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中标结果公示(清远市银盏林场2026)
清远市银盏林场学校扩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
采购项目名称:
清远市银盏林场学校扩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
采购项目编码:
4418004571150782505300366
项目业主:
清远市银盏林场
服务机构:
清远市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清远市银盏林场学校扩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
合同编号:
4418004571150782505300366
合同总金额:
¥58,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履约人员:
李小丽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7月31日
服务内容:
清远市银盏林场学校扩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
合同附件
3合同-清远市银盏林场学校扩建项目(长隆宏志学校)一期环评、验收-副本.pdf
清远市银盏林场 2026-01-16
合同编号:环境保护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清远市银盏林场学校扩建项目(长隆宏志学校)一期技术咨询种类: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方(甲方)清远市银盏林场受托方(乙方):清远市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70年6月20日环境保护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清远市银盏林场受托方(乙方):清远市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清远市银盏林场学校扩建项目(长隆宏志学校)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协助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等手续,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和方式:1.咨询内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规定开展工作,联络技术取样监测,代办验收所需文件等工作。2.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工作:乙方收齐甲方提供的资料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乙方组织技术咨询、协助办理环评批文等手续。代甲方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由乙方协助甲方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技术评审,协助领取审批文件。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工作:接乙方提资单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乙方的提资单要求提供环保验收所需的全部资料,乙方负责申领项目排污许可证,并在申领到排污许可证之日起计14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内容:组织验收监测、编制验收调查监测报告、组织环保验收专家评审等工作。约定工作时间不包含: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环境保护设施整改时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法定公示时间(公示期20个工作日)。4咨询成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档案。1145.非甲方因素造成延误的,乙方原则上应在双方协定时间以内完成上述服务。第二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顾问工作,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及采集相关资料,当有建设内容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告知乙方。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技术咨询报酬:技术咨询报酬总价为:伍万捌仟元整:(¥58,000.00)。上述,环评技术咨询服务费包含环评编制、现场监测、审批过程工作费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服务费包含验收采样监测、编制验收调查(监测)报告、专家评审费用等费用。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环评及批复要求,完善相应环保设施,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启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6.支付方式:分两次支付,乙方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给乙方,作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费用:乙方协助甲方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平台备案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给乙方,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费用。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指定罗文兴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王超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保持联系及时沟通: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变更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条双方对对方提供的技术情报、资料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无对方书面许可,不能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对方的技术情报、资料和经营信息。214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期办理环保验收,应当按合同规定报酬金额数的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应尽义务。2.非乙方原因而环保验收不通过的或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报酬的,乙方已收款项不予退还,甲方还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3.因乙方原因导致环保验收不能通过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4甲、乙任何一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及相应损失。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法: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清远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14委托方一甲方单位名称(盖章)清远市银盏林场代表(签字)方又2015年6月20日单位通讯地址滦而电话063-3680830邮政编码5n4服务方一乙方<单位名称(盖章)清远市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表(签字)李的20年6月20日单位通讯地址江现电话135424889.9邮政编码51500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清城支行银行账号7237607913884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验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