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商业合作中标结果公示(舟山市医疗保障局2026)
关于2026-2028年度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30900252090010000020-SZGXZS2025274
二、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单价(元/人/年):167.6(元)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港航路128号中浪国际大厦D幢10层(自主申报)
1
单价(元/人/年):167.1(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舟山市定海区解放西路128号
1
单价(元/人/年):167.2(元)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定沈路626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6-2028年度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
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赛红,唐廖缪,王凡(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屠科增,王忠良,赵军,卢金奇(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专家6
专家7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
62.0
68.0
63.0
68.0
68.0
68.0
68.0
66.43
29.91
96.34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62.0
62.0
64.0
62.0
62.0
64.0
67.0
63.29
30.0
93.29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
54.5
57.5
64.5
56.5
56.5
57.5
62.5
58.5
29.98
88.48
1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
47.5
44.5
44.5
45.5
49.5
47.5
48.5
46.79
29.84
76.6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按共保体中所占份额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15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2283286
质疑联系人:倪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80-2283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益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7236444
质疑联系人:王亚儿
质疑联系方式:135870451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天大道681号舟山市行政中心5号楼
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80-2282591
附件信息:
评审报告(1).doc72.9K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1.2M
文件.docx171.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6-2028年度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11:27
评审专家名单
黄赛红,唐廖缪,王凡(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屠科增,王忠良,赵军,卢金奇(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0.05019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益义
项目联系电话
13857236444
采购单位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采购单位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15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80-2283286
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857236444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330900252090010000020-SZGXZS2025274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5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舟山市本级保险服务3舟山市本级法律诉讼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服务,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公证服务,仲裁服务1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保险服务,1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报价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报价文件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330900252090010000020-SZGXZS202527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6-01-0909:15:00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序号供应商名称单价(元/人/年)(单价,元)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167.6(壹佰陆拾柒元陆角)2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168(壹佰陆拾捌元整)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167.1(壹佰陆拾柒元壹角)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167.2(壹佰陆拾柒元贰角)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330900252090010000020-SZGXZS202527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6-01-0909:15:00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符合2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符合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符合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330900252090010000020-SZGXZS202527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6-01-0909:15:00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符合2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符合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符合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330900252090010000020-SZGXZS2025274)序号供应商单价(元/人/年)(单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167.6元(壹佰陆拾柒元陆角)66.4329.9196.341√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167.1元(壹佰陆拾柒元壹角)63.2930.0093.292√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167.2元(壹佰陆拾柒元贰角)58.5029.9888.483√2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168元(壹佰陆拾捌元整)46.7929.8476.634评审专家(签名):2026年01月12日1/1评审报告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组织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单位:舟山市医疗保障局3.开标地址:舟山市定海区颜家峧路7号一楼4.项目名称: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5.项目编号:SZGXZS20252746.采购预算:序号名称项目期限预算金额备注1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 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53800万元(2026年投标价格最高限价为每人每年168元,投标报价高于每人每年168元的作无效投标处理)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发布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9日9.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10.采购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11.采购响应单位情况:4家二、评审小组组成1.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组建评审小组,通过申请随机抽取■/经批准自行组织□/采购人依法推荐□的方式确定评审专家,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评审专家5人,分别如下:屠科增、黄赛红、赵军、唐廖缪、王忠良、卢金奇、王凡。2.经核对,评审人员身份与上表名单一致。3.评审小组成员均签署《政府采购评审小组成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此次评审选举赵军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组织评审。5.参加开标、唱标的供应商分别是: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评审方法和标准1.综合评分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评价指标和各评价权重指标:评标指标权重(%)商务、技术部分70投标报价30合计100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价格得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出投标人名次。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候选中标商的选取按照综合得分名次推荐候选中标人3名。若合格供应商只有3家,则中标人为3家,按排名顺序在共保体中所占份额分别为53%、37%、10%。2.评审程序:(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检验和符合性审查;(2)商务技术条件响应性评定;(3)报价响应性评定;(4)根据招标文件公布商务、技术、价格权重,算出各投标人综合得分;(5)按照综合得分名次推荐候选中标人。四、评审情况各投标人商务技术得分如下:序号投标单位名称商务技术平均得分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66.432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46.79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63.29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58.50五、开标情况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人/年)价格得分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167.6029.91 2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168.0029.84 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167.1030.00 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167.2029.98 六、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评议、打分。综合得分结果如下:序号投标单位名称综合得分(按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排名1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96.34 1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93.29 2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88.48 34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76.63 4根据以上评审结果,现推荐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中标价格:167.60元/人/年(所占份额为53%)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中标价格:167.10元/人/年(所占份额为37%)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中标价格:167.20元/人/年(所占份额为10%)根据招标文件:“2026年全市大病保险参保人员每人每年保费价格,以各中标人价格的加权平均值确定(各中标人承保份额比例乘以价格之和)。”的规定:投标商名称报价(元/人/年)所占份额为53%、37%、10%备注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167.6088.83按排名顺序在共保体中所占份额分别为53%、37%、10%。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167.1061.8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167.2016.72各中标人承保份额比例乘以价格之和167.38 2026年全市大病保险参保人员保费为:167.38元/人/年评审委员会2026年01月09日1.投标报价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项目编号:SZGXZS202527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容单价(元/人/年)1保费¥167.6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柒元陆角整说明: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投标人名称(盖章):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日期:2026年1月8日2.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SZGXZS2025274序号名称//单价合价备注1年人均支出金额//¥163.3//2年度经办服务费支出//¥4.3/年度经办服务费支出430万元合计:¥167.6(元/人/年)合计(大写)壹佰陆拾柒元陆角整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名称(盖章):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日期:2026年1月8日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项目编号:SZGXZS202527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容单价(元/人/年)1保费167.1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柒元壹角整说明: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投标人名称(盖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日期:2026年01月08日二、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项目编号:SZGXZS202527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单价合价备注1保费167.1167.1(元/人/年)……合计:167.1合计(大写)壹佰陆拾柒元壹角整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名称(盖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日期:2026年01月08日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项目编号:SZGXZS2025274中国人民保险第一章投标报价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项目编号:SZGXZS202527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容单价(元/人/年)1保费167.2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柒元贰角说明: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投标人名称(盖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日期:2026年01月09日1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项目编号:SZGXZS2025274采购单位:舟山市医疗保障局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6日目录1.采购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总则1.2、招标文件1.3、投标文件编制1.4、开标1.5、评标1.6、定标1.7、合同授予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受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现就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二、项目编号:SZGXZS2025274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名称项目期限预算金额备注1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 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53800万元(2026年投标价格最高限价为每人每年168元,投标报价高于每人每年168元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注册及采购文件的获取:1.本项目只实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2.获取采购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八、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1.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2.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3.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九、投标保证金:无。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址: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人应于2026年01月09日09:15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无效标)。CA数字证书随身携带或准时解码。(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投标人可于2026年01月08日11:3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寄到或送达采购代理公司。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收件人:任女士,联系电话:13567673203)。寄错地址或未按时寄到的自行承担风险。也可开标会现场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15投标人可以不提供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9日09:153.开标地点:舟山市定海区颜家峧路7号一楼十一、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联系人:朱女士、任女士联系电话:0580-2054476,13857236444,13567673203质疑答复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80-2054476,13587045176传真:0580-2054476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2.采购人:舟山市医疗保障局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0580-2283286质疑答复联系人:倪女士联系电话:0580-2283139地址:舟山市市政府北大楼15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监督投拆电话:0580-2282591第2章招标需求★一、投标人要求1.投标人所属总公司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2.获得总公司授权的保险公司地市级分支机构。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地市级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二、项目基本情况(一)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三家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全市大病保险业务,包括市本级、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由舟山市医疗保障局(采购人)统一组织采购。(二)舟山市大病保险政策1.参保和筹资。全市建立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年度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基金实行全市统收统支。2.支付范围和待遇。2026年1月1日起,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负担部分,以及符合浙江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目录、医用耗材范围和医疗服务范围的医疗费用,在个人承担2.5万元起付标准后,基金支付70%;其中医疗救助对象及80岁以上老年人起付标准为1.25万元,基金支付80%;按规定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生育服务包及0-6岁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普通门诊(含慢性病)相关费用。市内基本医疗保险险种转换的,一个医保年度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累计一次,大病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50万元(其中医疗救助对象不设限额)。今后支付范围和待遇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三、舟山市大病保险运行情况表单位:万元、人医保年度参保人数待遇享受人数其中医疗救助对象待遇享受人数起付标准以上自负费用其中医疗救助对象起付标准以上自负费用待遇支出金额其中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支出金额2023年992882985016531921027371360221902024年10072421080117702080128291484822632025年(预测)10180001059517202001026231430420982023年1-9月99304870021266121791737860213902024年1-9月100199477031377131581794940314352025年1-9月10163387544132812672166490521331注:1.2026年起全市大病保险政策有以下几方面调整:一是起付标准从2万元调整为2.5万元,其中医疗救助对象从1万元调整为1.25万元,80周岁老年人从2万元调整为1.25万元、报销比例从70%调整为80%。二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生育服务包费用、0-6岁儿童发生的普通门诊(含慢性病)费用,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的金额均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经测算,上述政策调整增加2026年大病保险基金支出金额约为1500万元。2.2026年全市大病保险待遇支出(不含政策调整增加支出金额)按2025年待遇支出增长3%测算。年度经办服务费支出按430万元测算。参保人数按102万人测算。3.2023-2025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万元、报销比例70%,其中医疗救助对象起付标准为1万元、报销比例80%。四、项目需求(一)项目期限。项目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二)项目价格及要求1.采购人提供有关统计数据供投标人进行投标价格测算。2026年全市大病保险参保人员每人每年保费价格,以各中标人价格的加权平均值确定(各中标人承保份额比例乘以价格之和)。2027年保费在2026年基础上递增3%,2028年保费在2027年基础上年递增3%。每年保费包含经办服务费。2.2026年投标价格最高限价为每人每年168元,投标报价高于每人每年168元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价格成本价计算方式:以采购人提供的全市大病保险运行数据及相关政策,按一定的增长比例,测算2026年的年人均支出金额,加上每年派驻的工作人员经办服务费上限430万元、待遇调整增加支出1500万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采购人根据上年度末参保人数乘以当年度每人保费价格的计算金额,按季度支付中标人保费,实际参保人数以当年度末参保人数计算,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上年度保费收支清算,年度待遇支出金额以医保信息系统记录的按业务操作时间数据为准。4.盈亏分担机制。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中标人保费收入与支出的盈亏额±3%(含)以内部分,由中标人享受或承担;盈亏额±3%以外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享受或承担。盈亏额=大病保险保费-大病保险待遇赔付支出-经办服务费。5.中标人应与采购人签订保险合同。在项目期限内,若采购人调整全市大病保险政策,中标人应按新政策执行相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明确有关事项,政策调整造成的年度应付保费及理赔支出增加或减少部分,在年度清算时按实计算,相应保费及理赔支出增减部分不纳入盈亏额统计。6.项目考核。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对中标人大病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因中标人违规操作、审核不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中标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中标人在服务分评分标准中承诺的人员、设施设备、结算支付、监管服务能力等事项,以及在投标书中承诺的合作支持等内容,将列为合作的履约必要条款,并作为考核中标人年度业绩情况的依据之一,如在年度考核中未达到承诺要求时,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剩余年度的采购协议。7.合同授予及履行。根据成交名次,确定三家保险公司为中标人,采用共保体形式统一开展舟山市大病保险工作。排名第一中标人为主承保人,在共保体中占53%份额;排名第二、三的中标人为共保人,分别占37%、10%份额。各项中标承诺以主承保人承诺为主,兼顾共保人。除特别规定由主承保人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外,各中标人按份额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包括做好分配的各项工作,承担规定的成本,享受规定的收益等。主承保人负责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提供大病保险服务和保费收支结算等事项,并与共保人签订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相应的义务和保险责任,主承保人和共保人之间签署的协议应及时抄送采购人。主承保人牵头组织共保人履行保险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包括大病保险赔付、人员配置和信息网络建设等,共保人应积极配合主承保人做好各项中标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双方协商及处理事项,由主承保人向采购人负责。合格供应商只有3家,则中标人为3家,按排名顺序在共保体中所占份额分别为53%、37%,10%。(三)项目环境1.工作环境:投标人应配备工作人员和设备承办全市大病保险经办业务,并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结报服务,执行全市医保经办机构的业务和财务操作规程,其人员、办公和设施经费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全市配备专职经办人员不少于45名(市本级和各县区配备人数待总人数确定后另行明确),其中具有医学专业(医、药、护、医技、医疗保险)人员不少于10人,财务及信息人员不少于5人。投标人承诺按各自保费份额派驻相应工作人员,未承诺为无效标,已承诺中标后无法提供相关人员,则做无效标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投标人应与全市医保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制度的宣传培训、参保筹资、费用审核结报、基金监管和外出调查等工作。2.信息技术环境:采购人负责开发和维护全市大病保险业务信息系统,提供医保系统费用审核管理接口规范。经采购人授权,中标人开展的经办服务,应在现行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运行,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实时结算服务,并及时、准确、完整的填报各类统计报表。中标人使用上述信息系统必须落实安全和保密责任,承诺所有涉及相关合作内容的信息不用于其它领域,并承担信息系统开发、维护和运行等发生的相关费用。六、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上年度末参保人数乘以当年度每人保费价格的计算金额,按季度支付中标人保费,实际参保人数以当年度末参保人数计算,于次年6月底完成上年度保费收支清算,年度待遇支出金额以全市医保信息系统记录的按业务操作时间数据为准。七、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报出合同价。合同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对投标人漏报致使项目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3.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4.扶持政策说明:(1)根据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供应商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小微企业证明,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上述1,2,3政策不重复计算。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 项目编号SZGXZS20252742采购单位名称舟山市医疗保障局3采购内容序号名称项目期限预算金额备注1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 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53800万元(2026年投标价格最高限价为每人每年168元,投标报价高于每人每年168元的作无效投标处理)4本项目预算2026年投标价格最高限价为每人每年168元,投标报价高于每人每年168元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时间要求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8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9资金结算采购人根据上年度末参保人数乘以当年度每人保费价格的计算金额,按季度支付中标人保费,实际参保人数以当年度末参保人数计算,于次年6月底完成上年度保费收支清算,年度待遇支出金额以全市医保信息系统记录的按业务操作时间数据为准。10投标报价与费用1.本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费用。2.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3.中标人须缴纳招标代理费,收费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按共保体中所占份额收取。4.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中标人应及时支付招标代理费,收到服务费后提供全额发票。5.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须承担支付代理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11银行账号收款单位: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定海区支行银行账号:120602020920008175812质量标准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13履约保证金无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组成。15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组成。16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寄到或送达采购代理公司: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收件人:任女士,联系电话:13567673203)。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也可现场递交。投标人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4.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可以不提供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投标人注册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18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1.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截图,(截图查询网站时间须在开标截止前二个星期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19中小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注:如出现以下三种相关情形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时划型错误;2.《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行业,或者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等类似瑕疵;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厂商使用他人授权品牌或者授权他人实际生产。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供应商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小微企业证明,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不予扣减。上述1,2,3政策不重复计算。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舟山市医疗保障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4.“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邮件、电子文档等。8.“★”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五)关于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六)关于分包和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七)特别说明:1.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地市级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投标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或其下辖分支机构员工。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八)质疑投标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质疑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⑤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15天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2.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实质上改变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且自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15天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将变更后的时间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变更公告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备份投标文件部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及技术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以下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如本招标文件没有提供相应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制表填写)资格响应部份: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下A~E项是第二十二条要求及对应证明材料的具体内容,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五选一):①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证照)。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良好的商业信誉: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截图,(截图查询网站时间须在开标截止前二个星期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三选一):(一)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如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出具情况说明。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投标函》。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有)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出具满足以下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①投标人须提供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季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证明。②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税付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声明函》、廉政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注:证明材料均需加盖签章。2.商务及技术部分:2.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如有);2.2成功案例及业绩;2.3投标人专业人员(以当地医保局提供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公司员工人数为依据,提供具体参保职工名册和技术职称证书);2.4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抗风险能力、服务质量评价、合规经营、服务网点、专业人员、经办服务人员和设施等)2.5保证项目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2.6医保基金监管服务;2.7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服务承诺;2.8管理制度;2.9信息系统支撑能力;2.10投标人在各县(区)中设立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2.1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2.13评分规则中涉及的所需提交的材料(如有),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3.报价部分:3.1投标报价一览表;3.2报价明细表;3.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响应报价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报价应是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设备供应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中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一切费用。2.投标文件针对同一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寄到或送达采购代理公司。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也可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投标人可以不提供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投标、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封装。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六)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评审小组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2投标文件组成不全的;1.3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允许其在线更正的笔误除外)1.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1.5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6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有标“★”的条款的资料和材料的;1.8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采购文件中参与同一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相应无效:(1)MAC地址相同、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文件细节错误一致且无合理解释的等情形。(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质量标准,或者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参数、条款(如有)发生实质性偏离的;2.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在投标报价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3.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4.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七)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八)报名不足三家的处理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后,在开标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九)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四、开标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5.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含)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实质审查(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通过电子系统进行询标,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电子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评审小组商务、技术方案响应性评定;(4)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通过电子系统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审报告。(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与评审小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进行,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个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通过电文并签章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六)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事先授权评审小组确定候选中标人3名。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项目中标人,同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中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领取中标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七、合同授予(1)签订合同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上报监管部门并取消中标资格。3.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4.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评标方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的评标。中标依据: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取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最高限价:2026年投标价格最高限价为每人每年168元,投标报价高于每人每年168元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的计分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评价指标和各评价权重指标:评标指标权重(%)商务、技术部分70投标报价30合计100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价格得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出投标人名次。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候选中标商的选取按照综合得分名次推荐候选中标人3名。若合格供应商只有3家,则中标人为3家,按排名顺序在共保体中所占份额分别为53%、37%,10%。2026年全市大病保险参保人员每人每年保费价格,以各中标人价格的加权平均值确定(各中标人承保份额比例乘以价格之和)。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评分表类别评审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商务技术部分(70分)成功案例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效医保合作项目合同(本市大病保险、长护险、“舟惠保”项目),每提供一份有效合同(补充合同不计分)得1分,最多得3分。其中有效合同评分满足如下要求:(1)以投标人与本市医保部门签订的医保合作项目合同为准;(2)采购合同有效期限含2023年1月至开标前的时间段。抗风险能力9分1.风险综合评级。根据标保人所属总公司(非集团总公司)2024年1-4季度和2025年1-2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评分(投标人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盖章)。每季度获得一次A及以上得1分,每季度获得一次B及以上得0.5分,C、D不得分。最多得6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根据投标人所属总公司(非集团总公司)2024年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评分(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相关材料并盖章)。偿付能力≥250%得3分,200%≤偿付能力<250%得2分,150%≤偿付能力<200%得1分;偿付能力低于150%的不得分。消费投诉率4分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4年度万张保单投诉率和亿元保费投诉率评分。1.万张保单投诉率0-0.1件(含)的得2分,0.1以上-0.2件(含)的得1分,0.2件以上的不得分;2.亿元保费投诉率0-0.8件(含)的得2分,0.8以上-1.2件(含)的得1分,1.2件以上的不得分。提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度保险业消费投诉通报文件及相关附件截图,不提供的不得分。合规经营2分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2023年至2025年9月期间,在健康险经营项目上未被所在地省、市金融监管部门处罚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无处罚的,投标人说明并盖章;有处罚的,投标人提供所在地省或市金融监管部门官网上的相关材料并盖章,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服务网点10分组织机构健全,在舟山市各县(区)均设有县(区)级分支机构的得10分(县区有地市级分支机构并承办所在县区业务的,可视作该县区具有分支机构),少1家县(区)级分支机构的扣2.5分(以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或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设立分支机构,承诺后无法设立,则做无效标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县(区)级分支机构包括支公司、营业部或者营销服务部。 专业人员10分以市医保局提供的2025年8-10月连续参加舟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医学专业或医疗保险专业(以参保职工名册、专业证书、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书为准,包括医、药、护、医技、社会保险或医疗保险)的本公司员工人数为依据(含通过第三方机构派驻医保部门工作人员),每1人得1分,最高得10分。(第三方机构派驻医保部门工作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不得分。)年度经办服务费和设施6分1.年度经办服务费控制在430万元的得3分,每降低10万元得0.5分,最高可得4分。未承诺不得分。已承诺中标后无法做到,则做无效标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2.承诺配备办公、外出调查等必需的设施设备。满足服务需要的得2分,部分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的不得分。医保基金监管服务10分承诺并提出做好舟山市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管、专项检查和现场检查等工作措施和方案,成立医保基金稽核监管队伍,协助全市医保部门提高医保管理和服务能力。承诺方案完整,理解深刻,方案对应性强,解决问题的措施得力的,得10分;承诺方案能满足采购人需求,针对性较好,内容标准化的,得7分;承诺方案基本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有一定针对性的,得4分;承诺方案内容简单,套用标准模板的,得1分;未提及不得分。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服务承诺10分承诺并提出做好全市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和参保服务等方案,方案和措施应简洁明了、重点突出、切实有效。方案完整全面,理解深刻,重点突出,切实有效,措施得力的,得10分;方案能满足采购人需求,针对性较好,内容标准化,措施较得力的,得7分,方案基本能满足采购人需求,有一定针对性的,得4分,方案内容简单,套用标准模板的,得1分;未提及不得分。管理制度3分具有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培训机制和奖惩机制,能保障业务顺利开展。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完全能保障业务顺利开展的,得3分;制度较健全,职责较明确,基本能保障业务开展的,得2分;制度不健全,分工不明确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信息系统支撑能力3分具有完善的无缝交接网络服务体系,能提供方便、快捷、准确的结报和查询服务,能准确及时填写各类统计分析报表。服务体系较完善,完全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服务体系较完善,基本能满足需求的,得2分;服务体系简单,不能满足需求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报价(30分)30分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采购合同(仅供参考)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此合同由舟山市医疗保障局(甲方)和中标人(乙方)签订。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合同(范本)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26-2028年舟山市大病保险商业合作项目》(项目编号:SZGXZS2025274)招标的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统一保险内容招标人将舟山市大病保险经办服务委托给承保方统一承办。双方共同执行文件。二、合同期限统一保险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三、合同价款依据中标书内容:1.参保保费:2.理赔限额:。3.理赔比例:各设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提高补偿标准。4.双方同意按实际人数缴费投保。四、付款方式五、承保方承诺1.不得拒绝投保方团体参加舟山市大病保险的投保人中的任何个例参保。必须在工作时间内随时受理参保人员大病保险理赔材料,对手续齐全的理赔申请,在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和赔付。对手续不齐全的理赔申请,应及时告知完善有关材料。2.必须与受托方建立网络结算信息平台,对赔付的数据实时上传给受托方。承保方承担网络建设相关费用,并承担受托方数据保密的责任。3.承保方应对大病保险收缴和赔付等财务情况实行单独建账,单险种管理,并接受受托方和招标人的监督检查。每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承保方务必将上一月份的基金运行情况向受托方和招标人提供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赔付中的病种分类;(2)赔付总人次数;(3)赔付总金额等其他招标人统计分析需要的资料。4.承保方应及时做好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的结算工作,不得无故延迟费用结算和拨付。承保方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需要协调的工作,招标人和受托方予以配合。5.承保方必须按照事前约定的盈亏分担机制,履行相应的支付责任。6.招标人、受托方和承保方三方根据大病保险一年的经营状况,在保险费标准需进行调整时,应及时向政府提出大病保险的运行情况报告,并提出调整意见。7.承保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在(地址)设置大病保险服务窗口,并配备1人以上专保员和客户服务专线电话,并承担所需费用。在全市辖区内,可拨打客户服务专线电话,由承保方安排服务。8.自觉接受招标人,受托方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六、受托方承诺1.必须将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全部参加大病保险。受托方在收到大病保险资金后,应及时入账,并于每月10日前,向承保方提供上月参保的基本信息和保险费金额等。2.受托方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之内将保险费转入承保方账户。待遇享受当年年度末,由招标人对承保方履行全年大病保险赔付责任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受托方将所收到的保证金返还给承保方。3.受托方应向承保方提供连接基本医疗保险的信息平台接口,便利承保方联网查询信息等。4.受托方允许承保方在受托方医保服务大厅,设立业务办理服务窗口,便于承保方为参保提供大病保险的政策宣传、咨询、解释、接案赔付等服务。5.自觉接受招标人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七、违约责任1.合同各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之规定,若一方违约,则应承担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终止合同。2.本协议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协商解决。3.合同纠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九、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2.本项目招标文件3.本项目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市财政局监管处和代理机构各备案一份。十二、其它约定事项: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须执行上级下达的新文件(或规定条例),本合同内容与上级下达的新文件(或规定条例)有缺失或不符部分,自新文件(或规定条例)生效之日起无条件自动变更,双方签订补充合同一同生效。注:在正式签约时,根据上述精神应拟就更为详尽的合同书,并以正式合同为准。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日期:信贷政策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属于舟山市内的各中小企业可凭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申请相关融资产品,有关的合作银行详见下表: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银行名称各银行介绍的产品特点经办人联系方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1.融资额度高,融资金额最高可至订单金额70%,线上申请,随借随还。2.融资利率低,最低可至当期LPR利率。3.担保方式灵活,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无需另外抵押。柳超颖0580-2166242, 1585807646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1.快速便捷:全流程线上操作,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数据审核信用额度,建行供应链平台快速放款。2.申请额度高:单笔融资额度最高可达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90%,单户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3.无需额外抵押: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公示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无需额外抵押担保。4.利率优惠: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最优惠利率。普陀片区:蔡妮妮定海片区:杨莹自贸区片区:方晓普陀片区:13957201791定海片区:13655803997自贸区片区:1358708632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云采贷”是杭州银行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纯信用贷款产品。客户申请、签约、放款全流程线上化,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采购合同即可申请,融资比例最高达采购订单的80%,单户、单笔最高可达3000万,最长期限一年。方经理0580-2185201,1820580045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分行小企业政采贷是招商银行为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专属融资产品。优势:一、额度高。根据企业上一年或近一年获得政府采购成交及成交通知的一定比例给予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单笔提款金额最高至合同金额的90%。二、操作简便、模式丰富。客户通过我行一网通等渠道在线申请。支持线上用款,按日计息,随借随还,利率最低至当期LPR。三、担保方式灵活。实际控制人夫妇担保+融资项下应收账款质押作为辅助,无需抵押,一次性签署合作协议。李玲0580-2061710,13957227971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1.单户授信敞口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且最高额度核定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含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最近13个月合计有效中标合同金额的70%。2.单笔借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政采云平台”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承载的中标金额或本次申请授信提供的采购合同金额的80%,且用信金额不超过采购合同未付金额的80%。3.借款人中标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并向我行发起授信申请的,单笔业务授信敞口不超500万元,且不超过借款人中标通知书承载的中标金额或本次申请授信提供的采购合同的80%。4.符合我行采购人资质的,且负债率不超75%,配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确认的,并可出具确认函,单笔借款额度可按不超过采购合同的90%办理。郑贤栋058—886608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交通银行政采贷,线上版本最长期限1年,融资金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线下版本期限最长两年,额度最高2,000万,单笔提款金额最高至采购合同金额的70%。担保方式为信用(附加该笔业务项下未来应收账款质押、实际控制人及配偶个人保证),随借随还,利率最低至当期LPR。赵争艳0580-22607281375800728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中信银行“政采e贷”产品特点:根据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以政府财政支付资金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成交小微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产品实现预授信、贷款申请、应收账款质押、授信审批、自助提款等环节的线上化、自动化处理,操作便利,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1年,利率低。黄丽13905808032泰隆银行舟山市分行符合我行基本准入,期限对照订单最长不超过1年,额度最高1000万,担保方式享受信用贷款执行,可由成交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出面申请,利率最低可至当期LPR ,对于合同期限确实超过一年的,可享受无还本续贷至合同付款日。胡亢宇1760586870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政采贷”业务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实有金额的80%,单户借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借款到期日不晚于合同约定付款日后90天,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可放宽至2年。应收账款形成前,可采用信用方式用信并追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应收账款形成后,信用方式用信需变更为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苏华瞻139672289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符合我行基本准入,授信额度使用期最高为2年,单户授信最高为500万,担保方式享受信用贷款执行,利率最低可至当期LPR ,有无还本续贷,12月份线上产品可以自主自贷。蒋志燕137325273212.一般步骤(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2)供应商中标后,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3)银行、供应商线上办理审批、放贷事宜。3.注意事项(1)中标人需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账户与融资银行开户账户一致。(2)用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含如下条款:“第条:政府采购合同贷款本合同同时用于乙方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贷款。本合同一经签订,原则上不得更改乙方收款账户信息。确须更改的,乙方应取得原合同收款账户开户银行书面同意,否则修改后的合同不予备案,采购资金不予支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备份文件包装封面(格式供参考):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投标联系人:电话启封时间:在20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容单价(元/人/年)1保费人民币(大写)说明: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序号名称 单价合价备注…… 合计:合计(大写)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如出现以下三种相关情形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时划型错误;(2)《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行业错误或者未填写行业,或者错填为“采购文件确定的行业”等类似瑕疵;(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厂商使用他人授权品牌或者授权他人实际生产。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此函。五、投标函致: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_______),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及其相关补充文件(如有),并完全清晰理解全部内容及相关的补充文件(如有),不存在任何误解之处,同意放弃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2.我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采购文件中所提到的无效标条款,并服从有关开标会议纪律。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3.我方所提供的一次性投标产品报价均具充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保证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合同授予资格。4.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如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5.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依法缴纳了税收(投标截止时间进行计算)。6.我方承诺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我方承诺所提供的一切投标文件经已认真严格审核,内容均为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保留,绝无任何遗漏、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和相关的处罚。8.我方承诺至开标之日止,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六、声明函致: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七、廉政承诺书致: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八、商务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九、投标人的类似案例的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格式:(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格式可自拟)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十、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职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十一、技术响应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设备名称招标文件所需技术参数所投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偏离情况及说明1正偏离/符合/负偏离2...3.........注:根据第二章招标需求中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填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病保险商业合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