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G清除率检查仪、能量平台 高频电刀 自体血回输机 临床检验设备 ICG清除率检查仪中标结果公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广州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广州柔济医院)2026)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ICG清除率检查仪、能量平台、高频电刀、自体血回输机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3587-2512GZG11202
二、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ICG清除率检查仪、能量平台、高频电刀、自体血回输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ICG清除率检查仪):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博杰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314号101铺位:101-5028房
589,000.00元
合同包2(能量平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1146号之二401-409室
995,000.00元
合同包3(高频电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万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大院中大蒲园区628栋中大科技园A座自编号806-807室
679,000.00元
合同包4(自体血回输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汕头市美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碧霞庄北区1幢701号房之一
23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ICG清除率检查仪):
货物类(广州博杰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临床检验设备
ICG清除率检查仪
新生电子
型号A
1.0000(台)
589,000.0000
589,000.0000
合同包2(能量平台):
货物类(广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2-1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能量平台
BOWA
900-351
2.0000(台)
497,500.0000
995,000.0000
合同包3(高频电刀):
货物类(广州万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3-1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高频电刀
德国宝娃
900-303
8.0000(台)
84,875.0000
679,000.0000
合同包4(自体血回输机):
货物类(汕头市美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4-1
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自体血回输机
理诺珐
XTRA
1.0000(台)
238,000.0000
238,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力阳(采购人代表)、潘泽森、张云、陈刚、陈方、李亚文(采购人代表)、王寿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代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此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总报价中。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货物类”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计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下浮22%收取。(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代理服务费,但不单列)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ICG清除率检查仪
0.6891
中标(成交)供应商
2
能量平台
1.1642
中标(成交)供应商
3
高频电刀
0.7944
中标(成交)供应商
4
自体血回输机
0.278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ICG清除率检查仪):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博杰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51.40
5.00
4.54
12.73
73.67
1
1
深圳市卓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0.80
7.00
4.54
20.83
73.17
2
2
广州鑫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9.40
5.00
4.54
30.00
58.94
3
广州市曦乐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8.00
5.00
4.67
12.71
40.38
4
合同包2(能量平台):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0.40
5.00
4.70
28.64
88.74
1
1
广州泓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6.20
5.00
4.54
28.58
74.32
3
2
广州万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5.20
5.00
4.56
30.00
84.76
2
广州波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0.20
5.00
4.54
28.59
68.33
4
广州信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2.60
5.00
4.54
28.56
60.70
5
枣庄市荣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7.00
5.00
4.54
29.69
56.23
6
广州汇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适用),投标文件内容、签字、盖章评审不通过
合同包3(高频电刀):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万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7.00
5.00
4.56
29.87
86.43
1
1
佛山得粤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6.20
5.00
4.54
29.83
75.57
2
2
广州波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3.00
5.00
4.54
30.00
62.54
3
合同包4(自体血回输机):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诚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汕头市美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3.90
5.00
4.54
30.00
83.44
1
1
广州瑞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2.50
5.00
4.54
29.87
61.91
2
2
广州市润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1.70
5.00
4.54
29.87
61.11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多宝路63号
联系方式:020-81292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17楼1708
联系方式:020-83224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话:020-83224833
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5日
相关附件: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ICG清除率检查仪、能量平台、高频电刀、自体血回输机采购项目报价明细附件.zip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ICG清除率检查仪、能量平台、高频电刀、自体血回输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5121502).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ICG清除率检查仪、能量平台、高频电刀、自体血回输机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09:28
评审专家名单
周力阳,潘泽森,张云,陈刚,陈方,李亚文,王寿平
总中标金额
¥250.1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83224833
采购单位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多宝路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0-81292320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17楼17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0-83224833
附件:
附件1
附件2
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3587-2512GZG11202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ICG清除率检查仪、能量平台、高频电刀、自体血回输机采购项目包号:3投标人名称:广州万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价款形式:总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是否进口产地是否节能产品是否环境标志产品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3-11高频电刀900-303德国宝娃是德国否否德国宝娃电子有限公司84,8758(台)679,000.00投标人盖章:日期:2026年01月06日1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3587-2512GZG11202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ICG清除率检查仪、能量平台、高频电刀、自体血回输机采购项目包号:2投标人名称:广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价款形式:总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是否进口产地是否节能产品是否环境标志产品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2-11能量平台900-351BOWA是德国否否德国宝娃电子有限公司497,5002(台)995,000.00投标人盖章:日期:2026年01月06日1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3587-2512GZG11202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ICG清除率检查仪、能量平台、高频电刀、自体血回输机采购项目包号:4投标人名称:汕头市美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价款形式:总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是否进口产地是否节能产品是否环境标志产品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4-11自体血回输机XTRA理诺珐是德国否否理诺珐德国有限责任公司238,0001(台)238,000.00投标人盖章:日期:2026年01月05日1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3587-2512GZG11202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ICG清除率检查仪、能量平台、高频电刀、自体血回输机采购项目包号:1投标人名称:广州博杰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价款形式:总价,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是否进口产地是否节能产品是否环境标志产品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1-11ICG清除率检查仪型号A新生电子是日本否否新生电子株式会社589,0001(台)589,000.00投标人盖章:日期:2026年01月06日1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22432采购项目编号:3587-2512GZG11202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ICG清除率检查仪、能量平台、高频电刀、自体血回输机采购项目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ICG清除率检查仪、能量平台、高频电刀、自体血回输机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ICG清除率检查仪、能量平台、高频电刀、自体血回输机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01-2025-22432采购项目编号:3587-2512GZG1120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509,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ICG清除率检查仪):采购包预算金额:59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临床检验设备ICG清除率检查仪1(台)详见第二章是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采购包2(能量平台):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2-1手术室设备及附件能量平台2(台)详见第二章是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采购包3(高频电刀):采购包预算金额:68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3-1手术室设备及附件高频电刀8(台)详见第二章是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采购包4(自体血回输机):采购包预算金额:239,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4-1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自体血回输机1(台)详见第二章是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ICG清除率检查仪):无。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2(能量平台):无。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3(高频电刀):无。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4(自体血回输机):无。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ICG清除率检查仪):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2(能量平台):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3(高频电刀):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4(自体血回输机):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地址:广州市多宝路63号联系方式:020-812923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17楼1708联系方式:020-832248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工电话:020-8322483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凡标有“★”的地方为关键的商务、技术指标要求,必须完全满足这些要求,未达到这些指标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标“▲”号的为比较重要的商务、技术指标,未达到这些指标要求的将被严重扣分,但不会导致投标无效。2.投标人必须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3.投标人所投货物应是原厂原装、全新的产品,并符合下列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4.在本项目采购需求基础上,投标人应在完全满足各产品功能要求的基础上提供更为详细的货物清单。5.投标人需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条款、检测报告(如有)、相关认证证书(如有)等方面的材料不真实,将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6.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7.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等。9.项目属性:货物类。采购包1(ICG清除率检查仪)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标的提供的地点运输及卸车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或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人将合同设备全部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凭: (1)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2)进关审批单、商检证明复印件(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 (3)安装验收报告; (4)操作规程(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5)维护保养细则(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6)提供有效期内的由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校准)报告(计量设备要求提供); 2.由采购人在 六 个月内将合同全额货款付给中标人。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数量、质量及性能均要与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致。 2、合同设备到货后安装完成且根据科室需要开展使用前培训并正常使用后 7 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以及设备所使用的所有软件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对大型医疗专业设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中标人或厂家私自上传除设备运维数据以外的所有数据,厂家仅能通过设备运维数据实现设备使用情况的监测,不可获取患者相关医疗数据。否则,中标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要求,一、其他说明 1、以医疗设备技术要求序号最细的(如1.1与1.1.1之间,1.1.1为最细序号)作为一项参数,以计算技术参数响应数量。 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医疗设备是否需要专用一次性耗材以及耗材的参数、报价作出声明及承诺。格式详见公告。 3、若招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投标人实际所能提供的厂家产品名称存在差异,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标注出两个产品名称,例如A为招标文件产品名称,B为实际厂家产品名称,则投标时产品名称为“A(B)”。 二、其他商务要求: (一)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设备的安装 1.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完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操作手册等。 ★2.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为本项目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质保期全保≥ 5年,传感器≥3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一切维修服务和更换零配件,设备原产配件≥10年供货期,开机率≥95%。 保质保用期内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按照三包原则,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派员到现场维修。接受7×24小时电话咨询和在线指导维护维修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2小时,到场维修时间≤24小时。(售后服务由中标人及厂家负责) 3.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采购人与中标人进行协商,选择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协商不一致的,优先选择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培训要求: 1)设备到货后根据科室需要开展使用前培训,在接到使用科室开展培训工作的通知后,≤4小时回复,≤10天完成一次培训。培训人员为厂家专业工程师,培训次数根据使用科室需要开展≥1次;设备操作涉及资质要求的,中标人须协助完成相关资质培训和申请;培训内容至少包括使用操作、故障预防、清洁保养、日常维护维修、紧急情况处理、理论和安全等内容。 2)接受培训人员包括科室使用人员、医疗设备维修工程师等,接受培训人数≥3人。培训标准以科室相关人员掌握设备性能及熟练安全操作为准。 3)设备涉及手术使用的,公司工程师提供手术跟台,现场指导设备操作、灭菌、维护。跟台指导次数根据术科要求开展≥1次。 4)质保期内,根据科室需求开展专项培训次数≥3次,包括≥1次线下培训、每年应培训≥1次或按采购人要求。 5)上述培训服务所产生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5.中标人须成立专业售后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包含负责人、咨询、维修工程师等人员,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质保期内每年≥4次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功能检测,保证运行状态稳定。 6.负责产品与医院网络的连接。 7.提供≥5年的技术咨询及所有软件升级。 8.质保期内上述售后服务及配件所产生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四)技术服务 1.中标人应派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2.中标人按采购人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采购人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含税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进行明细报价。 2.投标总价是设备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培训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质保用期间包括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等一切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三、若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及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注2要求,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 年6 月1 日)。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 核心产品要求(“△”)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临床检验设备ICG清除率检查仪台1.00590,000.00590,000.00工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ICG清除率检查仪进口产品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适用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适用于一类医疗器械)★二、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 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时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供货时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提供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视为不响应。三、技术参数(一)总体要求1、注射吲哚菁绿(ICG),通过佩戴在指端的ICG传感器,连续测定血液中的吲哚菁绿(ICG)浓度,实时记录注入人体内的吲哚菁绿(ICG)浓度变化曲线,并对该曲线特征进行分析,从而快速定量检测肝功能潜力状况。2、包含信息系统接口费用(二)参数要求1、采用连续分光光度法,对注入体内的吲哚菁绿(ICG)实时浓度进行检测。2、注册证获批的适用范围:连续测定血液中ICG浓度,计算出肝功能检查值血浆清除率(K)、吲哚菁绿15分钟滞留率(R15)。3、柔软式包裹手指探头,不压迫检测部位,以保证检测的精确性和方便性。4、15分钟内共测定(并显示)ICG浓度超过≥900次,可以连续观查0~15分钟时间-浓度曲线。▲5、可以根据医生判定设定换算系数(非血红蛋白值),使检测结果与采血法(金标准)具有良好吻合度。▲6、数据再分析功能:测量结束后,在测量开始 5分钟到 15 分钟的指定范围内,可重新计算K值、R15值等。7、患者进行肢体动作校正,利用在测定之前进行人体校准的方法,提供可消除安装探头时,血流障碍,人体摇动和脉搏跳动等人为因素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无需手动输入血红蛋白值及吲哚菁绿用量值。)▲8、监测功能:可进行连续≥18小时显示ICG动态清除曲线,并可在5分钟-18小时间任意时间获得肝脏储备功能检测指标K、R15值等。9、自检功能:设备开机时对主机及传感器进行自检,如设备出现故障会报警并报错误代码。▲10、具有光强度调整故障、校正异常、LED过流音响提示功能。▲11、有普通测定模式和试验测定模式等至少两种模式选择。12、ICG浓度的测量范围0—1.0mg/dl,精度小于等于±0.04mg/dL或±0.4mg/L13、一体化台车式。14、专用数据管理软件。14.1、数据库及报告自动生成。14.2、可进行数据采集、精确分析、保存、导出、备份、恢复。14.3、可历史记录查询、对比分析、重分析功能。14.4、中文软件界面,操作简单,免费升级。14.5、可实现检测数据以Excel形式导出。14.6、打印结果,可长期保存。二、配置要求1.主机1;2.ICG传感器1;3.安装胶带1;4.台车1;5.数据管理软件1。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2(能量平台)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标的提供的地点运输及卸车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或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人将合同设备全部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凭: (1)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2)进关审批单、商检证明复印件(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 (3)安装验收报告; (4)操作规程(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5)维护保养细则(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6)提供有效期内的由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校准)报告(计量设备要求提供); 2.由采购人在 六 个月内将合同全额货款付给中标人。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数量、质量及性能均要与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致。 2、合同设备到货后安装完成且根据科室需要开展使用前培训并正常使用后 7 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以及设备所使用的所有软件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对大型医疗专业设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中标人或厂家私自上传除设备运维数据以外的所有数据,厂家仅能通过设备运维数据实现设备使用情况的监测,不可获取患者相关医疗数据。否则,中标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要求,一、其他说明 1、以医疗设备技术要求序号最细的(如1.1与1.1.1之间,1.1.1为最细序号)作为一项参数,以计算技术参数响应数量。 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医疗设备是否需要专用一次性耗材以及耗材的参数、报价作出声明及承诺。格式详见公告。 3、若招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投标人实际所能提供的厂家产品名称存在差异,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标注出两个产品名称,例如A为招标文件产品名称,B为实际厂家产品名称,则投标时产品名称为“A(B)”。 二、其他商务要求: (一)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设备的安装 1.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完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操作手册等。 ★2.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为本项目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质保期全保≥ 3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一切维修服务和更换零配件,设备原产配件≥10年供货期,开机率≥95%。 保质保用期内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按照三包原则,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派员到现场维修。接受7×24小时电话咨询和在线指导维护维修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2小时,到场维修时间≤24小时。(售后服务由中标人及厂家负责) 3.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采购人与中标人进行协商,选择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协商不一致的,优先选择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培训要求: 1)设备到货后根据科室需要开展使用前培训,在接到使用科室开展培训工作的通知后,≤4小时回复,≤10天完成一次培训。培训人员为厂家专业工程师,培训次数根据使用科室需要开展≥1次;设备操作涉及资质要求的,中标人须协助完成相关资质培训和申请;培训内容至少包括使用操作、故障预防、清洁保养、日常维护维修、紧急情况处理、理论和安全等内容。 2)接受培训人员包括科室使用人员、医疗设备维修工程师等,接受培训人数≥3人。培训标准以科室相关人员掌握设备性能及熟练安全操作为准。 3)设备涉及手术使用的,公司工程师提供手术跟台,现场指导设备操作、灭菌、维护。跟台指导次数根据术科要求开展≥1次。 4)质保期内,根据科室需求开展专项培训次数≥3次,包括≥1次线下培训、每年应培训≥1次或按采购人要求。 5)上述培训服务所产生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5.中标人须成立专业售后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包含负责人、咨询、维修工程师等人员,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质保期内每年≥4次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功能检测,保证运行状态稳定。 6.提供≥5年的技术咨询及所有软件升级。 7.质保期内上述售后服务及配件所产生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四)技术服务 1.中标人应派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2.中标人按采购人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采购人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含税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进行明细报价。 2.投标总价是设备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培训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质保用期间包括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等一切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三、若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及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注2要求,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 年6 月1 日)。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 核心产品要求(“△”)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手术室设备及附件能量平台台2.00500,000.001,000,000.00工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能量平台进口产品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适用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适用于一类医疗器械)★二、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 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时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供货时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提供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视为不响应。三、技术参数▲1.智能操作系统,高性能微电脑控制,触摸屏显示和操控,具有≥3个独立显示屏,同时显示单极、双极、血管闭合等参数设置。2.具备智能能量控制系统,采用火花调节技术,实时监测组织阻抗变化,将切割和凝血完美结合,实现更低的热损伤、更少的焦痂、更少的电弧,比传统电凝更平滑的穿过组织。3.前面板具有≥4个输出端,≥5个连接口,具备输出口器械连接指示和启动指示,具有声光提示。▲4.至少包含两个单极输出,可同时连接两个单极器械;两个双极输出,可同时连接两个双极器械。5.具有回路电极监测,电极应用系统可以测量患者与高频手术器械之间的电阻变化,可根据每个病人智能的检测设定阻抗值,具有回路电极相关危险情况声光报警。6.程序存储器为临床医生专有功能,可将临床医生的个性化参数保存,随时在手术室调取使用。7.婴儿安全手术模式,使用婴儿专用中性电极时自动限制输出模式和功率及负极板接触质量,保证婴儿手术的安全性。8.智能器械管理,使用RFID技术等,完成器械识别、智能设置功能和参数、器械信息检测、不合理的参数修改。9.智能连接管理,检测附件与主机的连接、连接不正确时不允许启动等。▲10.可设置、选择专科程序,方便功能设定;设置程序存储功能可存储不少于300组程序。11.具有本机升级功能,可不断完成功能的扩展。12.大血管闭合:智能调整功率输出,闭合完成提示,对不超过7mm的血管、淋巴管和组织束进行闭合及切割。▲13.大血管闭合器械可耐高温高压灭菌,用于开放手术和腹腔镜手术。开放用手术器械具有多种长度,可更换钳头;腔镜器械直径具有5mm、10mm等规格器械。▲14.器械直径10mm等规格血管闭合钳具有闭合切割功能,可耐高温高压灭菌,可重复使用。15.双极水下电切:智能调节功率,≥3种切割效果设定,满足宫腔镜手术的要求,可以匹配各种腔镜双极电切镜。16.双极水下电凝:智能调节功率,≥4种切割效果设定,满足宫腔镜手术的要求,可以匹配各种腔镜双极电切镜。17.单极电切:功率≥350W,≥9档混切效果调节,≥9种模式选择。18.单极电凝:具有柔和电凝、强力电凝、腔镜下电凝和喷凝电凝等模式;强力电凝功率≥200W。19.单极同步输出:至少两只电刀笔同时启动输出。20.双极电切:具有≥4种模式,最大功率≥200W。21.双极电凝:具有标准双极电凝、精确双极电凝、强力双极电凝、腔镜下双极电凝、自动双极功能等模式等。22.单极柔和电凝模式:功率≥120W,≥3档效果调节。23.双极电凝模式:功率≥200W,自动调整功率。24.双极腹腔镜电凝模式:功率≥120W。25.双极精细腹腔镜电凝模式:功率≥100W。四、配置要求单台配置:1.主机1;2.双极水下电切软件1;3.大血管闭合软件1;4.单脚踏开关2;5.双脚踏开关2;6.一次性回路板70;7.单极负极板连接线10;8.消融电极25;9.双极钳6;10.多功能台车1。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3(高频电刀)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标的提供的地点运输及卸车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或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人将合同设备全部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凭: (1)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2)进关审批单、商检证明复印件(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 (3)安装验收报告; (4)操作规程(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5)维护保养细则(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6)提供有效期内的由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校准)报告(计量设备要求提供); 2.由采购人在 六 个月内将合同全额货款付给中标人。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数量、质量及性能均要与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致。 2、合同设备到货后安装完成且根据科室需要开展使用前培训并正常使用后 7 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以及设备所使用的所有软件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对大型医疗专业设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中标人或厂家私自上传除设备运维数据以外的所有数据,厂家仅能通过设备运维数据实现设备使用情况的监测,不可获取患者相关医疗数据。否则,中标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要求,一、其他说明 1、以医疗设备技术要求序号最细的(如1.1与1.1.1之间,1.1.1为最细序号)作为一项参数,以计算技术参数响应数量。 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医疗设备是否需要专用一次性耗材以及耗材的参数、报价作出声明及承诺。格式详见公告。 3、若招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投标人实际所能提供的厂家产品名称存在差异,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标注出两个产品名称,例如A为招标文件产品名称,B为实际厂家产品名称,则投标时产品名称为“A(B)”。 二、其他商务要求: (一)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设备的安装 1.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完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操作手册等。 ★2.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为本项目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质保期全保≥ 3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一切维修服务和更换零配件,设备原产配件≥10年供货期,开机率≥95%。 保质保用期内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按照三包原则,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派员到现场维修。接受7×24小时电话咨询和在线指导维护维修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2小时,到场维修时间≤24小时。(售后服务由中标人及厂家负责) 3.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采购人与中标人进行协商,选择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协商不一致的,优先选择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培训要求: 1)设备到货后根据科室需要开展使用前培训,在接到使用科室开展培训工作的通知后,≤4小时回复,≤10天完成一次培训。培训人员为厂家专业工程师,培训次数根据使用科室需要开展≥1次;设备操作涉及资质要求的,中标人须协助完成相关资质培训和申请;培训内容至少包括使用操作、故障预防、清洁保养、日常维护维修、紧急情况处理、理论和安全等内容。 2)接受培训人员包括科室使用人员、医疗设备维修工程师等,接受培训人数≥3人。培训标准以科室相关人员掌握设备性能及熟练安全操作为准。 3)设备涉及手术使用的,公司工程师提供手术跟台,现场指导设备操作、灭菌、维护。跟台指导次数根据术科要求开展≥1次。 4)质保期内,根据科室需求开展专项培训次数≥3次,包括≥1次线下培训、每年应培训≥1次或按采购人要求。 5)上述培训服务所产生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5.中标人须成立专业售后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包含负责人、咨询、维修工程师等人员,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质保期内每年≥4次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功能检测,保证运行状态稳定。 6.提供≥5年的技术咨询及所有软件升级。 7.质保期内上述售后服务及配件所产生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四)技术服务 1.中标人应派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2.中标人按采购人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采购人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含税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进行明细报价。 2.投标总价是设备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培训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质保用期间包括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等一切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三、若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及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注2要求,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 年6 月1 日)。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 核心产品要求(“△”)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手术室设备及附件高频电刀台8.0085,000.00680,000.00工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高频电刀进口产品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适用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适用于一类医疗器械)★二、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 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时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供货时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提供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视为不响应。三、技术参数▲1、高频电刀主机具有≥3个独立显示屏,至少可同时独立显示单极电切、单极电凝、双极电凝等的参数设置,按键式调节简单方便。2、设备智能化设计,具备软硬件升级功能,可升级氩气刀。▲3、具备火花智能调节和功率控制技术,可根据人体组织变化智能控制输出功率,实现智能切割。▲4、专用手术程序≥4组,可存储程序≥100组。5、中性电极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电极与病人之间的连接质量,保证手术安全。6、具有实时动态安全检测系统,持续监控高、低频漏电流,错误报警并提示。7、具有双路同步输出功能,可同时启动两把手控器械做同步电凝输出。8、具有精细模式,适应显微手术等,功率控制精细,组织损伤及组织热扩散小。9、独立输出端口≥3个,两个单极输出口和一个双极输出口,可手动启动和脚踏启动,具有声光提示。▲10设备具有开机自检功能,待机状态下功耗≤25W。▲11、单极电切≥3种工作模式,每种电切模式≥10种效果,满足不同组织处理需求。12、标准电切:最大功率≥ 300W,≥10种混切效果。13、精细电切:最大功率≤30W,≥10种混切效果。14、单极电凝≥3种工作模式,每种工作模式≥2种效果。15、单极强力电凝:最大功率≥120W,无切割模式、混合模式、切割模式。16、单极精细强力电凝:最大功率≤30W,无切割模式、混合模式、切割模式。17、双极电凝最大功率≥120W,具有标准、柔和模式,有自动启动和脚踏启动等功能,满足精细手术需求。四、配置要求单台设备配置:1.主机1台;2.单极脚踏3个;3.双极脚踏3个;4.电刀连接线10条;5.消融电极20支;6.负极板20片;7.双极钳(含连接线)6套;8.多功能车1台。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采购包4(自体血回输机)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标的提供的地点运输及卸车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或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中标人将合同设备全部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后,凭: (1)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2)进关审批单、商检证明复印件(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 (3)安装验收报告; (4)操作规程(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5)维护保养细则(使用科室、医疗设备科各存一份); (6)提供有效期内的由计量部门出具的检定(校准)报告(计量设备要求提供); 2.由采购人在 六 个月内将合同全额货款付给中标人。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外观清洁,数量、质量及性能均要与中标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致。 2、合同设备到货后安装完成且根据科室需要开展使用前培训并正常使用后 7 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3、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以及设备所使用的所有软件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中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对大型医疗专业设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中标人或厂家私自上传除设备运维数据以外的所有数据,厂家仅能通过设备运维数据实现设备使用情况的监测,不可获取患者相关医疗数据。否则,中标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要求,一、其他说明 1、以医疗设备技术要求序号最细的(如1.1与1.1.1之间,1.1.1为最细序号)作为一项参数,以计算技术参数响应数量。 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医疗设备是否需要专用一次性耗材以及耗材的参数、报价作出声明及承诺。格式详见公告。 3、若招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投标人实际所能提供的厂家产品名称存在差异,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标注出两个产品名称,例如A为招标文件产品名称,B为实际厂家产品名称,则投标时产品名称为“A(B)”。 二、其他商务要求: (一)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二)设备的安装 1.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完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操作手册等。 ★2.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为本项目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质保期全保≥ 3年,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一切维修服务和更换零配件,设备原产配件≥10年供货期,开机率≥95%。 保质保用期内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按照三包原则,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派员到现场维修。接受7×24小时电话咨询和在线指导维护维修服务,接到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2小时,到场维修时间≤24小时。(售后服务由中标人及厂家负责) 3.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采购人与中标人进行协商,选择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协商不一致的,优先选择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培训要求: 1)设备到货后根据科室需要开展使用前培训,在接到使用科室开展培训工作的通知后,≤4小时回复,≤10天完成一次培训。培训人员为厂家专业工程师,培训次数根据使用科室需要开展≥1次;设备操作涉及资质要求的,中标人须协助完成相关资质培训和申请;培训内容至少包括使用操作、故障预防、清洁保养、日常维护维修、紧急情况处理、理论和安全等内容。 2)接受培训人员包括科室使用人员、医疗设备维修工程师等,接受培训人数≥3人。培训标准以科室相关人员掌握设备性能及熟练安全操作为准。 3)设备涉及手术使用的,公司工程师提供手术跟台,现场指导设备操作、灭菌、维护。跟台指导次数根据术科要求开展≥1次。 4)质保期内,根据科室需求开展专项培训次数≥3次,包括≥1次线下培训、每年应培训≥1次或按采购人要求。 5)上述培训服务所产生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5.中标人须成立专业售后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包含负责人、咨询、维修工程师等人员,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质保期内每年≥4次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功能检测,保证运行状态稳定。 6.提供≥5年的技术咨询及所有软件升级。 7.质保期内上述售后服务及配件所产生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四)技术服务 1.中标人应派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2.中标人按采购人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采购人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人民币含税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进行明细报价。 2.投标总价是设备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培训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质保用期间包括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等一切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三、若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相关内容页及该产品获得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注2要求,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 年6 月1 日)。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 核心产品要求(“△”)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自体血回输机台1.00239,000.00239,000.00工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自体血回输机进口产品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适用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适用于一类医疗器械)★二、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 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投标时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供货时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提供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视为不响应。三、技术参数1、中文电容触摸屏操作界面,在线实时指导,智能化操作;▲2、双红细胞检测探头,精准的检测血层;3、滚压泵转速:10--1000ml/min,连续可调,泵管可自动安装卸载;4、离心泵转速:1500 - 5600 rpm; 5、血液红细胞回收率≥99%;6、FPH洗净率≥99%;7、肝素洗净率≥99%;8、急救模式功能,可在1分钟内快速给患者回输血液1000ml以上;9、标准洗涤时间2-4分钟;10、有安全报警监测系统,有气泡检测探头;11、有漏血、漏液监测探头;12、回收后的血液HCT 55%-70%;13、有管道压力监测探头;▲14、有离心杯型号探头,离心杯型号自动识别,识别出不同的型号离心杯匹配相应离心杯的参数;15、有废液袋监测功能;16、有清洗质量监测探头,实时显示清洗质量;17、耗材自动安装无需手动操作;▲18、具有脂肪清除模式,脂肪清除率达到100%;▲19、内置病人数据记录系统,可存储病例,通过标配的非热敏打印机,可打印既往病例的全部数据并长期保存;20、具有HCT探头,可于屏幕实时动态监测并显示每一杯回收红细胞的HCT值;21、具有FPH探头,用于屏幕实时动态监测并显示每一杯回收红细胞的游离血红蛋白清除率;▲22、离心杯型号多种离心杯型,其中包含≤55ml的小儿离心杯型,适合儿童手术;▲23、储血罐容积≥3700ml,滤芯至少三层,滤网孔径≤40微米;▲24、具有至少三种功能:术前分离、术中回收、术后引流液处理等;25、术中洗涤模式下:回收红细胞等;▲26、术前分离模式下:分离出血浆、血小板、红细胞等,单独装袋保存;27、术后引流模式下:可用于引流液收集和清洗;28、耗材消耗:可使用同一套耗材完成术前血液成分分离、术中自体血回收和术后引流;29、流量控制:至少具备一个独立的液体滚压泵和三个独立的管道夹系统;30、设备具有断电保护功能,接入电源后能够继续断电前的工作,同时具备防静电干扰;31、具备抗颠簸摇摆功能:特别安装减振系统,可以满足舰船、车载条件下机器正常工作;32、设备具备总结功能:机器能自动统计出进血量、清洗量、回收血量等,便于临床总结;33、操作模式:自动模式、半自动模式(二者可随意转换)、手动模式;并具备慢速、中速、快速、紧急等多种处理方式。四、配置要求1.主机1;2.底座1;3.防尘罩1。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温馨提示: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件内容时应与上述条款保持一致,以避免采购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出现歧义。)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4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采购包3:综合评分法采购包4: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采购包2:总价采购包3:总价采购包4: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2家采购包2:2家采购包3:2家采购包4:2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采购包2:1家采购包3:1家采购包4: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采购包2:3家采购包3:3家采购包4: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本项目兼投兼中。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代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此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总报价中。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的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货物类”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计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下浮22%收取。(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代理服务费,但不单列)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其他,1.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详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相关政策:①《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6号)、②《广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关于开展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的通知》(穗财采〔2020〕9号)》、③《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已融资政府采购合同支付工作的通知》(穗财采〔2020〕65号)等。2.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应将招标公告中“相关附件”(如有)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投标文件中。3.投标文件内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明确反映相关响应的信息,否则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19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11.关于分支机构投标对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保险类项目则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的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登记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项目废标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本项目或分包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说明: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对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出具采购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4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梁工电话:020-83224833传真:/邮箱:gdxc@gdxczb.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17楼1708邮编:510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1506室电话:020-38923575邮编:51003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2.3有融资要求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ICG清除率检查仪):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采购包2(能量平台):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采购包3(高频电刀):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采购包4(自体血回输机):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下浮率报价为:设M=(1-下浮率),第二中标候选人的M值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M值20%以上的,只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ICG清除率检查仪):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0%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2节能、环保产品 ——3%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3%的价格扣除。(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不累计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采购包2(能量平台):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0%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2节能、环保产品 ——3%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3%的价格扣除。(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不累计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采购包3(高频电刀):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0%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2节能、环保产品 ——3%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3%的价格扣除。(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不累计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采购包4(自体血回输机):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响应)产品均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0%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2节能、环保产品 ——3%对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给予3%的价格扣除。(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不累计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响应)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ICG清除率检查仪):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 提供《投标函》8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 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9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2(能量平台):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 提供《投标函》8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 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9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3(高频电刀):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 提供《投标函》8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 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9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包4(自体血回输机):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采购包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采购包投标(响应)。 提供《投标函》8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 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9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ICG清除率检查仪):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已按规定格式编制及盖章、签署,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适用)已经盖章、签署,有效期涵盖投标有效期。3投标文件内容、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无重大错漏,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号条款“★”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报价修正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6投标方案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方案及报价方案固定。7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含单项限价)符合招标文件对报价的要求。 2.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8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串通投标未出现招标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10无效情形投标文件中未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采购包2(能量平台):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已按规定格式编制及盖章、签署,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适用)已经盖章、签署,有效期涵盖投标有效期。3投标文件内容、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无重大错漏,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号条款“★”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报价修正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6投标方案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方案及报价方案固定。7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含单项限价)符合招标文件对报价的要求。 2.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8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串通投标未出现招标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10无效情形投标文件中未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采购包3(高频电刀):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已按规定格式编制及盖章、签署,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适用)已经盖章、签署,有效期涵盖投标有效期。3投标文件内容、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无重大错漏,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号条款“★”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报价修正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6投标方案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方案及报价方案固定。7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含单项限价)符合招标文件对报价的要求。 2.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8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串通投标未出现招标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10无效情形投标文件中未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采购包4(自体血回输机):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已按规定格式编制及盖章、签署,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适用)已经盖章、签署,有效期涵盖投标有效期。3投标文件内容、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无重大错漏,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4“★”号条款“★”号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报价修正如出现投标报价错误的处理原则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按规定书面确认。6投标方案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方案及报价方案固定。7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含单项限价)符合招标文件对报价的要求。 2.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8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串通投标未出现招标文件所列的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10无效情形投标文件中未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ICG清除率检查仪):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10.0分技术部分5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30.0分技术部分设备技术参数响应程度、性能符合性 (20.0分)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对5项带“▲”的技术要求进行逐一响应,本小项共20分,投标人本小项得分=投标人响应三角项数/三角条款项数×20分。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采购需求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产品使用说明书(如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盖有厂家公章的技术参数(中文版)确认函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设备技术参数响应程度、性能符合性 (10.0分)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2.对非带“▲”的技术要求进行逐一响应,本小项共10分:(1)全部满足或优于,得10分;(2)负偏离总数≤10项的,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分;(3)负偏离总数≥10项的,得0分。 【备注: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采购需求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则提供根据投标人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响应视为负偏离。凡是标有序号的一般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产品保障情况 (3.0分)为了保证产品具有追溯性且保证质量,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需提供说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所投产品为投标人自行生产;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提供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本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或专家无法认定的不得分。技术说明 (7.0分)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实施目标和具体特点,作出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说明。 1.技术说明科学合理,配置科学合理,质量安全可靠,关键部件匹配性强,得7分; 2. 技术说明有一定的科学性,配置较科学合理,质量较安全可靠,关键部件匹配性弱,得4分; 3.技术说明对本项目要求的响应有较多偏差或缺漏,技术说明合理性、可操作性有一定的欠缺,得2分; 4.技术说明对本项目要求的响应有重大偏差或缺漏,或技术方案没有合理性、可操作性,得1分; 5.无提供不得分。 【需提供技术说明及所投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执行的货物制造、检验和验收标准或第三方证明文件】项目实施方案 (7.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方案、验收方案、质量保证措施、供货计划)进行评审: 1.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实施方案详细完整,清晰全面,严谨规范的,优于采购需求的,得7分; 2.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实施方案完整但不具体,清晰但不全面,规范但不严谨的,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实施方案不完整,不清晰、不严谨的,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技术培训方案 (8.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方法、培训内容)是否合理,与项目实施的配合程度进行评: 1.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技术培训方案详细完整,清晰全面,严谨规范的,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 2.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技术培训方案完整但不具体,清晰但不全面,规范但不严谨的,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技术培训方案不完整,不清晰、不严谨的,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商务部分一般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 (2.0分)投标人对一般商务要求进行逐一响应,本小项共2分:(1)全部满足或优于,得2分;(2)负偏离总数≤4项的,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0.5分;(3)负偏离总数≥4项的,得0分。投标人的业绩情况(以合同为准) (2.0分)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以投标人名义(即合同乙方)签订; 2.合同标的与本项目采购标的属于同一类别; 3.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显示上述内容,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2分,未提供则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 (6.0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护、巡检、保养方案)及服务便利程度进行评价: 1.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完整,清晰全面,严谨规范的,优于采购需求的,得6分; 2.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售后服务方案完整但不具体,清晰但不全面,规范但不严谨的,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3.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不清晰、不严谨的,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案的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综合信用分综合信用评价 (5.0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属于商务部分的一部分)=投标人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分)×5%。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 进行核实,未能在网站查询到供应商信用评价分的,以当天信用评价基准分计算)。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以牵头方信用评价分计算。采购包2(能量平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10.0分技术部分55.0分综合信用分5.0分报价得分30.0分技术部分设备技术参数响应程度、性能符合性 (20.0分)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对5项带“▲”的技术要求进行逐一响应,本小项共20分,投标人本小项得分=投标人响应三角项数/三角条款项数×20分。 【备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采购需求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彩页或白皮书或产品使用说明书(如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盖有厂家公章的技术参数(中文版)确认函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设备技术参数响应程度、性能符合性 (10.0分)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对“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2.对非带“▲”的技术要求进行逐一响应,本小项共10分:(1)全部满足或优于,得10分;(2)负偏离总数≤10项的,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分;(3)负偏离总数≥10项的,得0分。 【备注: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则以采购需求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要求证明材料的,则提供根据投标人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未响应视为负偏离。凡是标有序号的一般条款均以一项单独的条款计算,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产品保障情况 (3.0分)为了保证产品具有追溯性且保证质量,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需提供说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所投产品为投标人自行生产;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提供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本项最高得3分。未提供或专家无法认定的不得分。技术说明 (7.0分)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实施目标和具体特点,作出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说明。 1.技术说明科学合理,配置科学合理,质量安全可靠,关键部件匹配性强,得7分; 2. 技术说明有一定的科学性,配置较科学合理,质量较安全可靠,关键部件匹配性弱,得4分; 3.技术说明对本项目要求的响应有较多偏差或缺漏,技术说明合理性、可操作性有一定的欠缺,得2分; 4.技术说明对本项目要求的响应有重大偏差或缺漏,或技术方案没有合理性、可操作性,得1分; 5.无提供不得分。 【需提供技术说明及所投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执行的货物制造、检验和验收标准或第三方证明文件】项目实施方案 (7.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方案、验收方案、质量保证措施、供货计划)进行评审: 1.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实施方案详细完整,清晰全面,严谨规范的,优于采购需求的,得7分; 2.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实施方案完整但不具体,清晰但不全面,规范但不严谨的,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 3.涵盖上述所有内容且实施方案不完整,不清晰、不严谨的,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对应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ICG清除率检查仪、能量平台 高频电刀 自体血回输机 临床检验设备 ICG清除率检查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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