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慰问蛋糕券 生日蛋糕券 蛋糕 蛋糕券中标结果公示(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2026)
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2026年会员生日慰问蛋糕券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512-HXTC-IJ1910
二、项目名称: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2026年会员生日慰问蛋糕券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中标人:北京麦心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农业中关村现代食品营养谷 (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兴谷西路18号)
中标总价(蛋糕券面值(元/套)):610.00
中标人:北京优联匠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院1号楼10层2单元1101室001号
中标总价(蛋糕券面值(元/套)):56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2026--2027年教职工生日蛋糕券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按采购人所需数量供应蛋糕券
满足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毛广飙、冯姝姝、李佳、尹雪梅、张少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只接受电汇。
金额:¥0.9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10-88803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
联系方式:修海龙、王思晨、彭怡, 010-52837446,010-63989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修海龙、王思晨、彭怡
电话:010-52837446,010-63989602
附件【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2026年会员生日慰问蛋糕券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pdf】已下载次
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2026年会员生日慰问蛋糕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2026年会员生日慰问蛋糕券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号:2512-HXTC-IJ1910/1采购人: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包号:2512-HXTC-IJ1910/12.项目名称: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2026年会员生日慰问蛋糕券采购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55.0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分包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是否接受进口备注1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2026--2027年教职工生日蛋糕券采购55.001批该项目为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2026年工会会员生日蛋糕券采购,投标人应交付蛋糕供应商实体门店订购及线上配送通用券,蛋糕券可支持线上线下方式订购多种品牌或自有品牌的蛋糕。每份蛋糕券采购人实际支付金额为500元,蛋糕券面值由商家报价。2026年总计约为1100份,最终结算数量以工会统计的工会会员实际购买数为准。否蛋糕券成交供应商的选定为两家,每家的最终采购数量由校工会根据会员的选择意愿确定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按采购人所需数量供应蛋糕券。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需生产企业提供,销售企业无需提供)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供应商注册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需生产企业提供,销售企业无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证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_12_月_17_日至2025年_12_月_24_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本项目建议采取线上获取方式。为保证供应商可快速准确的获取采购文件,请按以下注意事项操作。(1)请联系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件:hongxintiancheng@126.com,电话:010-63974645)获取供应商信息登记表。邮件主题请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2)请填写“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后将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文档)、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电子扫描件)及采购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ongxintiancheng@126.com),邮件主题请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3)请供应商一律使用单位对公账号汇款,汇款时务必备注项目编号及包号,如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10-63974645)。(4)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方可领取: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的扫描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4.售价:50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_1_月_8_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二公寓218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年、预算金额为万元、当年安排数为万元。(本项目不适用)3.其他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联系方式:刘老师,010-888034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联系方式:修海龙、彭怡、王思晨,010-63974645、010-6398960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修海龙、成歌、吉国侠、吴众为、陈博维、赵洁、姬小雪、闫文娟、孙银英、王思晨、刘京、王东衍、郝路、刘海英电话:010-63974645、010-6398960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1_包不适用。□本项目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需要提供蛋糕和样券(品种及数量供应商自定);(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样品无需密封但须有完整包装,可确保所有样品干净卫生可以食用,包装上需注明营养成分表和配料表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不退还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不退还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生日蛋糕兑换券餐饮业1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2.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1包:11,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账号:20000062274900106153382。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3)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适用);(5)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5.2.2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电子版(一份,U盘内容含投标文件WORD电子文档及盖章签字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的PDF扫描件各一份)、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一份)分别密封提交。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递交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综合法务部;联系电话:010-63974645;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11层1110室。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按以下标准执行;缴纳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中标服务费。注: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类型招标服务费率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1.8%100-5001.32%500-10000.96%1000-50000.6%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进口产品5.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1.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正版软件5.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信息安全产品5.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5.7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7.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电子投标的情形(本项目不适用)14.1.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1.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14.2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线下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情形(本项目适用)14.2.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必须由签字人手签,加盖签章或印鉴无效;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必须使用原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本项目不适用)15.1.1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1.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15.2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线下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适用)15.2.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正文部分一律采用A4纸(图纸、彩页等除外)打印,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采购人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标书中所要求盖章处均为本单位公章,其他印章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均无效)。15.2.2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一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电子版(一份,U盘内容含投标文件WORD电子文档及盖章签字后的投标文件正本的PDF扫描件各一份)、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一份)分别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分别注明标明“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电子版”、“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同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5.2.3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的密封粘贴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被授权代表签字,以便确认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5.2.4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概不负责。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不适用)16.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本项目适用)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不适用)17.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将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适用)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本项目开标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本项目不适用)18.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派被授权人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本项目适用)18.4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确认。(本项目不适用)18.5开标时,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8.6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开标一览表中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7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监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8.8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9投标人不足1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2.2当本项目存在合格的供应商,采购工作即可开展。合格的供应商为3家(含)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分法评审,并确定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人。合格的供应商为2家时,按竞争性谈判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2.3合格的供应商为1家时,按单一来源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由评标委员会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6.2.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1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1中小企业声明函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8★或*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或*号条款要求的;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12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4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5)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15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6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或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3.2.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评审内容分值细目满分标准扣分细则价格部分30分30价格在满足支付标准500元/套蛋糕券的基础上蛋糕券面值最高的。在满足支付标准500元/套蛋糕券的基础上蛋糕券面值最高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蛋糕券面值/评审基准价)×30商务部分20分5蛋糕券产品类型蛋糕券产品选型种类丰富多样。在采购人规定的蛋糕券产品限额标准内提供的选型种类进行综合考虑对比(选型种类多:5分,选型种类较多:3分,选型种类少:1分,未提供不得分。)5兑换灵活性蛋糕券兑换方式灵活多样、兑换流程十分便利。蛋糕券兑换方式灵活多样、兑换流程十分便利的,得5分;蛋糕券兑换方式较多、兑换流程较便利的,得3分;蛋糕券兑换方式较单一、兑换流程不便利,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0类似项目案例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近三年(自2022年12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事业单位或高校的类似项目案例进行打分。每提供一个类似的案例得1分,最高10分。(以合同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合同甲乙双方,合同金额、详细标的内容、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技术部分50分20供货方案供货方案全面、准确、切实可行,无遗漏,符合院校服务特点。方案内容充实、合理、便利,针对性强,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0分;方案内容较充实、较合理、较便利,针对性较强,较可技术部分50分20供货方案供货方案全面、准确、切实可行,无遗漏,符合院校服务特点。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5分;方案内容基本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方案内容简单、无针对性,可行性不足,得5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4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无缺项,可操作,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方案内容充实、合理、便利,针对性强,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较充实、较合理、较便利,针对性较强,较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方案内容基本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方案内容简单、无针对性,可行性不足,得1分;未提供方案得0分。15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承诺满足要求,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完善可行。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内容充实、合理、便利,针对性强,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5分;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内容较充实、较合理、较便利,针对性较强,较可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1分;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内容基本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7分;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内容简单、无针对性,可行性不足,得3分;未提供承诺或方案得0分。1北京市实体连锁店实体连锁门店数量达15家以上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体连锁门店数量进行评分,品牌门店数量达15家以上的,得1分,否则得0分。10样品样品色泽、外形、表皮、色泽:蛋糕表面应呈金黄色,内部组织、口感均优秀。内部为乳黄色(特种风味的除外),色泽均匀一致,无斑点。外形:蛋糕成品形态规范,厚薄一致,无塌陷和隆起,不歪斜。表皮:柔软。内部组织:组织细密,蜂窝均匀,无大气孔,无生粉、糖粒等疙瘩。口感:入口绵软甜香,松软可口。1)符合生日主题、外观新颖、大方美观得5分;基本符合生日主题、外观无新意得3分;外观朴素不美观得1分;未提供此项样品得0分。2)口感细腻纯正、蛋糕胚松软新鲜得5分;口感优良、蛋糕胚新鲜得3分;口感一般、蛋糕胚新鲜得1分;不新鲜或未提供此项样品得0分。第五章采购需求在招标文件中,条款前面加“*”或“★”号为实质性条款,条款前面加“#”号或“▲”为重要指标,未在条款前面加“*”、“★”、“#”或“▲”号为一般指标;如有1项“*”或“★”号指标负偏离的,投标将被否决。一、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货物需求一览表)包号分包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是否接受进口备注1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2026--2027年教职工生日蛋糕券采购55.001批该项目为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2026年工会会员生日蛋糕券采购,投标人应交付蛋糕供应商实体门店订购及线上配送通用券,蛋糕券可支持线上线下方式订购多种品牌或自有品牌的蛋糕。每份蛋糕券采购人实际支付金额为500元,蛋糕券面值由商家报价。2026年总计约为1100份,最终结算数量以工会统计的工会会员实际购买数为准。否蛋糕券成交供应商的选定为两家,每家的最终采购数量由校工会根据会员的选择意愿确定注:1、另有8万元由我校关联单位比照执行,从两家成交供应商处采购。2、蛋糕券成交供应商的选定为两家,每家的最终采购数量由校工会根据会员的选择意愿确定。2.项目背景(项目概述)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北京市总工会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助力职工文化旅游消费十项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工办发【2025】8号)的规定,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本次采购以蛋糕券的形式进行交付。该项目为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2026年工会会员生日蛋糕券采购,投标人应交付蛋糕供应商实体门店订购及线上配送通用券,蛋糕券可支持线上线下方式订购多种品牌或自有品牌的蛋糕。每份蛋糕券采购人实际支付金额为500元,蛋糕券面值由商家报价。2026年总计约为1100份,最终结算数量以工会统计的工会会员实际购买数为准。本项目预算为55万元/年,另有8万元由我校关联单位比照本次成交结果执行。蛋糕券成交供应商的选定为两家,每家的最终采购数量由校工会根据会员的选择意愿确定。二、商务要求1.履约时间、履约地点项目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按采购人所需数量供应蛋糕券。项目履约地点:北方工业大学。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在乙方交付全部蛋糕券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实际采购蛋糕券数量总金额的90%,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没有产生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于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实际采购蛋糕券数量总金额的10%。三、技术要求采购清单及要求序号采购标的名称单位数量(预估数量)是否进口1生日蛋糕兑换券张1100否技术要求(一)功能和质量要求功能:1、供应商提供带北方工业大学专属logo的生日蛋糕券,总面值不少于500元/张,券商须标明能消费的实际金额、使用期限;2、蛋糕券使用期限应为供货之日起36个月及以上,能分多次在门店消费或网络平台上消费,超过使用期限后,至少可无条件激活一次,并延长有效期,延长后的实际使用期限一年以上,以便职工使用卡内金额。3、卡内金额可用于购买所有门店/分店的所有产品,不得以“季节限”、“特殊货品”等为由限制职工使用该卡,并享受门店打折促销活动等待遇,不得另外加价。4、在合同履行期内,如果供应商所经营的门店内无法正常兑换,不能正常经营,供应商除需提前通知采购人并及时协助返还或处理兑换券剩余金额。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实体门店清单和兑换券使用方法。清单内应包含门店的负责人、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编辑成册供采购人备存。6、可以在多家蛋糕供应商户或自有门店使用。质量要求:1、蛋糕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能购买的食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卫生合格标准、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制作原料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做到优质、精良、无有害添加剂,蛋糕制作方应具备食品加工许可证。2、若因中标供应商所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会有权立即取消其资格,责令限期退出,且对其所造成的损失保留追索的权利。(二)需要执行的相关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使用规范标准等。蛋糕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能购买的食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卫生合格标准、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制作原料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做到优质、精良、无有害添加剂。(三)履约验收方案1.验收主体(参与验收单位):北方工业大学工会。2.验收时间:于2026年12月31日前。3.验收方式:工会接受会员关于供应商的投诉、开展会员回访调查、会员反馈情况验收;如在线订购的蛋糕送至甲方教职工指定地点后当面验收。4.验收内容:蛋糕券卡面设计图案、蛋糕券数量。在线上和线下平台试用、产品质量及供应商相关服务情况。5.验收标准:设计合理,数量准确,在线上和线下平台试用成功,使用投诉率不超过5%。6.验收结果送达单位:北方工业大学工会。(四)售后服务需要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包含以下内容:1.质保期内电话响应服务:每周7天×24小时提供电话咨询、问题解答、产品质量问题解决等服务,指定专人为甲方提供电话服务;免费提供备用蛋糕券(如丢失补办等)支持服务;其它服务:提供蛋糕券无法线上或线下使用的技术支持服务。2.质保期过后电话响应服务:每周7天×24小时提供电话咨询、问题解答、产品质量问题解决等服务;其它服务:提供蛋糕券无法线上或线下使用的技术支持服务和蛋糕券延期一年的服务。(五)其他要求1、2026年职工生日蛋糕券,数量约1100张,具体数量以实际采购为准;2、供应商提供增值服务:持北方工业大学专属蛋糕券的教职工按照本次招标的折扣给予个人充值服务;1年内供应商可提供增值服务,如:会议茶歇面包、蛋糕、水果、鲜花等。3、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四、样品要求投标样品递交:(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需要提供蛋糕和样券(品种数量供应商自定);(2)样品递交要求:_样品无需密封但须有完整包装,可确保所有样品干净卫生可以食用,包装上需注明营养成分表和配料表_;(3)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不退还__;(4)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不退还__;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采购合同甲方:中国教育工会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乙方: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蛋糕券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合同,确保合同双方共同执行。第一条基本原则1.1本合同各项条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1.2甲乙双方拥有完全的法律权利、能力和许可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1.3本合同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采购关系。第二条基本条款2.1甲方采购产品明细产品名称单价(元)数量总价(元)合计:元(大写:人民币元整)2.2乙方产品支持等合作品牌蛋糕门店现场使用,支持微信公众号订购蛋糕。详细使用方式见券身,或登录乙方微信公众号查询。2.3甲方用户需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产品。因甲方用户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产品不得倒卖,如发现倒卖,乙方有权冻结产品。2.4产品使用截止期限为:自产品激活之日起3年。2.5乙方保证产品在有效期内可正常使用。如产品使用出现问题,乙方应协调处理。2.6乙方保证所售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合法权益,并能够按本合同约定正常使用。2.7售后服务热线:。第三条交货方法、交货期限、到货地点3.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按双方约定时间、方式及位置向甲方交付产品。3.2双方约定交付方式及位置:甲方指定地点第四条产品验收4.1产品交付甲方当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4.2验收标准:(1)产品外形、包装完好;(2)数量无误。第五条付款方式5.1乙方在交付产品后,向甲方开具相应票款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并检查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或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合计元(大写:人民币元整)。5.2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第六条 违约责任6.1如因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员无法使用产品,乙方应当免费为甲方解决并确保产品可以正常使用。6.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七条不可抗力如果出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第八条保密条款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的任何时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确保双方的商业机密。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签订、履行、解释、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乙方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通知地址本合同首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一条合同生效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至2026年月日止。11.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部分失效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合同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第十三条合同的标题本合同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影响本合同或任何部分的解释。第十四条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五条提示条款15.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诉讼费等。15.2甲乙双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乙方已对本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增值服务(如有)(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他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日慰问蛋糕券 生日蛋糕券 蛋糕 蛋糕券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