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后续管护及太阳能提灌站改建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太阳能提灌站改建中标结果公示(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2026)
一、项目编号:N5104032026000005
二、项目名称: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后续管护及太阳能提灌站改建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攀枝花四季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盐边县
951,999.00元
92.8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攀枝花四季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9020200
C09020200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后续管护及太阳能提灌站改建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太阳能提灌站改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管护周期:24个月
以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春、王毅、宋俊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成交金额的1.1%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47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编号:51040325210200000896
采购品目:C09020200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最高限价(元): 980,000.00
监督部门:攀枝花市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556821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
地址:攀枝花市西区格萨拉大道66栋6单元
联系方式:15182738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 8 号 D 座 3 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 产业园)C区20、22、24、26 号
联系方式:13618169047、0812-5556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静
电话:13618169047、0812-5556733
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0日
相关附件:
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后续管护及太阳能提灌站改建项目(N510403202600000520260108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攀枝花四季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pdf
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应答情况(响应/正偏离/负偏离)注:供应商需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项目人员配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项目人员配备的相关资料: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版本号:N510403202600000520260108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后续管护及太阳能提灌站改建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4032026000005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1月08日-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委托,拟对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后续管护及太阳能提灌站改建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40320260000051.2.采购项目名称: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后续管护及太阳能提灌站改建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本项目1个包,采购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后续管护及太阳能提灌站改建项目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第2页-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地址:攀枝花市西区格萨拉大道66栋6单元邮编:617000联系人:宋俊峰联系电话:15182738256代理机构: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区20、22、24、26号邮编:617000联系人:孙女士-第3页-联系电话:13618169047、0812-5556733-第4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0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成交金额的1.1%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仁和分公司开户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竹湖园支行银行账号:77220100034896392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和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第6页-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第7页-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评审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开启2.5.1.1.开启程序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启解密响应文件。2.5.1.2.解密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供应商未按时完成解密外,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5.1.3.有关要求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评审-第8页-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成交供应商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第9页-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供应商提出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7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10页-(五)不同供应商编制或者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成交供应商有前述一至六条情形之一的,认定成交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第11页-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15182738256地址:攀枝花市西区格萨拉大道66号6单元邮编:617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13618169047、0812-5556733地址:13618169047、0812-5556733邮编:617000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磋商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磋商文件内容,为获取原磋商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12页-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第13页-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4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8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09020200林木抚育管理服务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后续管护及太阳能提灌站改建1.00(项)980,000.00农、林、牧、渔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后续管护及太阳能提灌站改建1.00(项)980,0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第15页-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后续管护及太阳能提灌站改建序符号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号标识(一)生态修复及后续管护要求1.工作内容: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后续管护范围为攀钢石灰石矿采场迹地至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门沿线绿化区域,管护总面积135.31亩,对其中的局部地块进行客土补植,面积423.7平方米。1.1管护主要作业内容:清扫保洁、修枝整形、除草、刷白、浇水、施肥、补植补播、去残清废、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防盗防滥伐、防止牲畜进入等。-第16页-2..特别补植2.1补植区及补植量对管护区内灌木和地被植物缺损严重的3个小地块进行特别补植。地块1,位于蓄水池下行200米的岔路口,面积255平方米。对该地块先进行客土,选用符合标准的种植土对地块进行全覆盖,覆土厚度20cm。栽植黄金菊,株行距10cm*10cm,栽植25500株。地块2,位于防火卡口路东北侧陡坡坎处。面积222.2平方米,栽植迎春,株行距50cm*100cm,栽植222株。地块3,位于防火卡口路内壁宣传牌东侧,面积34.1平方米,栽植夹竹桃,株行距30cm*30cm,栽植379株。地块3,位于防火卡口路内壁宣传牌西侧,面积115.9平方米,栽植夹竹桃,株行距30cm*30cm,栽植1288株。2.2苗木质量要求夹竹桃:优先选择容器苗(无纺布袋或营养钵培育),避免裸根苗(干热河谷区裸根苗成活率极低),容器规格≥15cm×20cm(口径×高度),土球完整,不散坨。苗木年龄为1-2年生实生苗,苗高≥50cm,地径≥0.8cm,主茎直立健壮,分枝均匀(3-5个有效分枝)。苗木充分木质化,无损伤,顶芽饱满,生长态势旺盛。迎春:一年生苗,株高≥30cm、地径≥0.3cm,多年生苗分枝≥5个,健壮无损伤。黄金菊:选择株高10-15cm、根系发达且无病虫害的幼苗,茎秆粗壮直立,叶片翠绿完整,无枯黄、病斑,须根密集,基质不散坨,移栽成活率更高。2.3栽植技术要求2.3.1栽植时间优先选择雨季定植(当地降雨集中期前10-15天),一般为6-8月,选择阴天或傍晚进行定植,避开正午烈日暴晒,减少苗木失水。2.3.2整地夹竹桃种植区直进行全垦整地,耕深40-50cm。每亩施入腐熟有机肥300kg+过磷酸钙20kg,定植前将肥料与表土混合均匀。黄金菊种植区进行客土,全面覆土,面积255平方米,覆土厚度20cm,覆土量51立方米。2.3.3定植技术要点苗木处理:容器苗栽植前轻拍容器侧壁,使根系与土壤分离,带土球定植,避免土球破碎。定植深度:与苗木原生长深度一致(容器土面与栽植穴地表齐平),不宜过深(深栽易烂根),定植后踩实土壤,确保根系与土壤紧密接触,无空隙。浇定根水:定植后立即浇透定根水,每株浇水5-8L,浇水后覆盖8-10cm厚秸秆、松针或碎石(树盘覆盖范围≥50cm),保墒温,抑制杂草。2.4栽后管护技术-第17页-水分管理:定植后1-3个月为关键期,无降雨时每7-10天浇水1次,每次3-5L/株;雨季及时清理树盘排水沟,避免积水;后期可减少浇水,培养抗旱性。黄金菊生长期保持土壤微湿,忌积水,每月施1次稀薄氮磷钾复合肥,促进开花繁茂。施肥管理:定植当年可不施肥,次年春季(3-4月)施速效氮肥0.1kg/株,促进新梢生长;秋季(9-10月)施磷钾肥0.15kg/株,增强抗寒抗逆性,施肥后浇水覆土。修剪整形:定植后当年冬季(11-12月)轻度修剪,剪去细弱枝、病虫枝、过密枝,保留主枝;后续每年修剪1-2次,控制株高在2-3m,保持树形通风透光。病虫害防治:干热河谷区高温易诱发叶斑病,可定期喷施多菌灵800倍液预防;虫害以介壳虫、蚜虫为主,虫害初期喷施吡虫啉1500倍液防治,避免使用高毒农药。栽植后1年内每月巡查1次,及时补植死亡苗木,确保造林成活率≥85%。3.绿化管护项目管护执行园林绿地管护标准,主要内容有管路管护、蓄水池养护、给水系统管护、园林设施设备的清扫保洁和维护维修、护林防火、灾害防治、绿地乔木、灌木、藤本与攀援植物、地被的管护、森林防火巡查、制止盗伐滥伐森林和林木、毁林开垦和侵占林地、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制止非法采集野生动植物、禁止牲畜进入管护区、及时报告自然灾害对森林资源危害情况。管护面积135.31亩。养护凤凰树、宫粉紫荆、三角梅、清香木等乔、灌树木20000株,其中乔木11000株、灌木9000株;养护黄金菊等地被22283平方米。3.1绿化管护管护范围为攀钢石灰石矿采场迹地至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门沿线绿化区域,管护总面积135.31亩。采用园林绿地管护标准执行管护任务。3.1.1管护工作的规范化(1)管护工作应建立健全完善的管护档案和管护日志,记录每天的管护情况。明确管护要求,明确管护人员的管护范围、面积、四至界限和管护责任,将管护任务落实在具体地块具体人员。(2)管护人员着装应有明显统一的标志,在工作中做到文明作业,礼让行人,尽量减小对行车的影响。(3)严格遵循安全管护,规范作业的方针,做到管护工作中无安全事故发生;应特别注意园林机械的使用,在学习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应注意来往车辆,不可与车辆抢道;管护器具、车辆等应当规范停放,不得影响现场交通秩序和安全。(4)秩序良好,管护工具、器具无乱堆乱放或晾晒衣物的现象。3.1.2绿地设施设备管护(1)应保证游步道、铺装、地坪平整,无破损、无积水、无淤泥。(2)栏杆、挡土墙、观景台、停车场及其它园林建筑、设施和设备保持安全,及时修缮,维护良好。-第18页-(3)金属构件(含管道)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4)供电、供水、排水、喷灌、蓄水池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安全,维护及时。(5)保持指示牌、禁令牌、宣传牌放置合理、醒目、完善、规范,破损维护及时。3.1.3清扫保洁每天对管理范围内的垃圾、树叶进行清理,清除广告贴纸,保持绿地整洁,无垃圾杂物,无石砾砖块,无干枯枝叶,无粪便暴露,无异味,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箩筐等器具摆放在隐蔽的地方,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在不影响绿化景观和植物生长的前提下,收集凋落物,填埋在乔木、灌木、花卉和地被土层下,使其自然分解和释放养分达到改良土壤及增加肥力的目的。3.1.4护林防火3.1.4.1防火巡查规划巡护路线,并不定期更新,安排专人护林巡查。鉴于固土生态防护林带均在路沿线,巡护必须进入到绿地中,发现有毁林、盗林、滥伐、牲畜进入绿地、非法侵占绿地的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上报和报警。我市是森林火灾高发地,应着重加强防火尤其是在攀枝花市森林火灾高发期(12月至次年6月)。巡护人员自身应坚决杜绝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并对此类行为劝阻(抽烟、烟花燃放、孔明灯放飞、未经批准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野外用火等),劝阻无效的应及时上报和报警,坚决杜绝出现火灾。3.1.4.2制止盗采盗挖盗伐绿地和花木、侵占绿地护林巡山应加强对盗采盗挖盗伐绿地和花木、侵占林地行为的监管,有非法砍伐林木、采集花木、烧荒和使用绿地情况的,应当场制止并及时上报。3.1.4.3及时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巡护过程中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防治。2.1.4.4制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在巡护过程中发现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应当场制止,如不听劝告者应及时报警。3.1.4.5禁止牲畜进入管护区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禁止牲畜进入管护区毁坏林木及幼林。3.1.4.6及时报告自然灾害对森林资源的危害情况遭遇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并在受灾地树立警示牌(标示),保证人员安全。3.1.5灾害防治3.1.5.1强暴雨防治(1)建立防汛应急预案、建立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及时上报防汛值班表;并在雨季来临前做好防汛相关准备工作,如防汛物资储备、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固绿-第19页-地中的乔灌木等。(2)时刻关注气象台发布的暴雨预报,在暴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来临前应对浅根性、树冠庞大、枝叶过密的乔木,将采取疏枝、支撑、绑扎、培土等防御措施。(3)雨季来临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对管护区内的各种沟渠进行疏通,对主沟渠进行必要的维护、加固、修整,使之能够顺利大量排水。(4)防汛期间应执行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按照防汛预案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投入抢险,服从业主统一指挥。3.1.5.2冻害防治对易受冻害的植物,日常将加强管理,提高植物抗寒能力,在生长期适时适量施肥、灌水,促进苗木健壮生长,时刻关注气象台发布的寒潮预报,在寒潮来临之前做好防护措施,用于植物的包扎或覆盖物,必须在次年2月底前清除完毕。3.1.5.3其他自然灾害遭遇地震、滑坡、泥石流后,应在灾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树立灾害预警提示牌,清点绿地受灾具体情况,及时将受灾情况上报业主单位。对死亡的苗木及时连根挖起、运离绿地;对倒伏、歪曲的苗木及时扶正,及时检修维护设施设备,水管、水沟、水池、园路等。3.1.6乔木专项管护3.1.6.1修剪考虑每种树的生长特点如叶芽、花芽分化期等,确定修剪时间,避免把叶芽和花芽剪掉,使花乔木适时开花,乔木整形效果要尽量与周围环境协调;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枝叶密度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光,注意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修剪时剪口要平,不能留有树钉;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荫枝、下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要及时剪除。要求乔木的修建次数不低于一年两次。庭荫树的分枝点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6:4之间。(1)常绿乔木修剪要求常绿乔木应保持自然树形,保护中央领导枝。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疏剪应留1~2cm小桩;修剪簇生或轮生枝,应先修剪部分枝条,待修剪枝条剪口愈合后再剪其余部分。(2)落叶乔木修剪要求有明显主轴的树种应保持中央领导枝;幼龄树应逐年修剪主干下部的侧枝,提高分枝点,达到规定的分枝点高度;行道树应适时进行定干修剪,定干高度不应低于2.5m。3.1.6.2灌溉、排涝日浇灌的时间应根据季节与气温决定,并注意控制水温与表土温差不宜太大,以免造成根系伤害。计划在夏秋高温季节,避开中午烈日,在10时之前或17时之后进行;冬季及早春,在10时至16时之间进行。用机械进行浇水时避开交通繁忙时段进行。干旱季节宜多灌,雨季少灌或不灌;发芽生长期可多灌,休眠期前适当控制水量。根据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淋水,在旱季一般要-第20页-求浇水量稍大于其蒸腾量,浇水次数不得低于一周两次,保证植物不出现缺水的情况;雨季根据伏旱情况具体确定。浇水时要求浇透30cm的林木主干周围土壤。雨季应及时在两个工作日之内排除树穴内的积水,对不耐水湿的乔木应在12小时内排除积水。3.1.6.3施肥要求乔木在5-6月和8-9月各施肥一次,施肥量不得低于1kg/株/次。根据乔木品种、生长发育阶段,选择施用有机肥、无机肥以及专用肥。每年施肥不少于2次,开花植物至少施用磷钾肥1次。化肥要粉碎,追氮肥应根据含量和树龄大小适量合理施用;可采用环施、穴施或沟施,环施应在树冠正投影线外缘,深度和宽度一般为30~40cm,沟(穴)施应避免伤根;施有机肥必须经充分腐熟,不得浅于地表40cm;化肥不得结块,不得浅于地表10cm,酸性化肥与碱性化肥不得混用;阔叶类乔木叶面喷肥,浓度(尿素)应控制在0.2%~0.3%;针叶树种宜施菌根肥;采取促花、抑花、矮化等特殊措施时,可选用激素类、生长抑制剂等进行调节控制;树木施肥不得触及叶片,施肥后必须及时覆土和浇水。3.1.6.4补植死亡或濒临死亡的苗木要在两周内及时清理,及时补植,要求补植相同树种、相近规格的补植苗,形成与原有景观格局协调、连续的景观布局。在树木生长期内移植时,应在不影响树形的情况下修剪部分枝条和叶片。对补植苗加强灌溉和及时施肥,坑内施基肥油枯1.0kg;复合肥0.75kg,保证树木存活。新补植的树木应视情况做加固性保护,施工现场内的树木应该用草席或草绳等材料包扎。要求乔木的缺株率不得高于2%。3.1.6.5除草杂草、藤蔓植物(如菟丝子)应及时铲除,在杂草生长旺季前,连根除尽,做到勤除、早除,所除杂草要及时清运处理,结合堆肥,防止病虫害扩散。严禁使用剧毒型农药或除草剂。要求必须在当天清运杂草。集中除草次数不得低于一年三次。3.1.6.6病虫害防治进入冬季(12中旬左右),对树干刷上涂白剂,可用效地防御冻害,防止病虫在树干上越冬,并杀死在树干上越冬的病虫害。同时预防寒冷温度对苗木等的侵害,起到保温防护的作用。涂白剂采用波尔多液、石灰浆、新型涂白剂等,要求涂层均匀,涂高一致(树干1.3m处)。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一般在晚上进行喷药避开人流高峰期,并设立明显警示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必须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要求无明显病虫及有害生物、缠绕性杂草危害现象,病虫害受害程度在10%以下,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5%;蛀干性害虫危害的株数在2%以下。3.1.7灌木专项管护-第21页-3.1.7.1修剪根据灌木的种类及用途,常绿灌木除特殊要求整形外,一般应保持丛生状的自然美观造型,及时剪除徒长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萌蘖枝、病虫枝及枯死枝,以保持内膛通风透光灌木过高影响景观效果时应进行强度修剪,修剪时间宜为休眠期;修剪后剪口或锯口应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丛生灌木每年修剪应不少于2次,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每年8次,色块灌木不少于每年6次;绿篱不论修剪形式为圆形、梯形、矩形,剪时应做到上小下大,篱顶、二侧篱壁三面光。(1)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2)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对夏秋季开花,花芽着生在当年生枝条上的花木,应在休眠期进行修剪,注意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3)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8cm时(根据植物种类和景观效果等,有部分整形植物不得超过8cm)应进行第二次修剪。3.1.7.2灌溉、排涝日浇灌的时间应根据季节与气温决定,并注意控制水温与表土温差不宜太大,以免造成根系伤害。计划在夏秋高温季节,避开中午烈日,在10时之前或17时之后进行;冬季及早春,在10时至16时之间进行。用机械进行浇水时避开交通繁忙时段进行。干旱季节宜多灌水,雨季少灌或不灌;发芽生长期可多灌,休眠期前适当控制水量。应根据灌木品种的生物学特性适时浇水。浇水应浇透主干周围土壤30cm,浇水前应进行围堰,防止水外流。春季(2月~5月)干旱季节,必须浇返青水,高温季节浇水宜早晨(上午11点前完成)和傍晚(下午18点以后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雨季(6月~8月),注意排涝,积水处不能超过12小时。每年10月至次年6月属攀枝花干旱气候,灌木浇水工作不少于每周2次。雨季浇水次数视灌木生物学特性和土壤干湿情况而定。雨季应及时在两个工作日之内排除积水。3.1.7.3施肥根据灌木品种需要、开花特性、生长发育阶段,选择施用有机肥、无机肥以及专用肥。花灌木要适当控水以促进花芽分化,花芽分化前要适当施磷、钾肥,使花多色艳花期长。灌木要求在5-6月和8-9月各施肥一次,年施肥次数不低于两次,施肥量不得低于1kg/m2/次。施肥时,肥料不能裸露,一般采用埋施,埋施时挖掘的施肥沟、穴,以不伤或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cm。施肥时应避免肥料触及叶片,施完后应回填土、踏实,并及时浇水。3.1.7.4补植-第22页-1★技术、服务要求死亡或濒临死亡的苗木应及时清理死苗,连根挖起,并在两周内补植规格相近、品种相同的苗木,补植后要加强管养,以保证良好的景观效果,补植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在树木生长期内移植时,应在不影响植物株形的情况下修剪部分枝条和叶片。绿篱不得有超过0.5m2的集中空秃,成片灌木、灌丛的覆盖率在95%以上,散植灌木、灌丛保存率98%以上。3.1.7.5除草随时清除灌木、灌丛的杂草和藤蔓植物(如菟丝子),保证绿地内基本无杂草,清除的杂草应在当天清运拉走。严禁使用剧毒型农药或除草剂。要求灌木的除草次数不低于一年两次。3.1.7.6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一般在晚上进行喷药避开人流高峰期,并设立明显警示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要求灌木的受损程度不得超过10%,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5%。3.1.8藤本及攀援植物专项管护3.1.8.1灌溉计划在夏秋高温季节,避开中午烈日,在10时之前或17时之后进行;冬季及早春,在10时至16时之间进行。应根据植物的种类、季节和立地条件进行适时适量的浇水。对新栽植植株要注意定根水、扶水的浇灌,并在一定时期内勤灌;干旱季节宜多灌,雨季少灌或不灌;发芽生长期可多灌;浇水应浇透,经常淋水以保证其生长需要。秋、冬季加强淋水,使落叶藤本植物延缓落叶,延长绿叶期。浇水次数在旱季不得低于一周两次,雨季视天气和土壤干湿情况决定。要求浇透主根周围的30cm深的土壤。3.1.8.2施肥藤本植物的施肥可以参考乔木的施肥要求,结合不同品种和发育阶段,选择施用有机肥、无机肥和专用肥。施肥次数不得低于一年一次,施肥量不得低于0.5kg/m2/次。3.1.8.3补植死亡或濒临死亡的藤本植物,应连根及时挖除,并选品种相同、规格相近的新苗木在两周之内补植;对栽植苗生长势衰弱、影响景观,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藤本植物和攀援植物应及时进行改植。要求藤本及攀援植物的覆盖率不得低于95%。3.1.8.4除草杂草、其他藤蔓植物(如菟丝子)应及时铲除,在杂草生长旺季前,连根除尽,做到勤除、早除,所除杂草要在当天清运处理,结合堆肥,防止病虫害扩散。严禁使用剧毒型农药或除草剂。除草次数不低于一年两次。3.1.9地被专项管护-第23页-1★技术、服务要求3.1.9.1修剪适时修剪,达到均匀整齐,生长季节修剪高度宜4~6cm,非生长季节修剪高度宜6~8cm;修剪前应对地被上的砖石、树枝等杂物进行清理,以免损坏刀具;夏季修剪以早晚进行为好,立秋后在杂草结籽前修剪;修剪时要顺序进行,遇到有病害的地被应进行隔离修剪,剪下的草屑集中处理并及时对地被进行病害防治;剪草不应遗漏,剪草机不能到达的地方采用割灌机操作;剪下的草屑应及时从地被上清除,以免草叶发霉影响地被生长。要求地被在一年内适时修剪。3.1.9.2灌溉、排涝根据攀枝花的气候,每年的2月~5月和11月~翌年1月处于干旱季节要加强进行浇水,淋水量不低于该草种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5%,砂壤土为6~10%,壤土为12~20%,粘土为20~21%。每年的旱季,浇水应在上午十点前或下午五点后,避开中午暴晒时间,要求每周浇水不低于两次,应渗入地下土壤10~15cm,忌仅湿叶面。晚秋至发芽返青前适时浇水,渗水深度15~20cm,在雨季应根据土壤干湿情况决定浇水次数和水量。病害易发期不宜在傍晚浇水,宜在上午没有露水时浇水;浇水应避免对地被的冲刷,应避免烈日下喷灌;浇水时不应影响周围的乔木和灌木。雨后应及时在两个工作日之内排除积水。3.1.9.3施肥在旱季采取控制氮肥、增施钾肥的措施,以减少浇灌及修剪次数。宜在春季进行,剪草一星期后进行;在10月~翌年2月份可以适当进行根外追肥,使地被保持优良的长势度过干旱的秋、冬季。施肥应均匀,干施应避免叶面潮湿时撒施,撒肥后必须及时灌水,但水量不宜过大,以免肥份被冲走。要求施肥次数不得低于一年两次,施肥量不得低于0.5kg/m2/次。3.1.9.4补栽地被枯黄、死亡的应在两周内另行补栽。补栽时,应挖除枯黄、死亡草根,将地整平再补栽同种地被品种。要求地被不得有超过0.5m2的集中空秃,地被覆盖率在95%以上。3.1.9.5除草对于生长过于密集的草地,应打孔疏草,确保地被正常生长。为保证地被整齐、美观、纯净,要及时清除非种植的杂草。除草时间和次数应根据杂草多少而定,地被只要有杂草,在早春杂草发芽出土时和立秋杂草籽成熟前,都要及时清除干净,除早、除小、除了。人工排除杂草应连根挖出,集中处理,若杂草集中量多,可连根挖除,再补栽所需草种要求必须在当天清运杂草,严禁使用剧毒型农药或除草剂。一年内的除草的次数不得低于两次,地被中杂草率不得高于5%。4.人员、机械使用本管护工程设置项目负责人一名,对项目管护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负全面责任;设置项目技术负责人一名,负责制定管护计划部署相关技术类工作,对所管护的乔、灌、花、草、地被等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填写上报相关管护档案和管护日志,汇总每天的管护情况;设置水电工三名,全面负责管护范围内的供排水设施、管网、球阀的维护保修故障排查工作以及确保管护用电的安全、及时和可靠;设置-第24页-仓库管理员一名,负责管护物资(含化学药剂)进出库管理;固土生态防护林带分配若干名管护人员,按照城市园林绿地的管护标准分段分区域完成既定的管护任务。5.管护标准5.1规范标准管护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档案资料完整、详尽;管护作业人员清楚、了解本人的管护责任、管护面积、管护范围和四至界限,穿着明显统一的工作服,文明作业,尽量减少对行车的干扰。5.2绿地设施设备管护标准(1)应保证游步道、铺装、地坪平整,无破损、无积水、无淤泥。(2)栏杆、挡土墙、观景台、停车场及其它园林建筑、设施和设备保持安全,及时修缮,维护良好。(3)金属构件(含管道)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4)供水、排水、喷灌、蓄水池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安全,维护及时。(5)保持指示牌、禁令牌、宣传牌放置合理、醒目、完善、规范,破损维护及时。5.3清扫保洁标准(1)绿地整洁,地面卫生,无杂物、白色垃圾(含树挂),墙面无涂刻、招贴,建筑物上无蛛网。(2)绿地内水体干净清澈、无漂浮杂物、无杂生水生植物。(3)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做到巡视保洁;修剪的枝条、清除的杂草当天处理运走。5.4护林防火标准(1)制止抽烟、烟花燃放、孔明灯放飞、未经批准不合安全规范的野外用火等可能诱发火情的现象,劝阻无效的应及时上报和报警,坚决杜绝火灾。(2)制止盗采盗挖盗伐绿地和花木、侵占林地并在24小时内上报情。(3)在发生48小时内发现和上报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4)制止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并在24小时内上报情况。(5)禁止牲畜进入管护区并在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情况。(6)在灾后48小时内报告自然灾害对绿地的危害情况。5.5灾害防治标准雨季加固苗木,疏通管道、水沟,雨季过后及时清理倒伏苗木和枝条。增强树体的抗寒能力,剪除已萌发而未充分老熟的新梢、根际培土或覆草、主干包扎或覆盖塑料薄膜等措施进行防寒。遭遇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后,清点园林绿地受灾具体情况,对死亡的苗木及时连根挖起、运离绿地,倒伏、歪曲的苗木及时扶正,检修维护园林绿地设施设备。5.6乔木管护标准(1)植株树冠丰满、完整、茂盛,骨架均匀、树干挺直,具有一定的遮荫及观赏效果。叶片正常,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2)乔木整形效果要尽量与周围环境协调;修剪时剪口要平,不能留有树钉;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枯枝、伤损枝、荫枝、下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要及时剪除。要求乔木的修建次数不低于一年两次。-第25页-(3)无萎奄、枯死的现象。在旱季一般要求浇水量稍大于其蒸腾量,浇水次数不得低于一周两次;雨季根据伏旱情况具体确定,浇水时要求浇透30cm的林木主干周围土壤。雨季应及时在两个工作日之内排除树穴内的积水,对不耐水湿的乔木应在12小时内排除积水。(4)在5-6月和8-9月各施肥一次,施肥量不得低于1kg/株/次。每年施肥不少于2次,开花植物至少施用磷钾肥1次。施肥后要覆土和浇水。(5)缺株率不高于2%,补植要在两周内完成,补植苗选用相同树种,相近规格的。(6)除草次数不低于一年三次,不应出现明显的杂草处,杂草在当天清运处理。(7)无明显病虫及有害生物、缠绕性杂草危害现象,病虫害受害程度在10%以下,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5%;蛀干性害虫危害的株数在2%以下。5.7灌木管护标准(1)丛生灌木每年修剪应不少于2次,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每年8次,色块灌木不少于每年6次,特别注意景观效果。(2)每年10月至次年6月,灌木浇水工作不少于每周2次。雨季浇水次数视灌木生物学特性和土壤干湿情况而定。浇水应浇透主干周围土壤30cm。雨季在两个工作日之内排除积水。(3)灌木要求在5-6月和8-9月各施肥一次,年施肥次数不低于两次,施肥量不得低于1kg/m2/次。施肥后覆土、踏实、浇水。(4)在两周内补植规格相近、品种相同的苗木。绿篱不得有超过0.5m2的集中空秃,成片灌木、灌丛的覆盖率在95%以上,散植灌木、灌丛保存率98%以上(5)松土深度6~10cm,清除的杂草应在当天清运拉走。要求灌木的除草次数不低于一年两次。(6)灌木的受损程度不得超过10%,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5%。5.8藤本及攀援植物管护标准(1)浇水次数在旱季不得低于一周一次,雨季视天气和土壤干湿情况决定。要求浇透主根周围的30cm深的土壤。(2)施肥次数不得低于一年一次,施肥量不得低于0.5kg/m2/次。(3)在两周之内补植相同品种、相近规格的苗木。覆盖率不得低于95%。(4)深度6~9cm,所除杂草在当天清运处理,除草次数不低于一年两次。5.1.9地被管护标准(1)生长季节修剪高度4~6cm,非生长季节修剪高度6~8cm,在一年内的修剪次数不低于两次。(2)旱季每周浇水不低于一次,渗入地下土壤10~15cm;晚秋至发芽返青前渗水深度15~20cm,在雨季应根据土壤干湿情况决定浇水次数和水量。雨后应及时在两个工作日之内排除积水。(3)施肥次数不低于一年两次,施肥量不低于0.5kg/m2/次。(4)在两周内补栽同种地被品种。地被不得有超过0.5m2的集中空秃,地被覆-第26页-盖率在95%以上。(5)生长过于密集的草地,应打孔疏草,确保地被正常生长。在当天清运杂草,一年内的除草的次数不低于两次,地被中杂草率不高于5%6.管护质量保障措施6.1质量保障措施管护作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执行。应建立项目岗位责任制和质量监督制,明确分工职责,落实管护质量控制责任,各尽其职,定期对管护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制订一套完整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制度,选择通过管护作业考核的人员进行管护,从根本上保证项目所需劳动者的素质,为管护工程质量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针对性地提高管护质量。(1)提高管护人员的质量意识,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以个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2)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目标,并展开横向落实到具体人头。(3)由质量监督员对管护作业的每一个工序环节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6.2管护作业技术保证措施(1)管护关键技术A、修剪技术B、病虫害防治C、苗木补植、补栽技术D、灌溉、施肥本工程的每一个工序都要严格按相关的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来实施,以确保该管护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2)管护过程中严格按上述标准要求进行,整个管护过程接受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3)组织所有管护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技术要求,由技术负责人讲解,坚持层层交底,使管护对工程技术要求做到心中有数。技术交底要求落实到每名管护人员和每项管护要求。交底内容为:A、管护要求交底;使每名管护人员熟知不同管护内容的不同管护要求,认真按要求进行管护作业;B、管护范围:使每名管护人员熟知各自的管护范围、管护面积和四至界限,要求做到每个地块均要落实到具体的管护人员;C、分项技术交底:包括上述管护关键技术等;D、现场交底:使管护人员熟悉现场特征,地形、地貌、交通、水电等情况,以便合理规划现场。(5)坚持材料检验制度,对肥料、涂白剂、化学药剂、管护工具、器械、防汛物资等严格检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材料也坚决不允许使用,并做到分开存放,专人负责登记发放,严把材料质量关,为创建优质管护工程打好基础。-第27页-(6)各环节严把技术关:严格质量检查制度,对各道工序检验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7)现场实行值班制,值班人员对当天现场的工作进度,工程质量及管理负责,完善管护日志。6.3完善协调管理制度应及时主动汇报管护进度、管护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和协商解决方法。积极配合业主单位,接受其验收和检查。7.安全文明措施7.1安全措施1、以安全生产为基本原则,在管护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标准和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具体制订本项目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奖罚条例。组织管护人员学习国家、地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提高全体管护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管护的各道工序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文明作业。施用农药、化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置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管护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2、虚心接受业主单位、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对本工程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3、在主要操作点悬挂相应的安全警示牌,危险部位要设立鲜明的标志牌,对不可避开的具有安全隐患的地点加以警示。在管护作业时,应在相应道路设置安全标识,管护人员应穿戴统一警示服。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4、及时掌握和记录管护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管护现场及人员集中住宿地点的环境卫生、饮食卫生、治安防火等方面的管理,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5、准备好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器材,强制管护人员穿戴身着明显的统一工作服,提高自我防护能力。6、特种作业(如高空修剪枝条等)必须持证上岗,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对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技术培训和教育。7、管护过程中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确保安全作业,不得酒后作业。8、浇水车驾驶员按交通规则操作车辆,严禁疲劳、酒后驾车。7.2文明措施1、对现场文明作业提出具体要求,制订有效的措施,并对全体管护人员进行文明作业教育,强化文明作业意识。周期性开展文明作业检查,利用奖罚手段,确保文明作业措施贯彻落实。2、经常对现场进行清理,以确保清洁、整齐、文明。保持现场的清洁,管护现场的垃圾、杂物及时清理外运,做到现场整洁。整理好材料、工具,清理操作场地,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堆放点并及时清运。3、加强人员素质教育,确保管护人员礼让过往、与周边群众及管护人员内部和睦相处,不发生矛盾与纠纷。4、加强管护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禁止人为因素对现有建筑物、装饰、其他构筑-第28页-物等周边环境的破坏。5、加强人员管理,禁止随地大小便、乱丢垃圾、酗酒闹事、在管护范围不当娱乐、赌博以及其他的个人不文明现象。7.3环境保护措施1、在管护作业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认证落实和执行本项目中相关的环境保护要求和措施,对本项目以内、外的土地、野生动植物和生景观注意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消除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对周居民日常生活身体健康的影响,并应保证避免业主由于上述后果而引起索赔或罚款以及给整个项目带来的不利舆论和负面影响。2、组织对管护人员进行环保意识、环保措施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减少污染、减少噪音。积极配合业主、环保执法部门的检查工,生产、生活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并接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护作业必做到遵循生态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原则,做到管护作业、生态保护、环境保护同步协。不允许出现先破坏、后治理、再补救,影响生态环境的现象。3、管护作业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废水、费油集中处理,禁止机械在转运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或维修管护机械时产生的油污水直接排放。4、管护作业时,严格控制管护机械的噪音指标,特殊情况夜间作业必须使用先进的低噪音管护机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坚决禁止不服从管理大声喧哗、酗酒闹事等人为制造噪音的行为。7.4管护人员保障措施在高温天气作业准备足够的饮用水、防中暑药物、遮阳帽,雨天管护作业穿戴滑雨靴。鉴于本次管护作业经常穿越道路,强制管护人员穿戴明显、统一的服装,化管护人员礼让行车的意识,组织管护人员学习意外伤害自救措施。为管护人员提干净、卫生的食物。及时发放管护人员工资,不得无故扣发、不发,并接受劳动保等部门的监督。太阳能提灌站改建内容1.对格里坪镇大水井村集体原有75KW离网抽水提灌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新增25KW光伏发电系统,改造为1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抽水系统,余电并入家电网。2.新增太阳能组件(1片)技术要求指标单位参数额定功率(Pmax)Wp595(±5%)开路电压(Voc)V48最大功率偏差W0~3%最大系统电压V1000模板工作温度℃—40~+85尺寸mm2278*1134*35(±5%)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第29页-名称明细单位数量备注光伏组件组件尺寸2278*1134*35(±5%),每张组件595W(±5%)片45新增加装机容量26.775千瓦并网逆变器100KW台1并网柜100KW台1辅材(含支架)安装、调试、支架、辅材项1组件结构:低铁钢化玻璃背板玻璃非钢化光伏监控系统有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太阳能提灌站改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管护周期:24个月2★服务地点格里坪镇大水井村,攀钢石灰石矿采场迹地至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门沿线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太阳能提灌站改建完成并交付使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2、进度款,管护期满1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3、进度款,管护期满2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1)成交供应商未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完成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金额的0.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未验收合格的,从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产品验收合格之日止,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合同金额的每日0.3‰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不得擅自解除和变更合同。若因成交供应商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诉讼费、保全费、胜诉方律师代理费等)由败诉方承担。(3)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项目背景分析包括:①项目背景需求分析;②对项目履行地点气候环境地形地貌分析;③针对本项目服务的难点和重点分析;④针对服务期间防火形势分析。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太阳能提灌系统技术实施方案包括:①总体实施方案;②太阳能提灌系统改造方案;③太阳能提灌系统改造工期计划安排;④人员安排与分工;⑤售后服务方案。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后期管护服务方案包括:①后期管护服务响应时间及措施;②后期管护服务实施保障方案;③苗木的补植方案;④防火、防治病虫害实施保障方案;⑤施肥、灌溉、除草、人畜活动管理方案。-第31页-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以下内容:一、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除以上内容外,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磋商内容,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32页-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磋商报告为准。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磋商小组成员在签署磋商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评价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五)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起草资格审查报告、磋商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磋商中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八)按规定告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第33页-5.3.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审的情形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资格审查网上开启完成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3.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一般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进行电子签章并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分公司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提供经总公司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docx,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进行电子签章并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①可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3或2024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docx,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前述服务内容,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前述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响应)函5.3.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3.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供应商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确认,评审委员会通过开启记录表进行查看。投标(响应)函2符合性审查采购文件中没有要求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函或证明资料进行响应的实质性条款,供应商根据系统给定的格式文件“投标(响应)函、实质性要求承诺、技术、服务、商务应答表”等默认响应即可。2.采购文件如要求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函或证明资料进行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则以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或证明资料为准(如:“投标(响应)函、实质性要求承诺”中已经载明了相关承诺的,投标人可以不用重复提供承诺)实质性要求承诺-适用于非招标.docx,技术、服务、其他要求应答表.docx3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属于无效响应。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属于无效响应。报价表响应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还存在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5.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通过交易系统集中在线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四章约定的内容,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6.最后报价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有效最后报价供应商家数不足本采购包约定最低有效家数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公告。一、磋商小组开启报价后,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系统信息提醒,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等候大厅”进行报价并签章后提交。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三、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最后报价提交后,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五、最后报价为有效报价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后报价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四)最后报价唯一,且不高于最高限价。六、最后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报价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第37页-(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七、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电子印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7.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磋商小组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磋商小组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5.3.8.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部分。5.3.9.磋商小组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10.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资格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二、磋商小组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四、除资格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第38页-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5.3.1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包1:确定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或者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当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时,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本项目的技术指标为:后期管护服务方案,按照技术指标得分确定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供应商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在排名并列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供应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供应商),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供应商不再递补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3.12.出具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四、变动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六、磋商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等;七、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磋商报告签署前,磋商小组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审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磋商报告中进行记录。磋商报告签署后,评审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5.3.13.评审争议处理规则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对于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会成员应当在磋商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第39页-5.4.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80.00分报价得分2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审分值客观/主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项目背景分析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项目背景分析(20分)包括:①项目背景需求分析;②对项目履行地点气候环境地形地貌分析;③针对本项目服务的难点和重点分析;④针对服务期间防火形势分析。方案体现以上4项内容的得20分;方案中每缺少一项的扣5分;每项方案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2.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缺陷指项目名称、地点区域等内容存在错误;方案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或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适用的规范(标准)错误或失效或与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标准)不符;仅有框架或标题或方案内容与标题不符;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形。20.0000主观项目背景分析.docx-第40页-详细评审太阳能提灌系统技术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太阳能提灌系统技术实施方案(25分)包括:①总体实施方案;②太阳能提灌系统改造方案;③太阳能提灌系统改造工期计划安排;④人员安排与分工;⑤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体现以上5项内容的得25分;方案中每缺少一项的扣5分;每项方案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2.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缺陷指项目名称、地点区域等内容存在错误;方案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或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适用的规范(标准)错误或失效或与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标准)不符;仅有框架或标题或方案内容与标题不符;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形。25.0000主观太阳能提灌系统技术实施方案.docx后期管护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后期管护服务方案(2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后期管护服务方案,包括:①后期管护服务响应时间及措施;②后期管护服务实施保障方案;③苗木的补植方案;④防火、防治病虫害实施保障方案;⑤施肥、灌溉、除草、人畜活动管理方案。方案体现以上5项内容的得25分;方案中每缺少一项的扣5分;每项方案中每有一处存在缺陷的扣2.5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注:缺陷指项目名称、地点区域等内容存在错误;方案与本项目需求无关或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适用的规范(标准)错误或失效或与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标准)不符;仅有框架或标题或方案内容与标题不符;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等情形。25.0000主观后期管护服务方案.docx-第41页-项目人员配备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工程师(林业类或园林类)职称的得3分,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林业类或园林类)职称的得5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得5分。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工程师(林业类或园林类)职称的得3分,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林业类或园林类)职称的得5分,不重复计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1)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2)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章,未提供不得分。10.0000客观项目人员配备.docx价格分合计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评审价格=响应报价。经价格调整后的评审价格=响应报价×(1-价格调整比例)基准价=经价格调整后评审价格的最低值。20.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无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第42页-三、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6.确定成交供应商一、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磋商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5.7.磋商小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磋商小组成员工作纪律磋商小组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磋商小组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43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后期管护服务方案.docx详见附件:技术、服务、其他要求应答表.docx详见附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实质性要求承诺-适用于非招标.docx详见附件:太阳能提灌系统技术实施方案.docx详见附件: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项目背景分析.docx详见附件:项目人员配备.docx-第44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第45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第46页-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 址:地 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47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一、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版本号:N510403202600000520260108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后续管护及太阳能提灌站改建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4032026000005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1月08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委托,拟对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后续管护及太阳能提灌站改建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40320260000051.2.采购项目名称: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后续管护及太阳能提灌站改建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本项目1个包,采购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生态修复后续管护及太阳能提灌站改建项目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地址:攀枝花市西区格萨拉大道66栋6单元邮编:617000联系人:宋俊峰联系电话:15182738256代理机构: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攀枝花市东区奥林匹克北路8号D座3楼(攀枝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C区20、22、24、26号邮编:617000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13618169047、0812-555673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0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特殊性质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否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否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否5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6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8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成交金额的1.1%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仁和分公司 开 户 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竹湖园支行 银行账号:7722010003489639210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1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2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6其他说明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由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和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二、“供应商”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锦创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审”是指磋商小组开展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比较与评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等活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评审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送更正信息;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供应商不确认,作无效响应处理。2.4.6.响应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二、供应商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响应文件的提交★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磋商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修复后续管护及太阳能提灌站改建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太阳能提灌站改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