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业服务 环境保洁服务 保安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普陀区长风街道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6)


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10107000251128157206-07295323
二、项目名称: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
上海西部物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600号12楼
88.0
144195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
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
2026年度中心室内室外环境保洁服务、保安服务、维修服务、绿化养护摆放等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一年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弘,黄雪婷,冯国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西部物业有限公司对采购需求分析完整;针对重难点工作有具体分析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措施;各项服务方案完整可行;服务承诺合理完善;特种设备相关人员证书齐全;项目拟配置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相关人员从业经历与本项目相关度高;类似项目业绩丰富。经磋商小组综合评分,上海西部物业有限公司总得分88分,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普陀区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906号
联系方式:021-62656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
联系方式:021-52564588-84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21-52564588-8470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399.9K

采购文件附件:

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pdf1.3M

来源平台:上海政府采购网

上海西部物业有限公司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响应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普陀区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西部物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61人,营业收入10532万元,资产总额为362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物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相应责任。i企业名称(盖章):上海西部物业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月19日14上海西部物业有限公司,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响应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普陀区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西部物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61人,营业收入10532万元,资产总额为3628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西部物业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月19日项目编号:310107000251128157206-07295323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普陀区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章合同条款(格式)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1-19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107000251128157206-07295323项目名称: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编号:0726-W00004402预算金额(元):1450000.00元最高限价(元):无采购需求:标项一包名称: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1450000.00元简要规则描述:2026年度中心室内室外环境保洁服务、保安服务、维修服务、绿化养护摆放等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的其他说明:/时间:2026-01-04至2026-01-09,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1909:30: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标书(纸质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01-1909:30:00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注意事项: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响应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2、响应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响应人承担;3、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响应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集中采购机构;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响应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响应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备注: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普陀区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906号联系人:沈老师联系方式:021-626565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联系人:孙老师联系方式:021-52564588-84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1-52564588-8470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906号联系人:沈老师电话:021-626565852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1-52564588-84703项目名称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4招标编号310107000251128157206-072953235项目预算金额1450000.00元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8是否进行演示不进行演示9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10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百分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扣除。13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壹份(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纸质版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盖章)纸质文件仅作为备查使用。15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采购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编号:在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电子版封套上应清楚标明“电子版”字样。商务标与技术标、正本与副本分开包装的,应清楚标明“商务标”或“技术标”,“正本”或“副本”字样。16签字盖章响应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可以具有法定效力的签章替代),以电子方式通过电子招标系统进行的签字、盖章(包括签字、盖章纸质资料的扫描上传件)视作原始签字、原始盖章。17开标时携带材料投标人须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开标时所使用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3份。18截止时间通过电子招标系统以电子方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01-1909:30:00因突发意外情况致使招标投标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时,招标方可在未事先通知投标方的情况下酌情延迟投标截止时间。19投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网址)投标方式:由响应人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并同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至开标地点。投标网址:http://www.zfcg.sh.gov.cn。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0开启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招标系统以电子方式开标开启时间:2026-01-1909:30:00地点:上海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标书(纸质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因突发意外情况致使招标投标活动受到严重影响时,招标方可在未事先通知投标方的情况下酌情延迟开启时间。21磋商时间磋商时间另行通知2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3定标模式评审小组定标24中标候选人数量225供应商中标包数上限26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放后30天内27合同支付方式《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成交单位应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单位不得与采购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8需要落实的政策(1)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9注意事项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响应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2、响应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9注意事项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响应人承担;3、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响应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集中采购机构;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响应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响应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总则1.概述1.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1.2“采购人/采购单位”指本项目的需求方上海市普陀区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集中采购机构”系指负责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1.4“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应谈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1.5“响应人”系指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向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6“成交单位”系指成交的响应人。1.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报名领取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竞争性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2.合格的响应人2.1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响应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特定条件是指对响应人的财务要求、业绩要求、诚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2.2响应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本次采购拟采购的项目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且不是采购人附属机构的企业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2.3《竞争性磋商公告》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若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除应符合本章第2.4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响应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响应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项目中报价。2.4响应人报价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报价。3.合格的服务3.1响应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3.2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竞争性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响应人自行承担所有与之相关的全部费用。5.信息发布5.1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成交结果公示等,采购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响应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报价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响应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响应人的风险,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6.询问与质疑6.1响应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响应人的询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6.2响应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中,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响应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6.3响应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响应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响应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4响应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响应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6.5响应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响应人需要补正的事项,响应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质疑联系人:孙老师,传真:021-52564588*6133,通讯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座412室。6.6采购人将在收到响应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响应人和其他有关响应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6.7对响应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响应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7.1响应人在本采购项目的磋商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质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响应人之间串通竞争性磋商报价等。7.2如果有证据表明响应人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采购人将拒绝其报价,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记录在案。8.其他8.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服务项目的采购。本项目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通过专家评审择优选定最合适的报价单位。8.2本《响应人须知》的条款如与《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需求》和《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需求》和《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中具体规定的内容为准。二、竞争性磋商文件9.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9.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响应人须知第三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合同条款(格式)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9.2响应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人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报价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9.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报价后的响应人编制响应文件是日后签订本项目有关管理工作委托协议的重要依据,也是本项目管理服务委托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响应人必须予以充分重视。9.4各响应人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磋商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单位负责。本项目具体内容、要求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9.5各响应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有关活动。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人,均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5天以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递交并通知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10.2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并通过采购云平台发送至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则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10.3澄清或修改文件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10.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集中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响应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0.5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踏勘现场11.1采购人若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响应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响应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响应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但须事先预约,便于安排。11.2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11.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2.响应文件构成12.1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构成。12.2磋商报价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2.2.1商务部分内容:(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时需另附一份并单独提交);(3)报价一览表(开标一览表);(4)报价明细表;(5)资格条件响应表;(6)符合性要求响应表;(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中小企业声明函;(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0)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响应人企业情况介绍及相关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12)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12.2.2技术部分内容:针对本项目的总体要求理解、方案(保洁、维修、保安等)、人员安排等及其他技术性资料、资格资料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3.报价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报价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13.2报价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4.磋商有效期14.1响应文件应从报价之日起,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磋商有效期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书面征求响应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响应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14.3成交单位的报价书有效期至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年度内发生的委托范围内全部管理服务内容并通过资料验收、合格移交和办理完财务审计报批批准之日为止。15.磋商报价15.1报价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的“服务管理”内容、工作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其他报价方认为应考虑的因素。15.2响应人提供的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响应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15.3响应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15.4除《采购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报价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报价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15.5报价一览表是为了便于采购人报价,报价一览表内容不举行公开报价。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应与磋商报价明细表内容一致,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15.6竞争性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15.7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送达地点参照《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届时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采购方将核对有关代表的身份证件并将择时组织竞争性磋商,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16.商务响应文件响应人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磋商有效期、《采购需求》委托内容等要求做出实质性磋商报价,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格式提交商务响应文件。17.技术响应文件17.1响应人应按照《采购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质量标准等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报价的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17.2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1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9.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装订19.1响应人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正本、副本。每份响应文件封面上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19.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响应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也可以采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19.3响应文件中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之处,均应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响应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响应文件,则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19.4响应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负。19.5响应人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凡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的,响应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打印、填写。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编排混乱、不标注页码或未装订成册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响应人的责任,响应人需承担其报价在评标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标的风险。19.6传真和电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胶装装入封套中进行牢固的密封封装,(如果采购项目分标段或分包件采购的,须将每个包件分别密封封装,然后统一用大信封封装)封套上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如果采购项目分标段或分包件采购的,还应注明所报价的标段或包件编号、报价服务项目名称;注明“在报价时间(要写出具体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注明响应人名称和联系地址;封口处骑缝加盖响应人公章。20.2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响应人。21.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21.1响应人必须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报价地点。21.2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人均将拒绝接受。21.3在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人和响应人受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响应人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期之前送达采购人。22.2响应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响应人须知》关于响应文件同样的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22.3报价截止后,响应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报价。23.磋商与评审23.1磋商会议1)采购代理单位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磋商仪式由采购代理单位主持,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3)磋商时请采购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或供应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开启响应文件。23.2磋商小组1)磋商会议结束后,采购代理单位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竞争性磋商会议。2)磋商小组将按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23.3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4磋商小组工作原则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说明情况。23.5响应文件审查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6供应商澄清1)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3.7磋商程序、最后报价、综合评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①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②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单位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③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④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⑤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8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单位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24.确定成交供应商24.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4.2采购代理单位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25.成交通知书25.1评审结束后,集中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应超过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5.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6.授予合同签订合同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等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6.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27.其他27.1本投标须知的部分条款如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条款不符的,以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条款为准。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一、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按规定实行优先采购。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三、促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予认可。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906号预算金额:1450000.00元服务期限:1年项目概况:上海市普陀区长风街道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5341平方米,服务岗位人数编排19人。二、服务内容:(一)门诊保洁岗位职责(1)保持服务区域内整洁有序,窗明几净,地面、天花板、桌子、椅子等无灰尘、无杂物;(2)严格执行院纪院规和企业纪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考勤制度,不迟到、早退、闲逛、旷工,不准无故请事假;(3)上班按规定着装、仪表端庄、佩带胸卡,服务规范,讲究职业道德;(4)对病人服务热情、规范,讲究职业道德,严禁向病人或陪伴索取物品,收受“红包”,帮干私活;(5)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执行各项规程,在配合医疗护理工作中,杜绝各类差错、事故发生,发生差错后必须及时报告保洁主管及领班;(6)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定期清理垃圾桶内垃圾,并及时对垃圾桶进行清洁、消毒;(7)负责医院门诊区域清洁;(8)完成临时性的突击任务;(9)遵守医院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尽心尽责。(二)病区保洁岗位职责(1)讲究卫生,卫生包干区整洁有序、窗明几净,门、窗无积灰、无蜘蛛网,卫生间无异味;(2)严格执行院纪院规和企业纪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制度,不迟到、早退、闲逛、旷工,不准无故请事假,不准在病区内高声喧哗;(3)上班按规定着装、仪表端庄、佩带胸卡;(4)清洁病房内床、桌、椅、柜、灯、窗、墙、地;(5)保持病区走廊、门、窗、墙面、地面、扶拦及楼梯、电梯门和示意牌等洁净;(6)运送病房开水;(7)完成临时指派的工作;(8)熟悉病区环境,了解院内感染有关常识,掌握操作规程,确保病区的整洁;(9)遵守医院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尽心尽责。(三)医疗废弃物运送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工作;(2)严格执行院纪院规和企业纪规,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3)上岗时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服装鞋帽整洁干净,个人仪容、仪表端庄大方;(4)每天保持医疗废物暂存地清洁,并做好消毒工作;(5)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间穿防护衣、口罩、帽子、手套;(6)对收集员医疗废物集中点检查工作场所,禁止饮食,禁止吸烟;(7)保证医疗废物安全放置避免医疗废物流失;(8)按规定做好医疗废物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票、签字保存;(9)运送途中发现漏洞或疏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污染地进行消毒;(10)不准将医疗废物转让或买卖,医疗废物交接时双方填写并签名确认;(11)遵守医院和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尽心尽责。(四)电工及水电维修岗位职责(1)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2)对各种设备按规定做好巡视检查,确保所有的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下工作;(3)对配电房所有的设备加强巡视;(4)对所有巡检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各种运行记录;(5)巡视各种电力设备,包括所有的楼层配电房的电力开关、插座和照明设施完好,并做好详细记录;(6)根据报修任务,完成水电维修工作,并做好记录;(7)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操作和要求进行工作;(五)监控室及消控室保安员岗位职责(1)所有保安人员须持保安员证和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上岗,服从工作安排,维护院医疗、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2)遵守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3)上岗时按规定着装、佩戴胸卡,服装鞋帽整洁干净,个人仪容、仪表端庄大方;(4)必须熟悉本院各部门、病区的分布和设置;分清院内外工作人员,处理各类问题恰到好处;(5)上岗时精神饱满,站姿端庄,文明值勤,礼貌服务,待人接物态度和蔼,对进出大门人员主动问好,真诚微笑,使用规范语言,语气亲切;(6)保安人员按规定的时间、线路和范围进行巡视。发现情况及时处理,遇见重大人为事件,保护现场,并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遇见设备险情立即向工程部或直接领导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7)正确合理使用对讲机等器械,爱惜、维护对讲机及配件,交接时必须交代清楚,发现对讲机有异常应及时向领班报告,并做好记录;(8)做好每日交接班记录、巡视及情况处理记录,工作记录字迹清楚,无涂改;记录本摆放整齐,无破损,无缺页;(9)保持门口清洁卫生,工作场所的环境整洁,做好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10)明确突发事件的处理规程,遇到突发事件能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11)24小时不间断的对全院监控区域实施监控,发现问题应及时到场或通知巡逻保安前往,进行处置后作详细记录,视情况向上级汇报;(12)密切关注消防系统的运行状况,若遇报警能够正确判断并做好记录。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公司行政人员或值班人员汇报;(13)熟练掌握消防报警系统操作,熟悉大楼各层消火栓、消防器材、手动报警按钮的位置分布和数量并牢记避难层所在的楼层数及各消防通道方向,定期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巡检工作;(14)保安人员接医院任何部门电话报警后应及时到达报警现场或通知巡逻保安前往,进行处置后作详细记录,视情况向上级汇报;(15)消防监控室是机房重地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外来人员进入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好登记工作;(16)遇到大件物品出门应问明情况凭院方开具的出门证方可放行。(七)绿化养护及摆放对中心内绿化进行日常养护,按照上海市绿化养护标准做到树木无枯枝、无死树、适时修剪,保持花草、树木生长良好。地被内野草及时挑除,草坪及时修剪,按季节进行病虫害防治。根据季节不同每月安排养护1~2次。根据中心指定位置安排摆花,并进行养护,保持叶面清洁,有枯萎,枯死应及时调换。服务人员数量要求:序号岗位人数1项目经理12主管13保安84保洁85电工1三、支付方式:本项目付款按照以下付款约定和付款次序分期付款。考核合格后,按月支付合同签订后由成交单位向代管单位支付本年度代管期间的服务费。四、考核标准:采购人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对成交单位的保洁、运送、工程维修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考核。低于80分为不合格,若多次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处理。年月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情况表评价内容很满意(5分)满意(4分)较满意(3分)一般(2分)不满意(1分)备注(不满意请注明理由)保洁(25)1、医院的道路、外围区域的清洁2、医院内门急诊、病区及相关科室等区域的清洁3、垃圾废物的及时收集情况4、保洁人员的服务态度5、保洁工作的总体感觉□□□□□□□□□□□□□□□□□□□□□□□□□运送(25)1、送检药品的及时准确情况2、各类标本运送的及时准确情况□□□□□□□□□□3、护送病人的服务情况4、运送人员的服务态度5、运送工作的总体感觉□□□□□□□□□□□□□□□工程维修(25)1、医院公共设施完好情况2、维修人员接报修后的现场处理的及时性3、维修人员的维修质量4、维修人员的服务态度5、工程维修的总体感觉□□□□□□□□□□□□□□□□□□□□□□□□□保安(10)1、保安人员的服务质量2、保安人员日常巡视情况3、消防设施设备操作熟练度4、保安人员的车辆管理情况□□□□□□□□□□□□□□□□□□□□项目部(15)1、医院物业项目部遵章办事和规范操作情况2、物业项目部接到投诉或反馈问题后,项目部处理情况3、物业项目部的总体评价□□□□□□□□□□□□□□□总计得分意见和建议:评价人:评价日期: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依据:1、评审办法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作为本次竞争性磋商选定成交单位的依据。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为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库中的成员,并于评标前随机抽取产生。3、本次采购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最终结果取算术平均值。4、磋商小组依据各项评分结果汇总后,对各供应商的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出3个成交候选人(最高得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成交单位。如出现最高得分并列情况时,则取投标报价较低者作为成交单位,如出现最高得分并列且报价相同则由磋商小组以投票表决方式,得票最多者为成交单位。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入围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单位。5、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6、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二、评议规则:1、磋商小组首先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此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扣除。响应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响应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或戒毒企业,且提供了相应证明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执行上述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相同政策。3、资格性审查:由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响应人的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不满足要求的将不进入到符合性审查。4、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人的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满足要求的将不进入评分阶段,符合性审查合格者进入技术因素和价格因素评分阶段。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随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各供应商磋商顺序按照系统抽取顺序进行。正式磋商前,参与磋商的响应人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以供采购人查验,否则不能参与磋商。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若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人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价的,并有可能影响该采购项目质量或不诚信履约的,且响应文件中并未作出书面说明且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评审后认定没有合理说明或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9、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2、注意事项:(1)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评标的项目,以响应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正本,并作为评审对象。(2)最低报价并不能作为授予合同的保证。(3)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财政预算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做无效标处理。三、资格性审查: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资格审查要求包1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自定义法定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要求;2、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项目级2自定义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项目级3自定义法定代表人1、在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单项目级3自定义授权位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级4自定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及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包1四、符合性检查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符合性要求包1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投标文件内容、密封、签署等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1、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资格条件响应表》及《符合性要求响应表》;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适用于纸质投标项目),电子响应文件须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即自动加密)。项目级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天。项目级3投标报价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磋商报价应是唯一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磋商报价;3、磋商报价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及项目最高限价;4、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响应人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确认磋商报价的修正;5、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磋商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报价按照其他响应人相同项的最高报价计算,计算出的缺漏项部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报价的10%。项目级4合同转让与分包合同不得违法转让与分包。项目级5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项目级6关联供应商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级五、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包1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投标报价0~10(1)确定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甄别确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合理的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确定其他报价分:计算公式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经评审后的投标报价)×10%×100,分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0~5一、评审内容:根据响应人提供的项目重难点的分析进行综合评审。二、评分标准:1、分析内容完整,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5分;2、分析内容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2-3分;3、分析内容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与项目无关内容得0-1分。项目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0~5一、评审内容:根据响应人提供的项目重难点的应对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二、评分标准:1、应对措施内容完整,有较项目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0~5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保障措施切实有效得4-5分;2、应对措施内容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2-3分;3、应对措施内容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与项目无关内容得0-1分。需求理解0~5一、评审内容:对长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的分析及其举措,对本项目预期目标设定的针对性进行综合评审。二、评分标准:1、服务定位分析、预期目标及措施内容完整,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5分;2、服务定位分析、预期目标及措施内容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2-3分;3、服务定位分析、预期目标及措施内容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与项目无关内容得0-1分。保洁服务方案0~5一、评审内容:根据响应人提供的门诊及病区保洁方案的实施计划和安排的完整性、适应性进行综合评审。保洁服务方案0~5二、评分标准:1、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5分;2、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2-3分;3、分析内容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与项目无关内容得0-1分。医疗废弃物运送方案0~5一、评审内容:根据响应人提供的医疗废弃物运送方案的实施计划和安排的完整性、适应性进行综合评审。二、评分标准:1、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5分;2、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2-3分;3、服务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与项目无关内容得0-1分。安全管理方案0~5一、评审内容:根据响应人提供的安保、监控及消控方案的实施计划和安排的完整性、适应性进行综合评审。二、评分标准:安全管理方案0~51、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5分;2、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2-3分;3、服务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与项目无关内容得0-1分。日常维修方案0~5一、评审内容:根据响应人提供巡检维修方案的实施计划和安排的完整性、、适应性进行综合评审。二、评分标准:1、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5分;2、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2-3分;3、服务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与项目无关内容得0-1分。绿化养护方案0~5一、评审内容:根据响应人提供的绿化养护及摆放的实施计划和安排的完整性、适应性进行综合评审。二、评分标准:1、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有较绿化养护方案0~5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5分;2、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2-3分;3、服务方案内容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与项目无关内容得0-1分。节能、环保及健康管理0~5一、评审内容:根据响应人提供的节能、环保及健康管理的针对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二、评分标准:(1)在垃圾分类管理和回收、危废管理等方面设想的合理性,管理举措的针对性和可行性(0-2分);(2)节能降耗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0-2分);(3)员工职业健康的管理思路和实施措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0-1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0~5一、评审内容:根据响应人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二、评分标准:1、保障措施内容完整详细,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服务质量保障措施0~5得4-5分;2、保障措施内容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2-3分3、保障措施内容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与项目无关内容得0-1分特种设备相关人员0~4一、评审内容:根据配备岗位数,每一位特种设备相关人员都应具备相关操作证书。二、评分标准:1.消防监控人员:均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得2分;2.高、低压电工均具有对应专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得2分;以上均需提供详细名单和有效证书扫描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他服务人员配置方案0~5一、评审内容: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服务人员安排及人员保障计划进行综合评审。二、评分标准:1、投标人配置的其他服务人员安排、专业性优于招标需求,并制定了详细、可行的人员保障计划,确保项目人员稳定、高效得4-5分;其他服务人员配置方案0~52、投标人配置的服务人员数量与以及专业性符合招标需求,人员保障计划可行,但部分环节可能存在不足或缺乏针对性得2-3分;3、服务人员数量配置不足,专业性一般,人员保障计划不够全面或缺乏有效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经理0~3一、评审内容:(1)项目经理:具备5年及以上医院物业服务管理经验的,得2分;具备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自身服务自查自纠方案0~5一、评审内容:自身服务自查自纠的方案详细程度、能力优劣以及承诺的考核方法和标准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二、评分标准:1、方案完整,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5分;2、方案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2-3分;3、方案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与项目无关内容得0-1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0~5一、评审内容:根据响应人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0~5供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防台、防汛、防火、防震、卫生防疫等)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二、评分标准:1、方案完整,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5分;2、方案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2-3分;3、方案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与项目无关内容得0-1分。沟通协调措施0~5一、评审内容:根据响应人提供的沟通协调措施进行综合评审。二、评分标准:1、方案完整,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5分;2、方案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2-3分;3、方案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与项目无关内容得0-1分。服务资料管理0~3一、评审内容:服务书面资料、工作日志等的工作制度、管理措施完整性、合理性(0-3分)。二、评分标准:服务资料管理0~31、方案完整合理,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3分;2、方案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2分;3、方案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与项目无关内容得0-1分。类似业绩0~5一、根据响应人提供的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类似案例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主要内容字体和印章清晰(部分保密内容可进行隐藏处理),如提供复印件不能达到清晰要求,则评标时将不予采纳。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5分。项目服务承诺及奖惩措施0~5一、评审内容:根据响应方的项目服务承诺及奖惩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二、评审标准:1、方案完整,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5分;2、方案基本完整,但略有缺漏,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2-3分;3、方案简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欠缺,存在与项目无关内容得0-1分。第六章合同条款(格式)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上海市普陀区2.3服务期限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6.保密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7.2.2付款条件:[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考核合格后,按月支付。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争端的解决14.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4.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14.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违约终止合同15.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5.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6.破产终止合同16.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7.合同转让和分包17.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8.合同生效18.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8.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19.合同附件19.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19.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9.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0.合同修改20.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合同中心-其他补充事宜]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响应函格式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的采购公告,(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响应人(响应人名称、地址),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规定向贵方提交响应文件1份,同时递交纸质版响应人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据此函,响应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采购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______日。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7.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8.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电子采购平台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一览表》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授权代表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我方对开标记录内容无异议。9.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在投标过程中不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妨碍其他响应人的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3)我方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2)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响应人授权代表签名:响应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环境保洁服务 保安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