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旧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
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MZC2025-C2-03683-YNMY-0066
二、项目名称: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供应商名称:中兴文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南房村656号院5号1层
成交金额(万元):256.99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标段名称: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名称: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
施工范围:按照经批准的修缮方案对堆料间、附属建筑进行修缮,主要内容包括搭设临时防雨棚、揭项修缮屋面;更换糟朽木结构、局部拆砌开裂墙体、修补墙面、整修室内混凝土地坪、门窗整修及新做、更换糟朽变形和补配缺失的装修、金属构件除锈、拆除附属文物建筑南侧和北侧临建、清除建筑周边杂草及室内堆积的垃圾、疏通院内外排水系统、电气照明等。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影
执业证书信息: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证书编号:ZRGC2015040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京建安B(2014)009860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佟佳丽,李寿冲,赵学东,李利民(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梁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以成交总价为基数下浮20%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
金额:2.555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否决投标的情况:本项目无否决投标的情况。2.中兴文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中包含了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项目经理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了社保证明,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承诺书。4.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了社保证明。5.中兴文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京)JZ安许证字[2020]01354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
联系方式:0871-68228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49号五华科创大厦14楼07室
联系方式:0871-65093696 18213883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兴文 李国涛 赵仕焜 尹正国 杨玲英
电 话:0871-65093696 1821388324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行政区域
昆明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15:0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佟佳丽,李寿冲,赵学东,李利民(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梁劲
总成交金额
¥256.996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贺兴文 李国涛 赵仕焜 尹正国 杨玲英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5093696 18213883241
采购单位
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822853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49号五华科创大厦14楼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5093696 18213883241
附件:
附件1
采购文件(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2025.12.31(终).pdf
附件2
成交结果公告.pdf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采购文件项目编号:YNMY-2025-0247采购人: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二、商务报价文件三、技术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图纸第七章工程量清单第八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审办法前附表二、评审办法正文部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NMY-2025-0247项目名称: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298.220079最高限价(万元):298.220079采购需求:按照经批准的修缮方案对堆料间、附属建筑进行修缮,主要内容包括搭设临时防雨棚、揭项修缮屋面;更换糟朽木结构、局部拆砌开裂墙体、修补墙面、整修室内混凝土地坪、门窗整修及新做、更换糟朽变形和补配缺失的装修、金属构件除锈、拆除附属文物建筑南侧和北侧临建、清除建筑周边杂草及室内堆积的垃圾、疏通院内外排水系统、电气照明等。(具体内容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人员,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3)技术负责人资格:为本单位人员。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01-0406:00至2026-01-09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与磋商者,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交易系统注册流程”网页(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regGuide)进行注册及企业数字证书(CA)的办理;若供应商之前已经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可以直接绑定,无需重复办理。供应商在注册办理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以拨打客服热线4006727666咨询。2.供应商申领到企业数字证书(CA)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并绑定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1509:30(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时间:2026-01-1509:30(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市五华区科创大厦14楼1407开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工程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615号。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4.质量要求: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建筑修缮工程全流程管理的通知》、《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规范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5.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7.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评审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供磋商小组备查)。8.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凡有意参与磋商者,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驱动下载”网页(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与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的联系方式。10.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在线解密。供应商须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的环境下,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联系方式:杨老师(182146215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49号五华科创大厦14楼07室联系方式:0871-650936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贺兴文李国涛赵仕焜尹正国杨玲英电话:0871-650936961821388324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单位名称: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单位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2146215261.1.3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49号五华科创大厦14楼07室联系人:贺兴文李国涛赵仕焜尹正国杨玲英联系电话:0871-65093696182138832411.1.4项目名称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1.1.5工程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615号。1.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按照经批准的修缮工程方案对堆料间及附属建筑进行修缮。主要内容包括对堆料间、附属建筑搭设临时防雨棚、揭项修缮屋面;更换糟朽木结构、局部拆砌开裂墙体、修补墙面、整修室内混凝土地坪、门窗整修及新做、更换糟朽变形和补配缺失的装修、金属构件除锈、拆除附属文物建筑南侧和北侧临建、清除建筑周边杂草及室内堆积的垃圾、疏通院内外排水系统、电气照明等。(具体内容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1.3.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建筑修缮工程全流程管理的通知》、《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规范和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3.4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1.4.1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材料:1.4.1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并加盖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12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按上述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按实际缴纳月份提供或出具书面说明。②提供2024年12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月份提供或出具书面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或其他本单位合法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3)技术负责人资格: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或其他本单位合法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1.4.2其它内容1.发布公告的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评审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供磋商小组备查)。1.4.3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5费用承担1.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以成交总价为基数下浮20%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并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进行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账户名称: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行账号:871907487710801联系电话:0871-65093696注:付款时,在摘要栏中写明项目名称。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2供应商的询问及答复的规定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在线方式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采购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响应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本项目允许偏离的内容指: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响应文件按否决处理。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方法同1.10.2的时间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第1.10.2条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时间为准。2.2.3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当天。3.2.1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982200.79元(大写:贰佰玖拾捌万贰仟贰佰元柒角玖分)。注: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按否决处理。3.2.2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注:(1)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税金、工程保险费等所有费用;(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进行报价。供应商的综合单价包括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3.2.3计价及结算方式1.计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计价。注:(1)计价时的综合单价指二次报价对应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2)综合单价不随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化,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严格按照综合单价及合同约定计取费用。2.结算方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并经审计的工程量结合成交供应商二次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3.2.3计价及结算方式注:供应商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不可预见费(暂列金额),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并使用,余额归发包人所有,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按照发包人要求使用,发包人的要求应通过监理人发出。3.2.4二次报价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获得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的机会。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需同时编制二次报价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总报价,作为二次报价的依据。(二次报价时,只需提交磋商总报价,无需提交二次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起二次报价后,供应商从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下载附件《二次报价表》,按照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填报并上传。注:请供应商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并上传经电子签章后的《二次报价表》,同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或联系不上的,磋商小组将视为其放弃二次报价,并将其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总报价作为其最后报价参与评审。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出现以上情况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评审结果,与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无关。4.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将已编制完成的二次报价对应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提交给采购人,用于工程结算使用。二次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提交前,应单独装订成册,并按要求签字、盖章。3.3.1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3.4.1磋商保证金无。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4年度。3.5.2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年份要求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3.7.1响应文件的格式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的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密后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编制要求见《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3.7.1响应文件的格式2.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的,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7.3响应文件的签署1.按照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公章、法人章。在需要电子签章或盖章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或盖章,无需逐页电子签章或盖章。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使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印章,并且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印章必须在有效期内。若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为非供应商本单位人员的,响应文件中还需附供应商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所在造价咨询单位签定的委托协议的原件扫描件,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否决处理。4.1.1响应文件的加密网上提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加密。4.2.1响应文件的提交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凡有意参与磋商者,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端&驱动下载”网页(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与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的联系方式。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提交的,视为无效。4.2.2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1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市五华区科创大厦14楼1407开评标室。5.2开启程序本项目的开标程序如下: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登录进入政府采购5.2开启程序云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操作流程完成开启程序。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5.3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在线解密。供应商须提前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的环境下,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评审成员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抽取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的人员组成。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由磋商小组根据第八章“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7.3履约担保无。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是在接受采购人的采购文件(含合同条款等)的基础上作出的承诺,若成交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含合同条款等)提出修改要求,采购人可视为其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取消其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无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合同签订中无故要求变更磋商承诺或磋商报价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且上报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其不良市场行为记录。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第十二条规定:(1)依据《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若成交供应商违反以上规定,则依法承担相关责任;(2)对具备享受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上的优惠措施为: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第八条规定,服务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3)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1.2采购人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工程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1.3.1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包件划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其它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7)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9)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报价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第(5)至(9)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1.5费用承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磋商预备会1.10.1本次磋商不组织磋商预备会。1.10.2供应商的询问及答复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偏离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图纸第七章工程量清单第八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1.1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文件: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1.2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标准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采购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方法:同1.10.2的时间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3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文件的修改2.3.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采购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3.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有关该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2.3.3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采购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部分。3.2磋商报价3.2.1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报价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3计价及结算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二次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5本次竞争性磋商只允许供应商只有有一个有效的磋商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投报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书面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其响应文件按否决处理。3.2.6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或二次报价依据政策扣除后的价格为供应商的评审价,供应商的二次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3磋商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将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3.4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年份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其他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6备选磋商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磋商方案。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磋商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磋商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磋商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磋商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磋商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的格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有关采购内容、计划工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的签署: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的提交4.1响应文件的加密4.1.1响应文件的加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响应文件的提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提交的响应文件,无需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4.3.2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5.开启5.1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开启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5.4.1在2.2.2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或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5.4.2供应商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不符合3.7.1项要求或无法读取导入的。6.评审6.1磋商小组6.1.1本项目的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人员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人员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八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八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成交结果7.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7.2.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7.2.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3.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7.4.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且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采购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8.1.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采购人应当重新采购。8.1.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有效供应商数量少于3个的。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八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9.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9.5.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提出质疑的,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5.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5.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9.6投诉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4.该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如果与采购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为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以最终签订的版本为准)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乙方: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2.工程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615号。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磋商函;(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此页无正文)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注: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部分。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罚款500元。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材料价格不随市场价格的波动而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本款增加以下内容:工程进度款:,。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一年。15.3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若承包人质量达不到要求,应无条件整改,直到工程验收合格,并自行承担整改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昆明市西山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附件9: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0:建设工程廉政合同附件11:安全生产合同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KMZC2025-C2-03683-YNMY-0066二、项目名称: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三、成交信息标段名称: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供应商名称:中兴文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南房村656号院5号1层成交金额(万元):256.996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评审总得分:92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标段名称: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名称: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施工范围:按照经批准的修缮方案对堆料间、附属建筑进行修缮,主要内容包括搭设临时防雨棚、揭项修缮屋面;更换糟朽木结构、局部拆砌开裂墙体、修补墙面、整修室内混凝土地坪、门窗整修及新做、更换糟朽变形和补配缺失的装修、金属构件除锈、拆除附属文物建筑南侧和北侧临建、清除建筑周边杂草及室内堆积的垃圾、疏通院内外排水系统、电气照明等。施工工期:180日历天。项目经理:李影执业证书信息: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证书编号:ZRGC2015040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编号:京建安B(2014)0098605。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佟佳丽,李寿冲,赵学东,梁劲,李利民(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以成交总价为基数下浮20%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2.5559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否决投标的情况:本项目无否决投标的情况。2.中兴文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中包含了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项目经理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了社保证明,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承诺书。4.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了社保证明。5.中兴文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京)JZ安许证字[2020]013540。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同号萧是布名称: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青婧2026.1.16.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秀苑路188号联系方式:杨老师(182146215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主第路49号五华科创大厦14楼07室联系方式:0871-650936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贺兴文李国涛赵仕焜尹正国杨玲英电话:0871-650936961821388324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央电工器材厂一厂旧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中兴文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68人,营业收入为18345.693771万元,资产总额为21674.73037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中兴文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月13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若为中小企业,须按以上要求完整的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完整或有空缺,则磋商报价不予扣除。3.若承接企业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即可填报声明;否则,可不填报及签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旧址-堆料间及附属建筑保护修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昆明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