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2026)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01000251114152938-01292198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 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123101017585725200

公告标题: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 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01000251114152938-01292198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 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 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申杰物业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黄浦区合肥路271号
92.57
349926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 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 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本次采购 2026 年度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物及其附属共用设施、设备、场地的管理、维修养护、巡视检查;环境卫生保洁管理服务;安全保卫,包括门岗值勤、来访人员登记、日常安全巡查等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12个月
依据最新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志洁,金天,郑诗达,贾鸣,张艳萍,俞渊,仲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需代理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申杰物业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推荐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2、中标人及未中标人可在 “ 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 ”( http://www.zfcg.sh.gov.cn/)查询中标或未中标原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 
地      址:合肥路398号        
联系方式:021-53825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8号8楼        
联系方式:021-63350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鸣1 
电         话:021-63350161         

  

  

 

 

 

附件信息:

申杰物业中小企业声明函.pdf653.7K
采购文件附件: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 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pdf1.3M

首次公告时间:
2026-01-20 14:19:28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申杰物业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的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申杰物业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95人:营业收入为18886.46万元,资产总额为18928.4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申杰物业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310101000251114152938-0129219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2025-10221采购人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附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310101000251114152938-0129219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2025-10221)。2、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3、采购需求:包号包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备注1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3500000.00(1)服务范围:本次采购2026年度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物及其附属共用设施、设备、场地的管理、维修养护、巡视检查;环境卫生保洁管理服务;安全保卫,包括门0.001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3500000.00岗值勤、来访人员登记、日常安全巡查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3)服务期限:12个月(4)项目属性:服务类(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0.00(1)服务范围:本次采购2026年度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物及其附属共用设施、设备、场地的管理、维修养护、巡视检查;环境卫生保洁管理服务;安全保卫,包括门岗值勤、来访人员登记、日常安全巡查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3)服务期限:12个月(4)项目属性:服务类(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4、采购预算编号:0126-00004807、0126-K000048085、采购预算金额:3,500,000.00元(国库资金:3,500,000.00元)6、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12个月。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如允许,以财政监管部门签发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书面回执上的内容和范围执行,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9、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如安排踏勘,相应踏勘要求及信息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资金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得转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完整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注:资格审查办法及要求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12-22至2025-12-30,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3、方式:网上获取,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无需到现场,不进行报名审核,无需提供纸质文件。)。4、售价(元):0(本项目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1-1211:0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3、开标时间:2026-01-1211:00: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8号福申大厦801会议室(远程开标,无需至现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通过网络远程操作即可)。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采购中心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须事前致电提醒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采购中心;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5、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采购中心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补充: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完整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获取招标文件的其他说明: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投标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采购中心对投标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注意: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的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本项目开标无需至现场,投标人通过网络进行远程操作即可;(2)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3)投标人应自备可用于上网解密的电脑等硬件设备并保持网络环境畅通,并事先做好必要的调试、准备等工作。4、建议投标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投标文件。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需致电提醒签收及其相关事宜;投标人如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须及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的有关情况说明(须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告知采购中心。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地址:合肥路398号;邮编:;联系人:金天;联系方式:021-53825625;传真:。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8号8楼;邮编:;联系方式:021-633501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鸣1;电话:021-63350161;传真:。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编号、名称及属性项目编号:310101000251114152938-01292198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2025-10221项目属性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2信用记录投标人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集中采购机构于开标后、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采购产品中如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由具备相应资格的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所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应与所投产品一一对应,并在证书中用记号笔将相应产品型号标记出来),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标处理。4集采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8号8楼5答疑与澄清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答疑、澄清会议。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以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并以书面形式周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如允许,以财政监管部门签发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书面回执上的内容和范围执行,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7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9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0是否提供演示不进行演示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1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各标项的对应内容。12投标保证金免13投标文件组成及密封投标文件(电子)数量:1份(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投标文件和资料);正本数量:1份;副本数量:0份。密封方式:电子加密。14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1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上传所需工具软件请自行至网站查询下载),无需至现场投标。16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6-01-1211:00:00建议投标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投标文件。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需致电提醒签收及其相关事宜;投标人如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须及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的有关情况说明(须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告知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17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8号福申大厦801会议室(远程开标,无需至现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通过网络远程操作即可)1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9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执行中小企业政策情况,详见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约定。1、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型和微型企业按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注: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按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规定。凡不按规定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均不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20中标结果公告与查询方法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服务台根据报名时预留地址寄送中标通知书。21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采购人与中标人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内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22履约保证金如招标文件中约定,中标人需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合同签订时,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3付款方式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第五章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各标项的对应内容。24招标代理费用本项目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如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冒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或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名义收取任何费用(诸如报名费、购买招标文件费或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请及时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或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若因此造成自身财产损失请立即报警。25询问及质疑受理1、潜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向采购人或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和质疑。2、若提出的询问或质疑内容超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对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授权范围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无25询问及质疑受理权受理和答复,潜在投标人应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中“本项目询问、质疑受理委托的授权范围”的对应内容。26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解释权集中采购机构保留本项目招标文件(除“第三章招标需求”外)的解释权。各方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应当秉持“常规理解”和“善意解释”的原则进行解读,若各方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存在重大分歧或者争议的,应以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作出的释义为准。(若有违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的,以政府采购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为准。)第二部分一、前言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上进行。“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负责运行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与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联系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客服电话:400-881-7190。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采购人对采购云平台相关流程、设置、操作及要求有异议,请向上海市财政局提出。本项目发现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无效:(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政采云平台”。(2)电子投标文件乱码、无法解密或数据包丢失。(3)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要求的。(4)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文件不按招标文件中的明确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5)未对招标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详见招标需求及其他相关章节。(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投标人采用联合投标的;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投标人采用进口产品投标的。(7)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招标要求。(8)已为拟投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9)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10)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11)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品目的,但投标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节能认证证书,视作无效标。(12)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应标情形的(13)其他法定情形或招标文件约定情形。二、总则1、招标依据:本项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指本项目中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集中采购机构”:指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2.3“投标人”指已依法报名参与本项目并获采购文件,有意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3.2如招标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3.1条规定外,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文件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知识产权4.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4.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4.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5、投标费用5.1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成本中列支。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免。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获取:6.1为确保招标文件准确性,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是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6.2投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向其单独提供额外的项目资料。招标文件如需补正资料或调整内容,采购人及采购中心会通过发布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6.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采购云平台设置要求如实登记联系人、电话、邮箱、传真等有效联系方式;若因投标人自身填写虚假或失效信息,造成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6.4除非特殊情况,招标文件不提供与招标项目有关的社会背景、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以及有关常识性内容,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被视为应当了解上述与中标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会依法进行书面答复,如有必要,还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7.2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能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供应商。7.3如果澄清或更正公告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更正公告为准。7.4投标人在答疑澄清期间,应主动查收相关澄清、修改、更正等补充文件,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四、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编制总体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8.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修正。8.3投标文件以上传“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最终结果为正本,如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文件的,均为副本。副本只能是正本导出后的影印本。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投标文件及所有来往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如提供其他语言的资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必须翻译成中文,评审时以中文为准。9.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常规内容构成(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需求索引表(需显示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件”与“评分方法”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显示对应位置(页码));(2)投标函扫描件(3)资格声明函扫描件;(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扫描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证或五证合一);(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9)各类资质、荣誉证书扫描件;(10)同类型项目成功案例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11)投标报价一览表;(12)技术规范偏离表、简要说明一栏表等;(13)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件;(14)投报产品的技术文件(如投标设备的3C认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技术资料,投标设备为进口设备的应提供相应许可类文件及进口报关资料等);(15)按采购需求编制的各项方案、图纸、项目实施的组织设计等;(16)拟从事本项目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17)售后服务承诺(保修期内售后服务的内容、期限、响应时间、措施及收费情况;保修期外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18)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19)供应商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它说明和资料。注:上传的资料应为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若因投标人上传的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11、投标报价11.1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总价(开标价格)的金额精确到个位,小数点后数值不保留。11.3如项目明确为分包件采购的,报价也应按包件分开报价。11.4投标报价总价是直至项目验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为中标人支付合同价以外的汇兑差额、手续费、物料上涨费等任何费用。11.5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任一交货地点的交货价,该交货价必须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关税、增值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以及保险费和所有伴随服务的费用等;(2)项目需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11.6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价格可按下列方式填写:(1)按提供服务的内容分类报价。(2)按提供服务的流程(或模块)进行报价。(3)按提供服务的人力成本报价。11.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分类报价,其目的只是为了便于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11.8投标人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9中标人的中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12、投标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12.2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显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字样及投标人的公章。投标人名称及公章应显示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自拟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之内容)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12.3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在修改错漏之处同样显示出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字样。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2.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5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要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a)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b)为使采购人能够正常、连续地使用所购货物,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货物从质量保证期期满后每年的维护费用;(c)逐条对招标方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说明自己所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3)投标人在阐述上述(c)款时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13、投标有效期13.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即: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内容。14、投标文件的上传14.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应先行了解和掌握网上投标方法和投标工具。14.2投标人应留足充裕的时间上传文件,如出现因CA证书、系统或网络故障或不懂操作方法等问题导致未能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五、开标与评标15、开标15.1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招标的电子招投标项目,除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外,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按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开标即可。15.2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提前准备好可用于本项目开标解密的数字证书(CA证书);投标人应自备可用于上网解密的电脑等硬件设备并保持畅通的网络环境,并事先做好软硬件调试及其他必要准备工作。15.3若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需要到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可以委派一名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同一投标人仅允许一人进入开标会议室)。建议投标人代表携带好可用于本项目开标解密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经过调试可用于上网解密操作的笔记本电脑(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通常备有电脑用于开标,但由于软硬件设置及兼容性原因,不保证能与投标人的CA证书匹配并正常使用)。16、投标文件的澄清16.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评标17.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委会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组建。评委会按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对本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17.2中标结果未公布前,评标时间、地点、评委会成员信息及评审结果均依法保密,恕不奉告。17.3包括投标人在内的其它组织或个人不得试图影响或干扰评标进程和结果。18、政府采购政策(以下政策如已失效或废止,以最新发布且生效的政策为准)18.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其配套文件和目录18.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转发财政部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18.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18.4《上海市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办法》18.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8.6《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18.7其它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政策19、项目废标、流标的情形:19.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三家或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少于三家;1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9.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9.4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六、项目结果的查询20、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21、中标人及未中标人可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查收中标及未中标通知书;七、签订合同22、签订合同22.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天内,中标人与采购人应签订合同。22.2合同签订方式:中标人与采购人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上签订电子合同。22.3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应将电子合同打印一份后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即黄浦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斜土路222号301室)备案。。23、变更、中止、终止或者撤销合同23.1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3.2依照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规、政策、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需要变更、中止、终止或者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的,从其规定。八、常规付款方式24、政府采购合同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25、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或财政资金管理政策发生变化,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黄浦区财政局最新政策口径为准。九、质疑与投诉26、质疑2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6.2供应商可根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权限范围,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无约定,或虽有约定但无法区分质疑对象的,供应商可先交由集中采购机构梳理区分。26.3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质疑函上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质疑函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6.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格式和要求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并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填写。26.5质疑函可以采取邮寄、快递或当面递交的方式送达。收到质疑函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要求质疑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补正的,质疑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补正相关材料。26.6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7、投诉2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黄浦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上海市斜土路222号301室)投诉。27.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第二部分”通篇内容为通用条款格式,若有违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的,以政府采购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为准;若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产生矛盾的,以“第三章招标需求”、“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内容为准。第三章招标需求一、项目基本概况序号事项内容1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2项目名称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3采购预算金额3,500,000.00元(国库资金:3,500,000.00元)4项目属性服务√5采购意向是否已公开2025年11月20日已公开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内容划分,仅用于中小微企业认定)物业管理7特定资格要求无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9是否招一用三否10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期)12个月11质保或免费维护期无12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1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14是否现场踏勘否15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前三季度每次支付中标价的25%,第四季度按考核结果统一结算)。16验收方式甲方自行组织验收、考核17本项目询问、质疑受理委托授权范围采购人授权采购中心受理和答复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和质疑18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务信息系统(信息化项目填写)否19本项目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一、服务范围项目概况: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及下属各部门办公、服务场所(详见下文),总服务面积约8000平米,共计包含电梯3部,内部停车库3处,消防设备间1处,机房1个。1.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合肥路398号)1楼人大代表联络室、后勤人员休息室区域、会议室2楼会议室、办公区域3楼会议室、办公区域、机房4楼食堂、办公区域5楼接待室、办公区域6楼会议室办公楼办公面积为2261平方米,总计6层,全楼均为内部办公场所,包含机房1处、电梯1部,内部停车场1处,露天平台1处2.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文化活动中心(马当路349号)1楼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大厅1楼夹层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公区域2楼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剧场、信息苑、茶室、儿童活动室3楼社区健身房4-6楼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教室、图书馆及办公室办公楼建筑面积2432平米,总计6层,包括消防控制设备间1处,内部停车库1处,电梯1部,以对外服务场所为主3.淮海中路街道综治中心(马当路440号)1楼信访接待室、会议室、办公区域2楼综治中心办公区域办公楼建筑面积552平米,另有前院约150平(非机动车车库及内部停车库),一楼为接待服务场所,二楼为内部办公场所4.阳光之家合肥路223弄54号4楼5.网格工作站复兴中路1号609、复兴中路455弄11室、太仓路2626.党群服务中心柳林路118号300平米,内部办公及服务场所复兴中路360号200平米,对外服务根据情况不定期开放顺昌路10号9D7.生活便民服务点等零星场所黄陂南路628号、马当路373号。总计面积约200平,其中黄陂南路628号,日均客流50人,其余为办公场所8.申能大厦等办公点复兴中路1号206、207,面积约350平米,办公及服务活动场所,对外活动根据工作安排不定期开放黄陂南路700号A座103-106室黄陂南路700号D座705A室淮海中路138号1504室二、服务内容1.物业管理事项:1.1上述所有场地内设备、设施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供电、照明、消防及其他设备设施。1.2上述所有场地内公共卫生的保洁、垃圾收集及垃圾的清理清运工作。1.3马当路440号综治中心(24小时)、马当路349号文化中心及受理中心(夜间)安全巡视、门岗值勤、安全监控、人员登记三、服务要求1、秩序维护(保安)安全管理服务内容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与要求公共秩序维护出入口门卫1、所有出入口24小时值班,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制度(至来访登记处),检验有效证件(参加会议人员应出具会议通知单),并联系相关使用单位(部门)后,方可予以进入。2、车辆凭借采购人发放的“停车证明”进出,外来车辆严禁随意进出(除根据采购人同意,允许进出的车辆)。3、车辆和人员进出时,应及时予以确认和劝阻,避免进出口拥挤。巡视1、明确巡视工作职责,规范巡视工作流程,制定相对固定的巡视路线。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备机房至少每2小时巡视一次并记录。发现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2、巡视应使用巡更设备(对讲机、防卫器具、手电筒等),在监控中心保持巡更记录。3、收到中央监控室发出的指令后,巡视人员应及时到达,并采取相应措施。4、巡视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项目业主有关部门并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监控1、管理区域内的监视监控设施应24小时开通并值班,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保证对各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录像及协助布警。2、监控中心应认真做好消防报警设备(消防报警主机)和治安防范报警设备(电子围栏、周界报警等)的监控工作,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到场进行查看和处理。若发生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119或110出警;如设备误报或故障,应立即通知项目业主和维保单位进行修复,并做好临时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3、监控的录入资料应至少保存1个月,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4、保障治安电话畅通,接听及时(铃响三声内宜接听)停车管理1、设置交通指示标识,规定车辆行驶路线,指定车辆有序停放至地下停车场。2、引导车辆驶入指定的泊位,发现异常情况应提示,车位停满时应疏导(临时停放车辆,应收取车钥匙,必要时应驾驶移动车辆,确保车辆进出畅通)。3、保持进出通道畅通,车辆停放整齐。4、车辆造成人员伤害、设备设施损坏、车辆碰擦等,应及时救助、取证、报告、记录,必要时保护现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1、依照《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物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物业办公室、监控中心、机房等处室内悬挂,在每个楼层固定位置悬挂疏散示意图及引路标志,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习。2、当物业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各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情况应变处理,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保证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协助政府部门处理相关事宜。3、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及时提供各类会议、活动、搬场及其他临时保障任务。安全生产监督自然灾害防范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普及燃气、燃油、电力的安全使用知识,掌握各类自然灾害的防范措施和应急与预案。2、如遇台风、暴雨或其他灾害性天气的气象或有关信息时,对设备机房、停车场、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的抗强风能力进行检查和加固;对集水井水泵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正常排涝;对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清除杂物,确保排水畅通。3、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包括沙袋、排水泵、挡板、雨具、油布、铁锹等),并安排人员进行值班和巡查,当发生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必需配合项目业主进行防台防汛工作,确保管理区域内底层房屋的安全使用。2、日常维修要求:(1)设备、设施小损的日常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随时更换和修复损坏打火机泡、洁具,开关、电话等电器设备,保证各种电器设施和元件的完好;水管的保养,漏水的止水处修补,水阀、便器具、管道的检修和更换等。3.保洁要求及清洁细则位置清洁项目工作内容清洁次数日周月季入口门厅1、入口3M地垫吸尘/清洁212、地砖地面地推牵尘/拖净循环3、门玻璃及立面玻璃玻璃水刮刮净/干布抹净循环14、墙面及立柱表面、墙面饰物除尘/湿、干布抹净循环15、部门名称指示牌、咨询台除尘/湿、干布抹净26、烟灰缸、废物箱清除废物/湿、干布抹净/烟灰缸细石粒冲洗随机7、植物、花饰及套盆湿、干布抹净118、电力插座干布抹净19、踢脚线湿、干布抹净110、出、入风口湿、干布抹净111、天花、灯、灯罩除尘/湿、干布抹净1公共走道1、走道地面地推牵尘/拖净循环2、走道墙面及门、门框湿、干布抹净113、部门名称指示牌除尘/湿、干布抹净14、烟灰缸、废物箱清除废物/湿、干布抹净/烟灰缸细石粒冲洗随机5、植物、花饰及套盆湿、干布抹净16、电力插座干布抹净27、踢脚线湿、干布抹净28、天花、灯、灯罩、出入风口湿、干布抹净19、消防栓箱及警钟除尘/湿、干布抹净210、楼层垃圾桶/垃圾收集除尘/湿、干布抹净/垃圾收集11楼梯通道1、扶手、栏杆湿、干布抹净112、梯阶、休息平台清扫/清拖随机13、墙面除尘14、灯罩、天花湿布抹净/除尘15、设施管道湿、干布抹净1位置清洁项目工作内容清洁次数日周月季男女1、地面湿、干拖把拖净/大清洁循环12、墙面湿、干布抹净/大清洁随机1洗手间及浴室3、门及门边框湿、干布抹净14、干手机湿、干布抹净随机5、洗手液箱湿、干布抹净添加洗手液随机6、镜面玻璃水刮刮净/干布抹净循环7、洗手台盆去污、除垢、冲净循环8、水龙头湿,干布抹净/去污循环9、座厕隔断湿、干布抹净浮灰/大清洁循环110、小便器、座厕厕所刷、湿、干布清洁/消毒循环11、卷筒纸架湿、干布抹净随机112、废物箱添加卷筒纸/清除废物/消毒随机113、灯罩、天花湿,干布抹净循环114、出、入风口湿,干布抹净循环115、设备、设施管道湿、干布抹净1会议室及接待室1、地面地推牵尘/拖净12、办公桌椅、茶几、沙发等除尘/湿、干布抹净13、窗台、窗框、门把手等湿、干布抹净14、大门玻璃玻璃水刮刮净/干布抹净15、电力插座干布抹净16、踢脚线湿、干布抹净17、出、入风口湿、干布抹净18、天花、灯、灯罩除尘/湿、干布抹净14.清洁标准(一)楼层清洁标准1.天花、墙面、柱面视线范围内无蛛网、无灰尘、无污迹。2.门窗、玻璃或镜面、不锈钢筑件、灯箱、标志牌(指示牌)视线范围内无污迹、无印痕、用手触摸无灰尘,保持光亮。3.地面视线范围内无废纸、无杂物、无灰尘、无卫生死角,保持光亮;地面蜡面均匀光亮、无明显划痕和污染痕迹,地毯无污迹水迹、无灰尘。4.报警器、消防箱、公用电话视线范围无污迹、无印痕,用手触摸无灰尘。5.楼梯、通道地面无废纸、杂物、水迹污迹,无卫生死角、天花及楼梯扶手无蛛网、无灰尘。(二)洗手间清洁标准1.室内天花无蜘蛛网、无灰尘、无污迹。2.地面做到随时擦洗、保持干净、光亮、无废纸、无杂物、无积水及卫生死角。3.卫生间洗手池台面无水迹、无污迹、面盆内无遗留物,五金件表面无水迹、水锈、无污迹,保持光亮;水堵内无异物,保持上下水通畅;化妆镜保持光洁明亮,视线范围内无印痕、无污迹,烘手器、皂液盒上无污痕和皂迹。4.坐便器四周及地面无水迹、无脏物痕迹,坐便器内无水垢和水锈、无异物,坐便器及水箱表面无水迹和污迹,便纸筐内垃圾、便纸应及时清除(以2/3满为清除标准)并放置在后右手位。5.小便池四周及地面无污迹、无水迹,小便池内常备有除臭剂,便池内无污物、烟头及任何可引起堵塞的物体,五金件保持明亮光洁,便池槽壁无水垢和水锈。6.卫生间把手保持洁净,门表面无污迹。(三)外围清洁标准1.地面视线范围内无废纸、无杂物、无垃圾、无过多油迹及灰尘。2.地沟内无杂物、无污物、无堵塞现象,并定期清理。3.灯具、扶手无污迹、无蛛网。4.绿化带内无垃圾、无废物,垃圾箱表面无污迹,箱内垃圾要及时清理(以2/3满为清理标准)。5.不锈钢镜面玻璃表面保持光洁,无污迹、无水痕、无印痕。6.地面无垃圾、污垢、油渍,保持整洁。(四)垃圾收集负责每天将所有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收集之物业指定场所1.物业主管要求:(1)统筹做好服务范围内各场所工作人员协调及任务分配,确保所有物业员工按时上岗,完成服务内容,并做好人员考勤登记。(2)协助街道主管部门做好突发情况或临时任务的人员调度。(3)日常对物业服务范围内设备、设施进行主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街道主管部门报告。2.保安值勤要求:(1)日常值勤:保安人员按照职责坚持门岗值勤,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加强日常巡视,积极与***门配合,保证物业安全。(2)来访登记:对外来办事人员要进行人员登记,记录和引导,文明礼貌。(3)消防设备维保: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保养,保证消防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4)突发事件处置:严防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随时处理紧急情况和制止突发事件,维护工作秩序,确保正常办公。发现火灾事故或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3.日常维修要求:(1)设备、设施小损的日常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随时更换和修复损坏打火机泡、洁具,开关、电话等电器设备,保证各种电器设施和元件的完好;水管的保养,漏水的止水处修补,水阀、便器具、管道的检修和更换等。四、人员数量配置及分布要求中标人在聘用、任命、调整、调换、替换有关主要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采购人同时享有对有关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指定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五、劳动力配置基本要求1、管理人员劳动力配置明细表工作岗位总工时数班次备注服务范围主管2088白班每周5天,8小时工作制负责街道所有物业管理工作合计20882、合肥路398号劳动力配置明细表工作岗位总工时数班次备注服务范围保洁岗8454白班每周5天,8小时工作制合肥路398号维修岗2088白班每周5天合计105423、马当路349号劳动力配置明细表工作岗位总工时数班次备注服务范围保洁岗15840白班每周5天,8小时工作制马当路349号保洁岗29490翻班12小时翻班保安岗8760翻班12小时翻班维修岗2920白班每周5天,8小时工作制合计270104、马当路440号劳动力配置明细表工作岗位总工时数班次备注服务范围保洁岗2088白班每周5天,8小时工作制马当路440号保安岗8760翻班12小时翻班合计108485、阳光之家劳动力配置明细表工作岗位总工时数班次备注服务范围保洁岗2088白班每周5天,8小时工作制合肥路223弄54号4楼合计20886、网格工作站劳动力配置明细表工作岗位总工时数班次备注服务范围保洁岗2088白班每周5天,8小时工作制1.复兴中路1号6092.太仓路262号合计20887、党群服务中心劳动力配置明细表工作岗位总工时数班次备注服务范围保洁岗2088白班每周5天,8小时工作制1.柳林路118号2.复兴中路360号3.顺昌路10号9D合计20888、生活便民服务点劳动力配置明细表工作岗位总工时数班次备注服务范围保洁岗2088白班每周5天,8小时工作制1、黄陂南路628号2、马当路373号退役军人服务站合计20889、申能国际大厦等劳动力配置明细表工作岗总工时数班次备注服务范围保洁岗2088白班每周5天,8小时工作制1、黄陂南路700号卓维A103-62、申能国际大厦206、2073、黄陂南路700号D座705A室4、上海广场保洁岗2088白班每周5天,8小时工作制1504室合计2088注:投标人应当根据以上表格内容及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劳动力配置计划清单,所配置劳动力必须满足上述服务工时及服务要求。工作、休息时间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六、验收与付款方式1.验收方式: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考核、验收;考核表序号考核内容考核分值考核得分备注1员工仪容仪表152客户服务的及时性153公共区域保洁服务质量154服务规范155秩序维护管理工作156设备维保服务质量107应急任务响应及时性15合计100采购人将会按照招标文件内约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和要求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前三季度每次支付中标价的25%,第四季度按考核结果统一结算)。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款,乙方有权书面要求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书面要求甲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七、其他:1、投标请列出详细报价的明细表(包括:劳动力雇佣成本、装备工具费用、管理酬金及法定税金及其它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一切费用)2、验收方式:甲方组织验收3、服务期限:1年4、项目类型:服务类5、供近三年类似项目,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合同包括关键页);6、本项目中所包含各项服务延伸时间段所产生的费用(加班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总价内;7、公众责任险由中标方承担,一旦发生事故由采购人配合处理;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清单、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介绍、列出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姓名和资历等,投标书商务部分应包括:资格声明函、投标函、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计算依据、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书技术部分应包括:需求理解、整体方案、特色服务方案、服务实施方案(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运行、秩序维护服务、环境保洁服务、其他保障服务)、应急预案、管理机构设置、内部管理方案、服务响应机制、服务质量保证管理体系、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保证措施、项目负责人和管理团队配备情况、项目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器材耗材管理等。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9、人员工资、人员服装费、人员培训费等相关成本费用(需考虑最新法定薪资的社保调整的因素)都包含在本次报价中;10、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介绍,列出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的姓名和学历、职称证明、工程维修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例如保安员、特种设备和电工等);1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人员薪资相关核定必须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计算,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2、承诺严格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32号)相关要求,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八、项目投标要求1.针对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投标人可以提出其它特色服务的设想及建议。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物业管理总负责人与各专业管理、技术负责人须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同类职位。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上岗证书。并将本项详细资料编入投标文件中。3.需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成功案例(附合同扫描件);4.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进行统一管理、专业服务、自负盈亏。在物业管理期间内,不得转包、外包(除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在招投标文件明确允许分包的外)物业管理内容和职责义务。5.由采购人直接委托的专业外包服务仍然纳入物业管理单位统一管理,由物业管理单位承担管理与治理监控责任。6.物业管理单位在任命、调整、调换、替换有关主要物业管理服务配置劳动力之前须征得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同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同时享有对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指定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物业管理单位的总经理或其主要部门负责人最好不要兼职或兼任其他职务;物业管理单位投报的所有参与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的工时、职责、资质、相关费用等内容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核准确认后在物业管理服务期内不作变动。物业管理单位自行承担任何少报,漏报而带来的经营风险。7.物业安全管理要求:1)中标人在对物业大楼管理期间和范围内,是物业大楼内涉及生产、施工、经营和物业等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中标人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制度等,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法规和规定;2)中标人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3)中标人应当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控制物业大楼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4)中标人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5)中标人应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定期组织召开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管理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中标人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6)若在中标人管理期间,涉及特种作业项目的,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沪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上海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7)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8)中标人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中标人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联系,同时中标人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9)贯彻谁管理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中标人作为物业大楼管理方,除对物业大楼内的生产、施工、经营和物业安全等承担安全责任,还应当对物业大楼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全面负责。中标人员工在管理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中标人应尽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8.承诺严格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32号)相关要求,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附件:承诺函格式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诺函(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不得分)致: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我单位完全知晓并严格遵守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例如当年度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等),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若本项目服务人员与我司因薪酬待遇等问题发生争议纠纷、劳动仲裁或司法诉讼,均由我司负责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附件:(“★”号“#”号汇总)★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对本技术规格要求逐条响应“★”号为必须实质响应的内容,若无法满足,作无效标处理;“#”号为主要指标,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完整的,均不得分。为提高评审效率方便评委核查,招标文件凡涉及以下“★”号指标和“#”号指标要求的响应情况及内容应当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表格1、招标需求索引表”的格式及要求制作索引表,不制作索引表或未按照要求逐一明确标注相关内容所在页码的,可能导致评委会无法准确查找到相关重要响应内容,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号指标汇总表:序号名称技术指标1资格性审查要求(由采购人审核)(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清晰扫描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作无效标处理。(2)资格声明函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样式3、资格声明函”的格式填写,必须包括该样式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并按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提供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的,作无效标处理。(3)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授权书中必须附带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投标人未提供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的,作无效标处理。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4)信用记录查询: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集中采购机构于开标后、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由非中小企业承建(承1资格性审查要求(由采购人审核)接)的,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样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和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必须包括该样式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并按其要求签署、盖章。(2)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当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样式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包括该样式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并按其要求签署、盖章。(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投标人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或因内容错误、缺漏等因素造成所提供证明文件无效的,视为非中小企业,作无效标处理。2符合性审查要求(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存在串标、围标或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情形的;投标人报价明显过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且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构成响应无效的情形。“#”号指标汇总表:无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依据:1、本项目评标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作为本次招标选定中标人的依据。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前,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参加评标的,则评委会成员均由评审专家组成。(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地评分。3、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投标无效;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满三家,则本项目按废标处理。(2)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符合性审查后,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3)详细评审: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满足三家以上,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评审和评分记录资料均需保存归档。4、评审原则、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各评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各份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2)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自身所作出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5、注意事项:(1)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评标的项目,以投标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正本,并作为评审对象。(2)最低报价并不能作为授予合同的保证。(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做无效标处理。二、资格性审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资格审查要求包1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引用上海证照库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清晰扫描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作无效标处理。项目级2自定义资格声明函(由采购人审核)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参考格式,样式3、资格声明函”的格式填写,必须包括该样式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并按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提供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的,作无效标处理。项目级3自定义法人代表授权书(由采购人审核)授权书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授权书中必须附带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投标人未提供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的,作无效标处理。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级4自定义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审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项目级4自定义核)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集中采购机构于开标后、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项目级5自定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由采购人审核)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由非中小企业承建(承接)的,作无效标处理。①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样式6、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和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必须包括该样式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并按其要求签署、盖章。②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当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项目级5自定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由采购人审核)文件格式参考,样式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必须包括该样式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并按其要求签署、盖章。③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投标人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或因内容错误、缺漏等因素造成所提供证明文件无效的,视为非中小企业,作无效标处理。项目级6自定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具体要求及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包1(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执行1、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沪财发〔2022〕1号)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2、企业规模认定的办法: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按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响应参考格式)作为基本认定依据。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相关文件,若供应商故意虚报、瞒报相关信息以获取不当利益的,应视作为虚假响应并承担相应后果。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中,服务和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3)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4、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面向小微企业的认定及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执行办法:根据财库﹝2020﹞46号及相关规定,本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该供应商价格分的计算依据。供应商属于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响应参考格式)。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应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内相关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微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优惠。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属于中小微企业。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须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10%报价扣除)。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响应参考格式)。(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10%报价扣除),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上述所列对应材料的供应商,均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三、符合性审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符合性要求包1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项目级/包级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项目级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人存在串标、围标或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的;投标人报价明显过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且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构成无效标的情形。项目级四、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淮海中路街道办事处-2026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1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报价分0~101)确定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分值计算保留两位小数。3)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投标报价所执行的政策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4)超过本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该报价单位作无效投标报价分0~10处理。1)业绩(0-6分)0~61)业绩(0-6分)根据各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请提供合同扫描件,需包含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日期等合同要素的关键页,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不早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注:类似业绩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主要内容(货物或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性能规格等)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诺函(0,10分)0~10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诺函(0,10分)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承诺函》”提供承诺,完全按照格式要求提供的,得10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1)需求理解(4-0分)0~41)需求理解(4-0分)要求: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并对管理重点和难点进行分析及应对或改进措施。评审标准:(1)需求理解符合项目实际,管理重点和难点分析准确到位,应对改进措施得当的,得4-31)需求理解(4-0分)0~4分;(2)重点难点分析不到位,应对改进措施有欠缺的,得2-1分;(3)未提交或提交方案完全不匹配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2)整体管理方案(4-0分)0~42)整体管理方案(4-0分)要求:制订符合本项目的整体管理方案,包括管理策划、管理运作机制、服务理念和管理优势、服务目标和承诺等。评审标准:(1)完全符合项目需求,内容详实完整,具有良好的可行性,服务承诺到位的,得4-3分;(2)方案响应度、针对性和可行性存在欠佳的,得2-1分;(3)未提交或提交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3)特色服务方案(2-0分)0~23)特色服务方案(2-0分)要求:投标人根据采购人项目需求和项目特点,提供自身服务特色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等。评审标准:(1)所提供特色服务方案和承诺符合采购人实际需要的,得2-1分;(2)未提交方案或不符合采购人实际需要的,不得分。1)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运行、维修和养护(4-0分)0~41)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运行、维修和养护(4-0分)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订建筑物和日常设施设备巡检、1)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运行、维修和养护(4-0分)0~4管理及维护保养方案。评审标准:(1)服务内容完整、管理标准和要求明确、流程清晰合理、实施措施全面到位的,得4-3分;(2)方案不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的,得2-1分;(3)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2)秩序维护服务(4-0分)0~42)秩序维护服务(4-0分)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订秩序维护方案。评审标准:(1)服务内容完整、管理标准和要求明确、流程清晰合理、实施措施全面到位的,得4-3分;(2)方案不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的,得2-1分;(3)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3)环境保洁服务(4-0分)0~43)环境保洁服务(4-0分)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订环境保洁管理方案。评审标准:(1)服务内容完整、管理标准和要求明确、流程清晰合理、实施措施全面到位的,得4-3分;(2)方案不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的,得2-1分;(3)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需3)环境保洁服务(4-0分)0~4求的,不得分。4)其他保障服务(4-0分)0~44)其他保障服务(4-0分)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订其他保障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来访登记、停车管理等。评审标准:(1)服务内容完整、管理标准和要求明确、流程清晰合理、实施措施全面到位的,得4-3分;(2)方案不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的,得2-1分;(3)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4-0分)0~4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4-0分)要求:所提供的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应包含:消防报警、人身安全、偷盗事件、电梯故障、台风汛期等应急预案和处理方案,应急队伍的完备程度和对于突发事件的响应效率。评审标准:(1)方案完整清晰,针对性强,措施合理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应急队伍完备且能响应迅速,得4-3分;(2)方案和预案基本可行,有基本的应急队伍储备但应急预案不全面的,得2-1分;(3)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1)管理机构设置(4-0分)0~41)管理机构设置(4-0分)1)管理机构设置(4-0分)0~4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提供本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包括项目管理组织架构、运作流程和各管理部门和负责人的职责等。评审标准:(1)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机构设置合理、架构清晰、组织体系完整、相关职责明确的,得4-3分;(2)方案不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的,得2-1分;(3)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2)内部管理方案(4-0分)0~42)内部管理方案(4-0分)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提供本项目内部管理方案,包括规章制度建设、人员考核及培训、档案等内部管理方案等。评审标准:(1)符合本项目需求,规章制度齐全、内容完整详实、措施明确到位的,得4-3分;(2)方案不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的,得2-1分;(3)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3)服务响应机制(4-0分)0~43)服务响应机制(4-0分)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提供本项目服务响应方案方案,包括等服务响应机制、报修和投诉响应速度等内容。评审标准:(1)符合本项目需求,3)服务响应机制(4-0分)0~4响应机制完善、响应速度快、措施明确的,得4-3分;(2)方案不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的,得2-1分;(3)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1)服务质量保证管理体系(4-0分)0~41)服务质量保证管理体系(4-0分)要求:根据本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提供本项目质量组织管理体系方案包括质量管理架构、流程、职责等。评审标准:(1)符合本项目需求,机构设置合理、架构清晰、组织体系完整、职责明确的,得4-3分;(2)方案不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的,得2-1分;(3)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4-0分)0~4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4-0分)要求:所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应与本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相关,需符合招标要求和相关管理要求。内容包含:为保证服务质量所提供的各项保障措施、对应改进措施等。评审标准:(1)符合本项目需求,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完善,符合实际需要的,得4-3分;(2)方案不全面,存在不合理或缺漏的,得2-1分;(3)未提交或提交的方案完全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