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中标结果公示(洞口县人民医院2026)



洞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4日

洞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1、政府采购编号:洞口财采计【2025】000193
2、委托代理编号:HNYCSYDK-ZFCG-2025-019
3、开标日期:2026年0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采购预算:4500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00元
二、项目名称:洞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邵阳市北塔区西湖北路
联系人:郭成鑫  联系电话:15673904556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万伍仟元整(¥:40500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洞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 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组长
罗洪安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曾拓源
随机抽取
全过程
 

成员
肖志清
随机抽取
全过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采购代理协议上的约定标准向采购人收取,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收取金额为:人民币肆仟柒佰贰拾伍元整(¥4725.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产生方式:(√ )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2.供应商的磋商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符合性审查结果
最终报价(元)
政策支持扣除比例
政策支持扣除后报价(元)
评审得分得分
排序

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
合格
合格
405000.00
/
/
96.54
1

2
湖南麦克洛西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435800.00
10%
392220.00
83.83
2

3
湖南康数科技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443000.00
10%
398700.00
75.27
3

 3.投诉与质疑:投标供应商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洞口县人民医院
(2)地  址: 洞口县文昌街道双洲路122号
(3)联系人: 李大品/罗振寰
(4)邮  编: 422300
(5)电  话: 13762890227/18075922985
(6)电子邮箱: /@qq.com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  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路35号
(洞口分公司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雪峰西路33号2楼)
(3)项目负责人:刘敏
(4)联系人:刘敏
(5)邮  编:4223000
(6)电  话:18075924088、0739-7221568
(7)电子邮箱:276120440@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大品、罗振寰(采购人)刘敏(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3762890227、18075922985/18075924088
十、 附件
1.  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2.  成交候选供应商表
3.  采购文件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附件(洞口县人民医院).rar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洞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品目代码:C04010000采购人:洞口县人民医院政府采购编号:洞口财采计【2025】000193委托代理编号:HNYCSYDK-ZFCG-2025-019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十二月洞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磋商文件审批页招标编号:HNYCSYDK-ZFCG-2025-019采购单位(盖章):洞口县人民医院委托代理(盖章):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备案时间:二零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2-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2-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2-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六、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3-七、公告期限..............................................................-3-八、询问及质疑............................................................-3-九、磋商说明..............................................................-4-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第二章磋商须知...............................................................-5-磋商须知前附表............................................................-5-磋商须知正文.............................................................-10-第三章采购需求..............................................................-28-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28-第二节技术要求..........................................................-29-第三节商务要求..........................................................-29-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36-第一节合同协议书........................................................-38-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41-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42-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44-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45-二、磋商响应声明(格式)...................................................-47-三、保证金...............................................................-48-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49-五、授权委托书(格式).....................................................-49-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50-七、采购需求响应.........................................................-60-八、合同条款偏离表.......................................................-61-九、采购需求偏离表.......................................................-62-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63-十一、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68-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69-十三、最后报价...........................................................-70--1-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洞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洞口分公司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文昌街道雪峰西路33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洞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洞口财采计【2025】0001933、委托代理编号:HNYCSYDK-ZFCG-2025-0194、采购项目预算:450000.00元;最高限价:4500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事项合同中另行约定)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周期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洞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洞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1年450000.00450000.00品目名称C040100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洞口分公司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文昌街道雪峰西路33号2楼)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湖南省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具体详见附件1-4)、有效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六、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洞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三楼会议室(洞口县工业园区梨园社区梨园西路1号)。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为2026年01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洞口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三楼会议室(洞口县工业园区梨园社区梨园西路1号)。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3-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磋商说明1、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1)名称:洞口县人民医院(2)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双洲路122号(3)联系人:李大品、罗甄嬛(4)邮编:422300(5)电话:13762890227、18075922985(6)电子邮箱:/@qq.com2、采购代理机构(1)名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路35号(洞口分公司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雪峰西路33号2楼)(3)项目负责人:刘敏(4)联系人:刘敏(4)邮编:4223000(5)电话:18075924088、0739-7221568(6)电子邮箱:276120440@qq.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大品、罗振寰(采购人)/刘敏(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762890227、18075922985/18075924088-4-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中的“采购项目名称”第1.2款是否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部分第2.2款采购项目联系人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第2.2款采购人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中的采购人信息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中的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5.1款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组织□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第6.3款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条款□合同草案条款第11.3款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采购基本信息中的“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及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中的“标的预算”和“最高限价”第11.6款报价的其他要求☑无□其他要求为:第12.1款保证金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关于“磋商保证金”的要求第13.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有效期为90日历天第14.1款分包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关于“强制分包”的部分第15.2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壹份(电子文档须是签字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采用U盘形式提供,PDF/WORD格式,信封上标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装订要求:采用胶装方式装订,编制页码及序目,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正副本均可双面打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5-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16.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供应商名称:在2026年01月13日(星期二)09时00分之前不得启封第18.2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六、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21.2(1)项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按正文部分规定的查询渠道其它查询渠道:第21.2(2)项不良信用记录定义按正文部分规定的定义其它定义:第27.3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表3第27.4.1项最后报价算术错误修正规定按正文部分的规定进行修正其它修正规定:第27.6.2项优先采购技术、价格加分规则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40.1款,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34.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第35.3款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采购人联系部门:洞口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13762890227、18075922985通讯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双洲路122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39-7221568/18075924088通讯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路35号(洞口分公司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雪峰西路33号2楼)-6-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36.1款履约担保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规定七、政府采购政策第40.1款优先采购加分比例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标准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第41.2款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微、监狱企业发展价格折扣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和监狱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不重复享受政策。(2)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第44.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八、其他规定第46.1(1)项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关于预付款比例的规定。支付条件:/。第46.1(2)项质量保证金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规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46.2款其他规定1、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肆仟柒佰贰拾伍元整(¥:4725.00元)。缴纳方式:以转账形式缴入如下账户。账户名称: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洞口分公司开户行:湖南洞口潭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帐号:820194000016079982、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活动进行身份核验时应当提交的原件资料(供应商代表应另自行携带):①.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会议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②.供应商代表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注:未按以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身份验证不合格,做无效投标处理。-8-附件邵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邵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邵阳市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邵阳市财政局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邵财购【2022】13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邵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9-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本章第38.1款规定,否则,不能参与本项目的磋商。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现场勘察5.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6.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10-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8.一般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9.响应文件的组成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2)磋商响应声明(格式)(3)保证金(4)授权委托书(格式)(5)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6)采购需求响应(7)合同条款偏离表(8)采购需求偏离表(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11-(10)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12)最后报价9.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0.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0.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4)符合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10.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0.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按其规定签署。10.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0.1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前,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1.报价要求11.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磋商文件第三章提供第二节“工程量清单”的,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填写相应表格。11.2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他附加服务的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3)磋商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11.3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如项目设定了最高限价则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无效。采购项目预算、项目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4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1.5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6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12.磋商保证金12.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磋商保证金。12.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响应文件有效期13.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无效。14.分包14.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分包的,供应商分包承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磋商。14.2供应商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4.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4分包供应商不得再次分包。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磋商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15.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形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13-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5.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5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16.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16.1款规定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17.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8.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8.1供应商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1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1)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供应商名称;(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1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本章第24.3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19.磋商小组-14-19.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9.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0.磋商程序20.1磋商程序: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最后报价、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3.1款或者第23.2款情形进行。20.2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20.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21.响应文件审查21.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1.2信用记录。资格性审查时,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其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不具备磋商资格条件,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21.3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1.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资格条件的;(2)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5-(4)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1.5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磋商小组应拒绝其参与磋商,但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变动内容的除外。21.6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澄清2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磋商的规定23.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磋商。2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3每轮磋商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3.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3.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的项目,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更换货物制造商的,制造商应当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并在提交下一轮响应文件时更新相关的资格声明材料或其他相关材料。24.退出磋商24.1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2.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4.2供应商参与磋商,但未提交最后报价又未按前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5.最后报价25.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对响应文件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磋商小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也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6-(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下列情形,磋商小组确认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可以不与供应商磋商,直接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未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认为磋商文件不需发生实质性变动、不需要磋商的。26.3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逐一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7.响应文件评审27.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27.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7.3评标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但不包括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7.4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府采购政策调整。27.4.1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7.4.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本章41.2款规定的价格折扣比例进行价格调整。27.5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权重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最后磋商报价修正或调整)×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7.6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价及政府采购政策加分27.6.1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响应评分。按本章27.3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对技术、商务等评分项计算得分。-17-27.6.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规定进行技术、价格项得分(加分)计算。27.7评审总得分27.7.1评审总得分为磋商报价、技术、商务等评分项得分(含优先采购政策加分)之和。评审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27.7.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7.7.3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8.异常报价28.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9.提出成交供应商29.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0.确定成交供应商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0.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1.磋商终止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2.重新评审32.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3.保密及串通行为33.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3.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退出协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4.成交信息的公布与成交通知书3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已经公开的可不再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5.询问及质疑35.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9-35.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质疑函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35.5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6.履约担保36.1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6.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6.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7.签订合同37.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7.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7.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七、政府采购政策38.预留采购份额38.1执行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政策的规定:(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应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应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成员)、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9.强制采购39.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清单中标注符号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强制采购规定,其响应无效。-20-40.优先采购40.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未标注符号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对该部分产品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和加分;41.价格评审优惠4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1.2价格折扣比例(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小微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的服务、工程情形的,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承诺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5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6本章第1.2款规定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属于“预留采购份额”的,预留部分不再享受本款“价格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42.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规定42.1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类型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认定。42.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42.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21-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42.6“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累加计算。43.供应商应提供的政府采购政策证明资料43.1符合本章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货物类采购项目,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件规定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4.采购进口产品44.1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竞争。45.融资、担保45.1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八、其他规定46.其他规定46.1合同价款支付(1)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支付合同预付款的,采购人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向符合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及时支付相应款项,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需提交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质量保证金,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进行明确。(3)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46.2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附表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资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基本资格要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根据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实际情况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采购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强制分包的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分包承诺》3供应商回避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核对《供应商回避声明函》)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采购人提供)4信用记录按第二章第21.2款的规定5资格证明材料的签署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按其规定签署。-23-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保证金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的求。2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强制采购规定的。4偏离表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的。5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6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7分项报价明细表响应文件未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或分项报价明细表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填写的。8报价有效性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如项目设定了最高限价则不得超过最高限价。9报价合理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其他响应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4-附表3评标方法及标准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序号评审因素权重1投标报价(A1)252技术部分(A2)503商务部分(A3)25∑(1+2+3)100-25-附表3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因素和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评审标准分值1报价部分(25%)投标报价1、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评审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52、为保障项目交付和后续服务质量,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分2技术部分(50%)技术响应所投产品配置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30分。标“▲”项技术参数有缺漏项或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一般技术条款(非“▲”项)有缺漏项或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30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1)施工组织设计及人员安排;(2)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3)项目质量监督与保证措施;(4)项目文档制作与移交措施;每项方案均完整、符合项目需求、可实施性强的计8分;以上4项内容有缺失项每项扣2分;欠合理、缺陷、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1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8分项目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1)售后服务处理流程;(2)故障响应、恢复时间;(3)技术支持方式;(4)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等;每项方案完整、符合项目需求、可实施性强的计6分;以上4项内容有缺失项每项扣1.5分;欠合理、缺陷、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0.5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6分培训服务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1)培训计划;(2)培训内容;(3)培训对象;(4)培训时间;方案完整、符合项目需求、可实施性强的计6分;以上4项内容有缺失项每项扣1.5分;欠合理、缺陷、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每处扣0.5分,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6分商务部分(25%)投标人综合实力1、投标人具有服务质量评价认证证书(GB/T33850-2017《信息技术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计8分,最多计8分,不提供不计分;2、为保证本项目的安全运行能力,投标人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运营类)的计5分,不提供不计分。(以上2条须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投标人属于分支机构的,其总公司或其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具有上述资质的视同投标人所有。)13分-26-类似业绩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担过的类似信息化建设项目,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多计6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6分项目团队为保证项目交付质量,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素养的实施团队,项目实施团队成员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的,每具备一个证书计3分,最多计6分。注:一人多证视为只满足其中一项;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从2025年4月起任意连续3个月为以上人员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6分总分100分欠合理:是指内容逻辑混乱、存在科学原理错误、不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缺失:是指方案内容不完整,存在缺项漏项等。缺陷:是指简单复制采购需求、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只有单纯的文字描述,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以及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情形。备注:推荐成交候选人计算方法具体解释:1)、投标人或制造厂商的综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其的评标的综合得分;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最终得分前3名为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27-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服务期限标的预算(元)最高限价(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1洞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洞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1年450000.00450000.00注:1.“包”为最小合同单位。每“包”内容应细化到具体的标的。2.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均需按磋商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响应无效。-28-第二节技术要求1.功能参数序号模块功能功能参数备注1工作站首页角色工作及指标展示1.支持根据角色显示用户相对应的病种填报审批等快捷入口。2.支持自定义配置不同角色之间所关注的指标并进行展示。▲单病种BI大屏可视化支持大屏幕BI数据展示,从经济指标,效率指标、上报趋势、医院绩效管理等维度为医院质控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消息/公告中心支持填报员与管理人员之间对上报表单信息修改相关的双向沟通;2数据采集接口对接及同步管理利用ETL工具与医院现有的业务系统(HIS、EMR、LIS、RIS、PACS、医嘱、病案等)及集成平台等进行对接,支持各类数据库(SQLserver、orcele、mysql、达梦等)和webservice、api、消息推送等接口方式;实现数据定时自动获取和实时同步:支持自定义时间获取数据,自定义任务时间、数据接口任务管理(状态、执行次数、下次执行时间),可一键同步实现数据实时获取更新。异常短信预警功能:系统实时监控服务器错误日志、磁盘内存及程序相关异常,可信息日志追踪管理并发送消息到相关人员。自动入组支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智能识别需要上报的病例,并支持医生二次判断,手动排除不需要进行填报的病例。并提供按出院时间、病种、诊断、病案号、入组状态等数据查询。▲NLP数据治理支持对电子病历和检查报告数据进行结构化处理,包括数据颗粒度(监测值)维护,监测值抽取规则维护,病历结构化展示,检查报告结构化展示3单病种数据填报(支持55个病种)智能填报支持系统自动录入,基于患者病案首页数据自动进行数据匹配填报。并支持其他第三方系统(LIS、pacs、his等)数据的匹配;自动填充上报表单的部分诊疗相关数据,包括诊断、病情评估、用药、手术、预后等;支持自动填充上报表单的住院费用数据。对于非医院接口部分数据,支持根据病种设置默认值,实现数据的自动录入▲填报率统计:系统自动统计该患者入组病种的病种总字段数、界面显示字段数、智能填报数(系统抽取+默认字段录入)、手动填入数,根据以上数量自动计算该患者的填报率,以及该患者所在病种的平均填报率。人工填报支持多次手动补录上报表单的缺失数据.具备草稿箱功能支持根据病种、科室、出院时间、主治医生、病案号进行筛选,用户根据病种权限和科室权限对病种进行-29-填报。快速定位:支持对手动填报中的缺失必填项快速定位,并进行提醒和补录。▲数据溯源:支持用户对每一个填报字段快速定位其在病历中的取值位置来源▲数据录入方式识别:支持用户对自动采集的、默认值设置的、手动录入或修改等不同方式进行颜色标注识别,便于医生审核发现以及重点关注录入字段;智能助手提醒填报完成后,点击完成按钮,对填报数据进行校验,对填报不规范的内容或未填写字段进行合理性校验提醒,不允许保存;提醒格式保持高亮显示;4单病种数据全流程管理数据管理支持数据状态按未入组,已入组,草稿箱,待审核,待上报,已上报,已退回进行数据显示;支持根据出入院日期,病种名称,数据状态,病案号,出院科室,填报医生进行查询出入组操作:只对已入组的病案进行排除或重新入组到其它病种;以及对未入组的病案进行手动入组操作提交:对已填报完成的数据进行单个提交和批量提交操作,已提交的数据无法再次修改;申请修改操作:对于未上报的病案数据,允许填报员进行申请修改操作,审批同意后重新修改提交;数据审核支持对待审核的数据进行手动单条审核/批量审核操作;以及系统根据上报配置自动审核、一键审核等操作;用户在审核过程中支持填报页面和病历360页面同屏展示,快速发现填报错误;审核过程中允许用户选择审核通过、审核退回、排除出组操作;对于审核退回的数据支持钉钉或短信平台通知到对应的填报员;数据上报支持与国家单病种上报平台对接,实现单病种数据的一键上报,如果上报失败则自动归入到已退回状态并提示出错原因;支持对待上报的数据进行手动单条上报/批量上传操作;以及系统根据上报配置自动上报、一键上报等操作;支持对上报退回的数据通过钉钉或短信平台通知到对应的填报员;支持对已上报的数据支持数据明细导出和填报明细导出;支持对导出的数据可根据出院时间,病种,出院科室等信息进行检索;-30-5单病种质控分析▲资源消耗分析1、支持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自定义时间维度以及病种名称和出院科室进行资源消耗统计分析;2、支持按科室和按病种对住院天数进行分析(包括四分位值,中位值、均值的分布),并进行从大到小和从小到大排序;3、支持按科室和按病种对住院费用进行分析(包括四分位值、中位值、均值的分布),并进行从大到小和从小到大排序;4、支持按科室和按病种对住院费用组成进行分析;5、支持对平均住院天数,次均住院费用,次均手术费用,次均药品费用,次均耗材费用按出院时间维度进行趋势分析;6、支持对出院患者手术占比进行统计分析,对手术患者的手术等级分布,手术切口分布进行统计分析;诊疗质量分析1、支持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自定义时间维度以及病种名称和出院科室进行诊疗质量统计分析;2、支持按科室和病种对出院患者死亡情况(包括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率,手术患者住院死亡率)进行统计分析;3、支持按科室和病种对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情况(包括肺栓塞发生率、深静脉血栓发生率)的统计分析;4、支持按科室和病种,对出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从大到小和从小到大排名5、支持按照科室和病种以时间维度对30天内再住院率进行分析,并进行从大到小和从小到大排名;6、支持对住院天数、费用、病死率、并发症发生率按时间维度进行趋势分析。▲单病种要素分析及其下钻分析支持根据55个病种的分组,按照时间维度分别统计每一个病种的上报数量,所有上报数量中,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病死率的值,下钻详情分析:支持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自定义时间维度对该病种相关指标的统计,包括男女比例,科室分布,年龄分布,出院方式,出院趋势,住院天数,费用类型,费用组成,过程质控,诊疗质量的统计分析。单病种国考绩效指标分析▲支持按科室和按病种维度对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查询,并统计其结果并环比,同比的值;▲支持对指标项进行自定义勾选和自动生成报表;支持对生成报表导出成excel;-31-过程指标分析提供可以配置化的单病种过程监测指标定义及其统计来源和方式针对选定的病种,系统自动加载相关病种的所有过程监测指标,支持用户灵活选择自定义组合勾选指标项及其多维度子项;支持对勾选指标以柱状图、折线图等方式进行默认指标分析、同期比对分析、趋势分析、对分析的分子分母进行专业解说说明;支持统计分析结果最大化/还原展示;支持统计分析结果图片导出和excel导出;支持自定义的分析方案可以保存为模板(模板名称、标题可自定义),模板支持一键导入。质控报告支持对单病种整体情况分析和单个病种指标详情分析两种模式;支持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自定义时间维度、统计的病种设置、预览。可以通过质控报告内容导航快速定位到一级标题,二级标题,并对报告标题、一级标题、二级标题进行自定义设置,可设置分析方案的文字描述内容,包含分析对象和内容、数据来源、分析方法等。可对质控报告关于上报情况、资源消耗质控、诊疗质量等模块进行详细分析并进行图表展示和提供分析结果。可支持对单个病种过程监测指标进行自动加载并实现自定义分析6上报统计上报汇总支持显示本院单病种数据总览(总病案数、已上报数、退回病案数、上报率、未填报、填报中、待审核、待上报),并对以上数据进行数据管理状态分布图展示;支持上报构成按科室和病种分布矩形图的展示。支持上报病例数按自定义时间维度进行趋势变化展示;支持填报进展按科室和病种维度对已入组、填报中、待审核、待上报、已上报进行阶段分析;支持按照科室病区名称、病种名称、填报医生、出院时间对单病种填报情况进行检索和查看;工作量统计支持按日、月、年上报例数和累计总上报例数的统计以及同比环比的维度展示。支持按病种和按科室的上报工作量统计;支持对单个病种上报情况进行下钻到各个出院科室的工作量统计;▲支持对单个科室的上报情况下钻到该科室出院的各个病种的工作量统计;7配置管理病种列表及其配置支持对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平台截至2024年2月发布的55个病种的填报数据进行主题分类、展示和可视化维护。▲支持对单个病种的基本信息、入组优先级、入组规则(包括纳入条件和排除条件)、过程监测指标项,具备灵活删除、增加、修改等功能,便于病种的扩展和规则维护。支持单病种填报表单与国家平台填报标准自动比对,-32-出现填报表单不一致时自动更新相关表单。病种规则库根据国家单病种质量管理平台截止2024年2月发布的55个病种事前进行质控规则引擎以及单病种过程指标库配置:根据不同病种规范要求配置单病种质控规则点的添加、编辑、删除操作;▲药品目录字典库根据国家基本药品分类目录为依据形成单病种填报药品目录字典库,支持新建、编辑、排序、药品管理等操作;▲支持导入医院药品目录并进行药品目录关联维护▲数据同步配置包括病案首页定时获取配置,入组患者诊疗数据定时获取配置并对配置的数据进行实时获取和入组同步等操作;支持自定义病种和自定义时间设进行自动定时审核设置和一键审核操作;支持自定义病种和自定义时间设置进行自动定时上报和一键上报操作;▲短信提醒支持通过短信平台、钉钉小程序等进行消息提醒,并对短信内容进行自定义编辑消息模板,支持管理员查看发送列表;系统提供丰富的内置场景,支持用户自定义勾选是否短信提醒功能:包括对于超时未上报的数据及时提醒到填报医生,对于审核退回或上报退回的数据进行提醒,每月发送单病种上报汇总信息,每月发送手术绩效汇总信息等。8手术绩效手术等级设置与映射支持医院医院根据手术复杂性,风险级别等设置手术分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建立手术字典映射表,并关联国家绩效考核中是否微创是手术,是否四级手术的映射;手术信息统计维度支持用户根据出院科室,手术科室,手术医生等不同维度对手术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包括手术等级(1级、2级、3级、4级)的统计和3/4级手术占比统计、国家绩效微创手术及其占比统计、国家绩效四级手术及其占比统计9技术病种管理技术病种字典库维护支持对医疗技术以及重点病种规则库维护,报告诊断编码、手术编码的字典映射、技术病种各自填报表单的配置自动入组根据出院患者病案首页诊断编码以及手术编码,实现技术病种的自动入组病种填报对入组到技术病种的病案进行自动录入和手工补录操作数据汇总分析对技术病种进行数据汇总和明细查看导出,提供丰富的统计分析表和统计图10单病种不良事件管理不良事件鉴别统计支持对医疗不良事件的鉴别和统计,包括院内VTE患者,手术并发症患者,非计划二次手术等数据导出支持对符合不良事件的数据进行excel导出-33-11医疗质量指标统计自定义指标设置支持对医疗指标进行新增,编辑和删除,包括指标名称,定义,计算方式,分子,分母取数规则等;涵盖手术质量、肿瘤相关质量、死亡情况、重返情况等指标统计分析支持根据出院时间范围,出院科室进行指标值的统计,能够查看统计结果的明细,方便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了解每个维度下具体的数据情况。同时,能够查看统计结果的明细,方便对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了解每个维度下具体的数据情况12中医优势病种管理自定义维护优势病种目录支持维护不同地区中医优势病种的目录维护,支持录入和管理病种的基本信息,像病种的名称、所属类别、主要病症表现等,可以灵活设置入组规则。支持利用表单组件像文本框、下拉菜单、单选框、复选框、日期选择器等,根据病种特点及临床需求,自由组合、设计出个性化的疗效观察表单,为后续的疗效评估、诊疗方案优化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优势病种一览支持根据病种入组规则对中医优势病种的自动识别,和有该病种相关指标的统计,包括出院例数,次均住院费用,次均住院日等,并支持明细查看和配置查看13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病种统计支持对所在医院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中的病种进行自动识别和按时间维度统计,支持对病种的维护进行自定义配置支持对病种出院人数、住院收入、住院天数、床日数及其占比等进行统计;2.技术要求序号模块功能技术要求1数据采集接口对接及数据同步利用ETL工具与医院现有的业务系统(HIS、EMR、LIS、RIS、PACS、医嘱、病案等)及集成平台等进行对接,支持各类数据库(SQLserver、orcele、mysql、达梦等)和webservice、api、消息推送等接口方式;实现数据定时自动获取和实时同步:支持自定义时间获取数据,自定义任务时间、数据接口任务管理(状态、执行次数、下次执行时间),可一键同步实现数据实时获取更新。异常短信预警功能:系统实时监控服务器错误日志、磁盘内存及程序相关异常,可信息日志追踪管理并发送消息到相关人员。集成平台相关要求医院今后上线数据中心与集成平台,成交供应商免费将本次招标产品与集成平台等系统进行对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接。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此次所投的所有产品与采购人现有的医院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HIS、LIS、EMR等系统)的接口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医院不再额外增加接口协调工作和费用,同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该产品所需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等产品的正版授权,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承诺书并加盖公章。-34-2数据安全等保要求该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体系的相关标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20)、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中的第三级安全要求,如果在相关测评中发现不符合该标准体系中相关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该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同时,该产品存在安全漏洞的,不管是否在维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都必须无条件按照信息安全要求立即整改。身份认证为保持信息系统实现统一身份认证,整个平台必须使用OIDC、oauth2.0等协议与医院现有的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或内嵌至HIS系统实现统一认证),实现单点登录或统一认证,并通过LDAP等协议同步系统内的部门、科室人员等信息,不需要在所投产品中单独维护部门、人员等。其他技术要求前瞻性要求为保障系统的前瞻性,以及满足医院评审和信息化评级等工作,乙方提供的系统必须达到三级医院评审、电子病历四级和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评审标准,并在相关测评中免费予以配合支持。所有权要求本次项目所采购的系统、软件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不得以未续签维护合同等理由停止招标人使用该软件。-35-第三节商务要求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具体以甲方签订合同为准)。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先行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采购内容安装、调试完毕及上线后,经采购人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凭正式发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7%,剩余合同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按验收完成日期一年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四、验收要求:系统安装完工且测试运行稳定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后,由甲方和乙方共同验收。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报告书中签署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报告中注明不合格点,由乙方继续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乙方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设备、工具及其他便利条件。五、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对医院使用本系统的人员进行免费培训。质保期:不少于1年。投标人应确保本次采购所有项目的安全稳定的运行,并承诺提供不低于1年免费维护服务(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免费维护期)。六、售后服务要求(1)维护期内,本合同项目所有技术和服务发生任何非人为故障,由中标人负责系统恢复。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即时,到达现场的时间为4小时,小型故障恢复时间为6个小时,严重故障恢复时间为24小时内,并及时有效的提供解决方案。(2)维护期内,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即时进行电话、邮件及远程网络支持,并在4小时内到场服务。如不到场,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3)中标人需提供定期回访服务,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优化建议应提供免费升级服务。(4)所有的服务方式均为中标人上门保修,即由中标人派员到系统使用现场进行故障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七、报价说明-36-报价应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设备、系统建设、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接口改造费、伴随配套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同时,还应包含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对于上述采购项目的技术或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37-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一节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是否分包:。(5)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38-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3)方式:(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2)验收方式:。(3)验收标准:。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39-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盖章)备案经办人(签字):备案日期:-40-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开户银真: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盖章)账号:备案经办人(签字):备案日期: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41-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目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二、磋商响应声明(格式)三、保证金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五、授权委托书(格式)六、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七、采购需求响应八、合同条款偏离表九、采购需求偏离表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十一、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十三、最后报价-42-政府采购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年月日-43-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序号磋商文件条款号审查内容及标准响应文件及证明材料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44-一、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附件1-1报价表报价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注: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45-附件1-3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要求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单价小计12345…注:1.本表应对应“报价表”,按包填写。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46-二、磋商响应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磋商,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一、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四、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47-三、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注: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保函原件或电子增信证明复印件。2.鼓励中小企业在金融机构通过电子增信取得信用星级,供应商的信用星级在有效期内可替代磋商保证金并可重复使用。其中:预算金额不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1星信用;预算金额高于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100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2星信用;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取得3星信用。-48-九、采购需求偏离表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本表偏离表与本章第六节“采购需求响应”不一致时,以“采购需求响应”为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62-8、成交候选供应商表采购单位:洞口县人民医院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政府采购编号:洞口财采计【2025】000193,采购代理编号:HNYCSYDK-ZFCG-2025-019),磋商小组对所有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评审后,评定本次采购的洞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如下:排序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元)第一成交候选人中脑会西西信佰45000、一第二成交候选人洗专查路西健3技31231900-第三成交候选人向数康技的ly3.一磋商小组签名:信/2008,日期:2026年01月13日采购人签名:日期:2026年01月13日监管人员签名:中日期:2026年01月13日洞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10.1.附件10-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无需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埴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保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309第一章最后报价1.1.附件13-1报价表报价表(最后报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洞口财采计【2025】000193项目名称:洞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包名称:洞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包号:上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40500000(人民币元)大写金额肆拾万伍整(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注: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邵阳市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2026年1月13日说明:最后报价相关内容和表格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需单独准备,磋商现场进行最后报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单病种质量管理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