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业务数据一体化系统研发中标结果公示(南京邮电大学2026)
一、项目编号:NYCG2025-F052
二、项目名称: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县域临床业务数据一体化系统研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思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研创园行知路2号创展大厦A座903-1
中标(成交)金额:293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县域临床业务数据一体化系统研发项目
服务范围: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县域临床业务数据一体化系统研发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照比选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建设完毕,免费运维期一年
服务标准:按照比选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红江、胡荣、李玲珺、方应群、孙洪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所列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48%(优惠率)收取。保底代理费: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交的服务费下浮比例计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若单个项目按照以上标准计算低于保底代理费(如下)时,按照保底代理费收取。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保底代理费为 4000 元,工程类项目保底代理费为 5000 元。
金额: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邮电大学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9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5-85866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
联系方式:025-84205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工
电话:025-84205129
(1.13发布版)比选文件-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县域临床业务数据一体化系统研发项目.docx
南京邮电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县域临床业务数据一体化系统研发项目公开比选文件项目编号:NYCG2025-F052采购人:南京邮电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放日期:二〇二六年一月第一章公开比选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YCG2025-F052;2、项目名称: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县域临床业务数据一体化系统研发项目;3、预算金额:30万元;4、最高限价:30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5、采购方式:公开比选;6、采购需求: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县域临床业务数据一体化系统研发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建设完毕,免费运维期【一】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至少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须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见后附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4日上午09:00至2026年1月20日17:00(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方式:网址为:https://njsnzx.cn/#/detail?id=2725;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登录网址(免费注册)根据平台提示完成采购文件获取事宜。获取者应充分考虑所需时间,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提交的获取信息。平台提交为一次性工作请确认信息后再提交,若有需要查询获取状态可用注册手机号登录网址:https://njsnzx.cn/查询,也可与代理机构联系。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售价:5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采购)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1-2314:00(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二楼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响应文件开启仪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正本盖章扫描件)、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3、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不接受。4、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采购公告在南京邮电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s://zbb.njupt.edu.cn/)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邮电大学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9号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025-858665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联系方式:聂工025-8420512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聂工电话:025-84205129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响应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采购活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规则1.1本采购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本次采购适用《南京邮电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5〕34号)、《南京邮电大学校内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校发〔2023〕39号)、《南京邮电大学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校发〔2023〕38号)等南京邮电大学内控制度(文件详见链接https://zbb.njupt.edu.cn/xngzzd/index.chtml)。2.定义2.1“采购人”“招标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参加采购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或服务”是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相关货物或服务。2.5“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接受服务的单位。二、采购文件3.采购文件组成3.1采购文件组成:第一章公开比选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2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3.3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不接受备选方案。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在“南京邮电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4.2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4.3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邮电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更正公告。三、响应5.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技术标准和编制5.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5.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加盖公章。5.5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6.联合体及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分包、转包。6.1采购项目如接受联合体响应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响应。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6.3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项目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成交供应商与分包人之间应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7.响应费用7.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所列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48%(优惠率)收取。代理服务费包括所供服务相关的所有费用,工程类采购代理项目报价包含编制工程量清单、确定招标控制价等所有费用。7.3保底代理费:采购代理机构完成单个委托项目最低的收费。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成交的服务费下浮比例计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若单个项目按照以上标准计算低于保底代理费(如下)时,按照保底代理费收取。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保底代理费为4000元,工程类项目保底代理费为5000元。7.4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项目结算,由采购代理服务商向具体项目的成交单位收取。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8.响应文件组成8.1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8.2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9.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9.1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采购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响应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授权委托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授权委托的,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第一章比选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4)分项报价表格式(5)《商务条款偏离表》;(6)合同条款;(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10.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10.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响应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2若提供的服务与采购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10.3响应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服务说明,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技术条款偏离表》;(2)服务方案或承诺;(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1.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1.1价格部分是对响应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其中,《响应一览表》不得缺失或无效。11.2报价应包含响应文件所确定的响应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体现,其应包括所有成本及运输、调试、劳务、现场配合、伴随服务、国家规定的保险、利润、税金等,采购人除依本项目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外,不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费用。11.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1.4供应商应在《响应一览表》《分项报价表》中列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12.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13.响应保证金:无。14.响应有效期14.1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九十日内响应有效。14.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但接受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15.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15.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15.2响应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15.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加盖公章。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6.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16.2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响应地点。★16.3若非法定代表人签署、递交响应文件;则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提交授权书及供应商或分支机构近半年内(2025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7.1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17.2响应文件未密封的。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8.2响应截止时间之后,响应文件不得撤回。四、响应文件开启、评审与确定成交供应商19.响应文件开启19.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响应文件开启。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未参加响应文件开启的,视同认可响应文件开启结果。19.2响应文件开启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和采购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9.3未宣读的响应价格、价格折扣和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审时不予承认。19.4响应文件开启时,《响应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9.5响应文件、《响应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9.6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9.7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9.8同时出现19.4-19.7中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19.4-19.7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19.9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10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或者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可按以下情形处理:19.10.1采用公开征集方式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含相关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次公开征集,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响应供应商只有2家,或者经评审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只有2家,采购人急需采购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响应供应商只有1家,或者经评审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只有1家,采购人急需采购的,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现场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对采购文件和采购过程无供应商质疑或者质疑已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说明;(2)评审委员会出具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申请转变采购方式理由恰当的论证意见。19.10.2除19.10.1以外的其他采购项目,第一次公开征集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重新征集供应商。重新公开征集,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响应供应商只有2家,或者经评审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只有2家,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响应供应商只有1家,或者经评审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只有1家,且同时满足19.10.1所列两个条件的,可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20.评审20.1评审组织20.1.1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0.1.2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0.2评审程序20.2.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20.2.1.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0.2.1.2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20.2.1.3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0.2.1.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0.2.2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0.2.2.1评审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2.2.2实质性要求是指本采购文件中带“★”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0.2.2.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审委员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20.2.2.4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对应最高限价的;(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8)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9)实质性要求未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中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处理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0.2.2.5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x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x45%;③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0.2.2.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19.10条款处理。20.2.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除19.10中规定的情形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20.2.3响应文件的进一步评审20.2.3.1评审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审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0.2.3.2评审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响应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响应将被拒绝。20.2.3.3评审委员会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0.2.3.4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3.5评价。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20.3评审方法和标准20.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分。20.3.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详见文件第三章。20.3.3评分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21.确定成交供应商21.1在综合评审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评审委员会按综合得分排名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项目单位在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第二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项目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1.2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在“南京邮电大学采购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发布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5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1.6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22.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23.评审过程的保密23.1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3.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23.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五、签订合同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项目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评审报告未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4.4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25.询问提出与答复25.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有歧义或表述不清,或了解本公司响应被拒绝详细理由等事项,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询问人)提出询问。25.2被询问人应当认真审查询问事项,并在3个工作日内以适当方式答复询问供应商。询问供应商通过来电、来人等非书面方式进行询问的,被询问人应当作出询问答复并做好答复记录。询问供应商通过询问函等书面方式进行询问的,被询问人应当做好询问接收登记,作出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办法等实质性内容提出的询问,被询问人可以按照审慎原则组织专家论证,参考论证意见进行澄清、修改和答复。25.3如供应商询问事项涉及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被询问人不予答复,向供应商说明理由和依据。26.质疑提出与答复2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规定质疑期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6.1.1供应商在规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6.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6.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6.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5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规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质疑函通过邮寄送达的,按交邮时间计算。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26.6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对供应商质疑资格和质疑函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后若发现质疑函有未按规定签字、盖章,或代理人提出质疑未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的等不符合第26.4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或代理人)需更正或补充的内容,要求其在规定质疑期内补正后提出。审查后发现质疑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理由:(1)供应商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潜在供应商所质疑事项均为采购文件以外的事项;(3)供应商提交质疑的时间已超过规定质疑期。(4)质疑函未按规定签字、盖章,或代理人提出质疑未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采购人、代理机构告知后,供应商或代理人未在规定质疑期内补正后提出的。(5)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7.投诉提起与处理27.1投诉提起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27.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8.诚实信用2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8.2供应商不得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处理。28.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否则,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将其列入采购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8.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第三章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与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工作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经采购人授权后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一名中标供应商。2、评分标准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响应报价(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最低报价/该单位的响应报价)*30。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x50%;2.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x45%;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业绩(20分)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产品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最多得20分。(提供合同及对应付款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者缺一不可;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双方盖章、日期关键内容,缺一不可)相关软著(20分)提供医疗信息化相关软件的著作权证书,软著关键词包括但不限于:大数据管理平台系统或溯源查询系统或HIS互联管理系统或自助服务端管理系统或绩效考核管理系统等,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20分。(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证书(6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软件工程师(软件工程师(高级))、高级数据库管理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每满足1项得2分,满分6分(提供有效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7月-2025年12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项目团队成员证书(2分)项目团队成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三级(高级)证书及以上的得2分。(提供有效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7月-2025年12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每种证书最多仅计取一次分数)拟派团队(2分)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成员数量8人(含)以上的,得2分;8人(不含)-5人(含)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根据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7月-2025年12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二者缺一不可)项目实施方案(8分)针对本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设计思路、对目标任务的理解、实施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文档资料管理方案、软件测试与试运行、项目验收等。方案内容完整、详细,进度控制合理,项目管理以及验收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且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8分;方案内容完整,进度控制较合理,项目管理以及验收方案合理,可行性较强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5分;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具有进度控制但略有瑕疵,项目管理以及验收方案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方案内容有缺失,进度控制不明确,项目管理以及验收方案需进一步修改完善方可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4分)根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计划、故障处理响应措施、质保期内服务、质保期外服务、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售后服务体系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充足、承诺解决问题周期短、维修便利的得4分;售后服务体系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较充足、承诺解决问题周期较短、维修较便利的得3分;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充足性一般、承诺解决问题周期较短、维修便利性一般的得2分;售后服务方案简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方可满足项目要求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应急方案(4分)供应商根据可能发生的故障问题,提供有效可行的系统应急方案,以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内容包括技术、软件、网络等方面内容。应急方案内容完整、合理、规范且可行的,响应及时,保障措施详细的得4分;应急方案内容较完整、较合理、较规范且较可行的,得3分;应急方案内容具有基本可行性的,得2分;应急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规范、不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培训方案(4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人员、培训实施流程、培训方式、培训内容、拟提供的培训资料等进行评审。方案全面合理有效,具有详细的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力量、培训内容,具有明确的培训目标,培训方法,时间安排,培训内容全面,提供的培训名额充足的得4分;方案内容较全面具体、较科学合理、操作较可行,培训方案、内容具有可行性,培训目标较为明确的得3分;方案列举部分培训计划,明确部分培训师资力量、培训内容,培训目标较为模糊,培训方法,时间安排,培训全面度存在瑕疵,提供的培训名额较为充足的得2分;方案不全面、培训计划不合理的,无法完成培训工作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推进县域医疗临床诊疗业务、数据一体化管理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政发〔2020〕13号)及《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4〕19号)的要求,《关于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的通知》(苏卫医政〔2018〕22号)、《关于深入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8〕4号)、《关于推进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精神,着力构建“一线直通、覆盖全域、服务连续”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二、业务目标实现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区域内临床诊疗业务、数据一体化互联互通,促进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有效分流就医患者,做到小病在基层,大病在医院。改进业务流程、合理配置资源、降低质量成本、提升服务质量,缓解医院接诊压力,提高区域整体诊疗水平,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模式。三、功能要求1、一体化标准数据库支持数据整合与管理功能,支持多种数据类型,包括电子病历、医学影像、实验室检验等的统一存储。支持动态更新和维护功能,支持实时数据录入、更新和版本控制。支持整合医院HIS系统、基层医疗系统等,实现业务数据的无缝对接,支持双向转诊和远程会诊服务。支持权限分级和访问控制,确保只有管理员能操作敏感数据。支持SSL/TLS进行数据加密传输,支持记录操作日志并定期进行安全审计。支持医疗质量评价统计在内的多种分析,支持对药品库存、医疗费用和传染病报告等关键指标的实时监测,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发出预警。2、转诊业务功能(1)上转功能医生可通过平台发起转诊申请,支持系统自动上传或医生手动上传资料。申请单可打印,记录上转详情。(2)下转功能支持通过多种方式发起转诊申请,包括上转单回转、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协同插件或登录双向转诊平台。支持与院内HIS系统门诊医生工作站集成,自动获取患者信息。(3)转诊管理支持转诊审核管理功能,管理员审核后反馈结果。(4)本院转出支持集中管理转诊申请,提供查看转诊详情、分类展示患者信息和检索功能,支持打印转诊单。(5)本院转入支持集中管理转诊流程,包括接收和处理转诊单,提供患者信息列表,区分待处理和已处理事项,支持搜索功能。转诊流程可通过时间轴和列表追踪。(6)转诊提醒患者完成转诊申请后,支持通过公众号和短信通知患者相关信息。支持通过连接HIS系统获取患者信息,并根据预设规则判断是否需要转诊,同时向医生发出提醒。3、统计分析功能(1)机构工作量统计包括转诊申请、审核状态、接诊处理等维度,支持获取统计列表。(2)医生工作量统计支持汇总各卫生机构医生的工作情况、转出、接诊、拒绝数量等关键指标。支持获取相关统计列表。(3)转入本院统计支持统计卫生机构转诊至本院的记录,包括转诊机构、人次和接诊人次。支持获取转诊统计列表。(4)转出本院统计支持统计从本机构转至其他卫生机构的记录,包括转入机构、转出和接诊人数支持获取转诊统计列表。(5)转诊综合统计支持转诊综合统计,监控县区及直属医院的转诊情况,辅助宏观调控和医疗资源分配。支持获取相应的统计列表。4、监管大屏与配置管理(1)临床诊疗数据大屏展示能直观展示全面业务信息,包括年度和累计的转诊人次,门诊和住院转诊趋势分析帮助理解不同场景下的转诊动态,机构排名显示各机构表现,转诊明细记录患者信息。(2)配置管理可对病种类型、指征内容、指征方向进行管理。支持新增转诊指征,能对已有指征进行编辑,将不再适用的指征作废或删除,支持批量导入功能。针对不同机构可接诊的病种进行管理,确保患者能被转至合适的机构。支持新增、编辑、删除及批量导入功能。支持对医生、患者等不同对象设置不同类型的通知,并定制提醒内容。四、功能模块清单:序号系统功能功能模块功能明细备注1临床业务数据一体化系统转诊业务上转2下转3转诊管理4本院转出5本院转入6转诊提醒过程提醒7转诊指征提醒8统计分析机构工作量统计9医生工作量统计10转入本院统计11转出本院统计12转诊综合统计13监管大屏转诊数据大屏展示14配置管理转诊指征管理15转诊路径管理16消息规则管理17系统接口转诊系统对接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南京邮电大学采购合同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县域临床业务数据一体化系统研发项目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采购标的1.1南京邮电大学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县域临床业务数据一体化系统研发项目1.2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金额(总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元)人民币。2.2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服务所支出的必要的税、及上下力资费、运输费、安装费用等,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2.3乙方应先行向甲方开具与所付进度款金额等额的合规税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再支付合同价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三、技术资料及保密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接触本合同的任何人员,均应注意保密。乙方应对上述人员的保密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因上述人员的行为泄露保密信息,由乙方及泄密人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四、产权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出现侵权行为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五、合同履行期限5.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建设完毕。六、合同款支付6.1合同款支付:合同签订后10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为预付款;合同项下内容全部交付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至合同价款的90%;交付后免费运维期满一年后支付剩余款项。6.2其他具体支付条件:/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7.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服务。7.2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7.3供应商响应的承诺(7.1—7.4中与本条承诺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八、合同内容的交付8.1提交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等资料。8.2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工作日)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8.3合同标的验收合格视为交付,交付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九、验收9.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采购文件上的项目需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标准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验收。9.2乙方交付前应对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依据。9.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规范后,甲方才能实施验收。9.4需对技术复杂的服务进行第三方检测时,如检测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部分不合格)时,乙方承担所有的检测、验收等相关费用。9.5验收涉及宣传甲方或甲方所属(含挂靠)各单位的图、音视频、文字等形式资料前,需提交甲方宣传部审核、初验,通过后方可实施项目验收。9.6验收时乙方相关人员必须到场,验收完毕后出具验收结果报告。9.7其他验收要求:十、违约责任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向乙方支付拒收服务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节假日除外),按逾期付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3乙方无故逾期(节假日除外)交付服务的,按逾期付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4乙方交付的服务有质量或产权瑕疵等问题时,愿意更换/整改的,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整改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回全部已付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责承担。10.5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乙方违约: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的;②交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要求的;③交付后验收不合格的;④违反有关采购规定的;⑤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取得所有权的。10.6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停止支付剩余应付款,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维护权益:①拒收因乙方违约所交付的服务,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赔,另行组织采购;②没收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如有);③将乙方录入学校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录,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上报江苏省财政厅,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④向乙方索赔,索赔通知发出后三十天内,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赔偿或答复的,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索赔,甲方可按下列标准从应付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按如下方式计算:延迟交付期自索赔通知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延迟交付服务一周的,赔偿应付款总额的百分之一,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应付款不足以补偿索赔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0.7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承担违约金外,还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追责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费、食宿费、保函费等。10.8供应商响应的违约责任(10.1—10.7中与本条承诺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及影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和处理。11.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1.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1.4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3.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与合同相关的现行法律规定执行。13.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户名:户名:账号:账号:日期:日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响应文件(正或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评分索引表评分项目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响应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目录一、响应申请及声明格式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目录三、响应一览表格式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如需)目录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目录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目录八、服务方案或承诺目录九、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目录十、响应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附件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附件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或证明材料附件三、承诺书*目录一、响应申请及声明格式响应申请及声明致:(采购人)根据贵方(项目编号:)响应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响应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采购要求,我们的响应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采购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采购文件本身提出质疑。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启动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7、与本次响应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进行响应,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供应商或分支机构近六个月内(2025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目录三、响应一览表格式响应一览表(请将响应一览表放置于响应文件首页)响应总价小写: 大写: 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日内建设完毕服务承诺在收到用户维修通知后,【 】个工作日(含)内排除故障或解决问题;且保修期质量保证期内提供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培训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我司承担。免费运维期【 】年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响应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供应商不得实质性改动报价一览表格式及内容。*目录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至少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须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见后附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目录五、分项报价表格式分项报价表序号系统功能功能模块功能明细分项报价(万元)1临床业务数据一体化系统转诊业务上转2下转3转诊管理4本院转出5本院转入6转诊提醒过程提醒7转诊指征提醒8统计分析机构工作量统计9医生工作量统计10转入本院统计11转出本院统计12转诊综合统计13监管大屏转诊数据大屏展示14配置管理转诊指征管理15转诊路径管理16消息规则管理17系统接口转诊系统对接供应商名称(盖章):目录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条款响应内容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无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等于采购文件要求,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采购文件要求。3、响应内容作为响应文件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应通过简单拷贝或简单标注“符合”“满足”。目录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无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等于采购文件要求,正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供应商的响应低于采购文件要求。3、响应作为响应文件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应通过简单拷贝或简单标注“符合”“满足”。目录八、服务方案或承诺服务方案或承诺目录九、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相关证书技术职称工作经历备注供应商名称:(公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目录十、响应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响应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附件一、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采购人)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或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致:(采购人)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床业务数据一体化系统研发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