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商铺安置中标结果公示(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单一-2026-1

2、采购项目名称: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商铺安置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6年01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兰财采字单一-2026-1

该采购项目涉及兰阳街道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项目,涉及改造户40户,需采购商铺面积约为6199.45平方米,单价5500元/平方米(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面积为准),采购的商铺房屋为主体毛坯,入户门、窗、玻璃,要有水、电、下水要通,达到交房条件,质量及年限符合国家住建部的房屋质量和年限标准。

兰考县兴兰置业有限公司
兰考县城区兴兰大道
34,096,293.06

评审价格:34096293.06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商铺安置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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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96293.06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崔晓勇、刘永梅、冯广辉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 002 号)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金额:78,554.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拆迁安置协议,安置位置应尽可能靠近原址,以维持原有客户群体及经营网络,减少因搬迁造成的经济损失,安置区域需与原商铺所在区位具有同等级的商业价值、客流密度及业态匹配度,以确保其经营可持续性,现只有兰考县兴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临街商铺能满足政府安置时间要求和拆迁居民回迁要求。 鉴于以上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本项目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15194611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10号名门国际中心17楼1706室

联系人:徐志杰、王蓓娜、刘曙贤

联系方式:0371-61866166、186958959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志杰、王蓓娜、刘曙贤

联系方式:0371-61866166、18695895967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单一采购文件-兰考县兰阳街道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项目商铺采购项目.pdf
谈判报告(第一标段标段)-PDF.pdf

六、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兰考县兴兰置业有限公司(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2026年01月20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项目名称:填写大项目名称,非包的名称。2.标的名称:填写包的名称。3.供应商可依据自身情况提供,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可不用出具本声明函。-25-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商铺安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编号:兰财采字单—-2026-1中泰管理采购人: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供应商须知.......8一、总则..8二、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构成8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0五、采购过程...11六、授予合同..12第三部分合同格式13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6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0三、资格证明文件.22四、供应商基本情况....26..27五、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六、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28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商铺安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邀请公告采购编号:兰财采字单一-2026-1项目概况根据兰考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5)6号,应拆迁群众要求,商铺拆迁后要求商铺回迁安置。按照就近安置的原则,现有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项目商铺能满足政府安置时间要求和拆迁居民回迁要求,更好的服务群众和发展集体经济。结论:经专家组论证,依据拆迁安置协议,安置位置应尽可能靠近原址,以维持原有客户群体及经营网络,减少因搬迁造成的经济损失,现有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项目商铺能满足政府安置时间要求和拆迁居民回迁要求。为推进本项目顺利进行,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适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招标。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商铺安置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商铺安置采购项目:2、采购编号:兰财采字单一-2026-13、采购内容:该采购项目涉及兰阳街道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项目,涉及改造户40户,需采购商铺面积约为6199.45平方米,单价5500元/平方米(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面积为准),采购的商铺房屋为主体毛坯,入户门、窗、玻璃,要有水、电、下水要通,达到交房条件,质量及年限符合国家住建部的房屋质量和年限标准。4、项目预算:34097000.00元。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住建部的房屋质量和年限标准。6、供货期:30日历天。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二、拟定供应商1、名称:兰考县兴兰置业有限公司2、地址:兰考县城区兴兰大道三、供应商资质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响应人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为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需通过CA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znbslc/24675.jhtml。(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统。4、售价:0元五、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6年01月20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6年01月20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七、发布公告的媒介2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八、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3.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一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3.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5.评标依据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九、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地址: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3联系人:冯先生联系方式:151946111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10号名门国际中心17层1706室联系人:徐志杰、王蓓娜、刘曙贤联系方式:0371-61866166186958959673.项目联系方式名称: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志杰、王蓓娜、刘曙贤联系方式:0371-6186616618695895967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商铺安置采购项目2采购人采购人: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地址: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冯先生联系方式:15194611188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110号名门国际中心17层1706室联系人:徐志杰、王蓓娜、刘曙贤联系方式:0371-61866166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5项目预算34097000.00元(供应商超过预算价格的报价将被否决)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住建部的房屋质量和年限标准。8供货期130日历天。9供应商资质要求详见采购邀请函“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0响应保证金无1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2踏勘现场不组织13谈判预备会不召开14分包不允许15构成单一来源文件的其他材料除单一来源文件外,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均是单一来源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有)16供应商要求澄清单一来源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17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18供应商确认收到澄清、修改时间所有澄清、修改均通过“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平台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供应商已收到并确认,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通知。19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20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0日09时4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章。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1、投标人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指定的位置。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3、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投标开始至项目投标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3人,其中业主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2人。专家确定方式:经济及技术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推荐的候选人数:1名25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26付款方式合同约定7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资金落实情况1.1已落实。2.采购方式及供应商要求2.1本次采购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成交人。2.2供应商要求:响应采购文件且被邀请的供应商为合格的供应商。3.采购费用3.1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构成4.采购文件构成4.1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4.3合同格式4.4响应文件格式5.采购响应文件构成(以第四部分为准)5.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2供应商承诺函5.3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资格证明文件5.4信用查询5.5供应商认为提供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采购响应文件没有满足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采购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6.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应在采购开始日前1天按邀请书或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7.采购文件的修改7.1必要情况下,采购人可能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7.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说明函的形式通知供应商,说明函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7.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延长采购开始日期,延长采购开始日期的决定将以说明函的形式通知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采购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采购问题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8.2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采购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9.采购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9.1供应商必须对其采购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成交,其采购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9.2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采购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采购响应文件在评审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10.谈判报价10.1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价格应当用人民币表示。谈判报价应包括完成所有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10.2根据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工作要求,最后只允许有一个谈判报价,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在谈判结束后向采购人提出最优惠的谈判价格。10.3本项目的报价应按照采购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现场情况、承包范围,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911.报价货币谈判须以人民币报价。12.证明供应商合格的资格文件12.1供应商在其采购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证明其有资格参加采购响应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12.2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13.证明采购响应产品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3.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文件证明其采购响应产品/服务的合格性,且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并作为其采购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投标有效期14.1本次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开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7.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15中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10五、采购过程18.开始采购人在规定的谈判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举行谈判会议仪式,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19.谈判程序19.1谈判组织:谈判工作由谈判小组独立进行,谈判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的经济、技术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经济、技术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9.2初审与复审:19.2.1谈判小组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9.2.2初审内容:(1)采购响应文件是否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采购响应文件是否有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采购文件格式化文件的;(3)采购响应文件中是否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19.2.3在复审阶段,谈判小组还需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如果总价与单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19.3谈判:谈判小组与通过基本资质审核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双方可以就采购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服务等进行一至多轮实质性谈判,但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9.4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的供应商。19.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进行最终报价。编写谈判情况记录,谈判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0.响应文件的澄清1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采购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但最终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21.保密性21.1谈判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价格及有关成交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其他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1.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如向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采购响应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六、授予合同22.合同的授予22.1采购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谈判小组的意见,将谈判情况写出谈判报告上报采购人。自采购人按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在本项目发布公示的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3.否决采购响应和重新采购23.1如谈判小组认为响应文件均未能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否决响应文件,依据谈判小组评审结论,采购人将宣布本次采购无效,并重新组织采购。24.成交服务费24.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单一来源采购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成交服务费。25.签订合同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5.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履行成交服务费承诺,采购人将取消该成交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重新采购。26.履约保证金26.1履约保证金缴纳数额及缴纳方式由成交人和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退回。12第三部分合同格式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商铺安置采购项目合同书(本协议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协议为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本项目达成本协议。第一条定义(一)定义1、甲方:即购买主体,指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2、乙方:即承接主体,指提供商品房屋的一方。3、货物:指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从乙方购买的各项货物。第二条协议构成及适用顺序(一)本协议由下述文件构成1、本协议及其各项修订文件、变更协议;2、本协议附件;3、成交通知书、协议、招标、投标或报价文件(含澄清文件)(二)任何关于本协议内容的争议应按照下述顺序适用本协议文件予以澄清:(1)本协议;(2)协议附件;(3)招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澄清文件。上述文件中上一序位文件与下一序位文件内容相矛盾时,应优先适用上一序位文件标准澄清本协议的规定。13(三)本协议构成签约方就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而订立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双方任何先前就本项目签订的协议或安排。(四)本协议条款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影响条款内容的解释。第三条项目名称及供房范围、期限甲方购买乙方负责提供的(一)项目概况:(二)供房范围和内容:(三)供房期限:(四)供房范围及期限的修改第四条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方案:第五条协议价款及资金支付(一)甲乙双方确认,按照项目预算方案(或政府审批文件),本项目中甲方购买乙方商品房的协议总价款为万元。(二)资金支付计划:。(三)乙方应在上述支付日期前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服务费用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资金以人民币汇至乙方的以下账户:开户银行:账户:收款人:第六条供房质量及保障措施(一)乙方提供各项货物的质量标准应依据下述顺序确定:1、国家质量控制标准;2、没有国家标准的,应适用行业质量标准;3、没有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应适用省级质量标准;4、没有国家、省级、行业质量标准的,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可以适用的质量标准。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4(二)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可依法选择如下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第十条协议效力(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二)本协议任何条款被主管部门或法院认定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的,或因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的变化而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的,该等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的效力。(三)本协议在满足下述条件时生效:本协议经各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四)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的全部资金,且乙方偿还项目全部贷款本息后,本协议终止。(五)本协议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贷款银行执壹份,其余报政府财政等相关部门备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签约日期:15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个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6目录(格式自拟)17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采购人):(项目名称)单一来源文件的全部内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元,小写元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完成该项目,每平方报价为大写元/平方米,小写元/平方米,供货期1、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2、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实施该项目: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含补充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18(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报价(元/平方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其他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1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20(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性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磋商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日期:年月日21三、资格证明文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承诺声明函致(本项目采购单位)及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声明如下:一、我单位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联系方式为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2(二)供应商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响应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期交货。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处理,由此造成的贵方经济损失由我方承担。3、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有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成交,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盖章)(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年月日23(四)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为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24(五)其他资格证明资料25四、供应商基本情况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注: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资料26五、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谈判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27六、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8说明:1.项目名称:填写大项目名称,非包的名称。2.标的名称:填写包的名称。3.供应商可依据自身情况提供,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可不用出具本声明函。29供应商监狱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日期:年月_日3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1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32兰考县人民政府兰阳街道办事处中山北街一期、二期改造商铺安置采购项目评标报告2026年01月20日09时40分00秒,开标会议由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主持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本项目招标公告,已在指定媒介发布,详见招标文件。一、项目情况: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单一-2026-1标段名称: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34097000元二、评标委员会组成1、评委组长:崔晓勇2、其他评委成员:冯广辉,刘永梅三、投标人一览表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1兰考县兴兰置业有限公司叁仟肆佰零玖万陆仟叁佰伍拾伍元零陆分(34,096,355.06)四、初步评审1、通过名单:兰考县兴兰置业有限公司2、未通过名单及原因:五、详细评审第一标段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合计得分名次1兰考县兴兰置业有限公司叁仟肆佰零玖万陆仟贰佰玖拾叁元零陆分(34,096,293.06)1六、推荐名单:序号候选人名称第一标段第1中标候选人兰考县兴兰置业有限公司七、澄清、说明、补充事项记录评标委员会签字:2026年01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造商铺安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