,从①需求分析、②概要设计、③详细设计、④系统测试四项内容分别进行评审;每项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8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单项内容中存在明显缺陷的,每有一项扣0.5分,单项最多扣2分。区域双向转诊系统和区域检验共享中心开发方案10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开发方案,从①需求分析、②概要设计、③详细设计、④界面优化、⑤系统测试五项内容分别进行评审;每项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单项内容中存在明显缺陷的,每有一项扣0.5分,单项最多扣2分。医共体云审方中心和医共体中心药房管理平台开发方案10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开发方案,从①需求分析、②概要设计、③详细设计、④界面优化、⑤系统测试五项内容分别进行评审;每项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单项内容中存在明显缺陷的,每有一项扣0.5分,单项最多扣2分。电子健康档案开放共享系统开发方案10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开发方案,从①需求分析、②概要设计、③详细设计、④界面优化、⑤系统测试五项内容分别进行评审;每项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单项内容中存在明显缺陷的,每有一项扣0.5分,单项最多扣2分。慢病管理中心开发方案10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开发方案,从①需求分析、②概要设计、③详细设计、④界面优化、⑤系统测试五项内容分别进行评审;每项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单项内容中存在明显缺陷的,每有一项扣0.5分,单项最多扣2分。培训方案6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从①培训目的、②培训方式、③培训内容三项内容分别进行评审;每项内容全部涵盖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单项内容中存在明显缺陷的,每有一项扣0.5分,单项最多扣2分。合计78分注:(1)评分校准中的明显缺陷是指:①存在未能体现本项目特点或不适用本项目实际的情形②存在套用其它项目方案的情形③存在逻辑漏洞、前后内容互相矛盾的情形④存在科学原理错误、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⑤存在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⑥存在语言错误或歧义的情形⑦存在表述无重点、该方面内容无重点的情形。(2)为提高评审效率,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商务部分的评审因素响应索引或目录(格式自拟),逐项列明所在页数。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服务合同范本年月日(注:此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5.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怀安县医院(单位名称)的怀安县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证分包意向协谈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区域双向转诊系统(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石家庄锋雯睿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医共体云审方中心(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石家庄锋雯睿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医共体中心药房管理平台(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石家庄锋雯睿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E·期2026年1月8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无需对所提供的货物做出声明。5.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怀安县医院(采购人):我公司参加怀安县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6年1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平台建设 药房及审方中心配套硬件设备 会诊中心及双向转诊配套设备 药房信息化系统及审方中心信息化平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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