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QZZC2025-K3-220256-QZSZ)入围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
2、项目编号:QZZC2025-K3-220256-QZSZ二、征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 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项目联系人:陈侃
项目联系方式:0777-2886006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1、入围结果:
入围结果信息附件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53.3分五、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
标项1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孙继旋,邓毅,杨堂琨,滕德锋,张德丽(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1.1M

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QZZC2025-K3-220256-QZSZ).docx119.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

品目

采购单位
详情见公告正文或附件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16:22

评审专家名单
孙继旋,邓毅,杨堂琨,滕德锋,张德丽(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侃

项目联系电话
0777-2886006

采购单位
详情见公告正文或附件

采购单位地址
详情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7-2886006

序号标项名称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报价:50(元)浦北银峰汽车维修中心浦北县小江镇城北路52号92450722MA5P0J3K3D2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报价:50(元)浦北县新动力汽车服务中心广西浦北县越州大道1号91450722MA5KY00Y863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报价:50(元)浦北县小江镇通达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浦北系县越秀路60号92450722MA5MQT2P4D4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报价:60(元)广西钦州市浦北铭骏汽车服务会所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商业街16号楼102.103.104商铺92450722MA5MU9W7505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报价:80(元)浦北县车小匠汽车服务中心浦北县江城街道清新路33.34号92450722MA5NEPF4XG6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报价:80(元)浦北县小江镇铭鑫汽车养护中心浦北县江城街道常青路2号92450722MA5ME5LG0T7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报价:85(元)浦北县小江镇亚栋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浦北县小江镇清新路33号92450722MA5M6WK1118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报价:50(元)浦北县易源汽车维修部浦北县城绕城二级公路92450722MA5L9GD94E1/1标项1:序号入围供应商名称入围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者主要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入围单价1浦北银峰汽车维修中心浦北银峰汽车维修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车辆维修和保养:完全响应项50元2浦北县新动力汽车服务中心浦北县新动力汽车服务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车辆维修和保养:车辆维修和保养项50元3浦北县小江镇通达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浦北县小江镇通达汽车维修服务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车辆维修和保养:车辆维修和保养项50元4广西钦州市浦北铭骏汽车服务会所广西钦州市浦北铭骏汽车服务会所车辆维修和保养车辆维修和保养:车辆维修和保养项60元5浦北县车小匠汽车服务中心浦北县车小匠汽车服务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车辆维修和保养:车辆维修与保养项80元6浦北县小江镇铭鑫汽车养护中心浦北县小江镇铭鑫汽车养护中心车辆维修和保养车辆维修和保养:1项80元7浦北县小江镇亚栋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浦北县小江镇亚栋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我公司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全部内容项85元8浦北县易源汽车维修部浦北县易源汽车维修部车辆维修和保养车辆维修和保养:6项50元1/1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浦北县小江镇通达汽车维修服务中心,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126万元,资产总额为6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浦北县小江镇通达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日期:2026年01月03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广西钦州市浦北铭骏汽车服务会所),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95万元,资产总额为6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5年12月24日(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浦北县新动力汽车服务中心,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120万元,资产总额为2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浦北县新动力汽车服务中心日期:2026年1月3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浦北县小江镇亚栋汽车维修服务中心,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29万元,资产总额为35万元,属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浦北县小江镇亚栋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日期:2026年1月4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浦北县车小匠汽车服务中心)的(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浦北县车小匠汽车服务中心),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135万元,资产总额为158.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浦北县车小匠汽车服务中心日期:2026年1月3日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浦北县易源汽车维修部,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60万元,资产总额为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属于甚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浦北县易源汽车维修部,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60万元,资产总额为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浦北县易源汽车维修部日期:2026年01月01日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QZZC2025-K3-220256-QZSZ)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浦北县小江镇铭鑫汽车养护中心,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50万元,资产总额为93.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5年12月30日(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的(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浦北银峰汽车维修中心),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65.5万元,资产总额为108.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浦北银峰汽车维修中心日期:2025年12月31日征集文件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编号:QZZC2025-K3-220256-QZSZ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征集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以及最高限制单价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9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20第五章框架协议主要条款24第六章采购合同文本30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3第一章征集公告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QZZC2025-K3-220256-QZSZ)征集公告一、征集人信息征集人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征集人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征集人联系人:黄谦、陈侃、梁中征集人联系方式:0777-、2886022、2886006、2886016二、采购项目信息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编号:QZZC2025-K3-220256-QZSZ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浦北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采购需求最高限制单价(元/时)预估采购数量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00-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在浦北县范围内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的一类、二类、三类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②本项目专门面向综合店,不接受4S店(专卖店)参与响应。四、框架协议的期限24个月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时间: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称“政采云平台”)在线获取征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选择项目,获取征集文件)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4日0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线上开启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1月04日09: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西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策执行措施:(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全流程电子化要求: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充分准备,熟悉掌握电子化采购项目操作指南(操作指南: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操作指南: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帮助文档—入驻与配置—CA管理;CA证书申领路径:政采云平台—我的工作台右上角—CA管理—CA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依法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须在获取征集文件时间内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下载征集文件才视作依法获取征集文件。(2)供应商应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安装(客户端下载)。(3)供应商须按照征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进行编制、上传、加密、提交、解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在线提交截止时间后,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全部征集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对已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参与本项目的全部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我中心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解密时限内未完成解密的,政采云平台默认为供应商放弃参与响应。(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按时登录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全程在线并关注响应文件开启及评审进度,评审期间评审小组提出澄清等要求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答,否则按响应文件或政采云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5)供应商参与响应过程中涉及政采云平台的问题,请咨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热线:95763。3.查询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4.咨询:(1)采购部(征集文件)联系人:黄谦联系方式:0777-2886022(2)综合二部(开标、评审及入围管理)联系人:陈侃、陈启梅联系方式:0777-2886006(3)信息部(协议管理)联系人:梁中联系方式:0777-2886016第二章采购需求以及最高限制单价一、采购需求以及最高限制单价(一)采购需求1.适用范围1.1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包括车辆大修、小修、总成维修、专项维修和保养等。1.2在钦州市外发生故障维修的车辆,采购人可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到框架协议供应商处进行维修。1.3入围供应商无能力维修时,须出具书面证明不能维修的详细原因。1.4以下情形可以不适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①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其规定执行;②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如入围供应商中无特约维修店的,可到汽车生产厂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维修和保养;③入围供应商无能力维修的特种车辆;④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二)服务标准1.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时,重在修理,以节省政府支出;确需更换零配件的,均应使用原生产厂家配件,使用副厂件、旧件、修复件的应先征得服务对象同意,不得使用“三无”产品。2.供应商应建立零配件进货台账,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维修前需向服务对象提供详细报价并经服务对象同意使用,结算时需提供零配件原厂编号、合格证。3.设立应急电话,实行专人值班制度。4.提供一小时内到达现场的紧急救援服务(含节假日)。5.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6.提供车辆年检服务。7.免费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清洁、吸尘服务。8.服务质量及保修期不低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三)技术保障1.汽车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测。2.汽车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3.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4.因供应商违反合同给送修单位造成损失时,给予经济赔偿。5.建立车辆详细维修档案,免费进行日常维保的技术咨询及培训。6.设立投诉制度,认真听取送修单位意见,并及时做出修正。7.保证公务车辆在修理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供应商将承担全部损失。8.在公司内明显位置公示框架协议采购的汽车维修和保养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方便于采购人对照采购。9.如由供应商引起的一切服务纠纷、质量责任均由供应商负责。(四)服务人员组成供应商应指派专人负责框架协议政府采购项目联系人。针对采购人的送修车辆,优先安排有相关经验的服务人员为采购人提供维修服务。服务人员应具有汽车维修技术、专项维修保养服务技能等。(五)本项目须遵守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等规定;2.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19年第20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4.GB/T5624-2019《汽车维修术语》;5.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6.GB/T16739.1-2014、GB/T16739.2-201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7.GB/T15746-2011《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六)最高限制单价本项目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工时费最高限制单价:100元/小时。二、报价要求1.本项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费按工时费进行报价。1.1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制单价的,响应无效。1.2工时费报价系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的工时单价,结算时,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费=成交工时费×维修保养所需工时+零配件进货价。2.采购人有权与入围供应商在其公布的工时费的基础上进行价格谈判,获取更低的维修和保养服务价格。三、框架协议的期限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框架协议签订为准。四、确定入围供应商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2家,按不低于20%比例淘汰供应商,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五、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维修和保养合同,约定合同付费标准,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六、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无七、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采购人要在合同履行(结算)完成后15日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框架协议大厅对成交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进行真实、客观评价;逾期未评价的,默认好评。评价结果向所有采购人公开,作为其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八、履约管理和违约处理(一)采购人根据《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的条款,监督入围供应商的服务,对于供应商存在未按协议规定提供服务行为的,采购人应及时向征集人反馈,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直至取消其入围供应商资格。采购人不得无故拖欠款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合同约定的其它不合理要求,因付款问题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违规单位承担。(二)本项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履约管理流程1.采购人应当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维修及保养”政府采购预算。2.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编报采购实施计划(采购方式选择“框架协议采购”,可不公开采购意向),选择拟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品目,并关联政府采购预算指标。3.采购人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选择“框架协议采购”模块进入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品目,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方式,选定入围供应商和产品服务,关联采购实施计划并下单采购。4.框架协议采购应签订电子合同。采购人应当在入围供应商履约后在线确认收货并备案采购合同。5.采购人要在合同履行(结算)完成后15日内,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框架协议大厅”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真实、客观地进行评价;逾期未评价的,默认好评。评价结果向所有采购人公开,作为其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6.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单笔金额小、频次高的品目,采购人可在年初估算全年采购金额,结合实际与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签订定期合同,并按上述流程实施采购。对因地域限制等无法选择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的,可以选择当地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三)入围供应商有下列行为,将被取消入围资格:1.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修车单位车辆维修业务;2.不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使用劣质维修材料;3.没有按照合同规定要求,经查实擅自抬高收费价格的;4.经查实虚假修车辆或虚报维修项目的;5.经查实因严重质量、服务问题被投诉的;6.经查实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的方式招揽生意的;7.擅自转由其他关联企业维修的;8.虚报零配件价格、使用假冒伪劣零配件等行为的;9.维修价格高于市场价的,或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与非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资质、维修车型等服务完全可比的条件下,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维修报价明显偏高的;10.其它违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行为。九、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即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十、其它事项(一)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营场所、服务方案、生产设备、服务人员等证明材料。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项目编号:QZZC2025-K3-220256-QZSZ2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在浦北县范围内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的一类、二类、三类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②本项目专门面向综合店,不接受4S店(专卖店)参与响应。3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或入围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浦北县财政局0777-8314622)提出质疑。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响应文件组成: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5响应报价: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并按征集文件中相关格式填写。2.响应文件每项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3.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7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6年01月04日上午09时30分提交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开启地点:广西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按时登录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全程在线并关注响应文件开启及评审进度,评审期间评审小组提出澄清等要求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应答,否则按响应文件或政采云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8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1.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2.项目编号:QZZC2025-K3-220256-QZSZ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上述项目的征集、响应、评审、入围、验收、协议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对技术、服务等标准明确、统一,需要多次重复采购的货物和服务,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方式。2.“征集人”系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3.“采购人”、“服务对象”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4.“供应商”系指向征集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自然人。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项目的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6.“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7.“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8.“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三)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在浦北县范围内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备案的一类、二类、三类汽车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②本项目专门面向综合店,不接受4S店(专卖店)参与响应。(四)采购方式框架协议(封闭式)。(五)代理委托委托响应的供应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六)响应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征集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在征集文件中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八)特别说明: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询问、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提出询问,征集人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或入围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征集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入围结果提出质疑的,为入围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供应商对征集人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征集文件、采购过程或入围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投诉不接受传真形式)质疑部门联系方式:浦北县财政局0777-8314622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浦北县财政局0777-8314622(十)查询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二、征集文件(一)征集文件的组成第一章征集公告第二章项目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第五章框架协议文本第六章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二)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征集文件编制的,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依法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2家的,本中心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三、响应文件(一)供应商的风险1.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评审小组将报财政部门查处。(二)征集文件的组成1.资格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4)供应商在浦北县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的一类、二类、三类供应商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2.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3)服务及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4)供应商经营场所、服务方案、生产设备、服务人员证明材料(根据评定标准要求提供,格式自拟)(5)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采购业绩证明材料3.报价文件★报价表(格式见第六章)注:标注★号的材料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须由供应商提供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三)征集文件的编制、签署及加密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征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履行其各项条款的规定并按要求编制,征集文件应为电子文件或扫描件(样品除外)。2.供应商应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编制加密响应文件。3.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规定的顺序编制并标注页码、准确设置评审关联点,未设置或未正确设置关联点而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响应内容的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4.响应文件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可为电子签名)、填写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简称“盖章”,可为电子公章),供应商名称应写全称。5.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不清晰等原因导致被误读或漏读的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本中心就有关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视为无效文件。2.响应计量单位,征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征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征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五)响应报价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并按征集文件中相关格式填写。2.响应文件每项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3.入围供应商第一阶段响应报价是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六)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90天。(七)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修改、撤回1.响应文件的上传和提交:供应商须将编制好的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提交成功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重新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响应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四、开标(一)本中心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在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开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按时登录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中心-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保持全程在线并关注开标评审进度,评审期间评审小组提出澄清等要求时,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答,否则按征集文件或政采云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二)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本中心主持;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我中心将向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通知,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对已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政府采购云平台视为供应商自主放弃响应。注:当采购项目(或分标)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开标。(三)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1.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项目(或分标)合格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评审。2.资格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超越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获得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征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3.征集人或本中心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有效期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五、评审(一)评审原则:1.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2.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3.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即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三)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商务评审:①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编制要求提供或内容虚假的;②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未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未按规定盖章的;③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不符的;④响应文件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⑥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技术评审:①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货物规格型号参数或服务事项响应,或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的;②明显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与征集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功能、服务事项发生实质性较大偏离,已不符合项目需求的;③响应文件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④供应商响应的货物和服务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货物原则上应当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对货物项目每个采购包只能用一个产品进行响应,征集文件有要求的,应当同时对产品的选配件、耗材进行报价。服务项目包含货物的,响应文件中应当列明货物清单及质量标准。(3)报价评审:①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制单价的;②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征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③响应报价具有选择性;④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⑤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制作响应文件时填写的报价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报价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报价金额为准,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四)比较与评价1.评分细则:详见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2.评审小组按评定标准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由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计算。3.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由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各供应商各项得分进行汇总,计算各供应商最终得分。评审小组按推荐原则推荐入围供应商同时形成评审报告。(五)货物项目授权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可以委托一家或者多家代理商,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接受采购人合同授予,并履行采购合同。入围供应商应当在框架协议中提供委托协议和委托的代理商名单。(六)澄清问题的形式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名。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错误修正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八)供应商串通、恶意串通行为的说明: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采购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响应;(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九)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响应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响应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制单价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开标评审过程的监控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六、评审结果(一)本中心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征集人,征集人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入围供应商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并列的,由征集人或者征集人委托评审小组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征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征集人也可以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入围供应商。(二)入围供应商确定后,本中心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入围结果公告,同时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三)入围通知书发出后,征集人不得违法改变入围结果,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入围。(四)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七、签订合同(一)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应当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框架协议副本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征集人应当在框架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化采购系统将入围信息告知适用框架协议的所有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入围信息应当包括所有入围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入围产品信息和协议价格等内容。入围产品信息应当详细列明技术规格或者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能反映产品质量特点的内容。征集人应当确保征集文件和入围信息在整个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随时可供公众查阅。(三)入围供应商可凭入围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信息,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线申请“政采贷”融资。(四)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应当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框架协议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六)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采购框架协议约定的货物、服务,应当将第二阶段的采购合同授予入围供应商。同一框架协议采购应当使用统一的采购合同文本,采购人、服务对象和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变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七)框架协议采购应当订立固定价格合同。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和协议价格确定合同总价,合同中应当列明实际采购数量或者计量方式,包括服务项目用于计算合同价的工日数、服务工作量等详细工作量清单。采购人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能证明其按照合同约定数量或者工作量清单履约的相关记录或者凭证,作为验收资料一并存档。(八)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应当将相关证明材料和采购合同一并存档备查。八、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一)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可以补充征集供应商。(二)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九、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活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十、其他事项(一)解释权:本征集文件解释权属本中心。(二)有关事宜所有与本征集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邮政编码:535000通讯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1)采购部(征集文件)联系人:黄谦联系方式:0777-2886022(2)综合二部(开标、评审及入围管理)联系人:陈侃、陈启梅联系方式:0777-2886006(3)信息部(协议管理)联系人:梁中联系方式:0777-2886016(4)政采云技术支持热线:95763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评定标准和推荐原则一、评审原则(一)评标依据:评审小组将以征集、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资信等方面内容进行评价。(二)评审小组的组成:由征集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三)评审方式: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二、评定标准质量优先法: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商务分(35分)1.1供应商的车辆维修和保养工时费报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得分:供应商工时费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某供应商评审价)×30分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供应商须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评审中将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供应商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认定为监狱企业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获得政策性价格扣除的,评审价=响应报价×(1-20%),否则评审价=响应报价。满足征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最低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仅作评审时使用,成交金额=响应报价。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采购业绩的,每项得1分,满分5分。(须提供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期限、签字盖章内容的合同或结算单关键页证明材料)2.技术分(65分)2.1经营场所分(满分12分)2.1.1供应商提供经营场所车辆维修间全景实景图的得1分;经评审小组认定,供应商的车辆维修间满足①工具设备摆放整齐、②地面洁净无明显油污、③功能维修区划分明确的,每项得1分,满分4分。(须提供相关图文证明材料)2.1.2供应商提供经营场所客户休息室全景实景图的得1分;经评审小组认定,供应商经营场所客户休息室满足①干净整洁、②提供茶歇、影音服务,每项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相关图文证明材料)。本项满分3分。2.1.3供应商投入本项目服务的经营场所面积在100㎡以下的得1分,101㎡-200㎡的得2分,201㎡以上的得3分。(须提供经营场所面积证明材料)2.1.4供应商在浦北县内具有连锁分店,每具有一个分店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分店车辆维修间、人员休息室实景图以及其场所自有产权或租赁合同证明)2.2服务方案分(满分10分)2.2.1供应商提供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服务方案包含①企业管理制度、②基本服务流程、③质量保障制度、④安全管理制度,并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每项得1分,满分4分。2.2.2供应商提供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所使用的①零部件、零配件质量保证函、②进货渠道说明、③常用零配件报价表、④结算时向服务对象提供零配件原厂编号/合格证及进货发票承诺函的,每项得1.5分,满分6分。2.3生产设备分(满分15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施包含①综合诊断仪、②示波器、③内窥镜、④举升机、⑤变速箱托、⑥自动变速箱油交换机、⑦发动机吊装机、⑧轮胎拆装平衡设备、⑨刹车系统专用工具、⑩空调冷媒回收加注机、大梁校正仪、喷烤漆房、四轮定位仪等设备的,每项设备得1分(其中多台举升机可累计得分,最多得3分),本项满分15分。2.4服务人员分(满分28分)2.4.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达5-10人的得2分,11-20人的得4分,21人以上得6分。2.4.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中具有中级工汽车维修工的,每人得1分,满分5分;具有高级工汽车维修工的,每人得1.5分,满分6分;具有技师及以上汽车维修工的得3分。本项满分14分。2.4.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中具有①机修工、②电工/电器维修工、③钣金工、④油漆工/涂装修复工、⑤轮胎工、⑦新能源汽车维修工、⑧汽车美容装潢工的,每项工种得1分,满分8分。注:须提供服务人员名单、专项维修保养服务技能相关证书或学历证明等。三、总得分=商务分+技术分四、入围候选人供应商推荐原则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作为淘汰供应商的依据。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并列。第五章框架协议主要条款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参考格式)甲方(征集人):乙方(入围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按照征集文件约定的事项以及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框架协议:第一条项目基本信息1.1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1.2项目编号:QZZC2025-K3-220256-QZSZ1.3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1.4框架协议期限:本框架协议采购有效期为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二条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2.1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为:。2.2乙方可以承接(以下称采购人)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第三条响应报价要求3.1乙方入围协议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工时费为。3.2采购人有权与入围供应商维修和不用服务工时费的基础上进行价格谈判,以获取更低的维修服务价格。3.3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工时费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服务费(含税费)。第四条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4.1根据车辆维修过程中更换的配件和耗用的工时计量服务总量。4.2采购人进行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时,乙方应按响应承诺的工时费执行。结算时,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费=成交工时费×维修保养所需工时+零配件进货价。4.3.结算方式:由采购人凭双方签字认可的结算单自行与协议维修供应商结算,协议维修供应商为采购人开具合法的发票。第五条甲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5.1甲方的职责5.1.1为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5.1.2对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5.1.3对第二阶段确定成交情况进行管理;5.1.4在服务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乙方因政策变动、服务项目升级换代等情形进行审核;5.1.5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采购人对乙方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执行公开;5.1.6公开第二阶段成交结果;5.1.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5.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2.1甲方的权利:(1)根据乙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与采购人一起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2)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协议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采购人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或采购人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接受采购人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5.2.2甲方的义务负责协调乙方与采购人在框架协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和保养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1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采购人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框架采购协议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采购人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3)对经费未落实或经费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6.1.2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采购人的利益。(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3)乙方根据采购人的报修要求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维修单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采购人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采购人车辆存在维修单以外的问题,但采购人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4)采购人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属不是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框架协议采购期间,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1)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采购人的车辆维修业务;(2)不按协议规定提供服务或使用劣质维修材料;(3)没有按照协议规定要求,擅自抬高收费价格经查实的;(4)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经查实的(5)因严重质量、服务问题被投诉一经查实的;(6)通过给回扣或变相给回扣的方式招揽生意经查实的;(7)擅自转由其他关联企业维修的;(8)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与非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资质、维修车型等服务完全可比的条件下,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维修报价明显偏高的;(9)不按要求报送报表等有关资料的;(10)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协议的行为。7.2在框架协议采购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第八条不可抗力8.1协议任一方由于受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8.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协议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8.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8.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或终止协议的协议。第九条争议的解决9.1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河池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9.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9.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协议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条其他约定10.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10.2乙方应对向其采购的采购人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人的采购情况,并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各类报表。10.3甲方将会同采购监管管理部门不定期地对服务质量及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第十一条框架协议的生效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可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甲方(征集人)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住 所住 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六章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合同名称: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住所:供应商(乙方)住所:签订合同地点:签订合同时间:使用说明:本合同文本为框架协议采购第二阶段采购人与入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使用。采购合同文本采购单位(甲方):供应商(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循2026-2027年度浦北县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征集文件、响应文件、框架协议,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费用序号维修车辆维修或保养项目数量单位单价(元)车牌号码维修金额(元)合同总价: 元整,¥ 。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三、服务条款具体内容见车辆维修单。甲方(公章) 年 月 日乙方(公章) 年 月 日通讯地址: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经办人:年 月 日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的承诺书(格式)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现郑重承诺:(供应商名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二、资信技术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致: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服务及商务响应表(格式)项目征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框架协议有效期服务地点付款条件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技术保障…注: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项目需求》中商务及技术条款逐条响应,并作出承诺或说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人员配置表(格式)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岗位执业资格/职称/学历工作经验年限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23…注:应提供所配置人员姓名、身份证、岗位、资格职称、工作年限等材料。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生产设备配置表(格式)序号名称品牌及型号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生产厂家数量用途123.....注:1.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填写,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设施包括办公用设备设施、应急设备及与维修和保养服务相关的生产设备配置情况;2.如本表不适用,供应商可自行制表填写。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甲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合同所在页码注:业绩证明指供应商自具有的同类项目证明材料。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填写具体单位名称)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三、报价文件报价明细表(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服务内容报价备注1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工时费大写: 元整小写:¥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工时费报价系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的工时单价,实际维修和保养服务费=工时费×维修所需工时。工时费报价应包含维修和保养人工成本、维修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劳动报酬、场地与设施作业使用和损耗费,管理与环保成本、企业管理运营费用,、水电及耗材、技术支持、质量保障服务费、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