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中标结果公示(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6)
一、项目编号:ZC-HJL2025-024
二、项目名称: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广东东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牛山工业路2号1栋102室
综合评分法
否
4,680,000.00元
87.6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
服务类(广东东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运营管理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依据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合同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续签第二年合同。
按招标文件要求
4,6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向宁、陈浚铭、刘忠生、赵新荣、范建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收取。结算时以项目成交价为基数,按照合同签订收取比例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
4444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须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胶装):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址:宜君县宜阳中街96号
联系方式:0919-8172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561号,长安大街3号A座
联系方式:18091920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铜川分公司经办
电话:18091920996
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4日
相关附件:
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ZC-HJL2025-02420251229003)-文件集.zip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广东东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pdf
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项目编码:ZC-HJL2025-024)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广东东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4,680,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号品目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运营管理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依据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合同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续签第二年合同。按招标文件要求4,680,000.001.00项目4,680,000.00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1月14日-第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应答1234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2、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供应商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作为参加(项目名称)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承诺:一、在参加本项目投标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二、近三年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理、不良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三、参加本次投标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四、近三年因产品问题(存在产品质量造假、违规、翻新货等)的不法行为记录为次(没有填零),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在此庄严承诺:一、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二、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三、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四、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订单。五、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六、不在提供货物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七、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八、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九、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注册于(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文件活动。代理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物,我公司均予承认。本授权书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天,特此声明。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反面 反面注:此授权书的有效期应与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版本号:ZC-HJL2025-02420251229003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C-HJL2025-024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12月22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委托,拟对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ZC-HJL2025-024二、采购项目名称: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东沟,全厂共有职工20人,厂区占地面积9004.5平方米,属国有企业。该厂于2009年5月经县发改局批复成立,于2010年6月通水试运行,2021年2月完成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规模:处理水量2000m3/d;处理工艺:由原来CASS工艺间歇式运行变为A2O+MBR膜池生物除臭工艺,24小时不间断连续进水,连续出水;水质标准:出口水质达到了《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A标准。运营管理服务内容: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日常维护及运营,服务期365日历天。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工艺运行、设备维护保养与管理、消毒药剂购置、在线监测药剂购置、在线监测设备维护保养、污泥处理、污水处理站水质废气噪声检测、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工作内容。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表: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交自2025年06月1日以来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声明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6、声明书: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信用截图: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届-第2页-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第3页-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地址:宜君县宜阳中街96号邮编:727299联系人:范海平联系电话:0919-8172988代理机构: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561号,长安大街3号A座邮编:710000联系人:巩毓联系电话:18091920996采购监督机构:宜君县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人:蔡富春联系电话:0919-5996058-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700,000.00元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收取。结算时以项目成交价为基数,按照合同签订收取比例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和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和评审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第7页-(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第8页-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第9页-〔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第10页-采购包1: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组成验收组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要求进行验收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第11页-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巩毓联系电话:18091920996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铁诺北路2号(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邮编:727031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12页-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东沟,全厂共有职工20人,厂区占地面积9004.5平方米,属国有企业。该厂于2009年5月经县发改局批复成立,于2010年6月通水试运行,2021年2月完成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规模:处理水量2000m3/d;处理工艺:由原来CASS工艺间歇式运行变为A2O+MBR膜池生物除臭工艺,24小时不间断连续进水,连续出水;水质标准:出口水质达到了《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A标准。运营管理服务内容: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日常维护及运营,服务期365日历天。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工艺运行、设备维护保养与管理、消毒药剂购置、在线监测药剂购置、在线监测设备维护保养、污泥处理、污水处理站水质废气噪声检测、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工作内容。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7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682,36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运营管理1.004,700,000.00项目工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运营管理序号参数性质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基本情况: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东沟,全厂共有职工20人,厂区占地面积9004.5平方米,属国有企业。该厂于2009年5月经县发改局批复成立,于2010年6月通水试运行,2021年2月完成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规模:处理水量2000m3/d;处理工艺:由原来CASS工艺间歇式运行变为A2O+MBR膜池生物除臭工艺,24小时不间断连续进水,连续出水;水质标准:出口水质达到了《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A标准。运营管理服务内容: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日常维护及运营。依据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合同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续签第二年合同。-第13页-1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工艺运行、设备维护保养与管理、消毒药剂购置、在线监测药剂购置、在线监测设备维护保养、污泥处理、污水处理站水质废气噪声检测、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工作内容。二、工作任务及标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强化监督管理,打好“碧水保卫战”,结合省、市、县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及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相应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工艺、设施提标改造,水质是否达标排放,完善污水管网建设,规范污泥无害化处理,提高再生水利用等重点工作内容。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碧水保卫战”工作评估细则》。三、服务要求:1、投标人负责东方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管理,保证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保证污水达标排放,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达标,造成一切不良后果及罚款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商要求有运营服务经验业绩,并且有担当、负责任。在原东方污水处理厂20个已有员工的基础上,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其中一名协调管理负责人,一名污水处理工艺人员,一名强电弱电技术人(设备维修、维护);3、投标人对东方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全年不停机;易损配件的更换,机油、黄油、润滑油的补充与更换,污水处理所需易耗材料购买等由投标人负责。4、东方污水处理厂负责排放的污水日常抽样、监测工作,当检测不合格,投标人及时整改。5、根据东方污水处理厂设备及工艺要求,投标人负责污水运营所需药剂及日常管理,所用药剂均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负责东方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卫生。6、负责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水费、电费、燃气费、药剂费、检测费、污泥处置费等各种费用。7、投标人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事故紧急应急机制,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为业主提供污水处理过程中异常情况下的解决方案。8、投标人配合东方污水处理厂做好各级部门的督导检查工作,并根据要求完善污水运营管理。执行各项目环保政策及法律,完成政府各部门的对接工作。9、配备专职统计人员系统上报处理数据,建立档案台账,向社会公示污水处理结果,并报告业主单位及各主管部门。10、完成其他与污水处理厂有关的一切行政事务。11、投标人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全年24小时值班,具有机电维修能力。12、水质必须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A标准。13、投标人需查看现场,进一步具体了解东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的设施设备、处理流程等实际情况,可自行前往,所发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自行负责。四、报价说明:运营管理服务费用报价主要包括生产电费、工人(现有人员20人)工资及福利(不低于现有人员福利待遇)、生产药剂费、设备维修保养费(包含泵站及管网维修维护费、厂区检修和维护费等相关费用)、化验室药剂费、办公费(包含车辆相关费用、日常办公等相关费用)、生产及生活用水费、污泥处置费、在线监测仪表维护保养费、绿化维护保养费、危险废弃物处置费、其他相关费用(不限于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等)、利润及税费等相关费用。费用含税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超支或亏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3.2.3人员配置要求-第14页-采购包1:根据采购内容匹配相关人员。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采购包1:根据采购内容匹配相关设备。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依据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合同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续签第二年合同。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组成验收组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要求进行验收。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分期付款,按月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分期付款,按月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分期付款,按月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分期付款,按月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分期付款,按月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分期付款,按月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分期付款,按月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分期付款,按月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分期付款,按月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分期付款,按月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分期付款,按月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分期付款,按月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7%。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1、承包方必须接受宜君县污水处理厂和宜君县住房和乡建设局的监督和管理,若因运营管理不当导致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不合格,视情况严重程度给予处罚。2、合同有效期间,若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污水排放指标出现环保超标罚款,该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承担相关赔偿及费用。3、承包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终止合同,-第15页-承包方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4、委托运营管理期间,所有委托管理项目如因未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或因管理不善、服务不规范等原因引发事故、纠纷,或受到主管部门的处罚,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5、解决争议的方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5其他要求一、付款条件说明:按月支付(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4682360.0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三、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合同金额即中标价,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都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投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四、中标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两套,应通过专用制作软件直接打印,确保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允许修改和补充。提交地点:铜川市新区铁诺北路2号(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第16页-第四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开标一览表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投标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封面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供应商应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函4.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表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交自2025年06月1日以来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5声明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6声明书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8信用截图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声明函-第18页-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投标人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政府采购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由采购人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的规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选定。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标活动。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4评标程序5.4.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一、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第19页-二、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4.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序号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当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2响应文件盖章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无遗漏投标函标的清单投标文件封面3服务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标的清单投标文件封面4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函投标文件封面5响应文件格式应符合“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不得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投标人响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标的清单投标文件封面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6投标报价同时满足以下条款:(1)投标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2)开标一览表填写符合要求;(3)报价货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未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投标文件封面7响应情况应满足竞招标要求,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且无其他无效标的情形。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投标函商务应答表标的清单投标文件封面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代理机构书面解释。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第21页-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第22页-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5.6.1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对项目背景与工作目标的解读与理解投标人对本次项目的理解、内容包括:①项目背景的解读与分析;②项目需求分析;③实施思路分析。评审内容每缺一项扣3分,评审内容每有一项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备注:本文所称“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9.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第23页-整体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提供具体详细可行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①服务内容;②服务措施;③服务目标;④污水收集管网运维方案;⑤污水治理设施运维方案;⑥附属设施运维方案;⑦水质管理方案;⑧项目移交管理方案。;评审内容每缺一项扣3分,评审内容有缺陷未完全响应评审标准的每有一项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备注:本文所称“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4.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实施进度计划投标人针对本次项目制定进度计划方案,内容包括①项目实施进度目标分析;②提供合理的工作计划及时间节点;③项目进度保障措施。评审内容每缺一项扣3分,评审内容有缺陷未完全响应评审标准的每有一项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备注:本文所称“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9.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第24页-详细评审服务团队配备人员配备满足服务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计2分。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开标前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2.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内容包括:①服务团队②内部职责分工③人员管理制度。评审内容每缺一项扣2分,评审内容有缺陷未完全响应评审标准的每有一项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备注:本文所称“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8.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应急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供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应急事件分类;②应急机制;③应急响应时间;④应急人员;⑤应急保障措施等)。评审内容每缺一项扣3分,评审内容有缺陷未完全响应评审标准的每有一项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备注:本文所称“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5.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第25页-质量控制措施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包括:①质量安全保障方案;②质量安全目标;③质量安全控制措施等;评审内容每缺一项扣3分,评审内容有缺陷未完全响应评审标准的每有一项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备注:本文所称“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9.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的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内容包括:①服务承诺②服务过程中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③服务过程中重点、难点相关经验;④合理化建议等;评审内容每缺一项扣3分,评审内容有缺陷未完全响应评审标准的每有一项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备注:本文所称“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0000主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每一份计1分,最多计4分。评审标准:业绩证明材料(以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4.0000客观商务应答表服务方案-第26页-价格评审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评审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10.0000客观开标一览表标的清单价格扣除序号价格扣除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C1)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件无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最低评标价法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8定标5.8.1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5.8.2定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二、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四、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9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第27页-(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10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28页-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6.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邀请应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的清单详见附件:服务方案-第29页-第7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拟采用合同.docx-第30页--第31页-开标一览表包号:{}{包号}包名称:{}{包名称}报价合计:{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报价合计(大写):{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注:1.所报价格须用人民币元表示。2.报价合计应与《分项报价表》中“合计”一致。如因不一致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1页-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3章-“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的要求将全部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政府采购合同宜君县东方污水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甲方: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注册登记地址为:,法定代表人为:。乙方:,其注册登记地址为:,法定代表人为:。甲、乙双方基于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之相关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宜君县东方污水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服务内容:宜君县东方污水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日常维护及运营,服务期三年。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工艺运行、设备维护保养与管理、消毒药剂购置、在线监测药剂购置、在线监测设备维护保养、污泥处理、污水处理站水质废气噪声检测、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工作内容。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1年,自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年月_____日止。若合同运营期内能稳定达到环保排放要求,顺延合同期限。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为总价合同。本合同在订立期限内,不接受包括政府价格项目调整内任何的价格调整。2、合同为总价合同一次性包死,合同中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费、服务费、药剂费、维修费、检测费、管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因要符合政府相关单位规定而必须改善或替换的任何费用、办理相关行政类手续(含所需要提供的检测报告)、服务质量控制费用等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第四条:付款方式:支付方式:每月20日前支付上个月经东方污水处理厂考核核算后的运营管理服务费用,并由供应商开具相应的正规发票。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将东方污水处理厂全部经营权委托至乙方,保障乙方获得的委托经营权在整个委托经营期内始终持续有效。2、甲方尊重、维护乙方正常经营和合法权益,制止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当干预和影响乙方经营和权益行为,禁止其他人侵害乙方委托经营权的行为。3、甲方协调、协助乙方处理与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发生的争议、纠纷以及其他事项。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护其权益及履行本协议,确保乙方不受妨碍地拥有、维持和运营本项目及乙方的资产、权利。4、在委托经营期内,甲方协调、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运营、收益的行政申报、审批、核准、许可及办证等各种事宜,费用由乙方自理。5、对乙方污水处理委托经营过程实施监管和考核,并按月考核以下内容: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服务质量、项目经营状况、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具体考核办法由污水厂另行制定。6、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乙方处理水质进行检查和检测。(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污水处理基本运行费;2、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享有委托经营权,并合法拥有运营本项目的一切权益;3、乙方依法享有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及与其相关的权利和权益;4、乙方依法享有委托经营权有效期限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自主经营和管理的权利;5、乙方确保污水处理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运维台账及运维信息按时签报。6、在整个委托运营期限内应保持拥有能良好运营污水处理厂的相应人员、技术和设备,并保持相应的批文和资质的有效性;乙方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接收原污水厂现册20名在岗员工,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接收前的水平,乙方对接收人员用人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同时乙方有责任和权力对接收人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有权对不服管理人员向甲方退回。所接收员工工作年限(工龄)计入连续工作年限。7、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应在委托经营期内负责设施的运营与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两年内不可投付设备维修费)8、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对甲方、公共监督机构或政府部门参观、考察、检查项目设施应给予便利与配合;认真对待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积极整改回复。9、在委托运营期限内,乙方应备用完备的应急设施设备,若因提标改造升级影响处理工艺和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的,乙方应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和应急设备,确保安全和水质达标排放,费用从总承包应急费用项列支,不另行计算运行基本费。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1、甲方按照约定授予乙方在委托经营期内独占的经营权利,乙方的委托经营权在整个委托经营期内始终持续有效。2、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人身损害等其后果均由运营方乙方自行承担责任。3、委托经营期:除非依据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而终止,委托经营服务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委托经营期内,出水水质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的A标准。第七条: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和监督考核(一)运营1、在整个委托经营期内,乙方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自行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项目运营期间,乙方应执行谨慎运营惯例,按有关协议约定配置有专业管理、技术的操作人员管理本项目,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培训雇员,保持污水处理厂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按照规定对进厂水质和出厂水质进行检测,并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等废物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处理。2、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资料档案制度,记录生产日志、存储技术档案资料,依法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3、乙方应根据有关公共卫生和安全的适用法律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二)设施维护1、乙方在运营过程中,有义务根据适用法律和本协议的约定负责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更换,保证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若有损坏、故障的旧设备按提标改造设计要求及时更换。2、为提供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应在设施移交给乙方运营前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出水指标满足协议所要求污水处理厂适用的标准。(三)甲方的监督与检查考核1、在委托经营期内,甲方有权在合理时间进入项目用地或乙方的办公场所,以检查乙方生产记录资料,监督、检查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乙方应对此等检查和监督提供协助。监督员或代表的进入不得延误或干扰乙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因甲方实施监督检查造成乙方工作延误,由此造成乙方污水处理量减少,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在委托经营期内,甲方有权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污水厂另行制定。第八条:污水处理及其他污染物处理1、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堆放运行产生的污泥及危废物品;乙方应与相关单位签订污泥及危废物品处理协议并对协议内容全部负责。2、甲方确保委托经营区域内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及进水水质标准符合当前设计承载标准范围。3、乙运营因导致污水处理不符合《陕西省黄河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的A标准的环保罚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执行相关考核办法。第九条:运营管理服务费用1、运营管理服务费用主要包括生产电费、工人(现有人员20人)工资及福利(不低于现有人员福利待遇)、生产药剂费、设备维修保养费(包含泵站及管网维修维护费、厂区检修和维护费等相关费用)、化验室药剂费、办公费(包含车辆相关费用、日常办公等相关费用)、生产及生活用水费、污泥处置费、在线监测仪表维护保养费、绿化维护保养费、危险废弃物处置费、其他相关费用(不限于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等)、利润及税费等相关费用。费用含税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超支或亏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2、运营管理服务费用按照月考核支付方式由君县东方污水厂核定拨付,下一月20日前支付上一月费用。3、本协议单价为固定价格,不随市场变化而调整。本协议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服务所发生的一切税(包括增值税)费等都已包含于协议价款中。4、出于政策、法律法规改变或甲方要求等非乙方自主需要的原因造成的设施、设备更新或改造,由此增加乙方投资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申请启动基本费用中预备费项,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5、若由于其他非乙方原因使乙方增加运营成本或资本支出,或者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申请启动费用调升程序,向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报告,调升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条:违约赔偿1、如果甲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15个工作日仍不履行的,应赔偿因迟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如果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15个工作日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停止支付乙方服务费用,乙方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因乙方运营管理程序不规范,运营管理不到位,导致出水未达标被环保部门处罚的罚金及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其他条款1、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和调整对本协议的履行产生重大影响时,双方有权进行协商,并此达成新的协议或就本协议签订补充协议。2、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向管部门报告,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合同组成1、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2、合同文件3、成交通知书4.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甲方(盖章):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单价数量总价注:本《响应报价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版本号:ZC-HJL2025-02420251229003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C-HJL2025-024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12月22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委托,拟对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ZC-HJL2025-024二、采购项目名称: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三、招标项目简介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东沟,全厂共有职工20人,厂区占地面积9004.5平方米,属国有企业。该厂于2009年5月经县发改局批复成立,于2010年6月通水试运行,2021年2月完成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规模:处理水量2000m3/d;处理工艺:由原来CASS工艺间歇式运行变为A2O+MBR膜池生物除臭工艺,24小时不间断连续进水,连续出水;水质标准:出口水质达到了《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A标准。运营管理服务内容: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日常维护及运营,服务期365日历天。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工艺运行、设备维护保养与管理、消毒药剂购置、在线监测药剂购置、在线监测设备维护保养、污泥处理、污水处理站水质废气噪声检测、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工作内容。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财务状况报表: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交自2025年06月1日以来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声明书: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6、声明书: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信用截图: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进行查询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方式(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八、本投标邀请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地址:宜君县宜阳中街96号邮编:727299联系人:范海平联系电话:0919-8172988代理机构: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561号,长安大街3号A座邮编:710000联系人:巩毓联系电话:18091920996采购监督机构:宜君县政府采购管理股联系人:蔡富春联系电话:0919-599605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700,000.00元 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人的采购包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以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本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 (2)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某联合体由三个单位组成,其中两个单位资质等级为甲级,另一单位资质等级为乙级,则该联合体资质等级等级为乙级。5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预留份额采购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否10标书费信息免费获取1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缴纳12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3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收取。结算时以项目成交价为基数,按照合同签订收取比例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14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5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7进口产品不允许18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组织现场踏勘:否19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和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标细则及标准由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宜君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和评审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其视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招标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三、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签到完成后等待代理机构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组成验收组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要求进行验收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巩毓联系电话:18091920996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铁诺北路2号(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邮编:727031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东沟,全厂共有职工20人,厂区占地面积9004.5平方米,属国有企业。该厂于2009年5月经县发改局批复成立,于2010年6月通水试运行,2021年2月完成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规模:处理水量2000m3/d;处理工艺:由原来CASS工艺间歇式运行变为A2O+MBR膜池生物除臭工艺,24小时不间断连续进水,连续出水;水质标准:出口水质达到了《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A标准。运营管理服务内容: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日常维护及运营,服务期365日历天。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工艺运行、设备维护保养与管理、消毒药剂购置、在线监测药剂购置、在线监测设备维护保养、污泥处理、污水处理站水质废气噪声检测、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工作内容。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7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682,36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运营管理1.004,700,000.00项目工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运营管理 序号 参数性质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基本情况: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位于县城东沟,全厂共有职工20人,厂区占地面积9004.5平方米,属国有企业。该厂于2009年5月经县发改局批复成立,于2010年6月通水试运行,2021年2月完成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规模:处理水量2000m3/d;处理工艺:由原来CASS工艺间歇式运行变为A2O+MBR膜池生物除臭工艺,24小时不间断连续进水,连续出水;水质标准:出口水质达到了《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A标准。运营管理服务内容: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日常维护及运营。依据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合同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续签第二年合同。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工艺运行、设备维护保养与管理、消毒药剂购置、在线监测药剂购置、在线监测设备维护保养、污泥处理、污水处理站水质废气噪声检测、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工作内容。二、工作任务及标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强化监督管理,打好“碧水保卫战”,结合省、市、县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及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相应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工艺、设施提标改造,水质是否达标排放,完善污水管网建设,规范污泥无害化处理,提高再生水利用等重点工作内容。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碧水保卫战”工作评估细则》。三、服务要求:1、投标人负责东方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管理,保证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保证污水达标排放,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达标,造成一切不良后果及罚款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商要求有运营服务经验业绩,并且有担当、负责任。在原东方污水处理厂20个已有员工的基础上,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其中一名协调管理负责人,一名污水处理工艺人员,一名强电弱电技术人(设备维修、维护);3、投标人对东方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全年不停机;易损配件的更换,机油、黄油、润滑油的补充与更换,污水处理所需易耗材料购买等由投标人负责。4、东方污水处理厂负责排放的污水日常抽样、监测工作,当检测不合格,投标人及时整改。5、根据东方污水处理厂设备及工艺要求,投标人负责污水运营所需药剂及日常管理,所用药剂均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负责东方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卫生。6、负责污水处理过程中的水费、电费、燃气费、药剂费、检测费、污泥处置费等各种费用。7、投标人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事故紧急应急机制,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为业主提供污水处理过程中异常情况下的解决方案。8、投标人配合东方污水处理厂做好各级部门的督导检查工作,并根据要求完善污水运营管理。执行各项目环保政策及法律,完成政府各部门的对接工作。9、配备专职统计人员系统上报处理数据,建立档案台账,向社会公示污水处理结果,并报告业主单位及各主管部门。10、完成其他与污水处理厂有关的一切行政事务。11、投标人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全年24小时值班,具有机电维修能力。12、水质必须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中A标准。13、投标人需查看现场,进一步具体了解东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的设施设备、处理流程等实际情况,可自行前往,所发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自行负责。四、报价说明:运营管理服务费用报价主要包括生产电费、工人(现有人员20人)工资及福利(不低于现有人员福利待遇)、生产药剂费、设备维修保养费(包含泵站及管网维修维护费、厂区检修和维护费等相关费用)、化验室药剂费、办公费(包含车辆相关费用、日常办公等相关费用)、生产及生活用水费、污泥处置费、在线监测仪表维护保养费、绿化维护保养费、危险废弃物处置费、其他相关费用(不限于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等)、利润及税费等相关费用。费用含税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超支或亏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根据采购内容匹配相关人员。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采购包1:根据采购内容匹配相关设备。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依据项目采购需求,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合同一年服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