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疗设备配置 心电图机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武汉市精神病医院武汉市药物依赖治疗中心)2026)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常福院区医疗设备配置项目(四)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SHJ-WHS-HW-2025-759(2)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0-2025-06301
三、项目名称
常福院区医疗设备配置项目(四)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惠沃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大箕铺镇石应高社区莲花小区8号(鄂东南医疗器械产业孵化园三期2栋114)
中标(成交)金额:164.515(万元)
综合评分法:75.10(分)

货物类

名称:心电图机 品牌(如有):麦迪克斯 规格型号:MECG-300 数量:2 单价:2.95万元

五、评审小组成员
杨文忠(包1 组长)、董志强(包1)、陈力(包1)、莫少波(包1)、李岚(包1 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1-13
2、评审地点: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取费标准收取,由委托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2.209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
联系方式:027-82281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134号新源大厦4层401室
联系方式:027-828233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爽 曹婷 周喆 武金凤
电   话:027-8282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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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常福院区医疗设备配置项目(四)--定稿(1).pdf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设备四)--定稿.pdf

湖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5-06301项目编号:ZSHJ-WHS-HW-2025-759(2)项目名称: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常福院区医疗设备配置项目(四)采购人: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2.基本定义3.资金来源4.投标人资格要求5.费用承担6.保密7.语言文字8.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0.中标后分包11.电子投标说明(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三)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15.投标报价16.投标有效期17.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18.投标文件的加密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20.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实物样品23.演示(五)开标24.开标会议准备25.开标时间和地点26.开标程序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六)资格审查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七)评标29.评标委员会30.评标(八)中标31.确定中标人32.中标结果公告33.中标通知(九)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5.签订合同(十)质疑和投诉36.质疑37.质疑答复38.投诉(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方式和标准(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40.无效投标41.废标(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十五)其他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7.适用法律48.解释权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二、项目概述三、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四、技术要求五、商务要求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二、资格审查程序(一)资格审查(二)信用信息核查(三)资格审查结果三、资格审查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评标程序三、评标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二、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响应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5-063012.项目编号:ZSHJ-WHS-HW-2025-759(2)3.项目名称: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常福院区医疗设备配置项目(四)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65.8万元6.最高限价:165.8万元7.采购需求:采购一批医用设备,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25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9.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或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第1页(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或优于的资格要求:无4.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23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3.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获取,详见本项目公告四、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1.开始时间:2025年12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第2页3.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进入采招云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4.开标时间:2026年1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5.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联系方式:027-828229908282337682822236828235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曾爽曹婷周喆武金凤电话:027-828229908282337682822296第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2.2采购人名称: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址:武汉市江岸区工农兵路89号联系人:龙老师话:027-822817272.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联系人:曾爽曹婷周喆武金凤话:027-828229908282337682822296传真:027-82822983828229732.4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武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499号话:027-857309652.5项目名称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常福院区医疗设备配置项目(四)2.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7项目内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常福院区医疗设备配置项目(四)2.8项目属性货物3.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65.8万元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9.1现场考察和答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9.1疑会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10中标后分包不允许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前咨询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联系人:采招云(湖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398178。其他联系方式:无。13.1提出询问方式为充分保障投标人对政府采购事项的知情权以及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权,并兼顾询问及答复的简便性、及时性,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本项目询问及询问答复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15.2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15.6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9.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9.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1实物样品不提供23.1项目演示不进行2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5.2解密投标文件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线进行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服务器解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30.2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1-3家31.1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2.1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https://www.whzfcgxt.cn34.1履约保证金无3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代理费用相关事项约定如下:1.费用组成及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取费标准收取,由委托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各投标人投标报价须包含上述代理费用;3.交费时间: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支付上述代理费用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4.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开户行:建行武汉江汉支行户名: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2001206308050018030行号:105521000391联系人:王彦027-8282208642.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43.1支持中小企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3.1政策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1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4%;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即:(1)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20%;(2)小微企业中的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20%;(3)小微企业中的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为:20%;。44.1优先采购创新节能环保产品所投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所投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该项产品报价给予1%的价格扣除。45.1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45.1合同融资政策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为推动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武汉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武汉市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方案》(武财采[2023]445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登录武汉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模板,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三年或前五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则“近三年”是指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注:此处列举时间并非本项目实际递交截止时间,仅作示例)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第8页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第9页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第10页(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第11页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12页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基本定义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2.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8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第13页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费用承担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保密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语言文字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8.计量单位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现场考察和答疑会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项目现场考察。9.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9.3在现场考察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第14页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中标后分包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遵守其分包规定。10.2投标人未遵守招标文件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分包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投标说明11.1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过传统的传真或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逐一通知到每位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潜在投标人需密切关注该网站,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若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或下载相关更正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11.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11.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方式详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11.4本招标文件中电子化招标采购的有关概念:(1)电子签名:指运用电子密码技术,在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用于识别签名人(法人或自然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2)电子印章:指模拟在纸质文件上加盖传统实物印章的外观和方式进行电子签名的形式。第15页(3)数字证书(简称“CA”):经过有关部门认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基于PKI技术签发、认证和管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数据电文交换中身份识别、电子签名、加密解密等功能。11.5电子交易系统咨询: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到电子投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投标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采购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11.6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组成12.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9款、第1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章合同草案第七章投标文件的格式13.招标文件的询问、澄清或者修改13.1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依法予以答复。对招标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第16页1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3.4本”投标人须知”所称“书面形式”包括系统消息、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发布的公告。(三)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投标函及报价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二、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团体组织法人证书(二)资格条件承诺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六)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三、其他响应文件(一)商务部分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商务响应偏离表3.业绩证明文件第17页4.拟派项目团队5.其它商务文件(二)技术部分1.技术响应偏离表2.技术方案3.其他技术文件(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1.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5.2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具体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遗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15.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合理,并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1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5.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5.6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第18页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6.3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投标文件的编制17.1投标文件应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中进行编制,在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印章的,除有特殊说明之外,一律使用电子签章签署。17.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中按照客户端中的格式要求填写响应内容后,生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对要求加盖印章的部分逐一进行签章。(四)投标18.投标文件的加密18.1投标人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中生成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之后,使用CA证书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中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9.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19.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19.2投标人递交(上传)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页19.3投标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19.4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0.拒收20.1超过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或者不按照本章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应当拒收。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使用CA证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系统中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撤回后,需重新递交的,投标人按照本章第19款中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22.实物样品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2.2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投标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3.演示23.1要求投标人进行演示的,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20页(五)开标24.开标会议准备24.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的要求参与远程开标。25.开标时间和地点25.1开标会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采购系统线上进行,投标人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可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情况。25.2开标时,经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线进行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文件服务器解密,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宣读顺序为电子采购系统的随机解密顺序。25.3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26.开标程序26.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6.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电子采购系统的“开标/评标”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采购人代表、工作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4)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短信验证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5)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6)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生成开标记录;(7)投标人在系统内确认开标记录;(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无疑义系统将第21页自动视为投标人确认)(8)开标结束。27.开标疑义及回避情形27.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会议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7.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28.资格审查及审查主体28.1开标结束后,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由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资格审查按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的规定进行。28.3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格性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资格性审查错误进行及时纠正并记录。(七)评标29.评标委员会29.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9.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第22页(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0.评标30.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0.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八)中标31.确定中标人31.1确定中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中标结果公告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2.2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项目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33.中标通知33.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第23页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九)签订合同34.履约保证金3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5.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5.3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十)质疑和投诉36.质疑3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可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中编制、提交。第24页36.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36.3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4通过客户端提出质疑的,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加盖本人电子印章;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6.5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7.质疑答复3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7.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第25页38.投诉38.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8.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39.收取方式和标准39.1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二)无效投标和废标40.无效投标40.1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其投标无效。41.废标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第26页(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4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4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3.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3.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关于印发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扣除比例,对投标人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3.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执行。4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第27页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未提供认证证书的视为无效响应。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45.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十五)其他4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6.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适用法律4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47.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8.解释权48.1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28页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控制单价(万元)控制总价(万元)所属行业要求/备注1可视喉镜1台66工业无2麻醉机1台1515工业无3麻醉机消毒机3台1957工业无4心电图机2台36工业核心产品5急救及生命支持设备4套2080工业无6监护仪支架30台0.061.8工业无要求/备注说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标注。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节能产品”的标的,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依据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进口产品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进口产品”的标的。可使用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竞争。适宜中小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注明“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标的,应当按企业提供照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或部分由联合体提供或进行合同分包。合同分包采购清单要求/备注栏中未注明“允许分包”的标的,不得合同分包。其他要求:★交货期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25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质保期不少于三年。二、项目概述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一批医疗设备,满足或优于业务科室的治疗项目开展需求,产品质量等,需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制造等规范和要求,属医疗器械的,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还应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设备长久有效地运转。三、采购需求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GB/T42061-2022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YY/T0316-2016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YY/T0466.1-2016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1部分:通用要求YY/T0468-201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医疗器械术语系统数据结构YY/T0615.1-2007标示无菌医疗器械的要求第1部分: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要求YY/T0615.2-2007标示“无菌”医疗器械的要求第2部分:无菌加工医疗器械的要求YY/T0802-2020医疗器械的处理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信息第30页四、技术要求重要性分为“▲”和一般无标识指标,▲代表重要指标,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项。技术支持资料为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如产品宣传彩页、货物制造商官网截图(含网址)或产品白皮书)或功能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果下述指标要求中对技术支持资料有特殊规定的,以该特殊规定为准。未要求支持资料的,投标人可仅提供满足或优于指标要求的承诺(格式自拟)。本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指向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若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其含义为“或相当于”该品牌,供应商可以在满足或优于项目技术需求要求前提下选定所投产品品牌。第31页(一)可视喉镜序号重要性指标要求支持资料可视喉镜镜片参数1喉镜片采用医用级PC材料,无菌包装,一次性使用,无需消毒否2标配满足至少8种不同体型的成人、小儿患者需求,不少于8种规格的成人、小儿的一次性使用喉镜叶片。否3镜片可插入长度:可满足46mm至110mm的临床需求,不小于8种规格否4镜片镜尖宽度:可满足9.4mm至14mm的临床需求否5镜片插入部分厚度:可满足9.6mm至14mm的临床需求否可视喉镜配置要求6高强度防护箱一只否7主机(显示屏)一套否8摄像部件两套否9充电器一个否10数据线一条否可视喉镜技术要求显示屏11高清广角显示屏≥3.5英寸,显示屏具有触摸操控功能否12屏幕分辨率≥720*480否13空间分辨率≥7lp/mm否14屏幕旋转角度满足或优于:前后:0º~140º,左右:0º~270º否15具备拍照、录像、定格、回放等功能,配备≥32GB内存卡,可存储格式:JPG,MOV否16摄像部件的亮度可根据需求进行调节,有多种亮度可供选择。否17自带HDMI高清输出接口,可将视频信号进行输出显示于外接显示设备上否18具备调整时间功能、可调整多种语言功能否摄像部件19▲摄像头像素≥300万是20视场角≥70°±9°否21有效景深满足:1mm~120mm否22支持防雾功能:开机即用,无需预热否23▲光照度:≥3300lux,色温≥4500K是24色彩还原能力:具有良好的24色还原能力否电池25电池容量≥3400mA否26充电时间≤4h否27电池放电时间≥2.5h否28充电接口为Type-C接口,除充电外还可读取数据,TF卡接口具有热插拔功能,可通过数据输出线,将数据同步显示在外接显示器上否29▲显示器和摄像部件采用分体式设计,插拔式连接方式,需满足信号传输稳定、操作便捷、连接牢固的要求。否30产品适用于体型肥胖患者、成人、大龄儿童、婴幼儿、新生儿、早产儿否第33页(二)麻醉机序号重要性指标要求支持资料工作条件及基本配件1操作环境,温度:10°C-40°C,湿度:15%-95%否2电源:220-240V,50Hz/60Hz否3后备电池最短供电时间:单节电池≥120分钟,双节电池≥240分钟否4具有HL7、≥2个USB接口、≥3个辅助电源接口等接口否5机架:带大工作台侧栏杆推车,不少于三个抽屉否6适合内窥镜手术模式:具备顶光灯,能够在黑暗环境中提供麻醉机工作台面照明。否7▲非待机状态进行关机操作时,主机具备10秒延迟关机功能,以避免误操作保证病人安全是气体供给和安全装置8具备氧气、空气双气源是9快速充氧范围满足或优于25-75l/min。是10双管机械流量计否11具备机械的氧笑联动装置,不受停电影响,保证氧气浓度不低于25%。否12具备双麻醉罐位否13▲具备一个高品质挥发罐,挥发罐和主机同品牌,具备压力、流速和温度补偿。是14▲具备地氟醚挥发罐,挥发罐和主机同品牌。是呼吸回路系统15回路整体可徒手拆卸,一体化回路,无裸露连接管线,防止意外脱落或误连接否16回路部件可以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以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否17▲二氧化碳吸收罐,容积≤1500ml,满足临床低微流量麻醉需要是18无需冷凝器,低回路系统容积,在包括临床常用规格手动皮囊(如2L)的情况下,机控模式回路容积不大于2700ml。否19具有回路整体加温功能,无需冷凝器,保证回路不受积水影响,保证流量传感器精准及向病人提供温暖气体,避免对呼吸道的刺激。是呼吸机20气动电控呼吸机否21提供辅助/控制通气,通气模式支持如:容量控制,压力控制模式、手动通气、电子PEEP。否22容量控制(VCV)模式下潮气量设置范围:满足或优于20ml-1500ml否23吸气压力设置范围:满足或优于5-60cmH2O否24呼吸频率:满足或优于4-100次/分钟否25吸呼比:满足或优于4:1-1:8否26压力限制范围:满足或优于10-100cmH2O否27电子PEEP,显示屏设置,范围:满足或优于OFF,4-30cmH2O否数字和波形监测28具备多级声光报警功能,有红黄报警灯显示否29▲≥10英寸彩色触摸控制屏,可同屏显示3通道波形和至少一个环图是30潮气量监测范围:满足或优于0-1500ml否31分钟通气量监测范围:满足或优于0-100L/min。否(三)麻醉机消毒机序号重要性指标要求支持资料1▲消毒因子:过氧化氢、臭氧、复合醇复方消毒液多种消毒因子可供选择,对麻醉机、呼吸机内部回路进行消毒灭菌。是2人机对话模式:消毒机采用≥5.0寸彩色触摸液晶显示屏,操作简单,一键式模式操作,方便使用者对设备的操控。否3▲复合醇消毒液:符合《醇类消毒剂卫生要求》,乙醇与异丙醇总含是3▲量≥60%(V/V);过氧化氢:≥7.5%;消毒液适用于麻醉机、呼吸机内部回路消毒等;有效期≥2年;(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4▲工作模式:支持多个自动程序模式(麻醉机、呼吸机),支持手动模式(其他模式)。(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5供气和排气速度:(L/min):3~5否6输入臭氧浓度(mg/m3):≥100否7臭氧排放浓度(mg/m3):≤0.16否8在消毒过程中,无需使用一次性过滤装置;否9雾化方式:压缩式雾化,药物利用率高,雾化量(ml/min):0.2~0.5;否10▲消毒效果:杀灭芽孢,符合卫生部对消毒设备高水平消毒要求。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大肠杆菌、龟分枝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黑曲霉菌、白色念珠菌、脊髓灰质炎病毒、人类冠状病毒等杀灭对数值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11▲消毒安全性:消毒完成后回路内无毒性、无刺激性、无腐蚀;毒性分级属实际无毒。皮肤刺激试验,最高皮肤刺激指数为0,刺激强度属无刺激性。(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12自动干燥:干燥模式采用恒温进行,确保内回路干燥彻底,无水分残留,保证消毒效果。否13消毒机及内部关键部件采用耐腐蚀材料构成,确保气体无泄漏,机体稳定耐用。否14消毒记录查询打印:消毒结束后,可查询消毒次数,追溯消毒记录,可打印消毒记录,方便使用、易于查验。否15自动加液:采用自动加液方式。否16▲报警功能:(1)温度检测:具有超温报警提示功能。实时自动监测消毒机内部温度并自动报警。(2)臭氧浓度的自检及报警功能:消毒过程中,动态、实时监测消毒机内部产生的臭氧浓度,无效消毒时自动报警。(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17其他:噪声≤55dB;否18电源:AC220V±22V/50Hz±1Hz;功率:≤100W。否(四)心电图机序号重要性指标要求支持资料多导联心电设备技术参数1输入回路电流:≤0.1μA否2噪声:≤15μVp-p否3时间常数:≥3.2s否4A/D转换:≥24bit否5定标电压:1mV±1%否6▲耐极化电压:满足或优于±980mV,需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是7▲频率和脉冲响应范围:满足或优于0.05-500Hz,需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是8标准灵敏度:10mm/mV±5%否9走纸速度:包含25mm/s和50mm/s等多挡纸速,误差不超过±5%否10设备需提供可移动台车,采集设备需适用手持和移动台车等多场景应用方式,便于出诊、床旁的心电图采集。否11显示屏需≥10英寸,屏幕亮度可调,具有背景网格显示,多点触控操作。否12支持12导同步心电图采集功能。否13具备通过与医院HIS系统集成提取待检患者信息功能。否14支持快速心电功能,适用于急诊及紧急情况下,快速完成心电图的采集;否15具备波形预采功能,可用于捕捉偶发、一过性的心律失常事件,预采集时间可进行设置;否16具备心电波形重采集功能,无需再次输入患者信息,即可快速完成否16波形的重新采集;否17具备心电加做模式,在完成标准12导心电采集后,可加做右胸与后壁心电采集;否18支持起搏心电采集功能;否19自动异常报警功能:可自动对异常心率、导联脱落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报警;否20屏幕显示内容:支持如心电波形、导联、实时心率、记录时长、记录倒计时、走纸速度、增益、滤波器、电池电量指示、时间、患者详细信息、床号、日期、信息提示等否21▲具备类似危急值管理功能,可以在心电图报告界面进行危急值标记、危急内容填写的操作。是22支持≥20000份以上的病例数据存储,可设置自动清理时限;否23具备病历管理功能,可对存储的病历进行查询、回放、上传、重采、加做、编辑、打印、删除等多种操作;否24支持WIFI、4G联网;否25▲支持与医院心电信息管理系统无缝集成,费用包含在本次总报价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是26支持系统在线自动更新功能,便于系统升级维护;否(五)急救及生命支持设备序号重要性指标要求支持资料自动洗胃机技术参数特点1自动洗胃机由气泵、控制管路、控制电路、机箱组成;否2洗胃机采用压力传感器和计算机单板机控制,自动压力反馈,实时动态参数液晶显示,支持自动化洗胃;否3中文液晶屏自动显示洗胃压力,进出液量,洗胃状态和洗胃次数;否4进入洗胃状态后自动记录洗胃次数,且当洗胃次数达到设定的洗胃次数时自动停机;否5大通径管路进出,确保不会堵塞;否6进、出胃压力、液量和洗胃次数可根据不同的患者需要任意预置设置;调整进出胃液量上限值,用于小儿小流量洗胃;否7压力绝对值在47kPa~67kPa范围中,压力误差:≤±5kPa,液量平衡误差:≤10%;报警功能:进出胃压力绝对值达到67kPa前产生报警;否8工作环境满足或优于:温度:+5℃~+40℃,相对湿度:25℃不超过80%,大气压力:86kPa~106kPa;否9洗胃机按防电击类型及程度分类为Ⅰ类设备B型应用部分,支持连续运行,≥IPX0,非AP型或APG型普通设备;否10产品符合GB9706.1-2020、YY9706.102-2021﹑YY1105-2008相关要求。(已按新国行标检测合格,提供检测报告)是技术指标11电源:AC220V±22V,50Hz±1Hz;否12输入功率:≤140VA;否13工作噪音:≤65dB(A);否14流量:≥2L/min;否15进胃压力设置:≤0.067MPa;否16出胃压力设置:≥-0.067MPa;否17进胃流量设置:≤350ml/次;否18出胃流量设置:≤450ml/次;否19进出胃时间:≤30s/次。否电动吸引器技术参数20支持类似高负压/高流量,间歇吸引功能否21电源:AC220V±22V,50Hz±1Hz否22输入功率:≥180VA否23吸引泵:采用活塞泵否24极限负压值:≥0.06MPa否25负压调节范围:0.02MPa至极限负压值否26抽气速率:≥20L/min否27贮液瓶容量:≥2500mL/只,2只一组否28噪声:≤65dB(A)否29熔丝管:F2AL250V,Φ5x20否30外形尺寸:≤400x350x500(mm)否除颤监护仪技术参数31彩色电容触摸屏≥8英寸,分辨率≥1024×768像素,可显示≥5通道监护参数波形,支持手势操作、自动亮度调节。否32提供图形化故障排除指引,帮助医护人员快速解决设备故障。否33屏幕显示心电波形扫描时间最大不小于36s。否34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呼吸监护、半自动体外除颤功能,半自动体外除颤功能适用于年龄≥29天人群。否35除颤采用双相波技术,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否36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异步两种方式,能量分20档及以上,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最大能量可达360J及以上。否37可配置体内除颤手柄,体内手动除颤能量选择:支持如1/2/3/4/5/6/7/8/9/10/15/20/30/50J。否38体外除颤电极板同时支持成人和小儿,一体化设计,支持快速切换。否39▲电极板支持能量选择,充电和放电三步操作,满足单人除颤操作。是40AED除颤功能提供中文语音和中文提醒功能,对于抢救过程支持自动录音功能,记录时长≥8小时。否41开机到可进行除颤充电操作的时间≤2s,符合临床使用。否42▲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4s。是43除颤后心电基线恢复时间≤2.5s。否44从开始AED分析到放电准备就绪≤10s。否45▲体外电极板支持病人接触状态和阻抗值实时显示。是46支持智能分析功能,手动除颤模式下也可提供自动节律分析和操作指引。否47提供CPR按压干扰滤过功能,通过除颤电极片或CPR传感器自动检测按压干扰并实时滤波,减少按压中断。否48抢救结束后自动生成抢救报告,并可通过网络将除颤和按压数据自动上传至急救数据分析系统;急救数据分析系统提供抢救数据复盘、分析工具。否49可根据病人类型切换除颤默认能量、CPR提示和参数报警限。否50支持连接中央站。否51支持通过中央站远程修改病人信息和系统时间同步。否52支持提供IHEHL7协议,满足院前院内急救系统的联网通信。否53具备1块外置智能锂电池,可支持200J除颤≥300次。否54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通过如声音、文字、灯光多种方式进行报警。否55配置50mm记录纸记录仪,可同时打印不少于3通道波形;自动打印除颤记录,单次波形记录时间最大不小于30s;支持连续波形记录。否56可存储≥120小时连续ECG波形,数据可导出至电脑查看。否57关机状态下设备支持每天定时自动运行自检(含监护模块和治疗模块),支持定期自动大能量自检(最大放电能量)。否58支持设备状态指示灯用户检测。否59设备自检后支持对于自检报告进行自动打印或按需打印。否60支持自检放电能量精度显示和打印。否61可自动上传自检报告,并支持在设备管理系统或中央站集中查看除颤设备状态。否62▲具备良好的防尘防水性能,防尘防水级别≥IP55。是63具备优异的抗跌落性能,可承受0.75米跌落冲击。否64工作环境满足或优于温度范围:-20°C-55°C,湿度范围:5%-95%,大气压范围:60.0kPa~106.kPa。否臭氧床单元消毒机技术参数65外形尺寸(cm):≥50*50*100(长*宽*高)否66电源:AC220V±10%;电源频率:50Hz±1Hz。否67输入功率:≥250VA否68工作噪音(db):<55否69开机20min臭氧浓度(mg/m³):≥1760否70臭氧发生量(mg/h):≥5000否71臭氧发生器寿命(h):≥20000否72▲床罩密闭时臭氧泄漏量(mg/cm³):0(提供检测报告)是73▲关闭消毒机25min后空气臭氧浓度残留量(mg/cm³):0(提供检测报告)是74工作方式:具有抽真空、充臭氧、臭氧保持、臭氧解析四个流程。否75工作模式:分为标准模式、优化模式和用户模式,既可以一键操作,也可自由选择工作参数。否76单/双路输出:可同时对两个床位进行消毒。否77人机对话模式:采用≥7寸彩色液晶触摸屏,操作更简单。否78机身自带隐藏式空间,可放置床罩等物品。否79具备故障报警功能、臭氧泄露报警功能。否80可选配消毒记录打印功能:消毒完成后可打印,方便追溯消毒记录。否81消毒效果:开机运行70min后,对白色念珠菌、黄金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的杀灭对数值>3.0。否病人监护仪整机要求82≥10英寸彩色液晶触摸屏,分辨率≥1280*800,≥8通道波形显示。是82(提供说明书或检测报告证明)是83屏幕标配电容屏非电阻屏。(提供说明书或检测报告证明)是84显示屏采用宽视角技术,支持170度可视范围。否85内置锂电池,插槽式设计,无需螺丝刀工具支持快速拆卸和安装,锂电池支持监护仪工作时间≥4小时。否86主机防水等级≥IPX1,整机抗跌落设计通过0.75米6面跌落测试。否87USB接口支持连接鼠标、键盘、条码扫描枪和遥控器等设备。是88▲监护仪清洁消毒维护支持多种消毒剂。(提供使用说明书或检测报告证明)是监测参数89配置如3/5导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双通道体温参数监测,以上参数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患者。否90心电监护支持心率,ST段测量,心律失常分析,QT/QTc连续实时测量和对应报警功能,支持成人、小儿、新生儿患者。否91支持室上性心动过速和SVCs/min等室上性心律失常分析。是92QT和QTc实时监测参数测量范围:满足或优于200~800ms。否93心电支持≥3个分析导联实时动态同步分析,非多个导联波形同屏显示及12导联静息分析。(提供产品界面或使用说明书证明材料)是94支持升级提供过去24小时心电概览报告查看与打印,包括心率统计结果,心律失常统计结果,ST统计和QT/QTc统计结果。否95提供SpO2,PR和PI参数的实时监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来自SpO2的PR测量范围:满足或优于20-300否96支持指套式血氧探头,≥IPX7防水等级,支持液体浸泡消毒和清洁。否97提供手动,自动,连续、序列和整点等多种测量模式,提供24小时血压统计结果。(提供说明书或检测报告证明)是98提供呼吸测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呼吸测量范围满足或优于:1-200rpm。否99配置无创血压测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无创血压成人测量范围满足或优于:收缩压25~290mmH否100提供双通道体温和温差参数的监测,并可根据需要更改体温通道标名。是系统功能101支持所有监测参数报警限快速设置功能,满足医护团队快速管理患者报警需求。(提供说明书或检测报告证明)是102支持≥120小时(分辨率≤1分钟)ST模板存储与回顾。否103具有报警升级功能,当参数报警经过一定的时间未被处理或伴发了其他报警,就会升级到更高一个级别。(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104具有特殊报警音,当监护仪在病人发生致命性参数报警时,发出特殊的报警音进行提示病人处于危急状态。(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105支持根据病人的参数趋势变化,可自动推送HR/PR、SpO2、RR等参数的报警限建议。(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106▲具备参数组合报警功能,可对患者同时多个参数变化给出统一报警提示,更好地反映病人状态,提供≥10个预设组合报警,并允许自定义≥10个组合报警。(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107支持RJ45接口进行有线网络通信,和除颤监护仪一起联网通信到中心监护系统。否108监护仪支持类似夜间、演示、待机、隐私模式等否109提供计时器功能,界面区提供设置≥4个计时器,每个计时器支持独立设置和计时功能,计时方向包括正计时和倒计时两种选择。(提供使用说明书等证明材料)是110可升级临床评分系统,包括MEWS(改良早期预警评分)、NEWS(早期预警评分系统)、NEWS2(早期预警评分系统2),可支持定时自否110动EWS评分功能,支持动态刷新EWS和EWS报警。否111▲可显示当前病人持续30秒以上的房颤事件的统计信息和生命体征参数趋势。(提供产品界面或使用说明书等证明资料)是112支持它床观察,可同时监视≥12它床的报警信息。(提供使用说明书截图等证明材料)。是制氧机性能特点113氧流量调节范围:满足或优于1-5L/min否114具备纯铜无油压缩机否115支持语音播报功能否116支持一键SOS紧急求助功能否117具备智能触摸液晶屏否118配备响应遥控器。否119具备脚轮设计,移动方便否产品参数120氧气浓度:满足或优于93%土3%(1-5L)否121制氧方法:支持变压吸附(PSA)否122氧气输出:满足或优于0.5-5(L/min)可调否123大气压范围:满足或优于86kpa-106kpa否124雾化率:≥0.2ml/分钟否125运行噪音:≤45dB(A)否126显示控制:高清液晶触摸屏否127控制距离:≥1.8米红外遥控器否第45页可不填报。⑦投标(响应)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当核实投标(响应)的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根据项目属性确定)的相关信息,如对相关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鼓励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一并提供对货物制造商、服务承接商、工程承建商相关信息的核实核验情况以及其他佐证材料。⑧本项目采购清单标的物(投标人根据所投包号自行填写)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所属行业承接(制造)企业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企业类型1可视喉镜工业2麻醉机工业3麻醉机消毒机工业4心电图机工业5急救及生命支持设备工业6监护仪支架工业请注意,本表格数据旨在为中小企业提供填写声明函的指导,若未填写,不会导致投标无效,如数据存在不一致的,以供应商盖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第92页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常福院区医疗设备配置项目(四)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常福院区医疗设项目名称:备配置项目(四)采购人: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编制时间:2025.11-1-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本项目名称为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常福院区医疗设备配置项目(四)。预算最高限价为165.8万元。1.2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一批医疗设备,满足或优于业务科室的治疗项目开展需求,产品质量等,需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制造等规范和要求,属医疗器械的,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还应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设备长久有效地运转。1.3釆购项目需实现的政府釆购政策目标;无1.4预算绩效目标;长期绩效目标表目标名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指标值确定依据机构运转维护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医院正常运转满足需求计划数据医疗服务水平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计划数据年度绩效目标表目标名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指标值确定依据前年上年预计当年实现医疗服务水平效益指标质量指标基建项目不发生一般以上安全事故/完成完成计划数据医疗服务水平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90.60%93.36%≥90%计划数据二、需求调查情况本项目不属于必须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本项目不属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故采购需求不需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四、采购需求4.1项目概况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采购一批医疗设备,满足或优于业务科室的治疗项目开展需求,产品质量等,需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制造等规范和要求,属医疗器械的,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还应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设备长久有效地运转。4.2釆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65.8万元,拟分为1个包进行采购4.3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限价(万元)合计(万元)是否进口是否创新产品预留(1)可视喉镜A02320700个166(2)麻醉机A02322500台115151(3)麻醉机消毒机A02322500台31957否否否(4)心电图机A02322500台236(5)急救及生命支持设A02322500批42080备(6)监护仪支架A02322700台300.061.8核心产品为:心电图机。4.4需求标准、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GB/T42061-2022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用于法规的要求YY/T0316-2016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YY/T0466.1-2016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第1部分:通用要求YY/T0468-201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医疗器械术语系统数据结构YY/T0615.1-2007标示无菌医疗器械的要求第1部分: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要求YY/T0615.2-2007标示“无菌”医疗器械的要求第2部分:无菌加工医疗器械的要求YY/T0802-2020医疗器械的处理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信息一、技术要求重要性分为“▲”和一般无标识指标,▲代表重要指标,无标识则表示一般指标项。技术支持资料为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如产品宣传彩页、货物制造商官网截图(含网址)或产品白皮书)或功能截图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果下述指标要求中对技术支持资料有特殊规定的,以该特殊规定为准。未要求支持资料的,投标人可仅提供满足或优于指标要求的承诺(格式自拟)。本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指向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若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其含义为“或相当于”该品牌,供应商可以在满足或优于项目技术需求要求前提下选定所投产品品牌。(一)可视喉镜序号重要性指标要求支持资料可视喉镜镜片参数1喉镜片采用医用级PC材料,无菌包装,一次性使用,无需消毒否2标配满足至少8种不同体型的成人、小儿患者需求,不少于8种规格的成人、小儿的一次性使用喉镜叶片。否3镜片可插入长度:可满足46mm至110mm的临床需求,不小于8种规格否4镜片镜尖宽度:可满足9.4mm至14mm的临床需求否5镜片插入部分厚度:可满足9.6mm至14mm的临床需求否可视喉镜配置要求6高强度防护箱一只否7主机(显示屏)一套否8摄像部件两套否9充电器一个否10数据线一条否可视喉镜技术要求显示屏11高清广角显示屏≥3.5英寸,显示屏具有触摸操控功能否12屏幕分辨率≥720*480否13空间分辨率≥7lp/mm否14屏幕旋转角度满足或优于:前后:0º~140º,左右:0º~270º否15具备拍照、录像、定格、回放等功能,配备≥32GB内存卡,可存储格式:JPG,MOV否16摄像部件的亮度可根据需求进行调节,有多种亮度可供选择。否17自带HDMI高清输出接口,可将视频信号进行输出显示于外接显示设备上否18具备调整时间功能、可调整多种语言功能否摄像部件19▲摄像头像素≥300万是20视场角≥70°±9°否21有效景深满足:1mm~120mm否22支持防雾功能:开机即用,无需预热否23▲光照度:≥3300lux,色温≥4500K是24色彩还原能力:具有良好的24色还原能力否电池25电池容量≥3400mA否26充电时间≤4h否27电池放电时间≥2.5h否28充电接口为Type-C接口,除充电外还可读取数据,TF卡接口具有热插拔功能,可通过数据输出线,将数据同步显示在外接显示器上否29▲显示器和摄像部件采用分体式设计,插拔式连接方式,需满足信号传输稳定、操作便捷、连接牢固的要求。否30产品适用于体型肥胖患者、成人、大龄儿童、婴幼儿、新生儿、早产儿否(二)麻醉机序号重要性指标要求支持资料工作条件及基本配件1操作环境,温度:10°C-40°C,湿度:15%-95%否2电源:220-240V,50Hz/60Hz否3后备电池最短供电时间:单节电池≥120分钟,双节电池≥240分钟否4具有HL7、≥2个USB接口、≥3个辅助电源接口等接口否5机架:带大工作台侧栏杆推车,不少于三个抽屉否6适合内窥镜手术模式:具备顶光灯,能够在黑暗环境中提供麻醉机工作台面照明。否7▲非待机状态进行关机操作时,主机具备10秒延迟关机功能,以避免误操作保证病人安全是气体供给和安全装置8具备氧气、空气双气源是9快速充氧范围满足或优于25-75l/min。是10双管机械流量计否11具备机械的氧笑联动装置,不受停电影响,保证氧气浓度不低于25%。否12具备双麻醉罐位否13▲具备一个高品质挥发罐,挥发罐和主机同品牌,具备压力、流速和温度补偿。是14▲具备地氟醚挥发罐,挥发罐和主机同品牌。是呼吸回路系统15回路整体可徒手拆卸,一体化回路,无裸露连接管线,防止意外脱落或误连接否16回路部件可以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以避免院内交叉感染否17▲二氧化碳吸收罐,容积≤1500ml,满足临床低微流量麻醉需要是18无需冷凝器,低回路系统容积,在包括临床常用规格手动皮囊(如2L)的情况下,机控模式回路容积不大于2700ml。否19具有回路整体加温功能,无需冷凝器,保证回路不受积水影响,保证流量传感器精准及向病人提供温暖气体,避免对呼吸道的刺激。是呼吸机20气动电控呼吸机否21提供辅助/控制通气,通气模式支持如:容量控制,压力控制模式、手动通气、电子PEEP。否22容量控制(VCV)模式下潮气量设置范围:满足或优于20ml-1500ml否23吸气压力设置范围:满足或优于5-60cmH2O否24呼吸频率:满足或优于4-100次/分钟否25吸呼比:满足或优于4:1-1:8否26压力限制范围:满足或优于10-100cmH2O否27电子PEEP,显示屏设置,范围:满足或优于OFF,4-30cmH2O否数字和波形监测28具备多级声光报警功能,有红黄报警灯显示否29▲≥10英寸彩色触摸控制屏,可同屏显示3通道波形和至少一个环图是30潮气量监测范围:满足或优于0-1500ml否31分钟通气量监测范围:满足或优于0-100L/min。否(三)麻醉机消毒机序号重要性指标要求支持资料1▲消毒因子:过氧化氢、臭氧、复合醇复方消毒液多种消毒因子可供选择,对麻醉机、呼吸机内部回路进行消毒灭菌。是2人机对话模式:消毒机采用≥5.0寸彩色触摸液晶显示屏,操作简单,一键式模式操作,方便使用者对设备的操控。否3▲复合醇消毒液:符合《醇类消毒剂卫生要求》,乙醇与异丙醇总含量≥60%(V/V);过氧化氢:≥7.5%;消毒液适用于麻醉机、呼吸机内部回路消毒等;有效期≥2年;(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4▲工作模式:支持多个自动程序模式(麻醉机、呼吸机),支持手动模式(其他模式)。(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5供气和排气速度:(L/min):3~5否6输入臭氧浓度(mg/m3):≥100否7臭氧排放浓度(mg/m3):≤0.16否8在消毒过程中,无需使用一次性过滤装置;否9雾化方式:压缩式雾化,药物利用率高,雾化量(ml/min):0.2~0.5;否10▲消毒效果:杀灭芽孢,符合卫生部对消毒设备高水平消毒要求。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大肠杆菌、龟分枝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黑曲霉菌、白色念珠菌、脊髓灰质炎病毒、人类冠状病毒等杀灭对数值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11▲消毒安全性:消毒完成后回路内无毒性、无刺激性、无腐蚀;毒性分级属实际无毒。皮肤刺激试验,最高皮肤刺激指数为0,刺激强度属无刺激性。(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12自动干燥:干燥模式采用恒温进行,确保内回路干燥彻底,无水分残留,保证消毒效果。否13消毒机及内部关键部件采用耐腐蚀材料构成,确保气体无泄漏,机体稳定耐用。否14消毒记录查询打印:消毒结束后,可查询消毒次数,追溯消毒记录,可打印消毒记录,方便使用、易于查验。否15自动加液:采用自动加液方式。否16▲报警功能:(1)温度检测:具有超温报警提示功能。实时自动监测消毒机内部温度并自动报警。(2)臭氧浓度的自检及报警功能:消毒过程中,动态、实时监测消毒机内部产生的臭氧浓度,无效消毒时自动报警。(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17其他:噪声≤55dB;否18电源:AC220V±22V/50Hz±1Hz;功率:≤100W。否(四)心电图机序号重要性指标要求支持资料多导联心电设备技术参数1输入回路电流:≤0.1μA否2噪声:≤15μVp-p否3时间常数:≥3.2s否4A/D转换:≥24bit否5定标电压:1mV±1%否6▲耐极化电压:满足或优于±980mV,需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是7▲频率和脉冲响应范围:满足或优于0.05-500Hz,需提供检测报告证明是8标准灵敏度:10mm/mV±5%否9走纸速度:包含25mm/s和50mm/s等多挡纸速,误差不超过±5%否10设备需提供可移动台车,采集设备需适用手持和移动台车等多场景应用方式,便于出诊、床旁的心电图采集。否11显示屏需≥10英寸,屏幕亮度可调,具有背景网格显示,多点触控操作。否12支持12导同步心电图采集功能。否13具备通过与医院HIS系统集成提取待检患者信息功能。否14支持快速心电功能,适用于急诊及紧急情况下,快速完成心电图的采集;否15具备波形预采功能,可用于捕捉偶发、一过性的心律失常事件,预采集时间可进行设置;否16具备心电波形重采集功能,无需再次输入患者信息,即可快速完成波形的重新采集;否17具备心电加做模式,在完成标准12导心电采集后,可加做右胸与后壁心电采集;否18支持起搏心电采集功能;否19自动异常报警功能:可自动对异常心率、导联脱落情况进行实时监测报警;否20屏幕显示内容:支持如心电波形、导联、实时心率、记录时长、记录倒计时、走纸速度、增益、滤波器、电池电量指示、时间、患者详细信息、床号、日期、信息提示等否21▲具备类似危急值管理功能,可以在心电图报告界面进行危急值标记、危急内容填写的操作。是22支持≥20000份以上的病例数据存储,可设置自动清理时限;否23具备病历管理功能,可对存储的病历进行查询、回放、上传、重采、加做、编辑、打印、删除等多种操作;否24支持WIFI、4G联网;否25▲支持与医院心电信息管理系统无缝集成,费用包含在本次总报价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是26支持系统在线自动更新功能,便于系统升级维护;否(五)急救及生命支持设备序号重要性指标要求支持资料自动洗胃机技术参数特点1自动洗胃机由气泵、控制管路、控制电路、机箱组成;否2洗胃机采用压力传感器和计算机单板机控制,自动压力反馈,实时动态参数液晶显示,支持自动化洗胃;否3中文液晶屏自动显示洗胃压力,进出液量,洗胃状态和洗胃次数;否4进入洗胃状态后自动记录洗胃次数,且当洗胃次数达到设定的洗胃次数时自动停机;否5大通径管路进出,确保不会堵塞;否6进、出胃压力、液量和洗胃次数可根据不同的患者需要任意预置设置;调整进出胃液量上限值,用于小儿小流量洗胃;否7压力绝对值在47kPa~67kPa范围中,压力误差:≤±5kPa,液量平衡误差:≤10%;报警功能:进出胃压力绝对值达到67kPa前产生报警;否8工作环境满足或优于:温度:+5℃~+40℃,相对湿度:25℃不超过否880%,大气压力:86kPa~106kPa;否9洗胃机按防电击类型及程度分类为Ⅰ类设备B型应用部分,支持连续运行,≥IPX0,非AP型或APG型普通设备;否10产品符合GB9706.1-2020、YY9706.102-2021﹑YY1105-2008相关要求。(已按新国行标检测合格,提供检测报告)是技术指标11电源:AC220V±22V,50Hz±1Hz;否12输入功率:≤140VA;否13工作噪音:≤65dB(A);否14流量:≥2L/min;否15进胃压力设置:≤0.067MPa;否16出胃压力设置:≥-0.067MPa;否17进胃流量设置:≤350ml/次;否18出胃流量设置:≤450ml/次;否19进出胃时间:≤30s/次。否电动吸引器技术参数20支持类似高负压/高流量,间歇吸引功能否21电源:AC220V±22V,50Hz±1Hz否22输入功率:≥180VA否23吸引泵:采用活塞泵否24极限负压值:≥0.06MPa否25负压调节范围:0.02MPa至极限负压值否26抽气速率:≥20L/min否27贮液瓶容量:≥2500mL/只,2只一组否28噪声:≤65dB(A)否29熔丝管:F2AL250V,Φ5x20否30外形尺寸:≤400x350x500(mm)否除颤监护仪技术参数31彩色电容触摸屏≥8英寸,分辨率≥1024×768像素,可显示≥5通道监护参数波形,支持手势操作、自动亮度调节。否32提供图形化故障排除指引,帮助医护人员快速解决设备故障。否33屏幕显示心电波形扫描时间最大不小于36s。否34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呼吸监护、半自动体外除颤功能,半自动体外除颤功能适用于年龄≥29天人群。否35除颤采用双相波技术,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否36手动除颤分为同步和异步两种方式,能量分20档及以上,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最大能量可达360J及以上。否37可配置体内除颤手柄,体内手动除颤能量选择:支持如1/2/3/4/5/6/7/8/9/10/15/20/30/50J。否38体外除颤电极板同时支持成人和小儿,一体化设计,支持快速切换。否39▲电极板支持能量选择,充电和放电三步操作,满足单人除颤操作。是40AED除颤功能提供中文语音和中文提醒功能,对于抢救过程支持自动录音功能,记录时长≥8小时。否41开机到可进行除颤充电操作的时间≤2s,符合临床使用。否42▲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4s。是43除颤后心电基线恢复时间≤2.5s。否44从开始AED分析到放电准备就绪≤10s。否45▲体外电极板支持病人接触状态和阻抗值实时显示。是46支持智能分析功能,手动除颤模式下也可提供自动节律分析和操作指引。否47提供CPR按压干扰滤过功能,通过除颤电极片或CPR传感器自动检测按压干扰并实时滤波,减少按压中断。否48抢救结束后自动生成抢救报告,并可通过网络将除颤和按压数据自否48动上传至急救数据分析系统;急救数据分析系统提供抢救数据复盘、分析工具。否49可根据病人类型切换除颤默认能量、CPR提示和参数报警限。否50支持连接中央站。否51支持通过中央站远程修改病人信息和系统时间同步。否52支持提供IHEHL7协议,满足院前院内急救系统的联网通信。否53具备1块外置智能锂电池,可支持200J除颤≥300次。否54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通过如声音、文字、灯光多种方式进行报警。否55配置50mm记录纸记录仪,可同时打印不少于3通道波形;自动打印除颤记录,单次波形记录时间最大不小于30s;支持连续波形记录。否56可存储≥120小时连续ECG波形,数据可导出至电脑查看。否57关机状态下设备支持每天定时自动运行自检(含监护模块和治疗模块),支持定期自动大能量自检(最大放电能量)。否58支持设备状态指示灯用户检测。否59设备自检后支持对于自检报告进行自动打印或按需打印。否60支持自检放电能量精度显示和打印。否61可自动上传自检报告,并支持在设备管理系统或中央站集中查看除颤设备状态。否62▲具备良好的防尘防水性能,防尘防水级别≥IP55。是63具备优异的抗跌落性能,可承受0.75米跌落冲击。否64工作环境满足或优于温度范围:-20°C-55°C,湿度范围:5%-95%,大气压范围:60.0kPa~106.kPa。否臭氧床单元消毒机技术参数65外形尺寸(cm):≥50*50*100(长*宽*高)否66电源:AC220V±10%;电源频率:50Hz±1Hz。否67输入功率:≥250VA否68工作噪音(db):<55否69开机20min臭氧浓度(mg/m³):≥1760否70臭氧发生量(mg/h):≥5000否71臭氧发生器寿命(h):≥20000否72▲床罩密闭时臭氧泄漏量(mg/cm³):0(提供检测报告)是73▲关闭消毒机25min后空气臭氧浓度残留量(mg/cm³):0(提供检测报告)是74工作方式:具有抽真空、充臭氧、臭氧保持、臭氧解析四个流程。否75工作模式:分为标准模式、优化模式和用户模式,既可以一键操作,也可自由选择工作参数。否76单/双路输出:可同时对两个床位进行消毒。否77人机对话模式:采用≥7寸彩色液晶触摸屏,操作更简单。否78机身自带隐藏式空间,可放置床罩等物品。否79具备故障报警功能、臭氧泄露报警功能。否80可选配消毒记录打印功能:消毒完成后可打印,方便追溯消毒记录。否81消毒效果:开机运行70min后,对白色念珠菌、黄金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的杀灭对数值>3.0。否病人监护仪整机要求82≥10英寸彩色液晶触摸屏,分辨率≥1280*800,≥8通道波形显示。(提供说明书或检测报告证明)是83屏幕标配电容屏非电阻屏。(提供说明书或检测报告证明)是84显示屏采用宽视角技术,支持170度可视范围。否85内置锂电池,插槽式设计,无需螺丝刀工具支持快速拆卸和安装,锂电池支持监护仪工作时间≥4小时。否86主机防水等级≥IPX1,整机抗跌落设计通过0.75米6面跌落测试。否87USB接口支持连接鼠标、键盘、条码扫描枪和遥控器等设备。是88▲监护仪清洁消毒维护支持多种消毒剂。(提供使用说明书或检测报告证明)是监测参数89配置如3/5导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双通道体温参数监测,以上参数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患者。否90心电监护支持心率,ST段测量,心律失常分析,QT/QTc连续实时测量和对应报警功能,支持成人、小儿、新生儿患者。否91支持室上性心动过速和SVCs/min等室上性心律失常分析。是92QT和QTc实时监测参数测量范围:满足或优于200~800ms。否93心电支持≥3个分析导联实时动态同步分析,非多个导联波形同屏显示及12导联静息分析。(提供产品界面或使用说明书证明材料)是94支持升级提供过去24小时心电概览报告查看与打印,包括心率统计结果,心律失常统计结果,ST统计和QT/QTc统计结果。否95提供SpO2,PR和PI参数的实时监测,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来自SpO2的PR测量范围:满足或优于20-300否96支持指套式血氧探头,≥IPX7防水等级,支持液体浸泡消毒和清洁。否97提供手动,自动,连续、序列和整点等多种测量模式,提供24小时血压统计结果。(提供说明书或检测报告证明)是98提供呼吸测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呼吸测量范围满足或优于:1-200rpm。否99配置无创血压测量,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无创血压成人测量范围满足或优于:收缩压25~290mmH否100提供双通道体温和温差参数的监测,并可根据需要更改体温通道标名。是系统功能101支持所有监测参数报警限快速设置功能,满足医护团队快速管理患者报警需求。(提供说明书或检测报告证明)是102支持≥120小时(分辨率≤1分钟)ST模板存储与回顾。否103具有报警升级功能,当参数报警经过一定的时间未被处理或伴发了其他报警,就会升级到更高一个级别。(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104具有特殊报警音,当监护仪在病人发生致命性参数报警时,发出特殊的报警音进行提示病人处于危急状态。(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105支持根据病人的参数趋势变化,可自动推送HR/PR、SpO2、RR等参数的报警限建议。(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106▲具备参数组合报警功能,可对患者同时多个参数变化给出统一报警提示,更好地反映病人状态,提供≥10个预设组合报警,并允许自定义≥10个组合报警。(提供说明书或产品白皮书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是107支持RJ45接口进行有线网络通信,和除颤监护仪一起联网通信到中心监护系统。否108监护仪支持类似夜间、演示、待机、隐私模式等否109提供计时器功能,界面区提供设置≥4个计时器,每个计时器支持独立设置和计时功能,计时方向包括正计时和倒计时两种选择。(提供使用说明书等证明材料)是110可升级临床评分系统,包括MEWS(改良早期预警评分)、NEWS(早期预警评分系统)、NEWS2(早期预警评分系统2),可支持定时自动EWS评分功能,支持动态刷新EWS和EWS报警。否111▲可显示当前病人持续30秒以上的房颤事件的统计信息和生命体征参数趋势。(提供产品界面或使用说明书等证明资料)是112支持它床观察,可同时监视≥12它床的报警信息。(提供使用说明书截图等证明材料)。是制氧机性能特点113氧流量调节范围:满足或优于1-5L/min否114具备纯铜无油压缩机否115支持语音播报功能否116支持一键SOS紧急求助功能否117具备智能触摸液晶屏否118配备响应遥控器。否119具备脚轮设计,移动方便否产品参数120氧气浓度:满足或优于93%土3%(1-5L)否121制氧方法:支持变压吸附(PSA)否122氧气输出:满足或优于0.5-5(L/min)可调否123大气压范围:满足或优于86kpa-106kpa否124雾化率:≥0.2ml/分钟否125运行噪音:≤45dB(A)否126显示控制:高清液晶触摸屏否127控制距离:≥1.8米红外遥控器否(六)监护仪支架序号重要性指标要求支持资料1高度:310mm-380mm否2槽形面板:≤320mm长否3安装设备托板:常规255X120mm(或可根据采购人的设备来定做托板大小)否4墙架整体承重:≥30KG否5篮子尺寸:≥250*150*100mm否6篮子承重:≥2KG否二、商务要求序号重要性服务要求项目要求标准1采购资金的结算方式、时间、条件采购资金的结算方式:待设备硬件验收合格及人员入场后6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验收合格货物的价款的95%;剩余5%尾款在系统验收合格满1年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该尾款。中标人在无任何质量问题,系统运行正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质保服务义务(如及时响应、解决故障、提供必要支持),无未决问题或纠纷,采购人应予以支付(尾款不计利息)。2投标报价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质保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具体详见开标一览表格式规定)”。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2投标报价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的情形以外,每标包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文件中报表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总价为各分项金额之和。3售后服务要求(1)质保期:不少于三年。(2)有相应的零配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3)故障报修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一般故障解决时间不超过24小时,大的故障解决时间不超过48小时。三、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一)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符合要求的工艺和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二)投标时提供原厂技术参数说明书附中文对照,并逐页签章。(三)提供设备配置清单、备品备件清单、操作、维护手册、验收标准等相关的所有技术资料。(四)由厂家专职工程师负责。到医院现场安装、调试,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五)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采购人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抵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的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应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开箱要求和环境要求,按照装箱清单进行。投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的验货通知后三日内到现场参加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均应派员参加,并签署验收证书,以此作为投标人履约进度的依据。否则,投标人应承认采购人的单方检验结果。但在任何情形下,上述验收均不具有减少或免除投标人质量相关责任的法律效果。(七)采购文件及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供应商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供应商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供应商承担。4.5供应商和采购对象实质性要求采购需求中以“★”标记的需求。4.6需实现的政策目标无五、采购计划5.1采购项目实施时间序号任务内容计划完成天数1采购意向公开时间30个日历天2采购需求形成时间7个日历天3采购文件编制时间3个日历天4采购公告计划发布时间5个工作日5开标时间1个工作日6评标时间1个工作日7定标时间5个工作日8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1个工作日9合同签署时间30个日历天5.2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5.2.1本项目采购组织形式为分散采购选择理由: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鄂财采发〔2024〕7号),本项目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容,拟采用分散采购形式组织实施。5.2.2委托代理安排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鄂财采发〔2024〕7号)、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本项目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盛汇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采购。5.3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5.4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或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或优于的资格要求:无4.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选择采购方式的理由: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组织采购。选择理由:《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鄂财采发〔2024〕7号)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省级单项或批量采购达到400万元以上、市县级200万元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中武汉市市本级执行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尽管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65.8万元,但年度内采购品目已累计达到400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故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5.6竞争范围:公开竞争选择竞争范围的理由:本项目不属于有限范围内竞争或者只能从唯一投标人处采购的情形,故选择以公开(发布公告)方式邀请投标人参与。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5.7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分值5.7.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选择综合评分法的理由:本项目无法仅评价格因素进行判断,需要通过价格、技术、服务水平、履约能力、服务人员及设备投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5.7.2评审因素和分值评分标准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价格部分(30分)价格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30%备注:符合投标人须知中价格扣除规定的,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商务部分(14分)质保期2项目包内所有产品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6个月的加1分,满分2分。证明材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质保期承诺函(格式自拟)同类业绩9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了类似项目,每个得1.5分,满分9分,同类业绩是指提供项目包设备中任选其一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业主好评3根据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提供的上述同类业绩中的业主评价打分,每提供1份业主正面评价的得0.5分,最多得3分(须提供盖有业主公章或部门章证明材料)。技术部分(56分)技术响应情况水平40.5满足技术需求文件中货物类产品技术指标(产品技术指标表)的全部技术指标得满分;技术要求为▲技术指标(共27项),每有1项完全满足的得1.5分;满分40.5分。证明材料: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技术组织实施方案6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对如下方面进行技术组织及实施方案说明:1.交货方案和项目进度计划;2.设备安装、调试方案及质量保障措施;技术组织及实施方案说明的响应情况考核指标:(1)实施方案须内容架构合理、具体完善;(2)交货方案和进度计划须详细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符合本项目特点及需要;(3)设备安装、调试方案和质量保障措施须详细完整、全面,有利于项目的实施。计分标准: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6分。培训方案6对投标人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相关设备的操作培训计划、有关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等方法;(以使操作人员具备独立进行操作、故障处理、日常测试和维护保养等工作的能力为目的。)2、拟派出培训人员的基本情况介绍,应包括同类项目的培训和应用经验等内容;评审标准:(1)合理性:方案合乎逻辑、符合实际需求、符合相关标准和原则的性质。(2)完备性:方案提出的内容完整,能实现招标文件所需的所有要求。(3)针对性:方案必须切合实际情况,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个性化的解决方案。计分标准: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6分。售后服务方案3.5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维护方式及应急情况处理方案;2、常规问题解决方案;评审标准:(1)合理性:方案合乎逻辑、符合实际需求、符合相关标准和原则的性质。(2)完备性:方案提出的内容完整,能实现招标文件所需的所有要求。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3)针对性:方案必须切合实际情况,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个性化的解决方案。计分标准:对上述评审内容进行打分,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3.5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合计1005.8资格审查要求序号资格要求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6)其他组织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投标人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_2023_年度或_2024_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1-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备注:1.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信用信息核查2.1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3.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5.9评审组织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评标。5.10合同类型;(1)合同类型:委托合同(2)选择合同类型的理由:本项目性质为采购人委托服务,因此选择委托合同。-3-5.11风险管理措施;采购环节适用主体风险点防范措施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采购人1.未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1.采购人准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完整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3.通过多种方式警示采购人未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需承担的法律后果。2.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1.采购人根据批复的预算准确、完整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并按规定进行计划备案;2.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计划合同管理系统“系统”“大数据分析”板块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异常情况对主管预算单位提醒警示;3.通过多种方式警示采购人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签订委托协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集采项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代理1.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按照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2.集采机构发出通知,对代理的范围按规定进行了明确划定。2.未明确代理采购的范围、权限和期限等具体事项,权责不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应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采购需求的编制未遵循合规、完整、明确的原则。1.采购人切实加强采购需求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市场调查、专业论证(咨询)、征求意见和内部会商等程序,合规、完整、明确地确定采购需求;2.认真落实采购项目的功能目标、行业标准、技术规格、质量安全、验收条件等采购要求;3.不得有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行为;4.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和业务需要采购。5.举办政府采购培训会,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对采购人如何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地编制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进行了详细解读。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者歧视待遇。1.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广泛宣传有关政策规定;2.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供应商反映的问题;3.规定除协议采购定点外,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名录库、资格库、备选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市场。3.只选取一家供应商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举办政府采购培训会,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对采购人如何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地编制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进行了详细解读,特别提醒警示对采购标的的市场技术或者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不能只选取一家供应商,按规定应选取三家以上。4.合同文本要素不全。在年度政府采购培训和对部门单位的专门培训中,将合同文本签订环节纳入培训内容,有针对性的进行讲解,提醒警示。5.履约验收方案不完善。对如何履约验收做出清晰明确的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1.采购人切实履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2.规定采购人依托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同步向社会全面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以及采购合同等政府采购信息,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透明;3.武汉市政府采购计划合同管理系统“系统”“大数据分析”板块对信息发布中异常情况对主管预算单位提醒警示;4.建立网上公告信息巡查制度,对发现的异常情况提醒警示。未公布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具体情况。1.从2022年起,采购人应将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并在规定网站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2.武汉市政府采购计划合同管理系统“系统”“大数-5-据分析”板块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中异常情况提醒警示;3.建立网上公告信息巡查制度,对发现的异常情况提醒警示。抽取评审专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抽取评审专家。1.采购人、代理机构应按规定抽取评审专家;2.通过培训、政策解释等多种方式,告知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1.采购人代表向评审委员会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说明,影响采购结果。1.采购人代表不得向评审委员会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说明,影响采购结果;2.通过培训、政策解释等方式广泛宣传采购人禁止性行为。2.评标委员会未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审。1.对评审专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培训,提高评审专家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素养和能力;2.评标前评审专家须签署《承诺书》,承诺按照客观、工作、审慎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独立评审。3.“专家不专”,评审质量得不到保障。对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料通过电话查证、网络查证和函询等多种方式开展查验核实。经核验证书为假证的,停止评审资格。履约验收采购人采购人未制定科学、合理的验收方案,缺乏专业验收人员,验收组织不得力,甚至不重视验收。通过发文、培训、编印资料汇编、政策解答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包括履约验收在内的采购人应尽的主体责任,提醒其应履职尽责,警示履职不到位的法律后果。内控制度建设采购人1.归口管理不明确。采购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在归口管理、岗位设置、回避规定、制度建设等方面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内部控制水平。档案管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岗位设置未分离。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保存期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在保存期内,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采购文件。履约验收采购人3.回避规定不到位。1.采购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发布中标、成交公告;2.武汉市政府采购计划合同管理系统“系统”“大数据分析”板块对信息发布中异常情况提醒警示;3.建立网上公告信息巡查制度,对发现的异常情况提醒警示。内控制度建设采购人4.制度建设不健全。1.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应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2.告知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予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7-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甲方: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甲方购买需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及售后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甲方同意购买乙方的上述设备及附件。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金额见下表: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数量单价(人民币)总价(人民币)合计(大写)人民币元整(¥)(该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税款、信息接口改造费用等,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2.仪器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30个日历日内。3.甲方付款方式为:待设备验收合格后60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验收合格货物的价款的95%;剩余5%尾款在验收合格满1年后1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尾款。乙方在无任何质量问题,系统运行正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质保服务义务(如及时响应、解决故障、提供必要支持),无未决问题或纠纷,甲方应予以支付(尾款不计利息)。4.货品的运输方式为: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5.如是进口货品乙方应保证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通过正常渠道进关的货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乙方负完全责任。6.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出厂新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8-由乙方负担。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也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费用不得高于市场行价)。7.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25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a)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7日内初步验收。b)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c)验收时如发现有问题,验收双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此项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d)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4)乙方保证在设备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其使用时间达到其设计要求。5)乙方所供设备货物自验收合同交付使用前,损坏或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8.权利和义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即时响应,小时内到场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一年内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或调换该货物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若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拖离甲方场所,且返还退回货物的全部货款。2)因甲方改造和扩建,需要对原已安装、调试正常运行的设备进行搬迁,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搬迁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新落户地考察,并制定完善的搬迁方案,按甲方提出的搬迁时间,免费提供搬迁、安装、调试至设备正常运行。搬迁过程中的人身及设备安全由乙方负责。如质保期后搬迁,甲方只承担工程师住宿差旅费用。3)乙方为履行合同造成的人身、财物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身人员和财物损害、甲方的人员或第三方人身和财物。4)乙方未能及时供货,经甲方催促后仍不能正常供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总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5)甲方无正当理由支付货款的,乙方可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一主张每日的-9-违约利息,违约利息不得高于欠付金额的1%。9.甲、乙双方如有违约事项,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0.本合同一式四份,一份叁页。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11.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如有的话)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1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盖章生效。14.其他条款:如有需要,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______年___月日开户行(行号):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期:年月日-10-六、审查情况6.1审查意见6.1.1对采购需求的审查意见经审查,采购需求符合相关规定,审查通过。6.1.2对采购实施计划的审查意见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召开了“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常福院区医疗设备配置项目(四)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专家审查会。会上专家审阅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审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1.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符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的程序和内容。专家组同意通过一般性审查。2.该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中资格要求、项目采购需求、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等内容设置合理,没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可以满足有三家以上潜在供应商参与竞争,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建议:采购实施计划符合相关规定,审查通过。审查科室:纪检监察科(审计科):,财务科:归口管理部门: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月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配置 心电图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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