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中介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孝感市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
【孝南区中心】2026年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中介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6年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中介服务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090220250600064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902-2025-01684
三、项目名称
2026年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中介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湖北孝安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城站路235号
中标(成交)金额:64.8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1.33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宁静、熊国华、周启宏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6年01月14日
2、评审地点:
孝感市孝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泉路8号孝南区便民服务中心5楼北区)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执行
2、收费金额:
0.972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
65.000000
(万元)
2、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请本项目中标人(成交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自行下载并打印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孝感市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
孝感市长征路32号
联系方式:
13972678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北弘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孝感市孝南区沿河南路澴河盛都A16幢0101室
联系方式:
13986475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熊浩南
电话:
13986475178
服务类
名称:
2026年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中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
壹年
服务标准
:
详见采购文件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孝南区2025年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中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420902202506000643采购人:孝感市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弘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采购需求确认表项目名称:2026年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中介服务项目我单位已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了详细审核确认,对采购需求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我单位已了解违反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后果。采购人审核意见(盖章):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6年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中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供应商客户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本项目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420902202506000643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2-2025-016843、项目名称:2026年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中介服务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65.00万元6、最高限价:65.00万元7、采购需求:供应商拟派耕地保护动态巡查辅助人员,配合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巡查工作人员,完成执法巡查过程中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供应商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6.2、供应商须具备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详见电子平台2.地点:使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下载或登录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文件3.方式: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czt.hubei.gov.cn/zchj/register;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详见电子平台2、截止时间:详见电子平台3、地点:使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下载供应商投标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五、开启时间:详见电子平台地点:网上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孝感市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孝感市长征路32号联系方式:0712-22872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弘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孝感市孝南区沿河南路澴河盛都A16幢0101室联系方式:1398647517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熊浩南联系方式:13986475178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2采购人孝感市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弘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4监督管理部门孝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5项目名称2026年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中介服务项目2.6项目地点甲方知道地点2.7项目内容2026年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中介服务项目2.8项目属性服务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650000.00元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9.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10合同分包不允许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供应商客户端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联系电话:400-991-3966。13.1提出询问方式提出询问方式: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格式填写询问函,并在生成询问函后加盖电子印章提交。其他询问方式:/。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6.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19.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22.1实物样品不提供23.1项目演示不进行24.1响应文件开启环境准备响应文件开启环境要求:操作系统支持win7,win10,win11;浏览器支持Chrome,edge,360极速模式,不支持IE或者360兼容模式。须提前安装湖北政采证书签章助手,建议使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解密。操作说明: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25.1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25.2解密响应文件的时限30分钟,若遇到系统异常情况,采购代理机构须经监督人员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间。26.2磋商准备磋商环境要求:操作系统支持win7,win10,win11,浏览器支持Chrome,edge,360极速模式,不支持IE或者360兼容模式。操作说明:详见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27.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0.1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形式: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者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方式。35.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支付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服务类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现金或者银行转账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38.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39.1支持中小企业政策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4%;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40.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一、“孝感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可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湖北政务服务网登录,也可通过平台网址进入,平台网址:孝感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www.xghtrz.cn:9999二、登录后跳转:注册成功后,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账号(或者手机验证码方式)登录到系统,手动勾选匹配合同标段信息,跳转进入“中征应收帐款融资服务平台”。三、申请融资并锁定账户:选择意向资金提供方并提交融资申请,资金提供方与供应商达成融资交易后填写融资成交单并推送至“孝感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数据后台同步到内网\'‘政府采购系统”并锁定账户信息,待合同融资确认后发放贷款。四、支付到锁定账户:履约验收任务完成后,预算单位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资金支付到锁定的回款账户。孝感市各银行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联系表详见附件2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1.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4年06月01日,则“近三年”是指2021年06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2:孝感市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联系表序号银行名称部门名称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公司业务部2854940胡婷159711881192交通银行孝感分行普惠部2598025康正杰159712276583汉口银行孝感分行公司部2721569刘继光138863661374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2876285方乐186722978905浦发银行孝感分行公司业务部2898876彭涛139955291186招商银行孝感分行公司金融事业部孝感分部(普惠金融部)2628615王瑱189726591117湖北银行孝感分行公司部2465779程龙186204682158中国银行孝感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2320098李琴131632018419中国农业银行孝感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2869756张灿1887268997410孝感农商行小微金融部2855559余洋18671269696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市分行营业部信贷管理部胡泽棚1806231168912民生银行孝感支行小企业金融部2596012黄雷1358145701113农发行孝感市分行小微部2288376程嘉琪13476555576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也称磋商文件或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竞争性磋商文件。2.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项目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资格要求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5.费用承担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保密6.1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7.1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项目现场考察。9.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9.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0.合同分包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0.2供应商未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分包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电子标说明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标方式,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供应商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11.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11.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电子化采购的有关概念:(1)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2)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3)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4)供应商客户端:是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数据汇聚平台数字化标准规范体系》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软件。供应商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下载使用。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响应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12.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3.1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13.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4本“供应商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三)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组成1磋商书及附件1.1磋商书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报价文件2.1分项报价表2.2报价一览表2.3其他报价文件3商务文件3.1资格要求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1.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1.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10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3.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3业绩证明文件3.4商务偏离表3.5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3.6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3.7其它商务文件4技术文件4.1技术方案4.2技术要求偏离表4.3其它技术文件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5.磋商报价15.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5.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15.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6报价不得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响应文件有效期16.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16.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响应文件的编制17.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响应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7.2供应商在供应商客户端中按照供应商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加密18.1供应商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生成响应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8.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验证,以防止响应文件加密异常,在开启时无法解密。18.3供应商应保证加密响应文件的CA证书有效期在开启时间之前。若CA证书有效期临近开启时间,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CA证书续期,以免开启时无法进行解密。19.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19.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19.2供应商递交(上传)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3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递交响应文件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递交响应文件高峰时间,错峰进行递交。供应商递交全部的响应文件后可在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系统中获取响应文件递交回执单。19.4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下载未加密且完成签章的响应文件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启程序时使用。19.5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在磋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响应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供应商可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2.实物样品2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2.2样品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递交样品;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项目演示23.1要求供应商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五)项目评审24.响应文件开启24.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参与开启。25.开启时间和地点25.1开启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采购包)完成项目签到工作。(2)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组织响应文件开启工作。25.2响应文件开启: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响应文件开启工作。25.3规定的时间内,非因电子采购平台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停止解密后,已解密开启的响应文件不足3家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25.4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有疑义的,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提出;工作人员当场对疑义作出答复。26.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26.1项目评审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26.2磋商准备: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前准备好磋商所需的设备,确保设备稳定可靠、互联网畅通。供应商登录供应商客户端,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交易系统“应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磋商,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相关操作。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的,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成交27.确定成交供应商27.1确定成交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成交结果公告2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8.2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29.成交通知书29.1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签订合同30.履约保证金30.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0.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30.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31.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3采购人和供应商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1.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质疑和投诉32.质疑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供应商客户端中编制、提交。32.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2.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2.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2.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3.质疑答复3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4.投诉3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4.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5.收取方式和标准35.1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十)无效响应和终止采购活动36.无效响应36.1响应文件存在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的,做无效响应处理。37.终止采购活动3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十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38.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38.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39.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9.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依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供应商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9.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0.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0.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三)其他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2.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适用法律4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3.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44.解释权44.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6年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中介服务项目2、项目预算:65.0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1)严格落实区自然资源保护和权益维护中心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动态巡查监管工作计划、责任目标,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巡查监管工作,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本行政辖区动态巡查监管工作。(2)巡查人员按照巡查计划和路线,对巡查责任区域内所有建设行为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进行检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调查、报告、配合查处、跟踪整改等。(3)建立规范的动态巡查登记制度。执法巡查过程中佩戴证件,携带相关执法记录仪和巡查设备。巡查人员每天填报巡查日志,每周五汇总相关巡查资料并上报区自然资源保护和权益维护中心。巡查日志内容包括巡查人员、巡查时间、巡查线路和巡查情况记录。执法巡查过程中做好现场记录、拍照或录像,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执法留痕。二、项目需求:1、采购项目内容:供应商派遣9名耕地保护动态巡查辅助人员,配合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巡查工作人员,完成执法巡查过程中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65.00万元注: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本次报价为服务期内服务费用包干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和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人员住宿、服装与交通、工具、办公费、材料费及意外伤亡保险等全部费用。4、付款方式: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三、项目服务要求(一)辅助工作人员要求:供应商配备的辅助服务工作人员应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作风正派,严于律己,职业道德素质良好,敬业奉献,健康无疾病且无违法犯罪记录(二)工作内容:在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下,参与对巡查责任区域内所有建设行为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进行检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调查、报告、配合查处、跟踪整改等等辅助性工作。(三)服务区域本项目服务区域:孝感市孝南区。(四)工作要求:完成执法巡查过程中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巡查辅助服务人员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时,要耐心细致,并注意语言文明。在管理过程中,做到文明管理、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巡察工作队伍的良好形象。(五)工作纪律要求: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及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较好地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策,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及沟通能力。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严禁私营舞弊,利用工作职权为自己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粗暴执法。严禁敲诈勒索、收受管理对象财物或接受变相消费。严禁挪用、私分、侵占罚没或暂扣款物。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违反交通法规驾车。(六)费用组成及标准待遇要求:供应商须为员工建立规范的工资和奖励机制,须按规定计发员工超时、加班工资等。因供应商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工作人员在执勤中因公受伤、伤残甚至牺牲,其医疗费抚恤金等费用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工作人员因伤残亡的合理开支超出保险费用理赔的部分,由中标人承担,孝感市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不负责。若中标人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应赔偿损失,追究中标人相应法律责任,并且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四、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辅助工作人员的稳定,如有特殊原因人员需要变动的,需提前向采购人汇报并说明原因,辅助工作人员每天24小时能保持联系。2、供应商须提交一份辅助服务考核标准,供采购人参考执行。3、供应商应采取驻点培训、轮训等多种形式对协管员进行培训。4、服务管理档案资料是项目管理的重要资源,档案资料要保证完整,统计分析等都应纳入档案管理,以便应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合同期满后,应将辅助工作人员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无条件移交采购人。5、招标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第四章合同范本(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合同书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合同地点:本合同由(采购人)(以下简称“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采购人提供如下货物(工程或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1、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采购人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3、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4、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1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4.2成交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4.3合同书;4.4合同条款;4.5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4.6附件;4.6.1采购人在采购活动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4.6.2乙方在磋商期内补充的所有文件;4.6.3乙方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4.6.4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5、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6、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7、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8、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响应文件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9、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地点在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乙方执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标步骤(一)投标文件初审1、资格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资格性检查表》,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才能进入下一步符合性检查。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符合性检查表》。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二)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报价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五)编写评审报告5.1评审报告的内容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5.2评审报告的签署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附表1:资格性检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由供应商在《磋商书》中声明2.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磋商书》中声明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磋商书》中声明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itchina.gov.cn)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及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截图。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企业类型不得是大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供应商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6.2、供应商须具备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备注: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2.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附表2:符合性检查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要求1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含明细)》《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含明细)》、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同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的;5投标方案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6缺项、漏项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7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8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9公章及签字(签章)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10总公司公章及签字(签章)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9条中规定情形,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的;11强制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注明“节能产品”的货物,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2进口产品所投货物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招标文件中注明已办理进口产品审核的除外);13原文复制招标文件未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或原文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14“★”号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中“★”号条款要求的;15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表格未按要求提供《资质性审查对照表》、《符合性审查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和《商务偏离表》、《技术要求偏离表》的;17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其他无效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备注: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附表3:评分标准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价格部分(20分)投标报价20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D/最后磋商报价V)×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20%商务部分(25分)类似业绩9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独立承担过保安服务项目,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9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同一单位不重复计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5供应商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资历等证明材料:①持有保安职业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②持有退伍军人证的得2分;③具有3年及以上保安队长工作经验的得1分。(提供人员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拟投入项目物资装备配置51、供应商提供专门针对本项目的物资装备配置方案:物资装备配置齐全,方案合理可行得4分;物资装备配置较齐全,方案可行得2分;物资装备配置欠缺得或未提供不得分。2、提供物资装备购买凭证的得1分(物资装备包括但不限于:保安服、对讲机、警棍等)客户评价6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接类似项目的用户书面评价材料,用户评价良好的,每份材料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经服务单位盖章确认的相关证明材料,同一用户单位不重复计分)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技术部分(55分)服务总体方案1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包含具体运行流程、方式、时间、地点、对象以及服务内容: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可实施性强的得15分;方案合理,内容略有欠缺实施有一定困难的得10分;方案有欠缺,实施性不强的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10包括服务管理体系及优质服务保障措施:服务管理体系严谨完善,保障措施有力,得10分;服务管理体系完整,措施合适,得6分;服务管理体系不完整,保障措施有缺陷,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人员培训方案10人员培训方案包含:①人员相对稳定性的保障措施;②人员培训计划及培训制度;③人员招聘来源渠道;方案完备,可行性强,针对性强的得10分方案完整,基本可行得6分;方案不完整,可行性较差的3分;未提供不得分。培训经验5供应商管理层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官的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10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措施方案包含:①交通事故;②群体性事件;③火灾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防措施;方案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可实施性强的得10分;方案合理,内容略有欠缺实施有一定困难的得6分;方案有欠缺,实施性不强的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承诺5供应商承诺严格执行治安综合管理有规定,承诺按甲方的标准要求做好各种综合治理检查评比工作,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影响了甲方的检查评比成绩,接受采购人处罚措施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合计100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封面:采购人名称项目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日期:年月日资格性审查对照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响应文件响应情况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磋商书》中声明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磋商书》中声明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itchina.gov.cn)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及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截图。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企业类型不得是大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供应商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6.2、供应商须具备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符合性审查对照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1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含明细)》《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含明细)》、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同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的;5投标方案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6缺项、漏项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7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足的;8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9公章及签字(签章)未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及签字(签章)的;10总公司公章及签字(签章)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39条中规定情形,以分公司形式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的;11强制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注明“节能产品”的货物,未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2进口产品所投货物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招标文件中注明已办理进口产品审核的除外);13原文复制招标文件未提供所投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或原文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14“★”号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中“★”号条款要求的;15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表格未按要求提供《资质性审查对照表》、《符合性审查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和《商务偏离表》、《技术要求偏离表》的;17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机器特征值一致:如MAC地址等)或使用同一电子密钥,编制17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电脑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其他无效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评分对照表评审项目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供应商响应情况备注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备注:为方便评委评标,投标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中载明的《评分标准》,将具体响应情况及响应文件中对应页码在上表中注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湖北弘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孝感市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孝南区2026年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中介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我公司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孝南区2026年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中介服务项目属于物业服务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小区、商城、酒店、宾馆、学校、工厂、工业园、党政机关等88家,从业人员460人,营业收入为1575.29万元,资产总额为876.25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湖北孝安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6年01月0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保护动态巡查中介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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