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泾县人民检察院2026)



泾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X-CG-2026002

二、项目名称:泾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创源智慧后勤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南路188号蔚蓝商务港F座1002-1009

成交价:¥491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泾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提供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约定服务开始之日起算)。在项目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方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

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明志、胡小云、陈双双(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人民检察院、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泾县桃花潭东路延伸段(燕青文创小镇对面),联系电话:18956313085、1386537665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

联系方式:18956313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延伸段(燕青文创小镇对面)

联系方式:13865376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郭先生

电话: 18956313085、13865376657

泾县人民检察院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